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啊酷 花王啊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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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能关注一下介休新建东路新建南巷的停水事件吗? 从 2018年7月24日开始,我们新建东路新建南巷的居民开始停水,一直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说法,没有一个部门出面管理此事……这么热的天,请你们也想想,你们留在家里的父母,怎么吃水,怎么洗涑…… 具体事情是这样的,我们这儿有一家的后墙墙体出现裂缝,经过这家检查,问题原因是,他家后墙地下给水管道破裂引起地基侵水导致地基下沉墙体裂缝…… 平心而论,这个问题确实是棘手的问题……可棘手也不能因为这几家的问题,停了我们整片新建南巷的供水,而且一停就是六七天,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一个“相关部门”关注一下,给出个书面通知什么的。 当事的这几家心情能理解,毕竟是弱势群体,就想着拖的人多了,政府部门能早点出面解决问题。政府的“相关部门”也能理解,毕竟这个问题棘手;收取各种费用的时候没有一个部门退后、推诿,出现棘手的民生问题的时候,没有一个部门主动出面担当解决,但这个问题“相关部门”不出面,就靠我们这些普通百姓是永远也解决不了的!!! 期待着这些“相关部门”早日给出个解决问题的时间和办法,也请你们同情一下我们这片儿居民在这么大热的天里吃水困难的情况,可怜可怜那些孩子们不在身边的老人,想想他们每天怎么吃水、洗漱,现在可是三伏天里!!! 望贴吧大神置顶,望各位网友关注转发!!
美文日赏 - 多爱你半小时 文 雪小禅   那时,他和她都在大学里读书,热恋中的男女,往往是刚刚分手就想见面。   他每隔三天就去东区找她,然后两个人散步吃饭,无话不谈。也许所有的恋人都一样,在一起都有无数的话可以说,所以,他总是拖到最迟才回西区。   坐14路可以直接到西区的校门口,可是,他每次都要坐16路。   最晚一班车,16路比14路晚半个小时。   一个十点半收工,一个十一点收工。   但是,16路离学校还有两公里,就是说,他还要步行两公里才能到学校,就是说,每次到学校就已经午夜。他记得那些冬天的夜色,星光下,雪地里,一个人往学校走,分外美。   后来她知道后感动了好久,她说,太苦太累了吧?何况,冬天真的很冷。   可他说,心中有爱,不觉得累。   也许恋爱中的人总是盲目多于理智,他还是坚持,这个习惯,坚持了四年。四年,他说,我多爱了你好多天。你想想,每隔几天,多爱了半个小时,这四年,得多少天?   她是城市女子,为了这句话,跟着他回了家乡小城。   本来,她的父母是不同意的。   但是,一个肯多爱她半小时而自己走回去的男子,是可以让人托付终生的。   后来,他们在小城市结婚生子,后来,他们过着并不富裕的生活。   后来,他突然病倒了。   是很厉害的病,她要照顾他,还要上班,为了早晨去医院看他,她要提前早早起来,煮好他喜欢喝的汤,再带着他喜欢吃的小点心,匆匆上路。   其实她可以晚一点儿去的。   可是,为了能和他多待一会儿,她坐最早的班车,五点钟的车,去下一站坐。   和他当年一样,为了那半个小时,她要四点就起来,然后做饭煲汤,然后坐最早的班车去看他。   他知道那辆车最早,心疼地看着她说:别这样早起了,你看你都瘦了。   她就打趣他:我想把你多爱的半小时,全部还给你。   说出这句话时,两个人怔住,她看着他,不再年轻了,三十多岁的人了,脸上有了皱纹。他亦看着她,从前玉面朱颜变成了一个沧桑的女人,如果她不嫁给他,她可以嫁得更好的。留在大城市,过着幸福的生活。   病好了以后他问她,后悔过吗?   她摇头,爱情从来不后悔。   为了那多爱的半小时,她觉得值得。   后来,他们上了电视台的一个节目,有很多对夫妻参与的互动节目,就是通过摸对方的手找到对方,当然,前提是把眼睛蒙上。   结果,只有他们找到了彼此。   主持人问,为什么你们能找到彼此?   她微微地红了脸,不好意思地说,因为,他每天都要牵我的手,他说,不牵我的手,睡不着觉。   他也不好意思了,说,我就这习惯,一睡觉就要握她的手。握了她的手,我觉得,心安,幸福。   他们之间,已经没了当年的缠绵悱恻,可是,在牵手的刹那,他们的眼中,都闪着泪光。   也许爱情就是这样,牵了你的手,漫步在人生路上。   也许爱情就是这样,我为了等你,为了多爱你半小时,宁愿多走一段路。 ——————————————————————————
美文日赏 - 那一支错过的口红 文 六六   有一次去意大利旅行,去机场早到了,闲来无事就在机场乱逛,自己给自己下的死命令就是只看不买。   无他,上海浦东国际的免税商店,我感觉跟不免税没啥区别,体会不出其间的差距。香港机场和新加坡机场都比之便宜得多。我正好要在香港机场转机,也有时间富裕,无须在上海机场购物。   漫无目的地闲逛,见什么都涂抹试戴,不花钱都是好的。走过资生堂的柜台,顺手抄起一支口红,就给嘴唇抹上了,让自己气色看起来好一点。逛到百无聊赖,去上厕所,洗手过后无意抬头看镜,惊鸿一瞥!朱砂唇从未有过的诱惑。一种优雅而沉稳的自然红,心里砰然一动,决定去香港买一支。   机场两个免税化妆品店,直奔近的那个去了,转一圈,犹疑到非常,竟然不确定刚才抹的是哪一支。相近的颜色都抹一遍,到最后把唇的底色都破坏了,总是不满意。看看表,遂决定抓紧时间奔回远处试搽的柜台。   去了那个柜台,抹上那个颜色,还是喜欢。货号724,价格270几。记下了。等我去香港买。   我的确有些抠门。其实这不是我惯常的作风。我向来是喜欢不问价钱。因为能得我喜欢的东西实在不多,而我又不是偏爱豪宅珠宝型,既然负担得起,又不愿意总在一件事上费心,通常我都是看中就买的。   但最近不幸听了一位投资大家的一堂课,就是教我怎样投资理财的。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观点就是复利。复利这个东西是惊人的,还说了一个小故事,说某着名富豪,出身名门,小时候跟他爷爷去纽约逛街,走一半饿了,想吃个热狗,爷爷教育他,你可吃一个热狗,也可把这一块钱攒下来投资,过二十年后,一块钱有可能就是30块了,到时候你可以买30个热狗。孩子当时虽然很想吃热狗,但最终爷爷为给他上课,就没买。这件事让他领悟到两个道理1.复利是惊人的。2出门还是自己口袋里揣钱。   我为了改变我糟糕的花钱习惯和我特别不检点的理财作风,最近打算从行为上向大师靠近,尽量节省每一个苏--------为了我幸福的晚年。   也许这支口红,到香港只要250块港币。而我剩下的几十块港币,可以作为我下次投资筐里复利的一小部分。   我竟然,来回奔波半个小时,就为节省几十块港币。(同志们啊!我交的是怎样的损友啊!没告诉我人力成本也是钱啊!还有鞋的损耗呢!)   不成想,到了香港,飞机晚点,我本来充裕的转机时间竟然很紧迫,直接就上了飞机去了意大利。   在意大利,我耿耿于怀,拒绝抹口红。因为我特别惦念那支让我心仪的口红。   一支口红膈应得我坐卧不宁。   我可能天生就不该是有复利的人,属于活到老做到老,永不言退型。我实在是太傻了,我现在肚子饿,干嘛要等二十年后吃三十个热狗呢?我现在攒了一箱的钱,可我二十年后,还有涂口红的心情吗?我涂给谁看呢?我难道要为晚年的幸福遏止现在的快乐吗?巴菲特都说,Don't save sex for your old。这才是老人的金玉良言。我只需把那个sex改成sexy,就适合我。   不等了!只要是个店,我就冲进去,不问价钱,它现在哪怕是卖黄金钻石的价,我都非把它给搞到手。   没有一家店有这支口红。   回香港转机,马不停蹄地去转免税店。   也没有。   到上海浦东国际机场,Departure和Arrival不互通。   我已经在网上流连了大半个月了,淘不到。   上天以这种奇怪的方式给我感悟:适合你的,你一念之差放了手,就不再有。   我现在唯一的欣喜就是:还好,错过的是一支口红。   要是人呢? ——————————————————————————
美文日赏 - 谁为我们的虚荣买单 文 安宁   大学快毕业的时候,我和斯诚的话渐少,彼此间的情感,像斯诚投出去的一份份简历,没有半点回转来的希望。   斯诚还是一如既往地尽着男朋友的义务,每晚送我回来,又帮我提好热水,嘱我夜里盖好被子不要着凉,吃饭的时候还是抢着付钱。我知道这段日子因为找工作,他不能再去打工,钱包早已飞速地瘪下去了。我却是因为女生的虚荣和骄傲,不愿意说破,照样心安理得地享受公主般的待遇。   可是我们还是如许多人一样,在毕业的前一天,分手了。是我先开的口。斯诚低头呆呆地看着水杯里凉掉的茶,许久才轻声说了一个字:好。他的头,依旧是低着的,可是我知道这个脆弱的男生,早已是泪流满面。   第二天他依旧过来,坚持送我去车站。我任由他像许多个寒暑假送我回家一样,左手提着行李箱,右手紧紧握着我的手。   车快开的时候,斯诚终于望着我哭起来。隔着车窗,我听不见他的哭声,却听清了自己的心一片片地碎掉的声音。我很想用尽力气,朝斯诚大喊:我会等你慢慢成功!可还是忍住了,任火车将两颗曾经深爱着的心,毫不留情地隔得愈来愈远。   我没有告诉斯诚,我的原本大权在握的父亲,早已被除去所有职务,再也无法帮我安排一份薪水丰厚又清闲自由的工作,亦无法给我找一个同样前途无量的富家子弟。   后来有一天,我用一个陌生人的聊天号码与斯诚上网聊天,我说为什么还不结婚呢?他沉默片刻,回答:因为,我的事业还不够成功,还没有资本迎娶一个那么优秀的公主。我说你怎么知道她不能与你同甘共苦呢?他说她是一个糖水里长大的女孩子啊,而且,一个男人,怎么舍得让他深爱的女孩子与他一起受苦?“那么,你现在的工作怎么样呢?”“部门经理,月薪五千。与女孩子月薪一万的要求,还差得太远。”   我在网吧里,当着那么多人,大声地哭起来。我想斯诫永远都不会等到我了。我等了他两年,只希望他能与我一样,拿一份一千多元的工资,就足矣。可还是怕他知道曾经花钱如流水的我,如今已变成一个连买菜都要斤斤计较的勤俭女孩子,所以终于还是在一个月前,将自己嫁给一个与他相比,应是差了许多倍的小职员。   一生的幸福,硬是被两份虚荣,这样无情地消蚀掉了。可是又有谁,能为我们如此高代价的虚荣买单? ——————————————————————————
美文日赏 - 爱到深处这么美好 文 王小波   我和你分别以后才明白,原来我对你爱恋的过程全是在分别中完成的。就是说,每一次见面之后,你给我的印象都使我在余下的日子里用我这个愚笨的头脑里可能想到的一切称呼来呼唤你。比方说,这一次我就老想道:爱!爱啊!你不要见怪:爱,就是你啊。   你不在我眼前时,我面前就好像是一个雾沉沉、阴暗的海,我知道你在前边的一个岛上,我就喊:“爱!爱啊!”好像听见了你的回答:“爱。”   以前骑士们在交战之前要呼喊自己的战号。我既然是愁容骑士,哪能没有战号呢。我就傻气地喊一声:“爱,爱啊。”你喜欢傻气的人吗?我喜欢你爱我又喜欢我呢。   你好啊,李银河。做梦也想不到我会把信写在五线谱上吧?五线谱是偶然来的,你也是偶然来的。不过我给你的信值得写在五线谱里呢。但愿我和你,是一支唱不完的歌。   谁也管不住我爱你,真的。谁管谁就真傻,我和你谁都管不住呢。你别怕,真的你谁也不要怕,最亲爱的好银河,要爱就爱个够吧,世界上没有比爱情更好的东西了。爱一回就够了,可以死了。什么也不需要了。这话傻不傻,我觉得我的话不能孤孤单单地写在这里,你要把你的信写在空白的地方。这可不是海誓山盟。海誓山盟是把现在的东西固定住,两个人都成了,活化石。我们用不着它。我们要爱情长久。真的,它要长久我们就老在一块,不分开。你明白吗?你,你,真的,和你在一起就只知道有你,没有我,有你,多快活!   我和你就像两个孩子,围着一个神秘的果酱罐,一点一点地尝它,看看里面有多少甜。你干过偷果酱这样的事儿吗?我就干过,我猜你一定从来没有干过,因为你乖。   只有一件事不好。你见过我小时候的相片了吧?过去我就是他,现在我不是他了,将来势必变成老头。这就不好了。要是你爱我,老和我好,变成老头我也不怕。咱们先来吃果酱吧,吃过两个人就更好了,好到难舍难分,一起去见鬼。你怕吗?我就不怕,见鬼就见鬼。我和你好。   北京天气很冷,有时候天阴沉沉的,好像要开始一场政治说教,可真叫人腻歪。有时我沮丧得直想睡觉去。   说实在的,我没有像堂吉诃德一样用甜甜的相思来度过时问,我没有,我的时间全在沮丧中度过。我很想你。   好像在挨牙痛,有一种抑郁的心情我总不能驱散它。我很想用一长串排比句来说明我多么想要你,可是排比句是头脑浅薄的人所好,我不用这种东西,这种形式的东西我讨厌。我不用任何形式,我也不喜欢形容词。可以肯定说,我喜欢你,想你,要你。   你好哇,李银河。今天是6月1日,就是说,今天已经是6月初了。可是不知道你在哪里。也许在归途上吧。但愿如此,阿门!   真应该回想一下童年。有人说当孩子的时候最幸福,其实远非如此。如果说人在童年可以决定自己生命的前途,那么就是当孩子的时候最幸福。其实有一种我们不能左右的力量参加进来决定我们的命运,也就是说,我们被天真欺骗了。   我从童年继承下来的东西只有一件,就是对平庸生活的狂怒,一种不甘没落的决心。小时候我简直狂妄,看到庸俗的一切,我把它默默地记下来,化成了沸腾的愤怒。不管是谁把肉麻当有趣,当时我都要气得要命,心说:这是多么渺小的行为!我将来要从你们头上飞腾过去!现在这一切都已经过去。要把童年的每一瞬间都呼唤到脑海里,就是花上一个月时间也难办到了。但是这件事我还记得很清楚。我现在还是这样,只是将来不再属于我了。   我很想把前面写的乱七八糟扯了,但是那就是对你不老实。留着你看看吧。你就要回来了是吧?祝你愉快。 ——————————————————————————
美文日赏 - 回过头来,安心做自己 文 蒋勋   一味跟他人比,迟早会走向“物化"   人有时候也很奇怪,会倚靠外在的东西,让自己有信心。   譬如说我小时候,大部分的孩子经济条件不好,营养也不好。但有一个同学长得特别高大、壮硕,他走起路来就虎虎生风,特别有信心。   人类的文明很有趣,慢慢发展下来,你会发现,人可以有各种不同的方式使自己有信心,但前提是要有一个比较成熟。比较丰富的文化支持。譬如说我虽然很矮,可是我在另一方面很高大,可能是在心灵方面,或者精神方面,或者有某一方面特殊技能。我很期盼有这样的一种社会,这样的文化出现,让每一个人有他自己不同的价值。   我们的社会的确已经在走向多元,举例来说,现在有很多地方都要求“无障碍空间”的设计。我小时候哪里有这种东西?残废就残废嘛。可是我们现在也不用这样的称呼了,因为他并没有废。这不只是一个名称的改变,而是人们重新思考,过去所做的判断对不对?过去的残就是废,就是没有用的人,但现在发现他不是,他可能有其他很强的能力可以发展出来。   我想这就是多元社会一个最大的基础,人不是被制化的。   制化,就是用英文分数、数学分数就决定这个学生好或不好。不把人制化,才能让人身上的其他元素有机会被发现,丰富他的自信。   我们的社会是慢慢地往这一个方向在走,但同时有一些干扰,例如重商主义、唯利是图的价值观,又会让多元趋向单一。单一化之后,就会出现这样的声音:“考上大学有什么用,歌手接一个广告就有数百万人口袋,那才实在。”   所以,价值的单一化,是我们所担心的。   一个成熟的社会,应该是每一个角色都有他自已的定位,有他不同的定位过程,每个人都能够满足于他所扮演的角色。这个观念在欧洲一些先进国家已经发展得很成熟,他们长期以来重视生命的价值,所以他们的自信,不是建立在与别人的比较上。   一味地跟别人比,迟早都会走向物化。   “够了”的快乐哲学   许多人喜欢比较,比身上是不是穿名牌的服装,开的车子是不是BMW,或是捷豹:也有人是比精神方面的,最近上了谁的课,看了哪一本书。听起来是不同的比较,精神的比较好像比物质的比较还高尚其实不一定。我认为,有比较之心就是缺乏自信。有自信的人,对于自己所拥有的东西,是一种充满而富足的感觉,他可能看到别人有而自己没有的东西,会觉得羡慕、敬佩,进而欢喜赞叹,但他回过头来还是很安分地做自已。   其实不一定。我认为,有比较之心就是缺乏自信。有自信的人,对于自己所拥有的东西,是一种充满而富足的感觉,他可能看到别人有而自己没有的东西,会觉得羡慕、敬佩,进而欢喜赞叹,但他回过头来还是很安分地做自己。   就像宗教或哲学里所谓的“圆满自足”,无欲无贪,充分地活在快乐的满足中。   这和“禁欲”不一样。好比宗教有成熟的和不成熟的宗教,不成熟的宗教就是在很快、很急促的时间内,要人做到“无欲无贪”,所以提倡禁欲。成熟的宗教反而是让你在欲望里面,了解什么是欲望,然后你会得到释然,觉得自在,就会有新的快乐出来,这叫做圆满自足。   西方的工业革命比我们早,科技发展比我们快,所以他们已经过了那个比较、欲求的阶段,反而回来很安分地做自己。他不会觉得赚的钱少就是不好,或是比别人低贱,也不会一窝蜂地模仿别人.复制别人的经验。在巴黎从来不会同时出现四千多家蛋塔店,这是不可能会发生的事。可是,你会在城市的某一个小角落,闻到一股很特别的香味,是咖啡店主人自己调出来的味道。二十年前,你在那里喝咖啡,二十年后,你还是会在那里喝咖啡,看着店主人慢慢变老,却还是很快乐地在那里调制咖啡。   这里面一定有一种不可替代的满足感吧!   我觉得每一次重回巴黎最大的快乐,就是可以找回这么多人的自信。每一个角落都有一个人的自信,而且安安静静的,不想去惊扰别人似的。   譬如冰淇淋店的老板,他卖没有牛奶的冰淇淋,几十年来店门前总是大排长龙。但他永远不会想说多开几家分店。他好像有一种“够了”的感觉,那个“够了”是一个很难的哲学:我就是做这件事情,很开心,每一个吃到我冰淇淋的人也都很快乐,所以,够了。   这种快乐是我一直希望学到的。 ——————————————————————————
美文日赏 - 人生三境界 文 池莉   人生有三重境界,这三重境界可以用一段充满禅机的语言来说明,这段语言便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这就是说一个人的人生之初纯洁无瑕,初识世界,一切都是新鲜的,眼睛看见什么就是什么,人家告诉他这是山,他就认识了山,告诉他这是水,他就认识了水。   随着年龄渐长,经历的世事渐多,就发现这个世界的问题了。这个世界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经常是黑白颠倒,是非混淆,无理走遍天下,有理寸步难行,好人无好报,恶人活千年。   进入这个阶段,人是激愤的,不平的,忧虑的,疑问的,警惕的,复杂的。人不愿意再轻易地相信什么。人这个时候看山也感慨,看水也叹息,借古讽今,指桑骂槐。山自然不再是单纯的山,水自然不再是单纯的水。一切的一切都是人的主观意志的载体,所谓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一个人倘若停留在人生的这一分阶段,那就苦了这条性命了。人就会这山望了那山高,不停地攀登,争强好胜,与人比较,怎么做人,如何处世,绞尽脑汁,机关算尽,永无满足的一天。因为这个世界原本就是一个圆的,人外还有人,天外还有天,循环往复,绿水长流。而人的生命是短暂的有限的,哪里能够去与永恒和无限计较呢?   许多人到了人生的第二重境界就到了人生的终点。追求一生,劳碌一生,心高气傲一生,最后发现自己并没有达到自己的理想,于是抱恨终生。但是有一些人通过自己的修炼,终于把自己提升到了第三重人生境界。茅塞顿开,回归自然。   人这个时候便会专心致志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不与旁人有任何计较。任你红尘滚滚,我自清风朗月。面对芜杂世俗之事,一笑了之,了了有何不了。这个时候的人看山又是山,看水又是水了。正是:人本是人,不必刻意去做人;世本是世,无须精心去处世;便也就是真正的做人与处世了。 ——————————————————————————
美文日赏 - 什么最重要 文 雪小禅   那年,她22岁,是文工团的演员,有两只漂亮的大眼睛和两条修长的腿。她的男友,是一个边防战士,在中苏边境上。追求她的人很多,其中有一个高干子弟,人长得英俊挺拔,亦很有才情,而且,想把她留北京。她动心了,面对外界的诱惑,不动心是假的。   于是,她想到了分手。正好,那年年底,有去他那个连的慰问演出,她报了名,她要亲口告诉他,别等她了。   是风雪漫漫的夜晚出发的,天寒地冻,到达内蒙古时她已经冻得不行了。但恰在此时,车陷在了泥泞中。天际空旷,四处无人,只有这些演员。男同志极少,为了让车出来,他们四处找石头,然后往泥水里垫,一块石头往往要走很长时间才能找到,那时的她看到石头简直比看到金子还要惊喜!   当车终于出来时,他们欢呼着!她记得他在信中说过,车常常陷在泥水里面,他们常常去找石头。当时,她感觉那只是一行文字,可现在,她身临其境,突然心酸起来。他来信还告诉她,到这里,少说话,因为风太大,舌头会脱皮,她不信,一直给同志们唱歌鼓劲,结果,舌头果然脱了皮,疼痛难忍。   到达连队时她首先看到的是十几口大缸。他也曾在信中描述过,这十几口大缸特别壮观,一半是咸菜,一半是水。   那里离最近的水源也有60千米,所以,他们几个月不洗澡。   另外的大缸里装着咸菜,他说过,那咸菜,是他们过冬的宝贝!整个冬天,他们就吃咸菜,放点儿香油,味道好极了!   在他的信中,从来没有抱怨,有的只是对这里的赞美。   可到这里她才发现,这里几乎连棵树也没有,飞沙走石,一片荒漠,可在他的信中,却写得这样美。   他说过,“是因为,我心里有一片风景,是你给我的,因为有你,我觉得这里的一切都是美的。”   长河落日,大漠孤烟,如今她都看到了,再看到黑黑瘦瘦的他,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分手的话,她没有说出来。   夜晚风大,天出奇的寒冷,,女演员都给了两床被子,她一直以为连队被子多,第二天才知道,为了让她们暖和一些,整个连队拿出了一半被子给她们!而他,根本没有被子,就为了让她更暖和一些!   早晨,是她们洗完了脸战士们才洗。早饭,有女演员抱怨太单调——咸菜、粥、馒头,还有一个凉拌菜和一碟花生米。可她明白,这已经是难得了,因为他说过,“我们一天只吃两次饭,因为供给要到200千米以外的地方拉,能吃上咸菜和粥已经不错,没有咸菜的时候,就用馒头蘸着盐水吃。”她去他的屋里,看到了那盆玉树。是当年他来这里当连长时她送给他的,送给他时,只有3片叶,现在,已经二十几片叶子了。他说:“我每天浇水,一看到这盆玉树,就想到你。”   他指着一张桌子,那是给她写信的桌子,是他用木头拼成的,4条简易的腿,一张破的三合板,他说:“来回晃,显得字也差,可我是用心写的。”   看到她,他说:“当时看到你来我都傻了,好像看到仙女下凡。”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脸就红了。   那天晚上,分手的话,她又没有说。此情此景,让她如何说得出口?   第二天,文工团去很远的一个地方演出,说是当天晚上还回来住。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是一对恋人,所以,团长说,还回来住,多晚也赶回来。可那天晚上他们一直没有消息。因为没有信号,也根本联系不上,风雪越来越大,所有人都说,他们可能不回来了,住在那里了。可是,他说:“他们说过要回来的,我要去找他们。”他知道在沙漠里迷了路有多危险,如果再起了风沙,如果再雨雪交加,生还的可能性极小。   于是他上路了。而此时的他们,真的迷了路。   所有人都瑟瑟抖着,在风沙雨雪中,他们的车好像风中断翅的小鸟,车里已经没有多少油了,这一刻,她忽然感觉到了死亡的临近!   这一刻,她忽然这样强烈地想念他!   是啊,世界上什么最重要,生命!爱情!那些名,那些利,那些无所谓的东西能战胜这两样吗?   那一刻,她泪流满面,她知道,自己无法割舍他,在生死面前,她终于明白了自己的爱情!   冥冥中,她感觉到他会来找他们,是的,他会来的,因为,他们说过晚上见,这个晚上,她准备和他摊牌的。   女演员们都搂作了一团,以为挺过这一夜就好了,可她知道,过不了这一夜,她们都会被冻死!因为他在信中说过,沙漠中迷了路,千万不能过夜,否则死路一条!   于是,她果断地把大衣脱掉,然后找团长要火柴,团长说:“你疯了吗?”   她说:“快,来不及了!”   大衣很快就被点燃了,熊熊大火燃烧着,而远方的他带着战士已经走了几个小时,油也快耗光了,当他们看到火苗时,他的眼泪就出来了,因为他曾在信中告诉过她,有一次他迷路了,就脱掉了衣服,把衣服点燃,结果,获救了!   这些他曾经告诉过她的经验,如今,全用上了。   见面的一刹那,他们再也没顾及是不是所有人都在看他们,疯狂地跑向对方,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如今,那棵玉树已经枝繁叶茂,而他们的女儿,也已经上了小学。   他常常问她:“那次,你是专门去看我的吗?”她就笑着,没有答。她感谢那次生命的苦难,终于让她明白,在离死亡最近时,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美文日赏 - 初心 文 席慕蓉   我一直相信,生命的本相,不在表层,而是在极深极深的内里。   它不常显露,是很难用语言文字去清楚形容的质素,我们只能偶尔透过直觉去 感知它的存在,像是从灵魂深处隐约传来的呼唤。   总是在无法预知的时刻——或是从书页间的一个段落,或是在人生长路上的一处转折,那感动忽然来临,我们心中霎时充满了可能是伴随着刺痛的狂喜,也可能是一种神圣而又甘美得无法言传的战栗。恍如有种悲悯从高处对我们俯视,又恍如重逢那消逝已久的美好世界,那生命最初始的对一切美好事物似曾相识的乡愁。   是相对忘言,是很可能一说即错的邂逅。   因为,这感知的“直觉”,也是种很难去界定的东西。我们只知道它是与生俱来的本能,只能被激发,却不能去刻意培养,更不会随着年龄与知识的累积而增长。   它是“初心”,是上苍分配给每一个个体的天赋,是让我们在恰当的时刻能够短暂地参透天机的触角;有人得到的多,有人得到的少,有人参透的范围很深很广,有人却只分得一处小小的角落。   我想,我是属于后者。   然而,即使仅只有一处小小的角落,我也常在那难得的时刻突然来临时慌乱得不知所措,更不会用言语去清楚形容,非得等到时间慢慢过去,等到自己逐渐安静下来之后,我才可能在灯下用文字来试着为那些已然消逝了的光影造像。   我多么希望,在不断地衡量、判断与取舍之后,能够找到一种最精确的方式来表达出这种感动,以及我对于能拥有这种感动的生命的珍惜。   这就是我所有的诗以及散文的创作动机。 ——————————————————————————
