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雪╃翼 韵雪╃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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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静谧的秋晨,天空辽阔,白云悠悠。刚看完散文《老师赞》,我信步来到小溪旁。  清澈的溪水潺潺地流着,在柔和的阳光下泛起粼粼的波光;和风细柳,宛若娇媚动人的少女。岸边那几处花开得竟然如此热烈。  我神怡了,可又迟疑着:已是暮秋九月,花儿为什么还这样红?  秋日湛蓝的天空中,宛如有一条圣洁的心链牵动我的情思。又是一缕新绿夺目而入,刹时,自然界那富有层次的,全方位的绿,占据了我整个心灵……  嫩绿、草绿、翠绿、墨绿、深绿……蕴涵着新奇的清新宁静,跃动着无限的生机活力。  啊!我感悟了:花儿之所以这样红,正是因为他们——生命的信使——绿叶在默默地奉献着爱。  他们采集日月的精华,汇聚雨露的圣洁,却是为了蓓蕾的绽放,鲜花的娇艳,而一味地倾吐,一味地奉献。月儿弯了又圆,群星聚了又散,他们却甘愿隐在花下,用生命的绿,陪衬着鲜花的娇艳,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  此刻,我竟不能自己了:这难道仅仅是绿叶吗?  不!他们俨然象征了今天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默默奉献在工作岗位上的人民教师;而那些鲜花,不正是他们培育出的一批批祖国的栋梁之材吗?  是的,人民教师。他们象绿叶一样,在缄默的奉献中,培育着一代代新人。  他们用三寸灵舌,吐尽心中的经丝纬线,构想月亮,编织太阳;三尺讲台上,记载着他们生命的翠绿,青春的火红;他们用一支支粉笔,描绘着一个个秀美的春天……  敬爱的老师啊,在漫漫人生路上,您步履匆忙,为了一个崇高的理想,您已两鬓飞霜。象绿叶一样无声无响,为了祖国的希望,您托起一轮轮鲜红的太阳!  啊,我再次神怡了,竟然高声吟诵:“初春撒下缕缕深情,抹出六月的葱茏。如金秋的苍松,也似冬雪的晶莹。”……  九月明朗的天空,演示着岁月的峥嵘,晨露的清新晶莹,凝聚了您多少深情,踏着绿叶的征程,蓦然回首,花儿如此的红!  
※为了去年秋天的纪念※ 今年的桂花已经在我的生命中开完了,而我却一点也没有意识到,若不是昨天朋友一个小盒子内一些淡黄色的小花提醒,可能会忘了这将是一个怎样的秋天。那些躺在盒子里的花,很不起眼,零零碎碎的散落在记忆的秋天。  已经风干了花瓣显得有些慵懒,好似在抱怨这把它带到这个世界来的秋天。虽然已经干了,但香味还是不减,或者说有点近乎浓烈,在这深秋的夜晚默默的释放着于秋的回忆。  在沉吟间,突然真的忘了是一个怎样的秋,是一份怎样的忧烦,尘土之下,尘世之上,飘忽悠然。仿佛眼前的现世都成为虚幻,都不再真实,不再值得怀念。生也悠然,死也悠然,忽落尘间已惘然。  几分眷恋,几分思念,于过去的过去的,未来的未来。心灵的空间在沉静中被放大,直到装进真个秋天,以及那份难忘的缠绵。  仰望天空,天空不再蔚蓝,  祈望时间,时间已然短暂。  忘记誓言也忘记怀念,而我,什么也不愿放弃。  久久的孤单,是一个人的秋寒。  自古多情伤离别,更哪堪冷落清秋节,秋风阵阵,不为谁来,不为谁往,却将早已沉睡的过去翻起,一切在这一刻释然。心如酒醉,饮尽无限思量,一杯接一杯,在怀疑与希望中得到了无的轻松。  既然开始是美丽的,那么结果就变得不再重要。你可以决定一个怎样的开始,却难以决定一个怎样的结尾。  其实,早就知道了今年的秋天不会再变得完美,但还是坚持着看到了秋雨的身影,虽然雨中的寒冷将我包围,可那个身影也在飘飘洒洒,朦朦胧胧的细雨中变得缥缈,不再真实。或许,是因为这样的结局,才有了那样的一个开始。  秋就要走了,带着几分希望,几分留恋。  人也要睡了,今宵梦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未捅破的秘密※ 父亲是个搓澡工。我已经很大了,也没有人喊我的大名,只是说,他啊,是搓澡工家的小子,学习不赖。即便是在夸我,我也会远远地走开。   记得有一年夏天的晚上,我在用水冲凉澡,父亲说:“小子,来,我给你搓搓背!”我有些不冷不热地说:“你给别人搓去吧,我用不着你搓。”说完后,我把剩余的水一下子兜头浇下来,一转身,就进屋去了。黑暗中,只剩下父亲一个人,呆呆地站在那里。   我为有这样一个父亲而感到丢脸。   上初中的时候,语文老师曾经出过一个《我的父亲》的作文题目,同学们都写了很多,整整一节课,我却只写了几行字,我不知道怎么去写这个每星期都到城里为人家搓澡的父亲。语文老师问我的作文为什么仅仅写了那么几行字?我始终沉默着,一句话也不说。这样的父亲,没什么可写的。   然而,没有料到的是,我快上高中的时候,父亲便不再去城里了。隐约听他说,好像要和别人一块儿去做买卖,便辞去了为别人搓澡的活儿。我说不出是高兴,还是解脱,总之似乎一下子轻松了许多。其实,父亲还不知道,我原本不打算去上高中了,因为高中就在城里,我不想让同学们知道我是搓澡工的儿子,更怕哪一天,突然在大街上看到他。既然他不去了,我便开始筹划上高中的事情。报到的那一天,父亲说,我去送送你吧,我说不用了,父亲便不作声,默默地在一边帮我拾掇行李。就在我跨上自行车的那一刻,他一下抓住车把,颇有些坚决地说,你没出过门,还是让我送你去吧。我一口回绝了父亲,连头也没回就走了。父亲一个人,在坡上望了我许久。   上高中的那一段日子是快乐的。父亲终于不再是一个搓澡工了,每次月末回家的时候,我都会看到父亲和母亲在家里等我回来,我兴高采烈地给他们讲学校里发生的事情。看得出来,父母也为我在学校取得的成绩而自豪着。   上高三的那年冬天,一天我回到家已经很晚了,只有母亲一个人在家。我问,父亲呢?母亲说,出去好几天了,还没有回来。我便有些怅然。睡到后半夜的时候,听到院里沉闷的咳嗽声,父亲回来了。父亲的棉帽子上挂着白白的霜,像圣诞老人一样。推门进来,他便笑眯眯地冲着我说,小子,看,给你买来了啥。说完后,父亲便从挎包里倒出几本书来,我一看,竟然是一整套的《高中各科复习综合训练》,我翻着崭新的书,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父亲抚摸着我的头,不断地重复着:“好好学吧,好好学吧。”那一刻,我的心里突然间涌动着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异样感觉,后来我知道,那叫幸福。   高中毕业后,我考上了大学。然后,又分配到另一座城市。一次,我见到了读初中时的语文老师。他说:“你还不知道吧,你父亲为你付出了多少。”见我愣在那里,他接着说:“那年,我把你那次作文课的情况告诉你父亲后,他便以做买卖为名,偷偷地躲着你和别人,到邻县的澡堂里搓澡去了。为了不让你知道,约莫你什么时候回家,他就什么时候提前等在家里,就连你们村里的人,也不知道你父亲那几年到底在忙什么……”   此后,我理解了父亲,我也知道了一个孩子的虚荣给父亲带来了什么。是的,父亲没有别的手艺,为了养家糊口,他有的只是劳作和承受。   后来,我一直没有问过父亲这件事,我不想把它捅破,我想珍藏起来,用一生的时间去体味其中的辛酸。前些日子,我洗澡,父亲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说,爸爸,给我搓搓背吧。就在父亲给我搓背的那一刹那间,不知怎的,我竟哭了,而父亲也泪流满面……
