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名花有主 姐—名花有主
我念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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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 搏牛之虻,工资虚涨难以缓解经济压力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2年,中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2422元,到2006年达到21001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年均递增12%,比同期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9.2%高2.8个百分点,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职工实际工资收入水平增长最快的时期。      但据今年6月份《人民日报》的《人民论坛》杂志就职工对当前工资的满意度进行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85.4%的人自称工资涨幅不到12%,甚至有7.1%的人称4年来工资“不涨反跌”,对当前工资状况不满意的人达96.5%。      物价上涨,每个人都感同身受,以致一碗兰州牛肉面的限价就能引来不少人的共鸣。可是工资上涨,非但大多数人没有感觉,反而由此激发了公众对贫富差距的进一步追问和反思:到底是哪些人撑起了中国职工工资上涨的假象?      且不说12%的年平均工资上涨幅度依然低于财税收入的增幅,单就由极少的一部分人、由那些垄断行业拉动的工资涨幅来说,大多数人实际上并没有在工资的平均上涨中获益。因而,这个算出来的12%,遮蔽了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事实,更没有反映出收入分配改革的民间吁求。而只要收入分配没有做到相对均衡,所谓的工资上涨在轮番上涨的物价面前,就既没有说服力,也不具有可信度。      追根究底,原因在于工资增长与物价指数增长的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缺乏“硬约束”的制度。      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及重要的要素价格,中国工资收入的增长一直是引人瞩目的话题。可是就目前来看,在工资总体水平不高的国内,不少的底层劳动者拿的都是“最低工资标准”,他们本来就不怎么滋润的日子,在物价频涨面前更加捉襟见肘、进退两难。      更令人担忧的是,随着“用工荒”不断蔓延,在某些地方“最低工资标准”已经不是保护劳动者的工具,反而成了保护少数人的傀儡、增大贫富差距的帮凶。企业为了招人和留人就得提高员工的待遇,但他们却不愿意多出钱。所以,他们就想出了如“住房补贴”、“交通费”“工龄工资”等本来属于公有企业职工的那些待遇的办法来吸引人。对他们用“固定工资”来蒙人的做法,劳动部门没有一点办法,因为人家给出的基本工资已经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了。“最低工资”沦为克扣劳动力的工具。      尽管各地出台了各种救助低收入者的预案,但这些措施在一定意义上只是临时的“救命钱”,并不能根本上解决物价上涨带来的矛盾和压力。      他山之石,配合市场变化推进“倍增计划”      有人说,解决现状最直接的方式是全面推进“倍增计划”。那么,何谓“倍增计划”?      欧美社会经济学家的解释是:物价上涨到一定程度,就应成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明确信号,两者应直接挂钩。并且,物价大幅波动时应缩短最低工资的调整周期,比如一年一调。这就是所谓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暨南大学教育学院院长韩兆洲教授,对该计划有着更鲜明、更独到的见解:“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幅度,应该高于CPI指数!”韩教授认为,不仅是最低工资标准,只要是效益正常的企业,其工资增长也应不低于物价指数,这是一种“硬约束”,更是提高工资上升指数说服力的有效手段。      正是基于这种规划,社会舆论对“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有着一边倒的拥护,并将其与上世纪六十年代日本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相提并论。言下之意,当下的中国如果想提高工资,就不能只是象征性地提高一点,而应有个系统的计划,工资增速要赶超GDP增幅、财政收入增幅,工资增幅要超过物价增幅,而不能再像国际劳工组织公布的数据所显示的那样—劳动生产率6年间提高了六成多,但工资却增长缓慢。
物价上涨    搏牛之虻,工资虚涨难以缓解经济压力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2年,中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2422元,到2006年达到21001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年均递增12%,比同期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9.2%高2.8个百分点,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职工实际工资收入水平增长最快的时期。      但据今年6月份《人民日报》的《人民论坛》杂志就职工对当前工资的满意度进行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85.4%的人自称工资涨幅不到12%,甚至有7.1%的人称4年来工资“不涨反跌”,对当前工资状况不满意的人达96.5%。      物价上涨,每个人都感同身受,以致一碗兰州牛肉面的限价就能引来不少人的共鸣。可是工资上涨,非但大多数人没有感觉,反而由此激发了公众对贫富差距的进一步追问和反思:到底是哪些人撑起了中国职工工资上涨的假象?      且不说12%的年平均工资上涨幅度依然低于财税收入的增幅,单就由极少的一部分人、由那些垄断行业拉动的工资涨幅来说,大多数人实际上并没有在工资的平均上涨中获益。因而,这个算出来的12%,遮蔽了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事实,更没有反映出收入分配改革的民间吁求。而只要收入分配没有做到相对均衡,所谓的工资上涨在轮番上涨的物价面前,就既没有说服力,也不具有可信度。      追根究底,原因在于工资增长与物价指数增长的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缺乏“硬约束”的制度。      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及重要的要素价格,中国工资收入的增长一直是引人瞩目的话题。可是就目前来看,在工资总体水平不高的国内,不少的底层劳动者拿的都是“最低工资标准”,他们本来就不怎么滋润的日子,在物价频涨面前更加捉襟见肘、进退两难。      更令人担忧的是,随着“用工荒”不断蔓延,在某些地方“最低工资标准”已经不是保护劳动者的工具,反而成了保护少数人的傀儡、增大贫富差距的帮凶。企业为了招人和留人就得提高员工的待遇,但他们却不愿意多出钱。所以,他们就想出了如“住房补贴”、“交通费”“工龄工资”等本来属于公有企业职工的那些待遇的办法来吸引人。对他们用“固定工资”来蒙人的做法,劳动部门没有一点办法,因为人家给出的基本工资已经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了。“最低工资”沦为克扣劳动力的工具。      尽管各地出台了各种救助低收入者的预案,但这些措施在一定意义上只是临时的“救命钱”,并不能根本上解决物价上涨带来的矛盾和压力。      他山之石,配合市场变化推进“倍增计划”      有人说,解决现状最直接的方式是全面推进“倍增计划”。那么,何谓“倍增计划”?      欧美社会经济学家的解释是:物价上涨到一定程度,就应成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明确信号,两者应直接挂钩。并且,物价大幅波动时应缩短最低工资的调整周期,比如一年一调。这就是所谓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暨南大学教育学院院长韩兆洲教授,对该计划有着更鲜明、更独到的见解:“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幅度,应该高于CPI指数!”韩教授认为,不仅是最低工资标准,只要是效益正常的企业,其工资增长也应不低于物价指数,这是一种“硬约束”,更是提高工资上升指数说服力的有效手段。      正是基于这种规划,社会舆论对“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有着一边倒的拥护,并将其与上世纪六十年代日本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相提并论。言下之意,当下的中国如果想提高工资,就不能只是象征性地提高一点,而应有个系统的计划,工资增速要赶超GDP增幅、财政收入增幅,工资增幅要超过物价增幅,而不能再像国际劳工组织公布的数据所显示的那样—劳动生产率6年间提高了六成多,但工资却增长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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