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蒙归来 阿蒙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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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ag】 Mahone 专访(转贴自http://www.prisonbreak.cn/) TVguide杂志 william fichtner —— Mahone 专访 [中文翻译]Q:记者提问A:william滴回答Q:你在PB里的角色ALEXANDER MAHONE是个复杂的人物。起初他似乎只是一个本分的FBI,接着我们却看到的却是一个嗑药的杀人犯。现在我们开始同情起这个公司阴谋的牺牲品了。那么他到底是个正面的还是反面的人物?A:从一开始我就不认为MAHONE是个坏人。我指的是你该怎样去演绎一个反面人物?他是不是个表里不一的人?这些都取决于一个好的剧本。PB不是一部走常规路线的电视剧。我最初感兴趣的是在MAHONE接受这个任务的时候,那时他正经历着非常可怕的一个时期。而现在他只是想着“我想回家”。Q:你有没有和编剧讨论过MAHONE今后发展的方向?A:他们想出来的剧情都在我意料之外了,这还怎么讨论呢?在这些人面前我就不发表拙见了,呵呵。Q:MAHONE能活到第三季吗?A:他们可以选择让MAHONE回来,但是这完全取决于他们怎么写了。Q:你是怎么接的PB这部戏呢?A:思考了36小时(daisyoung译注:这个地方,我蒙的。不知道对不对,还请指教)。那时我刚拍完《入侵》,我的第三部电视剧。就在那剧结束后的星期二,我的经纪人给我打电话告诉我的。当时我还没准备好再接电视剧,但她让我先看看前两集的剧本。我能看出来剧本写得很好,不过我还没有看过第一季。我给已经拍了这剧的一些朋友打电话,包括Wade Williams[饰演Brad Bellick],他跟我是很久的朋友了。他们说“对了,拍戏是在达拉斯。”所以第二天早晨,我打电话说“不”,五分钟以后又打了一个说“也许吧”。电话来电话去的,最后我就接下了。Q:那么,出演pb和invasion有什么不同的体会吗?A:(沉吟n久)我就单单随意谈下invasion吧。它不算是我人生中的一个亮点。因为现在pb不仅仅成为我电视剧中的一个得意之作,它同样也是我事业上的一个巅峰了 。 Q:那对达拉斯的感觉呢?A:我是六月份开始到达拉斯拍摄的,那时空气非常的干燥。达拉斯是个很棒的城市——我到这以后每顿都吃得很好(daisyoung:吃货~~ )——不过她也让我对“热”有了个新的定义。Q:你电视剧上的处女作是grace under fire里的一季,是不是那次经历让你开始涉足电影拍摄?A:应该是另外一个机遇改变了我。在那一季拍摄结束之际,我和ss参加了the undereatth的 试镜。我在这部电影里饰演了一个角色。档期开始于austin texas,那是我最爱的城市,但是这和洛杉矶的grace under fire最后一个礼拜的拍摄工作起了冲突。我当时说我不知道我能不能胜任,但是grace的导演michael lessac坚持对我说“你一定能顺利加盟这部电影的演出的”接着grace的主导演tom打电话告诉我他们已经搞定这件事情了。如果说天使能改变你的生活,那tom就是我的天使。Q:你已经演过很多知名的电影了["Black Hawk Down(黑鹰计划/黑鹰坠落)", "Contact(超时空接触)", "The Perfect Storm(完美风暴)"(daisyoung:不了解电影,译名都是百度的)]。能不能跟演电视做个比较?A:演电影的周期要短得多。演电视剧,你就得问问:这个团队怎么样?