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脑子啊啊 费脑子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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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管理,打造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正所谓:发展如鱼,海阔方可鱼跃。营商环境对于企业发展而言,犹如水之于鱼,放水才能养鱼,水活方有鱼肥。地方的经济发展依靠地方的良好营商环境,而良好营商环境的打造就要依靠各种体制机制,更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当前有些职能部门在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存在,推诿塞责,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更有甚者会违规接受企业的宴请,礼品礼金等来谋取个人利益,诸如此类问题屡见不鲜。如何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做好监督工作,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就要做到以下几点。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内容进行监督。将监督工作做好提前量。把工作开展在前面,更要精准监督,针对市场主体的需求和诉求、精准发力,增强市场主体的满意度。扎进制度的“笼子”,让一些信念不坚定的同志懂规矩、知敬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抓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不是盲目监督,要精准爆破,重点关注重点岗位职能的人群。积极扭转营商环境的被动局面,为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纪检监察监督保障。 开展针对营销环境的专项整治,监督机关不但要监督,还有加大监督力度,组织相关部门,“招兵买马”招揽能兵强将,组成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入住相关单位部门开展巡查,并将此类巡查形成常态化制度,更要在后续面向社会做好巡查结果的公布,以及巡查出的问题整治整改情况。做好最大限度的透明化,以此还可以形成震慑力,净化整个地方营商环境的风气。 高质量的经济发展的底气是良好的营商环境。这个过程中必须要有监督部门的介入,而且在整个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经济发展的“走出去引进来”,不但能本地企业造血,更能引得外地企业输血。
把个人信息“安全堤”筑得更牢置身移动互联时代,人们在享受智能 把个人信息“安全堤”筑得更牢 置身移动互联时代,人们在享受智能设备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在一些场景中面临个人信息泄露风险。随着时间推移,这样的风险日益呈现出新的表现形式。 一些APP声称看视频、玩游戏甚至走路都能赚钱,但用户想提现却难上加难,还容易泄露个人信息;新型不法软件图标透明、没有名称,在手机屏幕上十分隐蔽,不仅不停推送广告,还会收集并转卖用户隐私信息;在处理废旧手机和平板电脑时,一些回收者违规恢复原物主的个人信息和资料……一段时间以来,有关报道频频进入公众视野。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话题引发关注,正说明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容小视。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早已是社会共识。从相关部门对个人信息保护开展一系列专项治理,到拟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遏制数据使用乱象,再到要求相关企业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双清单”……近年来,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相关工作成效显著。去年11月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安上了法律“安全锁”。目前,我国已形成一套相对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涵盖民法典、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电商法、网络安全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 如今,随着技术的演进、网络应用的迭代,无论从硬件还是软件的角度来看,人们正面临着比以往更加复杂多样的信息使用场景。与之相应,非法采集、盗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和手段也更具欺骗性、迷惑性。这些都给监管和治理增加了难度,带来了挑战。仔细推究,造成信息泄露的主要原因往往在于:前期未经同意擅自收集用户信息,或者过度索权、超限收集;后期对信息处理不当,甚至为了牟利出售信息。这启示我们,守护个人信息安全要有整体思维、系统思维,必须紧盯信息采集、储存、共享、披露等各环节,进行全链条管理。 筑牢信息安全边界,需要凝聚众力,相关部门、行业、平台和用户应共同作为。对于违法违规现象和行为,监管部门应加强治理,及时予以惩处。对企业和平台而言,理应秉持“合法、正当、必要”“最小够用”等收集和处理用户信息的原则,加强自查自律,谨守法律红线。作为用户,也应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敢于善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多措并举、久久为功,方能织密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尽可能减少信息泄露带来的危害。 个人信息保护任重道远,仍须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务实举措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例如,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征求意见稿,要求回收废旧手机等涉及个人隐私的电子产品时,回收经营者应当面清理用户个人信息,且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客户相关信息。又如,深圳发布并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对APP“不全面授权就不让用”、大数据“杀熟”、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等行为给予重罚。这些尝试和努力,有益于在新形势下解决问题、破解难题,值得参考借鉴。 个人信息保护成效关乎人民群众利益,关涉全社会信息安全。第四十九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去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3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3%。持续发力、攻坚克难,为个人信息安全筑牢堤坝,才能让人们安心遨游缤纷多彩的数字世界,也才能护航互联网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切实提升消费者信任度安全感作为常见促销手段,打折能够让商品 切实提升消费者信任度安全感 作为常见促销手段,打折能够让商品更具性价比,帮助商家吸引客户。如今,随着电商行业的快速发展,每逢“618”“双11”等节点,相关促销活动打折力度往往较大,既让消费者得到实惠,也促进了社会消费。然而,一些虚假打折现象频频出现,且花样不断翻新。 标价不实,先涨后降,“大数据杀熟”,在满减优惠等方面藏“猫腻”……从线上到线下,层出不穷的套路令人防不胜防,导致不少消费者中招。有的人被打折所吸引,在完成消费后却发现,促销商品竟比打折前还要贵。虚假打折其实是掩耳盗铃,有关行为不仅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也有损价格诚信、商业诚信,甚至影响社会诚信,危害不可小视。商家采取虚假打折手段,虽能获得短期利润,却终将失去消费者的信任。 近年来,有关部门持续加大治理力度,集中整治虚假打折等市场乱象,取得了实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2年主题调查结果显示,近七成受访者对国内消费环境总体表示放心。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消费市场规模巨大,虚假促销的形式日趋隐蔽,新变种不断出现。因此,相应的治理举措也须与时俱进。不久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明确经营者在进行价格比较、折价、减价等活动时的具体要求,列举了予以禁止的典型价格欺诈行为,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治理虚假打折,难以毕其功于一役,需要久久为功、持续用力、深入推进。首先,依法加强惩治力度,对虚假打折等违法经营行为露头就打,提高其违法成本。其次,依法健全严格的“原价”认定,督促商家遵守相关规定,禁止随心所欲虚标价格、进行虚假打折。此外,还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者实行行业禁入,推动商家增强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多措并举、凝聚合力,就能维护市场秩序,改善消费体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虚假打折现象侵害消费者切身利益,必须依法予以规范。当前,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释放消费的力量。越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越要对虚假打折、价格欺诈等行为加强治理。通过依法整治,创造更安心的消费环境,有助于提振消费者的信心,从而激发购买力、促进消费。同时,在治理过程中,也应尊重和保障商家正当权益。比如,《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明确了“经营者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故意”等不属于价格欺诈的3类情形。既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避免对商家造成误伤,才能促进公平交易,真正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打折实质上是一种让利多销、打造口碑、吸引客户的促销手段,绝非价格欺诈。营销打折产品,需要价格诚实、保证质量,否则只能做“一锤子买卖”。在法治更加健全、消费者权利意识更强的今天,专注于改善购物体验,致力于提升消费者的信任度、安全感,商家才能真正赢得市场、赢得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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