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宪明好校书 吴宪明好校书
不见梁元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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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事水】关于《南北史合注》 很多年前机缘巧合之下看到吧友发的关于《南北史合注》的帖子,然后对这本书开始有了兴趣。于是找了几位志同道合的朋友组了个草台班子,试图做一个整理本出来(因为一直都没等到吧友完成点校)。原本以为《合注》只有三部四库全书撤出本(故宫存两部,北大存一部,均不全)存世,不料还查到了几部别的抄本。现在堪堪标点完目前能找到的序跋。因此发过来与诸君共阅 值得一提的是,李清作的自序和凡例有两种版本,其中凡例初稿还经过了李清之子的增删和批注(现在用圆括号表删,方括号表增,注文用黑鱼尾【】标注,无法辨认的字打上墨钉■),四库本只抄了修改后的序,其余一概摒弃。这里把两种版本的序、例都作了标点,并将不同版本的序跋一并标点。   南史序   沈隱侯宋書,固東漢以下一佳史也。論者譏其體失限斷,文好奇說。符瑞一志,不經無當。然組織詳博,論贊尤美。當其得意,居然蔚宗之奇作矣。豫章王孫,撰次南齊,文采稍薄,尚能馳騁;北齊魏僕射,撰成魏書,黨毁任心,包舉微富。此二史者,雅非杰搆。抑文筆逶迤,亦休文之流亞也。唐武德初,議撰先史,訖久不就。貞觀决行,姚著作主梁、陳,令狐秘書主北周,李舍人主北齊,魏秘書主隋,五史竝興,南北始備。相州李典膳承父遺志,特作二史,凡百八十篇。史官稱其書有條理,「刪落穰辭,過本書遠甚」。而司馬文正公尤篤好之,謂敘事簡徑,可亞陳壽。繇是讀南北史者,爭言李氏。宋書等八史,多廢弗道矣。然李氏之書,失亦有三。競述災祥,謠讖繁猥,一失也。宋、魏二志,博洽多聞;隋志典實,欲駕遷、固,而悉舍不錄,闕㠯待後,二失也。沈、蕭諸贊,各有特筆,而捃摭成篇,郭、向不辨,三失也。余嘗周覽南北,于八書恨多,于二史恨少。私擬統同其事,更加筆削;上則取材前言,自成一書。志、傳、記、表,諸體咸具;是非之際,陽秋屹如。次則仿裴註三國,南北爲綱,八書爲緯,分朝第補,睂列其下。庻幾文獻竝存,繁重無困。而揣摩久之,未敢遽斷。又見二十一史之書,卷目浩大,世鮮終讀。兼南板漫滅,北本難致,好古之士,依代購募,嘗恨未全。遂謀之㕛人,統刋全史,懸于吳門,通邑大都,可共觀覽。南史先成,簡首略意,兼有評隲。恐傷本書,不敢謬附。但立題識,託賞好而已。宋高祖討桓玄,除晉孽,卽僭帝號,七傳而滅于齊。齊興二十四年,東昏、和帝,廢弒踵繼。梁武受禪,及身禍發。陳因其敝,攘而有之,傳四帝而後主爲隋俘。自永初以訖禎明,天下四姓,僅百七十三年。帝王代謝,未有若是其速者。神器盜竊,從龍負販。君臣爲戲,日月若流。然撡觚在上,江左同風。開國之王,多嫺辭令;能言之流,必出世閥。源起于東晉之清談,而終于江南之豔曲。文勝而敝,淫賊放殺,無不出也。更怪天賦以才,而卽隨以禍。門庭流血,大都令器。當斯時也,爲天子難,爲臣子易。旣酒而醨,旣華而隕。靡靡同盡,豈人力哉。讀史者心傷其亂,目悅其文。魏晉而後,能事畢矣。雕幾通窮,推輪復反。啓唐而閱宋,勢莫底也。史記、兩漢,人人稱述;三國、五代,體裁均尚;晉書麗縟,頗媿休文;唐書指殊,新舊互攷,短長乃見;宋史蕪陋,遼、金同弊。㪅而張之,是在作者。一統之義易明,南、董之傳未續。憑書浩歎,郭公、夏五,寧惟南北哉。   婁東張溥題   南北二史注初序   余與同籍張天如皆喜讀史,每欲彷陳承祚志三國與裴世期注三國故事,以例南北史,合宋、齊、梁、陳四史於南,合魏、齊、周、隋於北,搜遺除複,粲然成觀。天如没,而予亦倦矣。且陳志有種,而裴注難廣。每眷初言,愾然三嘆。顧土室之人,苦多暇日。自讀書而外,竟無一事爾。乃博采正史,鳩集異文,亦間翻佛藏,覺有益斯書者不少,乃翻然喜曰:「孰謂廣裴注難哉?特患耳目不到耳。」他不具論,即以佛藏言之。一得西魏遺事。魏書正東魏,故西魏三君皆黜。彼北史所補文帝紀,寥寥耳。余讀三寶記,具載大統二年甘露降,秋穀不熟。又載大統十年正獄訟,究刑罰,廣學校,敦禮教,斷草書,去文就質。又載大統十五年詔依古禮,男女異路。探書無取發塚,獲編不藉破匣。其應採一也。一得北齊遺事。齊文宣帝凶殘,酖君焚弟,屠元氏種幾盡。余讀感通録,則言帝於晉陽不豫,命劉桃枝負行,鼻血淋漓,其夜崩。嗜殺有報,瀝血其徵。暴辛之首未懸,逆師之目已出。其應採二也。一得隋遺事。當隋文帝謀篡周時,尉遲迥起兵討罪。史但言帝殺迥諸子,猶原其㓜者。余讀感通録,則言是役也,俘鹵將百萬,總集相州遊豫園,明旦斬决,園墻有孔,出者縱之。至曉,猶斷六十萬人於漳河岸,血流成河。忍哉!帝盡滅宇文氏族已甚,而徧及頑民。長平之新坑復填,參合之故陂又積。其應採三也。若此者,可補北史闕。至可補南史缺者,則僧綽之初見宋孝武也,以孝建討逆,三綱更始,感事懷昔,悲不自勝,孝武亦哽咽良乆,其有元嘉之思乎,可以教忠。又梁武之立七廟於景陽臺也,設皇考妣二坐,輕暖時易,芬旨必薦,雖朔望親奉饋奠,猶以無所瞻依為悲,其有蓼莪之感乎,可以教孝。是二事者,俱见高僧傳。余於佛藏,猶作勤搜世,期以補次承祚所未備,則推之他書,其矻矻可知。若天如至今存,當商緝同之,謂息壤在彼,而今獨一人者,䄂短篇繁,幾望洋欲輟。詎止班志未就,猶思孟堅;實則蔡書靡成,深懷伯喈。雖然,九仭一簣,余尚有志焉。天如有知,其猶念是史乆懸,而以起予為自踐否?新唐一書,歐、宋共編,追憶斯事,以為太息。 凡例 一、南史以宋、齊、梁、陳書為主,北史以魏、齊、周、隋書為主,皆酌采入注。其他散見資治通鑑、冊府元亀、太平御覽諸書者,俱采入内。或叅錯不一,則用己見駁正。皆倣裴松之註三國志例。 一、諸書内,南惟宋、齊書有志,北惟魏、隋書有志,餘皆無之。猶幸梁、陳、北齊、周四書皆存隋書志内,擇其要者,采入本紀、列傳。 一、南北朝依朱文公綱目,定為無統之世。南北並書,不分正閏。 一、三國志魏武紀當未封公王前,則書太祖;後則書公、書王,不書帝,示不敢抗遵漢帝也。若髙歡、宇文泰俱未篡,而儼然書帝,與魏帝字面錯出,冠履並陳矣。今倣魏武紀,一一改正〔於注内〕。【但當注明,不應改。】(其)劉裕等未稱帝前,亦倣此。 一、弒君大惡,冝明正厥辜。如晉恭帝本為宋武所弒,〔南史〕猶書曰零陵王殂,諱之也。今〔注内〕直書弒零陵王。【仍■用原文,■明于下。】若魏馮、胡二后,弒其君者,〔今注内〕俱編為逆后,與賊臣同書。此余創例也。餘倣此。 一、南史内書魏爾朱兆殺孝莊帝,北史内書宋太子劭殺文帝。弒君大逆,雖異國書法,亦不容輕貸。今〔注内〕改殺為弒。【亦當徔原文辨明之。】他倣此。 一、凡權臣擅政時,其忠於本朝,謀討權臣者,皆為忠義。如耿紀、韋晃等,綱目大書「謀討操,不克,死之」是也。乃南史宋武紀内書「西討司馬休之」,又北史周文紀内書「尚書元烈謀作亂,伏誅」,皆悖也。今〔注内〕改討為攻,【■不必改,但當辨正。】作亂為謀殺,伏誅為遇害。他倣此。 一、李延壽世為北臣,故昂北而抑南。如南史本紀内必書北帝之初立嗣者曰是歲某皇帝元年,又書某皇帝崩。而北史於南帝則(或遺或抑)〔否〕。今〔注内〕一體〔補〕書之。【不必,注■其下可也】 一、胡致堂讀史管見有「魏孝文治行尤美,江左五朝皆莫及」等語,故南史本紀內仍舊書「魏孝文皇帝崩」,録賢也。〔今注內〕書周武崩倣此。【不必。】餘皆去皇書殂。崇本朝則抑敵國,例應如是。 一、後梁本梁武嫡派,且宣帝戕元帝為父、兄復仇,未可以戕叔重罪也。故後人有陳不當繼梁,隋不當繼陳之說。冝附梁,不冝附魏、周。今〔目錄内〕正之。【應仍其舊而辨明之】 一、〔孝行〕、節義,美名也。(或以正諫死,或以殉國死。)散見各傳者,〔今注内〕俱〔擬〕彚入是類,以示崇重。【應仍舊,於傳下注明冝入某傳云】 一、南北二史多載讖緯、佛門事,皆非正史之體。今或刪去,或改存註内。 一、南北史內,如宋孝武討元㐫劭檄、魏孝莊誅爾朱榮詔、尉遲迥討隋文諭,皆正大忠義之文,乃見於原書而削於(兹)〔本〕史。今補入註内。其他禅文、哀冊之類,非名人鉅筆及文章可供膾炙者,勿錄。 一、南史有賊臣傳,而北史無之。如宗愛、爾朱兆輩,今〔注内〕補〔之〕。【補傳倣褚先生曰例,低一字】 一、諸臣中有以一人事數姓者,如宋褚淵、王儉,魏楊愔、韋孝寬䓁,本宜倣五代史置雜傳内。止因南之齊、陳,北之周、齊皆短祚,其臣不二天者無幾,恐正傳虛無人。今(仍舊)〔故注内未及〕。 一、列傳内及其父足矣。其祖以上,并子若孫非名績昭著者悉刪,【不應刪。】以國史不同家乘也。 一、諸臣所歷官職,有事蹟則錄之,無則節。【不當節】 一、紀傳内書法,凡以己見改者,皆径入正文。至采自宋、魏諸書者,則悉旁註。若止采數字,或間入本文。而本史冗字,亦量刪焉。【不當刪】 一、字涉魯魚,即取各國史校正。或本史亦訛者,則姑存疑。 〔一、李延壽以唐臣避唐諱,如人名諸葛長民,民改人;地名虎牢,虎改武。今俓復為民,復為虎,不必注。餘倣此。〕   擬凡例後附説  先人之註南北史也,盛暑嚴寒,丹鉛不輟,幾二十年而後成。盖倣裴松之註三國志例也。然松之自謂,陳壽所不載事,冝存錄者則罔不畢載,取以補其闕。