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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止于智者, 《还原真相,谣言止于智者》 关于高密市教育局《停止使用群福大豆油》通知的 澄清公告 尊敬的朋友: 你们好: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群福”系列食用油的支持与厚爱,我司专业生产食用植物油,涵盖大多品类的食用植物油,产品产销量位居潍坊市食用油生产企业首位,多年来,我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把质量关,把产品质量作为企业生存的第一要务,产品品质一直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1月22日,高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司2016年12月12日生产的20L桶装一级大豆油委托山东天元盈康监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显示“酸价”项目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其余项目均符合国标,判定结论为不合格。我司对该公司出具的检验结果表示严重质疑,随即于2月17日按照法律规定向高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复检申请,高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测技术中心进行法定复检。 2月17日,高密市教育局人员接到高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的微信通知,通知我司产品“酸价”不合格,在产品复检进行期间,高密市教育局向辖区各个学校下发了《停止使用群福一级大豆油》的通知,通过教育系统内部网络传播,并散布到社会开始向市民传播,我司在此期间多次跟教育部门取得联系,高密市教育局也在2月18日连续发文澄清此事,但收效甚微。 2月23日,我司收到复检机构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最终复检结果,结果显示酸价项目符合国家标准,至此所检所有项目均符合国标要求。2月24日,高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高密市教育局随即对此事进行了联合发文说明。 希望广大朋友本着尊重事实的原则,停止转发和评论高密市教育局《通知》文件,我司也将继续为广大消费者奉献更高品质的食用植物油,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奉献我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若继续不顾事实单方面对《通知》进行转发,我司可要求其挽回因发布不当言论对我司声誉所造成的影响,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再次感谢对我司及产品的关心和厚爱,特此公告! 山东群福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4日 附:1、联合发文内容 2、复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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