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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不停蹄的忧伤(文/沈末为) 10月末的某个下午,我在湘江的边上坐了整个半天。我坐在石凳上看两个老头下棋。整个下午他们只下了一把棋。   我确信我的心思并不在看他们下棋上,否则作为一个22岁的青年,我不会容忍他们10分钟才走一步棋的慢节奏。   否则我会在这样好的阳光里到处走走。   我想我是陷入了忧伤里。      四年前,我刚来这座城市的时候也曾经在这里呆过一个下午,那是9月份的开始。湘江的洪水已经差不多要过去。   阳光晒得整个世界都要晕掉,空气里充满了所有的浮躁和无所发泄的情感。这一阵又一阵的阳光叫我想起整个暑假。   我站在干涸的小河里摆弄一台抽水机,我用红桶装了水,然后灌进了抽水机里作为引水,爸爸正从路那边过来,他的手上提着一桶柴油。   整个夏天都没有下雨,整个夏天里都是禾苗张开的嘴,整个夏天都有柴油机的吼叫。      我把最后一桶水灌进抽水机然后说:“爸,我的头皮都要被晒爆了,再不下雨,连这里的水都没有抽了。”   这时候爸爸开始摇柴油机,他的手拿着摇把在空中划了一个圈,柴油机终于没有叫,只是放出些黑烟。   “一起来摇”我听见这话的时候就放下了桶,过去帮了一把,柴油机终于吼叫起来。机器冒出来的黑烟冲上了天。经过一小段的延伸,又消失了。   父亲抬头看天,天上仍然万里无云,没有丝毫下雨的意思。他叹一口气说:农民啊!农民!      假期结束前的夜晚,一家人正在吃饭,爸爸说:明天你自己去学校吧!我点头说好。父亲吃完饭就出去看抽水机。我开始收拾去学校的东西,母亲看见我拿还沾着泥的衣服往袋子里塞的时候说:你放下,我帮你洗洗再拿去,这样的天一个晚上就干了。   我说不了,我到学校自己洗就好,到了学校我就没事了,你先睡吧,一会你还要去换爸爸回来睡觉。   我收拾完东西,躺在床上的时候就想起了阿难。      高考刚结束的时候,我就送走了阿难,因为注定无望的高考,他去了广东。我和他坐在县城的车站边每人吃一根5毛钱的雪糕。说一些话。说我们打篮球时候的英武,说我们一起吃过的7根一毛钱的冰棒,说我们怎么怎么的瘦,以至于一起被称为竹竿,说我高考前一天晚上吓人的发烧。   最后说着说着,发车的时间就要到的时候阿难就哭了。我也哭了。   他坐上车的时候我说:阿难,你要保重!他说:到了大学,以后出来别不认我这个兄弟,到时候我就去投靠你。   那车从车站出来,上了207国道,最后消失在我的视野里。   于是我最好的朋友阿难也成了南下滚滚人员中的一个,去找一个未知的前程。   然后是朱,他去了一个卫校,学文科的他在父亲的安排下去学医,三年后在父亲的安排下将会进入他爸爸做院长的医院。   最后是德哥,他去了北京。      我独自坐火车到达这个湘江边的城市的时候,城市的报纸一拨又一拨的报道着穿城而过湘江的洪水,我在公车上的时候朝着那张报纸吐了一口唾沫。   我进寝室的时候没有人,等我安排好床,然后把我沾有泥的脏衣服拿出来放在椅子上准备去洗的时候,碰见同学和他的母亲进来,他母亲看见我的衣服说了一句:这衣服。   我忙说:是我的。我赶快拿开。   她用纸巾查檫了凳子,然后微微的朝我一笑。我于是也就笑了。      军训还没有开始的时候我就去看湘江,看它的洪水,我在电话里和爸爸说:湘江的洪水太大了,分一点到家那里就好了。   我当然知道自己是在说的混蛋话,就和我说我不喜欢我现在的大学一样的混蛋。   高考已经是久远的事情了。可是将要相处的学校却叫我失望。   我拿一张电话卡想要找个人说些什么,却发现不知道可以和谁说,阿难走了,朱走了,德哥也走了,都联系不上。   2个月前我们还朝夕相处,2个月以后我们天各一方。
≮天下第一≯§简¢单∮介¤绍☆ 出品人--杨登魁、林征、张晓武制作、剧本、导演:王晶武术指导:程小东 在明朝中叶,皇叔铁胆神侯受先皇之命,创立“护龙山庄”,持“丹书铁券”,“尚方宝剑”,权力凌驾所有朝廷机构。他手下有四大密探:天、地、玄、黄。  “天字第一号”段天涯,冷静沉着,自小由铁胆神侯收养,在东瀛跟随“伊贺派”学得忍术及“幻剑”后,加入“护龙山庄”,武功深不可测。 “地字第一号”归海一刀,高傲寡言,眉宇间带点忧郁,因少时父亲归海百炼被杀,他矢志要报父仇,刀法天下第一,杀人从不用使第二刀。  “玄字第一号”海棠,艳如桃李,机智过人,医卜星相,无不通晓,平日却作男装打扮,主持“天下第一庄”,庄内人才济济,掌握天下机密。  “黄字第一号”成是非,本是市井人物,诙谐滑稽,不学无术却机智玲珑,因缘际会成为“不败顽童”古三通的传人,他一旦使出“金刚不坏神功”,便会浑身变成金色,变身成为金人,力大无穷,刀枪不入。  而当时朝政被东厂太监总管曹正淳所把持,曹正淳自恃掌管东厂,权倾朝野,结党营私,勾结贪官,无恶不作,因此与神侯誓不两立,时刻找机会铲除护龙山庄。神侯则矢志要“清君侧”,将他伏法以保社稷。  时出云国派一男一女高手来中土献妃,其实背后另有阴谋,他们掳走太后,为难朝廷。而成是非也在因缘巧合之下,与皇帝御妹云萝郡主合谋,由他假扮太后,智退出云国高手。云萝郡主与成是非也因此事成为爱侣,可是,成是非出身低微,要娶郡主,无疑是癞虾蟆想食天鹅肉,受群臣反对。成是非愤而出走,惩贪官,杀污吏,云萝郡主亦为了忠于爱情而离宫找成是非,两人携手闯荡江湖,乐也融融。  段天涯在东瀛学武时,本与柳生但马守的女儿柳生雪姬相恋,却遭但马守大力反对,雪姬还为了救天涯而死于但马守刀下。段天涯为此在她坟前立誓终生不娶!而当段天涯付出云国调查献妃一案时,与但马守狭路相逢,此刻仇人见面,但马守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追杀段天涯,段天涯却被柳生但马守的小女儿柳生飘絮所救。原来飘絮当年早已爱上姊姊的爱人。飘絮三番四次不惜与父亲但马守反目,拯救段天涯的性命。段天涯禁不住将他对雪姬的爱,转移到飘絮身上。但马守老羞成怒,追杀天涯,却反而丧命。  段天涯则和飘絮结婚生子,辞官隐居于蛇岛。而一直喜欢天涯的海棠则黯然回京,此时,归海一刀向她表露爱意,原来他早已暗恋海棠多年。  于此同时,归海一刀得知三名杀父仇人的下落前往寻仇,怎知三名杀父仇人都在他跟前自尽。他再三追查,终得悉杀父者乃自小把他抚养成人、爱他如命的母亲。归海一刀如遭雷殛,他如何能报仇?再者,他为报父仇练成“雄霸天下”刀法,自己已像父亲般走火入魔,控制不了心底的魔性。而当时京中也发生了许多血案,而种种证据接指向一刀,一刀为了表示清白并铲除魔性,不惜自断右臂。  但恐怖血案并没有停止,连国舅及文华阁大学士也被杀,海棠心知一刀武功已失,摆明是敌人有意嫁祸给一刀及护龙山庄。曹正淳乘机发难,指责神侯失职,神侯请罪,自愿囚于天牢。曹正淳独揽大权,正想作反,幸神侯与四大密探合谋,设假死之局,骗倒曹正淳,把曹正淳诛灭。  曹正淳死后,护龙山庄独大,神侯此时才露出真面目,原来他老早不服先皇传位给儿子,而不传位给他,故而卧薪尝胆二十年,图谋篡位,而所有的人都是只是他的棋子,不管是亲情,婚姻抑或是感情,都成了他权力斗争的棋子………
岁月里安静生长的黑发(文/嫘子) 20岁的时候,她是一个如花一样的少女,桃花般娇艳的面容,明眸皓齿,齐肩的乌黑长发,在校园里走过的时候,美丽的她总会吸引男孩眷恋的目光。她总是腰板挺直,清明地走在明媚的阳光下。      一个清风微拂的下午,她一袭白裙子,在幽静的林荫道里走路,前面一个骑着自行车的男生突然摔到了地上,膝盖上渗出了鲜血,她递过去雪白的手帕,男生抬头谢她的时候,怔怔地发起了呆,她不由微笑,把手帕递给他,转身走了。      她觉得刚才那个男生有点好玩,虽然自己长得好看,可是还是第一次有一个男生那么简单地把自己的情绪表露出来。傻傻的。她微笑着摇头,很快忘了这件事。      过了几天后的一个早上,同寝室的女生说有人找她,这种事情已经见怪不怪。她把门打开,抬头看居然是他,那个有些傻傻的男生。那天没看清楚,现在在清晨温和的阳光下看他,长得很清秀,高高的个子,干净的面容。      他有些笨拙地把手摊到她面前,手里是洗干净的白色手帕:“还你的,那天谢谢你了。”她微笑着接过。男孩却还伫立着不走,她调皮地看着他,等待着他的下文。过了不久,男孩微红着脸说:“为了谢谢你,我请你吃饭。”      不知道为什么,她答应了。两个人一起坐在校园的餐厅里,她知道了他叫齐皓,是学校里生命研究学科的研究生,他也知道了她叫薇拉,中文大二的学生。 后来,学校里多了一道美丽的风景,同学们开始发现,美丽的薇拉身边有了一个干净的男生。      两个人一起骑着自行车,穿过学校美丽幽静的林荫道,一起自习,一起在阳光温暖的下午坐在草地上看书听音乐聊天。      齐皓的功课很好,他是在北方这所很著名的大学读完大学的课程很顺利地直接考入了本校的研究生。他身边围着很多的女生,但是大学直到研究生这么多年,一直都没有谈过恋爱。她刚开始的时候有些傻气地问他为什么会喜欢她,他环着她的肩,微笑着低头问她,那你为什么又喜欢我呢?她低下头更加傻气地微笑,不语。      休息日的时候,两个人会相约一起去爬学校的后山,幽静的山里空气很好,啾稠的鸟叫,湿润的树木。他会牵着她的手,带着她一步一步地爬上阶梯。有时候,他们也带上野餐盒,找一棵大树下的草地,把餐布铺在地上,慢慢地在山野中望着远方,边打趣着边一起吃东西。      牵着她的手的时候,他会唱张学友的《如果这都不算爱》:如果这都不算爱,我有什么好悲哀…….反反复复地只有这两句歌词。第一次听到他唱的时候,她觉得有些怪怪的,一首伤感的歌,可是听多了,她也渐渐喜欢上了这首歌,熟悉了旋律,时不时地还跟着哼上两句。      他喜欢抚摸她的头发,一天,他突然有些迟疑地说:“你剪短了头发应该更好看。”她笑着仰头看他:“呵呵,我从小到大,都长发呵,习惯了。”他也笑了:“我也只是说说而已。”      明媚的春天过去了,绚烂的夏天也转瞬即逝,也一起牵手走过了秋天的落叶,寒冷的冬天慢慢地来临。离圣诞节还很远的时候,她就在想着要给他送什么礼物。她想了很久,终于决定给他织一条围巾。她去买了棒针和蓝色的毛线,有空的时候就编织上几针。很多个很深的夜里,她做完了事情,就会拿起棒针。围巾慢慢地长了起来,编织进去的是她对他一缕一缕的思念。 一天他们又去爬山,在平时野餐的老地方坐下来,他说去取些水来,她在树下翻着他拿来的书,是一本封面很旧的书,应该已经放了很久了,她翻过一页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女孩的照片,很眼熟,在阳光下和他偎依在一起灿烂地笑着。她蓦地发现那个眼熟的女孩就像自己,只是那个女孩是短头发的。她的脑海里突然浮现他那次说她剪短了头发应该更好看。      他回来的时候,看她的脸色苍白着,手里拿着一张照片,他立刻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坐在呆若木鸡的她旁边,轻声地说对不起。她最后的希望都破灭了。她的眼泪流了下来。轻声地说:“我们分手吧。”他什么都没说,一下子,脸也苍白了。