※白云朵朵※ 他是杭州一家大集团公司商务部的职员,每年有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国各地跑,他的妻子就是在飞机上相识的空姐。   他妻子即将分娩的时候,他的工作出现了纰漏,他经手的一批产品的货款无法回笼,深圳那家公司的老总告诉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已给他们造成损失。深圳是他负责的市场,如果事态发展,他在深圳所作的努力,将付之东流。另外,这起事件还会影响集团的声誉,累及其他市场的产品销售,他会被集团领导层怪罪,他会因此丢了饭碗。   他当时正在医院里陪着即将分娩的妻子,他在病床边,忧心如焚。他对妻子说,我必须马上飞到深圳去,妻子沉默许久,还是同意了。在赶往萧山国际机场的路上,他接到了妻子打来的电话,妻子告诉他:“如果这份工作,让你感到这样痛苦,那么,应该抛弃它。如果不是,那么就应该从容地对待它。”   他对妻子说:“我为此付出了太多,难道就这样放弃了。”妻子无语。   到达机场的时候,他妻子再次打来电话。她说,现在是阴天,你看到天上有白云吗?   他说:“没有,全是乌云。”   妻子说:“但是,当你乘上飞机,到达万米高空的时候,地面上所看到的一切,全部会发生变化。”   半个小时后,他乘坐的航班穿破乌云,飞上了高空。当飞机从乌云中钻出来时,他发现云层之上阳光灿烂,飞机底下是大海一样广阔的朵朵白云。   坐在身边的一位小女孩在惊呼:“太美了!”   他猛然醒悟过来,他在地上所看到的乌云,到了高空之上,其实是朵朵白云。地面上看到的乌云越厚、越黑,在高空之上看到的情形将会越壮观,越美丽。   当航班在深圳降落时,他的心情已截然不同。   他对这起产品质量事故进行了积极妥善的处置,整个过程非常圆满,深圳那家公司为他的诚意和态度所感动,表示愿意继续合作,并有可能追加定单。   他的妻子在当天晚上生产,是一个像极他的女儿。他和妻子通了电话,他想告诉他在深圳圆满解决了产品质量事件,不知为什么,他的眼睛突然流出泪来。
※菊花飘香的时节※ 当清爽的秋风将天空吹向更高远,当陌生的孩子望断最后一只南飞雁,当枝上的绿叶换上橙黄,当一点点微酸已着枝,便又到了菊花飘香的时节。   菊之淡  “哐当、哐当……”听见那清脆的打铁声了吗?清风拂抑(依)强健的肌肉散发出生命的气息,熊熊的烈火陶冶着高尚的情操,稽康,这个时代的英雄,一带(代)才子,就在这儿过着铁匠的生活,和任何人一样,你也对他期望很高吧,可是你敢劝他入仕吗?是否忘了《与山涛绝交书》?那铿锵的言辞已经向所有人宣告他对仕途的不屑,就让他做他自己吧,让“竹林七贤”永远过着“邺下放歌”、“竹林饮酒”、“曲水流觞”、“南山采菊”的生活,不要让世俗的秽气覆盖了菊花淡淡的幽香。   菊之傲   是否还能记起那个岁(对)楚国相位持竿不顾、依然决定“曳尾于途中”的庄子?这个“心如澄澈秋水”,再(身)如不系之舟的清高居士,拥有举世的才华,然而却不曾向权势显贵屈服,一生过着清贫飘零的生活,你是否也想劝他入世,期望他能为祖国为社会为黎民百姓做番大事业。是的,所有人希望如此。然而,庄子他自(认)为自己就是一棵树、一棵捍卫心灵月亮的树,如果你硬要将他拔起,种在污秽的社会泥土里,他将立刻枯萎死亡,就让他永远地做一棵树吧,他身边会有一株傲岸的菊花陪着他。   菊之殇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姬虞姬奈若何”,面对滔滔江水,面对彼岸的乡亲父老,一代霸王也不由泪湿衣襟,江水已随他人姓,美人自刎在怀,是乘船逃走,重整旗鼓,还是投身乌江,“死亦为鬼雄”?如果你正在项王身边,是否会劝他“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呢?江东父老们也期望项王忍辱负重,说不定历史就会为此改写,然而项王最终选择投江而死,他认为应该死得有尊严,他认为那才是他的英雄本色,一枝菊花的生命形态枯萎了,但花香永世留香。   或许这就是生命的真谛,不管他人如何期望,自己认为是对的就不懈追求,追求自由、追求崇高,追求生命的尊严,追求英雄本色,抛开他人的期望,抛开他人的劝阻,向着自己的认识迈进。   当清脆的打铁声从远方传来,当远古的大鹏展翅欲飞,当滔滔的乌江向天咆啸,便又到了菊花飘香的季节。
※屈原※ 尚记两千年前,贾公过长沙,自慨命运之不济,悒郁思索,而做斯赋。竟有同命相似之感叹,其悲叹人才之不为用,而忠言不被纳之意,盖与君之所行谬矣。命吾于考场之上,端午佳节,重做斯赋,以吊先生之灵  呜呼,君虽为楚王之同姓,其血缘之亲.可谓近矣,君累世为官,与楚王之忠心,可谓昭然也,然竟为世人所不易,被君王黜免,终于郁郁而沉于汩罗矣。虽有昭昭若明星之德,有日月齐辉之才,一旦被疏,不复被用,虽心系楚国,胸怀天下,岂不枉然。(易当为客字之误)。  余叹其感情之无用焉,君临天下,当以理为重,奈何信奸谗之语,而疏远信臣忠义之士也,怀王不用汝击,终招患祸,身死国灭,为天下笑,吾惟惜其不以事理相推,而竟以感情之草草行事也。  故天下之成就大事者,莫不恪守理,而自制于情也,人情莫不好悦己者,而恶直言者也,故庄宗虽有天下而终自谬(戳)于伶人之手,其沉溺于私情使然也。夫奸谗当道,以美色诱之,丝竹乐之,财 物乱之,使其远正直而近谗邪,虽已似日之昏昏,而不自知,至于祸已至矣,乃有悔色,岂不晚哉?  人情有远近.而缘有亲疏,而公理无远近,正道无偏邪,君于九天之上,可忆及昔日否,子兰之流,力劝怀王之秦求和,终使怀王之魂留他乡,子兰岂不为楚王之亲近哉,有骨肉之亲,却不能远谋,有远谋之臣,未有骨肉之亲,情理相较,于情于理,竞何如哉,怀王屈理从情,终至斯地,虽有天地为其悲惜,然流(留)笑柄子青史矣。  君沉汩罗,去今两干余载矣,夫两千余载之中,屈理而从情者,不可尽数,今日光华闪耀大地,然此事仍无有断绝之时,余作此文,毕汝可知,展汝之盛德,示汝之才华,以警戒世人,使其屈情从理,如此,则官不贪,如此,则民不奸,如此则百姓直田享用不尽矣。  怀王于冥冥之中,定当后悔不迭,特以为情乃理之末,而理为情之始也,理从情而家不立,则国不治,则天下难平,情从理,则行路之人,可为骨肉之亲,邂逅之人,可助成大事,岂不如此哉?
※高三,我们在路上※ 一      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就这样没有任何征兆地降临了,降临在昨天夜里,降临在期中考试后的日子里。   似乎是为了让每一个身处高三的人都远离尘嚣心如止水吧,冰冷的大窗子恪尽职守地将我们和那欢腾的雪的世界隔开,但我的视线早已游离于窗外。窗外,白色的精灵恣意地在空中飞着、舞着,它们不用为自己的归宿担心。枝头的小柿子早已有雪盈顶了,可为何还不掉呢?我纳闷着。   “别灵魂出窍了!”身旁的乖女孩好心地提醒我。   “什么‘灵魂出窍’,这叫‘师古人不如师造化!’”我被她的幽默训练得反应有素。   乖女孩总是这样,风趣、活泼,身边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被她感染。上次我就亲眼看见班上最木讷老实的男生被她熏陶得反应机敏,应对自如。可是,和她相处久了我才渐渐发觉,其实她的每个笑容背后都背负着沉重的东西,平时只不过是强作潇洒罢了,因为高三对她而言绝不轻松。这次也不例外,当我瞥见她手里那本不知从哪里搞来的习题集时,刚才的兴致立即全无。唉,若是没有高三,我们的生活该多么阳光灿烂啊!   年轻的语文老师像一阵风般飘然而至,我的心也忽地感受到一丝阳光的气息。每个人的目光都集中到她手中的一摞白皑皑的东西上。还好,只是考查一篇现代文阅读而已。   我们仔细地读着,一段段,一段段。老师耐心地开导着提问,一步步,一步步,引导我们向正确的思路靠近。每当话音落下,我都仿佛听见眉头舒展的声音。   不知这是第几次了,我好喜欢这种时刻。那些充满灵性与智慧的文字一如春雨,潜入内心,润物无声。这才是我心中的语文!在我看来,每篇好的作品都有它的心,我们只需寻找外表的蛛丝马迹,沿着那优美的螺旋曲线般的轨迹一点点滑向它的内心,而不是像从前的阅读课,师长们像产品推销员,迫不及待地展示产品精华,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因为多数人只窥到华美的一瞬,却并不曾见其全貌。      二      中午,我坐在喧闹的教室里,望着窗外的雪景,很想借语文课的“东风”深入地想些问题,为刚刚解冻的心灵添把火,孰料物理老师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唉,没有办法,身在高三,“心”不由己,头脑总要霸道地剥夺心灵的地位。   老师怀里依然是一摞白皑皑的东西,不同的是,几秒钟过后,我的心跳便骤然加速了,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强烈的收缩,一下一下地心痛。