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的风 阳春三月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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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 , 一个朋友发给我看的  〔好帖〕 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 亲爱的,我们就这样分开了?永远分开了? 亲爱的,你确实不在我身边了! 亲爱的,你身边已经多了一个她代替我来照顾你。 亲爱的,原谅我以前的任性。 亲爱的,我们曾经真的爱过! 亲爱的,不要怀疑我对你的爱,虽然有些残缺不全。 亲爱的,你再也不会陪我整天聊天,嘘寒问暖了。 亲爱的,我再也不会叫你少通宵,多吃东西,自己照顾自己了。 亲爱的,好怀念和你在一起那段开心的日子。 亲爱地,你对我,真的没有话说了?我们之间真的就用沉默来取代了? 亲爱的,你不爱我了?我后悔以前没有好好地待你。 亲爱的,虽然说要忘记你,可是假如真的爱过,忘记。很难做到。你知道吗? 亲爱的,你还记得吗?记得你曾说过的这些话吗?永远都不会和我说分手吗! 亲爱的,我再也不能对你撒娇,要你做这做那了。 亲爱的,你离开我了,这个事实,我说过要忘记,我不想再去回忆。因为每回忆一次。心就会痛一次。我原本破碎不堪的心。已经很难缝合了。 亲爱的,如果有来生,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好好爱你,紧紧抱住你不放。不要你离开我。 亲爱的,如果可以,我们不要再计较以前谁对谁错,只要记住,曾经真心爱过对方就好。而我能做的到吗? 亲爱的,知道你和她在一起后,我说随便,我不在乎。其实这全都是假的!我能不在乎吗?我真的很在乎!因为你说过爱我,不会再爱人。 亲爱的,我对你失望了,虽然说你也有权利选择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但是,我不喜欢被骗,如果你爱别人,请告诉我,不要说你不会再爱了,因为,假话,让我伤心。 亲爱的,对不起,我没有办法原谅你。如果可以,真的不愿意再想起你。可是偏偏,偏偏脑子里全是你,想着以前,想着你说的话,想着你现在身边有了她。 亲爱的,我选择逃避这些事实,我承认自己懦弱,害怕接受事实。 亲爱的,你让我感受被爱,同样也感受心碎。 亲爱的,让我忘了你,做不到。也许只有时间能够帮助我。可是,亲爱的,过去这么久了,我依然没有办法忘记你! 亲爱的,我想了好多好多,其实我们在一起,真是错误的,我们不在一个地方,如果说 要好好去爱你,也很难做到,我们之间,有距离。 亲爱的,一个转身的距离,让你爱上了别人,这只能怪我不好。如果我对你好,你的爱,还会不会转移? 亲爱的,希望你好好爱一次,不会再受伤! 亲爱的,我不想让自己难过下去,把你拖进黑名单,但是看着以前的聊天记录,有甜甜的回忆在里面,有争吵,有幸福,有离合。一切的一切! 亲爱的,还是会习惯去查找你的QQ,明明自己不想看到的,偏偏每每都想去看看。 亲爱的,我的心一次次的破碎了,我找不到坚强的理由。 亲爱的,请不要对我这么残忍,我的心,已经承受不了,再也承受不了一次又一次的打击! 亲爱的,这是我最后一个为你发的帖子,以前记得,我在你的帖子里回了一段很长的话。 亲爱的,第一次,我发了这么多,这么长的帖子,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你,就有无数的话想和你说。但,最后还是选择发贴,因为除了这样,我不知道怎么发泄自己心里的情绪。 亲爱的,最后一次为你难过,最后一次为你哭,最后一次为你心碎。 亲爱的,记住我说的,如果有来生,我一定会好好爱你,希望我们一转身,就可以看到对方!而不是朝相反的方向离去! 亲爱的,最后一次对你说,我爱你 来自 旎丽的梦