十二星座配对豪华版 最来电的星座:射手座 配对指数100分白羊居上风同属火象星座,两人都是热情如火;恋情发展快速而浓烈,性格、观念接近,所以是耀眼的一对。 最不协调的星座:处女座 配对指数40分白羊居下风豪放大气的白羊跟敏感细致的处女,很难找到交集点;若想爱情长长久久,需要祈求老天爷多帮忙!! 最来电的星座:摩羯座 配对指数100分金牛居上风两个土象家族的成员,性格思想都蛮接近,会互相吸引也不是什么意外的事;但恋情属细水长流型的,不会有令人喘不过气的激情现象。最不协调的星座:天秤座 配对指数40分金牛居下风虽然两人都归在维纳斯帐下,但是金牛是阴性,天秤则属於阳性,因此也没有交集点!! 最来电的星座:水瓶座 配对指数100分双子居上风两人同属智慧、前卫型的人物,个性思想的共通性,可以使你们水乳交融;好言论与好辩的性格也颇契合,所以爱情对你们而言~多采多姿啦!!最不协调的星座:天蝎座 配对指数40分双子居下风活泼多变的双子遇上浮沈尖锐的天,你败的一蹋糊涂; 想要维持恋情,只好加油!再加油!! 最来电的星座:双鱼座 配对指数100分巨蟹居上风巨蟹跟双鱼都是水象星座,一个充满母爱的光辉,一个迫切地需要著爱。相遇的那一刻,天旋地转,世界只剩下你们两人,从此甜甜蜜蜜羡煞旁人 最不协调的星座:射手座 配对指数40分巨蟹居下风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这是巨蟹与射手的最佳写照。两个个性截然不同的人怎么有可是最佳拍挡呢? 最来电的星座:白羊座 配对指数100分狮子居上风两人同属火象星座,本来就容易产生超强的吸引力,再加上两人对感情的态度直来直往,姿态都蛮高的,所以当眼光一旦交会,眼里再也容纳不下别人了。 最不协调的星座:摩羯座 配对指数40分狮子居下风一只是狮子王,一只是老山羊,两者都是王,两个人都很有企图心,一下子明争,一下子暗斗,但是浮躁的狮子终究还是会败在沉稳的老山羊手里。 最来电的星座:金牛座 配对指数100分处女居上风金牛座隐藏式的才华与热情,只有细心的处女发觉。两人同属土象星座,所以更容易产生相知相融的感觉。 最不协调的星座:水瓶座 配对指数40分处女居下风属於未来星座的水瓶座,在与处女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後,可能会发现处女现实的没有创意;而处女则可能觉得水瓶实在像是外星人,两人很难沟通。 最来电的星座:双子座 配对指数100分天秤居上风两人同属风象星座,本来就很容易看对眼;再者,天秤爱交际,双子爱社交,所以会来电是非常自然的。 最不协调的星座:双鱼座 配对指数40分天秤居下风两个人都是外表温和柔顺的人,但是,容易爱人也容易被人爱,谈恋爱时内心常充满了不安; 所以说:爱情是很没有保障的。 最来电的星座:巨蟹座 配对指数100分天蝎居上风两人都是水象星座,敏锐、感性,个性及思想都很接近。独占欲、支配欲都很强的子,碰上如妈妈般爱以大钳子钳住人的蟹子,两人在这方面沟通一下,恋爱应该会谈得很顺。 最不协调的星座:白羊座 配对指数40分天居下风天座的人一向是外冷内热,但白羊座是如孩子般直言无讳,因此两个人相处起来有些费力。 最来电的星座:狮子座 配对指数100分射手居上风两个火象星座的人,很容易互相吸引。爱玩又爱热闹,初次谋面的陌生,很快就能抛到九霄云外,两个人一下子就可以打的火热。不过,相投时可以爱的死去活来,相背时,也很容易吵的天翻地覆,一拍两散。 最不协调的星座:金牛座 配对指数40分射手居下风如火锅对冷菜,完全不搭嘎,如果真的坠入情网,可能是射手喝醉了,或金牛突然秀逗,等清醒後,才会大叹:怎么会这样呢? 最来电的星座:处女座 配对指数100分摩羯居上风只要能稳住处女座的神经,让他们不要紧张兮兮的,摩羯一定可以抓住处女的心。又因为同样属於土象星座,所以在许多方面,两个人都很契合。 最不协调的星座:双子座 配对指数40分摩羯居下风土象星座的摩羯和风象星座的双子,本来就是两个极端的人;双子的爱情哲学是"不在乎天长地久,只要求曾经拥有也让严父型的摩羯无力招架。最来电的星座:天秤座 配对指数100分水瓶居上风同是风象星座的水瓶跟天秤,性格好坏皆相似,像恋人、又像朋友,情与理都兼顾,是完美的组合。 最不协调的星座:巨蟹座 配对指数40分水瓶居下风巨蟹那种感性、脆弱,缺乏自信的态度实在让水瓶座的人感到非常不耐烦。水瓶是理性的有点过头的星座,两个人之间过於缺乏共通性。 最来电的星座:天蝎座 配对指数100分双鱼居上风双鱼跟天蝎都比较倾向为爱而谈恋爱,因此两人会互相吸引;全心投入爱情的比例可说是"旗鼓相当",不过一旦爱上了,举止有时会有一些些疯狂。 最不协调的星座:狮子座 配对指数40分双鱼居下风双鱼很容易迷恋上狮子,狮子也容易会爱上娇柔的双鱼,但狮子的粗枝大叶总是轻易便伤到敏感、需要怜爱的双鱼。这形成了问题的开端,然后渐渐扩散。
大风,凛冽,死亡(文/图腾流落)  我喜欢这种疯狂的感觉,曾经不顾一切,觉得,生命本该是如此。      遇到凛冽的那年我还是个学生,一度坐在教室靠窗户的最后一个位置,戴着耳机听音乐,看杂书,睡觉。记得当时很负责任的班主任警告我说以后再天天睡觉就不用来上课了,在全体同学的面前,而我面无表情地看他后面的那扇古旧的木头门。   我知道他是在吓唬我,也同样知道该怎么做可以熄灭他的怒火。长辈教训晚辈无非是让你听从,给他一点面子,这一天就算过去了。   如此,我才可以慢慢地度过机械式的教学和规章制度。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的同桌一直是空着,后来由于一个休学的学生重新回来才又调了座。于是我开始接触了解这个谨慎内向博学的男孩。他叫凛冽。   他做组长第一天的早自习,是在一张白纸上写值日生的名单。依稀记得当时他是很苦恼的,苦于没有人愿意去扫室外,人手又不是很多。我在睡觉,最后我一下子把头抬起来对他说,我扫。前面的两个女生回头看我,露出惊讶的表情,我想对于我这样连门都不愿擦的人要去扫室外实在让人费解。   只是突然觉得如果当时能有一个人替他解围的话,那么这个人一定就是我。   我们一直都是暧昧的。会为他接水整理桌上的书,会让他觉得我对他和他朋友的态度是天壤之别,会静静地听他说话,欣赏他喜欢的球鞋款式。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区别,只是一道墙,打破了就是喜欢,打不破就是朋友。   古老的语言一遍一遍传诵,我是乏味的,喜欢的不是恋爱只是暧昧的感觉。   后来的一天也是大调位,我们便分开,一切都结束,又似乎根本就没有开始。那不过是两个物体相撞产生了点点的变化,它们不会互相进入,只会在特定的时间相对彼此定格,接着弹开。   你能指望它有什么永远?   我很喜欢关于凛冽的这一段故事,尽管它什么都不是,也许很多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次这样的事件。   对于我来说,也有很多,不过我却偏偏记住了他,凛冽,这种感觉和记忆是很清晰的,我知道那像是艺术,会一直放在心里萌芽,生根。   然后某一个时间就一下子枯萎了。