这种心痛几乎成了我生命中的惯性——那是昨天下午的物理考卷。   对于物理并不觉得棘手的我来说本不该如此,可我怎么也忘不了那个细雨霏霏的中午,荧光灯苍白的光线和窗外阴郁的气氛糅合在一起,我、乖女孩,还有乐乐僵坐在物理实验室里,面对着一张张不及格的卷子,任凭老师的安慰敲打在我们的心上……   回到班里后,乐乐哭了,且立刻传染了班中好多女孩子,考得差的,不理想的,失误的,不满意的,满腹郁闷的……   但我没有哭。真正的悲伤是欲哭无泪的,那是无力回天的绝望,沉沉地压在心头,喘息不得。而我还有希望,没有理由掉眼泪。   失败的教训曾让我懂得,如果我们甘于凭感性度日,那么生活对我们无疑是悲剧,因为这是高三,只重结果的高三。不管过程多么艰辛,不管我经受了多大的挫折,顶住了多大的压力,这些都是我追求的附加品,而非最终的目的地。   所以我不会让伤痛霸占我的心,我的大脑飞速地思索着,一刻不停。我一遍遍检点自己的学习状态,甚至包括两年来一贯恪守的准则、习惯……短短几天我想了很多,我观察到了很多,我想我找到了关键之所在。   这次成绩没有辜负我,我进步了!   掩卷沉思之后,我无意间瞥见了乐乐的分数——似乎还在原地踏步。她低着头。此刻,我不想过去,我不忍心看她哀怨的眼神,而且,我知道她有多坚强。   记得老师曾说她不爱学习,喜欢享受生活。   享受?不是的,至少上了高三,她已尽全力了。我真替她委屈。如果学理科对于我来讲已不适合,那么对于她这个一身书卷气的女孩子来说,理科简直就是她的梦魇。我以前读过她写的文章,恬淡如一杯清茶,韵味无穷。那种超然豁达与世无争的心态更让人佩服,那才是她才华之所在,而这里的一切都和她格格不入,她只能违背个性改变自己……      三      夜幕降临,尽管作业仍然排山倒海般地涌来,我依然给紧绷的神经片刻松弛。   我从习题堆里抬起头来,靠在舒适的转椅上,看着窗外迷离的灯光,此时的我竟没有丝毫的困意。几天来零零散散的琐事翻腾在记忆的最顶层,心里空虚得要命,头脑却早已成为饱和的溶液。我几乎习惯了这种麻木,甚至在梦里那些公式、数字都不放过我!眼前总浮着乖女孩的笑和乐乐哀怨的眼神……唉,这些就是我所期望的吗?   “当我倾听树木在晚风中沙沙作响的时候,对流浪的眷恋撕着我的心……”黑塞的句子赫然入目,一个冷战将所有的脉络打通……是什么撕扯着我的心呢?   是清晨时分的语文课吗?   是文科班女孩们风情万种的穿着和潇洒不羁的身影吗?   我想,我的高三,我们的高三,就像一杯咖啡,闲暇之余不妨细细地品,不同时期的你总会品出不同的味道,收获不同的感受。
※那段美丽的青春祭※ 也许每个人心底都会有这样一段美丽的青春祭。此文谨献给我们的两位友人,希望人们永远记住那将爱与生命凝固的一刻:2006年2月14日18点32分……      那年夏天,我们6个好朋友——3对恋人,从同一所学校毕业,分别走上了不同的人生历程。我和子帅,在经历了激烈的情感斗争后,走到了一起。子帅不顾父亲的反对,从他的家乡来到我所在的小城工作;冰冰和阿伟,凭借家庭的力量,令人羡慕地双双分配到了省城;而本是同乡的晓帆和建辉,出人意料地分开了,晓帆去了沈阳,建辉回到了家乡。   曾经浪漫缠绵的校园爱情,面对刻不容缓的毕业分配,显露了它现实的一面。我们昔日非常要好的3对恋人,在相互祝福后各奔东西。此时此刻,谁也预测不到命运给我们的爱情做了怎样的安排……   毕业后,我和子帅一起回到了我的家乡——一座并不富裕但却祥和宁静的北方小城。子帅服从分配,去农村开展支教工作,成了一名地地道道的乡村教师;而我为了争取一线留城的希望,放弃了自己最喜欢的职业。工作之初的经历是艰苦的,但却是幸福的。子帅经常往返四五十里路,只为了能看上我一眼,他那辆破旧的脚踏车,成为当时共属于我们俩个人的惟一财产。每天下班后,子帅用他的脚踏车载着我,驶过家乡的大街小巷,脚踏车成为盛载我们爱的港湾。现在回想起当时的情景,连自己也感觉奇怪,是什么力量改变了我这个虚荣心极强的女孩子,使我可以几个月不买一件时髦的衣服,可以不再去理发店整理发型,可以拍拍口袋只有几块钱……过去在我身上的一些养尊处优的习惯,逐渐在消失,而没有改变的,是我们俩的相濡以沫,还有那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   子帅在我们最艰苦的日子里,曾对我说:“媛媛,我会让你幸福的,今天停放脚踏车的地方,几年后将有属于我们的‘劳斯莱斯’!”正是这样的信念,让我们互相鼓励,共同走过了事业的低谷,共同渡过了生活的难关。毕业后的日子是清贫的,但却是充实的。几年间,子帅从一名中学教师,一步步走上了领导岗位;而我坚持笔耕,先后在省、市报刊上发表作品几十余篇。   在我和子帅相恋5年后,各方面条件相对成熟,开始筹备婚期。我们倾尽积蓄,在小城的中心地带买了一套楼房。子帅张罗着进行装修,布置我们温馨的小家。我们俩几年的努力和梦想即将实现。就在新房装修即将完工的那天晚上,子帅在去单位的路上遭遇车祸。等我赶到医院时,他已经昏迷,头部、身体多处撞伤,内脏大面积出血。凌晨3点,子帅被医生推进了手术室。当我作为他的家属在手术处置单上签字时,手已经颤抖得不成样子,泪水溅湿了整张纸。   5个小时的等待,对于我仿佛是一个世纪。上午8时,子帅被从手术室中推出,依旧神智不清,身上插满了输氧、输液、引流、导尿的各种管子和监测心脏、脉搏的各色导线。身体的痛楚,使仍处晕迷的他不断的胡言乱语、躁动不安,这些下意识的动作,使四五个同时护理他的亲友手忙脚乱、一刻也不敢休息,也让我的心撕扯般地疼痛。整整5天5夜,医护人员和亲友们的忙碌换来了子帅的苏醒,当他清醒的那一刻,全体病房的人都哭了……   子帅身体康复的半年后,我们举行了隆重的婚礼,在亲友们的祝福下,如愿以偿地结婚了。   自从毕业分别后,我们始终和冰冰、阿伟、晓帆和建辉保持着联系。开始是书信、电话,再后来就是E-mail。这期间,他们4个人的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冰冰和阿伟在省城落户后,双双被分配到一家合资企业,由于企业亏损,他俩参加工作不到一年,单位就宣告破产了。他们依靠家庭的资助,维持了一段日子后,冰冰首先在一家宾馆应聘到了前台收银员的职位,而阿伟却一直高不成低不就的,工作没有着落。由于事业的不顺,他俩在生活中不断产生磨擦,最终在恋爱4年后分手了。   而晓帆和建辉,却在饱尝了4年分别的滋味后,走到了一起。建辉在各方面力量的支持下,用了两年的时间,调到了晓帆工作的沈阳。那天,我们目送着建辉坐上开往沈阳的列车。当火车开动的一刹那,送行的亲友们酝酿好离别的情绪正要宣泄时,不知哪个风趣的同事说了一句:“唉,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这心血来潮的一句话,使在场的人们破涕而笑……   今年春节,终于盼来了晓帆和建辉的喜讯,他们在相恋8年后,定在2月1日举行婚礼。晓帆、建辉、冰冰、阿伟还有我和子帅,我们同学时代的6个好朋友如约聚在了一起,这也是我们毕业5年后的惟一一次团聚。经历了感情的悲欢离合,我们6个人已经走向了成熟。我们在共同祝愿“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同时,也在为冰冰和阿伟不能复合而感到惋惜。但最值得欣慰的是晓帆和建辉的结合,这被我们戏称为“八年抗战”的最终胜利!   4天的相聚是短暂的,也是令人回味的。我们再一次相互祝福着依依惜别,这时的我们已经具备了成年人的理智,没有像毕业时那样失声痛哭。因为不同的经历,早已让我们体味到了人生在分分合合中演绎的真谛……   故事,也许就应该在这大团圆的结局中画上圆满的句号。然而灾难却在这本应最幸福的时刻降临了。就在晓帆和建辉结婚后的第13天,他们在沈阳的高速公路上突遇车祸,当场身亡,同行的其他3人撞成重伤。   噩耗传来的时候,所有熟识他们的人们为之震惊了!冰冰、阿伟、我和子帅怀着悲痛的心情赶赴沈阳。当看到晓帆和建辉的双方老人,在经历了人间的大喜大悲后,那痛不欲生的憔悴神情时,任何一颗坚强的心都会在这一刻崩溃。参加完晓帆和建辉的葬礼,冰冰、阿伟、我和子帅坐上了同一趟回乡的列车。丧友的悲痛,使我们这4颗心再一次拉近了。冰冰和阿伟一路上谈了很久……他们是否能够像人们期待的那样,重新走到一起?今后的故事,只有用一个“缘”字来解释。   至于我和子帅,在彼此相爱的3000多个日日夜夜里,困难让我们化作了动力,挫折让我们懂得了拼搏,逆境让我们学会了什么叫坚强!   从晓帆和建辉临死前嘴角挂着的微笑和他们紧紧拥抱的臂膀,可以断定:即便是面对死亡,他们也是幸福的。因为,他们真挚的爱没有留下任何遗憾,也许,他们此时正在另一个世界里相依相伴……转自某网站