或同説一事,而詞有乖離;或出事本異,疑不能判,並皆鈔内,以備異聞。先人於南史主宋、齊、梁、陳書,於北史主魏、齊、周、隋書,并采資治通鑒諸載籍數十種酌入注内,與松之所云補闕備聞者大抵同矣。至松之又謂紕繆顯然,言不附理,則随違矯正,以懲其妄。其時事當否,及壽之小失,頗以愚意,有所論辨。松之葢附己説於注内,未嘗改削本文。先人則援筆直書,或改或削,兼之紀傳頗有移置,與松之所云矯正論辨者,則同而未盡同也。嗚呼!自春秋而後,明天理,正人倫,褒善貶惡,莫如朱子之綱目,取春秋之義。先人是書,其亦取義綱目者乎。苐改削之筆,徑入本文,則夫鼓吹二史以羽翼先賢之志。後之讀者,卒莫得而見之,小子枏懼焉。今手自校讐,行付剞劂,(敢附少注於後。)凡改削及移置諸䖏,仍一一明注本文〔於下〕,(若彼先人之筆。如此,)使後之讀者,不致疑于前史之漶滅與今(注)〔文〕之混淆。則先人之志,庶幾舉得而見之已。   南北史合注原序   余與同籍張天如皆喜讀史,每欲彷陳承祚志三國與裴世期注三國故事,以例南北史,合宋、齊、梁、陳四史于南,合魏、齊、周、隋于北,搜遺除複,粲然成觀。天如沒,而予亦倦矣。且陳志有種,而裴注難廣。每眷初言,輙愾然嘆。乃今偶簡佛藏,而又竊有喜也。一得西魏遺事。奇魏書正東魏,故西魏諸君皆黜。彼北史所補文帝紀,寥寥耳。乃予讀三寶記則詳。一載大統二年甘露降,秋穀不熟。一載大統十年正獄訟,究刑罰,廣學校,敦禮教,斷草書,去文就質。一載大統十五年詔儒臣定禮,男女異路。探書无取發塚,獲編不籍破匣。其應採一也。一得北齊遗事。奇齊文宣帝㐫殘,酖君焚弟,屠元氏種幾盡。每閲史至帝崩,恨恨耳。乃予讀感通録則快。録言帝於晉陽不豫,命劉桃枝負行,鼻血淋瀝,其夜崩。嗜殺有報,瀝血其徵。暴辛之首未懸,逆師之目已出。其應採二也。一得隋遺事。奇當隋文帝謀篡周時,尉遲迥起兵討罪,史但言帝殺迥諸子,猶原其㓜者,惻然耳。乃予讀感通録則惨。言是役也[一],俘鹵將百萬,總集相州遊豫園,明旦斬决,園墙有孔,出者縱之。至曉,猶斷六十萬人於漳河岸,血流成河。忍哉!帝盡滅宇文氏族已甚,而乃徧及宇文家頑民。長平之新坑復填,參合之故陂又積。其應採三也。若此者,可補北史闕。至可補南史闕,則僧導之初見宋孝武也,以孝建討逆,三綱更始,感事懷昔,悲不自勝,孝武亦哽咽良久,其有元嘉之思乎,可以教忠。又梁武之立七廟於景陽臺也,設皇考妣二坐,輕暖時易,芬旨必薦,雖朔望親奉餽奠,猶以無所瞻依為悲,其有蓼莪之感乎,可以教孝。是二事者,俱見高僧傳。故予於佛藏中,猶作勤搜世,期以補次承祚所未備。則推之他儒書,其矻矻可知也。若天如至今存,當商緝同之,謂息壤在彼,而獨予一人者,神短篇繁,遂望洋欲輟。詎止班志未就,猶思孟堅;實則蔡書靡成,深懷伯喈。雖然,九仞一簣,予尚有志焉。若天如玉樓記就,未知猶念是史久懸,而以起予為自踐否?新唐一書,歐、宋共編,追憶斯事,以為太息。興化李清自序。
武英殿本魏晋南北朝正史考证跋语 之前收集了殿本二十四史的考证跋语,除南北史共用一篇外,三国志、晋书、“眉山七史”、隋书各有跋一篇。今移录如下:   臣龍官等謹言:陳夀《三國志》,體制簡樸,叙事質實,可以繼馬、班之武。後儒爭訾其帝魏宼蜀。夫夀本仕晋,晋承魏祚,奉命修史,難於立言,況夀並不帝魏宼蜀也。三國各自為書,“魏紀”二字亦後人所誤加,非夀之舊。又《蜀志》首曰先主、後主諱某,迥非孫氏所能比並。魏不云紀,蜀著其諱,可謂帝魏宼蜀乎?而末復假楊戲贊以網羅全史,且隂著中漢、季漢名目,于以見皇統斯在。變例隱辭,令後人自悟苦心,千載若揭也。但是書出漢入晋,首尾幾及百年,諸書紀載,不無舛互。而裴松之注更三倍於正文,亥豕魯魚,倘所不免。臣龍官謹同臣浩、臣良裘、臣明楷等將監本、别本,與凡漢、晋之書參互考訂,悉心校勘。并取前學士臣何焯所校本,擇其引據精確者,概行摘出,逐卷分注,釐為考證,計千有餘條。臣等學識頑乏,見聞固陋,不足稱旨,愧懼交併。謹識。   原任詹事臣陳浩、庶子臣朱良裘、侍讀臣齊召南、編修臣孫人龍、臣李龍官、待詔臣盧明楷、拔貢生臣廖名揚奉敕恭校刋 編修臣人龍謹言:《晉書》一百三十卷,晁公武謂歷代之史,惟此最為叢冗。至於取沈約誕誣之說,襍採詭異謬妄之言,尤不可不辨。而鄭樵謂古者修書,如班、馬之徒,自成一家。至唐始用衆手,各隨其學術所長,所以晉之有志,獨善于古今。是則此書之瑕瑜,固有不相掩者。編修臣李龍官奉敕校勘,凡監本舛訛,或從他本及何倫《音義》有可據者,從而釐正之。臣人龍復與同事諸臣詳審參訂,録為考證,各附卷末。臣謹識。   原任詹事臣陳浩、洗馬臣陸宗楷、編修臣孫人龍、知州臣王祖庚、拔貢生臣王積光等奉敕恭校刋   侍讀學士臣萬承蒼謹言:齊永明中,太子家令、兼著作郎沈約受勅撰《宋書》,踰年上之。本紀十、志三十、列傳六十,凡一百卷。書成於齊代,而題曰梁沈約撰者,以約仕終於梁,從《隋書·經籍志》之舊也。伏見唐虞三代之時,聖人在位,不獨公卿皆賢,即為史臣者,亦能深知道德之意,足以發揚至治,垂教無窮。漢之司馬遷、班固猶明此義。魏晉而下,風斯冺矣。宋高祖以英雄之姿,建功晉室。顧其志,急於改步,非有深仁厚澤,漸漬人心,累世相承,法制不立。帝子甫離襁褓,即典方州。所任臣僚,多取世族,治民統軍,罕得其道。其後轉相猜忌,偏信小人,遂至不振。而當時史官,若何承天、蘇寶生、徐爰之徒,率非其人。約以貪榮嗜利之心,逞其浮靡之習。歲月未久,遽成此書。大扺因何、徐舊本而稍更益之。永光以後,不免遷就,以合時君之旨。雖自謂創立新史,取舍是非,未必皆當。又况其喜造奇說,以誣前代。如王邵之所譏者耶。姚察稱其高才博洽,名亞遷、董,要非此書定論。然自晋義熙至宋昇明,七十四年之事迹,粗在於是,不可以無傳也。趙宋嘉祐中,以宋、齊、梁、陳、魏、北齊、周書舛繆殘缺,始詔舘職校讐。治平中,曾鞏校定南齊、梁、陳三書上之,劉恕等上《後魏書》,王安國上《周書》,而校《宋書》者不著其名。今書第四十六卷末附載臣穆所記一條,論到彦之傳之闕,辨趙倫之、王懿、張邵三傳之非約書。臣考《宋史》言鄭穆在舘閣三十年,嘗編校集賢院書籍,當即其人。然第舉三傳中稱帝號魏主,證其與《南史》同體,而張邵傳不避武帝廟諱,重出張暢傳,皆略不及,則其考据亦不可謂精也。故七史之中,惟《宋書》最多訛謬,其所從來久矣。臣等奉勅校勘是編,訪求裴子野《宋略》二十卷,鮑衡卿、王琰《宋春秋》各二十卷,皆已不傳。自監本而外,惟虞山毛晋所刻汲古閣本差可參攷。又得文淵閣所藏南監舊本,字畫磨滅,間有與諸本異者。敬謹參校,詳求厥中,擇其合者,錄為正本。其或字雖互異,義可兼通,仍從監本舊文。别為宋書考證若干條,附於各卷之後。當時文人遺集及所見他書有可相發明者,亦間採焉。至若諸本悉誤,無可據依,姑闕所疑,不敢擅改。臣承蒼等見聞寡陋,辭意淺膚,吮墨濡毫,戰汗交集。謹言。   原任詹事臣陳浩、侍講學士臣萬承蒼、庶子臣朱良裘、編修臣孫人龍、臣李龍官、拔貢生臣葉環、臣費應泰、臣楊茂遷、臣蕭栴奉勅恭校刋 知州臣祖庚謹言:梁臣蕭子顯,齊之宗室,仕梁而修齊史。以故事多附會,辭有溢美。且以時尚瞿曇,黜儒崇釋,其是非大謬于聖人。昔曾鞏譏其喜自馳騁,刻彫藻繢之變尤多,而文益下洵,非誣也。初,江淹已作十志,沈約又有紀二十篇,子顯别自表修,淹、約注紀遂不復存矣。當時奉朝請吳均亦嘗著《齊春秋》三十篇,劉子玄稱其該實。而曾鞏目録、馬端臨《經籍考》並不及載。夫子顯才氣過人,以著作自命。然沿襲卑靡,故識復猥瑣。即如天文但紀災祥,州郡不著戶口,未免疎漏。而祥瑞一志,多載圖讖,尤為近誣。宜乎司馬光謂李延夀書叙事簡徑,勝于正史也。雖然,蕭齊一代君臣行事之得失,論議之往復,未嘗表見他書。即古人著述,亦復不傳于世。所可考見者惟是編,而是編之在今日惟監本。若任其魚豕相仍,不益將訛以傳訛,幾於殘缺無徵哉。臣等仰承詔命,博采前議,廣集衆思,敬謹編校。不敢率略從事,爰攷宋、魏二書,南、北二史,《資治通鑑》暨《通典》《通考》諸書,擇其事涉蕭齊,精詳切要者,或别其是非,或訂其疑似,條分目晰,附於各卷之末,俾覽者有所依據,以仰副聖天子修明正史之至意云。臣謹識。   原任詹事臣陳浩、侍講學士臣萬承蒼、洗馬臣陸宗楷、編修臣孫人龍、候補知州臣王祖庚、拔貢生臣楊茂遷、臣王積光等奉勅恭校刋 編修臣人龍謹言:唐貞觀三年,詔姚思廉與魏徵同撰《梁書》。思亷,梁史官姚察子。推其父意,復採謝昊等所記,以成是書。徵惟裁其總論。編次筆削,則皆出于思亷。蓋書成於一手。業紹乎一家述作之盛,與李百藥父子輝映一時,亦猶《史記》之有談、遷,《漢書》之有彪、固。禇亮謂其苦志精勤,洵不虚矣。《舊唐書·經籍志》及思廉本傳俱云五十卷,《新書》則云五十六卷,與今本合,蓋嘉祐以來鋟版目次然也。臣等奉勅校刋,深愧學殖淺陋,謹將《南史》與本文詳加參校,辨其訛舛,條其同異,録為考證,以附卷末云。臣謹識。   原任詹事臣陳浩、洗馬臣陸宗楷、編修臣孫人龍、貢生臣楊茂遷等奉敕恭校刋 編修臣人龍謹言:按梁史官姚察在陳,嘗撰梁、陳事,未成而陳亡。隋文帝問陳事於察,察以所論載者,每一篇成,輒奏之。察子思廉,復繼其業。唐貞觀中,與《梁書》同上。其書世罕傳,頗多脫誤。至宋嘉祐時,始詔求藏書,與秘府本參校,鏤板行世。故宋臣曾鞏目録序謂此書成之難,傳之又難,其疑者不敢損益,特各疏于篇末,葢其愼也。今古本旣不見,國子監所存舊板舛訛殊甚,而鞏等篇末所疏疑義亦無一存者,用是知此書已非復嘉祐之舊,屢經改刻,其為脫漏者不少矣。