感情线上(文/独谙天籁)  你摊开我的手,掌心是交错的纹路。   “哪道是感情线?”   “这吧。”我指着小指下方延伸至食指与中指之间的那段。   抚摩着我的手掌:“哪一段是我呢?”   我笑而不语,我怎么懂得从手中捕捉你呢?      如今,我常常发呆地凝视着掌中的感情线。翻了书,但仍看不懂哪段是你,我没有那种天分,所以看不到你,也握不住你.      281公里   “281公里的出口,我不回头,哪里有属于我的地球。281公里的出口,我向前走,走到我觉得不寂寞。”一句歌词。而280多公里以外,是胸口永远渗血的痛。第一次跟你见面就是那城市,第一次为你流泪也是那城市,第一次牵你手堂堂走在大街上还是那城市,第一次荒唐地不顾一切地冲去找你仍是那城市,9月7日……太多太多的第一次累积成牵挂。如果要选择一个地方,我甘愿背井离乡独自留在280多公里以外,痴痴守侯着无望。      衣服,味道   你抱着我,几近哭了。你很轻很轻地唤着我的名,说你真的不舍,说你真的很爱。我听得如此清晰,宛如撞击千年古钟发出的绝唱。衣服上残留着你的味道,我把脸贴在衣服上,感觉似乎贴在你胸膛,就这样入睡。这时才体会到你当初发的那个信息:“枕头上有你的味道,我是抱着枕头入睡的。”天亮了,衣服上残留的味道几乎消失,味道也离开了,有什么理由非得你留下呢?不敢洗那件衣服,可回家后却发现衣服被晾在外面,味道是柠檬的清香,我最喜欢的香味如今却成了我的惋惜。      〈〈月亮下的爱情药〉〉   那本书是跟你逛书店买的,叫《月亮下的爱情药》。你说:“让我买来送给你吧,做个留念。”我执意不肯,自己把书买下了。我怕有天分开,你的留念让我更想念。尽管如此坚决,这本书还是成了我对你的想念。月亮下的爱情药我吞下了,所以今生只会爱上唯一的你。有忘情水吗?让我忘了所有忘了你。蓦地,想到一句台词:有些人,有些事,原来是不会忘记的。      手机 手机上存着你的信息,我不删。期待的都是你,明白你不会再让我手机响起,电话也懒得接。是我赶走了你,如此残忍也如此不忍地叫你挂电话,逼你答应以后不再打电话给我,可我却在泣不成声中颤抖。这号码,我会保留直至能把你放下。留下为的是等你,就算你不会再找我,也不能让你找不到我。我在想,我会不会一辈子都用这个号码呢?昨天,欠费停机,急匆匆赶去交费开机,因为怕万一你找不到我……很傻,可却还在等你。      那片海   我说,心情不好时想一个人去对着那片海狂叫大哭,可是却寻不着去时的路,是你把我带到那里,是你牵着我走过海边的乱石滩,如果我自己来,那陡峭的山壁我是绝攀不上的,是你护着我才使我登上山腰。那天的海平静得不起一拨白浪,我心里的阴霾也一扫而光,我明白,阳光是你。你给我讲你的故事,让我不禁窃笑。从此,那片海是你。如今,我还会沿着跟你走过的路来到那片海,坐在乱石滩上,一个人静静想你。如果有缘,或许某天会在那里遇见你,我傻傻的等,也傻傻得想。如果还能遇见你,我会不会抱住你不放?很想,可却不会,因为必须把你赶回属于你的家,我只要看着那片海就足够了。      至少还有你   你说,不管怎样,只要想到至少还有你,就够了,像歌中唱的那样。我知道,你可以为了我放弃整个世界,可我却无法自私。你为我可以放弃所有,我何曾不是呢?为了你,我什么也可以不要,看着你幸福是我的幸福。你执拗,为了对我公平,可对你呢,公平吗?你给我的太多太多,天秤座的你,应该是很公平地衡量轻与重,可你却把所有爱都倾注在我这,而自己却被悬浮得高高的,我不要看到你为了我成为大家背后的感情背叛者。离开,你会如我一样痛不欲生,可你也会如我一样掩饰得不露一丁点痕迹。这样看来,你还是原来的你。如此残忍,到底是错还是对?不知道,只知道《至少还有你》是我们的过去,是我百听百痛的曲子,心给了你,所以找不到伤口。血晶莹,由心窗渗出。      网络   网络上遇到你,从不认识一路走到今天,从不在乎到离不开,从不相信到不怀疑,回忆太多太多,颤抖的手好几次滑动不了鼠标,终于还是把你删掉了。对不起,这样很伤你,同样伤我。不敢面对网络,当再面对却是无灵魂了。好多次偷偷看着你,想把你寻回,忍住了。对着电脑,哭了安静,安静了再哭,没有你,网络不值得留恋,没有你,小独死去了。小独永远是你的小独,没有你,她是多余的。如果,你肯让我只做个最乖最好的情人,我不走,我陪你一辈子。因为这样比没有你幸福无数,真的不能失去你。
一直很安静(文/冉冉雨蓝) 很多惆怅以为都忘记了,却在某一天的某一刻忽然惊醒,原来那种温柔的遗憾从来没有远离。      1 整座城市都看见她苍白的容颜   “空档的借机 想找个人放感情   作这种决定是寂寞与回忆”   雨夏趴在窗口,灰白的天幕扑进视野的瞬间已经无法掀起她太大的悲哀,目光很沉静地掠过高楼的顶层,树枝的虚空等不到一只飞鸟的路过,尘埃在她琥珀色的瞳仁里绵延着一望无际的淡漠。她的脸上偶尔浮起一朵习惯性的无谓的微笑,不再倾诉。她想是不是说得太多了人就会变得越来越沉默。   手机冰冷地躺在抽屉里,像一具关闭了所有表情的尸体。   她拿出一面小小的镜子,看见那个女孩沉寂的眼睛,细长的眼线一路延伸出二十个残夏与隆冬的枯萎。   雨夏始终没有看到飞鸟路过她的窗口,她于是坐回到书桌边,很细致地用粉紫色的唇彩涂抹嘴唇,一边抹一边微笑,然后眼泪就一滴一滴地把那层色泽颓败成衰靡的花朵。   她忽然很想知道那条灰绿色的河流在这个泱泱晚冬长成什么样了。   当雨夏穿着暗红色的棉布外套从公交车上挤下来的时候,空阔的大风肆无忌惮地钻进她的针织毛衣,她在这个寒冷的午后低头漫走,不远处就是那条在记忆中流淌着无限遗失的河流。她紧紧地缩起了脖子。   什么气味都是扑面而来的。汽油,香水,食物温热的油香,甚至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溢散过来的隐约的药水味。她继续毫无表情地行走,姿势散漫而无声无息。有时候也抬头望望天空。没有任何言语。心里面浮起一首歌。   擦肩的人挂着各自不同的表情打量这个眼神黯淡的女孩,雨夏相信他们都看见了自己苍白的脸。事实上,她觉得在这个寒风冻结了所有期待的天空下,她的苍白不只行人看见了。      2 鼓点消失的阴天   “我们的爱情 像你路过的风景   一直在进行 脚步却从来不会为我而停”   我知道这样的天气里林池正坐在自己的房间里背英语单词准备托福考试。他的手机已经停了两天,安静地样子会让他想起我的神情。他说,从来没有多余的遮掩或修饰,我的快乐不快乐都写在脸上,而冷漠镶在眼睛里。   窗户洞开,冷风夹杂着灰尘凄清地进驻房间。   林池说他喜欢刻意地放纵这种寒冷的肆虐。我想问他是不是就这样麻木地体会着自己的心在某种彻夜的疲倦里渐渐盛满茫然。但是我没有问,但是我知道他不会回答。   我知道林池和我在一起越来越累因为我们的感觉是相通的。可是我无法控制自己的忧伤并且让这些忧伤刺痛着深爱我的林池。这究竟是不是我不够爱他的缘故。   林池对地下乐队有着不可言说的热爱,就像热爱那些同样激烈颓败的音符。他曾经是乐队的鼓手,我无数次地猜想他敲出的鼓点会坠着怎样支离的晕眩,而那种声音又是如何让人感到震慑心扉的疼痛。在乐队没有解散的时候,我从来没有去看过他们的排练,但我依然想象得出林池垂着眼帘没有停息地敲着鼓的模样。那个时候的他看上去一定非常冷漠,双手有规律地晃动,仿佛抽搐般没有尽头。我总是看不清楚他深咖啡色的眼睛里涂满了多么寂静的凛冽,我觉得这样的林池和忽然沉默下来的林池一样深不可测,似乎没有人可以进入到他的灵魂里去,他也不愿意让任何人进去。就是这样一种高高在上的孤傲和疏离。 林池从来没法冷漠地对待我。这是他说的。   不知道是否因为他永无止尽的原谅才有了我冗长不断地伤害。   不知道在这个花絮残破的季节,他还会不会把内心的无奈疼痛地敲击在银灰色的鼓面上。      3 一首歌,三个人   “你说爱像云要自在飘浮才美丽 我终于相信分手的理由有时候很动听 给你的爱一直很安静 来交换你无谓给的关心 明明是三个人的天意 我却始终不能恭喜你”   雨夏抱着胳膊站在堤岸上的栏杆旁。只穿了一条夏季时常穿的牛仔裤,冰凉的触感透过皮肤直抵血液的最深处。冷得太久就会忘记有多么寒冷,一如想念太久就会忘记如何想念。她最近又常常想起涵汐了,想起他的时候没有了去年那种初生般的疼,却是一股清醒的怅然。
巍子(文/蓝房子的守侯) 我想如果巍子没有走,我会实践我小时侯的诺言,做他的新娘。   有些人有些事永远是心里的伤,暗无天日地生长,害怕见到阳光。   我在海子的诗中找到巍子纯粹的信仰。   他们告诉我,纯粹的东西容易死亡。   我掩住脸,我说巍子我不要你看见我的悲伤。      我在某一年的三月走进巍子那个班级。   我是跳级生,从幼儿园直接跳到一年二期。   我不敢对老师说我听不懂所以题我不会做所以老师你不要骂我。   我在许多人的哄笑中低下我的头,我很难过。   我总是最后一个走,没有人接我。我说我不哭我是好孩子。   我听见巍子对我说,月儿,我带你回家。   我仰起头,夕阳透过玻璃窗从几何形的天空洒进来,勾勒出巍子嘴角的弧线,我看见弧线里盛满的忧伤,那么明媚的忧伤。   他对我说,月儿,我带你回家。      我在巍子的手心中走过春夏,我在十个橘子的诱惑下答应做他未来的新娘,我心安理得地依赖他给我的所有呵护和温暖,我以为只要我愿意我可以一辈子住在他的笑容里,任性胡闹。   我想我的世界只要有巍子就够了,别的人我通通不要。   我说巍子你将来当个园丁给我种满所有的野花,我说我还要一些蜜蜂来掩饰单调。   我在巍子的笑容里走了四年,我觉得很温暖,我看着巍子眼中渐渐暗去的忧伤,我想巍子会为了我把伤痛遗忘。      我想我不该刻意绕开那条河畔,这是集中我对巍子全部记忆的地方。   河面上有条用来摆渡的乌篷船,很古老的样式和乌亮的船板。   我们常常做在上面看不知名的远方。   巍子说,月儿,你知道远方是什么地方吗?   我摇摇头,说巍子你不要丢下我去远方。   巍子拍拍我的头,一如既往地笑。      这是一条被童年幻得很大的河,河下游的远方是城市,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每年的秋季,这条河上都会开来许多船,有果商菜商还有米商。   我在某一年的某一天听见某个人说巍子是某个米商的私生子。   巍子是个没有妈妈的孩子,巍子只有奶奶。   我用石头把那个人砸出了血,我被爷爷罚站黑房子。   我没有哭也没有怕。   我想巍子是这个村庄的,是我的,没有人可以抢。   我说巍子我不怕,所以你也不要怕。      我在巍子十三岁的春季走过河畔,我看见他的笑脸从浅绿色的草丛中探出来,让整个世界充满阳光。   于是我很快乐地笑,我的快乐从来都如此简单。   我去庙会给我那得了肺癌却又异常顽固的爷爷买烟,我说我要用我的零花钱给巍子买张地图。   我用将近两年的时间才攒足了够买一张地图的钱。   我想象着巍子惊讶的快乐的样子,眼睛里的光像要溢出来。      我在回来的时候听见巍子奶奶撕心裂肺地哭喊,她喊巍子你这鬼东西怎么不等我死了再走?   我手中的烟掉进了那个吞噬了巍子的水坝。   我弯下腰,伸出手想拾起来,却发现我早已没有力气。   我跌坐在水坝上,手中纂着那张小小的地图,用我生命中残存的全部力量。我在心里说巍子你怎么忍心丢下我就走?   我只是忘了告诉你,我愿意跟你去远方,你却忘了带我走……   我的眼泪一颗一颗掉下来,带着厚重的悲哀却异常温软地坠入水底,没有涟漪。      我在这一年的夏天离开村庄,去了河的下游的那个城市。   我在这个城市看见另一个男孩,他有和巍子一样的笑容,笑得满脸灿烂毫无遮拦。   我在他带给我的一次心殇后选择流浪,我将去北方。   我忘了告诉巍子,我在失去他的呵护后变得坚强,我不再流泪。但这并不代表我不会难过,难过的人不一定要流泪。   我想我除了对巍子的思念,已经一无所有。      我在穿过人群的时候听到唱片街传来的音乐,那是朴树孩子气的唱腔,他唱:   我现在就要走了   你不要送我   我在想你   这是一列开往冬季的火车   窗外没有诗句   只有远去的站牌……   我在人群中突然蹲下来,我说巍子你在哪儿,我要走了,我是真地要走了。      我在走过河畔的时候看到巍子明媚而忧伤的笑脸,我笑了,没有人见过我真正美丽的微笑。   我说,巍子,我带你回家。   我走得很慢,没有回头。   我想,我怎么可以让巍子看见我哭了呢?   我的声音有点抖。   我说,巍子,我带你回家……
