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乱天尊 平乱天尊
有时照顾得太仔细、顾虑得太多反而得不到好结果。应以自己的立场为先,先做自己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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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这是不是真的? 徽县公安局关于城区道路分时分段禁止停放车辆的公告 为切实维护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区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城区道路交通实际,实施分时分段禁止停放车辆,现公告如下: 一、以下路段7时至21时禁止停放车辆 (一)建新路(金徽门至金源广场); (二)东街(十字路口至移动公司门口); (三)北街(十字路口至交警队十字路口); (四)南街(十字路口至南桥南端); (五)西街(十字路口至西桥西端,含金源广场东侧至金源酒店门口); (六)东街停车场东侧至政府综合楼大门; (七)交警队十字路口至汽车站门口。 二、以下路段除标明的停车区域外,禁止停放车辆。 (一)南桥头南端至城关中心小学门口; (二)体育路(农贸市场后门至国税局门口); (三)滨河路(西桥头至滨河路加油站); (四)工业路(汽车站至至实验小学门口); 三、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路段,任何时间不得停放车辆。 四、处罚措施 违反禁令标志、规定停放车辆的,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条款实施处罚。 (一)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罚款200元,记3分; (三)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罚款100元。 (四)非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的,罚款50元。 (五)对于对不服从管理,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相关措施 (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非法使用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停放,违反禁令标志及规定的,拖移至附近停车场,按照实际多项违法行为,给予相应处罚。在停车场所产生的停车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二)机动车停放违反禁令标志及规定,切实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拖移至附近停车场,给予相应处罚。在停车场所产生的停车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扣留车辆。 六、本公告自2016年1月10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徽县公安局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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