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区- 贾宋人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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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区医保局“慢”病批出“快”速度 南和区医保局“慢”病批出“快”速度 霍某是南和区三思乡参保群众,2021年1月份被确诊肺恶性肿瘤,在南和区人民医院住院,2月1日,南和区医保局工作人员通知他可以享受城乡居民慢性病门诊报销政策,刚接到消息时他有些不相信,因为他听说慢性病一年只能申报两次。同样接到电话的还有和阳镇西内村程某,他因尿毒症和高血压1月份在南和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月份即可享受慢病政策。 这是南和区医保局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开展慢性病鉴定服务,全力保障参保慢性病患者待遇新举措。首先,优化鉴定团队,改变审核模式。 该局在区人民医院成立由内科、外科、内分泌科等科室副主任以上人员组成的鉴定小组,直接受理申请手续,减少各部门交接环节,缩短审核时间。 并且,在此基础上,将原来的每半年常规鉴定一次调整为每月鉴定一次;由原来患者送材料到卫生院到签约医生上门接收材料上报办理;贫困人口因大病住院符合慢性病病种条件的,由区医保局定期直接从系统筛查,实行“零材料”鉴定办理。 其次,优化鉴定地点,改变服务方式。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住院的患者直接提交资料到人民医院医保科申请。同时开展慢性病患者摸排活动,重点对慢性病本遗失、慢性病病历资料不全、慢性病卧床不起、以前慢性病未通过因病情发展疑似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全面核查摸底,分类型组织鉴定。 对行走不便、卧床不起的,卫生院组织医生亲自上门服务,做到不少一人,不落一户,应享尽享。 今年1月份,慢性病共鉴定62人次,通过55人次。其中,区人民医院住院直接享受的18人次。对行走不便、卧床不起的,签约医生服务8人次。 目前全区享受慢病政策城乡居民共计8558人,2020年报销45547人次,支付待遇839.03万元。
邢台市南和区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 崔龙飞等人犯罪组织违法犯罪线 邢台市南和区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 崔龙飞等人犯罪组织违法犯罪线索的 通 告 近期,我局成功打掉了以崔龙飞为首的“飞龙会”涉恶犯罪组织,抓获主要嫌疑人崔龙飞、沈献(又名“沈阳”)等人。 经查,以崔龙飞为首的涉恶犯罪组织长期活动在邢台市南和区一带为非作歹,滋扰群众,涉嫌多起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安全。为进一步深挖犯罪,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该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线索。 一、自通告之日起,请受到该犯罪组织不法侵害的受害人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办案件。 二、请知情群众积极提供该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对提供线索者严格保密,线索查证属实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三、曾参与该犯罪组织的其他人员,要立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 四、凡窝藏、包庇该犯罪组织违法犯罪嫌疑人、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相关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13780595177(李警官) 18233008073(淮警官) 举报邮箱:nanhesaohei 举报信邮寄地址:邢台市南和区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邢台市南和区公安局 2021年1月11日
邢台南和区发布倡议书 邢台南和区发布倡议书。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当前,全球新冠疫情呈持续爆发态势、国内多地持续出现多点散发疫情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春节临近,人员流动规模加大,给疫情防控带来新挑战新考验。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1.来返南和人员必须报备。对于从南和区以外准备来返南和人员(含务工、经商、学生返乡、前来探亲、来南打工),务必提前7天向目的地所在村委、社区、开发区做好报备登记,详细报告准备返回南和时间、乘坐交通工具,并务必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倡导在外人员非必须不回来,待明年春节后春暖花开的适宜时节,再返乡再相聚。 2.返回南和人员必须测温、验码。对返回到南和人员,请各位家人提前通知其正确佩戴口罩、返回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持有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回家乡后,按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求,到指定地点测温、查验健康码;特殊情况,还需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隔离管控措施。 3.在家人员主动做好预防。倡导广大群众出门务必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预防病毒传播;室内勤通风,家居用品每天清洁消毒。在南和生活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举办、不参与公众聚集性活动。春节期间,尽量减少与中风地区所在城市返回南和人员接触;倡导全区群众居家过年,不到南和以外地区旅游、串亲访友。 4.突发发热情况及时正确就诊。若您或家人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请即刻戴上口罩,到区人民医院(0319-5527359)、区中医院(0319-5520350)发热门诊就诊,切记不可私自购买退烧药,不可到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就诊,以免延误就诊“黄金”时机。 5.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疫情面前没有旁观者,疫情防控没有局外人,在疫情防控工作面前,请您积极主动配合区委、区政府以及各乡镇、部门工作,相信政府部门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理性文明对待发热患者,主动向卫生健康部门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反映关切,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 我们坚信,有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只要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风雨同舟、戮力同心,就一定能够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持续保持全区疫情防控良好态势。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倡议,共同守护我们的健康生活和美好未来! 邢台市南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3日
南和区教育局神回复 邢台市南和区小博士幼儿园收费问题 孩子的小博士幼儿园收取暖费,一个孩子400。而别的学校今年有的300,有的150。请问学校收取暖费有明确的标准吗?或者说。学校收取暖费和夏天的空调费是合理收费吗? 南和区教育局 回复: 邢台市南和区教育局 关于编号12770邢台市综合网络问政平台的答复 2020年11月9日,区教育局收到区网信办转发编号为12770邢台市综合网络问政平台推送的网友诉求,反映南和区小博士幼儿园收取暖费问题,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科室及有关工作人员,对该问题进行核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经查,南和区小博士第三幼儿园,是一家民办幼儿园,且办园性质为非普惠性幼儿园。该园于2019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6308.43平方米,在园幼儿200人。该园是由小博士教育集团投资举办一家高端幼儿园,办学规模较大、师资力量充沛、办学影响较广、社会知名度较高,在全区学前教育中具有很高的品牌影响力。依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扩大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55号)中“一、进一步扩大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一)经营性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由学校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二、民办学校收费和退费规则,(二)民办学校收费规则中第4条民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幼儿园可在月初或学期初开始预收本月或本学期保教费…”文件规定,对保教费进行调整,一次性进行了收取,该园收费属于正常收费。 感谢广大家长对我区学前教育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秉承“用家的温馨陪伴美好童年,让爱的教育创造最佳开端”办学宗旨,抓实做好让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日期: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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