千奇百怪的怕老婆历史 古代中国是一个男权社会,按照古圣先贤的设计,女人只有“三从”的份儿:从父、从夫、从子。不过中国人又素有“柔弱胜刚强”的哲学观念,不知是不是因此,怕老婆的历史也是源远流长。怕老婆的男人们,你们并不孤独。   据袁枚考证,怕老婆——“惧内”——始于专诸。他引《越绝书》称:“专诸与人斗,有万夫莫当之气,闻妻一呼,即还,岂非惧内之滥觞乎?”。   《越绝书》的记载是这样的:伍子胥看见专诸正要跟很多人打架,妻子出来叫他,马上乖乖回家了。子胥很奇怪:一个有万夫莫当之气的大汉,怎么会被一个女人拿住?专诸告诉他:能屈服在一个女人手下的,必能伸展在万夫之上。后来专诸被伍子胥推荐给吴公子光(阖闾),刺杀吴王僚,自己亦当场被杀。 这个专诸真称得上“铁血柔情”了,他那段表白,也给后世怕老婆的男人提供了很不错的“理论根据”。  但这肯定不是怕老婆的源头。那位为博爱姬一笑,不惜“烽火戏诸侯”,拿国家大事开玩笑的周幽王,能说不怕老婆么?  其实还有更早的:传说,舜是黄帝的后裔,他的父亲瞽叟当然也是,可是这位“黄帝子孙”实在昏的不像话(他的名字就是“瞎老头”之意)。因为宠爱后妻和小儿子象,怎么看舜都别扭,三番五次地想杀死舜。他要是不怕老婆,为什么要跟亲生亲养的好儿子过不去呢?    男人为什么怕老婆?清朝小说《八洞天》中,作过有趣的阐释和分类:怕老婆种类有三,也就是“势怕”、“理怕”和“情怕”。  “势怕”又有三:一是畏妻之贵,仰其伐阅;二是畏妻之富,资其财贿;三是畏妻之悍,避其打骂。  “理怕”亦有三:一是敬妻之贤,景其淑范;二是服妻之才,钦其文采;三是量妻之苦,念其食贫。  “情怕”亦有三:一是爱妻之美,情愿奉其色相;二是怜妻之少,自愧屈其青春;三是惜妻之娇,不忍见其颦蹙。  概括一下,原因就是:因能力或地位低下而怕、因愧而怕、因爱而怕。  还有一个奇妙的现象:越是两头(处境特别好或特别坏),越怕老婆。  生活困窘的男人怕老婆好理解,他们本来就有娶不到老婆的危险,好歹娶到了,又要防着老婆跑掉,而且让人家跟着受穷,自己也没有不怕的底气,这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例子。  最穷、也最怕老婆的,当属赘婿了——今天的“入赘女婿”的日子多数也不好过,但比起古代来,简直可以说是生活在天堂了。  古代的赘婿,地位等同于奴隶,据贾谊说:赘婿的由来是商鞅变法的结果,为了鼓励人口增长(也就是增加为国君打仗的“炮灰”),商鞅厉行小家庭制,男人长大必须离开父母家,当然,不可能每个人都有足够的家产可分,穷人没法独立成家,只好给别人当赘婿。其实,《史记 滑稽列传》就记载淳于髡“齐之赘婿也”,《战国策》更说姜子牙也是“齐之逐夫”。可见赘婿的历史很古老,商鞅变法不过是以国家机器强力推行,是这一现象更为普遍而已。  因为赘婿是“卖身为奴”,地位极其低下,妻子犹如奴隶主,呵斥打骂,都是常有的事,想不“惧内”,简直难比登天。更悲惨的是,赘婿们没有任何家庭权利,当牛做马一辈子,等到老而无用,往往被一脚踢出,连儿女都不承认他们。在家庭中如此,在社会上更甚,每到全国战争动员时,被征发的几种人中就少不了赘婿。  另外一极——达官贵人——怕老婆似乎有些奇怪,其实也很正常,这个级别的男人都很注意影响,都很要面子,这个软肋一旦让人家拿住,也只有乖乖听话,如果这男人的地位是靠老婆的裙带关系得到的,那就更没跑了。  