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字小魔香油 催字小魔香油
低调的奢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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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把我喂胖了之后,反而嫌我胖,郁闷死了,怎么办 和老公结婚之前,我168的身骨只有87斤,该瘦的地方很瘦,该胖的地方比较丰满。结婚2年开始从量变发展到质变,承蒙老公的优秀厨艺和悉心呵护,还有我对美味来者不拒的饮食习惯,让我体重不知不觉的上升到98斤,小肚腩已经出现了。怀儿子的时候是117斤,儿子出生一年后体重逐渐降到105斤,然后一直保持的不错,没有妊娠斑,妊娠纹也很淡几乎看不见,同样也是该瘦的地方瘦,该胖的地方胖。168的身骨105斤的体重,还算是标准的吧,就属于不肥也不瘦的。2011年初老公事业突飞猛进,我也在单位提干,儿子聪明活泼,人生一片光明,老公对我的爱始终都没减,每天奉上美食,而我胃口大增,就这短短的光景,我的体重暴增至120出头,腰上也有游泳圈了,显得又高又壮的。今天晚上的伙食是萝卜炖小鸡、木耳竹笋,银耳红枣桂圆莲子粥,等到我甩开腮帮子要大吃一通时,老公有些为难的说,宝贝,介个,咱们今天少吃点吧,你看你胖的没样了。我登时一点胃口也没有,今晚无论老公怎么劝,我都没怎么吃,老公说都怪他,但其实他说的是实话,我太放纵自己了,也的的确确胖了很多。 和老公认识20年(我们青梅竹马,同时也是彼此的初恋,头一次被他说胖,郁闷死了,怎么减啊,现在变得好懒,也不想运动了,呜呜呜。
晒晒我养孩子的成本,让丁克式的谎言去屎吧 丁克式的谎言是我自己造的词,很多丁克说要是你不给孩子一个最好的环境就不能要孩子。他们的支持者大都月收入几万以上还不敢养孩子,依我看他们就是胆小,前怕狼后怕虎。他们也晒养孩子消费了,并不是他们自己经历的,而是他们根据自己想象结合社会一些现实算出来的,于是养一个孩子要一年好几万甚至十几万,还有很多人相信了,那我就晒晒我养儿子的成本,以供大家参 生儿子是顺产,只花了800多元,侧切都没有,我的营养费花的比这还要高,孩子出生一周后,出院,住院费一千,前提是我医院有很多熟人。我的奶水很足,不需要奶粉来喂孩子,给孩子用的不是高档纸尿裤,而是传统的尿布。 尿布用的是传统的比较上好的棉和丝,布一共花了500多。月嫂是白天+黑天,一个月2800元多一些,尿布是用专门小洗衣机洗的,海尔小洗衣机900元,水费那个月300多,我家用水很省,给孩子洗尿布的水都用来冲厕所,孩子仅仅吃母乳。 总计:6000+多一些,比起生个孩子几万几万的往里砸要少的很多很多。 孩子的外衣是婆婆亲手做的,也有别人送的,自己没花钱,还有婴儿车,婴儿床,都是别人送的。玩具大家也送了不少,当然了,大家也送了不少奶粉,孩子不喝,我们把奶粉要么送人,要么倒手在网上给卖了。 其实孩子的衣服也能省不少。现在孩子的成衣那么贵,孩子又长的快,不划算。我的宝宝都是淘别的孩子的,不旧而且都是名牌。那么小的孩子不是讲究穿的时候。 再晒晒现在一个月花销 生活费一月2000+就不愁吃穿,如果赶上买我的新衣服的话另当别论。 水费一月80元,电费一月150元,燃气费基本不用,忽略不计,收费数字电视和宽带费交一年的,平均下来每月80元。洗澡用太阳能,我们家的水都是重复利用,洗澡水用来涮拖把,然后再用来冲厕所 孩子专项基金1000元,这1000元给孩子买玩具、零食、兴趣等,多退少补,不超过1200 给双方父母一方一千,一共两千。 月消费5000+
男子遭背叛杀妻未遂 掐死女儿称怕其孤单 “我现在都不敢相信,我把我最心爱的女儿掐死了……”坐在被告人席上,31岁的男子陈为高悔恨不已。因妻子坦言有了外遇并坚决离婚,失去理智的陈为高一怒之下掐住了对方的脖子,然后又极其残忍地将双手伸向了睡梦中的女儿。“我以为妻子死了,我当时也不想活了,觉得留女儿一个人在世太孤单。”昨天下午,陈为高因故意杀人罪在市二中院受审时,这样解释他杀死女儿的动机。 “不敢信,我把最心爱的女儿掐死了” 他说 昨天下午,伴随着一阵刺耳的脚镣声,身材高大的陈为高(如图)被押进法庭。其逃过一劫的妻子没有到庭,但委托代理人提出了70万元的赔偿金。 