※一生里和你爱的人要完成的50件事※ 我想幸福,也许就是这么一件、一件积累起来的……   1.布置一间书房,要一整面墙的大书柜,和你一起慢慢把它装满   2.和你背靠背,一边听我们都喜欢的CD,一边看各自的书,坐在木地板上   3.洗澡的时候,帮你刮胡子   4.你吃饭吃的香的时候,放下筷子看你一会儿   5.和你一起去西藏   6.和你一起去一趟北欧   7.偷偷用你的牙刷刷牙   8.当你下班回来说累极了,说饿得站不稳了的时候,抱抱你,然后做一桌子好吃的给你   9.和你一起照看我们的父母   10.至少有一次在大自然的怀抱里和你作爱   11、不为什么地亲亲你   12、让你做我所有作品的第一读者   13、每年春天一起去放风筝   14、经常抱抱你,也要你抱抱   15、每天早上唤醒你,或者被你唤醒   16、常常看见你的笑,还有你点头时候边摇头的样子   17、和你一起逛街,买菜,回家一起做饭   18、在街上走时和你保持身体的接触,不管是牵着手还是挽着你的胳膊,还是被你揽着肩膀,搂着腰。总之不要和你分开   19、和你一起看着我们的孩子长大   20、保持敏感细腻而知道感激的心,在很老的时候仍然会为你特意做给我的红糖荷包蛋掉眼泪,然后抱着你把眼泪蹭在你衬衫的胸前   21、和你心平气和地讨论问题,尽量不赌气,不吵架   22、听我叫笨笨,叫一切我给你起的怪名字,开心的答应我   23、夜里醒来的时候,亲亲你,不吵醒你   24、在你需要的任何时候,把我的手伸向你   25、帮你洗头发的时候,不让洗发水刺到你的眼睛   26、你看专业书的时候不打扰你   27、跟你抢电脑,然后把配置更好的那一台让给你用   28、接听你从海边打来的电话,和你一起听海风,听浪花冲到你脚上时你开心的大叫   29、买菜的时候顺便买束花回家   30、你生病的时候轻声和你说话,喂你吃药前先试试水温,在你床前握着你的手念苏东坡、辛弃疾的词给你听   31、始终随身带着一张你的照片,有孩子以后就带全家的   32、每次过马路时都牵着你的手   33、只要你在家,我就不用钥匙开门,我只按门铃,我要你给我开   34、常常想着给你惊喜   35、半夜故意踢开被子,等你醒了给我盖好   36、学做更多好吃的菜,做好和你一起吃   37、打雷的时候和你抱在一起睡   38、每天都给我买牛奶喝   39、当我们吵架以后,我也许不想跟你说话,但是我要你给我倒杯茶,因为你可能会口渴   40、头发要一直保留到可以盘起来那么长,插一把簪子,每天晚上你来拔   41、和你在同一天里看了日出,再看日落   42、躺在你的腿上看伤感的爱情片,让眼泪打湿你的裤裤   43、靠在阳台栏杆上的时候,享受你从背后抱着我的感觉     44、跟你说谢谢和对不起的时候,都用真心说   45、突然下雨的时候给你送把伞或者去接你下班   46、忘记了存折、IP卡密码的时候大声的叫你   47、你和小孩在公园里疯的时候,我在长椅上看着你们微笑   48、认真听你说话   49、万一我有意外,我从高中开始记的所有日记都留给你   50、每天早晨在你身边醒来,都要感谢上帝让我活着,并且让我们在一起 来源:
※江南小镇※ 上午看完了周庄,下午就滑脚去了同里镇。同里离周庄不远,却已归属于江苏省的另一个县——吴江县,也就是我在20多年前听到麦克白式的敲门声的那个县。因此,当我走近前去的时候,心情是颇有些紧张的,但我很明白,要找江南小镇的风韵,同里不会使我失望,为那20多年前的启悟,为它所躲藏的闹中取静的地理位置,也为我平日听到过的有关它的传闻。   就整体气魄论,同里比周庄大。也许是因为周庄讲究原封不动地保持苍老的原貌吧,在现代人的脚下总未免显得有点局促,同里亮堂和挺展得多了,对古建筑的保护和修缮似乎也更花力气。因此,周庄对于我,是乐于参观而不会想到要长久驻足的,而同里却一见面就产生一种要在这里觅房安居的奇怪心愿。   同里的桥,不比周庄少。其中紧紧汇聚在一处的“三桥”则更让人赞叹。三桥都小巧玲珑,构筑典雅,每桥都有花岗石刻的楹联,其中一桥的楹联为:           浅渚波光云影,          小桥流水江村。淡淡地道尽了此地的魅力所在。据老者说,过去镇上居民婚娶,花轿乐队要热热闹闹地把这三座小桥都走一遍,算是大吉大利。老人66岁生日那天也必须在午餐后走一遍三桥,算是走通了人生的一个关口。你看,这厶一个小小的江镇,竟然自立名胜、自建礼仪,怡然自得中构建了一个与外界无所争持的小世界。在离镇中心稍远处,还有稍大一点的桥,建造也比较考究,如思本桥、富观桥、普安桥等,是小镇的远近门户。   在同里镇随脚走走,很容易见到一些气象有点特别的建筑,仔细一看,墙上嵌有牌子,标明这是崇本堂,这是嘉荫堂,这是耕乐堂,这是陈去病故居,探头进去,有的被保护着专供参观,有的有住家,有的在修理,都不妨轻步踏入,没有人会阻碍你。特别是那些有住家的宅院,你正有点踟踌呢,住家一眼看出你是来访古的,已是满面笑容。钱氏崇本堂和柳氏嘉荫堂占地都不大,一亩上下而已,却筑得紧凑舒适。两堂均以梁棹窗棹间的精细雕刻著称,除了吉花卉图案外,还有传说故事、剧曲小说中的人物和场面的雕刻,据我所知已引起了国内古典芸术研究者们的重视。耕乐堂年岁较老,有宅有园,占地也较大,整体结构匠心独具,精巧宜人,最早的主人是明代的朱祥(耕乐),据说他曾协助巡抚修建了著名的苏州宝带桥,本应论功授官,但他坚辞不就,请求在同里镇造一处宅园过太平日子。看看耕乐堂,谁都会由衷地赞同朱祥的选择。   但是,也不能因此判定像同里这样的江南小镇只是无条件的消极退避之所。你看,让朱祥督造宝带桥工程他不是欣然前往了吗?他要躲避的是做官,并不躲避国计民生方面的正常选择。我们走进近代革命者、诗人学者陈去病(巢南)的居宅,更明确地感受到了这一点。我由于关注过南社的史料,对陈去病的事迹还算是有点熟悉的。见到了他编《百尺楼丛书》的百尺楼,却未能找到他自撰的两副有名楹联:     平生服膺明季三儒之论,沧海归来,信手钞成正气集;    中年有契香山一老所作,白头老去,新居营就浩歌堂。    其人以骠姚将军为名,垂虹亭长为号;    所居有绿玉青瑶之馆,澹泊宁静之庐。这两副楹联表明,在同里镇三元街的这所宁静住宅里,也曾有热血涌动、浩气充溢的年月。我知道就在这里,陈去病组织过雪耻学会,推行过梁启超的《新民丛报》,还开展过同盟会同里支部的活动。秋瑾烈士在绍兴遭难后,他的密友徐自华女士曾特地赶到这里来与陈去病商量如何处置后事。至少在当时,江浙一带的小镇中每每隐潜着许多这样的决心以热血和生命换来民族生机的慷慨男女,他们的往来和聚会构成了一系列中国近代史中的著名事件,一艘艘小船在解缆系缆,缆索一抖,牵动着整个中国的生命线。   比陈去病小十几岁的柳亚子更是被人们熟知的人物,他当时的活动据点是家乡黎里镇,与同里镇同属吴江县。陈去病坐船去黎里镇访问了柳亚子后感慨万千,写诗道:           梨花村里叩重门,          握手相看泪满痕。          故国崎岖多碧血,          美人幽咽碎芳魂。          茫茫宙合将安适,          耿耿心期只尔论。          此去壮图如可展,          一鞭晴旭返中原!这种气慨与人们平素印象中的江南小镇风韵很不一样,但它实实在在是属于江南小镇的,应该说是江南小镇的又一面。在我看来,江南小镇是既疏淡官场名利又深明人世大义的,平日只是按兵不动罢了,其实就连在石桥边栏上闲坐着的老汉都对社会时事具有洞悉幽微的评判能力,真是遭到了历史的紧要关头,江南小镇历来都不木然。我想,像我这样的人也愿意卜居于这些小镇中而预料不会使自己全然枯竭,这也是原因之一吧。