那个我惟一深爱的男子(文/七七1982) 他们喜欢对我说,我爱你。   我说,我知道。   你爱我吗?他们喜欢问我这个相同的问题。   不爱,我昂起头,一贯冰冷的声音。   为什么,通常是紧随的下一个问题。   因为,我的爱,已经残疾。照例拿出打火机与香烟,声音在起伏的心跳下有些颤抖。尔后用力的吸一口烟,缓缓吐出缭绕的烟雾。   我所喜欢的事情,就是在烟雾弥漫中,凝望他们忧伤的表情和失神的双眸。      直到遇见田野,这个惟一没有问我原因的男子。   他说,你爱过男人吗?   我点烟的手忽然颤了一下。尔后轻轻叹气,火花熄灭。我说,我也许真的该买个打火机了,防风的那种。   仰脸看他。   他伸手抚摸我漆黑如丝的长发,脸上却是温暖干净的笑容。   记忆里的他,一直是善良的男孩,会在跌倒的时候扶起我。小的时候,我仿佛是一个柔弱的孩子,习惯于他的保护。   我们14岁那年的冬天,他的父母调去南方工作,而他,也从我的视线里消失。   走的时候,想去送他的。却一个人在屋子里泪流满面,终于没有勇气面对别离。他却留话给我,如果不会保护自己,至少学会冷漠。   却再也没有消息,一别十年。   24岁的夏天,在西单喧杂的马路上,我与他擦肩而过的一瞬间,他忽然唤我的名字,七七。   我怔在原地,散落的记忆碎片一点点拼凑起来。   我说,田野,好久不见。   后来我问他,那个时候,是怎样认出了我。   你眼睛里,明亮而寂寞的光泽,一如从前。我喜欢他这种清朗的声音,如同五月清晨,百合的清香。
对不起,我不爱你(文/橄榄青青) 前奏:   他是一个陷入爱河无法自拔的人,把他推下去的那个人,是我,可是,我并非有意。   我是一个只能用一只耳朵听世界的女孩,可是,我却能清楚地听得到他心底的狂啸。   他说,我给了他灵感,激发了他内心深处的火焰,于是,每一个夜不能寐,都让他情感的狂潮汹涌澎湃,如火如荼的文字在他的笔尖肆意奔流,铸成了一叠厚厚的信笺,现在,静静地,躺在我的手里......      我一口气读完了你二十天来的所感所想,在情感这块神秘的领域里,敏感如我,纤细如我,我想,我应该把我的所感所想也分享给你,可是,所有的语言到了嘴边,只能凝结成一句话:对不起,我不爱你。   我把最后一封信笺放进牛皮纸的信封里,一次次用手掌抚平,就像抚平我波动的心。时间是2004年的12月1日,上午9:00,房间里静悄悄的,连空气仿佛都凝固了,阳光很好,柔美而不绚烂,透过明净的玻璃窗,懒洋洋地泻了一地。   我坐在书桌旁,打开日记本。我很想很想用力记住这一刻,记住这一刻的宁谧、温馨,还有,这一刻的心情。我想用文字来书写,却发现,我的字典中根本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词来概括,似乎,有一点点酸涩的无奈,有一点点积淀的醇香,还有,那难以平息的波澜起伏……   从11月8日到11月28日,从我们初见面时你写下天涯路的迷茫到我又一次对你说不可能时你成书白玉兰的感伤,字里行间,我想,我亦能感触到你走过的那段心路历程,我亦能咀嚼到你心灵深处的苦辣酸甜。甚至,也许真的有那样一个时刻,我被这些文字的力量深深打动了,似乎在一条湍急的河流中,我看到一个被卷进漩涡的孩子,他坚毅的眼神里闪烁着充满希冀的欣喜的火花,他拼命向我伸出手来,而我,却只是茫然地站在岸边,看着那汹涌的波涛淹没了他的头顶,却始终也没有露出藏在背后的双手。他会流泪吗?我看不到,即使流泪,也会融在水里吧。   鱼说:你感觉不到我的泪,因为,我在水里。   水说:我能感觉到你的泪,因为,你在我心里。   我是鱼吗?抑或是,你是水?   我不知道。   我伸出手来,想要抹掉脸上的泪水,却发现,我的眼睛是干涩的,可悲么?我居然没有眼泪,难道,流在心底……   也许有那样一个时刻,我也曾想跳进那个漩涡里,就这样永远的沉溺下去,不管那水底,是地狱还是天堂……   可我知道,我不能,因为,我不属于那里,我的寄托,在身后的那片繁茂的丛林。而我,只是林中那个采蘑菇的小姑娘,一点点红红的野果就能让我欣喜若狂,一点点清冽的泉水就能让我小小的心酿出甜甜的酒浆。我生活在丛林里,我一无所有,但我简单而快乐。 “但得伊人伴风雨,披发仗剑任江湖。”   伴君任江湖的,不可能是我,不可能是向往阳光雨露鲜花微笑的我……   有一种很强烈的声波撞击着我的鼓膜,我的左耳——那沉寂了22年的左耳,我居然能感觉到那铁马冰河的喧嚣,可是,最终,我什么都听不到……   抬起头,又看到书架上那个绘满了蓝色花朵的杯子---你送我的第一件礼物。洁白的杯身,惹人怜惜的小小的花瓣,蓝色的——我最喜欢的颜色。似乎,小时候的我是喜欢那娇嫩明媚的粉红色,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喜欢蓝色呢?那代表着忧郁和思念的蓝色,点点滴滴,丝丝缕缕,充塞了我整个心房,一不小心,就会漾出来,散落成一地晶莹的泪珠……   杯子里,已经不再有白兰花的芬芳了。记得你说,花枯萎了,香还在;香散了,思念还在;思念淡了,还会留下一段珍贵的记忆……  那么,我会小心翼翼珍藏这一段美丽的记忆,有诗,有画,有咖啡的浓郁,有白兰的优雅,当岁月的车轮从我们心头辗过,那封存的记忆会沉淀成一块坚实的琥珀,记录着我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的故事,无论那结局,是喜悦,还是哀伤……   对不起,我不爱你......
不醒的仲夏(文/冉冉雨蓝)  “天一亮就辜负你的天使   推开窗想飞出你的心事   习惯性的脆弱不加掩饰”      春天到来的时候,我拥有了一件黯蓝色的亚麻露肩T恤。黯黯的蓝,就像曾经在我深爱的女人出版的第一本小说封面上看见的那般,阴郁的,偏执的,流淌不尽,是一种无法解释的脆弱情绪。衣身上印满了梳着两条乌黑发辫的小姑娘。各种角度,相同的脸庞。她的脸浸在那片蓝光里犹如沉在冷寂的湖底。然而她在笑,她笑得多么甜美,两片薄薄的嘴唇无声地开启了一个风铃般悦耳的国度。这落寞的笑容,却是这样冰静的美。斜斜的领口开得很大,穿上以后会露出两根凛冽而美好的锁骨。我相信每个女孩都是一朵洁白的水仙,她们会像忧郁的古希腊美少年纳瑟斯般迷恋自己的影子。   我喜欢在春日静谧的午后换上那件T恤,我看着镜子里的女孩。女孩,她有两根纤细的锁骨,它们单薄地横亘在那片潮湿的黯蓝上,宛若两株凋零的睡莲的枝茎。我伸出右手轻轻地抚摸着它们,它们棱角分明,它们沉默不语,它们坚硬却脆弱,我盯着脖子下面突显的两块骨节,眼神无限怜惜。我是这样欣赏它们,仿佛它们是由我手中诞生的珍品。   抚摸锁骨,一个无比自恋的动作。   我把自己裹在这片蓝色的流光里去见林池。我知道他亦会赞叹这优柔的色泽,还有,在它之中的那两株凋零的睡莲。   林池是我的第二个小爱人。在遇到他之前,我们都谈过数场无极而终的恋爱。我不知道林池的心是否也如我一般被磨损得脆弱又坚硬。当我失去第一个深爱的男孩子的时候我就知道此生再不会遇到更爱的人。他于我是一座完美的雕塑,带着高高在上的疏离的神情,我自卑而贪恋地仰望着他的光芒,清醒地懂得自己永远也无法抵达他的顶点。   深深地痛过一次以后就很难再有痛感。就像有人说,一个人一生只能轰轰烈烈地爱一次,在经历过一次刻骨铭心的爱情以后,剩下的就只是恋不是爱了。   我和林池,我们在别离了那么多人以后,穿过森林,越过山冈,淌过季节里融化的湖泊来到彼此面前。他是我亲爱的骑士,风尘仆仆地带着他的满腔勇气和诚恳走近陌生的我。他说我是他深爱的第一个女孩。我在他的话语里诚惶诚恐地微笑,因为我深知自己的不完整,我的爱是残缺的,我只能给予林池缺了一角的爱。尽管这爱很真,但对他依然是不公平的。  如何告诉你,我们之间隔着一个完美的影子,我的心里将会永远驻扎着两个人。   我的所有恐惧都被收拢在他手中的花束里。睡莲,那些清新的花儿,它们寂静地盛开在他的手心,撑起和风婉转的夏季。精致的花瓣上滚动着亮闪闪的眼泪。林池坚持说那些露珠是睡莲的眼泪,她们被迫离开了各自的家和爱人,为的是成全我的快乐。   我在折射着芬芳与光洁的空气中微微眯起眼睛。我很想问问他,她们真的是为了我而来吗,是不是像你一样呢。   我在这些流光四溢的小小星球里看见自己的瞳仁,那么多颗年代久远的琥珀。      遇见林池是在仲夏的某个夜晚,他生日的第二天。   林池的模样像极了童话里的骑士,略略飞扬的眉毛,刚毅的唇角和下巴,清瘦的脸庞,小麦色的皮肤,这并不符合我梦想中的少年形象。   曾经的很多个夏天,我都以为我爱的男孩子会如我的初恋般有着清秀的眉目,长长斜斜的额发稍稍遮住了眼角。那双眼睛,应该是两朵等在季节里的将放未放的花蕾,它们为我悬挂了整整一个春季,在血色的黄昏里把绵绵不尽的花粉抛给盛夏,扬起漫天的暖雨。男孩的眼睫毛很长,微微上卷,说话的时候声音会沉沉地撒在耳朵边上,好像晚风携着金色的余晖穿过树林。他高高地站在暮色时分的天空下,清瘦而颀长的背影在灌满了仲夏清凉的冰蓝色的风衣里华贵得像是一幅十八世纪的油画。他偏爱着冰色系的衣服,他总是把自己打扮得纤尘不染,他的脸上放牧着隐约而优雅的哀愁。
