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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简介 特色词条 | 本词条按照特色词条指南编辑并维护 贡献维护者 郭飏 嵩县位于河南省洛阳市西南部,地处伏牛山北麓及其支脉外方山和熊耳山之间,因处于嵩山起脉而得名。[1]总面积3009平方公里,为河南省第四大版图县,其中深山区占95%,浅山丘陵区占4.5%,平川区占0.5%。 嵩县属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气候,常年平均降水量600毫米。境内伏牛、熊耳、外方三山环抱,伊河、汝河、白河三条河流分别注入黄河、淮河、长江,一县跨三域。 2019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98亿元,增长7.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亿元,增长10.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8亿元,增长11.2%;全社会用电量9.25亿度,增长6.8%。[1] 2020年2月2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嵩县退出贫困县,正式脱贫摘帽。[2]2020年7月29日,入选2019年重新确认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名单。[3] 中文名 嵩县 外文名 Song County 行政区划代码 410325 行政区类别 县 所属地区 中国洛阳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景点 共3个词条 韩王墓 庆安禅寺 铺沟石窟 快速 导航 行政区划地理环境交通运输自然资源人口民族宗教经济社会事业旅游名人城市荣誉 历史沿革 秦始皇26年(公元前221年),置新城县(治所在今嵩县老城); 西汉惠帝4年(前191年)增设陆浑县(治所在田湖镇古城村); 唐时陆浑县(治所在今陆浑村)、伊阳县(治所在今旧县街)并存; 嵩县卫星地图 南宋绍兴11年,升伊阳县为顺州; 金皇统元年(公元1141年)改顺州为嵩州,统领伊阳、福昌(今宜阳县)、永宁(今洛宁县)、长水(今洛宁西)四县,鸣皋、府店、韩城、三乡(今宜阳三乡)四镇; 明洪武二年(1369年)降州为县,始名嵩县。 清代因之; 中华民国无改。 1986年2月23日,洛阳行署撤销,嵩县属洛阳市。[1] 行政区划 截至2020年6月,嵩县辖城关(1984年1月建镇)、田湖(1987年6月建镇)、车村(1995年8月建镇)、旧县(1999年5月建镇)、闫庄(2008年1月建镇)、德亭(2009年1月建镇)、大章(2010年1月建镇)、白河(2010年10月建镇)、纸房(2011年10月建镇)、饭坡(2013年8月建镇)、九皋镇(2017年12月建镇)、陆浑镇(2020年7月建镇)12个镇和大坪、何村、黄庄、木植街4个乡,16个乡镇共310个行政村,12个社区居委会。[4] 地理环境 地理位置 嵩县位于河南省西部,东接汝阳、鲁山,南邻南召、内乡,西依栾川、洛宁,北与宜阳、伊川接壤,地理坐标范围:东经111º24′~112º22′,北纬33º35′~34º21′。[5]东西最宽处约62千米,南北长约86千米,总面积3008.9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嵩县处在黄河、长江、淮河三大水系的分水岭地带。地势由东北向西南逐渐隆起,海拔245-2211.6米,垂直高差达1966.6米。县境内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峰700多座。白云山玉皇顶为中原海拔至高点,龙池漫峰为伏牛山主峰。汝河、白河、伊河三条河流及696条支流贯穿其间,3700多条沟壑纵横交错。全县总面积中,山区占95%,丘陵占4.5%,平川占0.5%,故有“九山半陵半分川”之称。[6] 气候 嵩县位于中国南北地理分界线。属于中纬度半湿润易旱气候类型区,地跨暖温带向亚热带过渡地带,白云山、龙池曼以北地区为暖温带气候,年降雨量为500-800毫米,年平均气温为14℃,夏季多为东风和东南风,冬季多为西风、西北风,最大风力6-8级。白云山、龙曼以南地区为亚热带气候,年降雨量为800-1200毫米,年平均气温为16℃。嵩县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适中,时空分布不均。年降雨多集中在七、八、九几个月。年平均蒸发量1598毫米,出现干旱年份的频率为50%。因受季风环流,地形、森林植被等因素影响,全年降水春季占20.5%,夏季占50.8%,秋季占23.9%,冬季占4.8%。嵩县山区小气候表现非常明显。[6] 嵩县 水文 嵩县境内有伊河、汝河、白河三条较大的河流,分别隶属于黄河、淮河、长江三大流域,有国家大型水利工程——陆浑水库,水产资源丰富。伊河自栾川县潭头镇汤营村入嵩县境内,流经嵩县9个乡镇,69个行政村,至田湖镇千秋村入伊川县,总长80公里,流域面积1731平方公里,发源地海拔2192米,出境地海拔150米,落差2042米,有明白河、龙潭河、大章河、蛮峪河、大王沟河、吕沟河、沙沟河、罗庄河、贾寨河、高都河、洛沟河、焦涧河、八达河、凤阳河等41条一级支流。汝河流经嵩县3个乡镇63个行政村,至黄庄乡楼子沟出境注入汝阳县,境内总长70公里,流域面积986平方公里,发源地海拔2129米,出境地海拔370米,落差1759米,有龙池曼河、黄柏河、运粮沟河、绸子河、禅堂河、道回沟河、养育沟河、付沟河、南河等47条一级支流。白河发源于伏牛山玉皇顶北麓,嵩境内长50公里,流域面积293.8平方公里,流经白河乡8个行政村,至三道岗流入南召县。陆浑水库水面5万亩,蓄水13.2亿立方米。