臣等奉敕校刋,别無他書可據,惟就《南史》中參其異同,辨其譌謬,不敢率漏,亦不敢臆斷,以志敬愼之義云。臣謹識。   原任詹事臣陳浩、洗馬臣陸宗楷、編修臣孫人龍、貢生臣曾尚渭、臣王積光等奉敕恭校刋   編修臣孫人龍謹言:《魏書》一百三十卷,國子監舊板歷久漫漶。奉勅校刋,臣謹與同事臣陳浩、臣齊召南等各就聞見,共錄為考證如干條。魏收書貽譏“穢史”,宋以前亡逸不完者三十餘卷,後之人取《北史》等書以補之。明所刻二十一史中,此書又最為刓敝,宋劉恕、明馮夢禎等論之綦詳。今欲摘謬辯譌,不留遺憾,此實難矣。惟參校各本,悉心檢覈,信則徵信,疑則傳疑云爾。臣人龍謹識。   原任詹事臣陳浩、編修臣孫人龍、中允臣齊召南、拔貢生臣蕭栴奉勅恭校刋 編修臣範謹言:《北齊書》紀八、傳四十二,合五十卷。按高齊史,天統初,太常少卿祖珽述獻武起居注,名《皇初傳》。天保時,中書侍郎陸元規從文宣征討,紀一時行師克伐之蹟,著皇帝實録。而魏收、陽休之、杜臺卿、祖崇儒、崔子發等並賡續注記。隋代秘書監王邵、内史令李德林,俱少仕鄴中,多識故事。王乃憑述起居注,廣以異聞,作《齊志》十六卷。李在齊預修國史,創紀傳二十七卷,開皇時奉詔續撰,增多三十八篇,送官藏之秘府。唐武德初,高祖感令狐德棻之言,始詔修梁、陳、魏、齊、周之史。而太子詹事裴矩、吏部郎中祖孝孫、秘書丞魏徵主齊,論譔歷年,書未就,悉罷。貞觀三年,復詔撰定。時議者以元魏已詳於魏收、魏澹二家之書,惟隋及四史當立。當是時,德林之子中書舍人百藥次齊史。至貞觀十年,五史始具。五史之中,北齊之與梁、陳,蓋姚氏、李氏父子所相嬗繼而成。夫高氏立國,亦已淺矣。其功伐治績,既不足以焜燿紀載,而史家煩猥叢碎,亦未能以盡一時治亂,因事勸戒之義。唐劉知幾著《史通》,頗稱王邵《齊志》、宋孝王《關東風俗傳》,而於李氏書數砭其謬。今宋、王之書不傳,而前世學者類綜覽南、北二史,於八書習者尤尠。故此書訛脫彌甚。其中有本書亡缺,而後人雜采他書,附合當日卷帙之數,割裂併繫,事詞不屬。又屢經刋本舛錯,或妄有增損,汨亂於其間者。今並考校正其句字,其非本書而較然可知,爲後人之補綴者,亦疏之每卷之末。蓋古書之存者鮮矣,其幸而傳者,亦非當日之舊。臣等奉勅校刋,是不敢不致其謹也。臣謹識。   原任詹事臣陳浩、洗馬臣陸宗楷、編修臣孫人龍、臣朱荃、臣姚範、知州臣王祖庚、拔貢生臣郭世燦等奉勅恭校刋 編脩今授奉天錦州府知府臣文淳謹言:《北周書》五十卷,本紀八、列傳四十二,唐秘書丞令狐德棻等撰。當武德時,棻建言近代無正史,卽詔與諸臣論撰,歷年不能成而罷。貞觀二年,復詔德棻與岑文本、崔仁師撰次《周書》,陳叔逹、唐儉共成之。宋仁宗時,出太清樓本,合史館、秘閣本,又募天下書,而取夏竦、李巽家本,下館閣正其文字。其後王安國、林希始上焉。當周、隋時,柳蚪、牛弘各有撰述,德棻䓁撰次,不外柳、牛兩家。然其中頗有可議者。蚪為周臣,多諱周惡;弘入隋代,便文隋過。在蚪與弘,初無足怪,德棻等身居異代,而史不直書,其失甚矣。宇文氏建國,倣《周禮》為六官、府兵之制,開唐一代良法,而是書不為紀録,使後人無從参考,識小遺大,識者譏焉。臣等奉勅校勘,南、北監本字句錯訛,悉為改正。但宋版不可得見,文義可疑,祗以《北史》參訂。《北史》之文旣與是書不同,未便補入。故字有不同,從其是者;文之遺脫,祗加詳注,不妄參入,以附於闕文之義云。臣謹識。   原任詹事臣陳浩、洗馬臣陸宗楷、編修臣孫人龍、編脩今授奉天錦州府知府臣金文淳、拔貢生臣費應泰、臣楊茂遷奉勅恭校刋   翰林院編修臣映斗謹言:右《隋書》八十五卷,奉勅校刻者。宋本殘缺,乃以監本為底本。此外完書備校者,有南監本、汲古閣本;他本殘缺亦可參校者,宋本外有兩舊本。考《隋書》十志,向稱《五代史志》,有單行本,今已不可得見。其帝紀、列傳,畧見於《北史》《南史》及梁、陳、齊、周本書。然各本皆年深漫漶,並有淆譌。臣等參互考据,公同商確。譌者正之,闕者補之,脫者增之,衍者刪之。文異則取其義長,義通亦辨其文異。又如志中條目,或異事而牽連,或同條而割裂。列傳次第,亦有凌躐。目錄本傳,前後抵牾。或分傳而不標名,或附傳而名複見。皆乖體例,不合本文。再如所引經史子集,間與本書有異。改之不可,仍之實踈。自非詳繹本文,明徵往籍,沿譌襲謬,長貽學者之疑。卽此隋朝一代之書,欲存善本,愈仰睿鑒,精詳攷證,不可不作也。丹鉛旣畢,得如干條,勒於各卷之後。臣等職在編摩,匪有學問。要自百十字之增補,以至單辭隻字之改易,並有依據。無考者仍闕之,不敢稍憑臆見,妄有損益於其間校讎之分云爾。臣謹識。   原任詹事臣陳浩、侍講學士臣萬承蒼、侍讀臣齊召南、洗馬臣陸宗楷、編修臣孫人龍、臣張映斗、拔貢生臣郭世燦等奉勅恭校刋
【初学记】伤寒杂病论序跋 ◎校正伤寒论序 夫《伤寒论》,盖祖述大圣人之意,诸家莫其伦拟。故晋皇甫谧序《甲乙针经》云:“伊尹以元圣之才,撰用《神农本草》,以为《汤液》。”汉张仲景论广《汤液》为十数卷,用之多验。近世太医令王叔和撰次仲景遗论甚精,皆可施用。是仲景本伊尹之法,伊尹本神农之经,得不谓祖述大圣人之意乎?张仲景《汉书》无传,见《名医录》云:“南阳人,名机,仲景乃其字也。举孝廉,官至长沙太守。始受术于同郡张伯祖,时人言识用精微过其师。所著论,其言精而奥,其法简而详,非浅闻寡见者所能及。”自仲景于今八百余年,惟王叔和能学之。其间如葛洪、陶景、胡洽、徐之才、孙思邈辈,非不才也,但各自名家,而不能修明之。开宝中,节度使高继冲曾编录进上,其文理舛错,未尝考正。历代虽藏之书府,亦阙于雠校。是使治病之流,举天下无或知者。国家诏儒臣校正医书,臣奇续被其选,以为百病之急,无急于伤寒。今先校定张仲景《伤寒论》十卷,总二十二篇,证外合三百九十七法,除复重,定有一百一十二方。今请颁行。 太子右赞善大夫臣高保衡、尚书屯田员外郎臣孙奇、尚书司封郎中秘阁校理臣林亿等谨上 ◎校正金匮玉函经疏 《金匮玉函经》与《伤寒论》同体而别名,欲人互相检阅而为表里,以防后世之亡逸。其济人之心,不已深乎?细考前后,乃王叔和撰次之书。缘张仲景有《金匮录》,故以《金匮玉函》名,取宝而藏之之义也。王叔和,西晋人,为太医令,虽博学好经方,其学专于仲景,是以独出于诸家之右。仲景之书,及今八百余年,不坠于地者,皆其之力也。但此经自晋以来传之既久,方证讹谬,辩论不伦。历代名医虽学之,皆不得仿佛。惟孙思邈麤晓其旨,亦不能修正之。况其下者乎?国家诏儒臣校正医书,臣等先校定《伤寒论》,次校成此经。其文理或有与《伤寒论》不同者,然其意义皆通圣贤之法,不敢臆断,故并两存之。凡八卷,依次旧目,总二十九篇,一百一十五方。恭惟主上,大明抚运,视民如伤,广颁其书,为天下生生之具,直欲跻斯民于寿城者矣。 治平三年正月十八日,太子右赞善大夫臣高保衡、尚书员外郎臣孙奇、尚书司封郎中秘阁校理臣林亿等谨上 ◎校正金匮要略方叙 张仲景为《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今世但传《伤寒论》十卷,杂病未见其书,或于诸家方中载其一二矣。翰林学士王洙在馆阁日,于蠹简中得仲景《金匮玉函要略方》三卷,上则辩伤寒,中则论杂病,下则载其方,并疗妇人。乃录而传之士流,才数家耳。尝以方证对病者,施之于人,其效若神。然而或有证而无方,或有方而无证,救急治病,其有未备。国家诏儒臣校正医书,臣奇先校定《伤寒论》,次校定《金匮玉函经》,今又校成此书,仍以逐方次于征候之下,使仓卒之际,便于检用也。又采散在诸家之方,附于逐篇之末,以广其法。以其伤寒文多节略,故断自杂病以下,终于饮食禁忌,凡二十五篇,除重复,合二百六十二方,勒成上、中、下三卷,依旧名曰《金匮要略方》。臣奇尝读《魏志·华佗传》云:“出书一卷曰:此书可以活人。”每观华佗凡所疗病,多尚奇怪,不合圣人之经。臣奇谓活人者,必仲景书也,大抵炎农圣法,属我盛旦。恭惟主上,丕承大统,抚育元元。颁行方书,拯济疾苦,使和气盈溢,而万物莫不尽和矣。 太子右赞善大夫臣高保衡、尚书都官员外郎臣孙奇、尚书司封郎中充秘阁校理臣林亿等谨上   伤寒论后序   夫治伤寒之法,历观诸家方书,得仲景之多者,惟孙思邈。犹曰:见大医疗伤寒,惟大青、知母等诸冷物投之,极与仲景本意相反。又曰:寻方之大意,不过三种,一则桂枝,二则麻黄,三则青龙,凡疗伤寒,不出之也。呜呼!是未知法之深者也。奈何仲景之意,治病发于阳者,以桂枝、生姜、大枣之类;发于阴者,以干姜、甘草、附子之类,非谓全用温热药,盖取《素问》辛甘发散之说。且风与寒,非辛甘不能发散之也。而又中风自汗用桂枝,伤寒无汗用麻黄;中风见寒脉、伤寒见风脉用青龙,若不知此,欲治伤寒者,是未得其门矣。然则此之三方,春冬所宜用之;若夏秋之时,病多中暍,当行白虎也。故《阴阳大论》云,脉盛身寒,得之伤寒,脉虚身热,得之伤暑。又云,五月六月,阳气已盛,为寒所折,病热则重。《别论》云,太阳中热,暍是也,其人汗出恶寒,身热而渴,白虎主之。若误服桂枝、麻黄辈,未有不黄发斑出,脱血而得生者。此古人所未至,故附于卷之末云。   金匮要略方叙   仲景《金匮录》,歧黄《难》《素》之方,近将千卷,患其混杂烦重,有求难得,故周流华裔九州之内,收合奇异,捃拾遗逸,撰而集之。揀选诸经筋髓,以为《要略》一编。其诸救疗暴病,使知其次第。凡此药石者,是诸神仙之所造,服之将之,固无夭横。或治疗不早,或被师误,幸具详焉。 