汉高祖刘邦是第一个流氓皇帝,可谓六亲不认,可是他也怕老婆——这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他在家闲逛的时候,老婆就能遥控他——他像孙猴子,老婆像如来佛,不管他到了哪里都别想出人家的手掌心。而且这个老婆是多么给他留面子呀:不说自己有跟踪追击的本领,反说他头上有五彩祥云缭绕。后来老婆又作了项羽好几年人质,他也不能不觉得有所愧疚,而且吕家为他打江山也很卖命,很立了一些功劳。
来世 * 源(我非常喜欢的一篇文章) 希望大家能看完这篇文章,是我在暑假里从课外书上看来的,发布在我的博客上了,这次看到,依然感动着,所以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李成以最快的速度冲进离他最近的一家店里. “该死的天气!” 拿下头上的公文包,他低声咒骂到. “先生,里面坐吧!这场雨一时半会儿是不会停的.”随着声音的来源,他转过头,打量了一下正微笑看着他的女服务生. 选择了一个靠落地窗的座位,点了一杯冰咖啡,他开始打量起这家店. 地面和墙壁都是黑白相间的,好象是在强调这是一家咖啡店.在这里,你看不到相同形状的桌子,每张桌子上都有一朵鲜红的玫瑰 看那似火的颜色,就知道这里的玫瑰每天都换。 服务生送来了李成点的冰咖啡。 他低头准备为咖啡加糖时,注意到桌子玻璃下的小篮子里有很多笔记本。好奇地拿了一本翻开来看,发现都是到这里来的客人写的。 “你的故事写到你的离去,我的故事从此空白得可怕。难过的是当我遇见别的女子,我只在乎他身上有你的影子…… 李成的思绪被这首歌拉回来,眼里出现了一点雾水。 这首歌对李成来说太熟悉,熟的想起都会心痛。 李成拿着饭盒来到学校食堂。因为家里的不和睦,让他看起来有一些心不在焉。 在一个不小心下,他撞上一个硬物,转过头便看见一个满身是饭菜的女孩子……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每事吧,要不……要不我赔你件衣服?” 李成在一旁不知道怎么办,只知道一个劲的道歉,可这女孩子一句话也没说,她在自己的眼泪流下来之前,转身跑了. 回到宿舍,把饭盒往桌上一扔,就倒在了床上. 同宿舍的雷明奇怪的看着他. “怎么了?咦,你怎么有两个饭盒?” 边问边拿起其中的一个. “哇,你什么时候有这么一个可爱的饭盒?咦,109室李靖?哦,我知道了,女朋友的?好哇,有了女朋友也不告诉,我……” “你给我闭嘴.” 李成拿起那女孩的饭盒,看了一眼上面的名字,就拿着它出去了,只听见雷明在后面喊: “喂,你不吃啦?” 李成出去买了面包和饼干,就直接去找那女孩了,可她不在,他就让一个女同学把饭盒给她。 第二天中午,李成在校广播室播完广播后,有人告诉他楼下有人找,刚走下楼,就看到一个女孩向他走过来。 “对不起。” 李成被这句话弄的莫名其妙。 “你是……” “我是李靖。我是为昨天的事来向你道歉的。还有,谢谢你的面包和饼干。” 李靖低着头,不敢看他。 李成发现,他的生活在认识李靖后有了阳光。 他们从朋友到恋人,只用了一个月时间。李成知道李靖身体不好,常去医院滴点滴。因此李成开始照顾李靖的生活。 李成常说的话就是: 别动,我来。 李靖也常形容自己是一个被李成捧在手心的玻璃娃娃。 幸福在拌了他们几个寒暑后,在秋天叶落时,在李靖高兴自己要披婚纱时,却离开了。 李靖的第N次晕倒,使李成看到了她生命尽头。 医院的一张“病危通知书”,差点让李成疯狂。他整日整夜地守在李靖的病床旁,眼里布满了泪和血丝,可他还是不愿意眨一下眼,好象李靖随时会不见一样。 李靖昏迷了三天。 李靖腥来已经是第三天的事了。 