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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者1号旅行记 我是个蓝色斑点 一辈子寂寞远行 亲爱的,告诉我,太阳系的边界在哪儿 1,“是的,我们到了” “我们现在有了新的关键的数据,我们相信这是人类进入星际空间的历史性的一步。”爱德华·斯通说。 这个77岁的老人有些激动。 “之前,旅行者团队需要时间来分析、了解这些观测数据,而现在,我们可以回答一直都想问的问题了——‘我们到那儿了吗?是的,我们到了。’”斯通又说,“今天正是我们一直以来所盼望的,那就是拥有一艘恒星际飞船。” 出现在9月12日新闻发布会上的,是美国宇航局(NASA)的几个重量级人物。 四个科学家: 爱德华·斯通,旅行者项目前负责人,加州理工学院; 唐·格尼特,旅行者项目等离子体波项目研究者,爱荷华大学; 格雷·蓝克,空间等离子体中心和航空研究,阿拉巴马大学亨茨维尔分校; 苏姗娜·多德,旅行者项目经理,NASA喷气推进实验室成员。 主持人是NASA媒体官德韦恩·布朗,发言人是NASA副行政官约翰·格兰茨维尔。 爱德华·斯通大家熟吧,这么多年一直在地球上陪着我。2001年之前,他在我的老东家——喷气推进实验室,当过10年主任。每次我的消息在地球上传扬,他就会露面。所以关心我的人,大概都知道他。 德韦恩·布朗,也经常抛头露面,他是NASA的发言人。 这群人热烈地谈论着的,是我。 我就是“旅行者1号”。——且慢,爱德华·斯通,他说我在哪儿? 斯通说我冲出太阳系了?这事靠谱吗?他说得好像我一头从水里蹿出来,冲破了水面似的。其实我周围一片深黑,我也不知道我到了哪儿。 自从1988年11月我越过冥王星轨道之后,人类就一直在传说我冲出了太阳系。今年传得特别多,3月一次,7月一次,9月又来一次。 这真是个问题,我究竟在哪儿? 从1977年9月5日出发,我已经走了187亿公里,如果是在赤道上绕着地球走,那已经绕了467500圈了。 这么远的地方,还在太阳系吗?当年孙悟空一个筋斗,风车子一般而去,忽见五根肉红柱子,撑着一股青气,以为到了尽头路,却还是如来佛的手掌中,碰到的是如来佛的五指。 我风车子一般走了36年,一直重复着孙悟空的遭遇。 科学家争来争去,实在有些古怪。 NASA副行政官约翰·格兰茨维尔说:“作为人类派往星际空间的大使,它勇敢踏足从未有探测器到达过的地方。” 这算什么话?我多年来一直飞得最远,一直在“从未有探测器到达过的地方”踏啊踏的。他毕竟年轻,我出发时,他还在麻省理工念书呢。 2,永别了,不再见 我已经太老了。 一个太空探测器,奔波36年之后,“老”字已无法形容我的年龄。 想想“勇气”号火星探测器,10年前从我出发的佛罗里达州卡纳维拉角升空,它的设计寿命不过是300天。虽然它体格强壮,又工作了很久,到2011年3月22日才与地球失去联系,但它已经长寿得让地球人惊喜无比:差点活满8岁。 它的兄弟“机遇”号,今年7月7日刚过了10岁生日。 要是我与“勇气”号同时出生,我的身体就不会这么弱。人工智能、微型化、快速数据处理、自行诊断与修配能力,还能便宜很多。美国天文学家卡尔·萨根在《暗淡蓝点》中就这么说。 我一头扎入太空,至今已36年。从未梦想过的高寿,看到了从未梦想过的风景。那是1977年9月5日,一枚泰坦3号E半人马座火箭,在卡纳维拉角送我上天。 泰坦是古希腊神族,族祖是天神乌拉诺斯和地神盖亚的子女,六男六女。大神举起我这不到1吨重的个头,自不费力。可力气再大,也有旧力方尽、新力未生的间隙,只一秒钟的燃料燃烧不足,就差点出大事。 美国宇航局喷气推进实验室自主任布鲁斯·穆雷以降,一众地面人员都吓得够戗。 