※来世※ 认识平,是上天的安排。  从来没有想过,我这一辈子还会有这样美妙的不期而遇。也不曾奢望过我的生命里会出想这样一个完美的人。一个完美的让我几乎不敢相信他是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人……  直到他认真的对我说,“我爱你!”这三个字之前,我都不敢想像,像他这样一个完美的人会爱上我,不,我不相信,可是我又不得不相信。我深深的陷在他温暖的爱情里,不能自拔,我知道我醉了,也知道我不应该这样迷恋他,可是我无能为力,我离不开他,离不开他温暖的怀抱……   “好多萤火虫啊!好漂亮呀,它们是这个世界上会飞的星星。”当我平生头一次看到这么多萤火虫时,我欣喜若狂。“我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么多萤火虫,好好看啊,你看它们多神奇,能飞能发光,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要做一只萤火虫……”“会飞的星星??你们那里把萤火虫叫做会飞的星星??”平不解的看着天真的我。我冲他调皮的一笑:“不是啦,这个名子是我取的,怎么样,好听吧?”“不会吧,你的愿望就是做一只萤火虫?”他也笑了起来,“你知不知道萤火虫的生命是很短的?大约也就是一年吧……如果是我的话,我会选择做颗大树。可以活的久一点,还可能吸引这么多萤火虫,不是两全其美?”他坏坏地笑着……   以后的日子是美好,也是痛苦,美好的是因为有他相伴,痛苦是因为我们彼些都很清楚,分别的日子就快要到了……但是我们谁都不曾对对方提起。   最后,终于,我还是走了,带着我无限的眷恋和遗憾远远的离开了他,离开了那个有无数萤火虫围绕大树的山谷,离开了曾经给过我无限快乐的小溪……   再见到他已是第二年的夏天了,我们从这时候开始,才算是真的在一起了。虽然并不是每天都见面,可是他会不时的发个信息给我,或是给我一个电话,让我知道他在想我,心里在挂记着我。我已经很肯定的相信他是真的爱我,为了我会不惜一切,而拥有了这一切,我似乎也很满足,每一天我都很开心。有时会也很担心,担心如果有一天,他离开了,我以后的路要怎样走下去,因为在我看来,他已经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了,以后的日子一定要有他才能走下去。   但是生活常常会不太如人愿,在我享受着他给我的爱的同时,也发现我带给他的压力。我才知道,愿来我是这样的自私。我开始慢慢的觉得,我不应该在这样牵绊他,我应该离开他,他是个事业心太强的人,而我什么都给不了他,唯一能给他的就是每天的几句甜言蜜语.天啊!我都在做什么?我反复的问自己,难道这就是我能给我最爱的人的一所有吗?这所有难道就是将他一点一点的摧毁吗?不,这不是我做的!可是我还能做什么呢??离开!离开他!永远永远的离开他!   我再一次的离开,意味着永远的分离,不会再有以后,我也不再奢望有什么以后了。我希望他能够忘记我,越快越好,越干净越好。但是当我成功的离开平以后,我才发现,原来我一点也不坚强,我是如此的脆弱,脆弱的不堪一芨。我开始挣扎,拼命的挣扎。我用尽了所有我可以想到的方法去麻痹自己。我开始喝酒,开始抽烟,开始吃安眠药,最后,用刀片割了自己的手腕……我以为当我再醒来时,会变成一只萤火虫,而身旁就是他,一颗大树,可我醒过来时,我还是我自己,还是一个无法自救的可怜的人。   从那天开始,我手腕上多了一条粉红色的丝巾。因为我不想再看到那道伤疤,那道让我曾心如刀绞的伤疤……   我终于还是没有成为萤火虫。   如果上天真的可怜我,真的眷顾我,希望来世,它会让我做一只萤火虫。一种能飞能发光的会飞的星星……
※玫瑰和太阳※ 如果你是个沉思的人,你一定有过和我一样的经历。 在早春的湖边,下着绵长忧愁的毛毛雨的时候; 在城市的街道上,前后的车排成长龙,而车窗外的急雨却无声地刷刷地下着,象停不下来的眼泪的时候; 在旷野上,下着茫茫大雪,世界和你似乎都要沉没了的时候; 这时候,你心中所感与平日所想是否有些不同? 如果你的心听得更远,你还可以象我一样,听到那些飘飞在雨中的水精灵讲述的它们的故事呢。 第一章 雾 我叫玫瑰。我是一个很小很小的透明的水精灵。太阳也是和我一样的水精灵。我们都诞生于一颗露珠。我出生后第一眼看见的是美丽的玫瑰花,因此我给自己起名叫玫瑰;而太阳却抬头看见光芒四射的太阳,他就给自己起名叫太阳。为了区分他和真正的太阳,我经常把他叫做小太阳。 在所有的水精灵中,我最喜欢太阳。他是非常可爱的孩子,笑起来象阳光一样灿烂。我们整天形影不离,清晨我们迎着朝阳飞起来,飞向蓝天,身边是无数与我们一样快乐的水精灵,每一个水精灵身上都散发着一种植物的芬芳。我们掠过城市的广场,广场上早起的老人,露宿的流浪汉,闻到了一阵甜蜜的玫瑰花香,因为我和太阳诞生于一朵玫瑰花上,我们身上带的是玫瑰花的芳香。 有时我们却躲在树荫下,躲在花丛中,捉迷藏,在草尖上荡秋千,在公园的湖边玩水。晚上我们就睡在一朵玫瑰花的花芯里。 我从不怀疑我们的日子可以一直这样过下去,直到我生平第一次看到可怕的雾从地上升起。灰蒙蒙的大雾遮蔽了一切,即使面对面,我也看不清我的太阳。无数的水精灵沉默地聚集在一起,个个面色凝重,让我感到害怕。我紧紧地攥住太阳的手,在无边的大雾中茫然地走。尽管我们的手握得紧得不能再紧,我还是很害怕我们会走失。在这么多的水精灵里面,在这无边的迷茫中,我怎么找得回我的太阳呢? 我是一个很小很小的水精灵。我叫太阳。我希望我能象太阳一样温暖热情,抚慰大地。但我却没有做到。我是这么轻,并且是透明的。我真不知道我能给人们带来什么。唯一让我欣慰的是,我能给玫瑰带来快乐。或者不如说,在她身边我感到快乐,而看到我快乐,她总是很快乐的。 可是,即使在最快乐的时候,我的心也隐藏着忧伤。只是我说不出来我为什么忧伤。 每当雾起来的时候,是水精灵族在举行某种庄重的仪式,似乎是警戒水精灵们不要忘了自己的职责。这个职责是什么,我们这些年纪还小的水精灵是不知道的。但我总觉得,我的忧伤的秘密就藏在这个仪式中,因此我就紧紧握着玫瑰的手,在茫茫浓雾中执拗地寻找,每次都一无所获。 第二章 雨 下雨了!真开心啊! 下雨天是水精灵的节日。那么多水精灵都兴高采烈地跑出来了,天地间一下子热闹起来。 音乐奏起来了: 雨水朴朴地落在水泥地上的声音, 劈啪劈啪敲打玻璃窗的声音, 沙沙地扫过树叶的声音, 滋滋落进泥土里的声音, 笃笃敲打屋顶瓦片的声音, 哗哗砸进河里的声音 …… 这么多好听的音乐同时奏起来,还伴着水精灵们轻盈的舞蹈,真是要多壮观有多壮观!我拉着太阳的手,从这滴雨里钻进去,从那滴雨里钻出来。一会儿从高空飞速地直线落下,体验速度的快感;一会儿斜飞出去,打落一朵娇羞的兰花的花粉。有一次我们甚至随着一颗冰雹,将人家的屋顶砸破一个窟窿,雨水从窟窿落到屋里,被一个脸盆接着,叮当叮当地响得清脆,旁边的小孩也拍手叫好,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太阳却不大高兴起来。 最近太阳的心事好像越发重了,连下雨天这样的节日也会突然陷入沉思。有时他握着我的手凝视着我,我能从他的眼底看到深深的忧伤,但我没法劝慰他,因为我知道,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忧伤的来源。我只能拉着他飞起来,飞向温暖的太阳,我在阳光下舞蹈,我知道我舞得很美,我是水精灵族的舞后。太阳翩然地舞在我的四周,他慢慢地微笑起来,他的笑如阳光一样灿烂。