寂寞如初(文/花之痕) 妈妈生我的时候,正是桃花初绽的三月。妈妈说她在剧烈的疼痛中,眼前出现了一片灿若笑颜的桃花,所以我就有了一个很特别的名字——夭夭。每当同学笑我的名字奇怪时,我就会暗暗自豪地在心底说,我的名字出自《诗经》中的名句:“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当然,我只能是偷偷对自己说,我从来没有大声宣布的勇气。我想我是个忧郁而自闭的女孩。   或许我并不该有什么抱怨。爸爸妈妈很爱我,他们直到中年才有了我。我拥有很多同龄孩子羡慕的东西:很多漂亮的花裙子,很多好吃的巧克力,很多可爱的洋娃娃……只是为什么,我却从来不觉得快乐?   妈妈每天总会准时地接送我放学上学,除了上课,我几乎没有多余的时间在外面逗留。我坐在妈妈的车子里,透过车窗看到外面的同学三五成群地结伴而行,她们的脸上写满了快乐。我的心里则充满了羡慕。   当我在书中第一次看到“寂寞”这个词,当我第一次明白了“寂寞”的含义时,我终于明白了我不快乐的原因,那就是——我很寂寞。   寂寞的感觉随着成长逐渐膨胀。如果一个气球,膨胀到不能膨胀的时候,它只能选择爆炸。所以,我想等我终于长大的时候,也许会听到自己心中强烈的爆炸声。   我依赖这个临街的阳台。整个暑假,我最大的兴致除了看书,就是在这里看下面的人来人往。三楼,虽然不是很高,但却足以不让别人注意到我,这让我感到很放心。我的社交很少,说不清是我拒绝了外界,还是外界拒绝了我。
情花毒,情花毒(文/花之痕) 袭颜忽然记起很小的时候看过的一部武侠剧。看到了一种厉害的武器——蛊毒情花,说是中毒的人会深深爱上施毒之人,无法自拔。袭颜当时只有十三、四岁的年纪,但隐约也明白了爱情这回事。于是开始动起歪脑筋,巴望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拥有如此致命武器。那样的话,天底下的英俊男生是不是都可以围着自己转。怀着这样坏坏的念头,袭颜悄悄长大。长大后,倒逐渐忘记了年少时的荒唐痴想。   只是这一刻,儿时的记忆又恍然现在眼前。   于是,亦冬奇怪地发现坐在对面的袭颜忽然毫无缘故地红了脸。只有袭颜明白,她只是,她只是希望亦冬中了她的“情花毒”,而她,一辈子都不想给他解毒的机会。   可是袭颜马上被自己罪恶的念头吓了一跳。因为这里头的故事挺复杂。早就有人中了袭颜的“情花毒”,他是亦冬的死党姚远。如果不是姚远,袭颜与亦冬或许也无缘相识。第一次见到亦冬的时候,袭颜顿悟什么叫做“相见恨晚”。呵,相见恨晚!   亦冬看着袭颜心不在焉的样子,好几次吞回了想说的话。算了,还是不说了罢。   于是两个人各怀着自己的心思,安静地吃了一顿晚饭。没有了姚远,气氛兀自尴尬了起来。   有“叮叮东东”的乐声响起,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去看手机。他们居然都用了同样的手机铃声。相视而笑。袭颜以为这是一种小小的默契。   是姚远的来电,袭颜转过身去接听。不知道是为了掩饰什么。姚远说还要再过一个月才能回来,让袭颜好好照顾自己,有什么要帮忙的尽管找亦冬。袭颜的心里忽然有点酸。姚远,会不会从此就距离自己很遥远?   夜深了,和亦冬道了晚安。袭颜回到自己的房间。这是一套两室一厅的单元房。姚远和亦冬合租了这里。自从袭颜来了以后,姚远就腾出了他的地盘,搬到了隔壁与亦冬“同居”了。   其实只有袭颜明白,自己搬来这里的真正目的只是为了能够多看到亦冬。袭颜有时觉得自己很卑劣,怎么可以吃着碗里的,还想着锅里的?   三个人于是开始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起来。一切看上去似乎没有什么不妥。   所有的变化是在小乔出现以后。小乔有个古典美女的名字,却实在是个很时尚的女子。说起话来表情很有点夸张,但是心地善良。每每看到袭颜存在电脑里的文稿都感动得一塌糊涂。   小乔第一次找上门来的时候,亦冬和姚远都在公司上班。袭颜开门,看到小乔,有点目眩。小乔着了红彤彤的一身,像一团跳跃的火球。   她用手绞着自己棕红色的小辫子,把袭颜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然后就把头往屋里探:“我说美女,是不是有个叫做秦亦冬的住在这里?”   袭颜被她“美女”地叫得不好意思起来,笑着点点头:“请进吧!他还没下班呢。”   “呵呵,终于让我给找着了。你是她的女朋友?很般配哦!”她瞪着眼睛又把袭颜打量了一番。   袭颜愈发脸红了:“小姐,您误会了。亦冬还没女朋友呢。”   小乔兴奋地要跳起来:“哦?真的?太棒啦,那我可是有机会了哦!”   袭颜的心当时就“咯噔”了一下。   小乔后来果然成了常客。袭颜明白,她和自己一样,都是为了亦冬而来。但袭颜不明白,在亦冬的心里,小乔和袭颜孰轻孰重?   只是袭颜,你已经有了姚远,你还有什么资格和小乔去争亦冬?好好爱你的姚远吧,就象姚远那样爱你。纵然千百回在失眠的夜里这样安慰着自己,但一旦看到小乔对亦冬嘘寒问暖的,袭颜却还是如坐针毡。   姚远依然小心翼翼地呵护着袭颜。是不是男人的感觉都很迟钝?似乎姚远没有察觉,亦冬也没有察觉。其实只要他们其中有一个人察觉出来,袭颜一定不再隐瞒。只是没有人察觉,袭颜也就没有了开口的勇气。   是小乔,这个口无遮拦的女孩泄露了天机。   小乔那天在饭桌上说,袭颜,你文章里的男主人公我看来看去都像是秦亦冬。   当时吃着饭的其他三个人一下子都呆住了。   感觉到空气温度骤然下降,小乔立刻改了口:“呵,反正小说还不都是编出来的,没人当真的。”
俏俏(文/花之痕) 火车上的空气污浊而沉闷,看过去满是一张张疲惫的脸。俏俏枕着他的肩头,已经睡去。他怜惜地看着她,旅途的劳顿使她显得有点苍白,但是丝毫没有减少她的美丽。她已走入了他的生命,可是现在他却要把她送回她的城市。他希望火车就这么一直开下去,没有终点。   “我到了你的城市,我想来看看你。”她在电话里对他说。   他有点愕然,事先她从没提过要到他的城市来。他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可是她来了。   “你现在在哪里?”他问,是激动的口吻。   “就在火车站,我不知道该怎么走了。等你来接我。”她的顽皮让他欢喜又无奈。   “好,你到门口来等着,我马上过来。”他有点急切。   “好的,你应该能认出我吧。你看过去,觉得最可爱的那个肯定就是我,呵呵。”她在电话那头笑着,声音柔和而清脆。   他叫了“的士”往火车站赶去。这个叫俏俏的女孩是如此吸引他,说不出理由的喜欢。就要见到她了,他听到自己剧烈的心跳的声音,脑子里只是反复出现一个名字“俏俏”。 他果然一下子就认出了她。她比他想象的还要娇小,可是脸上有一种倔强的神情。他朝着她走去。她对他微笑着,素净的脸庞和相片中的一样清秀,只是写满了倦意。忽然地就感到一阵心疼,她是让他怜惜的女子。   “俏俏!”他叫她的名字,接过她的一个大挎包。挎包很轻,也许只有几件换洗的衣服。   “我说过,你会认出我的,就象我会认出你一样。真好,你和我想的一样,我喜欢!”俏俏笑着说,仰起脸来看他。九月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她的脸像阳光一样灿烂。   他们一起出了车站,俏俏自然地把手插进了他的臂弯。他没有丝毫想要躲避的意思,虽然这是他的城市,这个城市有很多他的熟人,他的熟人们都知道他是一个已婚男人。可是他不想躲避,因为她已经牵拌住了他的生命。   “我们去哪里?”他们拦住了一辆“的士”,他问她。   “我听你的。我只知道我想来看你,其他的我什么都不知道了。”她清澈的眼睛望着他。   “好,去江滨花园。”他对司机说。那里有他刚刚购置的一座别墅,环境清幽。他和妻子都忙,只到这里住过一个星期。   俏俏不停地朝车窗外望,这是一个陌生的城市,可是身边有一个熟悉的人,她感到很兴奋。他看着她的侧影,忍不住伸出手去拨弄她的长发。俏俏回过头看着他笑,眼神单纯而天真。   到了他的别墅。这里有一个临海的阳台,他想她一定会喜欢。她告诉过他她的城市也在海边,有很多的海鲜。俏俏果然很喜欢,她说:“我们可以一起听海浪咆哮的声音,真好。” 他为她在浴缸里放满水,然后准备了晚餐摆在阳台等着她。很简单的晚餐,两份牛奶,两份三明治,两块牛排。他会做的只有这些,他苦笑了一下,觉得自己很没用。   俏俏光着脚,披散着湿漉漉的长发快乐地吃着他为她做的晚餐,她已经很满足了。   手机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两个人的心都沉了一下,彼此心照不宣。   果然是虹,他的妻子。虹问他在哪里。他说今天加班,不回来了。虹没有表示怀疑,因为他的工作时常需要加班,她相信他。   关了手机。俏俏什么也没问,走到阳台的栏杆边上,双手撑着栏杆,往远处看,她说:“铭,听我唱歌好吗?”   他走到她的身边:“当然好。”   于是俏俏就大声地唱起歌来,唱《化身为海》,唱《等待花开》……她有一副和孟庭苇一样清越嘹亮的歌喉。她唱得动情,海浪的咆哮淹没不了她的歌声,只是越发衬出了夜色的凝重。他记起她说过她想为她心爱的人儿夜夜歌唱。他静静地听,什么也不说,他觉得没有语言能够形容他此刻的心情,晚风把她的长发吹拂到他的脸上,湿湿的,有淡淡的清香,他感觉是心里下了一场花瓣雨。   “铭,我困了,休息好吗?”俏俏轻声地问。   “好的。”他抱起她,她很轻,可是他感觉到心灵上的沉重。他不能给她任何承诺。
