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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交流〗中国人说话很大声的五个理由 中国人说话很大声的五 原题:中国人说话很大声的五个理由 常有日本人提出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中国人说话声这么大?”疫情未暴发前赴日中国游客随处可见,一些人抱怨中国人太吵。这一现象引发关注,日本人纷纷推测原因。我们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五个原因,请常年在华居住的日本作家青树明子判断正误。 首先,汉语发音讲究抑扬顿挫,须大声说话才能表达清楚意思。青树女士认为这个推断正确。汉语有四种音调,意思大不相同。外国人或方言口音重的中国人说普通话时,不够清晰响亮会引发歧义。广东人说话尤其大嗓门,或许因为粤语有六个声调吧。 第二是中国人觉得热闹就是吉利,说话响亮的意识已深入人心。这个推断也对。在中国,说话响亮会给人很正面的印象,说明身体好、做事踏实,说话小声则被认为不够大气。中国人觉得,婴儿刚出生哭声越大越好,商店吆喝声越大生意越好,春节放鞭炮也是为赶走鬼怪、招福进门。 第三是中国人口众多,不大声表达观点就没人把你当回事。青树女士说,中国人以前买东西没排队的习惯,买菜时都是一拥而上,这时就需大声报出自己想要的东西。尽管现在不同了,但人们已养成大嗓门习惯。 第四是大声说话能撑门面、充排场。青树女士表示没听说过这样的说法,无从判断。 第五是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建筑工地等噪音越来越大,很多人自然而然养成大声说话的习惯。青树女士说,中国各地都有施工,经常是人与噪音共处的状态。在中国,买房子很多需自己装修。中国人不觉得装修噪音给邻居添麻烦,因为以前多数人是过集体生活,对邻里的生活噪音比较宽容。(李玉珍译) 个理由
〖本地交流〗《哥伦布是一个杀人犯、暴君、恶棍的九个理由》 刚看到美国网络上正热传的一篇文章,题目就是《哥伦布是一个杀人犯、暴君、恶棍的九个理由》,种种事情确实让人触目惊心。 理由一,哥伦布绑架了一名印第安妇女,交给水手强奸。 当事的水手曾在日记中这样写道:我抓了一个漂亮女人,哥伦布给了我,她全身赤裸,我很高兴地想让她满足我,她反抗,用指甲抓我。我拿起绳子抽打她,她发出了难以置信的尖叫,你不会相信你的耳朵的,最终,我们…… 理由二,为了震慑印第安人,哥伦布不仅下令斩首印第安人领袖,还公开割下当地人的耳朵。 理由三,仅在海地岛,哥伦布就抓捕了1000多名当地人,600人留在当地当西班牙人的奴隶,500人被送到西班牙当奴隶。这500人中,200人在海上丧生,然后被西班牙殖民者扔进了大西洋。 理由四,哥伦布下令,每个14岁以上的印第安人,必须向殖民者缴纳大批黄金,没有黄金则交纳大量棉花。什么都没有,那就是死路一条。 理由五,在当时的残暴统治下,约有5万印第安人选择了惨烈的自杀。 理由六,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1492年,仅在海地岛,当时约有30万印第安人;1494-1496年,10万人死亡;到1508年,因屠杀和逃离,当地人口锐减到6万;到1548年,只有500人了。 理由七,哥伦布的种种酷刑。 理由八,大量9岁-10岁的印第安女孩被卖作**。 理由九,殖民者有时懒得解绑,直接将印第安人斩首处理…… 殖民主义的罪恶,真的血迹斑斑,罄竹难书。 哥伦布这样的另一面,也难怪一些美国人感到愤怒。 同样的,在英国,科斯顿雕像之所以被扔进大海,是因为这个大奴隶贩子,曾将8万多男女老幼,从非洲贩卖到了美洲。 不错,他为家乡带来了巨额财富,因此人们塑像纪念;但对千千万万非洲人来说,对整个人类来说,他是真正的英雄吗?