我想不想跟这些人共事9,10个月?PB史无前例地让我有了一次跟拍电影一样的经历。Q:你参演了很多大制作电影(黑鹰坠落,超时空接触,完美风暴),能不能跟电视演出做个比较?A:拍电影用的时间比较短,演电视,你就得问问:这个团队怎么样?我想不想跟这些人共事九、十个月?《越狱》让我有了一次从未感受过的、跟拍电影一样的经历。Q:你也在很多纽约的剧场演出过,你是个多面手,我看过一个报道引述的话:“拍电影让你成名,演电视剧令你荷包丰腴,但是在剧场演出使你成为好演员。” 是真的吗?A:我喜欢那样,你说我能说吗?哦好吧,就说我赞成这句话吧~
【T-bag】另一支眼看t-bag(转贴)写得好好呀,感动ing 在没看《越狱》之前,就知道了T-bag,因为推荐我看《越狱》的人是T-bag的fans。他在我看越狱之前以及过程中,一再用各种推崇和溢美之词来形容T-bag,我不以为然。这是我的不良习惯,得到太多夸耀的人,总是容易产生一些抵触心理,因为之前的评价太高,难免最后感觉见面不如闻名。 所以,无论该人如何一直努力的在我的面前夸耀这T-bag的种种特点,但是,伴随着第一季的结束,我对于T-bag的印象,更多只是一个字:邪。 是的,邪。当时在第一季中,曾经笑谈John和T-bag是绝配,无他,因为一个够邪,一个够恶,代表的才是真实的监狱,真实的罪恶。可惜,够恶的John被神迹感动了,够邪的T-bag原来内心深处也藏着爱。 T-bag的身世第一次被揭露出来的时候,我多少产生了一些同情之心。生而无罪,但似乎有些人注定生下来就要背负着罪恶。他没有选择的余地,哪怕曾经他努力的挣扎过--虽然那时,我还不知道着挣扎的存在。 我想,我终于还是被T-bag感动了,虽然我更倾向他应该拿起斧子而不是打个电话。但是,那失声的痛哭,让我开始重新审视这个我口中的:疯子、变态、极度危险的人物。 他罪孽深重、他心狠手辣、他从不忏悔、他隐忍决绝。他不让任何有可能威胁他的事情发生,杀害一个狱警甚至一个刚刚救治他的人都决不会让他产生一丁点的负罪感。他自私自利,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可以与任何曾经的敌人虚与委蛇。他不宽容别人,也不相信别人会宽容他,他只用自己的方式来保证自己的安全。但是,他努力的活着,努力的向着自由靠近着,忍受着断手之痛,忍受着挚爱的猜忌背叛和出卖。 然而,他终究是属于魔鬼那一边的,上帝没有打算原谅他。即便,他根本没有机会选择是站在上帝一边还是魔鬼的一边。他回到自己生长的地方的时候,我暗自疑问:为什么要回去?那么多的伤害,那么多的不堪。换作旁人,定是要远走高飞的吧。不能遗忘的时候,我们喜欢逃避。可是,T-bag选择了面对,面对自己的罪恶--生而承受的罪恶。可是,上帝不原谅他,于是,一个把自己保护那么好,隐藏那么深的人,如此坦诚的表露自己的心声,得到的不是谅解与拥抱,而是“sorry,I can't”。那种痛,远比断手,更让人难以忍受吧。幸福的希望,美好的憧憬,昔日为此而忍受的种种,终于,一瞬间,灰飞烟灭。 然而,他却原谅了上帝,他没有拿起斧子,即便,他并不说什么“信仰”,不说宽容。仅仅为了心底那说不清的感情,仅仅为了不违背自我的意愿,在命运一次次的违背了他的意愿之后。 我一直以为,那女人(抱歉没有记得名字)会与T-bag周旋到底,然后,利用T-bag一点点残存的感情赢回自己的自由。然而没有,但是,我却说不好,这对于T-bag来说,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 每个人都为了一个迫不得已的目标而越狱。每个人都还在自己的目标的延长线上努力挣扎,如MS、Linc……或者,在线的断点处留下一个终止符,如John、Haywire……只有T-bag不同了,梦想已经破碎,明天要去哪里?路要延伸到何方,他自己也不知道,所以,丢掉手机的他,在路上,抱头痛哭。 