秋天的丝瓜 秋天的丝瓜
不是每份付出都有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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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判基于少杀慎杀理念 改判基于少杀慎杀理念 李昌奎与受害人王家飞同为昭通市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人。 在2007年,李昌奎曾托人到王家说媒,而19岁的王家飞面对大自己10岁的李昌奎,并没有同意提亲。 2009年5月14日,李家与王家因琐事打架,远在西昌打工的李昌奎赶回老家。 两天后,李昌奎在王家门口遇到王家飞和王家红姐弟。李昌奎以两家的纠纷为由,同王家飞发生争吵抓打。在抓打过程中,李昌奎将王家飞裤裆撕烂,并在王家厨房门口将王掐晕后实施强奸,随后提起锄头猛击其头部,王家飞倒地致死。随后,李昌奎将年仅3岁的王家红,倒提猛摔向铁门,致其死亡。作案后,李昌奎找来一根绳子,将姐弟俩的脖子勒紧,逃离现场。 多个微博平台成为李昌奎案发酵的舆论核心。该案件被披露后,第一时间王家飞的哥哥和王家飞的婶婶分别开通腾讯微博,即时披露案件细节和实时进展。 7月5日,云南省高院有关负责人对《法制日报》记者表示,终审改判李昌奎死刑缓期执行,主要是基于目前法界提倡的对于刑事犯罪尽量“少杀”、“慎杀”的办案理念,且李昌奎确实存在自首的情节。同时,对于社会的关注,云南省高院也高度重视,已经派专人重新审查该案,之后会向公众公布一个审查结果。而是否提请再审程序,目前还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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