※永失我爱※ 再留恋的看一眼你在我QQ上的头像,终于还是决定下来把你的名字从我的好友中删除,我默默地数清这5年来全部,过了今天,那残留的最后一份希望也会变成虚无。  离开你已经是2年的时间了,以为距离可以冲淡我对你的怀念,所以我一直都在一个陌生而遥远的城市寄生。在繁华的都市、熙攘的人群里,孤独的我,没入人群,放纵自己在烟雾蒙蒙的街头、在江枫渔火的岸边……  在漆黑的夜里,眼前闪动的还是你可爱的笑容,你留下的唯一一张照片,还摆在我的枕边。远方的你是否找到你新的幸福……  “我们以后是不会在一起了……”,2年前的你在高考后的第一天残酷的选择了分手。我的心一阵绞痛,我知道你说过的话是不可挽回了……在当天的晚上,你又突然打来电话想见我。 到最后的最后,我也没有说出一句话了,只是静静的看着你,也许想到是一种诀别吧,那是我看你最清楚的一次了,不知道你有没有看到我眼里禽含的泪水……  高考过后是2个月的假期,对于经历过应试教育的人,都能想象它给我的憧憬。然而对我,这却成了漫无边际的末日。每天我都把自己关在卧室,看着天花板,我不敢合上眼,怕再看到你最后的眼神中透漏的残酷……我的变化还是被父母觉察,他们为我找来了心理医生。。  原来这世界是不允许为了一份感情而放弃2份亲情的--在父母面前,我刻意变成了以前的自己……  在填写志愿那天,我特意为自己选择了一个遥远的繁华城市--希望在一个新鲜而又有感染力的地方,可以放松我的疲惫。  新的城市、新鲜生活的好奇,让我沉溺在现时。慢慢地,我以为快要把你忘记……不久,我在这边找到一个女朋友,后来,才发现她的身上有你的影子。真是无独有偶,在第一次吻她的那天,晚上在寝室我受到高中同学寄来信,里面是你们和另一个女朋友的合照。偷偷地,我从跑了出来,在这个陌生城市的街道上走了很久,想了很多……第2周,我和女朋友分手了——我不想做错什么,她应该得到真正的幸福。  后来的日子,熟悉了这个陌生的城市,我束缚在自己的空间里,学会了用香烟和酒精度日……走在繁华的街市,挤在熙攘的人群,我的身影显的那么孤独。  今夜,默默的等待,看你的QQ头像由亮变暗,我知道,对于我,你已经永远的下线了……  “您确认把XXX从好友名单中删除吗?”  ”是”……  “删除完成”  也许你早已经忘记,在遥远的城市里有一份真的感情,我仍然会真心的为你祝福:  请你一定要比我幸福 才不枉费我狼狈退出  再痛也不说苦 爱不用抱歉来弥补  至少我能成全你的追逐  请记得你要比我幸福 才值得我对自己残酷  我默默的倒数 最后再把你看清楚  看你眼里的我好糢糊 慢慢被放逐  放心去追逐你的幸福 别管我愿不愿  是孤不孤独 都别在哭
※爱的礼服※ 那年夏天,我在一间男士礼服店打工。   “丁冬”一声,挂在门上的风铃提醒我来顾客了。我折好书角,向门外看去。只见一位老先生推着轮椅走了进来,轮椅上坐着年纪和他相仿的老太太,两人都是那种很精神的北欧老人。老先生戴了一顶渔夫帽,帽子上还别了一根羽毛,有点老顽童调皮的味道。轮椅上的老太太满头的银发梳理得很整齐。   我迎了上去,笑盈盈地问:“两位选礼服吗?”老先生捧着自己圆圆的啤酒肚说:“小姑娘,你看什么礼服能装得下我这半个世纪的啤酒肚?”我扑哧一声笑开了,接着说:“有,中号就行,大号的您这肚子还嫌小呢。”老先生爽朗地大笑起来,老太太在一旁打趣地说:“那你再多喝点啤酒,就可以穿大号的了。”我量好尺寸后,问道:“您要参加哪种宴会?参加普通的婚礼西服就行;六点以前的宴会要用大礼服;六点以后最好用无尾半正式晚礼服;参加博士毕业典礼要燕尾服;商务宴会的礼服可以随意一些,用晚间便礼服。”老先生把轮椅推到试衣镜旁。找了一个最好的角度让老太太看他试衣服。然后,他转身说:“是葬礼,我太太的葬礼。”我立即收起笑容,神色凝重地说:“对不起,对你失去太太我感到非常遗憾和难过。”他摆了摆手,一旁的老太太插嘴说:“还没死呢,我就是他的太太。”我有些尴尬地“哦”了一声,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我给两位老人各倒了一杯咖啡,老太太感激地接过了咖啡,把杯子放到嘴边。穿过杯子里袅袅升腾的热气,她注视着老先生,嘴边有些怜惜的笑意,说:“这么多年,他就没自己买过合适的衣服。你跟他介绍了这么多种礼服,你问问他知不知道参加葬礼该穿哪一种。”老先生眼瞟着四周,又喝着咖啡笑着说:“我有最好的太太,这些从不用我操心。”我见气氛有些轻松了,手脚才自在起来。我转身去取一套中号的西服,听见老太太对老先生说:“医生说最多还有几个月了,也该准备了。”我才明白了一大半。老先生接过话头说:“我看那个医生有点蠢,医生说的也不是都准。”这会儿,老太太倒笑了起来,说:“不管怎样,买好了我才放心,我可不想在天堂看到你穿着渔夫野营装参加我的葬礼。你还会光着脚,因为找不着袜子!”我转过身,被老太太描绘的情景逗笑了。老先生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着。我惊讶于老人对于离世的平静和坦然。老太太对我说:“就要黑色的西服配上白色的衬衣,再加上黑色的领带。”我的心里赞同地想:老太太配的是标准的葬礼服。我配好衣服递给老先生,让他去更衣室试试。   见他拿着衣服进去了,老太太对我说:“我都七十多岁了,早晚要去天堂的。我就想把平常做的都给他安排好,怕到时候他一个人不习惯。”我心里一阵难过,不禁想起许多个早晨,在丈夫替我煎蛋、准备咖啡的同时,我在卧室里替他找合适的领带搭配衬衫。如果哪天我要离去了,我一定要把所有的衬衫领带都事先配好,他才不会一下子不顺手。我的鼻子酸酸的,又想,我是不忍也不能先离去的,他自己都不会打领带,甚至找不出成双的袜子来。我一定要竭尽所能,在人生的路上多陪他一程。   老先生穿好衣服走出来,他挥动着手上的领带说:“谁能帮我系这个东西?”老太太摇摇头笑着说:“难道要我把所有领带都打好吗?”她示意让她来系,老先生弯下腰,俯身在轮椅上,老太太有些颤抖但熟练地打好了领带。我走到一边,好让他们不受干扰,多一些私人空间。镜子里的老先生庄严肃穆,他握着老太太的手,征求着她的意见。老太太说:“挺好的。我喜欢。这西服倒让我想起我们结婚的礼服来。我们结婚时你系的是银色的领带,也是我选的。”老先生挺直了腰板,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又看了看镜子边的妻子,俯身抚着老太太的手,动情地说:“我希望这套礼服永远派不上用场!   付过钱后,老太太向我致谢:“上帝保佑你,我的孩子。”铃声中老先生推着老太太出了门。我看着他们的背影伴着轻声细雨渐行渐远,心中不可抑制地涌起对这老年伴侣的关爱。老了的只是年纪,不是爱情。   许多短小的片段接起了整个人生。可是很多的时候,我们不懂得珍惜,认为所有的东西都是理所当然的,总是要到再没机会的时候才猛然惊醒。有人说“幸福被彻悟时,总是太晚而不堪温习了”,请在还不算太晚的时候,珍惜你的每一分钟。
※我也会变得像你一般※ 我就是傻,傻得像你一样。讨厌你很多地方是因为那些特点与我太相近,就像一面镜子,那样清楚地映照出我的短处。比如倔强、比如虚荣、比如总是试图掩饰感情。      1.1983年4月初4四时二十五分,你在镇上的卫生院里痛苦万分地产下6斤4两的我。   当时你扬言说和孩子是件多么劳心劳力伤心伤身的事情,以后再也不生了。可是你失言了。事隔三年,你就生下了弟弟,我三岁的时候就见证了你的言而无信。   你说我小时候很爱哭还很粘人。你去菜园摘菜得抱着我,去水井提水要抱着我,洗衣做饭的时候都要抱着我。即使当时我年幼无知,我还是不相信我会如此依赖你。爸爸多好,每次下班都会带些零食回来塞给我,或者给我买些小玩具。你从来都没有。你只会在我站在街上商店橱窗前看着小花裙子痴迷的时候骗我说:“走吧宝贝,妈妈明天给你买。”你的教育方式真失败,每天都让抱着希望睡去,带着失望醒来。你以为我年纪小就不记得了么?我只是习惯了你的哄骗方式不和你计较。      2.我像秧苗一样疯长到四岁,邻居的小孩都去上学了,你说我不但年纪小,还长得无比瘦小,学校不收的,不让我去。   可是这能怪我么?你做的饭菜总是不好吃,让我时至如今还异常挑食,不长得瘦弱才奇怪。于是我要么哭闹要么不进食,一副硬派作风地威逼你,于是你只好带我去镇上的小学恳求校长额外收留。   我上学的第一天就开始后悔没有听你的话。那些平均年龄比我大两岁以上的小孩都摆着一副高傲的样子拒绝和过分幼稚的我玩。我被孤立了。还常被人欺负。放学时肩上背3、4个书包跟着蹦蹦跳跳的同学后面满头大汗,上课时躲在角落里看她们欢快地跳皮筋,捉迷藏。可为了证明我的选择是对的,我从来都不跟你说。   学前班第一次考试,我第一个交卷。年仅4岁的我根本无心向学,课还没教完,教科书就被我撕来折纸飞机。于是我考60分。于是我连6和0都分不清楚。于是我以为我考了两个零。我一路从学校哭到家里,直接钻进菜园子里找到正在浇菜的你,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拉着你的衣角说:“都是你,都是你不给我生个哥哥。他们有哥哥他们都打100分,我没有哥哥我考了两个0。”现在想来当时的我真是奇才,居然可以想到如此绝妙地借口来堵你的嘴。   从二年级开始我成级飞速上升。因为我受不了你拿着我画满叉的试卷给我讲毛主席或者周总理的故事。班主任因为我在一场考试中一个动词解释得与字典无异而夸我是天才儿童,语文竞赛,数学竞赛,作文竞赛,这些奖项我统统包揽。那些从前排挤我的人在不知不觉全站在我这边对着我无比谄媚。