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lf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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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催得汪峰 尼玛,太同情汪峰了。离婚写一万多 字的长 微博 ,发出来等半天没动静, 上网一看:靠!王菲离婚了?!今晚 在演唱会向 章子怡 表白,听说现场一 片欢腾,想着该上头条了吧?在后台 等了半天没动静,上网又一看:擦! 今天恒大夺冠?!!
一大波僵尸即将来临
发个帖子升下级
河那边就是香港?
谁在深圳。偶遇留
到这里了
谁再删我帖子男的阉掉 、女的嫁给那阉人 那谁震楼
贴吧扮丑大赛 看看谁扮的最丑
都不想说你们 天天就知道玩。就知道玩。都不会干点正事。另外问下玩的时候带上我中不
文杰的表情每次都这么销魂
这个不会闪退。不会发图模糊了吧
昨晚喝多了。手机悲催了
心情高兴
来喝点?
都在说水贴。 你们都是水经验。我现在是吃了睡。睡了吃。我是不是也在水生活?
发个恐怖图胆小误入 二楼上图
天天都有人黑河南人 你们感觉黑河南人很有意思吗?放眼望去现在新闻上多少的见义勇为都出自河南人,河南人口众多,难免有一些害群之马!请大家不要以一些少数人的行为来否定我们大多数的善良的中原大地河南人。另外一些Sb导演也是在塑造一些反面人物的时候总用些外地人来学几句河南话来提高笑点,有意思吗?请大家不要再黑河南人了谢谢!
艾特几个人 @CongEr1991sky @linlin小叮当 @creepingwind @九月xm @鞋款私淘00 @huyameng521 @玫瑰女神N @吾乃大帝O @天蝎爱跑题 @南丁_o格格 看看能出来几个
去联通公司查下话费出来给我整个这
那谁已经被我拿下 想知道不?
我本将心邀明月,何奈明月照沟渠
寄料吧申请换大吧吧 一个垃圾置顶帖子置顶了快一个月了吧 大吧主天天不见人。发个帖子一个月后还在第一页 大吧对寄料吧的发展壮大有何帮助?
我就是让你们误会我怎么滴吧。
其实每个人都一样
一会郑州走起 有去的联系13083620088
嘿嘿
iPhone 5s已经毫无新意,期待iPhone 6,虽然是概念款,无边框设计等等,视觉效果震撼。
小诸葛关门了 下一个聚餐地方是哪里?
声明 第一。我发那个那个帖子没有针对任何吧务。第二。对于发那个帖子如果是对双方当事人包括吧务造成了负面影响。 我在这里道歉。第三。全民素质有待提高。第四希望此贴置顶,加精。希望全体吧友以我这个反面典型得例子多多注意。最后声明。以后这号不再登陆。知道我密码得自己忘记
次奥喝凉水都塞牙 高速大堵车
次奥这要多少钱能修好
在郑州得偶遇了。
下午郑州走起 谁去一起
跟个风。
两高公布司法解释:诽谤信息被转发500次可判刑 内容你们看不看都可以。。。。主要是标题标题。。。 9月9日下午3时,最高人民法院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部司法解释将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解释》明确了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即“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情形: 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诽谤多人造成恶劣影响的;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 诽谤信息被转发达500次可判刑 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造成被害人自杀等后果的认定为“情节严重” 《解释》规定,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则不问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或者被转发次数,即可直接认定为“情节严重”,同时规定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也认定为“情节严重”。 行为人不明知而发布转发的不构成诽谤罪 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 在网络辱骂恐吓他人属于寻衅滋事罪 《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以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有偿删帖可被追究刑责 两高司法解释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单位非法经营数额1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属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以非法经营罪定罪。 提供资金技术支持等帮助以共同犯罪论处 解释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的共同犯罪内容,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如果对他人犯罪活动不明知的,即使客观上起到了帮助作用,也不构成犯罪。 以网络发帖要挟他人索取财物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解释》规定,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行为人通过信息网络实施要挟、威胁行为,无论是“发帖型”,还是“删帖型”,都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网络举报即使部分内容失实 不属诽谤罪 与“网络反腐”不冲突广大网民通过信息网络检举、揭发他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对待,负责任地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即使检举、揭发的部分内容失实,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不属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而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就不应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活动,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例如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对于行为人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同时又触犯其他罪名的,《解释》规定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行为人不明知而发布虚假信息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解释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向他人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必须以行为人明知所发布的信息是虚假信息为前提。但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向他人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的,《解释》不要求行为人明知所删除的信息为虚假信息。
独斟
求破。 我是不是没心没肺了。。感觉不管遇到任何事情我总是心里没啥。。是心太宽了还是太没心没肺了。。
有没有跟我一样 在看文章马伊俐演的小爸爸 好久没笑过了。。
妹纸你冷不
偶羞涩了!
贴吧谁是跑半挂的咨询个信息 速度回话从神木拉煤到汝州的运费多少钱
次奥。路中间有棵树 莫非树上住着神仙?
闷了坐了一桌人吃饭 焦作这边的方言我竟然听不懂
来偶遇
机智的大爷 昨天一大爷拿卡到工行取钱--1000元;营业员:大爷,3000元以下请到自动取款机上取。大爷:我不会用啊!营业员:3000元以下柜台不办理的。大爷好话说了半天营业员还是不同意。大爷:那我取5000元!!!!营业员:早说嘛!给您钱!大爷:我存4000元!营业员无风凌乱......
@玫瑰女神N @习惯比真爱可怕 @玫瑰女神N @习惯比真爱可怕 啥不都不多说。。。或许就是你说的 习惯比真爱可怕吧。。
开喝
说说你再贴吧最想偶遇谁。。 一楼我先来。。目前最想偶遇,,,@想跟猫私奔的鱼 @射手 @babay姐依然妩媚 还有一个远在山西就不偶遇了哈哈。。不过那个早晚都会见。。
这张图片反应了中国的多少的现状?
测试一下吧里有多少女汉子 1 矿泉水瓶盖拧不开,会较劲而不求助 2 天热在家会"裸奔" 3 喜欢仰头把袋里面的薯片渣子往嘴里到 4 上网平时喜欢说脏话 5 能自己换饮水机水桶 6 时间太晚会不洗漱直接上床睡觉 7 跟男生很容易成为哥们 8 吃饭时喜欢翘起二郎腿或抖腿 9 很少进美发店、美甲店 10 吃苹果一般洗完直接啃着吃 11 外出旅行背包自己一人扛 12 看不惯娇羞发嗲的女生,觉得很矫情
昨晚谁把我出了? @Bobo头儿 是不是你?
大家说我敢不敢
次奥
连着两天和领导干了两架 下午找老板辞职不干了。这两天郑州去。 此处不留爷。自由留爷处
一切尽在不言中
经常喝酒的进来 我是不是不敢再喝酒了。现在喝酒拿着扎啤杯子手不由自主的抖。谁能告诉怎么回事?
一般情况下你见到熟人都怎么打招呼 我先来。 你弄啥来。 吃饭没?
看看众吧友的力量和爱心了 全城搜索肇事逃逸车辆豫C2Q722银灰色捷达车。@shen狼王 让你开出租车的朋友留意下。
有回去的没有?一起? 现在在洛阳火车站
偶遇一对黑人话说黑人女的身材真不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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