第六根小指的幸福时光(文/花之痕) 1   最初遭遇沈欢的时候,林凯旋是对她恨得咬牙切齿的。   沈欢来公司报到的那一天,林凯旋正好在赶一个文案。本来心情就不好,偏偏部门经理领了一个女孩过来,对他说:“小林,这是新来的沈欢,以后你带着她吧,先让她熟悉熟悉业务。”沈欢听了,马上伸出手来,笑盈盈地对林凯旋说:“请多关照。”她笑起来,脸颊上有两个可爱的小酒窝跳了跳。   被她那么甜甜地一笑,林凯旋一时有些回不过神来,竟鬼迷心窍地伸出右手同她握了握。然后只听得沈欢“呀”一声尖叫,迅速抽回了手。这一叫不要紧,同事们全都看了过来,林凯旋迅速收起右手,就灰了脸。心想,这下完蛋,那只生了六个指头的右手定是可怜兮兮地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了。   林凯旋气恼地瞪了沈欢一眼,回到了自己座位上。这只右手向来是他心上的一个疮疤。平日里,能怎么藏住林凯旋就尽量藏住它。现在可好,沈欢这一来,把他的疮疤好生揭开了一大块。   林凯旋越想越窝火,于是没好气地冲着跟过来的沈欢说:“正好,你先练练打字速度,把这份文件输入电脑。”沈欢一点不恼,爽快地应了声好,就开始打字。天哪,那么快的打字速度其实哪里还需要练习呀。林凯旋看着她运指如飞,稍稍忘了先前的不快,没想到这死丫头又说了句话,差点没把他的肺给气炸。她说:“怎么样,虽说我的指头不如你的多,但是速度应该不比你慢吧?”老天啊老天,你怎么派了这么个烂嘴巴的女孩来跟我搭档啊?为了体现男子汉的气度,林凯旋当然没有发作,只是回报了她一个比哭还难看的微笑,而在心里却把她骂了个狗血淋头:死三八,大嘴婆,看你还能嚣张到几时?   2   因为一开始就被沈欢揭了短,所以林凯旋对她忒没有好印象。那么刻薄的女人,亏了长那么甜美的一张脸蛋。不过在工作中,林凯旋还真没挑出沈欢什么毛病来。这姑娘工作效率高,头脑也活络,常有不少的新点子。有点应验了那句话: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谁知道冤家路窄,员工公寓重新分配宿舍的时候,林凯旋竟然和沈欢分到了同一层楼。   那天难得心情好,林凯旋看见挂在墙上的那把老吉他,心里动了动。然后一把抓过来,把它抱在怀里,就拨弄了起来。工作以后,林凯旋已经很少弹吉他了,每天都觉得又忙又累,一点闲情逸致都没有了。   忽然有人敲门。门一开,门里门外的人都吓了一跳。来人竟然是沈欢。她又开始大惊小怪:“哇!林凯旋,是你在弹吉他呀?没想到你弹琴弹得这么好,嘻嘻,以后我管你叫‘六指琴魔’吧!”说完,沈欢一溜烟跑了,剩下林凯旋一个人抱着吉他哭笑不得。   后来,沈欢还真管林凯旋叫“六指琴魔”了。不过林凯旋也渐渐发现,其实沈欢并不是他所认为的那样恶毒,她只是比较孩子气,还没有学会世故。心直口快的她,常常都是有什么就说什么,却忽略了别人的感受。而实际上,她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   那次,林凯旋和沈欢一起到一家公司去送图纸。刚到那里,正要上楼时,过来个农民打扮的大叔来问路。沈欢听了,就耐心给他比划起来。可估计他是头回进城,听了半天也没明白。干脆,林凯旋拦下了一辆“的士”来。这时,沈欢和林凯旋同时都掏出了三十元钱来给司机。后来自然是林凯旋手长,先一步把钱交到了司机手里。   一起上楼时候,沈欢说:“真没看出来,六指琴魔成天板着个面孔扮酷,原来心也挺软的嘛。”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听她喊“六指琴魔”的时候,林凯旋一点都不觉得生气。他对沈欢说:“你不也是刀子嘴豆腐心?”说罢,林凯旋又叹口气接着说:“我也是从山里走出来的孩子,我知道农村人的苦处。所以我一定要好好工作,好给我们山里人长长脸。”沈欢一听,竟然激动地拽住了林凯旋的手说:“天,六指琴魔,你说的也是我的心里话啊。”沈欢是走在林凯旋右边的,所以林凯旋的第六根手指头又一次和美女有了亲密接触。林凯旋看着沈欢拽着自己的手,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沈欢意识到自己的失态,红了脸,赶忙松了手。
天空是什么颜色的(文/花之痕) 她们又在谈论安妮宝贝。陈沉一脸的不屑:“颓废得要死,你们的心态真不健康!”我白了她一眼,这个陈沉,以为自己的爸妈是大学教师,就处处显得高人一等,有什么了不起?我懒得和她理论,但我相信安妮的那句话:“文字是写给相通的灵魂看的”。所以,我还是一如既往的喜欢安妮。 一出学校的大门,就有一座小天桥。在没有这座天桥以前,曾有一些和我年龄相仿的男生女生在无情的车轮下丧生。都是还未绽放的花,就那样瞬间枯萎,如粉尘般溃散。有了这座天桥以后,我常常做的一个游戏就是,像安妮宝贝说过的那样,把背靠在栏杆上,慢慢的仰下去,仰下去。任长发在风中飘飞,然后就会看见大片大片的云朵蔓延过城市的上空。这个时候,我看不到天空的蔚蓝,只有一片灰,令人心灰的灰。许多许多的人从我身边穿行而过,我可以想象他们诧异的眼光,但我不在乎。我沉溺在自己的游戏中,找寻自以为是的快乐。 陈沉的冰冷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莫离,不要老是做这样无聊的事情好不好,几乎全校的人都知道高一(2)班有个女生有厌世情绪了。”我把背慢慢伸直,理顺我的头发,嘴角挂一丝无所谓的笑:“谢谢班长大人,我暂时还没有轻生的勇气,我只是很想知道天空到底是什么颜色的。”说完,我拎起书包,说了拜拜。 还没走出多远,身后传来一个男生的声音:“你希望天空是什么颜色的?”我奇怪地回头,看到一个陌生的男孩。我没有和陌生人搭讪的习惯,不理他,继续往前走。他在背后问:“可以认识你么?我早就想认识你了,每次看你望着天空的样子,非常特别。”我停下了脚步,挑衅地看着他:“想认识我?除非你也能和我一样地在天桥上望天。”他笑了:“这有什么困难的,明天我就在天桥等你。”我怀疑地看着他,耸耸肩,并不当真。 那天经过天桥的时候,发现有人比我早了一步,在天桥上仰靠着栏杆,正在望天。是昨天的那个男生,他竟然说到做到了。我不说话,在他的身旁站定,以同样的姿势往后仰,然后我说:“我的名字叫莫离,高一(2)班,你呢。”他把脸侧过来:“我叫童宁杰,高二(3)班的。”我也侧过脸去,对他微笑了。 童宁杰说,莫离,说说看,你希望天空是什么颜色的?我想了想,说,只要不是灰色的就好。 再次和童宁杰并排站在天桥上的时候。他说,莫离,你把眼睛闭上好么?我警觉地跳开,大声嚷嚷:想干什么啊你?童宁杰说,紧张什么,我只是想让你看看天空到底是什么颜色的。我走回来,靠在栏杆上,把头仰下去,闭上了眼。童宁杰说,好啦,睁眼吧!我睁开眼,眼前是一片蔚蓝,透过一层薄薄的蓝色玻璃纸,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天空。我开心地笑了。那个蓝色的童宁杰也笑了,第一次,我发现他笑起来的样子是那么好看。 自习课上,我把藏在课桌里的安妮宝贝光明正大地摆上了桌面。正看得心忧神伤之时,陈沉打断了我:“莫离,老班找你。”我怔一下,把书重新塞进抽屉。老班找我从来没有好事的,这一次大概也不例外。但我自认为最近还是比较守规矩的,不知道是哪里出了差错。 老班从厚厚的酒瓶底透出的眼神显得异常冰冷,声音也不见得有温度。她开始慢条斯理地说:“莫离,听说,你最近和一个高二的男生走得比较近?”原来就为了这?我在心里冷笑了一下,真是小题大作,肯定是陈沉打了小报告。我不说话,继续接受老班的教育。 出了老班的办公室,我长长舒了口气,抬头看看天,伸个懒腰,发现天空还是灰着脸,一如我的心情。 我站在天桥上等童宁杰。他还没有来,我无聊地把那张蓝色玻璃纸放在眼前,天空重又一片蔚蓝。 终于,童宁杰出现了。我冲着他招手。可他看上去并不高兴。我笑着把玻璃纸罩在他的眼前。他轻轻地拿手挡开了,然后用轻得仿佛只想让自己听见的声音说:“莫离,我的老师刚才找我了,她告诉我说,说你……”他不再说下去了。我执拗地追问:“她说什么了?”童宁杰仿佛下了很大决心似的,接下去说:“她说你从来不专心读书,而是结交不同的男生,让他们为你争风吃醋。还有个男生因为你丢了性命,是这样的吗?”我哈哈大笑,人言实在可畏啊。但是,是有个男生曾经为了我丢了性命。我的心一阵绞痛。我收住了笑,说:“我就是这样的女孩,你的确应该远离我。”童宁杰怔怔地看着我,呆立了好久,终于什么也没说,抓起书包,一个人,跑远了。 我站在天桥上,把头重重地仰下去 。那个为我丢了性命的男生叫安远。初三那年,天桥还没建成。我们时常结伴上学、放学。有天放学时候,在拥挤的校门口,有个不认识的男生故意招惹我,安远气不过,竟和他撕打了起来。推搡间,安远被他重重地推了出去。马路上响起一阵紧急的刹车声,安远就那样倒了下去。鲜红的色彩击中了我,而天,却在那一瞬间灰了下来。我拼命地喊着“安远”、“安远”,他却再也没有醒过来。 泪水沿着眼角的两端流到了耳际。透过迷蒙的泪眼,我看到大片大片的云朵变幻着诡异的姿态,遮住了天空的蔚蓝。我把手轻轻一扬,那张蓝色的玻璃纸随着风飘啊飘的,就渐渐没有了踪影。天空,重又灰暗如旧。其实,我早就应该知道,自从安远远离我的那一天起,我的天空早就已经失却了绚烂的色彩。