国子监准尚书、礼部元祐三年八月八日符:元祐三年八月七日酉时,准都省送下当月六日敕:中书省勘会,下项医书,册数重大,纸墨价高,民间难以买置。八月一日奉圣旨,令国子监别作小字雕印。内有浙路小字本者,令所属官司校对,别无差错,即摹印雕版,并候了日,广行印造,只收官纸工墨本价,许民间请买,仍送诸路出卖。奉敕如右,牒到奉行。前批八月七日未时付礼部施行。 续准礼部符:元祐三年九月二十日,准都省送下当月十七日敕:中书省、尚书省送到国子监状,据书库状,准朝旨雕印小字《伤寒论》等医书出卖,契勘工钱,约支用五千余贯,未委于是何官钱支给,应副使用,本监比欲依雕四子等体例,于书库卖书钱内支借,又缘所降朝旨,候雕造了日,只令收官纸工墨本价,即别不收息,虑日后难以拨遣,欲乞朝廷特赐应副上件钱数支使,候指挥。尚书省勘当,欲用本监见在卖书钱,候将来成书出卖,每部只收息一分,余依元降指挥。奉圣旨,依。国子监主者,一依敕命指挥施行。 治平二年二月四日进呈,奉圣旨镂版施行。 朝奉郎、守太子右赞善大夫、同校正医书、飞骑尉、赐绯鱼袋臣高保衡 宣德郎、守尚书都官员外郎、同校正医书、骑都尉臣孙奇 朝奉郎、守尚书司封郎中、充秘阁校理、判登闻检院护军、赐绯鱼袋臣林亿 翰林学士、朝散大夫、给事中、箴制诰、充史官修撰、宗正寺修玉牒官、兼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兼判秘阁秘书省、同提举集禧观公事、提举校正医书所、轻车都尉、汝南郡开国侯、食邑一千三百户、赐紫金鱼袋臣范镇 推忠协谋佐理功臣、金紫光禄大夫、行尚书吏部侍郎、参知政事、柱国、天水郡开国公、食邑三千户、食实封八百户臣赵概 推忠协谋佐理功臣、金紫光禄大夫、行尚书吏部侍郎、参知政事、柱国、乐安郡开国公、食邑二千八百户、食实封八百户臣欧阳修 推忠协谋同德佐理功臣、开国公、特进、行中书侍郎、户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上柱国、庐陵郡开国公、食邑七千一百户、食实封千二百户臣曾公亮 推忠协谋同德守正佐理功臣、开府仪同三司、行尚书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兼译经润文使、上柱国、卫国公、食邑一万七百户、食实封三千八百户臣韩琦 知兖州录事、参军、监国子监书库臣郭直卿 奉议郎、国子监主薄、云骑尉臣孙准 朝奉郎、行国子监丞、上骑都尉、赐绯鱼袋臣何宗元 朝奉郎、守国子司业、轻车都尉、赐绯渔袋臣丰稷 朝请郎、守国子司业、上轻车都尉、赐绯鱼袋臣盛侨 朝请大夫、试国子祭酒、直集贤院、兼徐王府翊善护军臣郑穆 中大夫、守尚书右丞、上骑车都尉、保定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臣胡宗愈 中大夫、守尚书左丞、上护军、太原郡开国侯、食邑一千八百户、食实封二百户、赐紫金鱼袋臣王存 中大夫、守中书侍郎、护军、彭城郡开国侯、食邑一千一百户、食实封二百户、赐紫金鱼袋臣刘挚 正议大夫、守门下侍郎、上柱国、乐安郡开国公、食邑四千户、食实封九百户臣孙固 太中大夫、守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上柱国、汲郡开国公、食邑二千九百户、食实封六百户臣吕大防 国子监准监关准尚书、礼部符:准绍圣元年六月二十五日敕:中书省、尚书省送到礼部状,据国子监状,据翰林医学本监三学看治任仲言状。伏睹本监先准朝旨,开雕小字《圣惠方》等共五部出卖,并每节镇各十部,余州各五部,本处出卖。今有《千金翼方》《金匮要略方》《王氏脉经》《补注本草》《图经本草》等五件医书,日用而不可缺。本监虽见印卖,皆是大字,医人往往无钱请买,兼外州军尤不可得。欲乞开作小字,重行校对出卖,及降外州军施行。本部看详,欲依国子监申请事理施行,伏候指挥。六月二十三日奉圣旨,依。奉敕如右,牒到奉行。都省前批六月二十六日未时付礼部施行。仍关合属去处主者,一依敕命指挥施行。 绍圣三年六月  日雕。 集庆军节度推官、监国子监书库向宗恕 承务郎、监国子监书库曾缲 延安府临真县令、监国子监书库邓平 颍川万寿县令、监国子监书库郭直卿 宣义郎、国子监主簿王仲疑 通直郎、国子监丞、武骑尉檀宗益 朝散郎、守国子监司业、上轻车都尉、赐绯鱼袋赵挺之 朝奉郎、守国子司业兼侍讲、云骑都尉龚原 治平三年三月十九日进呈。奉圣旨镂板施行。 朝奉郎、守太子右赞善大夫、同校正医书、骑都尉、赐绯鱼袋臣高保衡 朝奉郎、守尚书都官员外郎、同校正医书、骑都尉臣孙奇 朝奉郎、守尚书司封郎中、充秘阁校理、判登闻检院上护军、赐绯鱼袋臣林亿 龙图阁直学士、朝散大夫、守尚书工部侍郎、兼侍讲、知审刑院事、兼判少府监、提举醴泉观、兼提举校正医书、上柱国、彭城县开国公、食邑二千二百户、食实封二百户、赐紫金鱼袋臣钱象先
【初学记】魏收著作考 麟趾新制(参撰 佚) 北史李浑传:文宣以魏《麟趾格》未精,诏浑与邢卲、崔㥄、魏收、王昕、李伯伦等修撰。 齐礼律令(参撰 佚) 北齐书本传:天保八年夏,复参修律令。 北齐书李铉传:天保初,诏铉与殿中尚书邢卲、中书令魏收等参议礼律。 北齐书封述传:河清三年,敕与录尚书赵彦深、仆射魏收、尚书阳休之、国子祭酒马敬德等议定律令。 案隋志:北齐律十二卷(目一卷)、北齐令五十卷、北齐权令二卷。 文宣帝丧礼(参撰 佚) 北齐书本传:及帝崩于晋阳,驿召收及中山太守阳休之参议吉凶之礼。 齐书(参撰 佚) 北齐书本传:天保八年夏,监国史。皇建元年,监史。 北齐书阳休之传:魏收监史之日,立高祖本纪,取平四胡之岁为齐元。收在齐州,恐史官改夺其志,上表论之。武平中,收还朝,敕集朝贤议其事,休之立议从天保为限断。魏收存日,犹两议未决。收死后,便讽动内外,发诏从其议。 北史李德林传:魏收与阳休之论《齐书》起元事,百司会议。收与德林致书往复,词多不载。 魏书一百三十卷例目一卷(独撰 残) 魏书前上十志启:谨成十志二十卷,请续于传末,并前例目,合一百三十一卷。 北齐书、北史本传:凡十二纪,九十二列传,合一百一十卷。五年三月奏上之。十一月复奏十志:天象四卷、地形三卷、律历二卷、礼四卷、乐一卷、食货一卷、刑罚一卷、灵徵二卷、官氏一卷、释老一卷,凡二十卷。续于纪传,合一百三十卷,分为十二帙。其史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论、前后二表一启,皆独出于收。 隋经籍志:《后魏书》一百三十卷,后齐仆射魏收撰。 唐经籍志:《后魏书》一百三十卷,魏收撰。艺文志同。 崇文总目:《后魏书》一百三十卷,魏收撰。齐天保中始诏收撰魏史。收博采诸家旧文,随条甄举,缀属后事,成一代大典,追述魏先祖二十八帝,下终孝静,作十二纪、九十二列传、十志析之,凡一百三十卷,而史有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论、前后二表一启。然收谄于齐氏,言魏室多所不平。至隋开皇中,敕魏澹更作魏史;唐李延寿作北史,并行于世,与收史相乱,因而卷第殊舛,今所存仅九十余篇。 魏书目录叙:《魏书》,十二纪、九十二列传、十志,凡一百一十四篇,旧分为一百三十卷,北齐尚书右仆射魏收撰。其书亡逸不完者,无虑三十卷。今各疏于逐篇之末。 郡斋读书志:《后魏书》一百三十卷。右北齐魏收撰。文宣时,诏收撰次,成十二纪、十志、九十二列传,上之。悉焚旧书。多谄讳不平,受尔朱荣子金,故减其恶;夙有怨者,多没其善;党北朝,贬江左。时人嫉之,号为“秽史”。刘知几谓其生绝胤嗣,死逢剖斫,皆隐慝所致。后隋文帝命颜之推等别修,唐贞观中,陈叔达亦作五代史,皆不传,独收书在。皇朝命刘恕等校正。案此书宋书条:嘉祐中,以宋、齐、梁、陈、魏、北齐、周书舛缪亡缺,始命馆职雠校。曾巩等以秘阁所藏多误,不足凭以是正,请诏天下藏书之家悉上异本。久之始集。治平中,刘恕等上《后魏书》。政和中始毕,颁之学官,民间传者尚少。绍兴十四年,井宪孟为四川漕,始檄诸州学官,求当日所颁本。时四川五十余州,皆不被兵,书颇有在者,然往往亡缺不全,收合补缀,独少《后魏书》十许卷,最后得宇文季蒙家本,偶有所少者,因命眉山刊行焉。 直斋书录解题:《后魏书》一百三十卷,北齐中书令兼著作郎钜鹿魏收伯起撰。收搜采遗亡,缀绩后事,备一代史籍而上之。时论言收著史不平,诏与诸家子孙共加论讨,前后诉者百有余人,众口喧然,号为“秽史”。仆射杨愔、高德正与收皆亲,抑塞拆辞,遂不复论。今纪阙二卷,传阙二十二卷,又三卷不全,志阙天象二卷。收既以史招怨,齐亡之岁,竟遭发冢弃骨之祸。隋文帝命魏澹等更撰《魏书》九十二卷,以西魏为正,东为伪,义例简要。唐志又有张太素《后魏书》一百卷,今皆不传,而收书独行。中兴书目谓所阙太宗纪以澹书补之,阙志以太素书补之。二书既亡,惟此纪、志独存,不知何据。 宋艺文志:魏收《后魏书》一百三十卷。 文渊阁书目:《后魏书》一部五十六册(阙);《后魏书》一部五十九册(阙);《后魏书》一部四十九册(阙)。 四库总目提要:《魏书》一百十四卷(内府刊本)北齐魏收奉敕撰。凡十二纪、九十二列传、十志,分为一百三十卷。今所行本为宋刘恕、范祖禹等所校定。 魏收集三十卷(独撰 残) 北齐书、北史本传:有集七十卷。 隋经籍志:北齐尚书仆射魏收集六十八卷。 唐经籍志:《魏收集》七十卷。艺文志同。 张燮七十二家魏特进集辑本三卷,凡乐府、诗、诏、册文、启、移文、书、议、文、祭文,综二十七篇。 张溥百三名家魏特进集辑本一卷,凡诏、册文、启、移文、书、议、文、祭文、乐府、诗,综二十七篇。 严可均全北齐文辑文一卷,凡赋、诏、册、议、启、书、移文、文、祭文、碑,综二十篇(六篇有录无文)。逯钦立北齐诗辑存诗十六篇。