[6] 交通运输 省道S247、S325、S322在境内交汇。洛栾高速公路过境,通过此高速公路前往洛阳机场和洛阳火车站均只需1个小时车程,交通方便。 洛阳机场已开通国内外航线20余条,有发往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重庆、杭州、沈阳、大连、天津、昆明、海口、厦门等城市的航班。除开通了飞往香港定期国际航班外,还开通了洛阳至名古屋、洛阳至冈山、洛阳至琉球群岛等不定期包机航线。 自然资源 矿产资源 截至2013年6月,嵩县已探明矿产35种。金属矿产有:金、银、钼、铅、铜、锰、锡、铀等10多种;非金属矿产有:萤石、石英、钾长石、重晶石、花岗岩、凝灰岩、白云岩、大理石、伊利石、高岭土、瓷石、页岩、方解石、石灰石、蛭石、石墨、石棉、滑石、叶腊石等20余种;水汽矿产有:地下水、地热水、矿泉水;观赏石有:竹叶石、梅花石、龟纹石。金矿产储量较大,已探明黄金金属储量100吨,远景储量300吨。2012年产黄金18万两,是全国六大产金县之一,“高都赤金”以其成色足赤闻名内外;萤石、重晶石、花岗岩等矿产均有可观的开发价值,其中钼已探明储量位居全国第一。[6] 植物资源 嵩县素有“中药宝库”之称,药材1294种,特别是“嵩胡”年产3.5万公斤,是全国野生变家种基地。银杏、木耳、核桃、板栗等土特产品闻名遐迩。全县有林面积278万亩,林木蓄积量1064万立方米。拥有草场296万亩,载畜量114万个羊单位。 人口民族 2012年,全县总人口60万,农业人口49万。全县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96人。[7] 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2010年底嵩县常住人口中有24个民族,汉族505685人、满族668人、回族561人、藏族41人、苗族15人、壮族15人、蒙古族11人、哈萨克族10人、维吾尔族8人、傣族5人、拉古族4人、彝族3人、瑶族3人、土家族3人、哈尼族3人、黎族3人、景颇族3人、布依族2人、佤族2人、傈僳族1人、水族1人、怒族1人、德昂族1人、门巴族1人。除汉族外,23个少数民族1365人,占常住人口的0.27%。另有2名外国人加入中国籍。满族占少数民族人口的48.9%,主要分布在车村镇和白河镇,回族占少数民族人口的41.1%,主要分布在德亭、车村和城关3个镇。[7] 宗教 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2010年底嵩县有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5种宗教,全县建有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基督教协会4个团体组织,有登记开放及临时开放活动点94处,其中佛教9处,道教6处,基督教76处,伊斯兰教2处,天主教1处。[7] 经济 2012年,全年生产总值133亿元,增长14%;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亿元,增长1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0.4亿元,增长24.3 %;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66.3亿元,增长24.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5亿元,增长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6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847元,分别增长10.6%、11.3%。 2020年2月2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嵩县退出贫困县,正式脱贫摘帽。[2] 第一产业 2012年,全年粮食总产17.5万吨,是历史上第二个丰收年。完成植树造林4333.33公顷;种植中药材2266.67公顷、烟叶1666.67公顷、袋料食用菌660万袋,发展区域性特色产业1066.67公顷。巩固和新建畜牧重点村70个,建成百头以上规模育肥场10个,全县畜禽饲养总量达290万头(只),实现畜牧业产值3.8亿元。投放大规格鱼种200万尾,引进优质银鱼卵1亿粒,完成常规鱼捕捞量707吨,实现渔业产值600万元。 第二产业 嵩县工业基础稳固,门类齐全,以采矿、制药、建材、化工和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导的工业体系业已形成。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既是全国最大的银鱼卵生产基地,也是国家“八五”期间首批新建的商品粮基地县。 2012年,完成工业增加值6.02亿元,比上年增长26.3%。黄金产量达12.5万两,实现利润6242万元,上缴财政5000万元,占县财政收入的56.8%。企业改制稳步推进,洛阳市中药三厂与深圳大鹏公司合作成立洛阳顺势药业,当年实现销售收入2780万元,入库税金188万元,分别增长64.7%和16%。全年新上投资50万元以上民营企业68个,其中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18个。全县民营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2亿元,完成增加值3.07亿元,上缴税金4500万元,分别增长19.9%、27.3%和19.7%。11月,投资1.5亿元、日处理4000吨的雷门沟钼矿开工奠基。 第三产业 2012年,投资1.32亿元,对白云山进行大规模综合改建,完成了道路拓宽、景点建设、接待服务、环境整治、配套设施五大类53项工程。