美文日赏 - 结婚礼物 文 三毛   那时候,我们没有房,没有车,没有床架,没有衣柜,没有瓦斯,没有家具,没有水,没有电,没有吃的,没有穿的,甚而没有一件新娘的嫁衣和一朵鲜花。   而我们要结婚。   结婚被法院安排在下午六点钟。白天的日子,我当日要嫁的荷西,也没有请假,他照常上班。我特为来回走了好多次两公里的路,多买了几桶水,当心的放在浴缸里存着——因为要庆祝。   为着来来回回的在沙漠中提水,那日累得不堪,在婚礼之前,竟然倒在席子上睡着了。   接近黄昏的时候,荷西敲门敲得好似打鼓一样,我惊跳起来去开门,头上还都是发卷。   没有想到荷西手中捧着一个大纸盒,看见他那焕发又深情的眼睛,我就开始猜,猜盒子里有什么东西藏着,一面猜一面就上去抢,叫喊着:“是不是鲜花?”   这句话显然刺伤了荷西,也使体贴的他因而自责,是一件明明办不到的东西——在沙漠里,而我竟然那么俗气的盼望着在婚礼上手中可以有一把花。   打开盒子来一看的时候,我的尖叫又尖叫,如同一个孩子一般喜悦了荷西的心。   是一副完整的骆驼头骨,说多吓人有多吓人,可是真心诚意的爱上了它,并不是做假去取悦那个新郎的。真的很喜欢、很喜欢这份礼物。荷西说,在沙漠里都快走死、烤死了,才得来这副完全的,我放下头骨,将手放在他肩上,给了他轻轻一吻。那一霎间,我们没有想到一切的缺乏,我们只想到再过一小时,就要成为结发夫妻,那种幸福的心情,使得两个人同时眼眶发热。   荷西在婚后的第六年离开了这个世界,走得突然,我们来不及告别。这样也好,因为我们永远不告别。   这副头骨,就是死也不给人的,就请它陪着我,在奔向彼岸的时候,一同去赴一个久等了的约会吧。 ——————————————————————————
美文日赏 - 记得,就是最好的证明 文 辉姑娘   无须任何外物,你记得我,这是最好的证明。   我在圣托里尼岛与一位摄影师结为好友。聊天中,他说他偶尔也会为一些新婚夫妻在伊亚拍摄婚纱照,拍摄过程中他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   “每个人都想要拍蓝天、大海、教堂的十字尖顶,以及号称世界上最美的日落。我对他们说,再走下去一点,会有很漂亮的巷子和小花,却很少有人愿意去拍。”   “为什么?”   “因为光线合适的时段就只有那么几小时,墙面和小花到处都可以见到,但是不抓紧时间把自己拍进蓝天大海和圣岛独有的风景里,又怎么能向其他人证明自己曾经来过希腊呢?”   在沙巴潜水时,一位潜水教练很难过地说,昨天他发现一片正在死去的珊瑚礁。我问他珊瑚礁为什么会死去,他说因为珊瑚很脆弱,只要采下一小块,很可能一整片珊瑚就会都为之死去。但是即使再三劝诫或警告,仍然还是会有少数游客忍不住动手去触碰那些珊瑚。   每一个人都觉得,只有抚摸或获得那些珊瑚,才会有“我来过,我看到过”的满足感。彼时我们坐在岸边看日落,他随手在沙滩上写下“I am here.”然后我们一起看着这行字被海浪吞没,沙滩重新恢复平坦。他抬起头来看我:“这样不就很好吗?我不需要做任何事证明自己曾经在这里,海知道,就够了。”   我读过一篇关于一对夫妻的报道,妻子因为一场事故成为植物人,丈夫不离不弃照料她20年。包括记者在内的很多人都有些不解。20年如一日地做同样的事情,辛苦而乏味,没有夫妻生活。更重要的是,对方是完全一无所知的。   记者忍不住问那位两鬓斑白的丈夫: “是什么力量支撑你做这件无人知道的事情?”   丈夫却很惊讶:“怎么会没人知道?”“谁?谁知道?”“我知道啊。”他指指自己的心口:“难道这还不够吗?”我听过很多句类似的话。“我要让××知道……”“我要让他们知道……”“我要让全世界知道……”   然而却都没有这样一句“海知道”和“我知道”来得令人动容。经历藏于心底,任何时候拿出回味,依然历久弥新。   反倒是那些刻意留下的印记,无非在风雨中变得沧桑斑驳,直至脱落。   做得过分者,还要被后来者唾骂。如同前些日子被媒体大肆报道的埃及神庙被中国男孩刻字一事,之所以全民义愤,也无非是因为都有着类似经历——当自己风尘仆仆,怀着神圣的心态来到那片梦寐以求的风景中时,却只能眼见被“来过者”亵渎的残破不堪,那种刺激与愤慨,人人感同身受而已。   其实那位男孩,大约也只是在当下,急切渴望证明自己曾经出现在古迹面前,用不正确的方式寻找存在感罢了。   正如恋爱中的男女往往奋不顾身,什么事情都做得出。在身体上纹下彼此的名字,拍下甜蜜的照片发上网络,无非是希望有陌生人给出一句赞美或祝福,至少是自己爱过的证明。   结果往往大失所望,除了少数亲友之外,似乎并没有太多人在乎。更要命的是,一旦失去了爱,所有的证明都成为了负担。当初纹身痛得要死,除了换来现任男友追问“这是纹给谁的”,毫无其他作用。甜蜜的照片与痴缠的文字自然也要束之高阁甚至匆匆焚毁,免得被人追问青春往事,又是一脑门子官司。   一个夏天,我在瑞士乘坐黄金列车,邻座是两个女人。我的注意力很快就落到了她们身上,因为一个女人始终握着另一个女人的手,不停地在她手心里画着字。我留心观察了一会儿,然后惊讶地发现,原来那个被写字的女人不但是聋哑人,还是盲人。在号称“瑞士最美列车”的贵宾席中,在身边流动如画的绝美风光里,这位无法听见和看见的残疾女士,赫然占了一席。她从容地坐在那里,任她的朋友在她的掌心迅速地画下一个个字母。我问她的朋友:“为什么陪她出来?”她说:“她希望看到这一切。”我看着她空洞的眼睛,“可是,她并没有办法看见,甚至听见……”她的朋友微笑,“她不需要证明,她知道自己来过,这足够了。”   盲人女士紧紧握住她朋友的手,仿佛听到了我们的对话。她的眼睛看向窗外,洁白的少女峰在凝视着我们。阳光折射到她的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那一刻,我记住了她的表情,胜过窗外流金般的风景。   若值得被记住,哪怕身后徒有一具无字碑,也会长驻人心。若只是不重要的记忆,那不如就此别过,倒也风轻云淡,天高海阔,彼此留下的只有短暂却鲜活的美好。何必向每一个人吃力地证明曾经来过?   照片会风化,字迹会模糊,砖瓦会腐蚀。百年之后,除了风声依旧,即使你与我都早如流沙,散于风里。期盼他人留念,倒不如在经历风景时,用更多的心思去珍惜铭记。   记得,就是最好的证明。 ——————————————————————————
美文日赏 - 论婚姻与独身 文 培根   结了婚的人可以说已向命运之神投付了自己的赌资,因为家室或多或少都会拖累于事业,使他的诸多梦想难以实现。确实,对公众做出最大贡献的人往往是那些较少眷恋家庭安逸之人。所以他们把全付身心转而投向整个社会。而拥有娇妻爱子的人恐怕只在意自己身边人的幸福与未来。   然而也有些选择独身生活的人实在是为着一己私利,不负责任,虚掷青春。自私的已婚者则会将妻子儿女当作讨债鬼,不得不支付的账单支票。更有某些自作聪明的有钱人甚至以无子嗣为骄傲,那一定是因为他们担心财产会被瓜分殆尽。   独身人士,尤其是那些过分自恋而且有些玩世不恭的人选择这种生活方式大多是因为惧怕束缚。自由对他们如此重要,以至于他们渴望逃避任何一种规约限制,哪怕是一条腰围或是一根鞋带。他们会成为可以推心置腹的朋友,最称职的上司或下属,但是独身的人绝对不会是最好的公民。因为他们太不稳定,几乎所有的流窜犯都缺乏固守的婚姻关系。   献身宗教的人适宜过独身生活,否则家人也许会削弱其对上帝的虔诚与对世人的博爱之心。对地方政要和法官则不必苛求,因为如果他有腐败行为,那身边专司献策的幕僚对其影响要比他妻子的作用大得多。对于军人,家庭的责任与荣耀则可能成为其冲锋陷阵的原动力。正因如此,那些缺乏婚姻与家庭观念的土耳其士兵打起战来才显得那么没有斗志,如同一盘散沙。   诚然,家庭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人的博爱精神,独身者则可以大方得多,因为身边毕竟没有特别亲密的人需要他无尽的关爱。然而,遗憾的是,现实中他们往往是心肠更硬,更加冷漠的一群(非常适合做不讲情面的问讯官),也许这是因为他们太重自己,已经不习惯表现柔情吧。   良好的社会风气可以造就生活态度严谨的男人,就像荷马史诗中所描述的那位远征英雄尤利西斯一样——他拒绝了美貌仙女的许诺,义无反顾地回到了爱妻的身边。有些独处的女人往往激进而且骄傲,以求其贞节的美德,也许那也是为了平衡因此而付出的代价吧。如果一个男人能够通过自己的睿智与能力赢得妻子的敬慕,那他就一定会赢得她的忠贞与顺从。相反,喜欢猜忌的男人只会让他失望的妻子跑得更远。在男人的一生中,可以说妻子是他青年时的情人,中年时的伴侣,老年时的守护。所以任何时候选择结婚都是有道理的。而持相反观点的人也有其精辟的理论。希腊哲学家泰勒斯曾说,“年轻时结婚尚早,年老时结婚又没必要了。”   完美匹配的婚姻并不常见。我们发现有些鄙陋的丈夫却拥有贤惠的妻子。当然她的选择也许是由于他的善良,也许是由于他的耐心,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如果那完全出于她自己的判断,而且是没有听从亲友的告诫,那她只有在日后独自去品尝这婚姻的滋味。 ——————————————————————————
美文日赏 - 理想不能和现实做交易 文 冯仑   几年前,我们从西安出发开车前往乌鲁木齐,经过戈壁滩时,车突然坏了,那个地方手机没信号,我们没有办法跟任何人联系,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越来越恐惧、焦躁。   司机下了车,在路上来回地走,他在观察路上有没有车辙,终于,他发现了一个。于是他就把车开到那个最新的车辙上面,并把车横过来,然后说:“剩下的事情,只能等待,不能有任何奢望。”   我们就这么等,等了将近一个小时,有一辆大货车过来了,因为我们挡住了这个车辙,那货车就停了下。我们的司机写了一个电话号码,请求货车司机驶出戈壁之后打这个号码请对方救援我们。货车司机走了。   “这事儿靠谱吗?人家会打这个电话吗?”我们疑虑重重地讨论起来。   司机说:“在没有方向的地方,求生是唯一的选择时,信任是最宝贵的。”   一个多小时后,我们得救了。   人在什么时候最恐惧呢?不是没有钱的时候,也不是没有水的时候,更不是没有车的时候,最恐惧的时候,实际上是没有方向的时候。理想,就相当于在戈壁滩上突然找到了方向。   生命中第一紧要的事是要有方向。但是这个方向是怎么确定的呢?你心中首先要有一个价值观。这个价值观就是是非判断,是诚信的价值观、道义的价值观。有了价值观的驱使,你就会有一个方向感。二三十年前的所谓的理想,并不是个人理想,那时我们只有家国情怀,现在的人,说的理想都是小词儿,比如说“我想娶个好媳妇,过上好日子”、“我要成为高富帅”。   理想就是一个方向感,就像在黑暗隧道里的那道光亮,这就是理想在生命中的意义。当然,理想这件事情,也不能把它夸大到什么都能解决,它是一个保健品,而不是速效救心丸。理想是一个增加概率的运动,有理想的人和没理想的人相比,只不过是成功的概率高一点,快乐程度高一点,毅力强一点,心里踏实一点,无非是这样。我们有理想,但不等于我们就可以跟现实做交易,绝不是说你20岁有了理想,到25岁时一定就会有房有车有事业,什么都有了。   理想告诉你要去哪里,至于怎么去,是你自己的事儿,这是你现实中每天要解决的问题。   真正能坚持理想的人是少数,多数人在现实中理想被磨灭了。犹如爬山,起初每个人都信誓旦旦地说:“我要上山顶。”走一会儿,就剩下一半人了,走到最后,就剩五六个人了,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在半山腰上返回的人都在说风凉话:“上去有什么意思?上去你也得下来。”在山脚下的人说:“有这工夫,不如去看场电影、谈个恋爱。”所有人都在给自己找理由,最后只剩下一个人登上了山顶,而这个人告诉大家:“我看见了不一样的风景。” ——————————————————————————
美文日赏 - 从前的爱情特别干净,像天空 文 叶倾城   是在很久以后,她方才知道自己喜欢他。   他们读中学的时候,男生女生还不说话,所以虽然他们高中同学三年,却是在上了大学以后才认识。那是第一年的寒假,同学在母校聚会,大家一起玩一种叫“心慌慌”的纸牌游戏,她第一次玩,一直输,不知被刮了多少次鼻子,鼻尖都红了。后来与他打对家,每次出牌前,他都会给她一个小小的暗示,她就再也没有输过了。   从前的爱情特别干净,像天空   那天大家吵着要玩通宵,然而到了半夜,很多人都已经支持不住,七零八散睡得遍地都是,她也趴在桌上闭了眼。有人在她耳边说:“会着凉的,来。”用力拉她,是他。   一拉开门,一股寒风迎面而来,她冷得直抖,睡意顿时消了。天寒地冻,月色却极清澈,照得操场如同雪野般澄明。他们沿着跑道边走边聊,她说起自己正在学自行车,他立刻说:“骑我的车吧。”   她还没学到上车下车那一步,他把着龙头,让她上了,她骑在车上兜圈子,他就跟在她车后跑,防她摔跤。她兜了一圈又一圈,风把脸割得生疼,却还舍不得下来。听见他喘气的声音,她一偏头,看见月光把他的影子和她的影子叠映在地上,一愣神,就从车上掉了下来。   他一连声地问她:“摔疼了吗?”她觉得不好意思,只说:“我想回家睡觉了。”学校大门早就关了,只有建筑工地那儿的矮墙可以翻过去,他自告奋勇去探险,还没翻过墙头,值夜的老头就大喊起来,他们俩吓得拨腿就跑。   开学后没多久,她就收到了他的第一封信。在信里他们无所不谈,可是其实也没谈什么,无非是最近看的一本书或者一场电影。她最记得有一次她读了徐志摩的诗集,深有感触,便给他夹叙夹议地写封信。去寄的路上,同学递给她一封她的信,竟也是谈徐志摩。那一刻的心情,除了高兴以外,好像还有些别的什么,到底是什么,她也说不大清。   上了大二以后,他们的通信渐渐疏落了。也许是因为忙,也许是因为诱惑太多,也许只是因为太年轻,不知道真正该珍惜的是什么。等她发现好久没有收到他的信,而赶紧寄了信去的时候,已经过了大半年了。他没有回信。等待的心情像火焰一样,烤得人焦灼不安,也渐渐被时光的流水浇熄了。   第二年的圣诞节,他忽然寄了一张贺卡来。她踌躇了很久,不知该不该回。她不是不想重新恢复与他的友情,却又不明白他的心意,毕竟是过去了这么久,他会不会只是偶然想起,随手寄张卡呢?如果仅仅只是这样,而她又反应得太热情,会不会被他嗤笑呢?还是太爱自己、太怕受伤吧。时间是经不起迟疑的,贺卡的季节轻轻过去,他和她从此云自高,水自流。   她从此很少听说他的消息,却还是常常地会想起他。她也想过要去找他,但是越往前走,她越明白,没有人能回到从前。   而他已是她的从前。 ——————————————————————————
美文日赏 - 我们都是风筝 文 张小娴   这次在西安,被问得最多的,是关于等待。中国人总是面对最多的离别,旧时的不说,到了这一代,也还是摆脱不了这种宿命。大学里的恋人,毕业后,为了生活和美好的前途,其中一方选择离乡别井,跟心爱的人分开。有好多年的时间,两个人一年只能见一次或是几次,那么,留下的那个人,到底要不要等?   等还是不等,我没法告诉你。我说不要等了,你舍得吗?我说你等吧,你等不到,会怪我吗?   后来有一天,我问陪我到西安的内地编辑,这些异地恋通常可以开花结果吗?   答案跟我心里想的一样。她说:最后多半是会分开的。   要等一个人,从来不容易,何况,他根本不在你身边。分开的那一刻,说不尽的千言万语,流不完的眼泪,说好了要一直守候。但是,人一走了,就是放了出去的风筝,那根线是那样的轻,太难抓紧了。   青春年少的恋爱,即使天天黏在一起,也还是有太多的变数,何况见不到面?   思念就跟爱情一样,是会耗尽的。头一个星期,我很想你。第二个星期,我更想你。又一个星期过去了,我想你想得好苦,恨不得马上奔跑到你身边。然而,到了第四个星期,我发现我没那么想你了。不是不爱你,而是我知道,这样的想念是没有归途的。日复一日,我再怎么想你,还是见不着你,摸不到你,只是用思念来苦苦折磨自己。我得过自己的生活。   多么傻啊?曾经以为,离开的那个人,是飞远了的风筝,然后有一天,仰头看着天空的一刹那,突然明白,留下来的,对于离开了的那个人来说,又何尝不是一只高飞的风筝?   你问,这么说,你是说不要等吗?   我说过我没法告诉你。   曾经那样相信爱情,曾经那样痴心地等待一个人,终究是属于青春的。有些人最后等到了,有些人等不到,或是不等了。从前,我会说,等待是一份守候,需要彼此的忠贞。而今,我会说,等待的过程里,两个人改变了多少,有没有跟别的人一起过,都不重要了,最好不要去计较,也不要知道。给你等到了,他就是你的。百转千回,还是选择回到你身边的,就是想跟你过日子。   养过狗的人都知道,狗是最会等人的。每个夜晚,它会趴在门口等你回家。当它隔着门闻到你的气味,听到你转动钥匙开门的声音,它便马上站起来兴奋地汪汪叫,一个劲地摇着尾巴。等你一进屋里来,它已经流着口水跳到你脚上去,好像它这辈子就是为了等你而活的。 被等待的人,是比较幸福的。 ——————————————————————————
美文日赏 - 重新发现世界 文 萧秋水   活了很多年,才发现,世界的玄妙慢慢地在眼前展开,仿佛新生,仿佛之前从未察觉。   这样复杂的系统,之前也有想过,尤其是看过《黑客帝国》之后,突然之间多了一个新视角。那时也惊叹过,但现在更加惊叹,人之所以心存敬畏,相信造物主的神话,的确也有道理,若非有神,世界不能精妙至此,而若没有神,就是宇宙的力量,这个力量,只能让人惊服,用网络语言说,是“给跪了”。   即如此刻,我听着张智霖的《祝君好》,感觉眼泪就要掉下来,但还是忍住,邂逅这首歌,听过许多次,然而每次都会被感动,这感动,各种各样的感动,也是被设计的吗?那冥冥中的力量。   即使我努力地深入世界,我所了解的,仍然不足,而我此前所有为探究所付出的努力,不值一提。   一朵花的盛开,一片叶子,一缕云,一弯流水,一座青山,感人的声音,色彩,画面,形形色色的人事物,世界如此纷繁复杂,神思陌路,我有时候觉得自己都陌生。是因为,自己也是这样复杂的机体,有形体,有思想,一路走过来, 关键的步子,总有深深的刻痕,能够溯清源头。路程中接触的种种,念念不忘, 总有回响。   在昨日,以为自己进化到了3.0版本之后,却又谦卑地退回beta版,知道自己远未成形,远未进化,不过是匍匐于泥泞之中,仰望神迹一般的天空。眼耳鼻舌身意,完全浸入,都还觉得不够。   说不清是否浪费了多年的时光,但也许那些时光有其意义, 所以不可悔,不能怨。   但行到这样的路途阶段,发现要做的其实只是舍。   如赤足走过深海,看波浪在两旁,缓缓分开。在最深处,它们会再掩过来, 将我深深掩埋。   仿佛我从不曾来。   然而我的确曾经来过,我不需要向世界证明,不必费力地留下印迹,行过, 就算天空没有鸟儿的翅膀,但是曾经善良热诚地活在世界上,争取自己的自由, 也兼顾他人的成长,希望尽自己的绵薄之力,让世界变美好一点儿。改变世界,除了像乔布斯那样,也可以身为凡人,用自己的方式改变世界。   活着,就在不断发现新世界,活着,也让自己成为世界上的美丽风景。
美文日赏 - 有些爱注定是人鱼的泡沫 文 辉姑娘   出国多年的儿子要回国了,单亲母亲为儿子准备接风宴。   她去超市购物,一贯节俭的她连价都不讲。“这种,我要这种,最贵的牛里脊。澳洲进口的吗?称两斤!”“蓝莓是最新鲜的吗?不是最新鲜的不要。凤梨是今天的新货?好,来一只。”   回到家里更加紧张,她一再叮嘱帮手的阿姨:“菜要洗干净啊,起码洗三遍。对了对了,千万不要切了以后再洗,这样营养成分都流失了。”牛骨汤加进上好的牛乳慢火炖起;十几种水果榨成汁,在冰箱里早早冻上;饺子包好了三种馅儿;羊排加好调味料煨着,就等儿子一进门再下锅——这样炒出的羊排鲜嫩又热辣。   屋子里打扫得一尘不染,唱机里放着儿子最喜欢的外国音乐,鲜花是早上去花市挑的,摆在家中的每一个角落。   直到儿子进门的那一刻,她搓着手连围裙都没有摘就从厨房里奔出来,却居然“近乡情怯”地不敢上前。还是儿子上前拥抱了她一下,她的眼里瞬间充满了泪水。   大家坐下来吃饭,她不停地给儿子夹菜,儿子却吃得不多。她紧张地问儿子:“怎么了?是不是饭菜不合口味?”儿子摇摇头:“不是的,吃了飞机餐,所以现在不饿。”   吃过饭,儿子推开碗,很快地说:“妈妈,你们慢慢玩,我约了老同学们出去唱歌,先走了。”说完就背起包出了门。她瞬间失落了许多,却也没有出声阻止儿子。老友们问她:“怎么了,是不是有点儿不开心?”她摇摇头:“孩子大了,有他自己的生活也是应该的。我就是觉得,折腾了这么一天,准备这一桌子菜,他才吃了这么一会儿。这样想来,真是有一点儿难过。”   一位年轻的母亲进了产房,她选择顺产,一路痛得死去活来,最后连哭都没力气。等到孩子生下来,丈夫问她:“想过会这么痛吗?”她虚弱地躺在病床上说:“没有!当时我还问过我妈,生我时痛吗?她说挺痛的,给我描绘了一下具体的场景。可是我真没想到,居然会这么痛。比她的形容足足痛了10倍还不止!”她费力地伸手抱起自己的宝宝,轻轻摇晃,眼生慈爱。   “所以现在我理解我妈了,她为我付出的爱,远不止我看到的那么简单。痛和爱一样,也是乘以10倍的。”   童话中的小美人鱼,为了与王子相见,宁愿失去最美的声音,将鱼尾换成人腿,忍着步步剧痛,来到他的世界。可她最后依然无法将爱说出口,眼睁睁看着王子与公主结为连理,却下不了手去伤害爱人,最后纵身一跃,化为海中洁白的泡沫。   安徒生多么残忍,自始至终,王子都不知道小美人鱼内心的真实感情。这沉重的爱,让一个女孩子倾尽所有,付出今生。往往最痛的,不是“不爱”,而是“不晓”。   我们收到一份爱,再回以一份辜负,以为两不相欠,不过如此。却不知爱之深不可测,无人知晓“背后的故事”,才用简单的推搪或敷衍,草草了却这份心意。   一封信也许写了改改了写,字斟句酌,写到潸然泪下。一句话也许思前想后,战战兢兢,鼓足勇气才敢开口。一个拥抱也许包含了太多太多的感情,无法用言语倾诉,只好使用最简单的肢体语言,只盼对方可以了解,可以感受。   他花费了10倍的时间与心思,只为博君一笑,哪怕这份爱非你所愿,也请欣然笑纳。应当为这份爱敞开10倍的心怀来包容,才不至于狠狠辜负那份你永不知道的付出。 ——————————————————————————