生我何用、不能欢笑,灭我何用、不减狂骄。看过《悟空传》之后,一直一直都很喜欢这两句话。一种宿命的悲哀。若在第17集之前,有人拿这两句形容T-bag,我定当愤怒,认为有辱这两句话,但是,第17集之后,却觉得,再也没有比这两句,更适合T-bag的了。 是的,他的生命,从最初,就满是罪孽,注定了只能充满丑恶、血腥、歧视、和痛苦。是的,痛苦,所有的美好和快乐都与他无缘,哪怕,他能在那么小的时候,就说出十个“破坏”的同义词,哪怕他认真的背过整本厚厚的词典。 生命,注定罪恶;一生,注定满是伤痛。T-bag,他没有选择,只有背负,也许,死亡,也将成为他最好的解脱。
你会一边吸着自己的血,一边享受幸福的感觉吗? 最近实在做不了啥,转个好文章,见谅阿 在北极圈里,北极熊是没什么天敌的,但是聪明的爱斯基摩人却可以轻易的逮到它。 他们杀死一只海豹,把它的血倒进一个水桶里,用一把双刃的匕首插在血液中央,因为气温太低,海豹血很快凝固,匕首就结在血中间,像一个超大型的棒冰。做完这些之后,把棒冰倒出来,丢在雪原上就可以了。 北极熊有一个特性:嗜血如命。这就足以害死它了。它的鼻子特灵,可以在好几公里之外就嗅到血腥味。当它闻到爱斯基摩人丢在雪地上的血棒冰的气味时,就会迅速赶到,并开始舔起美味的血棒冰。舔着舔着,它的舌头渐渐麻痹,但是无论如何,它也不愿意放弃这样的美食。忽然,血的味道变得更好—那是更新鲜的血,温热的血。于是它越舔越起劲—原来,那正是它自己的鲜血—当它舔到棒冰的中央部分,匕首扎破了它的舌头,血冒出来。这时,它的舌头早已麻木,没有了感觉,而鼻子却很敏感,知道新鲜的血来了。这样不断舔食的结果是:舌头伤的更深,血流的更多,通通吞进自己的喉咙里。最后,北极熊因为失血过多,休克晕厥过去,爱斯基摩人就走过去,几乎不必花力气,就可以轻松捕获它。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来过,你会希望什么是你绝对不能错过的?不必急着回答,先想想,你会是那只北极熊吗?你会一边吸着自己的血,一边享受幸福的感觉吗
【原创】【老t与susan 】——初次见面 Teddy在一个混乱的街区落脚,许多有案底,受到通缉及无家可归的人都住在那一带。那里有许多犯罪活动,抢劫、偷盗、贩毒、设赌、娼妓活动。Teddy没有钱,又受到通缉,参与这些活动,可以维持生计,但他并没能真正进入这里的中心组织,因为他是外乡人。Teddy不得不从黑人那里租个地方住,他交不上房租时,也帮他们偷东西、卖毒品,但他最爱与他们打牌,在牌桌上赚他们的钱并不难,但他也不能总得手,毕竟是在别人的地盘。除了生计,teddy想得最多的就是如何躲过通缉,他不能常在警察出没的地方,因此只能在这个街区活动,也不能与人结怨,做事缩手缩脚,这让他感到很不适。偶尔他想起那6个孩子,想到那种为所欲为的感觉,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除此之外,他似乎也没什么可想的,他感到很无趣...... Susan住的街区还算不错,虽然附近就是一个恶名昭著的街区,但她很少受到安全上的危害,只是偶尔有些恶性事件发生,可她觉得那些与自己无关,当然更与自己一对可爱的孩子无关。自从丈夫离开后,为了维持生计,Susan做过许多工作,清洁工、外卖、服务员,不过现在她自己开一家花店,这正是她喜欢的,而她也倾注于这个花店。她在花店中设置了茶座,供客人赏花时喝些饮料(当然是付费的),这样的情况在别的花店不多见,因为这很耗费资金,也没有受到许多人的捧场,但Susan却不知为何特别期待这个茶座受到欢迎,似乎她不那么想卖花,而希望有人赏花,好像这样能给小花店带来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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