穆雷先生今年8月29日过世了,因为阿尔茨海默氏症并发症,他没看到我冲出太阳系,致哀。愿他的灵魂永远陪伴我。 当时的那一秒钟,差点害了半个月前去太空的我的兄弟“旅行者2号”。 地面人员看着我,生怕我一个倒栽葱掉下来,忘了给我兄弟传送一个启动代码,结果它身上的高增益天线关掉了。 还好,他们后来联系上了它身上的低增益天线,重新启动了高增益天线。 我是1号,本来比2号早上天,只是发射前出了点小问题,滞留了一些日子,于是2号兄弟先上天。 2号兄弟1978年4月通过小行星带时,又错失了一个地面指令,因为无线电接收机错误地接到备用机上。 它失踪了。 这是我们最害怕的事,在太空遇上鬼。 这种鬼专吃人类发上去的飞船、探测器的,很多去火星的探测器失踪了,天文学家约翰·卡萨尼叫它“银河系大食尸鬼(Great Galactic Ghoul,简称GGG)”。 幸亏7天后,它鬼口余生,又与地球联系上了。 人们选择这个时候送我们上路,也是有讲究的。那个风趣的比尔·布莱森在《万物简史》中说了这个秘密: “木星、土星、天王星和海王星排成了一条直线,这种现象每隔175年(亦说176年)才发生一次。这就使得两艘‘旅行者’号飞船能够利用‘引力帮助’技术,以一种宇宙甩鞭的形式,被从一颗气态巨星连续甩到下一颗气态巨星。” 175年一次的机会,给我们兄弟遇上了。所以我曾跑得那么快,每小时6.4万公里,至今没谁比得上。我飞了100天,就超过了2号兄弟。我想它肯定很郁闷。 不知到2152年,谁会这么幸运。 总之,永别了,地球,不再见。
枪侠 黑衣人逃进了茫茫沙漠,枪侠也跟着进入了沙漠。   这片沙漠堪称所有沙漠中的完美典型,巨大无比,延及天际,朝任何一个方向望去都无边无际。沙漠白茫茫的,十分刺眼,没有水源,没有生气,惟有隐约闪现的群山的雾霭,只见群山散布在地平线上,那里的鬼草让人做迷梦、噩梦和死亡。偶尔出现的墓碑标记指明了道路,因为穿过厚厚碱层的被覆盖的路径曾经是条公路,客运车和布卡(注:布卡,bucka,一种马车。这是斯蒂芬·金的生造词。斯蒂芬·金在“黑暗塔”生造了大量的词汇表示他虚构世界里的事物。有些生造词的具体涵义令读者琢磨不透,甚至成为不少“黑暗塔”迷热烈讨论的话题。在下文中这种情况还很多。)过去都走这条路。后来,世界滚滚向前。这个世界被腾空了。   枪侠突然感到一阵晕眩,所有的知觉似乎都发生了变化,甚至整个世界都突然显得十分渺小,几乎就能看穿尽头。在晕眩过去后,他觉得整个世界就像只慢慢往前爬的动物,而自己则在动物的毛皮上继续行走。他耐心地走了几英里,不紧不慢。一只皮质水袋悬挂在腰间,像根肿胀的香肠。水袋几乎还是满的。他练楷覆功(注:楷覆功,khef,是书中古老的世界使用的语言,它表示许多层含义,包括水、生命力量等。它暗示了所有对存在有重要意义的事物。枪侠练楷覆功大概到了五级,到了七或八级的人能够使意志脱离躯体,能够冷静超脱地旁观自己躯体的需要。)已经多年,差不多已经达到了第五级。如果他是曼尼圣人的话,他就不会有一点口渴的感觉,那样他就能冷静超脱地看着自己的身体慢慢脱水,只有当逻辑告诉他必须补水时,他才会将水灌进体内的裂缝和深处的空洞。然而,他既不属于曼尼一族,也不是耶稣圣人的门徒,他认为自己没有一处是神圣的。他只是个普通的朝圣者,换句话说,他惟一能确定的便是自己已经口渴难耐。即便如此,他仍能克制自己喝水的欲望。这让他隐隐地感到满意。这是一片干旱的土地,耐渴便是在这里生存下去所必需的本领,对枪侠来说,他的适应能力是让他延续生命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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