丘比特射偏的箭和我们的故事(文/苏赵波)  文/苏赵波  那天,他像个大姑娘似的跟在老班的身后走进教室,然后红着脸站在讲台上。老班替他作了简短的介绍,然后带头鼓起掌来。当时,我看见他浓重的眉毛皱了一下,我知道那是因为掌声远没有他想像中的热烈而产生的心理效应,回想那天稀稀拉拉的掌声,放到谁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会皱眉头的,况且他是个正常的且会脸红的大男孩。我挠了挠剪成毛寸的头,继 续看书桌里的科幻小说。  那天,我蛮尴尬地跟着老班走进这个可爱的教室。之所以说这个教室是可爱的,是因为我第一次在这里见到了可爱的她,谁见了可爱的女孩都会喜欢的,况且她是一个可爱得几乎疯狂的女孩。我看了看她可爱的头上剪得乱七八糟的头发,不觉地皱了皱眉头———可惜这可爱的脸,若能换成一头柔顺的长发该多好啊!  期末考试前,班花兼班长的婷婷过生日,大家都参加她的PARTY去了,我也去了。低暗的灯光下,我看见他一直瞅着我。我觉得脸上一热,但随后又恢复了常态。因为我知道来参加婷婷PARTY的男生大多都是她的追求者,他既然来了,肯定也是“心怀鬼胎”来的。我拿出手帕抹了抹嘴边的奶油,却发现他在一边偷笑着,我更是确定他是在看我粘满了奶油的大花脸而不会是在欣赏我的,也让我更确信“天下乌鸦一般黑”这句名言。  期末考试前,班长兼我堂妹的婷婷开生日PARTY,去了许多人,我也夹杂在人群中间。我坐在角落里一直欣赏着她天使般可爱的脸。我相信灯光够暗,我坐的这个角度她不会发现的。可是她往我这个方向看了一眼之后就不停地拿手帕擦嘴,而且是边往这边看边擦。我心里一惊———难道被发现了?但我很快就恢复了冷静,反正欣赏美女又不是什么罪过(我又没入佛门),况且我是正大光明地看,又不是偷窥!想到这儿,我觉得自己与阿Q蛮像的。不禁笑了起来———笑自己的学以致用!然后继续欣赏这个正在擦嘴的女孩。  高二时,我们全班的女生全开到市体育馆为篮球队助威。他当时在场上打得特帅,他打的是特出风头的中锋。我在他狂灌了十几个篮之后发现他原来长得这么帅,有点像谢霆锋。但我没有像其他女生那样吱哇乱叫地狂喊,因为我知道他是个爱脸红的男孩。  二年级时,我们校篮球队去市体育馆打比赛,她作为拉拉队员也去了。我知道她就在场外看着我,所以我打得特卖力,一连来了十几个灌篮,惹得场外一阵阵杀猪般的尖叫。我知道她不会叫的,因为她是个特别的女孩,不会像其他人那么俗的。但那一阵阵尖叫还是让我的脸无意识地红了起来。  篮球赛之后,我们成了同桌,过了些日子又成了死党。我发现他的脸其实是非条件反射性地就会变红。只要我一和他大侃卫斯理的科幻,他的脸就会变红———很可爱的那种红。他说我的头发留长些整个人都会变得更漂亮的。我说,你骗人。他一个劲儿地摇头说没有;我一个劲儿地指着他的鼻子说有。最后,他指着自己红红的脸说:“看你不留长发我都会脸红,要是你留了长发的话我一定会紧张的连话都说不出来的。”我看了看他那确实红的像苹果一样的脸嘿嘿地傻笑,心里却在想看看我留了长发以后他会不会紧张得连话都不会讲。  记不得什么时候了,好像是我们成了同桌之后吧!她开始留起了长发。其实我是不只一次告诉过她长发的女孩多么的招人喜欢,却不成想她会真的认真起来。我猜她肯定是知道了我对她有好感,而且她对洒家肯定也应该是有点……要不她怎么会听过我几次“逆耳忠言”之后就“改邪归正”了呢?但我还是没敢告诉她那个虽惊不了天也震不了地却能让我的脸大紫大红的三个字。  情人节那天,我一个人在学校的小树林里走。看着校园里一对对小恋人互赠礼物,我决定要让自己的感情来个大爆发。我决定只要今天有人来追求我,我就接受他。即使他是学校传达室的老大爷,我也不拒绝!可是一直到晚上吃晚饭时也没人来送我礼物。在餐厅又看见他像那天PARTY上似的看着我。哼!准是在笑我孤家寡人。我看了看他的餐桌上吃剩的橙子皮———情人才会送这个的。我跑到杂货店买了一大堆零食,一个人躺在寝室里狠狠地吃了一顿,反正我不用担心有BF看我是否变胖了。
你是南国最美的雪(文/花之痕) 水水爱极了北方的冬天,只因那漫天的飞雪。她是南方的孩子,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雪。其实妈妈说在水水三岁那年也下过一场雪,只是三岁的水水怎么可能知道又怎么会记得那就是她魂牵梦萦的雪呢?于是水水常常就会对着书里描写的雪景发好大一阵子呆,那里冰雕玉砌的世界多么令人神往啊。   喜欢上那个叫祁盟的男生,也是因为他来自风雪飘摇的北方。祁盟的到来,装点了水水十七岁花季少女的梦。   祁盟是高二下学期才转学来的。他看起来,其实并不像是北方人,生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下巴尖削,像是卡通画里的美男子。但他高大的身形却还是显出了身为北方人的粗犷。   祁盟个子高,被老师安排在了水水那一组的最后一桌。水水于是改变了每天从前门进教室的习惯。总是故意从后门走,很自然地经过祁盟的课桌,然后留一个娇俏的背影给祁盟。水水知道自己的背影很美。去年暑假的时候,在海边,爸爸曾为她拍过一个看海的背影:着一身纯白的太阳裙,裙角飞扬,还有一头随风而舞的长发,飘逸到极点。这张照片被放大了挂在水水的卧室里,每个亲戚朋友看到了,都惊叹那一种出尘的美丽。所以水水对自己的背影有着绝对的信心,她甚至可以想象得出祁盟盯着她的背影出神的模样。   水水就这样一天天地经过祁盟的身边,怀着不为人知的小小心事。可是祁盟是个腼腆的男生,水水似乎从来不见他和班里的同学说话。他仿佛总是沉溺在自己的世界里,有着未经世事的单纯。水水常常见他在本子上涂涂画画,好几次经过他的桌旁,用眼角的余光瞥过去,发现他总是头也不抬地依旧忙着手里的活儿。看来,这个爱画画的男生也许从来没有注意过水水美丽的背影。水水有几许失落,但却仍旧固执地一次又一次从他的身旁走过。   如果不是那一次意外,不知道祁盟什么时候才能够注意到她。   转入夏季后,老天总爱变幻诡异的嘴脸,常常会突然的一阵大雨叫人躲避不及。水水在那个下午上学的途中被淋成了落汤鸡。一身狼狈地进了教室,气咻咻地就甩满头的水珠,她甚至忘记了她正在经过祁盟的课桌旁。   “呀!”随着祁盟一声叫喊,水水才发现,她甩下的水珠毫不客气地滴溅在了祁盟的画簿上,几处刚着色的墨迹瞬时淡开去。水水不知所措地呆立在原地,看着祁盟微有愠色的脸。但很快,祁盟的怒火马上消了下去,眼前这个水灵灵但又湿淋淋的女孩叫他不忍责怪。他对着水水笑了一下,抽出一张纸巾准备吸干画簿上的水,还未下手,突然他拿纸巾的手改变了方向,径直朝着还停留在原地一脸愧疚的水水伸过来,他说:“给!”水水一愣,意外地接过纸巾,不知道该说“对不起”还是“谢谢”,于是,也回报祁盟一个微笑,边擦着满头水珠边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不经意地就回头去看祁盟,这一次,她对上了祁盟的目光,祁盟迅速地低下了头,水水却满足地笑了。   凭着少女的敏感,水水知道,祁盟开始注意她了。有好几次,水水故意转头和后桌的同学说话,眼光就顺带着飘到祁盟那里,她会发现,祁盟的目光正在和她会合。发现了这样的一种默契,水水开始兴奋起来,转头的次数越来越多。但是深埋在心底的秘密依然封存。   那个一贯沉默的男生祁盟有一天突然愤怒了。课间时分,祁盟手里舞着一封信冲进了教室,大声吼着:“你们哪个混蛋拆了我的信?谁?是谁?”从来没有见过他如此歇斯底里的模样,全班同学都被吓住了。水水看着祁盟惨白的一张脸,心被揪得好疼。她呆呆看着祁盟收拾了书包,头也不回地跑开了。她看到,祁盟的脸颊上还有泪痕。头一次看到一个男生的泪,水水的泪也差点就要滑落。   到底是谁拆了祁盟的信,没有人知道。但是关于信里的内容很快传得全班皆知。水水不是那种爱打探小道消息的女孩,却也同样听闻了关于祁盟信中的秘密。那是祁盟的妈妈写来的信,信中最叫人记住的一句话大概是说,祁盟的爸爸在服刑期间表现较好,或许会提前释放。于是谁都知道了祁盟是罪犯的儿子。尽管不知道祁盟爸爸犯的是什么罪,但“罪犯”这两个字已经足以让人深恶痛绝。
爱的胎记(文/花之痕) 他们是大学同学。他爱上了善良温婉的她。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的左脸颊上有一块天生的铜钱般大小的褐色胎记。最初恋爱的时候,女人也为自己脸上这块难看的胎记苦恼过。她也试探着问过他,要不要用那些激光啊什么的技术把这块胎记除去。他气恼地告诉她,他喜欢她的不仅仅是外表,他爱她包括她与生俱来的那块印记。她感动得在他怀里落了泪。��大学毕业后,她们结了婚,并把他在乡下寡居的老母亲也接了来。他一路从一个小职员渐渐坐上了部门经理的位子。事业有了发展,他的应酬多了。有一次出席一个活动,需要家眷同去。她连妆也没化,穿着平日的一件工作服就去了。满场的华服艳影,她成了一个那么不和谐的音符。第一次,他发现她脸上的那块胎记竟是那样刺眼。��那夜他轻声和她商量,要不,去医院把胎记弄掉吧,也花不了多少钱的。她没有回答,只轻轻点了头,然后翻身睡了。他看不到,她那块胎记上正有泪滑过。次日,女人不见了。他发现了女人留给他的字条。她说:“如果你已经不再爱我,即便我除去胎记又能挽回些什么呢?不如,离婚吧。”男人开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可是,男人很快就发现,凡是他所能想起的,全是女人的好。那一切早就像胎记一般烙印在了自己的心底,再也无法抹去。��他唏嘘不已,慌忙赶往岳母家。��她见他来,肿着红红的眼,把起草的离婚协议递给他。他一把抓过,狠狠撕毁。然后,他把惊诧不已的女人拥进了怀里。他说:“我们该有个孩子了。”女人又一次落泪了。��来年冬天,婆婆抱着三个月大的大胖孙子笑得合不拢嘴,并且发现儿媳妇脸上的胎记竟然不见了。男人紧张地解释自己真的不再在意那块胎记。女人却笑了。她甜蜜地偎在他的怀里说:“既然有没有胎记都不影响你对我的爱,我为什么不选择让自己变得美丽一些呢?”他心中释然。原来,爱情是真的能让女人变得美丽的。而同样美丽的,是那些见证了他们一路蹒跚的爱情的胎记。