投资4600万元的天池山综合整治工程开工。完成木札岭景区双龙瀑500米滑道工程。景区“创建”工作进展顺利,天池山晋升为国家级森林公园,白云山创4A景区、省级风景名胜区和“两程”故里申报国保单位进入评审阶段。在省市电视台及媒体发布景区形象宣传和线路推介广告,举办了“嵩县风光山高水长”、“首届金秋旅游节”等大型宣传促销活动,全年全县各景区共接待游客70万人次,门票收入900万元,创综合效益9035.17万元。白云山被评为河南省“十大热点景区”。[8]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截至2013年底,嵩县共有中小学364所,幼儿园140所,在校生119179人,教职工5065人。其中,普通高中4所,在校生8266人,教师663人;职业高中3所,在校生5604人,教师130人;初中22所,在校生22949人,教师1422人;小学335所,教学点72个,在校生58635人,教师2554人;公办幼儿园2所,在园幼儿2099人,教师140人;民办幼儿园138所,在园幼儿21626人。新建、扩建城区学校21所,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规划建筑30栋,新增教学班317个、学位14355个、餐位1540个,床位3482个。[9] 医疗卫生 至2013年末,全县共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18个,其中县医院1个,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中医院1个,为二级甲等中医院。[10] 2013年,全县医疗机构完成诊疗总人数162.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76%。婴儿死亡率3.5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74‰。新生儿死亡率1.98‰,全县共接种疫苗17.03万针次。[10] 体育事业 2013年,嵩县建设了180个行政村的水泥硬化篮球场,并配备了360个室外乒乓球台;在城区建设了10条12件健身器材的健身路径;在16个乡镇建设300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地,配备有篮球、乒乓球、健身路径等器材。 2013年,嵩县组团参加了洛阳市第十二届全运会。共参加了赛艇皮划艇、乒乓球、田径、象棋、老年门球、扑克双升六个大项的比赛。其中赛艇皮划艇项目获少年乙组2枚金牌、5枚铜牌;田径项目获少年甲组1枚金牌;象棋项目获成年组团体第九名;老年门球项目获男子组团体第七名;扑克双升项目获成年组团体第六名;乒乓球项目
【普法专栏】坚决看管好老百姓的“救命钱”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的实施,不仅涉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更涉及到定点医药机构和每一位参保群众,可以说是一个大家都关心的热点问题,那么该条例实施以后,我们的生活会发生什么变化呢?嵩县融媒记者韩丽走进医疗卫生系统,为大家一一 长期以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方面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不同程度存在不合规使用甚至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其目的是解决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作为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将改变我国医疗保障工作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的局面,为医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提供了法治基础,对大力提升医疗保障现代化、法制化治理水平,实现医疗保障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从“医保”“医药”两个方面为医保监管的三个主体: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进行了详细的权责划分,明确了医保经办机构7条、定点医药机构6条、参保人员3条法定职责,并规定了相应的惩罚机制,为医保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提供了法律基础。 在实践中,如果定点医药机构违反了《服务协议》,根据《条例》医保经办机构可以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嵩县医疗保障中心主任 闫庆伟: 医疗保障工作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我们医疗保障中心有能力、有信心、有决心管好老百姓的“救命钱”。定点医药机构如果违反服务协议,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可以督促其履行服务协议,按照服务协议约定暂停或者不予拨付费用、追回违规费用、中止相关责任人员或者所在部门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解除服务协议。 《条例》在明确医保经办机构职责的同时,对医保经办机构日常监管提出了更具体、更明确的要求。