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追忆过往 _追忆过往
关注数: 0 粉丝数: 23 发帖数: 522 关注贴吧数: 2
张家界风云律师事务所熊志刚 严重违背职业操守,窜通原告吃被告 本人欧阳雯君(女,衡阳人)于2014年5月13日由原告向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予以立案,案号为(2014)张武民一初字第148号,我 们委托张家界湖南风云律师事务所律师熊志刚为代理人代理本次交通事故案。事后我方将1 3万元汇入张家界市武陵源交警大队作为该事故的押金,交警队将其中8.2万元支付给对方作 为车辆修理费用。在随后的委托代理过程中,律师违背职业操守与原告窜通,致使我损失8. 2万元,本人现反映如下情况: 1、事故发生后,我们把对方的小轿车拖至长沙4S店,在保险公司现场定损下,确定对方 车辆定损金额为8.2万元,当时对方一再无理强调要求按新车价位给予赔偿而不同意修车, 所以导致把车放在修理厂约8个月之久(故在诉状中的车辆贬值费、租车费、车旅费均是对 方自身原因导致的)。经几次谈判, 对方同意修车,我们也从事故押金中按保险公司定损 金额支付了修理费,但把车修理好后,对方又要求赔偿车辆贬值费、租车费、车旅费共计6 万余元,同时对我当事人进行了恐吓威胁等,在此情况下,我们委托张家界风云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志刚处理此次交通事故,把相关情况都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提出必须维护我当事人的权 益(不予赔偿,按法律程序走),直到今年3月对方起诉要求赔偿车辆贬值费、租车费及车旅 费共计6万余元,期间律师熊志刚又向我当事人莫名追加律师费1500元,我们也一再向律师 强调,必须维护我们当事人的权益。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