美文日赏 - 不能倒带的人生 文 六六   和朋友聊起现在的女孩,我们唏嘘感叹不已。她的侄女花样年华,本科毕业,貌美如花,各方面条件很突出,却嫁给了一个其貌不扬的40岁的男人,只因对方事业略有小成,有房有车。她父母伤心欲绝,而她说:“这是我的选择,跟了他,我少奋斗20年。”   我们与这代人,年龄差距15年都不到,这15年是怎样的天翻地覆,乾坤颠倒?我们那一代人的大多数都可以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永远追随理想的脚步。   我记得在我上大学的时候,某中年成功男士开着小车到学校找我,我那个羞愤难当啊!觉得他在侮辱我的能力,侮辱我的人格。当时的世界对我敞开所有大门,你以为你有两个臭钱就能买断我的未来吗?就能掐灭我无限的可能吗?   不到15年的时间,我已然用自己的双手拥抱世界。我正值自己最美妙的年华,而他已经老了。这个世界正如我所料,它是我的。   朋友说,现在的女孩子,在周末有人开车来接,是一种荣耀,她们的价值,体现在车的等级上。   但愿这只是极少数的女孩,但愿现在所有的女孩依然怀有梦想。   孩子们啊,你们傻不傻啊!20岁的年纪,你想要这个世界是圆的就是圆的,你想要这个世界是方的就是方的,为什么要把自己勾勒天空的笔就这样随手丢掉?你甚至没有机会去见识世界的美妙与精彩、奋斗的波澜壮阔,就收起翅膀在家变成一只笼养的鸟。万一有一天,这个笼子不在了,你连基本的谋生技能都没有,你打算靠什么生活?   我对人的理解:首先Ta是理想主义者,其次Ta是乐观主义者。有了这两个主义,这个世界才不断进步,每天都在革新。要相信自己有创造幸福、选择幸福、把握幸福的能力,这就是相信自己。你连自己都不相信,如何能够相信一个剥夺你未来的人?   我不在乎男人,我只在乎女人。我对所有的女人说,不要把自己的青春拿去殉葬。那些中年男人在有条件以后,寻找所谓的爱情,其实是在填补他们失意的青春。他在年轻的时候、奋斗的时候没有享受的快乐,要用你的青春去补偿。他在用金钱、房子和车,去买你宝贵的十几年的黄金时代。   我们拥有的财富,我们并不知道。你问问巴菲特,愿意用他手里的100亿买20年的青春吗?他肯定愿意。在他这个年纪上,他一定觉得时间比财富重要得多。因为时间对他无多了,是可数的。所以,你口袋里揣着100亿,你并不知道。   巴菲特说过,你这一生,一定有机会得到一辆车、一所房子,但人生只有一次,你选择怎样的人生到终老才不后悔呢?我想,我到老的时候,可以自豪地跟我的子孙说,老太太我在年轻的时候桃李满天下,在中年的时候著作等身,在老年的时候回首往事,我过的每一天都是我要的生活,我这一生是满意的。哪怕未来有一段不顺利,哪怕中间有波折,但最终,我是快乐的。   也许有那么一些比我们小的女孩子,在老的时候,她不太愿意翻看她的历史,她没法回顾。   因为最近我已经看到了这样的个例,她活得很不快乐。她年轻的时候在忙着撬人家老婆的墙脚,不屈不挠地做二奶且被扶正。她现在与我年纪相当,又在忙着捉老公的奸,无奈地看着另一个女孩在走她的老路。她老公对她甚至缺乏最起码的夫妻间的尊重,不隐瞒不避讳,因为她老公内心里,一直没有把她当太太。   所以,在你选择人生的时候,要小心。因为人生只有一次机会,不能倒带
美文日赏 - 食物是所有的梦想 文 和菜头   关于童年的事情,99%的内容都和食物有关。在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我发了狂一样梦想着一个人吃掉一整只烤鸭。   关于童年的事情,99%的内容都和食物有关。和所有的食物相比,烤鸭意味着甜蜜美满的人生,圆融无碍的境界,以及完美的理想彼岸。在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我发了狂一样梦想着一个人吃掉一整只烤鸭。   我生于1975,改革前3年。在我的记忆深处,30年来一直有一枚鸭子在闪闪发光。每次当我试图在记忆深处找寻一点庄严的、厚重的、深刻的事物,可以用梦想或者理想这种字眼装点的往事,那只烤鸭就从不知哪个角落里钻将出来,熟练地躺在一个白色的瓷盘里。躺好以后,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又抬起头用扁嘴拖过一碟葱白和一碟面酱来,这才安然睡下。多少次我看见自己站在了绝岭之上,高擎红旗,腿毛飘飘,正准备高呼口号。但是还不待我开始张嘴挥旗,一盘鸭子就会从半空里砸将下来,占据画面的绝大部分。我只能缩在盘子的一角,小心翼翼地举起拳头,捏着嗓子喊一声:理想万岁!准确地说,我似乎是在喊:理想万岁?   这只鸭子几乎成为了我永恒的梦魇。它慢慢吞噬我的每一个脑细胞,入侵每一晚的梦境。但我的童年记忆里绝对不止是鸭子,而且我可以负责地说一句:鸭子只是在金字塔的顶端而已。关于童年的事情,99%的内容都和食物有关。它的底层是一系列不需要金钱就能得到的食物,包括桑葚、野草莓、邻居家自留地里的胡萝卜以及向日葵。在我小学三年级之前,就已经如同神农一般遍尝各种野生植物,把食谱一直延伸到昆虫界。其上是要花费一分钱到5分钱不等的食物,从小豆冰棍到爆米花,不一而足。它们构成记忆中甜美而易逝的部分,就像是雪糕。在这个食物链条的顶端,放着一只金光闪闪的烤鸭。   我对于一年才能随父亲回家探亲一次毫无怨言,我对全家四口全挤在一张床上并无异议,我甚至可以接受老师和家长的轮流体罚,但是我接受不了一只烤鸭要四个人分着吃这一残酷的事实。当我在人生中第一次接触到烤鸭的时候还没有上小学,世界上怎么会有烤鸭这种玄秘的事物存在?这种事物又怎么能和其他人分享?   当它被切开时散发出神异的香味,如同莲华绽放,佛陀正坐在莲蕊正中,世界在无边平和中显示出深邃的奥秘,这种奥秘来自烤鸭的腹腔,那里吸收了火焰的奥秘,以及一只鸭子所有在河边和丽日下的感受。撕咬它,牙齿慢慢切开酥脆的鸭皮,进入滑腻丰富的油脂,终于触到富于弹性的鸭肉,并且因为这种微弱阻力而有了瞬间的暂停。就在这一瞬间,鸭皮鸭油和鸭肉形成的三重芳香被完整释放出来,加上一点葱白的尾调,我看见水光接天,一片泽国正在走进金黄的暮色。伴随着吞咽的动作,内息从身体最深处被唤醒,沿着中脉上升,一直直冲顶门放射而出。整个世界都被白色的寂静之光所笼罩,消失了所有对立和矛盾、烦恼和痛苦、饥饿和疼痛,只有软绵绵的幸福感留存,无一不适。   别人的人生从一天开始,我的人生是从一顿开始。从那一顿之后,我就梦想能自己完整地吃掉一只烤鸭。包括左腿和右腿,完整的脖子和每一块软骨。不用分心凝视别人的筷子,不用忍痛和任何一块鸭子告别,觉得自己幸福的大饼正一点点变成残月。在讲述那个脖子上套着饼却被饿死的懒汉的故事时,给我最深触动的是:一个人居然可以拥有那么大的一张饼!可以想见,童稚的我把这个故事理解成为一个关于食物的故事,并且相信问题的关键出在没有配咸菜。“其实,没有咸菜也可以对付。”我无限惋惜地那么想着。   我在大学二年级拿到第一笔勤工俭学的工资时,第一个从心头升起的恶念不是去买香烟,或者是去卡拉OK,而是冲出去买了一整只烤鸭。带着炉火温度的烤鸭,热气腾腾的烤鸭,配上足够面酱和大葱的烤鸭。梦想达成时会产生强烈的颤抖和眩晕,巨大的罪恶感会折磨你的灵魂和胃壁。没有家人共享的时刻意味着足够的孤独,足够的孤独说明你已经长大成人配得上这只美好的烤鸭。我们很相衬,哪怕隔着两层塑料袋。我不知道在环保的今天人们如何去实现类似的梦想,在布袋里装一只斩好了的鸭子?   从达成梦想到放弃梦想只用了15分钟,没有想到世界上竟然有那么油腻和塞牙的东西。它们在我面前堆积如山,梦想中的强烈幸福感并没有如约降临,拥堵在心头不去的感觉是恶心。我的鸭子冷了,硬了,凝固了。那是在1995年的南京,冬天,珠江路上刚开了一家肯德基。在一个有肯德基和20元包场火锅的时代里,一个人吃掉一整只鸭子不单显得很怪异,更像是一种低智商犯罪。我只能安慰自己说,那不是我梦想中的那只鸭子。它依然在梦想的彼岸,在垂柳下悠闲地散步,距离炽热的火炉还有相当距离。   2008年夏天的时候,我在北京大董烤鸭再吃了一次鸭子。那里没有预约,需要排队等候一个小时以上,各国使节带着虔敬的眼神趴在窗前看大师傅翻烤鸭子。菜单上有中英日三种语言,而且每道菜还需要配上一句宋词。鸭子是被盛在一盘水墨山水画里送上来的,鸭皮酥脆清香,鸭肉入口即化。如果梦想中有过一只鸭子,那么大董的鸭子可能是最接近它的了。如果鸭子也有自己的八宝山,那么大董的包房里就是它们哀荣备至的追悼会。一切堪称完美无缺,连灯光都是那么的荡漾。   我突然发现,无论如何我都吃不下一整只鸭子,我的食欲连同我的梦想都已经消失不见。那一晚,我梦见盘子里的鸭子振翅而去,身后带着桑葚、野草莓、胡萝卜、向日葵、小豆冰棍和爆米花。它们飞过麦当劳汉堡的云团,穿过哈根达斯的风暴,越过X-Box和iPod的电离层,从此消失不见。 ———————————————————————————
美文日赏 - 你有思考的时间吗 文 俞敏洪   有一个朋友曾经对我说:“现在的生活变得很危险,因为我们忙得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了。”   我当时觉得他有点危言耸听。生活就是活在现实中,整天思考,可能会越想越糊涂。所以我还是坚持每天把事情排得满满的,让自己得不到一点空闲,仿佛一闲下来心就会空掉似的。在这样的忙碌中,一年又快过去了。10月底的一天,在几个朋友的“逼迫”下,我挤出了三天时间,由他们将我带离每天的繁忙,去丽江看看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玉龙雪山。   丽江是个好地方,大研古镇里有高低错落的老房子,被岁月踩踏得高低不平的石板街道,横穿古城弯弯曲曲清流不断的小河,还有晚上酒吧的热闹和游客信步的悠闲。不过,很多游客来到丽江,不仅仅因为这是一座古城,能够给人们提供一点远离尘嚣的味道,还因为这座古城边上有一座北半球离赤道最近的美丽雪山,那就是五千多米高的玉龙雪山。   我们到达时已是夜晚,见不到山的影子。第二天早晨,我起床推开窗户,远处一座雪山披着霞光绕着云雾仿佛迎面而来,她的美丽使我呆立原地,久久不能动弹,身上似有一股电流通过。在清晨,玉龙雪山大方地把她的美丽展现在了我的面前。   此后的三天行程,我们几乎都是绕着玉龙雪山在转,丽江古城在雪山的这一边,虎跳峡在雪山的那一边。前两天,我们都是远远地看着雪山,体会她的庄严和神圣。最后一天,大家说要走近雪山去看一看,于是就驱车向着雪山的方向走去。汽车行驶在山路上的时候,玉龙雪山突然消失不见了。眼前出现了很多山峰,都显得高峻伟岸,只是顶上没有积雪。我们翻过高高低低的山头,心情开始不安起来。突然,雪山最高峰扇子陡,引领着其他几座雪峰,耸立在了我们面前,它的威严和美丽再一次让我呆若木鸡。   我们决定坐在山脚下,带着敬畏的心情仰视雪山。在默默静坐的时刻,我突然想到刚才在山里面转来转去,就是看不到雪山主峰的情景,心里为之一震。小山在眼前,挡住了背后的大山,以至于我们看不到大山的雄伟和纯净。这不正像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常常被眼前的利益和短期目标所阻挡,以至于失去了远大的理想和崇高的追求吗?   我们自以为很忙碌,甚至没有一刻空闲的时间来思考自己所做事情的最终目的和价值,结果却陷入空虚和茫然之中。   在教室里苦读的时刻,在办公室忙碌的时刻,在生意场上钻营的时刻,有多少人问过自己心中那高大纯洁的雪峰到底在哪里呢?有多少人能不管现实生活多么残酷,为自己在心灵一角永远保留一片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污染的天空呢?遇到人与人之间为了利益、地位、权力而互相计较、互相争夺、互相妒忌和互相诋毁的时候,刚开始我们也许想保持高洁,置身事外,但久而久之,看到那些斤斤计较的人往往能够得到眼前的好处,便开始心理不平衡,开始介入争夺之中。   有时候我们确实想坚持心中的那么一点高贵,但架不住周围所有的人都认为自己是傻瓜的想法,能够和光同尘同时又遗世独立的人并不多。世俗的眼光会以压倒性的力量使你屈服,迫使你变得和其他人一样平庸。渐渐地,你就发现变得平庸会让自己的生活更容易,也会让其他人更舒服,于是向现实屈服就变成了习惯。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国家的国王发现整个国家的人都因为喝了一口井里的水而疯了。他千方百计到处找药希望治好大家的病,但所有人都拒绝吃药,都认为国王疯了,最后国王不得不也去喝井水变成疯子,于是举国欢腾,庆祝国王变得正常。实际上,这个国家已经彻底变成了疯子的国度。   世界靠精神和道德的引导走向辉煌,否则就离毁灭不远;人类靠内心的善良和纯真走向天堂,否则就离地狱不远。只有在繁杂匆忙的现实生活中,永远保留一点对崇高理想、幸福生活的向往,我们才能保有心中那座“披着霞光绕着云雾的雪山”。   又一次想起了朋友的话,确实,当我们忙得连一点思考的时间都没有时,我们的生活就变得相当危险了。 选自俞敏洪《在绝望中寻找希望》 ———————————————————————————
美文日赏 - 留在身上的习惯 文 张小娴   我们也许都有过这样的体会:虽然已经分手了,但是你身上仍然留着他的一些习惯。在过往相处的无数个日子里,那些特质已经变成你的。   譬如说话的语气、神态、用来骂人的字眼、喜欢的食物和饮料、作息的时间、看书的品味,以至是最微小的细节,都有他的影子,而这一切本来是属于他的。   人离开了,没法带走的是曾属于自己的习惯。你的习惯,有一部分同样也留下给他了。   一天, 当你无意中做了一个小动作,说了一句话,你才惊讶地发现这是他的动作,他的语气。当你在餐厅里点了一份五成熟的牛排,你才想起这是他最喜欢的烹调方式。   有一些东西并没有逝去,而永远的融合了。   这种融合,怎会不唏嘘呢?然而,更唏嘘的是:分手后的某天,你发觉他的一些习惯已经改变了,不再是从前样子。   譬如说:你无意中在街上见到他,他开的新车竟然不是他最喜欢的蓝色,而是红色。他是什么时候爱上红色的?   或者是:他穿衣的风格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他是什么时候喜欢这类衣服的?而你已经没权知道。   当你摇电话给他,他还没有回家。他从前是很少晚归的,这个时间通常在家里。   你可以永远留住他的一些习惯,但没法阻止他拥有新的习惯。   新的一切,与你再不相干。你的新生活也如是。 ———————————————————————————
美文日赏 - 如何在浮躁中获得一份平静 文 周国平   曾有个人问我如何处理人际关系,我的回答是:尊重他人,亲疏随缘。这个回答基本概括了我对待友谊的态度。   人在世上是不能没有朋友的。不论天才,还是普通人,没有朋友都会感到孤单和不幸。事实上,绝大多数人也都会有自己的或大或小的朋友圈子。如果一个人活了一辈子连一个朋友都没有,那么,他很可能怪僻得离谱,使得人人只好敬而远之,或者坏得离谱,以至于人人侧目。   不过,一个人又不可能有许多朋友。所谓朋友遍天下,不是一种诗意的夸张,做一日和尚撞一天钟是一种浅薄的自负。热衷于社交的人往往自诩朋友众多,其实他们心里明白,社交场上的主宰绝对不是友谊,而是对时尚、利益或无聊。真正的友谊是不喧嚣的。根据我的经验,真正的好朋友也不像社交健儿那样频繁相聚。在一切人际关系中,互相尊重是第一美德,而必要的距离又是任何一种尊重的前提。使一种交往具有价值的不是交往本身,而是交往者各自的价值。在交往中,每人所能给予对方的东西,决不可能超出他自己所拥有的。他在对方身上能够看到些什么,大致也取决于他自己拥有些什么。高质量的友谊意是发生在两个优秀的独立人格之间,它的实质是双方互相由衷的欣赏和尊敬。因此,重要的是使自己真正拥有价值,配得上做一个高质量的朋友,这是一个人能够为友谊所做的首要贡献。   我相信,一切好的友谊都是自然而形成的,不是刻意求得的,我们身上都有一种直觉,当我们初次与人相识时,只要一开始谈话,就很快能够感觉到彼此是否相投。当两个人的心性非常接近时,或者非常远离时,我们的本能下判断最快,立刻会感到默契或抵牾。对于那些中间状态,我们也许要稍费斟酌。斟酌的快慢是和它们偏向某一端的程度成比例的。这就说明,两个人能否成为朋友,基本上是一件在他们开始交往之前就决定的事情,也就是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亲疏,并不是由愿望决定的,愿望也应该出自心性及其契合程度决定的。愿望也应该自心性的认同,超出于此,我们就有理由怀疑那是别有用心,多半有利益方面的动机。利益之交也无可厚非,但双方应该心里明白,最好还是摆到桌面上讲明白,千万不要顶着友谊的名义,凡是顶着友谊名义的利益之交,最后没有不破裂的,到头来还互相指责对方不够朋友,为友谊的脆弱大表义愤。其实,关友谊什么事呢,所谓友谊一开始就是假的,不过是利益的面具和工具罢了。今天的人们给了它一个恰当的名称,叫感情投资,这就比较诚实了,我希望人们更诚实一步,在投资时把自己的利润指标也通知被投资方。   当然,不能排除上一种情况:开始时友谊是真的,只是到了后来,面对利益的引诱,一方对另一方做了不义的事,导致友谊破裂。在今日的商业社会中,这种情况也是司空见惯的,我不想去分析那行不义的一方的人品究竟是本来如此,现在暴露了,还是现在才变坏的,因为这种分析过于复杂。我想说的是,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采取的态度也是亲疏随缘,不要企图去挽救什么,更不要陷在已经不存在的昔日友谊中,感到愤愤不平,好像受了天大委屈。应该知道,一个人的人品是天性和环境的产物,这两者都不是你能够左右的,你只能把它们的产物作为既定事实接受下来。   跳出个人的恩怨,做一个认识者,借自己的遭遇认识人生和社会,你就会获得平静的心情。 ———————————————————————————
美文日赏 - 把爱情献给爱情 文 黄春   女友曾经发给我一条短信:如果你不相信爱情了,那么去看看夏加尔的画吧。   马克·夏加尔是白俄罗斯裔法国画家、版画家和设计师。他的油画,色彩鲜艳,别具一格,在现代绘画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在看夏加尔的画时,我常常会被一种叫做爱情的东西所感动,他怎么可以这么忠贞地迷恋一个女子?《粉红色爱情》、《绿色爱情》、《褚石色爱情》、《黄色爱情》这四张画里,都是他和她——夏加尔和妻子蓓拉。   从他们22岁结婚,到她57岁去世,他们的爱情始终是一种很透明的状态——每年她的生日,他都给她画一张像。他的身边,从来没有别的女人。在画中,他和蓓拉飞到了空中,那是他们飞起来的爱情。在被流放的小镇上,只有她陪着他。   爱情是什么?在出于相互利用目的而走到一起的男女看来,爱情只是一件日用品,转眼就会被丢掉。夏加尔把爱情献给爱人,让它成为了一种雕塑,经历岁月的风尘,时间越久,越显得弥足珍贵。   没有几个画家会用一生的时间来画一个女子,何况,这个女子是他的妻子。有多少画家因为女人而生动,可是,夏加尔拥有这世界上最单纯、最干净的爱情。在他的画里,到处是鲜花、宽容、明亮。他给世界打开了一扇窗,那窗里,有一个美丽的女子。   蓓拉去世后,夏加尔有好多年不再拿起画笔。蓓拉把他的爱情带走了,也把他的才情带走了。   夏加尔那些经典的油画让我相信,这个世界上肯定有一个男人,像夏加尔一样迷恋我、喜欢我,只是我还没有找到。   没有什么比把爱情献给爱情更美好的事情。爱情是顶级的奢侈品,没有一颗纯粹的心,怎么敢担当爱情?夏加尔和蓓拉,都有一颗水晶心。   如果爱,请干净地爱,把爱情献给爱情。 ———————————————————————————
美文日赏 - 生活是为什么,你是答案 文 刘同   好像每一个跳跃的日子里。都有一个“为什么我要这样”的问题如鲠在喉。   为什么我要加班?   为什么领导讨厌我?   为什么我要读这所大学?   为什么我要住这间宿舍?   为什么我控制不了现在的生活?……   不是每个人都能在那样的日子里找到答案。但好在,只要你沉下来,能被人看到,自然就会有人告诉你答案。   大学毕业后,刚进电视台参加工作的我,什么事都很积极,抱着怕被开除的心态,别的记者每天做一条娱乐新闻,我会努力做三条,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偶有抱怨。有同事对我说:“你每天做得多了,别人就做得少了。你一直挂在线上,别人都没点卡了,你还不赶紧升个级?”这句话彻底给我洗脑了。   我从中文系毕业,不懂新闻,做什么东西只有一个原则——自己感不感兴趣。   那时我做出来的自以为特有水准的新闻,除了几位年纪相当的同事表示理解之外,很多前辈都不明白我的理念是什么。制片人小曦哥说:“你做出来的东西只有你自己理解,但理解和懂不是一个概念。等到你真正懂的时候,你就能做出好的娱乐新闻了。”   我就在这条“自己理解”和“真正懂”的路上跌跌撞撞着,有时候也会想自己是不是真的不适合做这一行。   有一天,我从外面拍摄回来。走到办公室门口,刚好听到台领导在说话。我很清楚地听到台领导说:“刘同根本就做不好电视,干脆让他走人吧。”我顿时就傻了,热血上头,嗡一下就炸了。原来这种自我的做派早就让台领导看不下去了,我到处跟人去解释,而别人觉得看不懂就是做得不好。干吗要去解释呢?自己也蠢到家了,自信心爆棚,觉得每个人都能忍受自己,直到对方亮出刀之后,才发现自己的玩笑开大了。我站在办公室门外,不敢踏进去,也许进去就真的要离开这个行业了。过了好久,我站在那儿没动,里面也安静下来了,突然,我听见小曦哥说:“我觉得刘同挺好的,他能够一个人在家里熬一个月,写15万字的小说,一天十几个小时一动不动。他能坚持,也有想法,他肯定会明白的。”他甚至都没有在最后加上一句“请再给他3个月的时间”,好像在他的眼里,我成为一名合格的娱乐记者是天经地义的。   小曦哥这么一说,我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真正的优点——坚持、不妥协,可以为了一件事情死扛到底。发挥真正的优势,比另辟蹊径更重要。   后来我成为北漂,进入一个更为复杂的环境。这时的工资和自己播出的新闻量挂钩。我刚从湖南台过来,做娱乐新闻有一个习惯,就是在画面上加各种效果——字幕。于是,头天晚上我把娱乐新闻编辑好之后,就把包装提纲写好放在磁带上,等着第二天一早审片。   到了第二天审片时。我发现没有我的新闻,去问具体情况时,后期编辑拿着我的包装提纲对责编说:“这个人是不是新来的,他懂不懂规矩?3分钟的新闻十几个特效字幕,他当做综艺节目呢?以后他的新闻我全都不包,爱找谁找谁!”   我特别想不明白一个问题,为什么每次有人在别人面前批评我时,我总是恰好在场……   一个新的北漂,因为不知道如何融入新环境,也不清楚未来在哪里,迎头就被质问是不是新来的。是不是不懂规矩,然后因为“是新来的”和“不懂规矩”就把自己的前程给毁了,找不到后期编辑帮我包装。更重要的是,自己白天努力做的新闻根本不能被播出,这就没有工作量,连活都活不下去。   我试图让自己挤出笑脸对后期编辑说:“对不起,是我不懂规矩,我以后不会了。”我想也许他会对我挥挥手说:“下不为例。”可当我鼓起勇气看着他的时候。他都不想正眼看我。   人可以因为委屈而作践自己,但不能为了生存而放弃原则——我在心里闪过这个念头之后。转身走出后期机房,也没做什么轰轰烈烈的事,而是回到工位上沉默。想着自己如何考上中文系。如何努力进了湖南台,如何与父母告别来到北京,想着想着,就觉得自己好惨。惨就哭吧,哭了确实会觉得舒服一点。   当时节目部的总监卓玛站在我旁边,看我哭了半分钟之后,她说:“好了,哭好了是吧,跟我进去。”   我跟在她的后面进了后期机房,机房里除了后期编辑之外,还多了位后期主管。卓玛问清楚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然后把一本小说放在了桌子上,对后期编辑说:“以后刘同的包装提纲必须给我完成,哪怕他当天晚上给你一本小说,第二天你也要包完,要不你就别干了。”   我站在她的身后,看不清她的表情。不知道她是微笑着说的,还是严肃地说的,其实那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我只知道在我来北京后最无助的时刻,卓玛站了出来,用她能想到的最好的方式给了我答案,让我知道,自己无须为工作而妥协。   时间往前回放几年。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青春像鸡尾酒:被一路上记得住又记不住的调酒师把弄在手中,晃动晃动,透过玻璃,最终能看得到清晰的走向。   21岁,我参加电视台的面试。主考官问我平时看不看电视,我说不看。他问为什么不看,我说学校根本没有电视。他说:“总看过一两个节目吧。”我说:“那倒是。”他让我举例子。我说:“比如《新闻联播》。”他问我:“《新闻联播》的优点是什么?”我说:“我看得不多,如果非得要说《新闻联播》的优点,那就是播出很准时,每天都是晚上7点播出。很多人拿它来对时。”后来我就通过面试了。这位老师我之后再也没有见过,想感谢他也没有机会。后来我渐渐忘记了他的长相和名字,只记得他用录取的方式告诉我:你有一个有趣的头脑,请珍惜。我一直记得这件事情,他让我保持着自己的思维方式。一直到今天。   那时年纪小,不知道如何表达心中的感激,只能用记日记的方式留存,希望等到多年之后的某一天,装作淡定地对对方说:“你知道吗,那时你对我真好。”说者有心,听者却早已忘记。也许对方并没有觉得这是一件多么值得歌颂的事,也许这对于他们只是平常。   我们常问为什么,沉下来,看一切,我们就是答案。 ———————————————————————————