嵩县医疗保障中心将按照《条例》规定,根据《全国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积极履行经办职责,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更好地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广大参保群众权益。 对骗保等违法行为的惩处,《条例》都有哪些规定?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违反《条例》规定,主要有哪些法律责任? 嵩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股长 杨亚辉: 《条例》强化了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进一步明确了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检查和处罚权力。如第27条列举了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第36-40条直接赋予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医药机构负责人的行政处分权和医药机构的处罚权。 《条例》针对不同违法主体、不同违法行为分别设置了法 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违法的,责令改正、责令退回、罚款、给予处分。 对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给予违法1-2倍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一定期限的医药服务;对定点医药机构违反管理制度的,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给予1-5万罚款;对定点医药机构骗保的,责令退回、给予2-5倍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一定期限的医药服务、解除服务协议、吊销执业资格;造成医疗保障基金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给予限制从业、处分。 对个人违法的,责令改正、责令退回、暂停其一定期限的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罚款。 对侵占、挪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责令追回、没收违法所得、给予处分。 对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处分。 作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该如何学习好、落实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 嵩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谢春庄: 《条例》的出台明确了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违法行为查处方面的职责权限以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权利、义务和职责进行了详细规定,作为医疗机构首先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供合理必要的优质医药服务,按规定保管资料、报送信息;遵守有关行为规范、行业规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规范收费;明确红线,禁止通过虚构医药服务、虚假就医购药、伪造变造有关资料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的支出;对参保人员,做好宣传引导,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记者 韩丽:《条例》出台后,作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该如何履行职责,服务参保人员? 药店店长:《条例》的出台为人民群众“保命钱”的安全有效使用提供了法治保障,构建了长效机制,首先我们要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遵守行业规范,不售卖日常和生活用品、不串换药品、如实上传有关信息和数据,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记者 韩丽: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对《条例》的出台有什么认识? 参保人员:《条例》的出台明确了欺诈骗保行为的法律边界,有利于帮助我们参保人员辨别什么是欺诈骗保行为,以及参与欺诈骗保行为的后果,需要个人承担的法律责任。特别是不能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不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不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出台,执行是关键,作为医疗保障部门将如何强化监管监督,确保《条例》顺利实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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