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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你说我是黄牛就是吧!那个买了整整一年散票的黄牛! 在官网,居然有人说我是黄牛,好了,我认错!这票很便宜! 楼主是黄牛吗? 2012,的票价给黄牛炒到多少,楼主你知道吗? 这个价格目的就是为了让黄牛望而止步!这个价格已经不可以提升的!这是打击黄牛的一个手段! 首先按你的思维,你觉得俱乐部情愿看到票在黄牛手上没人要而导致没人入场看球!还是票在俱乐部哪里摆着的呢?如果为了小利,俱乐部直接就可以卖到黄牛他们收到钱!而看他们自己抄价格!根本就对于你们的价格来说就是没所谓的! 然后,现在价格提高了,但俱乐部在年底的时候出现过买球衣送球票的活动!他们可以完全在最后当天把多余的球票按这些方式低价出售给球迷!一举三得! 这是散票的理解! 然后到年票!他可以看15场中超,3场亚冠,还有全部足协杯!这是最起码的!也就是说他最起码是可以看到20场的球赛!在10区11区如果要卖2000RMB来算每场平均只不过100元!你还不用去排队!你还要求便宜!而且现在还没到2000元的时候!你就跳出来说恒大怎么怎么样的! 唯一的解析是,你明显就是黄牛!不想看到你的利益给俱乐部吞掉! 最后我想说一句!俱乐部还是一个盈利的机构!不是慈善机构!你连小小得支持都不愿意!还谈什么希望看到人家成为百年俱乐部,而自己又说什么是恒大的球迷?!
好吧,我质疑某位会员涉嫌违反的一些法律法规吧。 @津门白身 原帖在: http://tieba.baidu.com/p/1921208759 标题为:郜林违法驾驶无牌照车辆招摇过市,做为公众人物应注意品行! 发帖人:@缺钱别缺德 发这个贴不是为了骗分也不是为了撑恒大什么的,就以事论事来说说这个事情。郜林犯了法,相关的吧友自己去告就完事了,所以此贴与郜林是否犯法无关,只讨论这位 @缺钱别缺德 的行为是否触犯相关的法律法规。 原文标题 《郜林违法驾驶无牌照车辆招摇过市,做为公众人物应注意品行!》,字面上重点是:违法驾驶 无牌照车辆 招摇过市 好吧,我们来讨论一下招摇过市这个词,这个词一来表现了郜林在驾车行驶中所表现出来的状态。 相关的解释在这里: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cidian.xpcha.com%2F72261na8oqp.html&urlrefer=79a2522643683d0e4b5824f7fddb2826 也就是说 :@缺钱别缺德 这位吧友确认了郜林使用一种“在公开场合大摇大摆显示声势,引人注意”的方式开着车,并且来到训练场。但是,从各种照片种均未显示有这种情况出现。 按照关于诽谤罪的主观要件描述: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 按照关于诽谤罪的客观要件描述: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 但是由于@缺钱别缺德未能造成郜林的精神病或者更大的损失,所以不足以构成罪,但可以以民事侵权起诉侵权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如果造成财产人身损失的,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对精神造成一定损害的,可以要求其进行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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