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纸欲拿人e 栖霞庄户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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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村交警三中队被我告了 ! 我是我们莱阳的一名小货司机。2011年3月4号,本人途径栖霞桃村。被交13警拦下,因超载被罚600元,记3分。对本次处理,本人并无异议。违章违法,理当受罚。可是接下来杯具就有了。     当我在开着警(警9112)车的交13警带领下,来到指定的过磅处,过磅。又在交13警指定的停车场停车。等我交完罚款,回来提车时,**同志告诉我,必须去卸货后,才能放行我的车。我于是来到停车处,寻找可以卸货的车。过磅处,那个负责开卸货证明的一老人“点化”我:在他那交200元钱,就不用卸货,可以给我开卸货的通知单。经过议价后,给了100.然后,他过来别人的空车,给我开一个已经卸货的单据。他还告诉我,刚才就以个三轮车,他都收了200元,这是照顾我了。      但我想,这是什么?这算什么?又是谁给了老人如此大的权力?这位老人又和这些**有着什么样的关联?每天抓车很多辆。照此推算,这位老人每天至少4位数的收入。难道都是这过磅开单的老人所得?      接下来的事情,老人道出了原委。等我在交13警那拿到放车通行单回来后。老人又开口了,要我70元的停车费,我惊了,我停车不过一小时左右,却要我如此高的停车费。我这是在交13警指定的停车场。我想既然是交13警指定的停车场,停车收费也必然有规定。但我不敢去问什么了,要不,那100元岂不水漂?只能再商议老人少要点。老人最后一口价:50元。我也只好认了。这位老人说了,这些钱也不是都他的,他也已打工的。要等别人来查帐的。如是,我明白了。这必然与执法的部门或某些执法人员有着极其肮脏的利益关系。      太黑!在执法经济利益下,那些人已经忘记了自己头顶上的国徽,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很多人也许都忘记了自己做“人”的原则了。我不为我被罚而悲,也不为追回150元而喜。只希望社会的和谐和法律的公正。不要让我,让更多的人,对我们的法律、公权力的公信如此的质疑!而这些执法者所影响的也不仅仅是这一部门的形象,他影响的是人们心中的法制观念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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