聊聊正当防卫的苛刻 苛刻限制一:只要自卫者在纠纷起因或纠纷升级上具有责任,就算“相互斗殴”而非“正当防卫” 中国司法实践中,常因“自卫者是否对不法侵害起因有责任”来判定是否正当防卫。如被告的自卫者在纠纷起因或纠纷升级上具有责任,那么则认定为“相互斗殴”,对于被自卫者伤害的不法侵害人则加以“具有过错或重大过错”的评价,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以在量刑上寻找平衡,如此的结果,就是大批有关口角、赌债追索等的案件,本是正当防卫,却被认为是斗殴。只有完全清纯无辜的受侵害人才会被认定是在进行正当防卫。这也是为什么众多高利贷催债者敢于以各种违法手段催债,就是因为被侵害者根本没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苛刻限制二:只要能对不法侵害选择“退避不予还手”却不躲避,就被认为主观上有斗殴故意,“无路可退”时的自卫才算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本是民众遭遇不法侵害时应勇于行使、积极行使的一种权利,在可以防卫也可躲避的情况下,进行防卫,并不该影响对于防卫行为合法性的认定。正当防卫不同于紧急避险,它是基于“‘正’没有必要向‘不正’让步”的法律精神、有关“正对不正”的法律制度。但中国司法实务中区分相互斗殴与自我防卫的一大标准是“能躲避则不防卫”要求。在很多案件中,法院对是否正当防卫坚持“能躲避则不防卫要求”:如果自卫者对不法侵害有所预见,并能够选择闪避却不躲避,案件的发生就被认为是自卫者而非侵害者选择的结果,自卫者的行为就被认定主观上有“你要打就来打”的斗殴故意。总结了有教材意义的案例的论文《正当防卫:指导性案例以及研析》中,也明确阐述区分防卫意图与斗殴意图的标准是“退避不予还手”、区分正当防卫与互相斗殴的标准是“无路可退”。 苛刻限制三:只要自卫者随身携带并使用了自卫器械,即使不有意针对和伤害某一特定人,也算“主观上有伤害对方的恶意” 携带自卫器械是一种防范措施,针对的并非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只是可能发生的不法侵害。携带自卫器械的防范措施是否发生结果取决于其是否遭受不法侵害,如果没有不法侵害的发生,则准备的器械不会派上用场。如果不是有意针对和伤害某一特定人,就不该算有犯罪意图。但既然中国司法实践要求“能躲避就不防卫”,那么常备自卫器械自然是“预见险境、能避却不避”,也是“主观上有伤害对方的恶意”了。《正当防卫:指导性案例以及研析》对“备械自卫”的评价是:“行为是为了逞能,目的在于显示自己不惧怕对方,甚至故意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利,是一种有目的的直接故意犯罪行为,主观上具有犯罪目的。” 苛刻限制四:只要自卫者杀伤了侵害者,就难脱“防卫过当”以至“故意杀人”的罪名中国刑法第20条第3款有言:“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很多学者还曾杞人忧天此法条会被滥用。但在司法实务中,只要自卫者的防卫行为造成侵害者死亡,就脱不了“防卫过当”甚或“故意杀人”的罪名。因为法院对实施自卫的被告常寄厚望,总会要求他们面对突如其来的侵犯行为时,立即对该侵犯行为的强度做出不超出法律界限的精确判断,同时并进行与该强度相适应的防卫行为,防卫程度必须精准地与接受的侵害有等同效果。例如2008年的沈阳擦鞋匠邱福生,在面临一个能身中数刀不倒的壮汉手持菜刀砍来时,夺下菜刀后不能砍死施暴者,否则就是防卫过当。 苛刻限制五:只要为了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侵入住宅的凶徒还没开始杀抢奸淫,户主的防卫程度就不能危及凶徒性命,否则反而是户主难脱“故意伤害”等罪名。 西方国家有“城堡原则”,房屋居住者有权使用致命武器保护在住所中居住的人。因使用致命武器导致入侵者死亡不需承担法律责任。中国古代也有“夜无故入人家,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的条款。