【初学记】楚辞 ◎楚辞目录【班孟坚云:“始楚贤臣屈原被谗放流,作《离骚》诸赋以自伤悼。后有宋玉、唐勒之属,慕而述之,皆以显名。汉兴,高祖王兄子濞于吴,招致天下娱游子弟,枚乘、邹阳、严夫子之徒,兴于文、景之际,而淮南王安都寿春,招宾客著书,而吴有严助、朱买臣,贵显汉朝,故世传《楚辞》。”隋唐书志有皇甫遵训《参解楚辞》七卷、郭璞注十卷、宋处士诸葛《楚辞音》一卷、刘杳《草木虫鱼疏》二卷、孟奥音一卷、徐邈音一卷。始汉武帝命淮南王安为《离骚传》,其书今亡。按《屈原传》云:“《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矣。”又曰:“蝉蜕于浊秽,以浮游尘埃之外,不获世之滋垢,皭然泥而不滓。推此志,虽与日月争光可也。”班孟坚、刘勰皆以为淮南王语,岂太史公取其语以作传乎?汉宣帝时,九江被公能为《楚词》。隋有僧道骞者善读之,能为楚声,音韵清切。至唐,传《楚辞》者,皆祖骞公之音。】 汉护左都水使者光禄大夫臣刘向集 后汉校书郎臣王逸章句【一本云“校书郎中”。《后汉·文苑传》云:“逸字叔师,南郡宜城人。元初中举上计吏,为校书郎。顺帝时为侍中。著《楚辞章句》行于世。”】 离骚经第一 【屈原。《释文》第一,无“经”字。】 九歌第二  【《释文》第三。一本《九歌》至《九思》下皆有“传”字。】 天问第三  【《释文》第四】 九章第四  【《释文》第五】 远游第五  【《释文》第六】 卜居第六  【《释文》第七】 渔父第七  【《释文》第八】 九辩第八  【宋玉。《释文》第二】 招魂第九  【《释文》第十】 大招第十  【屈原,或言景差。《释文》第十六】 惜誓第十一 【贾谊。《释文》第十五】 招隐士第十二【淮南小山。《释文》第九】 七谏第十三 【东方朔。《释文》第十二】 哀时命第十四【严忌。《释文》第十四】 九怀第十五 【王褒。《释文》第十一】 九叹第十六 【刘向。《释文》第十三】 九思第十七 【王逸。《释文》第十七】 【按《九章》第四、《九辩》第八,而王逸《九章》注云“皆解于《九辩》中”。知《释文》篇第盖旧本也,后人始以作者先后次叙之尔。鲍钦止云:“《辨骚》非《楚词》本书,不当录。班孟坚二序旧在《天问》《九叹》之后,今附于第一通之末云。”】 ◎楚辞卷第一 离骚 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 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 皇览揆余于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 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 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 扈江离蓠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 昔三后之纯粹兮,固众芳之所在。 杂申椒与菌桂兮,岂维纫夫蕙茝。 汨余若将不及兮,恐年岁之不吾与。 朝搴阰之木兰兮,夕揽洲之宿莽。 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 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 不抚壮而弃秽兮,何不改此度也? 乘骐骥以驰骋兮,来吾道夫先路。 彼尧舜之耿介兮,既遵道而得路。 何桀纣之昌披兮,夫唯捷径以窘步。 惟党人之偷乐兮,路幽昧以险隘。 岂余身之僤殃兮,恐皇舆之败绩。 忽奔走以先后兮,及前王之踵武。 荃不揆余之中情兮,反信谗以齌怒。 余固知謇謇之为患兮,忍而不能舍也。 指九天以为正兮,夫唯灵修之故也。 初既与余成言兮,后悔遁而有他。 余既不难夫离别兮,伤灵修之数化。 余既滋兰之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 畦留夷与揭车兮,杂杜衡与芳芷。 冀枝叶之峻茂兮,原俟时乎吾将刈。 虽萎绝其亦何伤兮,哀众芳之芜秽。 众皆竞进以贪婪兮,凭不厌乎求索。 羌内恕己以量人兮,各兴心而嫉妒。 忽驰骛以追逐兮,非余心之所急。 老冉冉其将至兮,恐修名之不立。 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 苟余情其信姱以练要兮,长顑颔亦何伤。 掔木根以结茝兮,贯薜荔之落蕊。 矫菌桂以纫蕙兮,索胡绳之纚纚。 謇吾法夫前修兮,非世俗之所服。 虽不周于今之人兮,原依彭咸之遗则。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余虽好修姱以鞿羁兮,謇朝谇而夕替。 既替余以蕙纕兮,又申之以揽茝。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 怨灵修之浩荡兮,终不察夫民心。 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 固时俗之工巧兮,偭规矩而改错。 背绳墨以追曲兮,竞周容以为度。 忳郁邑余佗傺兮,吾独穷困乎此时也。 宁溘死以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 鸷鸟之不群兮,自前世而固然。 何方圜之能周兮,夫孰异道而相安? 屈心而抑志兮,忍尤而攘诟。 伏清白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 悔相道之不察兮,延伫乎吾将反。 回朕车以复路兮,及行迷之未远。 步余马于兰皋兮,驰椒丘且焉止息。 进不入以离尤兮,退将复修吾初服。 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 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 高余冠之岌岌兮,长余佩之陆离。 芳与泽其杂糅兮,唯昭质其犹未亏。 忽反顾以游目兮,将往观乎四荒。 佩缤纷其繁饰兮,芳菲菲其弥章。 民生各有所乐兮,余独好修以为常。 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 女嬃之婵媛兮,申申其詈予。 曰鲧婞直以亡身兮,终然夭乎羽之野。 汝何博謇而好修兮,纷独有此姱节? 薋菉葹以盈室兮,判独离而不服。 众不可户说兮,孰云察余之中情? 世并举而好朋兮,夫何茕独而不予听? 依前圣以节中兮,喟凭心而历兹。 济沅湘以南征兮,就重华而陈词。 启《九辨》与《九歌》兮,夏康娱以自纵。 不顾难以图后兮,五子用失乎家巷。 羿淫游以佚畋兮,又好射夫封狐。 固乱流其鲜终兮,浞又贪夫厥家。 浇身被服强圉兮,纵欲而不忍。 日康娱而自忘兮,厥首用夫颠陨。 夏桀之常违兮,乃遂焉而逢殃。 后辛之菹醢兮,殷宗用而不长。 汤禹俨而祗敬兮,周论道而莫差。 举贤才而授能兮,循绳墨而不颇。 皇天无私阿兮,览民德焉错辅。 夫维圣哲以茂行兮,苟得用此下土。 瞻前而顾后兮,相观民之计极。 夫孰非义而可用兮,孰非善而可服? 阽余身而危死兮,览余初其犹未悔。 不量凿而正枘兮,固前修以菹醢。 曾歔欷余郁邑兮,哀朕时之不当。 揽茹蕙以掩涕兮,霑余襟之浪浪。 跪敷衽以陈辞兮,耿吾既得此中正。 驷玉虬以桀鹥兮,溘埃风余上征。 朝发轫于苍梧兮,夕余至乎县圃。 欲少留此灵琐兮,日忽忽其将暮。 吾令羲和弭节兮,望崦嵫而勿迫。 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饮余马于咸池兮,总余辔乎扶桑。 折若木以拂日兮,聊逍遥以相羊。 前望舒使先驱兮,后飞廉使奔属。 鸾皇为余先戒兮,雷师告余以未具。 吾令凤鸟飞腾兮,继之以日夜。 飘风屯其相离兮,帅云霓而来御。 纷总总其离合兮,斑陆离其上下。 吾令帝阍开关兮,倚阊阖而望予。 时暧暧其将罢兮,结幽兰而延儜。 世溷浊而不分兮,好蔽美而嫉妒。 朝吾将济于白水兮,登阆风而絏马。 忽反顾以流涕兮,哀高丘之无女。 溘吾游此春宫兮,折琼枝以继佩。 及荣华之未落兮,相下女之可诒。 吾令丰隆乘云兮,求宓妃之所在。 解佩纕以结言兮,吾令謇修以为理。 纷总总其离合兮,忽纬繣其难迁。 夕归次于穷石兮,朝濯发乎洧盘。 保厥美以骄傲兮,日康娱以淫游。 虽信美而无礼兮,来违弃而改求。 览相观于四极兮,周流乎天余乃下。 望瑶台之偃蹇兮,见有娀之佚女。 吾令雁为媒兮,雁告余以不好。 雄鸠之鸣逝兮,余犹恶其佻巧。 心犹豫而狐疑兮,欲自适而不可。 凤皇既受诒兮,恐高辛之先我。 欲远集而无所止兮,聊浮游以逍遥。 及少康之未家兮,留有虞之二姚。 