你看,你绝对想不到,年仅6岁的我,就经历了如此现实残酷的事情。      3.你看你,偏心那么明显,几乎把所有的感情都给了弟弟。   他被你宠得4岁的时候连0都不会画,二加二等于几都不知道,8岁的时候说话还奶声奶气。还堂而皇之对自己的偏心解释说:“如果连我都不喜欢你弟弟,那他就没人喜欢了。”   于是,即使爸爸有时候会很凶,会打我屁股,我还是决定联合他来孤立你们。可惜我们家庭人口分布太过均匀,纵使这样我们也只是势均力敌。我只好跟你划清界限,说弟弟是你的儿子,我是爸爸的女儿。你看爸爸多帅,比起肥胖脸上布满色斑中年白头的你,他真是又年轻又英俊。正因为这样,每当我照镜子的时候都要抱怨,都是因为你不够优异的基因掺入爸爸的染色体,才会导致现在的我眼睛不够大,眉毛不够长,牙齿不够整齐,还平胸。   每年我过生日你都有忙乎一整天把菜碗摆满一桌子,弟弟过生日却刻意忽略。即使这样做你也休想笼络我。谁都知道弟弟的生日是在年三十,大鱼大肉之余还有双份理由收红包。况且你看你那些桌子菜,从小就莫明其妙不吃荤的我只能夹几片菜叶子。你还装模作样地说:“吃啊女儿,挑食会影响发育的。”可你明明知道我讨厌那些肉!      4.03年时候我大三,被分到深圳一家公司实习。送我上车的时候你和弟弟假惺惺地抹眼泪,我坐在火车里偷笑,终于可以逃出你的的魔掌放肆一番了。
※曼珠沙华※ -荒村- 推开第十二扇门的时候,南宫陌终于确定自己是来到了一个空无一人的寨子里。 没有上锁的门扇在暮色中吱呀地晃动,搅起带着奇怪腥甜的空气,南宫陌叫了几声,不见主人家答应,干脆就走了进去。不出所料,破落的房间里空无一人。他点起桌上烧了一半的蜡烛四处查看,决定就地歇息一宿,到明日再上路。 拿着烛台往后屋走去的时候,他蓦地站住了身子。烛光映出了照壁上黯淡的斑点,他皱了皱眉头,用指甲刮了一些放到鼻下嗅了嗅,脸色微微一变。 又是血迹……这些陈旧的血迹显然是喷溅上去的,和前面十一户空屋里一样比比皆是。到处是刀砍剑削的痕迹,散落着生锈的暗器--所有迹象都表明、这个罗浮山脚的小寨子曾经发生过一场杀戮,所以导致了如今的荒无人烟。 他小时候随着父亲拜访过罗浮山上的试剑山庄,记得山下这座寨子叫扶风寨,应该是试剑山庄设在山脚的前哨。除了当地的村民,一向还有两广的武林人士在此居住。 然而此刻他走遍了整个村子,已经见不到一个人。 不可能……怎么可能是这样? 记得不到一年前,鼎剑阁里还有人从两广回来,对作为阁主的父亲说试剑山庄在少庄主的治理下井井有条,庄内高手如云,南方武盟的力量、如今足可以和中原鼎剑阁抗衡--难道才几个月,试剑山庄就遭到了灭顶之灾? 不可能。连十年前拜月教大举进攻,都被试剑山庄击退,盘点如今武林,更不可能有任何一股力量、能在短短几个月内灭亡试剑山庄。而且如果试剑山庄有什么不测,那是何等大事,势必震动两广黑白道,作为天下武林执牛耳的鼎剑阁更不可能一无所知--而作为阁主的父亲在一个月前,还派人前去试剑山庄商量嫁娶之事。 南宫陌皱着眉,执着烛台往后屋走去。一路上到处是黯淡的血斑,密密麻麻的喷溅,发出奇怪的味道--但是,血迹都已很陈旧,为何居然还能散发出如此强烈的味道? 而且,就算是这里遭到过袭击,有过血腥的灭顶杀戮--可尸体呢?总有尸体留下吧?可一路上他不但没看到一具尸体,就连坟冢都没有看到一个! 种种疑问缠绕着他,但是脚步却一直往后面的卧室走去。南宫陌叹了口气,决定不去想这样古古怪怪的问题。他不过是路过这里,歇一宿,明日便要上路前往罗浮山上的试剑山庄,到时候向少庄主叶天征问个明白就是了。 他拿着蜡烛一直走往后面卧室。这幢房子和村里其余房屋一样、显然已经多时没有人住了,到处积着厚厚的灰尘,他把手搭在卧房的门上,摸了一手的灰。 "吱呀呀",门开了。烛光照亮方圆一丈的室内,破败的气息举目皆是。显然当日灭顶之灾来的太快,这里所有陈设都保持着井井有条的原貌,甚至床上的被子都折叠得整整齐齐。 "叨扰了。"默默对这里原先的主人说了句,南宫陌拂开了桌子上蒙的厚厚灰尘,将烛台和褡裢放到了桌子上,准备去后院中打水洗漱--真是的,不知道先前阁里派去试剑山庄的人为何迟迟不返回复命,害得他忍不住南下跑到了这里来。 --其实那一门婚事五年前就该办了,偏偏罗浮叶家一拖再拖,眼看叶二小姐都是二十出头的人了,却依旧用各种借口推脱,说什么两广武盟事务繁忙、叶二小姐是盟主的大臂助,暂时无法出阁等等…… 种种借口。看来就是想赖了,而父亲南宫言其作为天下武林的盟主,居然是巴巴的把自己的热脸贴了上去,几次三番派人迎娶。 其实叶二小姐那般泼辣的丫头有什么好,不娶就不娶,还正和他的心意呢……南宫陌咕哝着将包袱解开,拿出里面的铜钵来,准备去盛水。然而转身之间,忽然听到房间里某处传来轻轻"嗒"的一声,仿佛有人用指节敲击着墙壁。 "谁?"南宫陌霍然回头,手指按上了腰间,佩剑灭魂在鞘中应合出低低的长吟。 入夜的风吹进来,摇动桌上的残灯,没有一丝一毫人的气息,只有门扉和窗户在风中吱呀呀的轻响。
※世界上最经典的25句话※ 能冲刷一切的除了眼泪,就是时间,以时间来推移感情, 时间越长,冲突越淡,仿佛不断稀释的茶 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怨言是上天得至人类最大的供物,也是人类祷告中最真诚的部分 智慧的代价是矛盾。这是人生对人生观开的玩笑 世上的姑娘总以为自己是骄傲的公主(除了少数极丑和少数极聪明的姑娘例外)。 如果敌人让你生气,那说明你还没有胜他的把握 如果朋友让你生气,那说明你仍然在意他的友情 令狐冲说“有些事情本身我们无法控制,只好控制自己。” 我不知道我现在做的哪些是对的,那些是错的,而当我终于老死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些。 所以我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尽力做好每一件事,然后等待着老死。 也许有些人很可恶,有些人很卑鄙。 而当我设身为他想象的时候,我才知道:他比我还可怜。 所以请原谅所有你见过的人,好人或者坏人 鱼对水说你看不到我的眼泪,因为我在水里。 水说我能感觉到你的眼泪,因为你在我心里 快乐要有悲伤作陪,雨过应该就有天晴。 如果雨后还是雨,如果忧伤之后还是忧伤。 请让我们从容面对这离别之后的离别。 微笑地去寻找一个不可能出现的你! 死亡教会人一切,如同考试之后公布的结果——虽然恍然大悟,但为时晚矣~! 你出生的时候,你哭着,周围的人笑着; 你逝去的时候,你笑着,而周围的人在哭! 一切都是轮回!!!! 我们都在轮回中!!!! 男人在结婚前觉得适合自己的女人很少, 结婚后觉得适合自己的女人很多。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 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 每个人都有潜在的能量, 只是很容易: 被习惯所掩盖, 被时间所迷离, 被惰性所消磨 人生短短几十年,不要给自己留下了什么遗憾, 想笑就笑,想哭就哭, 该爱的时候就去爱,无谓压抑自己。 和平年代》里的话: 当幻想和现实面对时,总是很痛苦的。 要么你被痛苦击倒,要么你把痛苦踩在脚下。 真正的爱情是不讲究热闹不讲究排场不讲究繁华更不讲究穴头的 生命中,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 于是,看见的,看不见的;记住的,遗忘了。 生命中,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 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 然而,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 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 我们确实活得艰难,一要承受种种外部的压力, 更要面对自己内心的困惑。 在苦苦挣扎中,如果有人向你投以理解的目光, 你会感到一种生命的暖意,或许仅有短暂的一瞥, 就足以使我感奋不已。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后悔是一种耗费精神的情绪。 后悔是比损失更大的损失,比错误更大的错误。所以不要后悔 日出东海落西山,愁也一天,喜也一天; 遇事不钻牛角尖,人也舒坦,心也舒坦。