但在中国当代,虽有刑法第20条第3款的“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自卫时杀伤免责的“特殊防卫权”,但如果凶徒为了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侵入住宅,户主却不能对他有所杀伤,否则也难脱“故意伤害”以至“故意杀人”的罪名。因为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为入室强奸、抢劫等而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侵入私宅”只算暴力犯罪预备而非实践,所以户主就只可以针对其非法侵入住宅的实行行为进行正当防卫,不能对不法侵害人的强奸、抢劫等预备行为实施防卫。 苛刻限制六:只要有形式表现为打斗的案件,就以“斗殴”告破结案移送公诉机关,检察院与法院顶多以“被害人有过错或重大过错”轻判自卫者以求平衡。 按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研究室干部杨毅伟2012年的文章所述,“正当防卫”在中国的窘境,与司法技术限制不无关系。司法体系内侦查工作以“破案”为核心,而衡量破案的主要标准则是“谁干的”、“捉获犯罪嫌疑人”,因此一起形式表现为打斗的案件发生,侦查机关往往能够迅速“告破”,既缺乏动力去查清全案事实以准确定性,同时也因司法资源不足、基层警察法律素养尚不够高的现实因素约束,以“相互斗殴”结案移送公诉机关,既经济又高效。而当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或审判后,检查院和法院一般很少会否定侦查机关“相互斗殴”的定性。通行的做法是以“相互斗殴”否定“自我防卫”,再以“被害人有过错或重大过错”给防卫人减轻处罚以求量刑的均衡。
陈医生可以松口气了 第二个好消息是关于那个医闹者、非法行医者王X青起诉医院和王清伟的案件,此案已于12月6日在山东省聊城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X青向医院索赔79.9万元。 关于该案,我找了参加庭审的相关人员了解情况,该案件不公开审理,参加庭审的都是相关方,他们向我讲诉了开庭时的景象,王X青把泼妇那套行为又搬到了法庭上。 东昌府区法院对该案十分重视,由副院长亲自主审,聊城市政法委、公检法相人员参与旁听。 在开庭的时,她多次打断对方的陈述,当庭被审判长口头严重警告,她的行为完全藐视法庭。 在庭上她大声嚷嚷着说这个药是三无产品,审判长随即问:“是哪三无?“王X青支支吾吾的答不上来,歪理却一套一套的。 当医院方表示陈主任只是告知了对方一个通用化学药品名,王如何购买,怎么购买都是她的自主行为,和医院、医生无关。 这时,王X青声音再次高八度:”我愿意测谎,陈宗祥和王清伟敢吗“,又是一阵大声喧哗,知情人士透露,审判长连敲了几次锤,并严重警告她这是藐视法庭。 王X青在庭上把赖皮泼妇的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在很多旁听人员的心中真的感觉很可笑,就连监控室的工作人员都无奈笑了起来。 根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案败局已定,王X青在法庭上各种泼皮无赖、强词夺理的证词基本上让此案定性了,王X青胜诉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聊城本地的一个律师告诉我,首先她父亲的死亡原因是三种癌症晚期导致器官衰竭而亡,而且治疗癌症的药物都有很大的副作用,这是医学界公认的常识。 所以,王X青父亲的死亡没有证据证明是因为医院和陈主任的原因直接导致的,没有医学报告来证实其父死亡的直接原因是这个药物,王X青基本是不可能胜诉的。 这位律师告诉我,最后审判很大可能是驳回她的索赔79.9万的诉求。 除了该案,还有王X青起诉烧伤超人阿宝、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以及我张箬涵的案件。 不过这每个案件,她只索赔了1万元,基本上名誉侵权的索赔金额赔偿范围大概几千块钱左右。 就算起诉我们的这三起案件,她都胜诉,赔偿金加起来大概也不会超过2万,王恶妇想依靠诉讼赚钱的愿望落空! 她起诉我的案件开庭时,我会选择申请公开审理,等我们三个的案子了结后,请王X青彻底滚出公众的视线!