美文日赏 - 不要总想表现得比实际情况要好 文 毕淑敏   当你企图在两个不同的自我之间游走时,你在生活中的形象就变得复杂混乱,你面临的形势也更加琢磨不透,甚至你的身体也无所适从了。   我们总是希图表现得比我们实际的情况要好一些。   好比我们小的时候,如果有客人要来,我们会被父母要求:“你要乖一些啊!”等到客人走了,父母会说:“好了,现在你可以放松一下了。”这些都是很平常的话,却在不知不觉当中留存了一个印象——你要在某些特殊的场合和人物面前,努力表现得比你实际拥有的状况更好。   什么是更好呢?   就是按照世俗的标准,我们要更聪明、更好学、更勤劳、更大度、更幽默、更有责任感、更勇敢、更... ...还可以举出更多的“更”,总之,是比你本人更完美。   这个主观动机可能并不是太坏。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不过,这就形成了一个习惯。我们把一个不真实的自我呈现在别人面前,并以为这才是可爱的,才是有价值的。而那个真实的自我,则是上不得台面的残次品,是应该被掩藏和遮盖的。   这就是自我形象的分裂。我们不喜欢真实的自我,我们把一个乔装打扮的“假我”拿给大家看。当这个“假我”被人欢迎和夸赞的时。另外一方面,我们的自卑加重了,我们知道外界的评价都是给予那个不存在的“我”,真实的我反倒像灰姑娘一样,躲在角落里拣煤渣。   长久下去,我们就变成了一个分裂的人。   这种现象,比比皆是。比如我们常常听到女性朋友说,结婚以后,他的真面目暴露出来了,我几乎不敢相信他和结婚前是同一个人。   也有的领导会说,这个人是我招聘的,当时看他十分勤快,想不到真的走上岗位以后,却非常懒惰,毫无工作的主动性。   以上这两个例子,最后是以离婚和炒鱿鱼作结。可见,伪装的自我,可以骗人一时,却不能矫饰久远,最后吃亏的还是你。   如果你觉得真实的自我还不够完善,那么最好的方法,是让自己渐渐变得完善起来,而不是敷衍、遮盖或欺骗。那样的话,自己很辛苦不说,离完美也越来越远。再有,天下的人都不是傻子,你装得了一时三刻,却没有办法永远生活在一个不属于你的光环之中。一旦被人家识破,你被减分更多。   我年轻的时候,心其实很累。因为总想表现得比自己真实的状态更好一些,便不由自主地要作假。明明不快乐,怕被人看出,以为是思想问题,就表现出欢天喜地的兴奋。对领导有意见,怕领导对自己看法不良,影响进步,就故意在领导面前格外卖力地工作。其实,那彼此的不融洽,心知肚明。在会议上有不同意见,因为判断出自己是少数,就放弃主见随大流,默不作声... ...凡此种种以为是老练的举措,都让我做人辛苦,不胜其烦。   后来,终于明白了,要以自己的真实面目示人。没有必要取悦他人,没有必要委屈自己。这样做了以后,我本以为机会一定要少很多,因为抱定了破釜沉舟的决心,只求这一生做一个真实的自我,付出代价也认了。不想,却多了朋友,多了机缘。   思来想去,原来大家都更喜欢真实的东西。你真实了,自己安全了,也让他人觉得安全,机遇反倒萌生。从此,竭力真实。不但自己省力、省心,节省出的能量可以做更多的事情,而且成功的概率也高了起来。
美文日赏 - 秋声一片 文 林清玄   生活在都市的人,愈来愈不了解季节了。   我们不能像在儿时的乡下,看到满地野花怒放,而嗅到春风的讯息;也不能在夜里的庭院,看挥扇乘凉的老人,感受到夏夜的乐趣;更不能在东北季风来临前,做最后一次出海的航行捕鱼,而知道秋季将尽。   都市就是这样的,夏夜里我们坐在冷气房子里,远望落地窗外的明星,几疑是秋天;冬寒的时候,我们走过聚集的花市,还以为春天正盛。然后我们慢慢迷惑了、迷失了,季节对我们已失去了意义,因为在都市里的工作是没有季节的。   前几天,一位朋友来访,兴冲冲的告诉我:“秋天到了,你知不知道?”他突来的问话使我大吃一惊,后来打听清楚,才知道他秋天的讯息来自市场,他到市场去买菜,看到市场里的蟹儿全黄了,才惊觉到秋天已至,不禁令我哑然失笑;对“春江水暖鸭先知”的鸭子来说,要是知道人是从市场知道秋天,恐怕也要笑吧。   古人是怎么样知道秋天的呢?   我记得宋朝的词人蒋捷写过一首声声慢,题名就是“秋声”:   黄花深巷,   红花低窗,   凄凉一片秋声,   豆雨声来,   中间夹带风声。   疏疏二十五点,   丽谯门不锁更声。   故人远,   问谁摇玉佩,   檐底铃声。   彩角声随月堕,   渐连营马动,   四起茄声。   闪烁邻灯,   灯前尚有砧声。   知他诉愁到晓,   碎哝哝多少蛋声!   未了,   把一半分与雁声。   这首词很短,但用了十个“声”字,在宋朝辈起的词人里也是罕见的;蒋捷用了风声、雨声、更声、铃声、笳声、砧声、蛩声、雁声来形容秋天的到来,真是令人感受到一个有节奏的秋天。中国过去的文学作品里都有着十分强烈的季节感,可惜这种季节的感应已经慢慢在流失了。有人说我们季节感的迷失,是因为台湾是个四季如春的地方,这一点我不同意;即使在最热的南部,用双手耕作的农人,永远对时间和气候的变化有一种敏感,那种敏感就像能在看到花苞时预测到它开放的时机。   在工业发展神速的时代,我们的生活不断有新的发现。我们的祖先只知道事物的实体、季节风云的变化、花草树木的生长,后来的人逐渐能穿透事物的实体找那更精细的物质,老一辈的人只知道物质最小的单位是分子,后来知道分子之下有原子,现在知道原子之内有核子,有中于,有粒于,将来可能在中子粒子之内又发现更细的组成。可叹的是,我们反而失去了事物可见的实体,正是应了中国的一句古话“只见秋毫,不见舆薪”。   到如今,我们对大自然的感应甚至不如一棵树。一棵树知道什么时候抽芽、开花、结实、落叶等等,并且把它的生命经验记录在一圈圈或松或紧的年轮,而我们呢?有许多年轻的孩子甚至不知道玫瑰、杜鹃什么时候开花。更不要说从声音里体会秋天的来临了。   自从我们可以控制室内的气温以未,季节的感受就变成被遗弃的孩子,尽管它在冬天里猛力的哭号,也没有多少人能听见了。有一次我在纽约,窗外正飘着大雪,由于室内的暖气很强,我们在朋友家只穿着单衣,朋友从冰箱拿出冰淇淋来招待我们,我拿着冰淇淋看窗外大雪竟自呆了,怀念着“红泥小火炉,能饮一杯无”那样冬天的生活。那时,季节的孩子在窗外探,我仿佛看见它蹑着足,走入了远方的树林。   由于人在室内改变了自然,我们就不容易明白冬天午后的阳光有多么可爱,也不容易体知夏夜庭院,静听蟋蟀鸣唱任凉凤吹拂的快意了。因为温室栽培,我们四季都有玫瑰花,但我们就不能亲切知道春天玫瑰是多么的美;我们四季都有杜鹃可赏,也就不知道杜鹃血一样的花是如何动人了。   传说唐朝的武则天,因为嫌牡丹开花太迟,曾下令将牡丹用火焙燔,吓得牡丹仙子大为惊慌,连忙连夜开花以娱武后的欢心,才免去焙燔之苦。读到这则传说的时候,我还是一个不经事的少年,也不禁掩卷而叹;我们现在那些温室里的花朵,不正是用火来烤着各种花的精灵吗?使牡丹在室外还下着大雪的冬天开花,到底能让人有什么样的乐趣呢?我不明白。   萌芽的春、绿荫的夏、凋零的秋、枯寂的科在人类科学的进化中也逐渐迷失了。我们知道秋天的来临,竟不再是从满地的落叶,而是市场上的蟹黄,是电视、报纸上暖气与毛毡的广告,使我在秋天临窗北望的时候,有着一种伤感的心清。   这种心情,恐怕是我们下一代的孩子永远也不会知道的吧!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美文日赏 - 内心的力量 文 孙毓敏 一个父亲认为自己的儿子太脆弱了,想让儿子变坚强些,就把儿子送到一个著名拳击教练那里训练。一个月后,父亲去考察训练的结果。教练安排他坐在台下看儿子和另一位选手比赛。当看到儿子一次次被打倒,父亲不满地质问教练:“这就是你训练的成果?我没看到他有多坚强,他老是被人打倒在地。”教练说:“你没看到他一次次地又站起来吗?”这是位合格的拳击教练,更是一位称职的心理教练。他形象而生动地告诉这位父亲,真正的坚强就是在哪儿跌倒就在哪儿站起,跌倒多少次就要站起来多少次。   坚强是一种源于内心的力量。以百折不挠的精神改变命运、成就人生的例子不胜枚举。人的坚强不会与生俱来,是要有准备、做功课的。   人生就像四季轮回一样跌宕变化。有春天也有冬天,有风和日丽也有暴风骤雨。困难、挫折、失败、失意是人生过程的一种常态和必然经历,如果说人与人之间有什么不同,只是变化的频率和幅度不同罢了。世界上不存在一路顺风、一马平川的事情。人生的过程就是在崎岖中行走的过程,是坚强与脆弱相互纠缠、相互战胜的过程。战胜磨难和脆弱、走过艰辛与坎坷,前面就是艳阳天;否则,就可能倒在无情的风雨中。   有的人往往看不清人生的这种本质特征,以往的经历又是一帆风顺的多,努力承担的少。结果在遇到一些问题,特别是遭受一些大的打击时,或钻牛角尖迷茫徘徊,走不出来;或受打击后躺倒不起,自暴自弃,有的甚至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认清人生的本质特征,勇敢地面对磨难,保持千山万水脚下过,再过一次又如何的平和心态,选择坚强,选择勇敢前行。人可以失掉许多东西,但绝不能失去弥足珍贵的坚强,失去了坚强就失去了前进的力量。   坚持坚强需要理由,找不到坚强的理由很难坚强起来。在面对困惑和问题时,只要冷静思索就一定会找到许多理由,其中最大的理由就是,坚强会让生命绽放。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小说《热爱生命》,讲述了一个垂死的淘金者在荒原上与一只病狼顽强搏斗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到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途中,被同伴儿抛弃,独自一人跋涉在渺无人烟的荒原上,最后腿脚受伤,弹尽粮绝。一匹病狼嗅着他的血迹,紧紧地尾随着他。于是两个频临死亡的生命展开了一场互相猎杀的殊死搏斗。最终他克服软弱和恐惧,咬死了狼,靠生吞狼血顽强地活了下来。有句耳熟能详的话叫做“两强相遇勇者胜”,看来还不够全面,两弱相遇同样也是勇者胜。内心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热爱生命的人一定是内心强大的人。   坚强可以让人走过崎岖,实现梦想。马克思说:“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艰险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选择坚强更重要的是为了实现梦想。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上,坚强是冲破羁绊、坚韧前行的不竭动力,是须臾不能离开的精神支柱。有坚定的人生信念,有坚强的一路相随,梦想一定会绚丽地照亮现实。 ———————————————————————————
美文日赏 - 不如,再谈一场恋爱吧 文 包晓琳 如果有人问我,毕业前什么最重要?我想,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什么都没你想得那么重要,不如,再谈一场恋爱吧。 [1] “同学,这图书证,是你本人吗?”看门大爷将我打量了一番,再对比他手上的证件照,“啧,不像啊。” 拜托!当然不像,我可比他帅太多好吗?图书证的主人叫李颉峰,是我的室友,你问我的去哪了?欸……说来可就话长了。 从小我就这么自我教育,学海无涯,回头是岸,能考上大学都是我家祖坟冒青烟,更别提课余时间再上哪门子自习。图书证这玩意,我只见过它一面,就是发到我手上的那天。 但是,自古英雄都有一个死穴,我的死穴就是CET-4。开学我便受到警告,过不了大学英语四级就甭想拿到毕业证,拿不到毕业证?那不等于在这鬼学校白待四年!如此不划算的买卖我可不干,而且我就不信邪,区区一个四级考试就能阻挡住老子毕业的去路? 一想到明年夏天就要毕业,能够打败四级大魔怪的机会就只剩这个冬天,我就有一种快要脑溢血晕倒在地的冲动,于是,我抱拳一声吼“大爷,对不住您”就从旋转栏杆上一跃而过,一溜烟蹿上三楼自习室,只留下一串大爷气急败坏的怪叫:还给我跨栏,你以为你是刘翔啊!李颉峰,有本事就不要再让我逮到你~ ~ ~ 呵呵呵呵呵呵呵!可我并不叫李颉峰,我叫方泽宇,大爷一定是被我搞混乱了。但我很快就向大爷承认了错误,我深知坦白从宽才能把自习室坐穿,并通过一兜橘子和大爷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于是,从那天起,我便拿着室友的图书证肆无忌惮地出入图书馆,每天起早贪黑乖乖地化身为一只单词复读机。我想任何一个曾徜徉在英文单词海洋里的同学都知道这是何等孤独寂寞冷。单词背到快要把早餐都吐出来,我唯一的消遣只剩下观察自习室里的同窗们。 自习室是一间能容纳两三百人的大教室,而我坐在最尽头,面对门、背靠墙,放眼望去,一览众山小,位置得天独厚。 就在当我还犹豫着是去教学楼自习还是去图书馆自习的时候,舍长的一段话点醒了我:“绝对是图书馆啊,你看哪:一,有免费的开水喝;二,不怕临时有课挪地方;三,人多的地方美女多啊!”Bravo!只需要最后这一条理由就充分到让我把图书馆当成寝室以外的第二个家,可我很快就发现自己受骗上当!图书馆人多是真的,可说好的美女呢?说好的美女在哪里?放眼望去,除了头发能榨出油来的宅男学霸就是用功至疯癫的黑山老妖,据说古代的罪犯脑门上要烙一个“囚”字,而睡眠不足的考研生好像每个脑门上都烙着个“困”字。醒着的时候,他们大多也在神游太虚,不是因为解出一道高数题而突发癫痫般的傻笑,就是摇头晃脑振振有词背诵政治词条,一部分人忙里偷闲挖挖鼻屎(多半是听信了“勤挖鼻屎可以使人智慧”)间或掏出手机鬼鬼祟祟地刷下朋友圈,却又很快觉得不务正业的自己十分可耻,赶忙收进口袋。就连我们寝室那几个备战考研的兄弟,也端坐在长条桌背后装模作样地思索着,说真的,这些熟悉的面孔一思考,我就想发笑,因为我看过太多他们愚蠢的样子—— 侯永伟是一个臭臭的男生,忘了说,我们坐在一张八人长条桌的两头,他长期盘踞我斜对面的位子,而他女友就坐我旁边,他好像什么时候都是臭的,他有很多T恤,全部堆放在他自己床铺旁的纸箱上,T恤们常年散发一股酸爽的气味,然而他这个“移动老坛”总是选择性无视它们已脏掉的事实,还不忘向其他室友兜售他的穿衣秘诀:“方泽宇,像这样,每次脱下来,再放个几天,就像新的一样喽!”老天真不长眼,这样也不妨碍他有女朋友,叫人情何以堪? 另外一个有条件出双入对的室友是海格同学,他的发型总像乱插的钢丝,又因为个头大,活像保护哈利波特的海格,可他的女友偏偏身形娇小,她总是喜欢像只考拉似的挂在海格身上,没错,是挂!就是坐着的公主抱。他们就是这么肆无忌惮地在图书馆里调情,一点都不顾忌像我这种单身汉的感受,简直是丧心病狂。 说回来,其实所谓的八人桌是由两张四人位拼成,这样摆放也许仅仅是为了节省空间,或许,也是为了多几个人团结起来看守已经占好的座位。但我不知道坐我对面的是什么人,等我把单词从A背到D,对面的人也一直都没出现,刚好,这样就没人挡住我看风景。 与我这张桌子并排的眼镜男是个超级学霸,他总是一边做题一边将五根手指插入浓密的毛发中拼命搔头,我一直担心他再这样搔下去头会不会像火柴一样烧起来;靠窗那一排有四个女生,表面上看起来很和谐,却在为同坐一张桌子的花美男争风吃醋,她们轮流帮那个帅哥泡咖啡,可在我看来,那个她们认为帅翻天的男生只比我好看那么一点点,我拿过侯永伟女友放在桌上的化妆镜整理了一下发型,就在这时,铺在我对面的碎花桌布抖动了一下,我没好气地一拉,却又被另一只手生硬地拉回去,我猛一抬头,一个长发女生在对面的位子上翩翩就坐,这时,窗外吹进来恰好的秋风,恰好又有完美的光线打上了她的侧脸,她和背对背的女同学打招呼的笑容好看指数恰好可以追平我的女神新垣结衣,刚好,我又是一个相信一见钟情的痴汉。 假如我手里拿的是一面照妖镜,此刻,里面定有一张看到唐僧肉后口水直流的妖怪脸,但男生就是这么“不装×会死”的神兽,幻想中明明一朵朵桃花在头顶如烟花般炸开,脸上却露出八十岁老和尚患了性冷淡的表情,装模作样地翻着书,其实根本没在看啊!我用眼角的余光瞟向对面女生,她却莫名其妙地扑哧笑出声来。 “嗳!同学,你的四级词汇好像已经倒背如流了哦。” 我一看手中的词汇书,刚才把它倒扣在桌面上没错,结果,我竟然直接拿起来!就这样,恋爱的起跑线和我的毕业证一起输在了这本《大学英语四级词汇》上。 [2] 在我校女生当中,流传着一段顺口溜,时刻提醒她们在大学不同阶段所处在畅销排行榜上的位置:大一女生是核桃,怎么敲都敲不开;大二女生是水蜜桃,鲜嫩又多汁;大三女生是石榴,不用敲自己就咧开了;大四女生是西红柿,你以为你还是水果。 或许是我的青春期实在来得太晚,我在她们最鲜嫩多汁的时候从来都没动过凡心,可我万万没想到自己晚节不保,竟在毕业前一年被一颗“西红柿”收走了魂魄,谁叫这颗逆生长的西红柿还像水蜜桃一样鲜嫩又多汁,又像石榴一样喜欢开朗地咧开嘴笑,在图书馆这一筐烂柿子里她又是这么出类又拔萃,经过我一段时间福尔摩斯般的盯梢和观察,显然,这颗名叫谢甄的西红柿没有男朋友,我深感“这不科学”,为此专门请教了全寝室最有恋爱经验的臭男人侯永伟。 “这个嘛!不好说,没看谢同学在考研嘛,不想在K市读研,未来怎么发展也说不准,谈恋爱就等于添乱!” 可我真的很想成为那个“乱”,能和笑容那么好看的女生在一起,就是只谈一个月的恋爱就癌变,我也心满意足了。不知道是不是月下老人听到了我虔诚的祈祷,在我将四级词汇从D又背到F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十分吊诡的事。 [3] 深秋一到,人的情绪多少有点抑郁,一个离家出走的女精神病跑到我校的人工湖玩自杀,就在距离图书馆咫尺的地方,路过的行人纷纷围观,而我也在人群之中看好戏。 只见女疯子的两手像螺旋桨一样甩动,但也挡不住她就要下沉的歹势,人群中有几个男生已在跃跃欲试,虽然我也会点水性,但我从小就被我妈教育,“你可是我们老方家的三代单传,千万不能学别人见义勇为,”而且我这人也不喜欢凑热闹,所以我本打算看够了热闹就去把单词由F背到G。 正在我准备一走了之的时候,偏偏让我看见了一张朝思梦想的脸,谢甄站在湖边的一颗大槐树下,目光中写满了惊吓,却又好像在祈求着什么,这种楚楚可怜的模样点燃了潜藏在我心底的英雄主义情怀。 记得历史老师讲过,不是英雄造时势,而是时势造英雄。据后来同在看热闹的海格和侯永伟同学还原,当时的状况基本上是这样的: 我脱掉新买的new balance后就一头扎进了湖中,围观的图书馆大爷再次用韩乔生一般清脆洪亮的嗓音转播了当时的情形:嘿!真像菲尔普斯! 救人的前半程,我周身散发着英雄高大全的光芒,就在我成功将快要沉底的女疯子打捞出水面时,剧情却急转直下,由于她扑腾得太过用力,导致我下身多处遭到袭击,眼看就要牺牲。 侯永伟说,那一刻他想到了许多,不但想到我因搭救女疯子而牺牲到底算不算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还想到了说不定国家会奖给我一大笔抚恤金这样我欠他的500元饭费就有了着落,最后,他甚至打算遮住海格的眼睛(他觉得海格虽然骨骼惊奇但是天性胆小,怕给祖国的花朵留下心灵创伤)最后他也只能十分不忍地闭上双眼,在内心默念:方泽宇同学,您一路走好。 或许是我命不该绝,之前站在岸边观望的大好青年们,纷纷像港片里总是迟来的飞虎队员一样跃入水中,拼命搭救被女疯子海藻般的长发缠绕的我,就在我双眼一黑之前的0.001秒,我仿佛看到站在大槐树下的谢甄同学涌出了焦急的泪水,不过,也许一切都是我的幻觉,真正涌出焦急泪水的,很有可能只是侯永伟和海格——由于两人女友的突然光临,他们也在万般无奈之下,以罗盛教搭救落水儿童的英勇姿态跳入了冰冷的湖水中。 [4] 我原本以为我一清醒过来,会像日本偶像剧里一样,第一个看到的便是我喜欢的妹子,但当我的神智渐渐恢复,竟先是闻到了一股臭袜子的味道,然后就看到海格巨大的手臂正跃过我的脑袋搭在侯永伟的脚上。我只好大力推开侯永伟的臭脚,一边咆哮着“死开啊,臭死了”,一边努力分辨站在逆光中那些婀娜的身影,三个女生中的两个向我这边猛扑过来,分别抱住一左一右的侯永伟和海格,大叫着“老公,你好勇敢啊!”只有谢甄留在原地,对我绽放出她的招牌笑容。 据坊间流传,那个女疯子是因为感情受挫才疯的,刚好走到我们学校情绪失控就跑到人工湖自杀,她被救之后就抓去了第三医院,在去医院的车上,她的家人一直陪着她,据说,她一直反复地唱着《感恩的心》。 反正那天我稀里糊涂就变成了英雄,而谢甄跟我之间的关系好像也变得微妙了许多。我们仍旧面对面坐着,有时互相考复习的功课,有时做模拟题给彼此判卷子,我还接送她去上考研辅导班,一起吃图书馆附近的考研包子。用来占座位的书隔段时间会被一个专门负责收书的大爷收走,我就会出面帮她讨回来,走的时候给大爷留一包茶叶(嘿嘿,并不是每个大爷都抽烟的哟)。 我问侯永伟,如果我在大四这个马上就要came over的时候喜欢上了一个女生,是不是真的很over?老候不愧是情场老手,只见他向一个康师傅面筒里弹着烟灰,无比淡定地说:方泽宇同学,没想到你这么不开化,你知道这叫什么吗?这叫黄昏恋,既然上天让你在毕业前踩住了爱情的尾巴,你就没理由辜负月老的好意啊!也对,我没有理由打乱上天给我安排的人生,我当下决定就在平安夜向我的西红柿表白。 [5] 平安夜,我从海格送他女友的苹果里挑了一颗又大又红的,一早摆在谢甄的桌上,我想让她一到自习室,就第一个收到来自我的圣诞祝福。为此我特意起了大早,七点钟没到就坐到自习室,老老实实整理起期末考的笔记,忘了说,在圣诞节前夕,我这个活泼又聪明,调皮又灵敏的蓝精灵果然斗败了四级格格巫,也就是说,我终于可以不用成天泡在图书馆里做那些无聊透顶的真题,可以安安稳稳地毕业啦! 可是…… 我依旧把每天的闹铃上到早上六点半,路过食堂买两份肉夹馍两颗茶叶蛋,然后把塑料袋捂在羽绒服里快速跑去自习室,被谢甄问到我还去上自习干吗,我就很不要脸地说,我想试试毕业前再考个六级证看看,以后找起工作来也显得牛逼一点,我才不会告诉她,我的真正目的是陪她一起倒数考研的日子,也一起倒数我和她在一起度过的最后时光。 大概是昨晚太过兴奋没睡饱,还没熬到八点半我就昏死过去,等我醒来的时候,口水竟然把笔记本洇湿,贴在了桌子上,我正忙不迭地撕扯紧紧贴在桌上的笔记本,没想到谢甄却在这时翩然而至,我赶忙擦了擦口水,假装坐好。 谢甄第一眼就注意到了桌上的苹果,她把苹果托在手中,一副心情愉快的样子。 “谁的苹果啊?方泽宇,是你的吗?”她把苹果递到我面前,我刚想说是,她的室友从后面拍拍她,“谢甄,你的包裹,刚才送到宿舍我帮你收的。” “谢你哦,我这里有颗苹果,给你吃。”不是吧!我的苹果!我内心哀号。 那女生竟然真的接过谢甄给她的苹果大口啃起来:“嗯!好脆哦,听说今天苹果卖得特贵,平时只卖两三块钱,今天要八块钱一个呢!”知道你还给我吃!可是为时已晚,室友应该是没吃早饭,三下五除二就把一整颗苹果吞进肚里,而谢甄呢,已经完全忘了送苹果给她的人,正兴高采烈地拆着包裹。 “哇塞!圣诞树欸!谢甄,快说,是不是那个谁送你的。”女生抚摸着组合圣诞树上的小饰品,羡慕地说,“你看嘛,还说对你没意思,我看啊,就是你想太多,等你考去他们学校,就修成正果啦。” “真的吗?”谢甄听完很是兴奋,可马上担忧起来,小声和她同学八卦道,“说不定他有女朋友啊。” “你就乱操心,有女朋友的话,还会送别的女生圣诞礼物吗?怎么没有男生送我圣诞礼物啊!” “那可不好说啊,他是我哥们儿啊。” “别逗了!男生和女生之间哪有纯洁的友谊,蓝颜啊红颜的全是说出来骗鬼的。”听她室友说完,谢甄若有所思地笑笑。 我摸了摸放在桌底下毛茸茸的圣诞帽,还有包在圣诞帽里一盒盒的彩色线香烟花,本来,是要跟苹果一起当作圣诞礼物送给她,晚上再到图书馆后面的花园里来一场浪漫的烟花之夜,跟着再找机会对她表白,多么罗曼蒂克的计划,所有的计划都被“那个谁”打破了。 原来,要考去北京读硕士的谢甄,仅仅是因为有一个她喜欢已久的男生在那,我立刻觉得自己傻到失心疯,竟然忘掉以前在网络上看到的一句话——每一个不想谈恋爱的人,心里都住着一个不可能的人。 据我调查,谢甄根本就是一朵拒绝过无数坨牛粪一直到大四都含苞待放的鲜花,原来,人家只是在等待和真正的王子重逢。 [6] 心情诅丧的我只好一个人躲进花园里放光了烟花。 “方泽宇,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玩啊?都找你老半天了!”穿过亮晶晶的花火,我看到谢甄正向我走来,她穿了一件雪白的羽绒服,整个人也显得亮晶晶的。 “找我?”我借着还没燃尽的花火假装点起一支烟,至少,吸烟的姿态多少能遮掩一下我的臭脸。 “对啊!大伙说今天要放松一下,出去K歌,你来不来?” “唱歌啊?我五音不全啊!”我装模作样嘬了一口烟。 “少来啦,你以为我没听过你唱啊。” 我仔细回想,像我这种浴室歌神应该没在其他场合展示过吧?我不禁有些迷惑。 “你忘啦,大二时你参加过校园歌手大赛啊!