理弱而媒拙兮,恐导言之不固。 世溷浊而嫉贤兮,好蔽美而称恶。 闺中既以邃远兮,哲王又不寤。 怀朕情而不发兮,余焉能忍而与此终古? 索琼茅以筳篿兮,命灵氛为余占之。 曰两美其必合兮,孰信修而慕之? 思九州之博大兮,岂惟是其有女? 曰勉远逝而无狐疑兮,孰求美而释女? 何所独无芳草兮,尔何怀乎故宇? 世幽昧以昡曜兮,孰云察余之善恶? 民好恶其不同兮,惟此党人其独异。 户服艾以盈要兮,谓幽兰其不可佩。 览察草木其犹未得兮,岂珵美之能当。 苏粪壤以充祎兮,谓申椒其不芳。 欲从灵氛之吉占兮,心犹豫而狐疑。 巫咸将夕降兮,怀椒糈而要之。 百神翳其备降兮,九疑缤其并迎。 皇剡剡其扬灵兮,告余以吉故。 曰勉升降以上下兮,求矩矱之所同。 汤禹俨而求合兮,挚咎繇而能调。 苟中情其好修兮,又何必用夫行媒? 说操筑于傅岩兮,武丁用而不疑。 吕望之鼓刀兮,遭周文而得举。 宁戚之讴歌兮,齐桓闻以该辅。 及年岁之未晏兮,时亦犹其未央。 恐鹈鴂之先鸣兮,使夫百草为之不芳。 何琼佩之偃蹇兮,众薆然而蔽之。 惟此党人之不谅兮,恐嫉妒而折之。 时缤纷其变易兮,又何可以淹留? 兰芷变而不芳兮,荃蕙化而为茅。 何昔日之芳草兮,今直为此萧艾也? 岂其有他故兮,莫好修之害也。 余以兰为可恃兮,羌无实而容长。 委厥美以从俗兮,苟得列乎众芳。 椒专佞以慢慆兮,榝又欲充夫佩帏。 既干进而务入兮,又何芳之能祗? 固时俗之流从兮,又孰能无变化? 览椒兰其若兹兮,又况揭车与江离? 惟兹佩之可贵兮,委厥美而历兹。 芳菲菲而难亏兮,芬至今犹未沬。 和调度以自娱兮,聊浮游而求女。 及余饰之方壮兮,周流观乎上下。 灵氛既告余以吉占兮,历吉日乎吾将行。 折琼枝以为羞兮,精琼爢以为粻。 为余驾飞龙兮,杂瑶象以为车。 何离心之可同兮,吾将远逝以自疏。 邅吾道夫昆仑兮,路修远以周流。 扬云霓之奄蔼兮,鸣玉鸾之啾啾。 朝发轫于天津兮,夕余至乎西极。 凤皇翼其承旗兮,高翱翔之翼翼。 忽吾行此流沙兮,遵赤水而容与。 麾蛟龙使梁津兮,诏西皇使涉予。 路修远以多艰兮,腾众车使径待。 路不周以左转兮,指西海以为期。 屯余车其千乘兮,齐玉轪而并驰。 驾八龙之婉婉兮,载云旗之委蛇。 抑志而弭节兮,神高驰之邈邈。 奏《九歌》而舞《韶》兮,聊假日以媮乐。 陟升皇之赫戏兮,忽临睨夫旧乡。 仆夫悲余马怀兮,蜷局顾而不行。 乱曰: 已矣哉! 国无人莫我知兮,又何怀乎故都。 既莫足与为美政兮,吾将从彭咸之所居。
杂记 旧帖离奇消失,暂且另开一帖。 《浮生六记》之太极拳史料是伪作 路迪民 看到《武当》2012年第10期胡克禹先生《读沈复、曾国藩〈浮生六记〉有感》一文,使我联想到几年来对《浮生六记》的关注。胡先生对《浮生六记》中关于太极拳的记载,谈了自己的感想,对我们认识太极拳的确大有裨益。但从文献研究的角度看,这一段文字的真实性值得考虑。前几年也有拳友问及此事,经我查阅有关资料发现,此文纯系伪作,有必要加以辨析,以免引起太极拳研究中的误会。此问题当然与胡先生的论述毫无关联。 为了对比,让我们先把《浮生六记》关于太极拳的全文抄录如下: 太极拳非他种拳术可及。太极二字,已完全包括此种拳术之意义。太极乃一圆圈。太极拳即由无数圆圈连贯而成之一种拳术。无论一举手,一投足,皆不能离此圆圈。离此圆圈,便违太极拳之原理。四肢百骸不动则已,动则皆不能离此圆圈。处处成圆,随虚随实。练习以前,先须存神纳气,静坐数刻。并非道家之守窍也。只须屏绝思虑,务使万缘俱静。以缓慢为原则,以毫不使力为要义。自首至尾,连绵不断。相传为辽阳张通于洪武初奉召入都,路阻武当,夜梦异人,授以此种拳术。余近年从事练习,果觉身体较健,寒署不侵。用以卫生,诚有益而无损者也。 《浮生六记》是清代文学家沈复(字三白)于嘉庆十三年(1808)写的一本回忆录,包括《闺房记乐》《闲情记趣》《坎坷记愁》《浪游记快》《中山记历》和《养生记道》六卷。其中以较大篇幅记叙了作者和亡妻陈芸志趣相投,谈诗论艺,相濡以沫,终因封建礼教的压迫而理想破灭、生离死别的惨痛经历。文笔朴素,感人至深,被誉为“小红楼梦”“文坛奇作,言情圣品”,有英、法、日、俄、德多种译本。上述太极拳的论述,即为该书第六卷《养生记道》中之一篇。 此文的写作时间,比李亦畲的《太极拳小序》初稿(1867年)还早59年。此时杨禄禅才九岁。因为王宗岳《太极拳论》的写作时间尚不清晰,若此文属实,当属目前最早的、有确切年代记载的太极拳史料。 那么,有何根据说,此文纯系伪作呢?这要从《浮生六记》的出版过程说起。 《浮生六记》的出版概况 《浮生六记》在沈复生前并未出版。道光二十七年(1847),杨引传在苏州冷摊上购得其手稿,仅存前四记,光绪四年(1878)由上海申报馆出版,颇受好评。此后至1949年的版本就有30多种,但大都只有四卷。惟上海世界书局1935年的“美化文学名著丛刊”中出版了所谓《浮生六记足本》,包含遗失的《中山记历》和《养生记道》(该本将“道”作“逍”,可能是抄写笔误)。关于太极拳的内容,始出现于此本的《养生记道》中。 “足本”附有赵苕狂的《浮生六记考》,介绍该书是吴中王均卿无意中在冷摊上发现的一个首尾俱全的抄本。并言“我相信王均卿先生是一位诚实君子,大概不致有所作伪的吧” “无论如何,这在出版界中,总要说是一个重大的发现”。 然而学术界普遍认为,《浮生六记》的前四记具有重要文学价值,而“足本”的后两记是伪作。但在出版界,或认为后两记亦有价值,或认为“即使五六卷真的是伪作,总还是可以聊胜于无”,也许还有市场因素吸引,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大陆及港澳台的六卷本《浮生六记》频频出现(包括盗版)。江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的六卷本发行量达15万册。 2009年,又有人在南京鬼市上发现了与沈复同时代的清代学者钱泳抄写的《册封琉球国记略》,并认为这正是《浮生六记》中的《中山记历》稿本。据说其中载有钓鱼岛是中国领土的铁证,日本人开价千万元收购,收藏者不卖。2010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浮生六记》新增补本,把《册封琉球国记略》作为第五记与前四记一起整理出版。 同一本书,前后有三次在“冷摊”或“鬼市”发现。先发现前四记,后发现“足本”,再后又发现新的第五卷。显然,后两记的真实性,就成了问题的关键。 伪作之说的证据 《浮生六记足本》的后两记是伪作,论证文章不少。其中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陈毓罴先生(1930~2010)的研究最为全面。2012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了陈毓罴著述的《〈浮生六记〉研究》,兹撮其要点如下: 关于第五卷“中山记历”,是记载沈复作为“从客”(随从秘书),在嘉庆五年与朝廷派遣的正使赵文楷、副使李鼎元前往琉球册封琉球国王的事。陈毓罴先生通过大量资料证明,沈复作为从客去过琉球是真,但不在嘉庆五年,而是在嘉庆十三年。“足本”《中山记历》的全文,94%抄自嘉庆五年的副使李鼎元所写的日记《使琉球记》。经过偷梁换柱,移花接木,前后挪动,重新缀合,把李鼎元的事大量安在沈复身上。又如嘉庆五年八月十八日夜,“中山记历”写沈复在琉球与寄尘和尚观潮,而第四卷的“浪游记快”中,此时沈复还在苏州的来鹤庵与三位朋友夜饮赏月呢!前后矛盾,造假事实显而易见。 关于第六卷“养生记道”,更是一个大杂烩。据陈毓罴先生查证,其中抄袭了曾国藩的《求阙斋日记类钞》8条,抄袭了康熙年间礼部尚书张英的《聪训斋语》11条。还引用了孙真人的《卫生歌》、杨廉夫的《路逢三叟词》等。另有好几处文字显然出自近代人的手笔,关于太极拳的论述就是一例。 如果在六卷本中说明后两记不是沈复原作,权且按“足本”提供给读者,倒也无可厚非。有些书竟然注明《浮生六记》是“沈复著,曾国藩续”,更是鱼目混珠了。 有趣的是,《读书》杂志1980年第6期郑逸梅先生的《〈浮生六记〉的“足本”问题》一文,竟道出了那个自称在冷摊发现“足本”的王均卿让他编造《浮生六记》后两记的事实。他当时主编《金刚钻报》,王均卿为特约撰述,关系很熟。但他对造假之事婉言谢绝。陈毓罴先生认为,“冷摊之说乃是烟幕。‘足本’中最后两记当是王均卿另请高明所续,或者是他自撰的了”。 至于人民文学出版社《浮生六记》新增补本的《册封琉球国记略》,陈毓罴先生以生前绝笔《〈琉球国记略〉非沈复之作考辨》一文(《文学遗产》2010年第6期),翔实论证了该书并非向壁虚造或抄袭拼凑,具有 一定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但从文风及内容看,并非沈复之作,可能是另一位通晓音律的从客所著。其篇名应为《琉球国记略》,无“册封”二字。 我发现了太极拳短文的造假来源 大概是隔行吧,文学界无人论及“足本”中关于太极拳一段文字的造假来源。我想,既是造假,此文也可能是抄袭而来。结果没有太费事,很快揭开了这个谜底。 在1940年由大东书局出版的吴志青撰著的《太极正宗》(上海书店1982年影印)中,其“下编”为“各家太极拳论著”。