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明金💫 明金先生
既有诗歌和远方,又有脾气和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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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高速服务区,卫生脏乱差真相如何? (来源:鹿邑县广播电视台)2月16日,针对许多网友对鹿邑高速服务区卫生问题的反映,鹿邑广播电视台记者和县督察局工作人员一起到鹿邑高速服务区,对服务区内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了暗访。 在服务区,记者看到,北区绿化区域内,路面的杂草长到1米的高度,也未有清理;一亭子外的杂草,超过了亭子的高度,亭子周围方便面盒及各种杂物随意丢放,杂草上还扔有一只棉鞋。记者还发现,公厕排出的污水直接排到外面,臭气熏天,公厕内的卫生更是让人担忧,随地的烟头,地面的污浊,并未见清理。服务区水池内也都是随意丢放的垃圾,路旁高速养护的标志也破烂不堪。在服务南区餐饮区内,工作人员在未带手套的情况下,赤手加工肉夹馍。记者不禁为食客担忧,这样的卫生,这样的操作,吃了能健康吗? 记者:你是咱服务区的工作人员是吧。 服务区工作人员:是的,是倒垃圾的。 记者,你可知道,按规定,这个垃圾应该倒到什么地方。 服务区工作人员:准备车拉呢,联系着呢,那垃圾都盖着的。 记者:堆放有多长时间了。 服务区工作人员:有十来天了。 记者:一刮风,不吹的哪都是了么? 服务区工作人员:你看,这不盖着了么。 记者:这臭味,离多远都能闻见。 服务区工作人员:这随时都拉。 随时都有车把垃圾运走,为什么这么多垃圾还是堆放在这里这么久?永登高速鹿邑服务区从一个方面说代表着鹿邑的门面,记者想提醒相关人员,一定要加强监督及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真正为鹿邑的形象做出自己的贡献。
在历史的典故中,关于鹿邑酒文化的描述是出自孔子的一句话—-“惟酒无量不及乱”。 老子的家乡河南鹿邑县有一条古宋河,虽然不宽,清澈见底,两岸的不少人家,用它酿酒.,以枣子集最为有名.这一天老子来到这里,把带来的鹿茸皮货往酒店桌上一放,说:”老板,我要用它换酒喝!”店小二连忙招呼着,”来了,我给您老倒酒去!” 老子从旅行袋里掏出一个葫芦,递给小二:”就把这葫芦给我装满就行了.”店小二一看这葫芦,只有巴掌大,口儿细得象针尖,怎麽往里灌酒呢.他倒也聪明,把葫芦放进酒缸,心想往下压,酒就进去了. 哪知葫芦一进酒缸,”呲溜”一声,所有的酒都进了葫芦,酒缸空了!老子拿过葫芦,”咕咚咕咚”大喝几口,走出店门,顺手一扬,葫芦就进了古宋河. 顿时,水面绿波翻滚,潮流汹涌,小溪变成了大河,老子却骑着青牛飘然而去,仙逝远方.从此,用古宋河水酿的”枣子集酒”,醇香甘甜,味美无比,远近闻名,连山东的孔老先生也听说了,馋得心里痒痒. 这不,他带着几个弟子,风尘仆仆,不远千里,赶到鹿邑县来了.说是会会老子,意在酒也.一进枣子集村,虽然夜幕隆隆,灯火稀稀,却还是闻到阵阵酒香,沁人心脾.看到一个酒店,挂着一副对联,写着:”天不管地不管,酒馆;喜也罢愁也罢,喝吧”这就是当年老子喝酒的酒店了,住宿下来。 晚风习习,明月当空,空气中弥漫着酒的雾气,孔子师徒们哪里睡得着.口渴难忍,酒虫挠心,敲开店主的门,请他备酒备菜. 酒上来了,装在一个葫芦里.身子小小的,口子细细的.孔子的弟子问:”请问你这葫芦里卖的什麽酒,这哪够我们喝的?””您就请好吧”老板对他们神秘地一笑. 果然,葫芦里的酒,倒了一杯又一杯,取之不尽,饮之不绝.甘甜如蜜,清淡若茶,不觉已是月沉西天,夜阑更深,师徒几个人已是神态朦胧,醉意盎然了. 第二天清早醒来,头不晕,胸不闷,口喷香,精神爽.孔子一向言谨行慎,唯礼是从,恪守中庸之道,没想到在枣子集竟然开怀痛饮,喝醉了酒,所幸的是没有举止不当,乱性失常,也没被讨厌的小报记者跟踪拍照.他做了个深呼吸,说:”美哉!唯酒无量,不及乱.”
兵役法不是开玩笑的! 付鹏飞,男,1999年11月21日出生,身份证号:52263019991121XXXX,台江县南宫镇拥党村人,中职学历。2018年8月自愿报名参军,通过体检、政审、役前训练等征兵程序后到四川广元武警中队服役,役前训练期间,本人已签订《依法服兵役承诺书》。入伍后,付鹏飞怕苦怕累,不愿受部队纪律约束,以种种理由拒服兵役。县征兵办、南宫镇领导及其家属先后4次前往付鹏飞所在部队,与本人进行耐心谈话,做教育引导工作,并积极和所在部队大队长、指导员、排长、班长等共同做其思想工作,但付鹏飞思想始终未得到转化,仍然拒绝服兵役,2018年11月30日,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经武警四川省总队党委研究,决定对付鹏飞作除名处理,并于2018年12月6日送回我县。 付鹏飞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县征兵工作正常秩序,为切实维护兵役制度的严肃性,巩固国防事业发展,警示教育全社会适龄应征青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军动〔2018〕238号《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和黔党发〔2012〕34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贵州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付鹏飞作出如下处理: (一)责令由南宫镇人民政府对付鹏飞进行10天的《国防法》《兵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 (二)将付鹏飞纳入履行国防义务失信名单,由县人武部协调中国人民银行台江县支行指导台江县各家银行,三年内不得给予付鹏飞信贷优惠政策支持和利率优惠支持。 (三)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相关单位,不得录用付鹏飞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四)县公安局在付鹏飞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 (五)县教育局在两年内不得为付鹏飞办理升学手续。 (六)县市场监督局三年内不得为付鹏飞办理经商手续。 (七)县民政局、县住建局不得将付鹏飞纳入困难补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范围。 (八)取消付鹏飞义务兵优待,按照台江县2018年义务兵优待金的3倍予以罚款,共计13500元;责成其本人及家庭承担征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退兵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共计24500元,以上两项合计38000元,由县民政局实施,收缴经费纳入新兵征集优待费和大学生入伍奖励经费。 (九)由南宫镇人民政府组织拥党村召开村民大会,将付鹏飞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问题作为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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