我还记得你当时唱的是林宥嘉的《心酸》,我很喜欢林宥嘉啊,所以特别留意你,说实话,你唱歌时候还挺帅的。”我想起来了,当初我是被侯永伟拉着一起报名参加了那个很傻很天真的比赛,因此成就了我大学生活中为数不多的黑历史,都是因为第一名的奖品是1000块现金和一整箱红牛,虽然没拿到名次,但也算是过了一把登台的瘾。能够被喜欢的女生夸奖,真的是一件让人肾上腺素飙升的事,我一扫刚才的沮丧心情,当下来了兴致,答应谢甄一起去唱K。 难得忙里偷闲,大家都玩嗨了。侯永伟搂着海格和我把五月天、花儿乐队的歌从头点到尾,根本不给别人插歌的机会,两位嫂子无聊到只能在一边摇色子拼啤酒,谢甄一直在角落里帮我们切歌,伺候茶水,当然,我们也顺便回顾了一下当年校园歌手大赛的风光,侯永伟唱了他当初夺得十大校园歌手第十一名的经典歌曲《向天再借五百年》,而我,也应谢甄的点播唱起了林宥嘉的《心酸》。 尽管我一直觉得林歌手的名字跟长相都很娘炮,可是这并不妨碍我一直喜欢听他唱歌,特别是,那些听上去哼哼唧唧的旋律从来没有像今晚这样唱到我的心里去。 好不容易轮到我唱,谢甄的位子却空了,座位上丢着她一直在摇的铃鼓,而她呢,貌似接到一通电话已经跑到外面听,说不定整晚她都在等那通电话呢。侯永伟和海格忙于照顾喝醉的嫂子们,只有我还在傻傻地唱着“明明爱啊,却不懂怎么办……” 不过那天晚上还是有一些圣诞福利,比如玩到最后,就只剩下我和谢甄两个清醒的人,于是,我们一起合唱了很多情歌,注意,是情歌哦!哥哥妹妹那种。还互相拍了很多搞笑的相片,和东倒西歪的醉鬼们一一合影,准备等明天要挟他们请吃必胜客。 后来我们两个玩累了,就靠在一起喝着剩下来的啤酒,我第一次听她讲起她高中时的事,还有她用整整六年时光都在暗恋的“那个他”。 我知道自己输了,不过,我不难过,谁叫我是方泽宇呢。在方泽宇的字典里,只有越挫越勇,只有受了伤就会好起来,失恋是什么东西?会比失身还恐怖吗?既然都还没恋过,就谈不上失啊! [7] 研考那天,我没能亲自送谢甄去设在别校的考场,一方面是她说要一个人过去才比较有英勇就义的感觉,另一方面是我之前跳进人工湖救疯子的事迹被校报报道后,又被K市晚报转载,刚好,本市的电视台为了响应上级部门的号召,正在制作一档“学雷锋,寻找身边好人好事”的节目,他们通过学校联络到我,让我去接受采访。 我当然不能错过这个装酷耍帅的黄金机会,于是,让老候和海格花了整晚帮我准备“获奖感言”,我准备先感谢国家再感谢父母顺便谢谢CCTV特别是本市的KTV给我这个机会,让我把一直以来在我内心澎湃着的爱国主义热情阐述出来。 我装模作样地端坐在摄影机前,用朗诵唐诗般激昂的腔调声情并茂地抒发着内心的感想:从小,家长和老师就教育我,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遇到别人有困难,就要见义勇为第一个冲在前面…… 不知是不是我的慷慨陈词震撼到了电视台的美女主持,她突然鬼鬼祟祟地拍了拍我说:“同学,你尽可以说得通俗一点,口语化一点,你懂的。” 什么叫我懂的?难道我刚才说得这些不够通俗不够口语吗?被她打乱了节奏的我一时紧张得结巴起来:“其实……那个……嗯……啊……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一定会变成温暖的人间……”摄像机还在对我拍,美女主持有点不耐烦。 我一时思维短路、大脑空白,紧接着,我想起了谢甄。我对着摄像机,昂首挺胸大义凛然:“事实远没有大家想得那么复杂,咳,不如说,救人的时候我什么都没想,我本来也没想救那女的,可是我喜欢的女生刚好在人群里围观啊,所以我就脑袋一热,一个猛子扎下去了,”我突然很认真地对着摄影机笑了笑:“因为她今天在考试,肯定看不到这个节目,不过我很想对她说句谢谢,因为你,让我变成了一个更好的人,”我原本还要接着说,“变成了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我突然觉得这几句话放在刚才那一段独白之后反而显得更和谐。可是摄像师已经关掉了摄影机,美女主持也撤了,导演这时走过来,我以为他会握住我的手,满怀崇敬之情地对我说声“同学你讲得太棒了,”结果,他直接走到摄像师跟前比划了一下:“刚才那段,直接剪掉。”就这样,我完成了自己的TV处女秀。 [8] 不知道我的采访后来播了没有,反正我是没看到,我问同学们看到了没,他们也纷纷摇头,但他们仍旧拍拍我的肩,很诚恳地说:“方泽宇,真正的英雄无需加冕,你是我们N大的骄傲!” 接下来,日子又过去了一点点,尽管我希望它过得慢一点点,再慢一点点。 研究生考试过后,有一段时间我很少见到谢甄,因为我们都在忙着毕业前最后一次期末考,我之前还挂掉了两门专业课,这一次都要补考回来,所以我总是跑低年级的宿舍,用香烟和迅雷种子换学弟老师画的重点。偶尔在食堂碰到谢甄,她开心地跟朋友有说有笑,我猜她应该考得很好吧,但是我又不敢问。如果她考得很好,就意味着她很快就要飞到她一直喜欢的他身边,光是想想,就让我觉得十分诅丧,连我平时最爱吃的鱼香肉丝盖饭都食之无味。 侯永伟和海格都说自己没考好,可他们两个的处境却刚好相反,一个忙着到处打印简历准备求职,一个忙着哀求已保研的女友别抛弃他,他会再复考一年。海格用悲惨的结局证明了“秀恩爱,死得快”这个坊间一度流传的诅咒。只是图书馆里的同学就有点寂寞,我想,在这一对狗男女退出江湖之后,同学们的学习生活应该会非常无聊吧。 寒假里快过年那阵子,我给谢甄打了一次电话,她很兴奋地跟我描述她家乡过年前的情景,然后我听到电话那边传来男生叫她的声音,或许她正跟“那个他”在一起,不想被人打扰,没说几句她就匆忙收线了。 那天晚上我在想,如果我从未遇到谢甄,我的大学生活会是什么样?开学再见到她,又会是什么感觉呢? [9] 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本来我该跟老候一起投身于招聘会的汪洋大海,可我总是对找工作这事兴趣缺缺。我照例来到图书馆,坐在以前的位子上,看着图书馆里来来往往的同学发呆。大部分位置上都换了新面孔,像我这样的老帮菜寥寥无几。春天的图书馆青黄不接,准备考研的还没开始冲刺,期末考也相距甚远,倒是很多低年级的学弟学妹都跑来上起了自习,不过据我观察,大部分的男生都是来这里追女生,大部分的女生呢,纯粹是想给自己制造被追的机会。看在有几个还长得不错的分上,我就原谅她们啦,谁叫人家是核桃、水蜜桃还有石榴呢,而我的西红柿,她……我看向对面那个空荡荡的座位,碎花桌布还在,写有她名字的书还在,只是,笔试成绩下来后,她就赶去北京复试了,我猜她肯定会去找“那个他”,那简直是一定的。 我真想仰天长啸,这可是我毕业前的最后一场恋爱啊,可我爱的那个女生呢?她现在待在谁的身边? 由于上学期连续泡图书馆,我的英语词汇量猛增,现在也能装模作样地读一读诸如China Daily这种装逼神物了,也算是因祸得福,可我还没装满一小时,就被袭来的困意击昏在报纸上。 朦胧中,我感觉手机在口袋里震动,就摸索着放在耳边说“喂~” “方泽宇,你能……下来一下吗?”竟然是谢甄的声音,我睡意全无,没想到她这么快就回来了! 我小跑去厕所,对镜整理衣冠和睡觉压垮的头发,就欢天喜地地冲去楼下花园,因为一下午都泡在图书馆,我还不知道外面何时刮起了沙尘暴。 我在漫天黄沙中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站在花园的凉亭下。 “谢甄!”我喊她,“你怎么在这待着啊?” 不等我走过去,她就跑过来扑倒在我怀中!我顿时被幸福砸晕:“我知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你也不用……” 谢甄没说话,这时我才听到自胸口传来她轻轻的啜泣声。 “他有女朋友了,又不是我……”她边哭边说。 哈?这可真叫人火大!我一直认为像我这种心甘情愿当备胎的人算是活该,但为什么,像谢甄这样的人,这个让我如此喜欢,喜欢到如果她说愿意我会毫不犹豫地对上I Do的女生,也会成为别人的备胎?!原来,月老不止对我一个人不公平,它根本是,老花了眼! “没关系啦,他不要你,是他的损失。”即使英雄如我也是一到关键时刻就怂的笨蛋,在女生主动投怀送抱的伟大时刻,我竟只能说出这种狗血言情剧风格的蠢话,实在让我懊恼得想咬舌自尽。 原本我好想说“那我要你”或者“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说不出口,大概是像我这样高尚和纯粹的男子,真的很不喜欢做一些“趁人之危”的事。可是,我管住了自己的嘴,却没有管住我的两只手,我还是紧紧地拥抱了谢甄足有五分钟,并试图在她脸上留下轻轻一吻,但也只是“试图”,事实上并没有真的吻到,很快我就验证了在缺乏“天时地利”的情况下真的无法做到“人和”,风突然卷起的一轮狂沙将我们两人袭击得连眼睛都睁不开,更别说张嘴了,我只能把她护在我的外套下面,大喊了一声“用跑的”就把她送回了宿舍。 [10] 一场春风,吹走了谢甄的爱情,却并没吹走她追逐理想的信念。 最终,她还是去了“他”所在的大学读研,但说来好笑,一直自认为很有把握考上的“他”却原因不明地没有直升本校的研究生,我想,老天也并不总是做些无厘头的安排,如果硬要给这个大快人心的结局扣一个理由,那应该叫作:报应喽! 谢甄北上那天,我去车站送她,我买了站台票,把她送上火车,本还想说一些有的没的,却被其他送亲友的家属挤下了车。我只好透过车窗跟她说话,可偏偏她坐空调车,车窗打不开,于是,我们只能比手画脚隔窗交流。看来,并不是所有的告别都那么戏剧化,有的告别,真的只是一次告别。 我对她比了一个电话的手势,示意她到了北京就打给我报平安,她的手掌贴着车窗,点点头微笑着,然后掏出手机来跟我摇了摇,我收到一条微信,微信里她给我分享了一段音频,我打开播放器,是平安夜我在KTV唱的那首歌,刚好唱到“我曾拥有你,真叫我心酸”。 我看到她咬了咬嘴唇,哭了,而我,也隔着车窗,流下了鳄鱼的眼泪,但我并没去追已经开动的火车,我始终觉得那种好像琼瑶戏一样的画面真是傻透了,而我只想给我们的故事,留一个平静的落幕。 [11] 找到工作后我又回去了一次学校,我站在图书馆前,看着人工湖还有湖边的大槐树,夏天到了,有恋人坐在湖畔的长椅上卿卿我我着,真叫人羡慕嫉妒恨哪。我塞上耳机,只想一个人静静地,最后在这座校园里走走、看看。 穿过图书馆后面的花园是学校的操场,原来等我们这届学生一走,操场就鸟枪换炮,换成了塑胶坪,在上面跳两下很带感的样子。我脱掉一本正经的西装外套,在上面跑了起来,一圈,又一圈。 我没想到,曾经觉得总是很长的跑道真的像林宥嘉歌里唱的“跑不完的操场,原来小成这样”我一边跑一边随着mp4大声放歌:“时间的手/翻云覆雨了什么/从我手中/夺走了什么”,我想我一定是唱得超大声,否则那些走过路过的学妹为什么都在用诡异的目光盯着我看。干吗,没见过人长得帅又跑得快啊。 一曲终了,我他妈居然还在跑!我把耳机拿掉,听到操场旁的小卖店正放一首恶俗的老歌,竟然是我最烦的那种歌! 但我仍旧很大声地跟随着劣质音响荒腔走板地唱着: “当你走上离别的车站我终于不停地呼唤呼唤 眼看你的车子越走越远我的心一片凌乱凌乱” 唱着,唱着,我仿佛看到载有谢甄的火车刚刚驶离站台,而原本呆立在原地的我,竟也俗不可耐地追着列车,像现在这样,挥舞着双臂,跑了起来。 ———————————————————————————
美文日赏 - 再谈一场恋爱就毕业 文 包晓琳 如果有人问我,毕业前什么最重要?我想,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什么都没你想得那么重要,不如,再谈一场恋爱吧。 [1] “同学,这图书证,是你本人吗?”看门大爷将我打量了一番,再对比他手上的证件照,“啧,不像啊。” 拜托!当然不像,我可比他帅太多好吗?图书证的主人叫李颉峰,是我的室友,你问我的去哪了?欸……说来可就话长了。 从小我就这么自我教育,学海无涯,回头是岸,能考上大学都是我家祖坟冒青烟,更别提课余时间再上哪门子自习。图书证这玩意,我只见过它一面,就是发到我手上的那天。 但是,自古英雄都有一个死穴,我的死穴就是CET-4。开学我便受到警告,过不了大学英语四级就甭想拿到毕业证,拿不到毕业证?那不等于在这鬼学校白待四年!如此不划算的买卖我可不干,而且我就不信邪,区区一个四级考试就能阻挡住老子毕业的去路? 一想到明年夏天就要毕业,能够打败四级大魔怪的机会就只剩这个冬天,我就有一种快要脑溢血晕倒在地的冲动,于是,我抱拳一声吼“大爷,对不住您”就从旋转栏杆上一跃而过,一溜烟蹿上三楼自习室,只留下一串大爷气急败坏的怪叫:还给我跨栏,你以为你是刘翔啊!李颉峰,有本事就不要再让我逮到你~ ~ ~ 呵呵呵呵呵呵呵!可我并不叫李颉峰,我叫方泽宇,大爷一定是被我搞混乱了。但我很快就向大爷承认了错误,我深知坦白从宽才能把自习室坐穿,并通过一兜橘子和大爷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于是,从那天起,我便拿着室友的图书证肆无忌惮地出入图书馆,每天起早贪黑乖乖地化身为一只单词复读机。我想任何一个曾徜徉在英文单词海洋里的同学都知道这是何等孤独寂寞冷。单词背到快要把早餐都吐出来,我唯一的消遣只剩下观察自习室里的同窗们。 自习室是一间能容纳两三百人的大教室,而我坐在最尽头,面对门、背靠墙,放眼望去,一览众山小,位置得天独厚。 就在当我还犹豫着是去教学楼自习还是去图书馆自习的时候,舍长的一段话点醒了我:“绝对是图书馆啊,你看哪:一,有免费的开水喝;二,不怕临时有课挪地方;三,人多的地方美女多啊!”Bravo!只需要最后这一条理由就充分到让我把图书馆当成寝室以外的第二个家,可我很快就发现自己受骗上当!图书馆人多是真的,可说好的美女呢?说好的美女在哪里?放眼望去,除了头发能榨出油来的宅男学霸就是用功至疯癫的黑山老妖,据说古代的罪犯脑门上要烙一个“囚”字,而睡眠不足的考研生好像每个脑门上都烙着个“困”字。醒着的时候,他们大多也在神游太虚,不是因为解出一道高数题而突发癫痫般的傻笑,就是摇头晃脑振振有词背诵政治词条,一部分人忙里偷闲挖挖鼻屎(多半是听信了“勤挖鼻屎可以使人智慧”)间或掏出手机鬼鬼祟祟地刷下朋友圈,却又很快觉得不务正业的自己十分可耻,赶忙收进口袋。就连我们寝室那几个备战考研的兄弟,也端坐在长条桌背后装模作样地思索着,说真的,这些熟悉的面孔一思考,我就想发笑,因为我看过太多他们愚蠢的样子—— 侯永伟是一个臭臭的男生,忘了说,我们坐在一张八人长条桌的两头,他长期盘踞我斜对面的位子,而他女友就坐我旁边,他好像什么时候都是臭的,他有很多T恤,全部堆放在他自己床铺旁的纸箱上,T恤们常年散发一股酸爽的气味,然而他这个“移动老坛”总是选择性无视它们已脏掉的事实,还不忘向其他室友兜售他的穿衣秘诀:“方泽宇,像这样,每次脱下来,再放个几天,就像新的一样喽!”老天真不长眼,这样也不妨碍他有女朋友,叫人情何以堪? 另外一个有条件出双入对的室友是海格同学,他的发型总像乱插的钢丝,又因为个头大,活像保护哈利波特的海格,可他的女友偏偏身形娇小,她总是喜欢像只考拉似的挂在海格身上,没错,是挂!就是坐着的公主抱。他们就是这么肆无忌惮地在图书馆里调情,一点都不顾忌像我这种单身汉的感受,简直是丧心病狂。 说回来,其实所谓的八人桌是由两张四人位拼成,这样摆放也许仅仅是为了节省空间,或许,也是为了多几个人团结起来看守已经占好的座位。但我不知道坐我对面的是什么人,等我把单词从A背到D,对面的人也一直都没出现,刚好,这样就没人挡住我看风景。 与我这张桌子并排的眼镜男是个超级学霸,他总是一边做题一边将五根手指插入浓密的毛发中拼命搔头,我一直担心他再这样搔下去头会不会像火柴一样烧起来;靠窗那一排有四个女生,表面上看起来很和谐,却在为同坐一张桌子的花美男争风吃醋,她们轮流帮那个帅哥泡咖啡,可在我看来,那个她们认为帅翻天的男生只比我好看那么一点点,我拿过侯永伟女友放在桌上的化妆镜整理了一下发型,就在这时,铺在我对面的碎花桌布抖动了一下,我没好气地一拉,却又被另一只手生硬地拉回去,我猛一抬头,一个长发女生在对面的位子上翩翩就坐,这时,窗外吹进来恰好的秋风,恰好又有完美的光线打上了她的侧脸,她和背对背的女同学打招呼的笑容好看指数恰好可以追平我的女神新垣结衣,刚好,我又是一个相信一见钟情的痴汉。 假如我手里拿的是一面照妖镜,此刻,里面定有一张看到唐僧肉后口水直流的妖怪脸,但男生就是这么“不装×会死”的神兽,幻想中明明一朵朵桃花在头顶如烟花般炸开,脸上却露出八十岁老和尚患了性冷淡的表情,装模作样地翻着书,其实根本没在看啊!我用眼角的余光瞟向对面女生,她却莫名其妙地扑哧笑出声来。 “嗳!同学,你的四级词汇好像已经倒背如流了哦。” 我一看手中的词汇书,刚才把它倒扣在桌面上没错,结果,我竟然直接拿起来!就这样,恋爱的起跑线和我的毕业证一起输在了这本《大学英语四级词汇》上。 [2] 在我校女生当中,流传着一段顺口溜,时刻提醒她们在大学不同阶段所处在畅销排行榜上的位置:大一女生是核桃,怎么敲都敲不开;大二女生是水蜜桃,鲜嫩又多汁;大三女生是石榴,不用敲自己就咧开了;大四女生是西红柿,你以为你还是水果。 或许是我的青春期实在来得太晚,我在她们最鲜嫩多汁的时候从来都没动过凡心,可我万万没想到自己晚节不保,竟在毕业前一年被一颗“西红柿”收走了魂魄,谁叫这颗逆生长的西红柿还像水蜜桃一样鲜嫩又多汁,又像石榴一样喜欢开朗地咧开嘴笑,在图书馆这一筐烂柿子里她又是这么出类又拔萃,经过我一段时间福尔摩斯般的盯梢和观察,显然,这颗名叫谢甄的西红柿没有男朋友,我深感“这不科学”,为此专门请教了全寝室最有恋爱经验的臭男人侯永伟。 “这个嘛!不好说,没看谢同学在考研嘛,不想在K市读研,未来怎么发展也说不准,谈恋爱就等于添乱!” 可我真的很想成为那个“乱”,能和笑容那么好看的女生在一起,就是只谈一个月的恋爱就癌变,我也心满意足了。不知道是不是月下老人听到了我虔诚的祈祷,在我将四级词汇从D又背到F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十分吊诡的事。 [3] 深秋一到,人的情绪多少有点抑郁,一个离家出走的女精神病跑到我校的人工湖玩自杀,就在距离图书馆咫尺的地方,路过的行人纷纷围观,而我也在人群之中看好戏。 只见女疯子的两手像螺旋桨一样甩动,但也挡不住她就要下沉的歹势,人群中有几个男生已在跃跃欲试,虽然我也会点水性,但我从小就被我妈教育,“你可是我们老方家的三代单传,千万不能学别人见义勇为,”而且我这人也不喜欢凑热闹,所以我本打算看够了热闹就去把单词由F背到G。 正在我准备一走了之的时候,偏偏让我看见了一张朝思梦想的脸,谢甄站在湖边的一颗大槐树下,目光中写满了惊吓,却又好像在祈求着什么,这种楚楚可怜的模样点燃了潜藏在我心底的英雄主义情怀。 记得历史老师讲过,不是英雄造时势,而是时势造英雄。据后来同在看热闹的海格和侯永伟同学还原,当时的状况基本上是这样的: 我脱掉新买的new balance后就一头扎进了湖中,围观的图书馆大爷再次用韩乔生一般清脆洪亮的嗓音转播了当时的情形:嘿!真像菲尔普斯! 救人的前半程,我周身散发着英雄高大全的光芒,就在我成功将快要沉底的女疯子打捞出水面时,剧情却急转直下,由于她扑腾得太过用力,导致我下身多处遭到袭击,眼看就要牺牲。 侯永伟说,那一刻他想到了许多,不但想到我因搭救女疯子而牺牲到底算不算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还想到了说不定国家会奖给我一大笔抚恤金这样我欠他的500元饭费就有了着落,最后,他甚至打算遮住海格的眼睛(他觉得海格虽然骨骼惊奇但是天性胆小,怕给祖国的花朵留下心灵创伤)最后他也只能十分不忍地闭上双眼,在内心默念:方泽宇同学,您一路走好。 或许是我命不该绝,之前站在岸边观望的大好青年们,纷纷像港片里总是迟来的飞虎队员一样跃入水中,拼命搭救被女疯子海藻般的长发缠绕的我,就在我双眼一黑之前的0.001秒,我仿佛看到站在大槐树下的谢甄同学涌出了焦急的泪水,不过,也许一切都是我的幻觉,真正涌出焦急泪水的,很有可能只是侯永伟和海格——由于两人女友的突然光临,他们也在万般无奈之下,以罗盛教搭救落水儿童的英勇姿态跳入了冰冷的湖水中。 [4] 我原本以为我一清醒过来,会像日本偶像剧里一样,第一个看到的便是我喜欢的妹子,但当我的神智渐渐恢复,竟先是闻到了一股臭袜子的味道,然后就看到海格巨大的手臂正跃过我的脑袋搭在侯永伟的脚上。我只好大力推开侯永伟的臭脚,一边咆哮着“死开啊,臭死了”,一边努力分辨站在逆光中那些婀娜的身影,三个女生中的两个向我这边猛扑过来,分别抱住一左一右的侯永伟和海格,大叫着“老公,你好勇敢啊!”只有谢甄留在原地,对我绽放出她的招牌笑容。 据坊间流传,那个女疯子是因为感情受挫才疯的,刚好走到我们学校情绪失控就跑到人工湖自杀,她被救之后就抓去了第三医院,在去医院的车上,她的家人一直陪着她,据说,她一直反复地唱着《感恩的心》。 反正那天我稀里糊涂就变成了英雄,而谢甄跟我之间的关系好像也变得微妙了许多。我们仍旧面对面坐着,有时互相考复习的功课,有时做模拟题给彼此判卷子,我还接送她去上考研辅导班,一起吃图书馆附近的考研包子。用来占座位的书隔段时间会被一个专门负责收书的大爷收走,我就会出面帮她讨回来,走的时候给大爷留一包茶叶(嘿嘿,并不是每个大爷都抽烟的哟)。 我问侯永伟,如果我在大四这个马上就要came over的时候喜欢上了一个女生,是不是真的很over?老候不愧是情场老手,只见他向一个康师傅面筒里弹着烟灰,无比淡定地说:方泽宇同学,没想到你这么不开化,你知道这叫什么吗?这叫黄昏恋,既然上天让你在毕业前踩住了爱情的尾巴,你就没理由辜负月老的好意啊!也对,我没有理由打乱上天给我安排的人生,我当下决定就在平安夜向我的西红柿表白。 [5] 平安夜,我从海格送他女友的苹果里挑了一颗又大又红的,一早摆在谢甄的桌上,我想让她一到自习室,就第一个收到来自我的圣诞祝福。为此我特意起了大早,七点钟没到就坐到自习室,老老实实整理起期末考的笔记,忘了说,在圣诞节前夕,我这个活泼又聪明,调皮又灵敏的蓝精灵果然斗败了四级格格巫,也就是说,我终于可以不用成天泡在图书馆里做那些无聊透顶的真题,可以安安稳稳地毕业啦! 可是…… 我依旧把每天的闹铃上到早上六点半,路过食堂买两份肉夹馍两颗茶叶蛋,然后把塑料袋捂在羽绒服里快速跑去自习室,被谢甄问到我还去上自习干吗,我就很不要脸地说,我想试试毕业前再考个六级证看看,以后找起工作来也显得牛逼一点,我才不会告诉她,我的真正目的是陪她一起倒数考研的日子,也一起倒数我和她在一起度过的最后时光。 大概是昨晚太过兴奋没睡饱,还没熬到八点半我就昏死过去,等我醒来的时候,口水竟然把笔记本洇湿,贴在了桌子上,我正忙不迭地撕扯紧紧贴在桌上的笔记本,没想到谢甄却在这时翩然而至,我赶忙擦了擦口水,假装坐好。 谢甄第一眼就注意到了桌上的苹果,她把苹果托在手中,一副心情愉快的样子。 “谁的苹果啊?方泽宇,是你的吗?”她把苹果递到我面前,我刚想说是,她的室友从后面拍拍她,“谢甄,你的包裹,刚才送到宿舍我帮你收的。” “谢你哦,我这里有颗苹果,给你吃。”不是吧!我的苹果!我内心哀号。 那女生竟然真的接过谢甄给她的苹果大口啃起来:“嗯!好脆哦,听说今天苹果卖得特贵,平时只卖两三块钱,今天要八块钱一个呢!”知道你还给我吃!可是为时已晚,室友应该是没吃早饭,三下五除二就把一整颗苹果吞进肚里,而谢甄呢,已经完全忘了送苹果给她的人,正兴高采烈地拆着包裹。 “哇塞!圣诞树欸!谢甄,快说,是不是那个谁送你的。”女生抚摸着组合圣诞树上的小饰品,羡慕地说,“你看嘛,还说对你没意思,我看啊,就是你想太多,等你考去他们学校,就修成正果啦。” “真的吗?”谢甄听完很是兴奋,可马上担忧起来,小声和她同学八卦道,“说不定他有女朋友啊。” “你就乱操心,有女朋友的话,还会送别的女生圣诞礼物吗?怎么没有男生送我圣诞礼物啊!” “那可不好说啊,他是我哥们儿啊。” “别逗了!男生和女生之间哪有纯洁的友谊,蓝颜啊红颜的全是说出来骗鬼的。”听她室友说完,谢甄若有所思地笑笑。 我摸了摸放在桌底下毛茸茸的圣诞帽,还有包在圣诞帽里一盒盒的彩色线香烟花,本来,是要跟苹果一起当作圣诞礼物送给她,晚上再到图书馆后面的花园里来一场浪漫的烟花之夜,跟着再找机会对她表白,多么罗曼蒂克的计划,所有的计划都被“那个谁”打破了。 原来,要考去北京读硕士的谢甄,仅仅是因为有一个她喜欢已久的男生在那,我立刻觉得自己傻到失心疯,竟然忘掉以前在网络上看到的一句话——每一个不想谈恋爱的人,心里都住着一个不可能的人。 据我调查,谢甄根本就是一朵拒绝过无数坨牛粪一直到大四都含苞待放的鲜花,原来,人家只是在等待和真正的王子重逢。 [6] 心情诅丧的我只好一个人躲进花园里放光了烟花。 “方泽宇,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玩啊?都找你老半天了!”穿过亮晶晶的花火,我看到谢甄正向我走来,她穿了一件雪白的羽绒服,整个人也显得亮晶晶的。 “找我?”我借着还没燃尽的花火假装点起一支烟,至少,吸烟的姿态多少能遮掩一下我的臭脸。 “对啊!大伙说今天要放松一下,出去K歌,你来不来?” “唱歌啊?我五音不全啊!”我装模作样嘬了一口烟。 “少来啦,你以为我没听过你唱啊。” 我仔细回想,像我这种浴室歌神应该没在其他场合展示过吧?我不禁有些迷惑。 “你忘啦,大二时你参加过校园歌手大赛啊!我还记得你当时唱的是林宥嘉的《心酸》,我很喜欢林宥嘉啊,所以特别留意你,说实话,你唱歌时候还挺帅的。”我想起来了,当初我是被侯永伟拉着一起报名参加了那个很傻很天真的比赛,因此成就了我大学生活中为数不多的黑历史,都是因为第一名的奖品是1000块现金和一整箱红牛,虽然没拿到名次,但也算是过了一把登台的瘾。能够被喜欢的女生夸奖,真的是一件让人肾上腺素飙升的事,我一扫刚才的沮丧心情,当下来了兴致,答应谢甄一起去唱K。 难得忙里偷闲,大家都玩嗨了。侯永伟搂着海格和我把五月天、花儿乐队的歌从头点到尾,根本不给别人插歌的机会,两位嫂子无聊到只能在一边摇色子拼啤酒,谢甄一直在角落里帮我们切歌,伺候茶水,当然,我们也顺便回顾了一下当年校园歌手大赛的风光,侯永伟唱了他当初夺得十大校园歌手第十一名的经典歌曲《向天再借五百年》,而我,也应谢甄的点播唱起了林宥嘉的《心酸》。 尽管我一直觉得林歌手的名字跟长相都很娘炮,可是这并不妨碍我一直喜欢听他唱歌,特别是,那些听上去哼哼唧唧的旋律从来没有像今晚这样唱到我的心里去。 好不容易轮到我唱,谢甄的位子却空了,座位上丢着她一直在摇的铃鼓,而她呢,貌似接到一通电话已经跑到外面听,说不定整晚她都在等那通电话呢。侯永伟和海格忙于照顾喝醉的嫂子们,只有我还在傻傻地唱着“明明爱啊,却不懂怎么办……” 不过那天晚上还是有一些圣诞福利,比如玩到最后,就只剩下我和谢甄两个清醒的人,于是,我们一起合唱了很多情歌,注意,是情歌哦!哥哥妹妹那种。还互相拍了很多搞笑的相片,和东倒西歪的醉鬼们一一合影,准备等明天要挟他们请吃必胜客。 后来我们两个玩累了,就靠在一起喝着剩下来的啤酒,我第一次听她讲起她高中时的事,还有她用整整六年时光都在暗恋的“那个他”。 我知道自己输了,不过,我不难过,谁叫我是方泽宇呢。在方泽宇的字典里,只有越挫越勇,只有受了伤就会好起来,失恋是什么东西?会比失身还恐怖吗?既然都还没恋过,就谈不上失啊! [7] 研考那天,我没能亲自送谢甄去设在别校的考场,一方面是她说要一个人过去才比较有英勇就义的感觉,另一方面是我之前跳进人工湖救疯子的事迹被校报报道后,又被K市晚报转载,刚好,本市的电视台为了响应上级部门的号召,正在制作一档“学雷锋,寻找身边好人好事”的节目,他们通过学校联络到我,让我去接受采访。 我当然不能错过这个装酷耍帅的黄金机会,于是,让老候和海格花了整晚帮我准备“获奖感言”,我准备先感谢国家再感谢父母顺便谢谢CCTV特别是本市的KTV给我这个机会,让我把一直以来在我内心澎湃着的爱国主义热情阐述出来。 我装模作样地端坐在摄影机前,用朗诵唐诗般激昂的腔调声情并茂地抒发着内心的感想:从小,家长和老师就教育我,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遇到别人有困难,就要见义勇为第一个冲在前面…… 不知是不是我的慷慨陈词震撼到了电视台的美女主持,她突然鬼鬼祟祟地拍了拍我说:“同学,你尽可以说得通俗一点,口语化一点,你懂的。” 什么叫我懂的?难道我刚才说得这些不够通俗不够口语吗?被她打乱了节奏的我一时紧张得结巴起来:“其实……那个……嗯……啊……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一定会变成温暖的人间……”摄像机还在对我拍,美女主持有点不耐烦。 我一时思维短路、大脑空白,紧接着,我想起了谢甄。我对着摄像机,昂首挺胸大义凛然:“事实远没有大家想得那么复杂,咳,不如说,救人的时候我什么都没想,我本来也没想救那女的,可是我喜欢的女生刚好在人群里围观啊,所以我就脑袋一热,一个猛子扎下去了,”我突然很认真地对着摄影机笑了笑:“因为她今天在考试,肯定看不到这个节目,不过我很想对她说句谢谢,因为你,让我变成了一个更好的人,”我原本还要接着说,“变成了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我突然觉得这几句话放在刚才那一段独白之后反而显得更和谐。可是摄像师已经关掉了摄影机,美女主持也撤了,导演这时走过来,我以为他会握住我的手,满怀崇敬之情地对我说声“同学你讲得太棒了,”结果,他直接走到摄像师跟前比划了一下:“刚才那段,直接剪掉。”就这样,我完成了自己的TV处女秀。 [8] 不知道我的采访后来播了没有,反正我是没看到,我问同学们看到了没,他们也纷纷摇头,但他们仍旧拍拍我的肩,很诚恳地说:“方泽宇,真正的英雄无需加冕,你是我们N大的骄傲!” 接下来,日子又过去了一点点,尽管我希望它过得慢一点点,再慢一点点。 研究生考试过后,有一段时间我很少见到谢甄,因为我们都在忙着毕业前最后一次期末考,我之前还挂掉了两门专业课,这一次都要补考回来,所以我总是跑低年级的宿舍,用香烟和迅雷种子换学弟老师画的重点。偶尔在食堂碰到谢甄,她开心地跟朋友有说有笑,我猜她应该考得很好吧,但是我又不敢问。如果她考得很好,就意味着她很快就要飞到她一直喜欢的他身边,光是想想,就让我觉得十分诅丧,连我平时最爱吃的鱼香肉丝盖饭都食之无味。 侯永伟和海格都说自己没考好,可他们两个的处境却刚好相反,一个忙着到处打印简历准备求职,一个忙着哀求已保研的女友别抛弃他,他会再复考一年。海格用悲惨的结局证明了“秀恩爱,死得快”这个坊间一度流传的诅咒。只是图书馆里的同学就有点寂寞,我想,在这一对狗男女退出江湖之后,同学们的学习生活应该会非常无聊吧。 寒假里快过年那阵子,我给谢甄打了一次电话,她很兴奋地跟我描述她家乡过年前的情景,然后我听到电话那边传来男生叫她的声音,或许她正跟“那个他”在一起,不想被人打扰,没说几句她就匆忙收线了。 那天晚上我在想,如果我从未遇到谢甄,我的大学生活会是什么样?开学再见到她,又会是什么感觉呢? [9] 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本来我该跟老候一起投身于招聘会的汪洋大海,可我总是对找工作这事兴趣缺缺。我照例来到图书馆,坐在以前的位子上,看着图书馆里来来往往的同学发呆。大部分位置上都换了新面孔,像我这样的老帮菜寥寥无几。春天的图书馆青黄不接,准备考研的还没开始冲刺,期末考也相距甚远,倒是很多低年级的学弟学妹都跑来上起了自习,不过据我观察,大部分的男生都是来这里追女生,大部分的女生呢,纯粹是想给自己制造被追的机会。看在有几个还长得不错的分上,我就原谅她们啦,谁叫人家是核桃、水蜜桃还有石榴呢,而我的西红柿,她……我看向对面那个空荡荡的座位,碎花桌布还在,写有她名字的书还在,只是,笔试成绩下来后,她就赶去北京复试了,我猜她肯定会去找“那个他”,那简直是一定的。 我真想仰天长啸,这可是我毕业前的最后一场恋爱啊,可我爱的那个女生呢?她现在待在谁的身边? 由于上学期连续泡图书馆,我的英语词汇量猛增,现在也能装模作样地读一读诸如China Daily这种装逼神物了,也算是因祸得福,可我还没装满一小时,就被袭来的困意击昏在报纸上。 朦胧中,我感觉手机在口袋里震动,就摸索着放在耳边说“喂~” “方泽宇,你能……下来一下吗?”竟然是谢甄的声音,我睡意全无,没想到她这么快就回来了! 我小跑去厕所,对镜整理衣冠和睡觉压垮的头发,就欢天喜地地冲去楼下花园,因为一下午都泡在图书馆,我还不知道外面何时刮起了沙尘暴。 我在漫天黄沙中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站在花园的凉亭下。 “谢甄!”我喊她,“你怎么在这待着啊?” 不等我走过去,她就跑过来扑倒在我怀中!我顿时被幸福砸晕:“我知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你也不用……” 谢甄没说话,这时我才听到自胸口传来她轻轻的啜泣声。 “他有女朋友了,又不是我……”她边哭边说。 哈?这可真叫人火大!我一直认为像我这种心甘情愿当备胎的人算是活该,但为什么,像谢甄这样的人,这个让我如此喜欢,喜欢到如果她说愿意我会毫不犹豫地对上I Do的女生,也会成为别人的备胎?!原来,月老不止对我一个人不公平,它根本是,老花了眼! “没关系啦,他不要你,是他的损失。”即使英雄如我也是一到关键时刻就怂的笨蛋,在女生主动投怀送抱的伟大时刻,我竟只能说出这种狗血言情剧风格的蠢话,实在让我懊恼得想咬舌自尽。 原本我好想说“那我要你”或者“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说不出口,大概是像我这样高尚和纯粹的男子,真的很不喜欢做一些“趁人之危”的事。可是,我管住了自己的嘴,却没有管住我的两只手,我还是紧紧地拥抱了谢甄足有五分钟,并试图在她脸上留下轻轻一吻,但也只是“试图”,事实上并没有真的吻到,很快我就验证了在缺乏“天时地利”的情况下真的无法做到“人和”,风突然卷起的一轮狂沙将我们两人袭击得连眼睛都睁不开,更别说张嘴了,我只能把她护在我的外套下面,大喊了一声“用跑的”就把她送回了宿舍。 [10] 一场春风,吹走了谢甄的爱情,却并没吹走她追逐理想的信念。 最终,她还是去了“他”所在的大学读研,但说来好笑,一直自认为很有把握考上的“他”却原因不明地没有直升本校的研究生,我想,老天也并不总是做些无厘头的安排,如果硬要给这个大快人心的结局扣一个理由,那应该叫作:报应喽! 谢甄北上那天,我去车站送她,我买了站台票,把她送上火车,本还想说一些有的没的,却被其他送亲友的家属挤下了车。我只好透过车窗跟她说话,可偏偏她坐空调车,车窗打不开,于是,我们只能比手画脚隔窗交流。看来,并不是所有的告别都那么戏剧化,有的告别,真的只是一次告别。 我对她比了一个电话的手势,示意她到了北京就打给我报平安,她的手掌贴着车窗,点点头微笑着,然后掏出手机来跟我摇了摇,我收到一条微信,微信里她给我分享了一段音频,我打开播放器,是平安夜我在KTV唱的那首歌,刚好唱到“我曾拥有你,真叫我心酸”。 我看到她咬了咬嘴唇,哭了,而我,也隔着车窗,流下了鳄鱼的眼泪,但我并没去追已经开动的火车,我始终觉得那种好像琼瑶戏一样的画面真是傻透了,而我只想给我们的故事,留一个平静的落幕。 [11] 找到工作后我又回去了一次学校,我站在图书馆前,看着人工湖还有湖边的大槐树,夏天到了,有恋人坐在湖畔的长椅上卿卿我我着,真叫人羡慕嫉妒恨哪。我塞上耳机,只想一个人静静地,最后在这座校园里走走、看看。 穿过图书馆后面的花园是学校的操场,原来等我们这届学生一走,操场就鸟枪换炮,换成了塑胶坪,在上面跳两下很带感的样子。我脱掉一本正经的西装外套,在上面跑了起来,一圈,又一圈。 我没想到,曾经觉得总是很长的跑道真的像林宥嘉歌里唱的“跑不完的操场,原来小成这样”我一边跑一边随着mp4大声放歌:“时间的手/翻云覆雨了什么/从我手中/夺走了什么”,我想我一定是唱得超大声,否则那些走过路过的学妹为什么都在用诡异的目光盯着我看。干吗,没见过人长得帅又跑得快啊。 一曲终了,我他妈居然还在跑!我把耳机拿掉,听到操场旁的小卖店正放一首恶俗的老歌,竟然是我最烦的那种歌! 但我仍旧很大声地跟随着劣质音响荒腔走板地唱着: “当你走上离别的车站我终于不停地呼唤呼唤 眼看你的车子越走越远我的心一片凌乱凌乱” 唱着,唱着,我仿佛看到载有谢甄的火车刚刚驶离站台,而原本呆立在原地的我,竟也俗不可耐地追着列车,像现在这样,挥舞着双臂,跑了起来。 ———————————————————————————
美文日赏 - 爱情的世界里,没有坏人 文 流潋紫   朋友最近感情艰难,她爱上一个街头痞子,无正当职业,游手好闲,惹是生非,爱的时候把她当作宝,不爱的时候神龙见首不见尾,令她头痛不已。然而,她还是爱他,痛哭流涕,几经挣扎,仍不愿离开他。   我叹气,这样的爱情,当真是没有道理。然而,朋友不是第一个,也永远不会是最后一个。   年少时看金庸,让我印象深刻的不是小龙女,也不是黄蓉,而是穆念慈这样的女子。   她宁可喜欢上一个认贼作父、无恶不作的杨康,也不愿意嫁给一个不解风情、木讷笨拙的真君子郭靖厮守终老。   在她眼里,郭靖这样的男子,虽然是个侠士,顶多也只是一个像哥哥一样的大男生。爱情这种事,对着他无从谈起。而杨康即使做了一百件令人不堪忍受的恶劣行为,愁肠百结之后她还是会委屈着自己原谅他。即使这世上所有的人都鄙弃他,她依旧是“此心不愿改”。   爱情的世界里没有对和错,更没有好人与坏人之分。如果一定要用那样的标准来衡量,那么就成了一厢情愿的乱点鸳鸯谱,和贴在墙壁上用玻璃框裱起来的规章制度一样冰冷死板。这样的爱情,不当被称作“爱情”。   并不觉得穆念慈错了,爱的本身,从来都不会错。甚至那个骄傲负义的小王爷,他的爱也没有错。   这样没有道理的爱情,就像南兰眼中的田归农,马春花眼中的福康安,叮叮当当眼中的石中玉,岳灵珊眼中的林平之。让人措手不及。   也许,有时候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也是非常协调的,只要它自己喜欢。   一如岳灵珊临死前温柔地吟唱着的那首“姊妹,上山采茶去……”她在生命终结前的那一刻,想着的不是曾经青梅竹马关爱她的大师兄,而是那个走进她春闺深梦里的小林子,与他在华山两情相悦时的甜蜜时光。   一如马春花,她怎么可能忘得掉那个山花烂漫的下午,那样缠绵的箫声,那样洁白如玉的手,那样气定神闲的微笑。直到死,她还要躺在那个她以为是“他”的人怀里,甚至她从不知道他真正的身份。她从来不曾恨过他。   所以,世界上很多看似荒唐的爱情其实背后都有一大段耐人寻味的故事,如果换作你,可能也会情不自禁。   听说爱上一个人的时候,身体里会产生一种荷尔蒙,让你心跳加速,看着他的时候觉得一切美好,天旋地转。   所以有人说,爱情是发昏,蒙蔽住双眼,让你硬生生把白马看作王子。   爱情的事,从来没有什么道理可言。就像石清,纵然梅芳姑容貌、智慧、武功、针线、厨艺样样胜过闵柔百倍,又有什么用?在石清的心里永远都觉得闵柔才是最好的。梅芳姑再好,他石清也觉得与自己无关。   爱的美丽在它本身,而不是,爱上了怎样一个人。就像你知道的,有的人说不清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 ———————————————————————————
美文日赏 - 只是想跟你在一起 文 王文华   公司的美少女捡到一只流浪狗,同事们一起养她。因为我住得最近,所以周末我带回家。   我发现狗只做三件事:吃、睡、跟主人在一起。   人要很多东西:学业、事业、爱情、家庭、名、利……狗只要一样东西,就是跟人在一起。   我每周星期五晚上九点去公司接狗,这时同事已经下班三小时了。走进院子,室内一片漆黑,只剩下一盏夜灯陪着小狗。她在墙角的狗窝熟睡,没有察觉我的到来。几秒钟后,当我开锁进门,她像新兵听到起床号一样跳起来,对我猛摇尾巴。她被绑在狗窝上,无法跑向我。但仍试图挣脱绳子,用力到眼珠都凸出来。我上前把绳子解开,她扑到我身上。然后我看到,地上一泡尿。   我的女友从不会这么热情。   小狗十二岁了,兴奋时就尿失禁。所以我很荣幸地把那泡尿,当做欢迎礼。我从没想到一泡尿,会让我觉得如此重要。   狗跟我走回家,不拴她,她也会亦步亦趋。每走几步还回头看,深怕我跟丢了。有时我走在前面,她忙着嗅路边的味道,没跟紧。当我转头找她,她会向我冲刺,好像在参加奥运的百米赛跑。   回到家,她依然紧迫盯人。我看电视,她守着茶几。我吃东西,她趴在椅下。我看书,她躺在书桌旁。我上厕所,她等在门外。她也没要我陪她玩,只是跟着我,好像在值班。   她这么黏,所以每次分开都是生离死别。我买了专门装狗的手提袋,出门尽量带她。但有些地方实在不能带(比如说音乐厅),只好把她放在家里。出门前,她总半真诚半演戏地露出委屈表情,我带着罪恶感出门。听完音乐会匆匆回家,开门后首先要处理的,当然还是她的尿失禁。   擦尿时我自然想起:人,会不会这么需要另一个人?   某些恋人,找你时狂call十次,这波狂call离下一波不到半小时。某些父母,让孩子的行踪或梦想,都不离开他的视线。某些老板,看员工一闲就假设他在偷懒,员工不在就假设他跷班。某些员工,老板下班后立刻闪人,老板进来前一分钟准时到达。   这些人跟我的狗一样形影不离,只不过有不同的动机。   有些人的动机是爱。我爱你,所以我要分分秒秒都看到你,也希望你分分秒秒都看不到别人。有些人的动机是安全感。我爱你,所以我希望你安全。因为你不知道什么地方安全,所以我希望我们两人都躲在我确定安全的地方。有些人的动机是控制感。我雇你,所以我希望你听我的。因为是我雇你,所以你不必做自己。你的功能是随时准备好,做我的电器。控制感不仅是老板对员工,有时是员工对老板。我知道是你雇我,所以我会搞清楚怎样让你开心。如果你看到我才放心,那我就比你早一分钟进办公室。如果你听到好话才觉得我忠诚,那我就常说“老板英明”。我控制你最好的方法,是让你觉得你一直在控制我。   狗没这么复杂。她的心思和行动之间的路径比较短,动作背后的原因都很简单。她想跟你在一起,只是因为:她想跟你在一起。   人和人在一起,常是为了买卖或人脉。狗和人在一起,只是想跟人在一起。   我的狗跟着我,没有任何福利。我既不会特别给她吃东西,也不会让她吹冷气。在我家她睡在茶几下的硬地板,比不上公司的软狗窝。跟着我她跟的是一个肮脏的单身汉,比不上公司的美少女。但每星期五晚上看到我,她还是高兴得尿失禁。   有时我星期五晚上有事,去接她时已经半夜。这位老婆婆睡得正熟,依然兴奋地起床跟我走。我的女友十点就关机,我若半夜去找她,她楼下的管理员会叫我留个message。   但我的狗不但随时有空,而且万事配合。我按电梯,她就走进去。我爬楼梯,她跑我前面。我坐地铁,她弯身躲在袋子里。我吃东西,她会楚楚可怜地看着我,但我若不喂,她就低头舔自己的腿。我忙时她就在一旁打盹,我闲时就把她抱起来当飞人。我跑步她就跟着跑,我爬山她就跟着爬。除了游泳不能带她,她跟我参加铁人三项。   动态或静态,白天或深夜,我的活动她无一落下,而且从不用叫声来抗议。有一回我带着她跟朋友吃饭,她全程躺在袋子中。走出餐厅时朋友问:“你确定你的狗不是哑巴吗?”   相比较起来,人没那么大耐心。我的朋友找我去“血拼”,我没兴趣。找我去捐血,我没心情。就算不管功利,人做某件事情还是需要某种动力,也许是心情,也许是天气,也许是意义。但狗不一样,她在任何时间,对任何事都ready。她的寿命只有人的六分之一,但生命力是人的六倍。   有些人爱狗,超过爱人。因为有些狗爱人,超过人爱人。   人爱人,需要先决条件:门当户对、背景相似、外表出众、个性随和、志向相同、兴趣互补等等,这些条件对了,人才凑到一起。   狗没这么挑。她只想跟人在一起,而且是任何人。   我把我的狗讲得一副没我会死的样子,但当我礼拜一带她回公司时,她立刻奔向捡到她的美少女。半小时后当我离开,她继续躺在美少女怀中,丝毫没有依依不舍,完全忘了我们周末的狂热。   有时,当美少女和我都不在,她也乐得躺在任何同事脚下。有时,当所有同事都不在,一个陌生人喂她吃东西,她也会吃,吃完后躺在那个人脚下。   因为她的爱没有动机,所以非常容易转移。人的爱有动机,所以常要置对方于死地。   我的小狗,不论体重或爱,都有一种轻盈。也许正因为她“人尽可夫”,所以比较容易幸福。也许正因为她对任何人都不会爱得死去活来,我们才觉得她可爱。   人,是不是也该这样爱?人,有没有能力这样爱?   我没有。人家说狗的智力相当于六岁的人,我却觉得在爱情上,狗比人聪明很多。   我的狗相当于人的七十二岁了。第一次看到她的朋友都会说:“你的狗很老了!”我每天看她习惯了,没想到她的老态这么明显。   朋友接着说:“收养老狗,养到刚有感情她就要走了,不会难过吗?”   “当然会!”这问题我想过很多次,“不过我觉得能陪另一个生命走最后一程,是一种荣幸。”   如今我陪她,将来希望有人陪我。但我希望我走时她不要哭天抢地,而是去找另一个人在一起。   我的狗不久后会走!她并没有教我最后的十四堂课,她不懂那些人生大道理。   她只用短暂的一生,教给我一件简单的事:人生苦短,能在一起就好好珍惜。爱你的原因,就是爱你。在一起的动机,只是想跟你在一起。 ———————————————————————————
美文日赏 - 最深沉的爱 文 周海亮   她说,她今生再也没有见过那么大的水。她和男人站在窗前,看一堵水墙迎面扑来。男人拉着她,慌慌张张地攀上屋顶。又一堵水墙扑来,他们的腰部以下,就完全浸泡在水里了。那时男人紧攥着她的手,说:“不怕,抓紧我,不怕。”   他们非常清楚处境的凶险。距房子约五百米处,有一个长长的堤坝。接连几天的暴雨突然将堤坝撕开一条口子,黄浊的大水从缺口喷泻而出,把他们的房子变成汪洋大海中一艘将倾的小船。   他们无助地站在屋顶上,看水位不断升高。他们家的房子,是平顶房,平的屋顶用来晾晒粮食,上面放两个压帆布角的很重的哑铃。空闲时,男人会爬上屋顶,用哑铃锻炼胳膊上的肌肉。男人身体健壮,喜欢游泳。可是他现在不敢冒险。因为浪头像一座座小山,打得他和女人东倒西歪。   水位不断升高,已经漫到女人的胸部。好几次,如果不是他将女人抱紧,女人很可能早被浪头击下房顶。他们大声呼救,可是周围空无一人。到处都是水,世界一片黄浊。   突然,他对女人说:“你先坚持一会儿。”   他潜入水中,摸到那两个沉重的哑铃。他在水里解下自己的鞋带,把两个哑铃紧紧地绑在自己的小腿上。当他从水里钻出来时,他发现水位已经接近女人的脖子。他抹一把脸,朝女人微笑。他说:“不怕,我会托起你的。”   有了哑铃的帮助,男人站得稳当了。他抱着女人的腰,将女人的身体托起。水位仍然慢慢上升,男人不得不踮起他的脚尖。即使这样,水仍然一点一点地漫到男人的下巴。男人努力伸长着身体,牙关紧咬。女人轻轻哭了起来,她说:“放下我吧……你放下我吧。”男人冲女人笑笑,他说:“不怕,会过去的。”   其实,就在离他们不远,有一棵露出树冠的大树。男人一个人完全可以游到那里,然后骑上树杈,等待救援。女人盯着那棵树,不断用眼神鼓励着男人。男人说:“你不用看,我不会丢下你。”然后男人再一次冲她笑。女人问:“你笑什么?”男人说:“幸亏女儿在她姥姥家……我怕抱不动你们娘俩。”   水位终于不再升高,这让他们狂喜不已。可男人不能把女人放下来,那样的话,水将会没过她的头顶。男人只能继续托着她,继续艰难地踮着脚尖。浪一个接一个打来,男人的身体轻轻地晃着。他的身体已经到了体能的极限,哪怕多坚持一秒钟,对他来说,都是前所未有的挑战。   女人能感觉到男人的身体正在变僵。她说:“你先放下我,你活动一下。”男人仍然微笑。事实上,他一直在微笑。他轻轻地说:“不要动。”女人心如刀绞。她不敢动。她怕自己最轻微的动作,也会增加男人的负担,让男人支撑不住。   终于他们盼来了救援。小船靠不上来,赶来救援的是一架直升机。直升机在他们头顶盘旋,女人在欢呼,男人在微笑。直升机放下软梯,上面的人喊:“你们快抓住!”   男人向上顶托着女人,让女人抓紧软梯。女人飘离了男人,回头看,男人仍然站在原地。女人说:“你快上来。”男人说:“好。”直升机在原地盘旋,男人却仍然一动不动。女人焦急地看着男人,她喊:“你快上来!”她看到男人轻轻地摇头。男人微笑着说:“我动不了了。”   女人想起来了,他的脚上还绑着两个哑铃。她开始疯狂地喊叫,她说:“你快解下哑铃!你快上来!你快抓住我的手!”男人似乎动了两步,又似乎根本没有动。他的手一直没能举起,他已经没有了一丝气力。突然一个巨浪打来,男人被冲出很远。刹那间天地安静下来。她听到男人急促并清晰地说:“告诉女儿,我爱她!”这是男人的最后一句话。然后,他的笑脸没入水中,终于不见。她疯狂地喊叫,泪如泉涌。软梯一点一点地升高,她离男人越来越远。   大水过后,他的尸体从淤泥里露出来——他被冲离了屋顶,淹死在自家的院子里。   死去的男人保持着一种奇怪的姿势:他踮着两脚,两手保持着托抱的动作。他的两条腿上,各绑着一个沉重的哑铃。并且,男人的脸上仍然带着深沉的微笑。 ———————————————————————————