收录了杨澄甫、姜容樵等七位太极拳大师的论述。第七章题为“向恺然先生练太极拳之经验”,全文约13000字。现将有关内容节录如下: “他种拳术的名称,每有与拳术无甚关系的。惟有太极二字,完全包括了这种拳术的意义。太极就是一个圆圈。太极拳也就是由无数的圆圈连贯而成的一种拳法。无论一举手,一投足,皆不能离这个圆圈。离了这个圆圈,便违背了太极拳的原理。再精细儿一点说,不但举手投足不能离圆圈,四肢百骸不动则已,动则皆不能离圆圈。” “自起手以至终结,处处成圆,随虚随实。” “太极拳相传为辽阳张通于洪武初年奉召入都,路阻武当,夜梦玄武大帝,授予拳法,且以破贼,因名其拳为武当派。” “以我个人习练的经验,最好于习练架式以前,以若干分钟习练静坐。此种静坐法,并不如道家一般的守窍,只要屏寂思虑,务使万缘都净。” 向恺然的文章写于何时?其文后有“我自乙丑年五月从事练习太极拳架式,迄今不过四年余”之语。 乙丑是1925年,过四年多,最迟写于1930年。造假者在1935年当可看到这篇文章。对比可见,“养生记道”中的太极拳论述,显然是从向恺然的著作拼凑而成。 向恺然(1889~1957),名逵,笔名“平江不肖生”,现代著名武侠小说家。著有《江湖奇侠传》《近代侠义英雄传》等小说12部。人称“武侠鼻祖”“民国武侠小说奠基人”。他又是著名的武术研究者和推广者。自幼好武,仗义豪放,两度赴日。曾在上海设一“武林沙龙”,与沪上名流,帮会头目,武林高手,无不交往甚密。1913年在长沙与其师王志群创办“湖南国技学会”,1917年在上海创设“中华拳术研究会”,1932年任湖南省国术训练所秘书兼教育长。除武侠小说外,还著有《留东外史》《留东新史》《拳术》《拳术见闻》和《拳师言行录》等等。1956年,他曾向贺龙元帅允诺撰写《中国武术史》,但不久病逝。 向恺然作为文武兼备的名家,其武术著作也可能得到文学界的关注,这大概就是造假者得以抄袭的缘故吧!(《武当》2013年第10期)
谢灵运《临终诗》佚文注文辨正 [关键词]谢灵运;《临终诗》;佚文;注文 [摘要]《广弘明集》十四句本多出之“唯愿乘来生,怨亲同心朕”二句可视为谢诗《宋书》本之佚文;《法苑珠林》“舍身篇”末之十六句颂文属于释道世“本旧作而成新篇”的文学创作,更多出之“既知人我空,何愁心不谨”二句有学者考证其为谢诗之佚文,实误。“嵇公理既迫”句顾绍柏《谢灵运集校注》沿袭黄节《谢康乐诗注》之误注,解“嵇公”为嵇绍,学界多受其误导。以内容逻辑与人名称谓而论,“嵇公”实为嵇康,“理迫”当解为“好谈理而弊于理”之窘迫境况。 ——————————————— 据《宋书·谢灵运传》载,谢灵运于宋元嘉十年(433年)弃市广州,在行刑之前遗诗一首,即《临终诗》,该诗在流传过程中出现了版本争议。沈约《宋书》成书于梁代,谢灵运本传所录十二句是《临终诗》最早的版本,如下: 龚胜无余生,李业有终尽。嵇公理既迫,霍生命亦殒。凄凄凌霜叶,网网冲风菌。邂逅竟几何,修短非所愍。送心自觉前,斯痛久已忍。恨我君子志,不获岩上泯。[1] 随后,成书于唐初的《广弘明集》卷三十录“宋谢灵运《临终诗》”十四句,不仅多出“唯愿乘来生,怨亲同心朕”两句,而且“送心”与“恨我”两句互乙,在文字上也多有歧异: 龚胜无遗生,季业有穷尽。嵇叟理既迫,霍子命亦殒。凄凄后霜柏,纳纳冲风菌。邂逅竟无时,修短非所愍。恨我君子志,不得岩上泯。送心正觉前,斯痛久巳忍。唯愿乘来生,怨亲同心朕。[2] 后世的谢集整理本处理《临终诗》的方式有两种,或径取《广弘明集》本为底本,如焦竑《谢康乐集》、黄节《谢康乐诗注》;或以《宋书》本为底本,补以《广弘明集》本“唯愿”二句,如冯惟讷《古诗纪》、张溥《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本,以及今人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顾绍柏《谢灵运集校注》等,均作此处理。 台湾学者对谢氏《临终诗》的版本问题关注较早,上世纪80年代末,林文月《谢灵运〈临终诗〉考论》曾经做过梳理:“关于谢灵运的《临终诗》,现在可以看到的,至少有八种。”[3]所举八种本子,南齐至唐代有三种,即《宋书》本、《广弘明集》本与《南史》本,此下所举即为明代以后各版本。林氏以《南史·谢灵运传》所录《临终诗》乃钞自《宋书》本传,且仅节录其前四句,不足为论,故林氏考释谢诗所据为《宋书》本与《广弘明集》本。90年代齐益寿发表《谢灵运<临终诗>异文之商榷——兼论谢灵运之死》一文,处理方式与林氏相同:“早在唐代,《临终诗》便有两种不同的面貌,一见于沈约《宋书·谢灵运传》,一见于释道宣《广弘明集》。……本文以为在众多版本之中,为免治丝益棼,应将唐以前两种本子视为母本,明以后者视为子本,不宜混而无别,等价齐观。”[4]可见上世纪学界清理谢灵运《临终诗》的版本基本上遵从了前代学者的方式,底本取《宋书》本与《广弘明集》本。 21世纪初,历来学者所忽略的《临终诗》另一版本,即《法苑珠林》本被意外发现。苏晋仁2001年发表《〈法苑珠林〉校证叙录》一文,指出《法苑珠林》每篇之末常以“颂曰”结束,“《舍身篇》末的颂引自刘宋谢灵运之作”。[5]《法苑珠林·舍身》篇末颂文如下: 龚胜无遗生,季业有穷尽。嵇叟理既迫,霍子命亦殒。屡屡厚霜指,纳纳冲风菌。邂逅竟既时,修短非所慜。恨我君子志,不得岩上泯。送心正觉前,斯痛久已忍。既知人我空,何愁心不谨。唯愿乘来生,怨亲同诚朕。[6] 这段颂文与《广弘明集》相比,更多出“既知人我空,何愁心不谨”两句,其余文字基本相同。随后,邓小军于2005年撰长文《三教圆融的临终关怀——谢灵运〈临终诗〉考释》[7],认为《法苑珠林》本乃“不为人知的谢灵运《临终诗》的第三种早期本子”,可惜的是“一千三百余年来,谢灵运《临终诗》此一早期本子已被遗忘”。邓氏以新版本的发现为契机,以《法苑珠林》本为底本对谢灵运《临终诗》进行了更加深细的考释。 然而,问题远没有这么简单。诚如苏晋仁所言,《法苑珠林》本乃“刘宋谢灵运之作”,如邓小军所言,《法苑珠林》本“可能是迄今所知谢灵运《临终诗》的唯一足本”;《法苑珠林》与《广弘明集》均成书于唐高宗时期,具有同样重要的文献价值;那么,《广弘明集》“唯愿乘来生,怨亲同心朕”两句既然被作为“佚文”来处理,“既知人我空,何愁心不谨”作为“佚文”两句则是漏过历代学者法眼的一条“佚文”,是谢灵运文学史料的重大发现。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邓氏在文中对《法苑珠林》本版本的可靠性态度也有所保留:“《法苑珠林·舍身篇》‘颂曰’是借用谢灵运《临终诗》,全诗十六句至少十四句是谢灵运《临终诗》原文,‘既知人我空,何愁心不谨’二句,可能是灵运《临终诗》原文,亦可能是道世所增补,文献不足征考,可以存疑。”邓氏对此“存疑”,但没有深究。其实,《法苑珠林》本的文献是否可靠本身是个问题。 明清以来的学者辑佚六朝文献,对《广弘明集》颇为重视,一方面是因为《广弘明集》所存录诗文不少在原作者本集中已经散佚,于此之外别无二家;另一方面,尽管《广弘明集》前十四卷所录三教论争文献多有篡改之处,但是后十六卷所录为一般意义上的弘法诗文,其文献客观性很强,“被篡改、删减者极少,基本上保留了原貌”[8],能够做到忠实于原始文献,这尤为难得。史书载录诗文,节选的情况时或有之,就谢灵运《临终诗》而言,《南史》本传即节引过其前四句。再者,《宋书·谢灵运传》在唐宋时期已有阙佚,柴德赓《史籍举要》说:“《宋书》唐时流传不广,至宋朝始有刻本。百衲本用宋蜀大字本亦有阙佚,如卷四十六《到彦之传》全阙。其余一传之中阙字阙页时或有之,《谢灵运传》所阙尤多。”[9]因此,《临终诗》有阙文是有可能的。《广弘明集》所录诗文明确标示作者与题目,谢诗即题作“宋谢灵运《临终诗》”。因此,《广弘明集》本《临终诗》有资于谢诗版本之校勘,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唯愿乘来生,怨亲同心朕”二句可以视为谢灵运《临终诗》之佚文。 《法苑珠林》本与《广弘明集》本的明显不同在于,所谓的“刘宋谢灵运之作”以篇末颂文的形式出现,并没有标示作者与题目。邓小军文对此曾予以解释:“篇首述意部、篇末‘颂曰’,基本上为编撰者撰作,自然不注出处,其中偶有钞的材料,遂亦循例不注出处。”其实,邓氏对《法苑珠林》“颂曰”的文本性质存在误解,《法苑珠林》的篇末颂文分四言体与五言体两类,其中五言颂文多本六朝诗篇,但是“改写”的痕迹非常明显。如卷二十三《惭愧篇》“颂曰”: 冬狐理丰毳,春蚕绪轻丝。形骸翻为阻,心识还自欺。龆齓歌鼔腹,平生少年时。驱车追侠客,酌酒弄妖姬。但念目前好,安知后世悲。惕然一以愧,永与情爱辞。愿识真妄本,染净自分离。羞惭滞五盖,焉知同四依。[6] 此颂本南齐王融《极大惭愧篇颂》,颂文由原诗的十二句扩成十六句,原诗如下: 冬狐理丰毳,春蚕绪轻丝。形骸翻为阻,心识还自欺。华容羁卯日,生平少年时。驱车追侠客,酌酒弄妖姬。但念目前好,安知身后悲。惕然一以愧,永与情爱辞。[10] 如卷三十六《华香篇》“颂曰”: 久厌无明树,方欣奈苑华。始入香山路,仍逢火宅车。