人为何会做梦 国际在线 大脑为什么会做乱七八糟的梦,科学家终于给出答案了时间:2019-11-19 14:03:40来源:钟铭聊科学本文参加百家号 #科学了不起# 系列征文赛。 晚上睡觉会做梦,其实和大脑皮层有关,最通俗易懂的解释就是:“当你睡着时,大脑并没有睡着,还很活跃,因此会产生梦境。” 但是,光知道这些还不够,我们还要知道梦境的产生究竟和大脑有什么联系。 梦境与睡眠 你知道吗?你以为你从晚上一觉睡到大天亮。实际上呢,你在睡眠时经历了好几次周期,每个周期内又分为不同的阶段。 第一阶段:睡眠准备从意识模糊到睡着一般只有几分钟时间,这时候的你即将睡着,听觉以及嗅觉和味觉都反应缓慢,慢慢进入睡眠。 其实这个阶段并不是真正的睡眠,很容易被外界声音或者动静吵醒,而且在这个阶段往往也会出现肌肉突然抖动,有种快要跌倒的预感。 第二个阶段:浅睡眠第二个阶段开始正式进入睡眠,这个时候还称不上是深睡眠,只是眼睛活动停止,大脑思维变慢,甚至体温也会降低,但这时呼吸会很规律, 比起第一阶段,这个时候的睡眠比较不容易被吵醒。 第三个阶段:深度睡眠第三个阶段和第一个阶段一样,比较短暂,一般只持续几分钟,是浅睡眠进入深睡眠的过度期。 第四个阶段:深睡眠深度睡眠时期,人体肌肉放松,眼球不会运动,呼吸和心率都会变慢,基础代谢降低,大脑的思考也较慢,流向大脑血液的减少。处于这个时期的人,不容易被外界吵醒。这四个阶段,统称为正相睡眠。 但在70-90分钟后,人体会进入异相睡眠期,也被称为快速眼动期(REM睡眠),这个时期持续时间不长,大概在5-20分钟左右,人体呼吸会变快以及不规律,眼球也会快速沿着不同方向移动。 但这时人体不会翻身,处于短暂性“瘫痪”,心率也会加快,血压升高,大脑活动活跃,大脑耗氧量也比清醒时增加。 注意的是,咱们一般理解的睡眠是由浅到深,一觉睡到天亮,但实际上是人体在正相睡眠以及异相睡眠(REM睡眠)之间有规律的切换,一般情况下,从正相睡眠期到异相睡眠期(REM睡眠)是一个周期,一个周期大概是90分钟左右,一晚上会经历4-5个周期,因此我们会做好几个梦。 以前,科学家以为人体只有在异相睡眠期内会做梦,但现在研究发现,无论你处于什么时期,都会做梦,但不同时期做的梦内容不同。 在正相睡眠时期,你做的梦符合现实逻辑,一般没多少情节,所以情绪波动很少。 但在异相睡眠时期(REM睡眠),你做的梦会天马行空,而且有很多个不相关的情节组成。往往这些梦还都是负面的、带有恐惧色彩的梦,但神奇的是,你在梦境中并没有觉得梦中世界的逻辑有什么不对,所以会引起情绪波动。 那么,我们为什么会做这些梦呢? 其实这和人类的记忆有关。 记忆与梦境 之前科学家认为,记忆是存储在大脑海马区域,如果这个区域的大脑受损,人类将不记得自己昨天做了什么。但随着科学研究发现,人体的记忆分为两类,一种是陈述性记忆,一种是非陈述性记忆。 非陈述性记忆,一般情况下不容易表现出来,比如学习英语就是非陈述性记忆。科学家研究发现,海马体受损的患者虽然不记得昨天吃了什么,但还可以学习新知识。 而陈述性记忆是明显记忆,比如:昨天吃了什么,今天做了什么事,这些记忆会被储存在大脑皮层中,分布在最初和知觉有关的区域内。比如:和声音有关的记忆,存储在和听觉有关的部分里,和视觉有关的记忆,会储存在和视觉有关的部分里。知道了这些,我们再来看为什么在异相睡眠期内,人体会做一些乱七八糟的梦。 异相睡眠期,也被称为快速眼动睡眠,顾名思义,这个时期你的眼睛会快速移动,如果这时候扫描你的大脑,你会发现你的大脑负责高级信号的脑区,和负责视觉记忆的脑区,会剧烈活动,释放出强烈信号。 由于负责视觉记忆的区域,之前还存储着许多记忆片段,因此这时你的梦境会由这些不相关的片段组成,这些导致了你的梦境会天马行空,不符合现实逻辑。 