美文日赏 - 为了一个正直的未来 文 杨照   上学期,自然科考试有一道题目:“从烧热的壶嘴里冒出来的白烟,是水蒸气还是小水滴?”你依照课本上说的,判断水蒸气应该是无色的,遇冷成为水滴才会变白色,于是选了“小水滴”作答案。发下考卷,却发现老师的答案是“水蒸气”。几位同学拿着课本去跟老师讨论,老师都坚持就是“水蒸气”。   你回来问我,我觉得这再明白不过,就是“小水滴”,应该是老师想错了。我必须让你了解,就算是一个老师,尤其是一个主管你分数的老师,把“小水滴”弄成“水蒸气”,你都该保持正确的观念,别为了讨好老师而接受你明知道是错误的答案。   想了想,你问我:“那如果下次再考这一题,我还是要回答‘小水滴’吗?”我说:“当然!”“可是那样又会被打叉,又会因为这一题而得不到满分。”你说。“可是知道对的答案,坚持对的答案,比分数重要。”我说。   想了想,你又问:“既然我已经知道正确答案了,可不可以写‘水蒸气’?我不会搞混。如果别人写‘水蒸气’,明明他们错却得到满分,我反而得不到,那不公平!”   眼前浮现你假设的状况,想象你心中应该会有的委屈,我差点冲动地说:“那也好,只要你知道那不是真正对的答案。”可是在话将出口的瞬间,我犹豫了,脑中闪过好几个其他影像与念头,过了好几秒,才说:“我还是觉得这样不好。我不希望你养成习惯,为了分数去选明明知道是错误的答案。”   那几秒中,我仿佛看到你长大了,大到懂得社会上许多复杂的事,也就大到可以跟我讨论我的所行所为,所做的决定。我仿佛看到那么一个场景,长大后的你站在我身边,我们不知在讨论什么样的事情,你严肃坚决地告诉我:“爸爸,我觉得不可以这样!”我问:“为什么?”你说:“因为你以前不是这样教我的!”   那天,我明白了一件事,我今天要教你、告诉你的任何原则,都应该从未来的角度仔细思考。我没有道理讲不想要你相信的原则,而一旦你接受了、相信了我所说的原则,那么未来等你长大了,你自然会用同样的原则来看待我、评断我所做的事。你会是我未来生命中最重要的监督者。   在将来,我希望当我有一丝一毫疑惑,不晓得自己该不该用明知不对的事,去换取或大或小的肯定或利益时,你会明确地告诉我:“不可以!”为了这样的未来,现在的我当然不能让步,同意你用明知不对的答案去换取分数。为了一个正直的未来,而且是我们共同的正直的未来,我必须告诉你,就算会因此失去得满分的机会,你还是应该坚持“小水滴”。 ———————————————————————————
美文日赏 - 爱是用心,不是敷衍 文 卢思浩   你或许在奇怪那些爱到底去了哪里;你或许在奇怪曾经的执著是怎么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些爱到底去了哪里?谁知道,大概在每一天的争吵中;在逐渐产生的隔阂中;在你又忽略对方的感受时,就这么慢慢地消失了。这世上哪有什么突然,所有的突然都伴随着漫长的伏笔。   朋友A,突然间就分了手,原本犹豫不决的她突然间比谁都坚定。他们在一起将近六年,期间分分合合很多次但始终没有分成,无论男生闯了什么祸,她都选择原谅。这次的导火索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只是隐约知道是件小事,却让他们彻底分了手。   我只是突然想到另一件事,就是之前写的Kim的故事。他和他媳妇认识12年,在一起8年,我们都说他们是彼此的狗皮膏药,撕也撕不开。可是他们分手用了一天,他彻底放弃用了两年。这两年里我们给他介绍过对象,但他总是一口谢绝。这两年他们一直保持联系,他会给她准备生日礼物,也会帮她搬家。刚开始我们还劝他不要做完美的备胎,可谁也没办法让他走出来。   直到某天他回他们的母校,他们认识的那个初中,他拿着合照仔细比对,发现校门早就换了模样,他突然间就释怀了。   最近身边的情侣朋友,不是终于修成正果就是分手。很多时候就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一步步走到了分手的地步,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分开了。分手的原因好像都是因为,有些感觉慢慢改变了,曾经不可或缺的人慢慢变成了可有可无的人。   你也许在奇怪,那些爱去了哪里。   你也许在奇怪,一个人怎么可以突然放下一些之前放不下的东西,那些执著到底哪里去了。   那些爱去了哪里?谁知道。或许在一次次的争吵中它慢慢地不见了,或许是因为你又忘记了她的生日,或许是因为她生病时你总是不在身边,或许是因为她喜欢的你总觉得无所谓。十分的爱变成了九分,然后变成了八分,然后有一天你发现你们的爱已经支撑不起彼此了。   那些执著去了哪里?谁知道。或许是你在心里早就给自己下了界限,到了那个程度就放下,或许你早就在心里下了一万遍决心,或许就像Kim那样一直不厌其烦地对她好对她好,直到某天自己的付出让自己腻烦了,直到某天对方的态度让自己心寒到底了,那就是放弃的那天。   联想起之前我们朋友圈里共同的一个朋友,本来大家都相安无事,可是他总是做一些让人想要把一盆番茄酱泼向他的事:比如在丁丁减肥的时候一脸嘲讽地说你减了也就那样;比如在知道我朋友是学设计的之后,直接甩了个大课题给我朋友,一脸理所当然、毫不感激的神情。我们是从初中就在一起玩耍的小伙伴,我们一直忍着没有撕破脸,后来有一天不知道他在群里说了什么,我的好友忍无可忍把话都说了明白,然后把他拉黑了。   每个人都会犯错,但同样的,你也要做好为自己的错误埋单的觉悟。不要仗着宽容就肆无忌惮,有时候有些人看起来好像是原谅你了,但其实是因为你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我们总是可以对90%的陌生人保持温暖的关心,却对身边的人视而不见,却忘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感受。如果他喜欢的你从来不在意;如果她难过时你总是在忙自己的事;如果你描述了太多你们所谓的未来,却从来没有为之努力过,那么慢慢地你就变成了她有感觉却不得不离开的人了。   所以不要奇怪那些曾经的爱去了哪里,不要奇怪为什么你做错了一件事情他会突然那么生气。这世上哪有什么突然,所有突然之前都伴随着漫长的伏笔;突然对你发火的人,你根本不知道他在心里忍了你多少次。   而在那“突然”到来之前,你的任何一些关心和倾听,都能把那些伏笔清零。在我看来,没有谁天生是属于谁的,任何人来到你身边愿意为你停下脚步,都是值得珍惜的事。世上什么东西都有保质期,没有比心存感激更好的保质方法。   爱是用心,不是敷衍。 ———————————————————————————
美文日赏 - 常想一二 文 林清玄   朋友买来了纸笔砚台,请我题几个字,挂在新居客厅里。这使我感到有些为难,因为我自知字写得不好看,何况已经有很多年没写书法了。朋友说,怕什么?挂你的字我感到很光荣,我都不怕了,你怕什么?   我便在朋友面前展纸、磨墨,写了四个字:“常想一二”。朋友说问:“这是什么意思?”我说我字写得不好,你看到这副字,请多多包涵,多想一两件我的好处,就原谅我了。看到我开玩笑的态度,朋友说:“讲正经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俗话说:“人生不如意的事十常八九。我们生命里面,不如意的事占了绝大部分,因此活着本身是痛苦的,但扣除八九成的不如意,至少还有一二成是如意的、快乐的、欣慰的事情。如果我们要过快乐的人生,就要常想那一二成的好事,这样就会感到庆幸,懂得珍惜,不致被八九成的不如意所纠结了。   朋友听了非常欢喜,抱着“常想一二”回家了。几个月之后,他来探视我,又来向我求字,说是每天在办公室里劳累受气,一回家之后看见那副“常想一二”就很开心,但是墙壁太大,字显得太小,你再写几个字吧。对于好朋友,我一向有求必应,于是为“常想一二”写了下联“不思八九”,上面又写了“事事如意”的横批,中间随手画了一副写意的瓶花。没想到过了几个月,我再婚的消息披露报端,引来许多离奇的传说与流言的困扰,朋友有一天打电话来,说他正坐在客厅看我写的字。他说:“想不出什么话来安慰你,念你自己写的字给你听:常想一二,不思八九,事事如意。接到朋友的电话使我感动。我常常觉得在别人的喜庆中,锦上添花容易,在别人的苦难里,雪中送炭却很困难。   那种比例大约也是八九与一二之比,不能雪中送炭的,不是真朋友。当然更甭说那些落井下石的人了。不过一个人到四十以后,在生活中大概都锻炼出了宠辱不惊的本事,也不在乎锦上添花、雪中送炭或落井下石了。那是因为我们已经历过生命的痛苦与挫折,也经历了许多情感的相逢与离散,慢慢地寻索出生命中积极的、快乐的、正向的观想。这种观想正是“常想一二”的观想。生命已经够苦了,如果我们把几十年来的不如意事总和起来,一定会使我们举步维难。生活与感情陷入困境,有时是无可奈何的,但是如果连思想和心情都陷入苦境,那就是自讨苦吃,苦上加苦了。在波涛汹涌的海上航行,我早已学会面对苦境的方法。我总是想从前万般的折磨,我都能苦中作乐,眼下的些许苦难,自然能逆来顺受了。   我从小喜欢阅读大人物的传记和回忆录,慢慢归纳出一个公式:凡是大人物都是受苦受难的。他们的生命几乎就是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的真实证言,但他们在面对苦难时,也都能保持正向的思考,能“常想一二”,最后他们超越苦难,苦难便化成生命中最肥沃的养料,是为了他们开启莲花所准备的。使我深受感动的不是他们的苦难,因为苦难到处都有,使我感动的是他们面对苦难的坚持、乐观和勇气。原来如意或不如意并不是决定于人生际遇,而是取决于思想的瞬间,原来决定生命品质的不是八九,而是一二。 ———————————————————————————
美文日赏 - 那时候,你还不懂得 文 张小娴   时间是个有趣的过程,你永远不知道它会怎样改变你。   比方说,曾经不喜欢的食物、不喜欢的酒、不喜欢的书或不喜欢的人,后来有一天,却喜欢上了。   曾经觉得不好喝的酒,或许是当时还没有到好的年份,或许是那时候还不懂得它的好。它就像你买了回来,随手翻了几页,觉得不好看,搁在一边的一本书。若干年后,你无意中再拿起来看,却“惊为天人”,恨自己当时错过了这么好的一本书。而其实,你并没有错过。这就像两个人的相遇,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于茫茫的天地间,于无涯的时光里,就是这一刻。   只是,相遇和相爱之前,我们都要经历一个过程。时间也是觉醒。曾经解不开的奥秘,曾经想不通的事情,曾经不懂的心,后来有一天,终于明白了。   比方说,年纪小的时候,我们向往的浪漫是拥有,拥有一个很爱自己的人,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后来,我们渴望拥有更多,除了承诺和约定,还有一起追逐的梦想。后来的后来,我们希望所有美好的东西都能够永远拥有。然后有一天,我们幡然醒悟,浪漫是能够舍弃;只有能够舍弃的人,才是最浪漫的。为什么从前没有这种智慧?为什么从前不了解浪漫?   别恨自己,那时候,你还不懂得。 ———————————————————————————
美文日赏 - 你吃故我爱 文 蔡澜   看女人吃东西最有趣,有时不懂得命理,也能分析出对方的个性和家庭背景。比方说主人或长辈还没举筷,自己却抢最肥美的部分来吃,或者用筷子阻止别人夹东西,都属于自私和没有家教的一种人。进食时“啧啧”“嗒嗒”地发出声响,都令人讨厌,不断地打嗝而不掩嘴,也不会得到其他人的好感。餐桌上的礼仪,就算父母没有教导,也应该自修,不可放肆。   但是美女例外,她们要怎么吃,发什么声,都觉可爱。小嘴细噬最漂亮了,即使张开大口狼吞虎咽,也性感得要命。   开怀大嚼的,没有坏人,时间都花在欣赏食物上,哪有心机去害人?爱吃的人,享受食物的人,大多数是个性开朗的,他们不会给你增加什么麻烦,不管在金钱上还是在感情上,的确值得交往。   曾经有过几位被公认为大美人的,红烧元蹄一上桌,你一箸我一箸,谁去管减肥?一下子吃得干干净净,你看,那是多么痛快的一件事!   最不想看到的是节食中的八婆,要保持身材苗条我能理解,那么干脆吃素好了,为什么又贪吃又怕胖?夹了一块肉,拼命地把肥的部分用筷子仔细清除后才放进嘴里。吃鸡时,皮剥了又剥,放在碟边,变成不洁的一堆东西,看了就令人反胃。   就算不吃肥,不吃皮,为什么不学一学那些好女人?她们会向旁边的男士说:“你选一块没那么多油的给我好不好?”这么一来,你怎么会厌恶她呢?   又见过一位什么都大吃一顿的女人,旁边的八婆看了,酸溜溜地说:“这个人一定患忧郁症,所以要用食物来填满空虚的心灵。”   去你的,大食姑婆才是最可爱的人物,她们又不会侵犯你,为什么要那么尖酸刻薄地批评人家呢?我听了打抱不平,向那些八婆说:“你们才心理有病。”   相反地,也遇过一位什么东西都不吃、只顾喝酒的女子,旁边的人一直夹菜给她,她也不拒绝,因为她不觉得有什么必要向人解释她只爱酒。最后,面前一大堆食物,她向身边的人说:“请侍者包起来,让你拿回家去消夜吧。”这种人物,也着实可爱。   真正热爱食物的女人和陪你吃东西的女人,是不同的,一眼就看得出。前者见到佳肴,双眼发光,恨不得一口吞下;后者把东西放进口后,又偷偷地吐出来,或者咬了一小口就摆在碟上,在你的面前装作享受,但是从举止和表情中就能看出她对食物的厌恶,这种女人最假,防之防之。   也有一边大鱼大肉,一边喊着快死了,吃那么多怎么办的女人。这一类最难分辨她们的好坏,可能是很坦白,也可能是做作,但两者皆为性格分裂。   还有一种肯定是令人讨厌的。在宴会中经常遇到一些中年夫妇,太太什么都吃,胖得要命。而先生呢?瘦得像电线杆,他一举筷,太太即刻发出警告:“胆固醇已经那么高了,还敢吃?你吃死了不要紧,千万别爆血管、半身不遂要我照顾!”   怪不得N兄常说:“人一上年纪,如果要活得快乐,有两种人的话千万不可听,一是医生,一是太太。”有些先生更不幸,娶的太太,是医生。   在自助餐厅,最容易看到女人的贪婪。一次吃自助餐,有一个肥婆,整个碟子食物装得满满的,一共来回无数次,嘴巴旁边都是油腻,还来不及去擦。这件事千真万确,绝非虚构,我的友人看到了,朝她说:“你真是食物界的奇葩。”笑得我们从椅子跌落至地下。   自助餐厅,也能看到优雅的女士。遇到有一个,拿着空碟子,左一点右一点地拣食物,黄的鸡蛋、绿的海藻、红的西红柿,像在作画。人和食物,都美得不得了,爱死这种女人。 ———————————————————————————
美文日赏 - 父亲的锁 文 马德   那一年,他10岁,和班里的同学打架,同学被打急了,一撒手,说,我不和你打,你是个野种,你不是你爸你妈亲生的。他一愣,拽着对方脖领子的手顿时松了开来。然而,没等同学挣脱,他又重新拽住大声哭嚷,你才是野种呢!他哭着跑回家,厉声问母亲,你告诉我,你是不是我的亲妈?正准备晚饭的母亲一下子僵在那里,好半天,母亲才镇静了下说,儿啊,别听别人瞎说,赶紧吃饭吧。   第二天下午,父亲便急匆匆地从矿上赶回来了。父亲说,既然这样,孩子,这件事爸爸就不瞒你了。是的,我们不是你的亲生父母。10年前,一个老婆婆把你抱到矿上,交给了我。另外还有一封信。信的大意是,因为家里穷,无力抚养你,所以他们才把你送出来。将来等你长大成人后,你亲生父母还会把你接回去的。当然了,老婆婆走的时候,顺带把爸爸的联系方式一并带走了。那封信还在,就锁在墙角的那个米色的柜子里。等你长大了,爸爸会让你看的。爸爸今天只想告诉你,孩子,挺直腰杆活着,你比他们,并不缺少什么。   爸爸走的那一天,用矿工有力的双手,再次把他举到了肩膀上,他咯咯地笑个不停。是的,这就是他的爸爸,一个很爱很爱他的人。   之后,每天他都趾高气扬地去上学。我有亲爸亲妈,我有养父养母,你们谁有?他总在心里这样骄傲地想。   有时,他也会盯着那只米色的柜子出神。上高中的时候,他家从平房搬进了楼房。那次,父亲打开了那只米色的柜子,他的心怦怦乱跳,但很快,父亲又把它锁上了。这一锁,他上完了大学,找到了工作,娶了妻,生了子。偶尔他会想,我的亲生父母呢?他们还记得曾经写下的那封信吗?   还记得那个承诺吗?   当了一辈子矿工的父亲,最后是得了肺癌去世的。料理完后事,他终于得到了父亲那把一直带在身边的钥匙。当他哆哆嗦嗦地打开柜子,却发现,除了那条薄被子,里面什么也没有。   他一下子愣在了那里。   在一旁看着他的母亲,浑浊的双眸里早已蓄满了泪水。孩子,你是找那封信吧?哪有什么信啊,那是你爸爸怕你想不开,怕你受别人欺负,编的一个谎言。其实,你的亲生父亲也是一名矿工,在一次矿难中死了。   那时,你刚刚出生不久,你的生母丢下你就走了。于是,你爸爸把你带到了咱们家……   扑通一声,他跪在父亲的遗像前,痛哭不起。迷离的泪眼里,他仿佛看到了那封信。是的,那是养父饱蘸了所有的爱,为他写成的。   他也要像父亲一样,把它锁起来,锁在自己的心窝里。他知道,这封信锁多久,他的心就会暖多久。
美文日赏 - 低头见花 文 包利民   有些东西,只有低下头来,才会发现它的存在,或者它的美丽。就如尘埃之中,那些被忽略的闪光之珠,又似回首时,眷眷恋着的,总是那些不经意间走过的寻常点滴。   在夏日的山岭间攀爬,至顶,四望都是起伏峰峦,长风浩荡,单调的苍凉与沧桑漫卷心头。只是一低头的刹那,见谷间丛丛簇簇的灿烂,那些幽幽的花儿,就在这样不期然的时刻,与我的目光猝然相逢。于是,高处的寂寞与孤独消于无形,那些年年开且落的幽谷之花,把一种心绪点亮,把一种感动暗放。   有的人,在境界上,或者在道路上,远迈众人,于是有了高处不胜寒的喟叹。其实那只是一种性情上的缺失,他们过多地注目于自身的高度,从而错过了许多开在尘埃里的花。可那些在低处默默的东西,却是无比的宽容,它们就在那里,我们只要低下头,就会与美好相遇,它们就会给我们一种全新的心境。   有一年去一个大草原的深处,碧草连天,极远极淡处,天之蓝与草之绿交融于一处。驰心骋怀间,为无边的绿而震撼,也为其无涯而感到怅然。此情此境之中,极想看到一点别的色彩,来缓冲那种万里的单一。同行的旅伴却惊喜地叫:“看,脚下的草里有花!”于是都低头,那些狭长的草叶间,生长着一种不知名的小花,没有指甲大,黄白两色,此时却是如此地妆点着我们的眼睛和心灵。   而更多的人,更像那些深谷之中或草叶之下的小小花朵,终其一生的平凡,就连那花儿也是毫不张扬,湮没于芸芸众生之中。可是,我们却很少有人抱怨,其实也并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只要能努力开出自己的花,即使再小再素淡,也是芬芳美丽的一朵。也会在某个时间,落入别人惊喜的眼中。如此,就足够了。就算无人用温柔的目光把那些花儿轻抚,只要绽放过,就是无悔。   每一个生命都是一朵花儿,每一个生命也都是一个赏花者。我们在行走的匆匆里,不忘时常低头去看那些朵朵的美丽,同时也努力让自己的生命芬芳四溢,期待在某天,映亮一双落寞的眼睛。   相互洇染,相互温暖。我们与那些花儿的距离,我们与那些美好的距离,其实只隔着一低头的空间,只隔着一低头的瞬间。 ———————————————————————————
美文日赏 - 冰箱里的企鹅 文 陈谌 我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习惯性地翻一翻冰箱。   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养成了这个习惯,按常理来说,翻冰箱是为了找吃的,找吃的是因为肚子饿,但实际上我每次翻冰箱都并不觉得饿,而我的冰箱里也从来没有存过任何的食物。   一年前我搬到了这所单身公寓里,因为看见有一个厨房,我便心血来潮地买了一个很大的冰箱,琢磨着从今往后终于可以买点东西扔冰箱里,然后天天在家里自己做饭吃了。但我终归是一个懒散的人,每天下班回家累得半死,连买菜都懒得去,更不用说开火做饭了,于是我还是像以往一样每天下馆子,这个大冰箱也就成了一个奢侈的摆设品,还挺费电。可是我从来都没有后悔过买这个冰箱,或许对于我而言一个有厨房有冰箱的房子才能算作一个家,它摆在屋子里让我有一种莫名安心的感觉,所以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会朝圣一般地去翻一翻冰箱,想象着里面放满食物的样子,即使每一次看着里面空空如也,都会有一股淡淡的失落。   三个月前的一天晚上,当我照例打开冰箱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现里面有一只企鹅。   她长得很漂亮,娇小的身子,光亮的毛发,樱红色的小嘴。   我愣愣地盯着她看了半天,她才开口对我说:“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空的冰箱,你究竟是有多懒啊。”   照她的意思,她曾经去过很多的冰箱,不过这样子不打一声招呼就随便钻到别人的冰箱里,貌似有点不太礼貌吧。   我问她道:“你到我的冰箱里干什么?”   她反问我一句道:“你买冰箱干什么用的?”   我说:“我买冰箱是为了放吃的东西啊。”   她继续问道:“那为什么这里面什么吃的都没有呢?”   我说:“因为我懒啊。”   她说:“既然你买了个这么大的冰箱,又不准备放吃的,那不妨就借我住一下子咯。”   说完她就从里面把冰箱门关上了,留下我一个人在那里发呆。   我心想,虽然自己从来都没有见过企鹅,但也从没听说过企鹅是这么不讲道理的一种动物啊,要不是看她长得挺可爱,真的想直接把她从窗户丢出去了。   我没理她,径直回卧室睡觉去了。第二天早晨准备出门上班的时候,她打开冰箱门弱弱看了我一眼,问我能不能下班买条鱼回来吃,我说了句“哦”就推门走了,心里嘀咕着这家伙还真不把自己当外人啊。   晚上下班我拐弯去了一趟鱼市,买了两条秋刀鱼回来,她坐在冰箱门上吃得很开心,我坐在地板上支着下巴看着她,问她究竟是怎么跑到我的冰箱里来的。   她说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只说自己去过很多不同的冰箱,有的大有的小,冰箱的主人也会给她各种各样好吃的东西,不过第一次看见这么空的冰箱,所以打算在这里长住下来。   我叹了口气说:“反正空着也是空着,那不如就养一只企鹅吧,也没啥影响。”   怎料她忽然就不开心了,瞪着小眼珠跟我说:“喂,拜托你搞清楚,不是谁养谁的关系好吧,你以后别把我当你的宠物明白没,你也别指望我会屁颠屁颠地跟在你的屁股后面。”   说完她就钻到冰箱里“砰”的一声把门给关了。   我坐在地上哭笑不得,心想这还真是只有原则的企鹅呢,不过我却莫名觉得自己挺喜欢她的。   过了几秒钟里面又传来了一句抱怨:“拜托你把这里面的灯修一下好吧,每次开门都亮着,门一关就暗了。”   于是两天后这个冰箱被我改造成了史上最莫名其妙的冰箱,一开门灯就暗,一关门灯就亮。而除了电费越交越多之外,我的生活也开始渐渐发生了许多变化。我会每天下班去鱼市买几条新鲜的鱼回家,两条给她吃,两条自己做菜吃。每天晚上睡觉前翻冰箱的习惯也变成了敲三下冰箱门,等她开门然后一起聊一会儿天,至于为什么要敲冰箱门,则是她跟我规定的,因为她觉得企鹅也有隐私,不经人同意随便开门是非常失礼的一件事情。   她每天都会跟我借书架上的书看,还给我的时候每本都会被冻得硬邦邦的,而我们每天的话题也大多和这些书有关,她是只很聪明的企鹅,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想法,时常能逗得我很开心。我也会偶尔跟她说说我的工作,说说身边发生的趣事,甚至对未来的想法,有时候心情不好,她还会安慰我,对我说些鼓励的话,所以我对她有着越来越强的依赖感,觉得她就像是自己的朋友,甚至家人一样。   她似乎也试着想融入我的生活里,比如有一天晚上吃鱼的时候,她提出要吃我做的红烧鱼,我很欣然地答应了她。然后我就把她放到我的餐桌上,彼此面对面地吃了一顿饭,她瞪大眼睛对我说,没想到鱼还能做得如此好吃,自己之前的那些鱼真是白吃了。   从那天起,她也试着开始在我的房间里四处转悠,也学着到卫生间去上厕所,不过我从来不会领着她出门,毕竟企鹅还是怕热的,这里的天气对她来说实在是太糟糕了。   有一天晚上,我心血来潮地对她说:“你每天睡在冰箱里舒服吗,不如睡到我的床上来吧。”   她似乎觉得很吃惊,但是她却没有直接拒绝,而是说:“睡在你床上太热了,还是冰箱里舒服。”   我说:“那可以开空调呀,开得冷点呗,我可以多盖几层被子,就当是冬天嘛。”   她盯着我看了半天,但还是点了点头同意了。   于是从那之后,我便和一只企鹅睡在了一起,我们一起吃饭一起聊天一起看电视,有时候我还会给她洗洗澡,而我的大冰箱里也渐渐开始存起了食物,里面不仅有鱼,还有蔬菜水果,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就像我曾经一次次打开冰箱前所想象的那样,我每天晚上都会回家做一大桌的菜和她一起吃,而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了睡前去翻一翻冰箱的习惯。   直到上个星期的某一天,我的父母要来我家看我,我很高兴地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她,可是她却觉得非常不情愿。   我问她道:“你不想见我的爸爸妈妈吗?”   她说:“我觉得有些奇怪呢,我不知道他们会怎样看我,会怎样看你,我觉得他们一定会不高兴的。”   我说:“有什么关系嘛,你这么可爱,他们一定会喜欢你的,更何况我现在过得很幸福啊,他们为什么要不开心呢?”   她说:“他们的确希望你幸福呀,但他们希望看到的并不是一只企鹅。”   说罢她摇了摇头,一脸的失落。   那天晚上她执意要钻回冰箱里睡,我一个人躺在床上,把空调关掉,却感到前所未有的寒冷。   第二天上午上班前,我敲了很久的冰箱都没有开门,打开冰箱一看,她已经不在了,里面的食物却都还安然地摆在那里,就像里面从来都没有住过一只企鹅那样。   她就这样没有道理地从我的冰箱里消失了,就像她当时进到我的冰箱里时一样,她消失得如此迅速而彻底,以致我甚至怀疑她从来都没有在我的生活里出现过。   或许她到了别人的冰箱里,或许她回到了原本属于她的世界。   不过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去外面吃过晚饭,我的冰箱里也总是放着各式各样好吃的东西,其实我的手艺很差,做出来的东西并不好吃,然而每当睡前翻冰箱的时候,看到里面满满当当的食物,我都会特别欣慰。   有一天朋友问我,为什么你总是买一大堆的东西塞进你的冰箱里,就不能等吃完再买吗?   我想,如果它总是满的,就不会再有企鹅住进来了吧。   尽管我非常想念那只没节操的企鹅。 ———————————————————————————