※猫.鱼※ 当水中的鱼儿游累的时候,谁会是守侯在岸边的那只猫? 鱼·猫 Ⅰ 不知道已经是第几天了,他似乎已经习惯了每天在这片水域徘徊。而这一切的开端,都是因为那一次岸边的邂逅。 那还是上次涨潮的事了,贪玩的他从深海游到这片浅水区。远远的,他看见一个美丽的身影,沿着漫长的海岸线缓缓前行,在她的身后,是长长的一串梅花形脚印。 他好奇的游近了一点,这一次,他看清楚了她的样子:全身包裹着雪白的皮毛,典雅而高贵。突然,她回过头,就是这四目的相接,他觉得自己陷进了她一只湛蓝,一只碧绿的眼眸里…… Ⅱ 从上一个主人家里跑出来有多久了?她自己都不记得。唯一清楚的就是,她翻过了一座又一座高山,总算看到了她梦中的大海。本来,她想在海边尽情的玩乐之后,再凭她来自波丝的高贵血统找一户好人家定居的——直到她看见水中的那双眼睛…… Ⅲ 他从长者的口中知道她是一只猫,而他只能成为她口中的食物。但是他从来都没怕过,因为他知道她绝对不会这么做的,甚至有时候他会想:被她吃到口中,那我会不会变成她身体的一部分呢?当他将这个想法告诉朋友的时候,得到的只有一个回应:“疯子”。 Ⅳ 她知道他是一只鱼,跟以前的主人喂给她吃的一样。有好几次,找不到食物的她,都有想把他吃下去的冲动,但她最终忍住了。因为她害怕,她怕再也看不到那双深情的眼眸了。 Ⅴ 他们就这样在海边相遇。隔着碧蓝的海水,他总是静静的守在她的倒影旁边。他说:“这样我们就肩并肩了。”而他总是努力让自己能靠海面近一点,“这样我们的心会靠得更近。”她告诉他。 隔着海平面,猫和鱼的爱情,就这样开始蔓延。 Ⅵ 就在他们以为他们的感情将会这样一直延续下去的时候,有一天,几个到海边拾贝的小孩发现了她的身影,几番追逐之下,她落到孩子们的手里。看着她忧郁的眼神,他知道,她就要离开他了。终于他鼓起勇气,奋力跃出海面,他的身体在碧蓝的海面划出一道美丽的银色弧线。 她就这样看着他重重的落在沙滩上。咚!这声音就像重重的敲在她的心上。 Ⅶ “鱼!”孩子们欢呼。 他在沙滩上徒劳的扑腾了几下,最后,他再也不能动了,但她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她的身体。 孩子们把她放到他的跟前,这是第一次,他与她没有了海平面的阻隔。他们更清楚的知道,这,也是最后一次。 她看见他眼中的光芒在一点一点的消失,他已经用尽了最后一点力气。 “为什么要跳上岸?”她的声音有些哽咽。 “我怕再也见不到你了,没有你,整个海洋都会是孤单的。”他说完了他最后一句话,嘴角还挂着微笑。 她含起了他,旁边的孩子们又是一阵欢呼。突然,她头也不回的冲向了大海,没等孩子们反应过来,她和他已经消失在海平面。 这样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这片海洋以后再也不会孤单。 …… Ⅷ 远处,两朵白云在追逐,那是猫和鱼在缠绵。 THE END
※天使与魔鬼※ 吸血鬼被上帝诅咒,必须靠吸食人血维生。   永远不能见到阳光,一被阳光晒到就会变成尘土消逝,所以吸血鬼总是在夜晚活动,猎捕那些迷失在月亮   下不幸的旅人。   有一天,一位天使来到凡间。   她的容貌端庄秀丽,比任何天使都还要华贵,   她是上帝最心爱的一个孩子。而她来人世的目的是为了传达神迹。   天使治愈无数人的疾病,即使是濒死的绝症,   只要被天使的手轻轻碰触,马上就可以复原。   吸血鬼也听到了这个消息,他乔装成一般的平民,前来求诊。   天使对这名半夜出现的访客非常吃惊,当然她一下子就看破了吸血鬼的伪装,   但是她也对吸血鬼的大胆感到兴趣。   「请问您找我有什么事呢?」天使好奇地问。   「我生了一种不能见到阳光的病,请你医治我。」吸血鬼这么回答。   「因为这种疾病使我不得不藏匿在黑暗的地方,   但是一次也好,我很想看看早晨朝阳的美丽。」   这无异是无理的要求。因为天使的法力再大,也不可能改变吸血鬼不能晒到太阳的事实,因为那是上帝给的报应,是一种只要吸血鬼还存在于世界上就不会停止的惩罚。   「对不起,我无能为力。」   「一次也不行吗?」   天使忽然觉得吸血鬼懊恼的样子很可怜,她安慰着对方。   「虽然我不能让你亲眼看见,可是你不嫌弃的话,我愿意形容给你听。」   吸血鬼被天使的提议打动,他们约定好等下一次天空升起上弦月的时候,   在吸血鬼匿居的城堡见面。   时间倏地流逝,天使准时赴约。   她坐在吸血鬼的身旁,以温柔的声音述说太阳初升的情景。   当他们要分别的时候,吸血鬼又对天使说:「请原谅我再次向你祈求,但是一次也好,我很想看看正午艳阳的美丽。」 善良的天使仍然无法实现吸血鬼的愿望,   她又和吸血鬼说好下个上弦月夜时的相见约定。   「虽然我不能让你亲眼看见,可是你不嫌弃的话,我愿意形容给你听。」   到了约定的时刻,吸血鬼正襟危坐,等待着天使的到来。   天使沐浴在月光下,圣洁的翅膀闪闪发光,像穿了一件银色的披风那样,炫烂的光彩令吸血鬼转移不了视线。   天使又坐在他的身旁,述说太阳当空的情景。   她那无比纯洁的微笑使得吸血鬼着了迷,因此吸血鬼不禁第三次开口。   「请原谅我再次向你祈求,但是一次也好,我很想看看黄昏夕阳的美丽。」   「虽然我不能让你亲眼看见,可是你不嫌弃的话,我愿意形容给你听。」   吸血鬼和天使相视而笑,这次不需要承诺,   他们都有了在下个上弦月夜相见的默契。   彼此都在心里期待着下一次见面,彼此都希望月亮快点变成一弯上弦月。   终于盼到的月夜那天,天使照样坐在吸血鬼的身旁,述说太阳西落的情景。   这样的话题告一段落时,吸血鬼怀着忐忑的心情说。   「谢谢你亲切地告诉我这些事,如果可以,你愿意再答应我一件愿望吗?」   「我尽力而为。」   「我想再和你见面,我觉得只要能和你在一起,阳光就不算什么了,不管是朝阳,艳阳,或是夕阳。你比太阳照耀的白昼更美丽。」   天使为他这个要求稍稍皱起了眉。「我很希望能达成你的愿望,不过我明天就结束人间的任务,必须回到天堂去了,再也不能来这里跟你见面。」   吸血鬼听到天使委婉的拒绝后,只得勉强地露出笑容。「……这样也好,比起这里,天堂想必是非常明亮温暖的吧。谁叫我是生长在黑暗里的魔物呢? 对这短暂的邂逅就应该满足了。」   「对不起。」天使很抱歉地离开了吸血鬼的住处,她回到了本来属于自己的天堂。   上帝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个心爱孩子脸上的异样,他问。「孩子啊,你在想什么?」   天使的心里想的不外乎是那个孤寂的吸血鬼。   「我在人间遇见了一个吸血鬼,他非常渴求阳光」   从他的眼神里我可以看得出来,他过得很寂寞,数百年都活在距离人群很远很远, 而且很伤心的黑暗里。」
※转载文章※ 我的道~~ 道法自然。无为而有为。在物欲横流,金钱第一的世道,吸引人的真的太多太多了,说官说商,说权说钱,各种各样的欲望充斥而来。古往今来有多少人,在这场袭来的风浪中,或灰飞淹灭,或没落沉沦,或随波逐流,他们或被打败了,他们或堕落了,他们或失去了自我。又有多少人,在这场风浪中,依然风流潇洒,谈笑风生。世界是这样一个世界,世界不会因我们而改变它的本质。以无为的心追求着有为,永远保持一颗平常心去积极入世。平常心,并不是无视,并不是没落,并不是屈服。积极,并不是追逐,并不是支配,并不是统治。那是一种自由自在,无忧无虑,放浪形骸,却一直保持积极的上进的心态。漫游于汹涌的物欲大流中,依然乐幽幽。物为我用。我们需要物,故我们追求。然而物却不是我们追求的最终目的,而是满足我们的需要,并且享受于这种满足。当我们过多的把目光放在物和追求上的时候,我们正在走上我为物使的深渊,哀叹着生活之多艰,世道之黑暗。孤独,失落,伤感。。。随之而来。常常问自己,为什么追求,而不是追求什么。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物,可物,非常物。可以描述的物质,都不是可以永久长存的东西。惟有那一份一份的感动,深深扎根的情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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