李靖笑了,她好高兴能得到他的爱,真的很高兴。可她却不知道,现在李成的心里好象插了一把刀。 医生说李靖得的是白血病,除非有适合的骨髓,否则…… 李成开始到处找骨髓。 有一天,李靖吃了早餐后,说: “成,答应我一件事好吗?” “什么事?”李成怜爱的看着李靖。 “让我出院吧!” “不可能!” 李成想要跳起来,可李靖按住了他的手。 “成,知道吗?我不想在医院里过完我已经不多的时间。我想再看看太阳,看看月亮,我想出去走走,把这个世界美好的一切再看一遍。” “……” “成!” 看着她渴望的眼神,李成沉默了。 “啊,雨停了!” 不知是谁说了一句,将李成的视线又拉回了落地窗外。 李靖走后,李成几乎天天用酒精来麻痹自己已经四分五裂的心。 他的单位因为他的长期旷工而解雇了他,他不在乎:他的邻居因为他满身酒气而疏远他,他也不在乎。 他唯一在乎的,已经离开了;他想在乎的,已经找不到了。 这天一大早,他的门铃一直响不停。打开门,门外是一位邮递员,让他签收一个包裹。 李成感到很好奇,这是谁寄的?拆开包装纸,里面有一封信。当李成拆开这封信时,整个人愣住了。 那是倩的笔记。 成: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了。 不要为我伤心,能和你在一起这么长的时间,我已经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你给我的爱我会把它锁在爱你的心里,希望下辈子能一起给你。 好好生活吧,我会永远陪在你身边的。 爱你的倩 绝笔 看完信,泪早已控制不住了,这是倩走后他第一次掉泪。抖着手打开礼物,那是一块表。背面刻有一行字: 我会把你的爱带到来世。 喝完了最后半杯咖啡,叫服务生结帐。 那个服务生收拾桌子时,看见笔记本上鲜红的几行字时,眼眶不知为什么湿润了。 笔记本上写着: 从来不知道有一天我会遇见你,是否你知道有一天你和会离开我。 如果是这样, 你一定把我的爱好好收着,来世我会等着你来呆板它还给我。 这家店名是:来世*源。
春:甜美的梦 稻子的这段文字好象很适合我呢 风一早穿了一件薄毛衣出去,这样的温度让人觉得干净。刚刚抖落掉冰酷的冰雪,刚刚穿越逼人的寒风,春天的微笑还很矜持。风是一个喜欢春天的孩子。他希望自己是一条林间的小溪,悠然而新鲜地流过树根,穿过草地。欢喜地看小草渐渐长,花儿默默红。一切都在微笑里继续着。这是属于风的春天。湖上跃起粼粼的波光,如飞舞的扬花,像一片片碎金,每一片光斑上都有一个小小的精灵在闪烁在伸缩在颤动在沙沙作响,像是为知音奏出古老的乐曲,又像是在倾诉一个遥远的故事。在这样宜人的春天,风想到巴黎。罗马。玻璃房子。酒。原始森林。东南风。银河系。很多很多。是风的梦。风微笑着想到许多年后这样的春天,自己身处在玻璃房子或者原始森林里,每一个细胞都充满快乐,静坐或者探险,感觉到春风就在耳边,那么近,那么远。若在城市里他会和最好的朋友一起看烟花,一起逛街,一起做许多只要和彼此和春天在一起就很快乐的事,然后让快乐的分子随着春风传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风的遥远而甜美的梦。如梦如幻后醒来,风全身上下都觉得舒畅,嘴角常余有甘甜的味道。风舔了舔嘴,感觉幸福而甘甜。风的春,风的天上人间。春天在花开花落中离去了,凡世的喧嚣和明亮,世俗的快乐和幸福,如同清亮的溪涧在风里,汩汩而过。温暖如同泉水一样涌出来,没有奢望,只有快乐,不要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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