慈父屡引接,幼子背恩赊。虽悟危藤鼠,终悲在箧虵。鹿苑禅林茂,鹫岭动枝柯。定华发智果,乘空具度河。法雨时时落,香云片片多。若为将羽化,来济在尘罗。[6] 此颂本陈何处士《游山寺并杂诗》,颂文由原诗的八句扩成十六句,原诗如下: 兰庭厌俗赏,奈苑瞩年华。始入香山路,仍逢火宅车。慈门数片叶,道树一林华。虽悟危藤鼠,终悲在箧蛇。[2] 《法苑珠林校注》本对诸篇末颂文的史料并未做追本溯源的工作,因此笔者对之逐一进行排检,发现《法苑珠林》五言颂文多本六朝旧篇。如卷一《劫量篇》之颂本陈释智恺《临终诗》,卷三十五《燃灯篇》之颂本梁简文帝《正月八日燃灯诗应》,卷三十六《呗赞篇》之颂本隋释智才《生忍颂》,卷三十八《敬塔篇》之颂本梁王台卿《奉令和望同泰寺浮图诗》,卷三十九《伽蓝篇》之颂本隋卢思道《从驾经大慈照寺诗》,卷五十六《富贵篇》之颂本王融《出家怀道篇颂》,卷七十二《十使篇》之颂本晋诗张翼《赠沙门竺法三首》,卷九十五《病苦篇》之颂本梁庾肩吾《第四赋韵东城门病》。这些颂文对原作作了不同程度的“改写”,或扩写之,或缩写之,或引用之,或化用之,不一而足。由此而言,《法苑珠林》卷九六《舍身篇》末之颂文属于释道世在谢灵运《临终诗》基础上的再创作,而不能作为《临终诗》的另一种版本,“既知人我空,何愁心不谨”两句也不能视为《临终诗》的“佚文”。《舍身篇》末五言颂文的著作权应属于释道世,而不是谢灵运。 谢灵运《临终诗》除了“佚文”之外,还有一条注文需要辩正。 顾绍柏《谢灵运集校注》是迄今为止谢集最为详备的整理本,先由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年初版,后由台北里仁书局2004年再版,有鉴于顾本在学界影响较大,其不够精审的条目有必要予以澄清。里仁书局版《临终诗》“嵇公理既迫”条注文与初版文字相同: 嵇公,即嵇绍(公元253—304年),西晋谯郡铚(今安徽宿县西南)人。字延祖,嵇康之子。永兴元年,东海王司马越挟持惠帝讨成都王司马颖,在荡阴被打败,百官及侍卫皆溃散,独绍以身护惠帝,被乱箭射死,血溅帝衣。事定,左右欲洗血衣,帝止之,“此嵇侍中血,勿去。”初嵇绍行时,侍中秦准问曰:“今日向难,卿有佳马否?”绍正色曰:“大驾亲征,以正伐逆,理必有征无战;若使皇舆失守,臣节有在,骏马何为!”见《晋书》卷八九本传。按嵇公,《广弘明集》卷三十上、焦本《谢康乐集》作“嵇叟”;《百三家集》误作“稽公”。 本条注文既指出“嵇公”为嵇绍,又考证了“理既迫”为何意,一并沿袭了前人注解的错误。其实,“嵇公”并非嵇绍,而是嵇康,对此林文月《谢灵运〈临终诗〉考论》做过先行的考察。黄节《谢康乐诗注》[12]是谢诗最早的注本,也是“嵇公”条误注的始作俑者,影响所及,中外注本多承袭黄说,如台湾陈建雄注本[13],日本船津富彦[14]、小尾郊一[15]、后藤秋正[16]等人的注本均误。然而,英译本与法译本却不误,如美国R.B.Mather[17]与J.D.Frodsham[18]及法国Jean-PiereDi[19]等人译本,均舍嵇绍而取嵇康(HsiKáng)。林文月主要从内容和“形构”(形制)两方面来做考察。据林氏考论,谢诗形构自有其特点,多一正一反,一彼一我,章法一丝不苟,追求整齐均衡,将“嵇公”释为嵇康更合乎谢诗形构之常态。然而这方面的论述毕竟难以坐实,更有说服力的论证来自内容逻辑方面。 《临终诗》前四句“龚胜无余生,李业有终尽。嵇公理既迫,霍生命亦殒”连用四个典故。考稽史书,“龚胜”句见《汉书》[20],王莽篡国,龚胜拒绝征召,绝食而死;“李业”句见《后汉书》[21],公孙述僭号,李业拒绝诱劫,饮鸩而死;“霍生”句见《晋书·霍原传》[22],王浚称制谋僭,霍原不予表态,被斩首示众。这三人的境遇相同,均是乱臣贼子谋制僭号之时,因拒绝合作而遇害。若将“嵇公”解为嵇绍,嵇绍在晋惠帝危难之际护驾而死,尽显忠诚之志,显然与其他三人不类。谢灵运被杀有其特定的政治背景,《宋书》本传云:谢康乐为临川内史,在郡游放,不异永嘉,为有司所纠。司徒遣从事郑望生收谢,谢执录望生,兴兵叛逸,遂有逆志,为诗曰:“韩亡子房奋,秦帝鲁连耻。本是江海人,忠义感君子。”追讨禽之,送廷尉治罪。……有司又奏依法收治,太祖诏于广州行弃市刑。[1] 可见谢灵运“兴兵叛逸,遂有逆志”,受刑于兵败被捕之后,《宋书》评谢氏《临终诗》曰:“诗所称龚胜、李业,犹前诗子房、鲁连之意也。”诚如《宋书》所评,谢灵运自命晋室功臣(谢安、谢玄)之后,诗中对刘宋“新朝”怀有明显的敌意,与龚胜、李业和霍原三条相合。若将“嵇公”解为嵇绍之父嵇康,则前后文意抵牾之处顿然化解,嵇康于魏晋易代之际拒绝与行将篡魏的司马氏合作而惨遭杀害,与龚胜三人的遭际如出一辙。在谢灵运看来,上述四人与其心志相合,遭遇相似,乃同路中人,因而引发了富有诗意的共鸣。 笔者另从人名称谓的角度支持林氏之说。考稽六朝文献,在晋宋时期,嵇绍被称为“嵇侍中”(《世说新语·方正》篇)或“嵇侯”(晋裴希声《侍中嵇侯碑》),“嵇公”乃嵇康之专称,如下: 山阳县城东北二十里,魏中散大夫嵇康园宅。今悉为田墟,而父老犹谓嵇公竹林地,以时有遗竹也。(晋郭缘生《述征记》)[23]
【整理】IJN观舰式 日本的观舰式起源于1868年在大阪天保山沿海进行的海军天览,当时还没有御召舰,明治天皇在陆上检阅了6艘日本军舰和1艘法国军舰。1878年,当时的海军卿川村纯义出于让天皇检阅海军主力的舰队和促进海军发展的目的,向太政大臣三条美实请示后,在1890年于神户近海进行了海军观兵式,成为之后海军观舰式的样本。自1900年起正式定名为观舰式后开始以每2-4年为间隔举行。包括1868年的海军天览在内,至终战总共进行了18次观舰式。其中以1900到1919年、1927到1936年这两段期间举行密度最高。 根据《近世帝国海军史要》一书的记载,旧日本海军时代的观舰式以天皇检阅海军之“威荣”为目的,分为大演习观舰式和特别观舰式两种类型。其中大演习观舰式是指每年10至12月期间,海军年度大规模红蓝对抗演习结束后,天皇乘坐御召舰前往横滨近海或者神户近海检阅参演海军舰队。至于特别观舰式则和大演习观舰式相反,是非定期举行的观舰式,分为凯旋观舰式和大礼阅舰式。凯旋观舰式就是1905年日俄战争胜利、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胜利后举行的庆祝胜利检阅仪式。大礼阅舰式则是单纯的作为国家仪式使用的观舰式,我们比较熟悉的日本历史上最大规模观舰式,1928年的御大礼特别观舰式,还有旧日本帝国时代最后的观舰式纪元2600年特别观舰式都属于大礼观舰式类别。但是所有这些观舰式都和普通百姓无关。 海军天览(军舰睿览) 1868年4月18日(明治元年3月26日),大阪天保山冲。 参加:军舰6艘,2452吨。另有法国军舰Dupleix(1800吨)参加 御召舰:无,在陆上亲阅 参加军舰:电流丸(旗舰,肥前藩)、万里丸(肥后藩)、千岁丸(久留米藩)、三邦丸(萨摩藩)、华阳丸(长州藩)、万年丸(芸州藩) 海军观兵式 1890(明治二十三)年4月18日,神户冲。 参加:军舰18艘,32854吨,其它12艘,1528吨 御召舰:高千穂 内列-常备舰队:高千穂(旗舰兼御召舰)、扶桑、大和、葛城、武藏、日进、八重山、高雄、浪速 外列-演习舰队:金刚(旗舰)、比睿、天龙、海门、磐城、凤翔、爱宕、摩耶、筑紫 其它:第一震天、第二震天、第四震天、小鹰。第1号、第2号、第3号、第一横须贺丸、第二横须贺丸、运送船3艘。赤城 大演习观舰式 1900(明治三十三)年4月30日,神户冲。 参加:军舰23艘、驱逐舰8艘、水雷艇18艘,共49艘,129601吨 御召舰:浅间 供奉舰:明石、宫古、八重山、阳炎 第一列:敷岛、八岛、富士、常磐、镇远、扶桑、松岛、严岛、桥立 第二列:笠置、千岁、高砂、吉野、高千穗、秋津洲、和泉、千代田、龙田 第三列:丰桥、雷、电、曙、隼、福龙、第24号、第29号、第31号、第33号、第35号、第12号、第17号 第四列:东云、丛云、夕雾、不知火、小鹰、第21号、第25号、第30号、第32号、第34号、第36号、第13号、第26号 大演习观舰式 1903(明治三十六)年4月10日,神户冲。 参加:军舰32艘、驱逐舰13艘、水雷艇23艘、其它6艘,共74艘,217176吨 御召舰:浅间 供奉舰:宫古、千早、金刚、夕雾、吴丸 第一列:敷岛、朝日、富士、八岛、初濑、三笠、磐手、常磐、八云、吾妻、出云 第二列:千岁、笠置、高砂、吉野、浪速、高千穗、秋津洲、明石、须磨、扶桑、和泉、千代田、镇远 第三列:高雄、平远、筑紫、济远、电、曙、雷、涟、丛云、不知火、阳炎、薄云、晓、霞、白云、朝潮 第四列:千鸟、鹊、隼、真鹤、白鹰、第39号、第42号、第41号、第40号、第43号、第65号、第63号、第64号、第62号、第66号、第32号、第34号、第35号、第33号、第31号、福龙、第21号、第24号 其它:丰桥、西京丸、台中丸、广岛丸、博爱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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