再加上这个时候,负责大脑决策功能的脑区受到抑制,因此即使梦境很离奇,你也不会觉得奇怪。 除了这些,科学家还研究发现,异相睡眠时期的梦境,75%由恐惧、害怕等负面因素组成,只有15%的梦是美梦。 这又是为什么呢? 原来是因为在睡眠时,负责支配负面情绪的脑区也被激活,因此你会感到恐惧以及害怕。 知道了这些,你也就明白梦境是怎么产生的了,下次做噩梦时也不必害怕了。 当然,还有很多人认为自己梦多代表着休息不好,实际上科学家研究发现,每个人每晚都会做梦,但只有当你正在做梦,或者刚做完梦没几分钟的时间醒来,你才会记得自己做梦。
房价 什么是庞氏骗局? 庞氏骗局一个名叫查尔斯·庞兹的投机商人“发明”的金融诈骗。承诺高额的投资回报,吸引投资者入局,用新的投资者投入的资金去兑现前一个投资者的高额投资回报,因为眼见为实的高额回报,越来越多人投资者投入进来,等到足够多人入局的时候,携款潜逃,千万人倾家荡产。 为什么说房价从一场庞氏骗局开始? 自2016年以来,全国各地的房价疯狂上涨,短短两年时间有部分地区的房价甚至翻了好几番。可以用数字量化以下,购买100平的房子,房价6000元/m2,总价60万,后房价上涨到2万元/m2,总价上涨到200万,短短1年时间,房价上涨140万,投资回报率超200%。银行存款利率不超过5%,投资理财收益率超20%已经是相对很好的投资了,投资房产无可厚非的成为了投资回报率最高的产品。你身边一定有很多人因为房价的上涨,积累了很多财富,看到身边的人尝到了投资房产的甜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加入了进来,就这样新进来的投资者一个个成为上一轮投资者的接盘侠,看到上一轮投资者享受到了高额的回报,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进入,庞氏骗局开始 庞氏骗局的中间发生了什么? 拍卖场上的较量 庞氏骗局开始,越来越多的入局者此时进入了一个巨大的拍卖场,标的物是房子,A出30万,B出40万,C出50万,经过n轮叫价,aaa出100万...,拍卖还在持续。假设当天最终成交价是120万。第二天新一轮拍卖开始,同样经过n轮叫价,这次成交价是200万,旁观者发现越等房价涨的越高,也纷纷加入了进来,叫价越来越高,房价越涨越猛,这时候买房已经不在是为了住,而是为了卖掉,房价一度被拍出了500万。 故事的结尾:同样从庞氏骗局结束? 拍卖场下的动荡 投资者A 最终花了500万买了一栋房子,回来发现筹集不到足够的欠款付钱,降价别处的房子筹款,房价开始从当前的水准价下跌,房价下跌的信号释放,越来越多的人发现房价下跌了,纷纷抛售房产,房价进一步下跌。 投资者B 同样最终花了500万买了一栋房子回家,朋友告诉他,现在市场又新来了一家开发商卖的房子很低,相同地段300万就能买一栋房子,物美价廉,刚需的住房者都去买300万的房子了,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发现这里市场好,纷纷投资这里,房价变成200万,150万,投资者B的房子无人问津。 投资者C 同样花了500万买了一栋房子,回到家里,朋友给他讲了一个故事,你别当你今天去买了个房子,把拍卖的标的物换成一只猪,在拍卖的时候,大家不断出价,最终你500万买下,大家一哄而散,只给你留下了一只500万的猪,此刻你觉得你买的值么? 就这样,房价开始下跌,泡沫破裂 这就是为什么房价始于一场庞氏骗局、终于一场庞氏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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