据指控,2011年1月31日零时许,陈为高在朝阳区暂住处,因对妻子费某提出离婚不满而起意杀人。后陈为高猛掐费的脖子致其昏迷,经鉴定为轻伤(偏重)。陈为高认为费某已死,后又对女儿闷堵口鼻、扼压颈部,致其死亡。 “她离家4天,杳无音信,我打了无数次手机都是关机。4天后,她回来了,说和一个美国人住在了一起,要跟我离婚,还要把我一手带大的孩子带走。”随着公诉人的讯问,一个渴望幸福家庭、但因妻子的背叛而心生绝望、因恨杀妻又因“爱”杀女的扭曲的心灵呈现在法庭上。“我现在都不敢相信,我把我最心爱的女儿掐死了……” 陈为高大专毕业,案发前无业。陈为高说,这几年,他一直在家照顾孩子,妻子在一家酒吧上班。去年年底,费某没打招呼就离家出走,回家后就提出了离婚,很快又离开了家。今年1月31日,费某回家把女儿领走了。当天晚上,她领着女儿回来,女儿怀里抱着那个美国人送的洋娃娃。“她说我没钱,那个美国人有钱,执意要离婚。”陈为高说,为了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他一再挽回,但妻子去意已决。“别人家欢天喜地准备过年,我的家庭支离破碎。我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一时冲动就掐住了她的脖子。”陈为高说,他见妻子躺在床上不动了,以为她已经死了,自己也不想活了。“我是单亲家庭的孩子,3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知道孩子没有父母特别可怜。当时我不知道怎么想的,就用手掐死了女儿。” 之后,陈为高驾车离开。车开到宋庄时,他从后备箱里拿出铁丝往脖子上勒,快要喘不上气了,他住手了。“这时我又清醒了些,感觉不能一错再错,就报了警。”陈为高后将**带到案发现场。**到后,被掐昏迷的费某醒了过来,但女儿已经死亡。 “想离婚,是因为丈夫没有经济来源” 她说 法庭上,公诉人宣读了费某的证言。她承认说,她在案发的两三个月前认识了一个美国人,两人互有好感,半个月后发生了关系,还商量好要结婚,所以她就想离婚。费某说,想跟丈夫离婚是因为他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 陈为高的律师认为,费某违反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义务,具有过错。他说,费某只看到了陈为高不能给她带来充裕的物质生活,而没有念及他悉心照顾女儿、自学法律本科以求上进的好。想到自己所有的努力变为徒劳,在对方言语刺激下,所有的不快瞬时爆发,导致其想杀妻。在绝望时,陈为高出于对女儿的爱,可怜并担心女儿将来孤苦伶仃,遂将女儿杀害。虽然后果极其严重,但陈为高主观恶性较小,有别于一般的故意杀人。此外,陈为高有自首情节,当庭能认罪悔罪,希望能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对此,公诉人表示,陈为高不能正确处理感情问题,不管怎样都不能剥夺他人的生命。“女儿可怜是谁造成的呢?正是因为他之前的行为,才导致这样悲惨的状况!”公诉人认为,陈的行为可以从轻处罚,但不能减轻。 对于妻子的索赔,陈为高表示,他和妻子有两套房子,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晨报记者 颜斐/文 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庭外追访 昨天,陈为高的哥哥和父亲等几位亲属来到法庭,陈父一直捂着脸哭。面对镜头,一位亲戚气愤地表达对费某的不满,后被陈为高的哥哥阻止。 据陈为高的哥哥说,弟弟和费某是在酒吧上班时认识的,家里人虽然不看好他们的关系,但弟弟对感情很投入,什么事都顺着费某,两人感情也不错。“孩子3岁后由我弟弟照顾,他也出去找过工作,但一个月两三千块钱,跟请一个保姆的钱差不多,后来就在家带孩子了。”哥哥说,弟弟其实很上进,带孩子的同时还在参加自考。 “孩子聪明漂亮,弟弟特别疼爱她,每天给她梳头发,谁也没想到……”说着,陈为高哥哥的眼睛湿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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