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飘飘🍒 狙击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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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县城的饭局 雄县小县城。以前小城人热情,隔三差五就会有人招呼一聚。因为城不大,从东到西,或自南到北,开车、坐车或骑车,如果路况正常,都不会超过5分钟,所以总会一呼百应。 时间通常都在晚上,周末最多。不到6点钟,主人就到了饭店,饭店都不大,菜也没啥特色,千篇一律,名吃郭庄璇饼其实就是小厚肉饼,朋友聚会,用不着讲究排场,关键是吃得实惠舒服。 主人一落座,就拿着手机拨打一通,重复着同一句话:“怎么还没到啊,就等你一个人了…”对方就会说:“到了,到了,已经到饭店门口了“,或者是“5分钟到…”,终有姗姗来迟者,明明在家闲的难受,却故意来迟,美其名曰,刚散会。 菜上酒满,主人通常会说上一两句,无非是“也没什么事,就是想大家了,在一起聚聚”之类,要是主人什么也不说,客人会催他说上两句,然后酒宴正式开始。商量好共同几气儿干杯后,主人开始一一介绍客人。这时候,主人这时候大多变成组织部长,因为他把每个人都现场提拔了。比如派出所的刘警官就是刘局,银行的出纳便是行长,学校的陈老师就是陈校长,医院的护士就是院长,自由职业者王某人立马摇身王总……诸如此类。一个桌子上,副科、正科,副处、正处,局级比比皆是,全是领导,大家也不客气。不认识的,还相互点点头,表示知道了认识了,非常自然。很明显,大家对主人的介绍很满意。偶尔极个别的会谦虚一下,会模模糊糊地说:“我不是,不是的…”声音小到差不多连自己都听不见。马上就有人说:“快了,快了…”谦虚的人听了信心大增,很是开心。 故城,有名酒甘陵春,人既善饮也豪爽。通常一个酒桌上,起码是先带一箱白酒来,大家先是共同几气干杯,然后再每人“加深”(感情)。虽然大家都豪饮,但小城人喝酒非常文明,一般在两圈后,主人就随意了,不再强求每人喝多少。这时候,酒量大的人就开始发挥了,提杯打圈,挨个敬酒。如遇到老乡战友同学等,便是“我俩干一下”,若对方是女性,干字便说得特别重,我干了,美女随意,弄的桌上美女粉面含羞。老朋友的,新朋友的,一推一杯,几个回合下来,不少人吃不消,大喊不喝了不喝了,留点,留点……敬酒的便说,不行,你这是养金鱼呢?这时,“串位”又粉墨登场了。所谓“串位”,就是端起酒杯起身到朋友面前敬酒,这样的礼遇是高规格的,没有人能够拒绝,于是,酒又是海喝了一通。 几番下来,一箱白酒就见底了,主人便喊饭店老板,再拿两瓶酒来,众人就开玩笑:“不拿了,不拿了,拿来也喝不了。”主人看看面红耳赤的客人,便说:“能喝也不拿了,那就搬箱啤酒来冲冲吧。”老板便搬来一箱啤酒,全部打开,一人发一瓶,接下来,便是一场啤酒战,如此 这般,各人的酒就喝得差不多了。于是,“张处”与“李局”之间就开始交换手机号,“王局”“周总”相约下次聚会的时间,场面异常热烈,你兄我弟相见恨晚,握住的手紧紧不放,拥抱起来如胶似漆……这时,就有人说:“今天已经尽兴,下次再聚吧。”下次再聚往往只是一说,你可千万不要当真。这时主人把握住此机会,当机立断宣布:“散场!”   于是,大家起身穿衣、 拎包、拿手机……,出得门外,又是一番握手、拥抱,十八里相送,难舍难分。一群摇摇晃晃的身影在灯火阑珊里渐行渐远……现在美丽的小县城犹豫环保,管控等原因饭局越来越少了!
看看人家阜平,各种鼓励。在看看咱们。。。。 【图片】一、设备补贴政策 (一)设备补贴对象 1、在县域内经营两个月以上,以家庭为生产单元的家庭手工业加工户; 2、在县域内经营两个月以上,以联合体或经纪人创办的家庭手工业加工点。以国家扶贫资金进行补贴的,加工企业应设立在贫困村,接收贫困户人员占工人总数15%以上(含15%),按正常使用且新购置的主要生产设备数量进行补贴;以县财政资金进行补贴的,按正常使用且新购置的主要生产设备数量进行补贴。 (二)设备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 家庭为生产单元的家庭手工业加工户及以联合体或经纪人创办的家庭手工业加工企业,对新购进的缝纫机每台给予2000元补贴;对新购置的价格在1万元-3万元之间的特殊机器设备,每台补贴该设备购置价的50%。以国家扶贫资金进行补贴的,每台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由扶贫办统筹安排(1-3万元的大型机器设备除扶贫办应补贴资金外,剩余补贴资金由县财政统一安排);以县财政资金进行补贴的,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三)办理补贴资金程序 以家庭为生产单元的手工业加工户及以联合体或经纪人创办的家庭手工业加工企业,购买设备前向所在村委会提出购买申请,村委会汇总后填写制式购买申请表,并上报所在乡镇,乡镇审核把关后上报县手工业办公室备案。正常生产时间达到两个月以上的,向所在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由乡镇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撰写验收报告。以国家扶贫资金进行补贴的,要将验收情况在项目所在村公示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将验收报告提交县手工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批。手工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所在乡镇按程序办理报账手续。以家庭为生产单元的家庭手工业加工户,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补贴到户;联合体或经纪人创办的家庭手工业加工企业,资金补贴到企业投资人。 二、技能培训政策 (一)技能培训补贴对象 在全县13个乡镇及社管会以企业为基地组织开展手工业加工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培训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新办加工企业 (1)拥有固定的加工经营场所,且及时向所在村、乡镇提出申请,并由乡镇汇总上报到手工业办公室备案; (2)拥有15台以上缝纫机; (3)拥有经验丰富的技术管理人员; (4)厂房内机工不低于15人(固定登记)且学员每天参加培训时间在8小时以上,每月出勤不低于25天; (5)工厂内配备消防器材、打卡机并严格落实考勤制度。 2、扩大生产规模的企业 (1)在原加工地点增加设备扩大生产规模的 在原有加工厂所增加机器设备的,享受与新加机器设备数量相当的人员培训补贴政策;加工厂内所有机器设备均正常使用,无闲置设备。 (2)在原加工地点以外偏远山村设立分厂的 ①新设立的分厂拥有固定的加工经营场所,且及时向所在村、乡镇提出申请,并由乡镇上报到手工业办公室备案; ②拥有8台以上缝纫机; ③拥有经验丰富的技术管理人员; ④厂房内机工不低于8人(固定登记)且学员每天参加培训时间在8小时以上,每月出勤不低于25天; ⑤工厂内配备消防器材、打卡机并严格落实考勤制度。 (3)有固定加工生产场所且正常经营,将生产设备投放到农户中的 加工企业已达到新办加工企业标准要求,在此基础上新增加机器设备,将原机器设备投放到农户的,要及时向所在村、乡镇提出设备入户申请,乡镇审核把关后上报手工业办公室备案的,对新增加的机器设备,享受与新增加机器设备数量相当的人员培训补贴政策;加工厂内机器设备达到15台,且均正常使用,无设备闲置。 (二)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 学员参加培训期间,保底工资每人50元/天(县财政补贴每人40元/天),培训期为3个月,培训补贴以工资表为依据,并进行微机化管理,严格补贴程序;以上补贴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三)办理补贴资金程序 企业组织技能培训前向所在村委会提出培训申请,由所在村委会上报乡镇,乡镇审核把关后上报县手工业办公室备案。正常生产时间达到两个月以上的,向所在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由乡镇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撰写验收报告,并提交县手工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批。手工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所在乡镇按程序办理报账手续。资金补贴到企业投资人。 三、厂房补贴政策 (一)新建厂房补贴政策 1、新建加工厂房建设要求 加工企业要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统一管理下,在阜平县域内注册经营实体,依法经营,有较强的技术开发推广、生产经营、加工销售能力,能充分带动阜平县手工业发展,并能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由加工企业向所在村、乡镇提出新建申请,经村、乡镇同意,并报县手工业办公室备案。新建加工厂房建设标准:建筑面积生产区800平方米以上、生活区200平方米以上,砖混结构或钢架结构。 2、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 新建厂房投资额度以评估公司评估报告为准达到150万元以上,企业使用员工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的,给予投资额30%的补贴;投资额度以评估公司评估报告为准达到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工厂使用员工人数达到80人以上的,给予投资额20%的补贴;每个新建厂房最高补贴100万元,对于投资巨大的项目上报县政府另行研究安排。 3、办理补贴资金程序 新建加工厂房建成并投入使用后,企业法人代表向所在村、乡镇提出书面补贴申请,由所在村、乡镇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新建厂房进行评估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根据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由所在乡镇按补贴标准及相关程序办理补贴手续,资金补贴到企业投资人。 (二)集体产权房屋用于加工厂房补贴政策 各乡镇(村)要积极为企业协调解决好手工业加工场地问题,对闲置的集体公有房产,优先为企业提供作为经营场所使用。凡是企业以集体产权房屋做为手工业加工厂房的,由所在村、乡镇提出补贴申请,上报县手工业办公室,手工业办公室审核后拿出具体补贴意见,报县政府审批,给予2万元-5万元补贴。 四、奖励政策 (一)奖励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 在县手工业办公室申报备案的,且企业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的,对带动工人总数超20人且发放年工资总额超过30万元以上的企业,奖励1万元;对带动工人总数超30人且发放年工资总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企业,奖励2万元;对带动工人总数超过50人且发放年工资总额超过80万元以上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带动工人总数超过100人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带动工人总数超过150人的企业,奖励20万元(对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企业,半年发放工资达到以上年度要求50%的,给予年度奖金数额的50%)。以上奖励补贴经验收审核合格后方可享受,补贴奖励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二)办理奖励补贴资金程序 对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企业,达到奖励补贴标准的,企业负责人向所在村、乡镇提出补贴申请,由乡镇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撰写验收报告,并提交县手工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批。手工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所在乡镇按程序办理报账手续。资金补贴到投资人。 五、“小手工活”补贴政策 (一)补贴要求 1、以家庭为加工生产单元组织加工生产的; 2、加工生产无需政府补贴的专门大型生产设备,工艺操作简单,能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 3、带动乡镇50人以上从事手工加工,月发放工资总额超2万元的,对组织加工的企业负责人进行补贴。 (二)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 凡是带动贫困户增收的,补贴企业工资发放总额的30%;带动非贫困户增收的,补贴企业工资发放总额的20%。以上补贴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三)办理补贴资金程序 企业负责人向所在村、乡镇提出“小手工活进农户”申请,经村、乡镇审核同意后上报手工业办公室备案。以工资发放四联单为依据,加工户、企业负责人、村、乡镇各一联,实行月报帐制度,由所在乡镇按程序办理报账手续。资金补贴到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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