美文日赏 - 没有嫁给你 文 张小娴   我最害怕的事,是我最终没有嫁给你。   故事总是这样发展--相处五年、十年、十五年的人,我们离开他们。然后,跟一个相识月余的人步入教堂。我忘却十年的盟誓,向另一个人许下一生一世的誓言。   跟我共度余生的人,竟然不是你。而我不会难过,只是在无眠的夜里,偶然会怀念你,觉得伤感。一段漫长的爱情,在我的婚姻以前结束。另一段爱情,在婚姻以后开始。我们各走各路。   过去的日子变得很模糊,总是女人流着泪。要男人一次再一次保证不会走。男人没有走,女人却走了。   而我记得,有一个清晨,我坐在你大腿上,双手勾着你的脖子,脸贴着你的脸我多么不愿意失去这些日子。   我的岁月因为有你,而有欢愉。   我努力好使自己活得灿烂,令你目不暇给。而你使我觉得自己不再是一个飘泊的女子,因为有一个宽厚的肩膊让我歇息。   可是,我害怕。我们一起度过了颠簸、患难的岁月,却不能共度余生。我们都是可怜的棋子,任由命运摆布。   我并不害怕,是你最终没有娶我。我是宁愿由你来负我。我无法负你。   和你的岁月 我是多么不愿意失去这些日子。   如果有天 和你走过红毯的人 并不是我 我想 我会安然看你 想必面纱下那脸很美你看她眼神一如当初扫过我脸庞 我会拉紧身边男伴 轻轻与他耳语 穿白色礼服已不合适 我们试定香槟色观礼结束可与你握手 寒暄 不待花球离开。   我会礼貌周到。   我会微笑。 ———————————————————————————
美文日赏 - 张翰与付媛媛 文 贰十三   1.   年前张瀚来北京找我。   他要去西藏途径北京,我是途径北京却不知道去什么地方。   我们在麦当劳见面。   续了两次杯,很默契的谁也没提到付媛媛。   临走张瀚给了我一张请柬,新郎是他,女的我不认识。   张瀚说,我逃婚了。   很酷。   我说,付媛媛要结婚了。   语气很抱歉。   付媛媛是张瀚大学时的女朋友。   张瀚是我的大学同学。   他们俩是在网吧认识的。   张瀚的手很快,当时玩魔兽世界操作很厉害。   张瀚的嘴也很快,当时玩魔兽世界我们都不让他开麦。   大二的时候,整个寝室在网吧通宵。   张瀚喊,妈的磊子你怎么治疗的。呆逼!   我默默的抽烟。   张瀚又喊,妈的大雷你怎么跑位的。呆逼!   大雷默默的抽烟。   张瀚再喊,这个叫***的傻逼是谁啊?一会儿踢出去。   我们对面一个一直在默默抽烟的人站了起来。   2.   那次打架虽然全宿舍倾巢出动,却还是不站人数优势。   张瀚的手指头断了两根。   在医务室大声冲大夫喊快救救我,这是职业玩家的手指头。   大夫说好,于是缝针的时候没打麻药。   主动动手的人外号叫虎子。   是学校附近的小痞,他当时的女朋友叫付媛媛。   当然这是在很久以后我们才知道的。   虎子没钱赔,又不想被抓进去。   每天都来医院给张瀚道歉。   所以张瀚一直就没出院。   一个礼拜后,虎子不来了。他因为另外一件事真的被抓了进去。   换付媛媛来了。   付媛媛不爱说话,每次都带一罐自己烧的汤。   张瀚每次都不喝,装酷。   付媛媛就默默的看他酷。   又一个礼拜后,张瀚出院了,因为张瀚发现在医院搞对象太贵了。   张瀚也不跟付媛媛摆酷了,因为他们两个在一起了。   3.   夜里男生寝室都会聊天。   大雷说,张瀚你挖人墙角,你不耻。   我说,张瀚你挖人墙角,你厉害!   张翰说,付媛媛的汤真好喝。就是我从来没趁热喝过。   张瀚手好后每天都在寝室做恢复训练   从不出门,天昏地暗。   我跟大雷陪不起了,因为他有付媛媛给他送饭。   付媛媛不是大学生,她在离学校很远的一个快餐店打工。   每天都要骑着自行车给张瀚送店里的汉堡吃。   风雨无阻。   那个汉堡我见过,比麦当劳的肉还多。   我跟大雷都很羡慕。但张瀚饭量太大,我们连偷吃都没有机会。   大二下半学期,张瀚觉得自己练成了。   带我跟大雷去参加比赛。   我们输得很惨。   我安慰张瀚,没事,我们运气不好。   大雷安慰张瀚,没事,他们运气太好。   付媛媛也在,双手给张瀚递汤。   张瀚抬手打翻了,不玩了不玩了不玩了。   4.   后来我问过付媛媛,知不知道我们在玩什么。   付媛媛说不知道。   我又问,那你为什么还这么支持张瀚?   付媛媛说不知道。   我说,那你知道什么?   付媛媛说,我知道张瀚喝了我的汤,有次我看见了他牙上有菜叶。   张瀚再也不玩游戏了。   每天神出鬼没的。   付媛媛也不再来送汉堡了。因为她总找不到张瀚。   两个礼拜后,张瀚把我们约到了网吧。   付媛媛也在。   张瀚说,我不甘心。   我跟大雷说,那我们陪你。   于是我们再战。   我们输得很惨。   我安慰张瀚,没事,我们总是运气不好。   大雷安慰张瀚,没事,他们总是运气太好。   付媛媛安慰张瀚,刚才你应该先用那个技能。你摁错了。   张瀚冲付媛媛大喊,滚!轮不到你说话。   5.   付媛媛一个礼拜没出现。张瀚一个礼拜没出门。差点饿死在寝室。   有天我在街上碰见了付媛媛。   我说,你怎么总也不来找张翰了?   付媛媛笑,说她失业了,最近得先找工作。   我问,好端端的为什么不干了?   付媛媛又笑,光顾旷工练打游戏了。   那天我回去狠狠的骂了张瀚,他没回嘴,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骂完后我请张瀚去吃饭。   两个人喝的都有点多。   我说,付媛媛是个好姑娘你要珍惜。   张瀚说,磊子,带她出去太丢面子。   我想说,付媛媛带你出去太丢面子。没敢张嘴。   付媛媛又找到了工作,依旧是快餐店。   这次离学校近了一些。   张瀚又可以足不出户了。   每天吃着付媛媛送来的熏肉大饼。   我又看了,很多肉,但我不馋了。因为我也有了女朋友。   6.   大三,我们约好放假要去西藏。   于是开始一起攒钱。   大雷把烟从七块的红塔山换成了四块五的钻石。   我在学校里找了一个兼职。   只有张瀚自娱自乐。   放假了,付媛媛给张瀚送来了三千块钱。   我劝他们,一起去吧,大家省省够了。   付媛媛使劲摇头。   大雷生气了,说张瀚你要不带付媛媛我就不去了。   付媛媛使劲把大雷往车站推,还是摇头。   火车上,三个人都不太开心。   我说,张瀚你有点过分。   大雷说,张瀚你不是有点,你太过分了。   张瀚说操!再BB老子不去了。   我跟大雷谁也没停。   张瀚在兰州下车了。   我跟大雷两个人去了拉萨,刚走到布达拉宫,我高反了。   大雷只好把我往北京送。   折腾了一圈,每个人都对这趟朝圣很失望。   7.   大三付媛媛怀孕了。   张瀚到处借钱。   借了三天,不借了。因为张瀚在街上看见了虎子和付媛媛在一起。   当晚张瀚把键盘砸了,第二天后悔了,用借来的钱买了个机械的。   又开始打游戏。   付媛媛来学校找张瀚,被宿管拦在了男生宿舍楼下。   我在窗口叫她回去。   大雷在窗口叫她回去。   付媛媛一直站到了天黑。累的蹲在路边。   张瀚去阳台晾衣服,付媛媛站了起来。   张瀚说,呸!   付媛媛走了。   当晚我们的运气终于好了起来,战无不胜。   一直玩到天亮。   一大早,几个人排队去阳台洗脸。   付媛媛还在楼下,拎着个保温桶。   张瀚说,呸!   楼下有个人说,操你妈!   是虎子。   8.   这次我们终于人数占了优势。   可张瀚还是流了鼻血。   虎子玩了命的就揪住张瀚一个人。怎么拉都拉不开。   最后付媛媛举起保温桶。   保温桶碎了,虎子松开了。   汤溅了我们一身。   张瀚以为付媛媛帮虎子打他。回身给了付媛媛一个嘴巴。   这次付媛媛真的走了。   一个礼拜,两个礼拜,一个月,两个月,都没再出现。   张瀚很长一段时间不说话   谁引诱他都没用。   9.   夜里男生寝室都会聊天。   大雷说,张瀚你后悔吗?   我说,张瀚,大雷是无心的,你别急。   张瀚说,不。   很酷。   大雷说,付媛媛好像要回老家了。你还见她吗?   我说,张瀚,大雷是为你好,你别生气。   张瀚说,不。   一点也不酷了。   第二天很早张瀚就消失了。   晚上没回来。   第三天我发现他在床上睡觉。   第四天他在图书馆。   第五天他在图书馆。   第二个月他在图书馆。   期末张瀚考了全班第三。   所有人都不信。   大雷问,张瀚你是不是作弊了?   张瀚说,没。   很酷。   大三暑假我跟张瀚都没回去。   留在北京做兼职。   他在东城,我在朝阳。很远。   一个星期我们会见一面。   我们在三里屯道边喝自己带着罐装啤酒。   因为去不起酒吧。   张瀚说,世界太难混。   我点头。   张瀚指着在路边走的穿短裙的漂亮妞:   付媛媛应该像她们一样。   我点头。   张瀚哭了说:付媛媛要是跟我在一起,永远不能像她们一样。   我说:也许跟别人在一起也不能。   我很揪心的说了实话。   张瀚:我现在明白的有点晚了。   张瀚摔了空易拉罐,哭。   10.   大四张瀚拿了奖学金。   要请我跟大雷吃饭。   我们在胡同里七拐八拐了一整天。   才找到一家快餐店。   小小的,冷冷清清。   张瀚买了三个汉堡和几瓶啤酒。   三个人在路边喝酒。   大雷说,操,张瀚你他妈就请我们吃这个!?   我说,操,张瀚你他妈连啤酒都买最便宜的?!   张瀚说,原来这里的汉堡里根本不加肉。   然后吐了一地咬碎的菜叶和荷包蛋。   我从没吃过这么难吃的汉堡。   苦苦的,咸咸的。   跟我想象中的差远了。   11.   毕业张瀚就被一家待遇很好的单位聘走了。   还解决了北京户口。   一个月后,他却辞职了。   他打听到了付媛媛现在在哪儿。   我还没找到工作,陪他去。   一开始路上我都在劝他,找到了能怎么样呢?   你太冲动了,工作可以请假啊,为什么非要辞呢?   到后来路上我都在劝他,张瀚你别哭,火车上这么多人呢。   我们在邯郸的一个商场里找到了付媛媛。   她站在店里。   不是售货员,而是老板。   隔着很远对着我们笑。   张瀚远远的跟她对视,却不过去。   我推他,推不动。   付媛媛没有走过来,他们中间只是隔着商场的一个过道。   却比太平洋还宽。   张瀚出商场的时候很酷。   我说,张瀚你没事吧?   张瀚说,不!   很酷。   我说,你是来干嘛了?人就在那!你他妈的过去啊!   张瀚说,不!   我说,操!你不去我去!   12.   付媛媛还认识我。   我说,那个是张瀚,你不认识了吗?   付媛媛说,嗯,终于胖点了。   我说,他是来专门找你的!你可不可以跟我下去跟他好好聊聊?   付媛媛说,不好意思,店里走不开。   我要了付媛媛的电话。   张瀚却不在商场门口了。   回了北京我玩命的给张瀚打电话。   他一次都没接。   两个礼拜后,张瀚停机了。   13.   毕业后的第三年我才知道张瀚的消息。   他去了非洲,玩命的给当地的华人做会计。   挣了不少钱。   他回北京大雷从内蒙古赶了过来,我在香港登机。我们几乎同时落地。   张瀚开着车带我们转遍了北京城。   好像他一直没离开过一样。   路过一条小街张瀚停了下来。指着一家小店说,我从邯郸回来就在这里打工。   自掏腰包给汉堡里加肉。   最后老板以为我是神经病,把我辞了。   我这才认出这家店,几年的变化不知道换了多少老板。   依旧小小的,冷冷清清。   张瀚说,我那时候连不加肉的汉堡都吃不起。我发誓要娶付媛媛。可是有一天我悄悄的来到这里,看见付媛媛在那么冷的天,连副手套都没有。   我说,都过去了,别提了。   张瀚说,我那时就醒悟了,我不想逃避了。可是我妈做手术,家里一下欠了很多钱。   大雷说,都过去了,别想了。   张瀚说,我根本就不想去西藏,我把钱寄回了家里。可远远不够。   我拍张瀚的肩。   14.   大家都忙,真的很难相聚。   付媛媛的手机号张瀚死活不要。   我只能看着他们两个人同时出现在我的朋友圈。   看他们发着状态,却永远没有交集。   突然有一天,付媛媛在朋友圈宣布了婚期。   我默默的点赞。   却忽然想起,张瀚回北京那晚。   我们三个在烤鸭店喝了很多酒。   大声的回忆。   服务员一直给我们白眼。   张瀚醉醺醺的拉着一个服务员的手哭,媛媛,手冷吧,我给你捂捂。   15.   过了很多年我才发现。   那些美好的不美好的加在一起才能称之为爱情。
美文日赏 - 生命与爱 文 三毛   虽然预知死期是我喜欢的一种生命结束方式,可是我仍然拒绝死亡。在这世上有三个与我个人死亡牢牢相连的生命,那就是父亲、母亲还有荷西,如果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在世上还活着一日,我便不可以死,连神也不可以将我拿去,因为我不肯,而神也明白、、、   失去荷西后的一个深夜里,我与父母谈话,突然说:“如果选择了自己结束生命的这条路,你们也要想的明白,因为在我,那将是一个更幸福的归宿。”   母亲听了这话,眼泪迸了出来,她不敢说一句刺激我的话,只是一遍又一遍喃喃的说:“你再试试,再试试活下去,不是不给你选择,只是请求你再试一次。”   父亲便不同了,他坐在黯淡的灯光下,语气几乎失去了控制,他说:“你讲这样无情的话,便是叫爸爸生活在地狱里,因为你今天既然已经说了出来,使我,这个做父亲的人,日日要活在恐惧里,不晓得哪一天,我会突然失去我的女儿。如果你敢做出这样毁灭自己的生命的事情,那么你便是我的仇人,我不但今生要与你为仇,我世世代代都要与你为仇,因为是你,杀死了我最最心爱的女儿。”   这是我的泪水瀑布似的流了出来,我坐在床上,不能回答父亲一个字,房间里一片死寂,然后父亲站了起来慢慢的走出去。母亲的脸,在我的泪光中看过去,好似静静地在抽筋。   苍天在上,我必是疯了才会对父母说出那样的话来。   我又一次明白了,我的生命在爱我的人心目中是那么的重要,我的念头,使得经过了那么多沧桑和人生的父母几乎崩溃,在女儿的面前,他们是不肯设防的让我一次又一次的刺伤,而我好似只有在丈夫的面前才会那个样子。   许多个夜晚,许多次午夜梦回的时候,我躲在黑暗里,思念荷西几成疯狂,相思,想虫一样慢慢啃着我的身体,直到我成为一个空空茫茫的大洞。夜是那样的长,那么的黑,窗外的雨,是我心里的泪,永远没有滴完的一天。   我总是在想荷西,总是又在心里头自言自语:“感谢上天,今日活着的是我,痛着的也是我,如果叫荷西来忍受这一分有一分钟的长夜,那我是万万不肯的。幸好这些都没有轮到他,要是他像我这样的活下去,那么我拼了命也要跟上帝争了回来换他。”   失去荷西我尚且如此,如果今天是我先走了一步,那么我的父亲、母亲还有荷西又会是什么样的情况?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他们对我的爱,让我的父母在辛劳了半生之后,付出了他们的全部之后,再叫他们失去爱女,那么他们的慰藉和幸福也将完全丧失了,这样尖锐的打击不可以有他们承受,那是太残酷也太不公平了。   要荷西半途折翼,强迫他失去相依为命的爱妻,即使他日后活了下来,在他的心灵上会有怎样的伤痕,会有怎样的烙印?如果因为我的消失而使得荷西的余生再也没有一丝笑容,那么我便是更不能死。   这些,又一些,因为我的死亡将带给我父母及丈夫的大痛苦,大劫难,每想起来,便是不忍,不忍,不忍又不忍。   毕竟,先走的是比较幸福的,留下来的也并不是强者,可是,在这彻心的苦,切肤的疼痛里,我仍是要说“为了爱的缘故,这永别的苦杯,还是让我来喝下吧!”   我愿意在父亲、母亲、丈夫的生命圆环里做最后离世的一个,如果我先去了,而将这份我已尝过的苦杯留给世上的父母,那么我是死不瞑目的,因为我明白了爱,而我的爱有多深,我的牵挂和不舍就有多长。   所以,我是没有选择的做了暂时的不死鸟,虽然我的翅膀断了,我的羽毛脱落了,我已没有另一半可以比翼,可是那颗碎成片片的心,仍是父母的珍宝,再痛再伤,只要他们不肯我死去,我便不再有放弃他们的念头。   总有那么一天,在超越我们时空的地方,会有六张手臂,温柔平和的将我迎入永恒,那时侯,我会又哭又笑的喊着他们爸爸、妈妈、荷西,然后没有回顾的狂奔过去。
美文日赏 - 失约和等待 文 张小娴   我常常在想,世上会不会有一段爱情是这样的:   一方不停地失约,另一方却不停地等待。   他常常在约定的时刻失约,她却心甘情愿地等待。   他说好今天晚上无论如何也会溜出来跟她见面,于是,她满心欢喜的在那里等他。他失约了,她没有埋怨,只是继续等他。她没有打电话找他,问他为什么不来,她知道,要是他能够来的话,一定不会失约。   他不止一次失约。那天,他说好要陪她过情人节,她喜出望外,半信半疑的问他:   "你真的可以来?"   他点头。   情人节的晚上,她穿好一身最漂亮的衣服等他,他又失约了。每一次的失约,事先也毫无征兆,其至没有交代。她安然坐在家里等待,约定的时候,她是有点怀疑的,然而,他失约了,她却毫不怀疑地等下去,仿佛这一辈子也不会动摇。   这天晚上,雨不得很大,她站在窗前等他,他又失约了,不过,她还是会等下去的。虽然他说谎,说好了会来又失约,然而,既然他说过会来,他一定是曾经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想办法来跟她相聚的,无奈却不能来。她怎么忍心怪责他?   在谎言和失约中,她变得坚强,也更能面对孤独,因为,长久地、一往情深地等待一个常常失约的男人,毕竟需要很大的勇气。
美文日赏 - 梅雨时期的爱情 文 沈书枝   很多年前,有一段时间我住在家乡县城的郊区。那时我大学毕业不久,做着不喜欢的工作,想去考研,家里不许,便偷偷辞了职,回到家乡,借住在从前的男友家。他家里做着简单的手工活,从山上买回栎树,用机器加工成锄头和铁锹把子,再卖给农具店。那时县城里已不许上山收树,他父母因此搬到远远的乡下去,在那里赁了一户人家的房子做活,自己家的楼房反而空在那里。他听说我想有个安静地方复习,便很大方地提出来,可以把屋子借给我住。   那时我们还没有在一起。我们是高中同学,原本相互喜欢,只是从未认真说明过。到读大学,之间隔得遥远,又兼羞涩,头两年还断断续续写几封信,后来便断了音信。到这时,已有五年未见了。我回县城,他来接我,彼此都很不好意思。他骑摩托车带我去屋子那里,路比我想象中要远得多,大约有半小时,才终于到了村里。推开红漆剥落的院门,里面荒草几欲及膝,厨房边几棵芍药,已过了花期,焦枯的花结在枝头,用手轻轻一捻就成粉末。楼房很大,也颇新,自建成后就几乎没有人住。指给我看了厨房、我住的房间和怎么用水沯给太阳能打水之后,他嘱咐我夜里要锁好门,不要让坏人摸进来,然后便骑着摩托车,匆匆回乡下去了。   我在这里住着,白天骑车去高中图书馆看书,傍晚回来。因为害怕,每天天还未黑就把门紧紧反锁上,躲进楼上房间里,常常一整天也说不到一句话。我们早晚发一点短信,两个人都很小心。这地方名字叫“塘下”,村里确有一个圆水塘,水边多枫杨。门前一大片荒地,种一棵柿子树,一棵大月季,屋后也是一片空地,有水井,靠近水井的围墙上放着一盆仙人掌。围墙外便是水田了。   过了几天,他抽空来看我,翻窗进了旁边没拆掉的他家从前的旧平房,找抽屉里的旧照片给我看。照片很少,只有一张初中时的,很黑很瘦,看起来非常沉默。还有高中时的旧资料,也都放在那里。他那时是数学科代表,成绩极好,而我数学极差,往往不能及格。到今天终于可以好奇地翻一翻这人的数学资料,却发现很多题目没有做,或是旁边直接写了一个答案,全然不像我那时的那本,密密麻麻写满过程。我不免有些失望,他笑笑说,那很简单啊,不用写过程。看完后重新从窗户里翻出来,站在旧屋的门口,他说:“以前高中毕业的时候,你开玩笑跟我讲,也许以后哪天跑到你家去找你玩,后来那个暑假我经常站在这个门口等,希望哪天能忽然见到你,最后你也没有来。”心里一惊,想起从前半真半假说出的话,因为不得自由与害怕,终究没有去成。我说:“对不起啊,以前有点怕你,也不能随便去同学家玩,所以没有来。”   我们一起骑车去县城,送他去车站,路上他买了一只很大的西瓜,寄在老板那里,让我回去的时候拿。我很高兴然而又很愧疚,那时候我们都很穷,西瓜还刚刚上市,要一块几毛钱一斤,一只西瓜二十多块钱,对那时候的我来说,实在是太贵了。我费了很大力气,才终于把那只西瓜塞进书包里。非常重,我骑着车,一路担心书包带子会断,终于到屋子里,西瓜和书包都还好好的。切一小半,送到隔壁他小婶家给小孩子们吃。天慢慢黑下来,夜里下起大雨,我坐在房间里,慢慢吃另外半边西瓜。西瓜太大了,怎么也吃不完,最后只好很可惜地扔掉了。   有一天傍晚,实在很寂寞,便学他的样子,把窗户打开了,翻窗户进了旧屋。拉开抽屉想看看以前那张照片,却没有找到。像一个作案未遂的小偷,我只好又从窗户里爬出来,跳到水泥场基上,却忽然看见围墙上的仙人掌开花了,太阳快要落下去了,鹅黄的花浸在余辉里,柔和如绢纸。我立在屋檐下仰头看,很盼着有人能知道它这时的美,给他发短信,已经写完,终于还是犹豫着删掉了。   那时他耽误了找工作的机会,他爸爸便叫他回来,等着各种公务员的考试和成绩,每天帮爸爸一起切割木材。他们在乡下住的地方,靠近通往镇中心的柏油路,是我从前上学的必经之路。读初三时,每次来回学校和家之间,都要从这条路上走过。那时我还是个小孩子,偷偷喜欢班上一个个子高高的痞子男生,他的家就由路边一条分岔路走进去。许多年以后,新的国道已经修成,车子几乎已不再从这小柏油路上经过,两边乌桕变得高大,绿草萋萋丛生,只偶尔有骑摩托的乡人经过。   起初我只知道他住那一带,却不知道是哪里,凭着初中的记忆,问他是在那条分岔路边么?他说离路不远。有一天忽然很想见他,不能等待,就说要去。他却不肯,大概是无业在家的自卑,以及怕父母疑心罢。他要帮爸爸切割木材,脱不开身,身上甚至连进城的两块五毛钱车费都没有。我只说要去,他却不肯告诉我屋子具体的位置,正说话间,他的手机就停机了。我仍不管,径自坐了公交车,到了乡下的岔路边下车。天零零落小雨,我撑着伞,犹豫了很久,终于不敢胡乱踏上田畈里的岔路。后来翻遍手机,找到从前他用他爸爸手机给我发的一条短信,写了一条短信过去,说我是他的同学,要来找他,却不知道你们家在哪里,您若看到短信,请让他来岔路口接我,麻烦您了。   等了很久,没有回音,我拿了一本朱东润的古代文学作品选在手上看,眼前田畈一片深青,身上也渐渐觉得起了寒气。终于忍不住流了一点眼泪,准备回城。转过身却发现他原来就默不作声站在我后面,撑一把黑色大伞,穿着脏得发灰的蓝色塑料拖鞋,也不知道站了多久。我一时说不清为什么,觉得委屈极了,大哭起来。他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看着,等我慢慢不哭了,才领着我往他家去。大概是觉得我太任性而生气了吧。   他带我去他们住的地方,是三间平房的瓦屋,屋后一片竹林。那屋檐上也有一片仙人掌,乡下常有这样养仙人掌的,扔在屋檐上无人管,却长得很肥大,匍匐成一片,倒垂下屋檐来。上午下雨,仙人掌的花沾了雨水,湿楚楚的。门口堆着许多做锄头把子的木料,用胶布盖着,也还是淋得透湿。梅雨刚刚开始,他妈妈和我说,担心雨再这样落下去,要把木料落坏了。她养了一盆一米多高的白兰花,叶子青绿,象牙黄的白兰花正开,半打开的骨朵更香。我总想摘一两朵,却舍不得。吃中饭的时候,就端着饭碗站在屋檐下看雨水成串滴下,打在花瓣上。邻居家几只啄食的鸡拖着潮湿的尾羽,从身边转过去了。雨零零落落落了三天,我也在那里住了三天。   后来我们在一起,再后来又分开。这其间许多的分离、争吵与愤怨,隔了这么多年之后,终于都淡下去,记得格外分明的,只是爱情才开始时,那些温柔的、小心的试探。记得有一回早晨一起去乡里的菜场,我告诉他小时候我就在这里,陪妈妈一起卖鱼。记得樱桃熟时,一天清早我们去屋子上面的坡子上打水,一口很大的井,属村人共有,水井边一棵樱桃树。他站在树下说这树是他小奶奶家的,一边摘樱桃给我吃,说好的果子都给雀子偷走了。蛛丝上的露水还未晒干,他说,还一棵是杏树,看见结的果子了么?看见了,还是青的。他单手拎着水下坡,我捏一颗杏子,很高兴地跟在后面走下来。就像狐狸的驯养,此后我喜欢整个夏天的雨水,还有雨过天阴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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