别了,高三恋人(文/茉莉雨) 文/茉莉雨  谨以此文纪念我的18岁,高三的那个夏日,以及一些人。  1   KEN从一座遥远的南方城市转到我们班,发音巨不标准,把我的名字薛雯叫成了“雪人”。  我和KEN邻桌,相处得却像枪炮和玫瑰。因为我是学委,而他经常不交作业。每当我瞪起林忆莲式的小眼睛,盘问他原因的时候,他便抓着翘翘的头发,用很搞笑的普通话来表达他对作业的抵触情绪。  KEN逃得最多的就是作文。偶尔他把皱巴巴的作文本交到我手里,我总会利用职权偷偷地翻看。他写过《臭水沟里的玻璃樽》、《假如我是金喜善的经纪人》,思维如天马行空,纸上布满了钢笔尖刮的小窟窿,全然不顾老师批改时的表情。  星期天,我去商场买糖果,遇见了KEN,一身硬质斜纹牛仔,衬得身材颇为挺拔。他向着我笑,我情不自禁低了头,看到他脚上崭新的阿迪达斯,还有牛仔裤上的一排铜扣子。  饰品柜台前围着许多女生,她们在挑一种缎子发带,鲜丽的色泽,水样的温软,有一点点说不出的妩媚。我披着头发,远远地观望。KEN问我:“雪人,你为什么不买一条呢?”我把秘密透露给他:“嘘———我昨天从秋千上摔下来,脸擦伤了,有一块小疤痕呢,扎起头发会露出来的!”  第二天我又向他要作业,意外的是他的作文本交得很爽快,更意外的是,纸上不见了那些小窟窿,字也分外挺拔帅气———从前,一只小熊因为偷蜜吃,被蜜蜂在头顶蜇了个大包包。小熊很想去参加舞会,又怕别人看到包包,就买了一个蝴蝶结戴在头上,遮住了大包包。因为这个漂亮的蝴蝶结,小熊跳舞时显出从未有过的自信,大家都夸它很美丽。小熊很感谢这个蝴蝶结。没想到,当小熊回到家时,才发现其实它头上的蝴蝶结在参加舞会前就掉到地上了。小熊这才明白了:原来自信心才是最美丽的饰品!  这是我看过的他写的最有哲理的作文了。整整一个下午,我的心情都很奇特,秀逗糖吃到嘴里也会有甜甜的味道。我想,这是他写给我的吗?  我翘了活动课,去商场买发带。我用橡皮筋把小辫扎得又高又翘,很淘气的样子,然后系上发带,昂首挺胸地来到操场上。大家都夸我好漂漂,嘻嘻,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我的小疤痕!KEN抱着球跑过来,没到我身旁就站住了,他傻傻地打量着我:忽隐忽现的笑涡,发带在小辫上打了个蝴蝶结,在风里飘然欲飞。  “看什么啦!”我不好意思了。“雪人,你不横眉立目时的样子真好看!”他说着唱起来,“雪皑皑地飘下,雪盖住白白的人家,雪随着风越大,雪越变得喧哗,在银色的天空下,当大人都已睡着啦,雪人应该到达……”KEN的歌声真难听,可是至今我仍描绘不出自己当时那种心跳的感觉,这样的感觉也许今生不会再有第二次,我只觉得心底有大朵大朵的花儿在刹那间香香暖暖地绽放———我知道,我们的故事开始了。  2  KEN是那种随时可以感染大家的男生。我喜欢看他的球鞋在桌下左右摇摆,喜欢听他运动后边擦汗边大声地唱美国黑人歌曲。他的普通话有了进步,已经可以把我的名字叫得很清楚,但KEN固执地叫我雪人,一种宠爱的标志。  课间我们用炸蚕豆下五子棋,他输了就会去买西瓜,我啊呜啊呜地吃西瓜,然后拍拍他:再切一块!下了学他骑着一辆又老又破的单车送我回家。星期天我们一起坐在山顶上吹风,用糖纸叠跳舞的小人儿,偶尔他会恶作剧地掏出一罐酸奶,对着我拉开拉环,让酸奶在我的脸上开出雪白香甜的花朵。我们在山坡上尽情地奔跑,大嚷大叫,风哗啦啦吹过我们的头发,青春得仿佛能够征服整个世界。  一次爬山,KEN为了保护我不被一块活动的岩石滑倒,从斜坡上滚了下去。随后的一个月他腿上都缠着纱布。我帮他换药,给他削苹果,埋怨和心疼中,荡漾着的是暖暖的幸福。  当KEN的腿拆下纱布时,我脸上的那块小疤痕也平复褪色了。KEN向我祝贺:“啊哈小熊,你头顶的大包包终于消失啦!”
[原创]恋恋鬼马小女巫(小樱改编) [原创]恋恋鬼马小女巫(小樱改编)友枝市魔法学校是异次元空间最有名的高校,举凡灵界、幻界、巫界、冥界、妖界、精灵界、魔界都有学生慕名而来学习,尽管学生们是来自不同的空间,但从未发生过什么战争,因为啊,这里的校董是赫赫有名的大魔王撒旦哦!一“当……当……”古老的钟声划破了幽静的长空,在“月之神”的教室里,魔法导师观月小姐带来了一个古灵精怪的少女,她有像阳光般灿烂耀眼的一头金发,一双褐绿色的忽闪忽闪的水晶般清澈明亮的大眼睛闪着调皮的光芒,粉嘟嘟的樱桃小嘴能说会道,瘦小的身上却裹着一件黑色的袍裙,看上去既滑稽又可爱。还有,她的身边还跟着一只绿眼睛的豹(可鲁贝洛斯~``~``~),目光犀利而冷漠。“同学们,这位是木之本樱,是刚刚从巫界转来的学生,大家要好好相处,知道吗?”观月小姐的清秀的脸上闪着红光高兴地说,“听说木之本家族的巫术在巫界是数一数二的,我们就请木之本小姐为我们表演一下好吗?可以吗?木之本小姐?”“当然可以!那我就先变一束花吧!”说着,小樱的怀里就出现了一大束兰色的玫瑰。“哇,好棒啊!”大家都高兴得欢呼起来。小樱得意起来,兴冲冲地说:“让我再变出个水晶花瓶来给你们瞧瞧!”“好啊,好啊!”大家也跟着兴奋起来,只有那只绿眼睛的豹哼了一声,甩着尾巴优雅地走出了教室。“好啊,你这只臭豹子可鲁贝洛斯嘲笑我是不是?”小樱气得小脸涨得通红,臭豹子你也太不给我面子了!哼哼,你会后悔看不到这么精彩的巫术的!“可鲁贝洛斯,你会后悔的,我保证!”小樱长长地“嘘”了一口气,然后闭上眼睛念出了一串咒语:“风啊、雨啊、火啊、水啊!当你们团结起来的时候,连黄金也融化,所有破损的重新完好,所有完好的将重新打造。现在我祈求得到一个水晶花瓶,它晶莹得就像我的心!”这是她念过的最长的一个咒语,可是当她念完的时候,教室里忽然狂风大作,雷雨交加……接下来的还有尖叫声和怒吼声。小樱得到了她的水晶花瓶,但是教室里也被狂风和暴雨肆虐得不成样子了,可鲁贝洛斯站在教室外面轻蔑地冷笑:笨蛋!全都是笨蛋!只有笨蛋才相信这个笨女巫!“哦,我的撒旦!”观月小姐从讲台下面钻出来,顶着被烧焦了一半的头发,暴跳如雷:“木之本樱,这是怎么回事?我要你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我……我……”小樱怯生生地望着一张张愤怒的脸,“可能……可能是我哪里念错了……”观月小姐已经气得像一只烤焦的大番茄,小樱不敢再说下去了,绿水晶般的大眼睛里充满了泪水,可怜得像小鹿斑比一样。“好吧!”看她楚楚可怜的样子,观月小姐顿时也心软了,“我给你一个小时的时间把教室打扫干净,一个小时之后我们再回来上课。”说完就带着怒气未消的学生们离开了教室。“哦,我的撒旦!”望着面目全非的教室,小樱不禁呻吟了一声,多亏这场灾难没有波及到别的教室,多谢撒旦保佑啊!“好吧,让我变些魔法扫帚和磨法抹布先把地板弄干净吧。”她努力地回想着一起那学过的巫术,啊,有了!可是——为什么变出来的扫帚和抹布都不会动呢?“不怕不怕,再来一次。”小樱拼命地自我安慰,接下来,她又念了好几个咒语,可是,变出来的却是一些会跳舞的桌子、椅子和会唱歌的盘子!“哦,不!”小樱抚了抚额头,哭丧着脸哀吟着——现在情况更糟了!二“哈哈哈哈……”谁?谁在笑?小樱吓了一跳,忙四处张望,发现在阴暗的角落上空浮着一个人……哦,不,应该是一个魔鬼!他正慢慢地飘向她……咦~ ~ ~ ~ ~ ~还是个帅帅的魔鬼哦!他有一头闪亮的棕色短发,零零散散,几缕在额前飘荡,五官十分俊美,脸也是棕色的,一双幽幽的、褐色的瞳眸像珍珠一样深邃迷人,此刻正闪着戏谑的光芒。戏谑?哼!目中无人、幸灾乐祸的家伙!一想到自己刚才的糗事被他看到,而且他还笑成这个样子,小樱不禁有些恼羞成怒:“喂,你是谁啊?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
十二星座傻瓜呆 十二星座傻瓜呆白羊座  这个星座个性天真像是小孩子一般,你说什么他都信,不过一旦让他发现你骗他小心你的皮。金牛座  他们对人不太容易相信,看到证据才算数,至于爱情他们更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啊!双子座  爱骗人的星座也常轻易相信人家的谎言,有时候你只能说这是报应。巨蟹座  太过善良的只要灯光每气氛佳,对方看起来老实诚恳多点甜言蜜语就很容易上当。狮子座  这个星座从来不猜疑别人,但是他们行事正当偷鸡摸狗的技俩无法打动他们,倒是感情上这个星座蛮容易相信别人的。处女座  这个楚楚可怜的星座对任何事情都要求仔细不好骗,但是爱情…唉!情关难过阿!天秤座  你以为你骗了他?最后你会发现被骗的是你自己,天秤座骗人的手腕和技巧可是很高的。天蝎座  观察力一流的天蝎座很不容易上当的,想谝他还是省点力气吧!射手座  对于射手座来说他们很容易相信别人的话,被骗之后才会爆怒,这时大家最好小心点?摩羯座  摩羯座保守谨慎,很少有被骗的机会,如果你骗他时觉得太容易,很有可能有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陷阱。水瓶座  这个怪里怪气又鬼灵精的星座不太好骗,不过他们一旦兴奋起来什么都信。双鱼座  双鱼座的人太容易骗了,因为他们相信世界上没有坏人。
适合十二星座居住的中国城市 白羊座:深圳  对于白羊来说,没有比在一个日新月异的城市更让他们感到安心的事情了。而变化最快的城市之一--深圳,是白羊享受到了与时间赛跑的游戏。金牛座:昆明  稳重的牛牛们不希望有任何的变动,甚至包括天气,一年四季如春的昆明对他们来说再合适不过了,风景秀丽,还有几道名菜。牛牛们还能奢望什么呢?双子座:香港  爱好信息传递的双子,在香港的生活一定是十分惬意的。国际性的大都市提供了数不清资讯,最大程度的满足了双子的好奇心。巨蟹座:苏州  带着吴苏乡音的采莲女荡舟河畔,山明水暖的江南气息。一想起明媚的苏州,任何人都可能醉了,更何况柔情巨蟹呢狮子座:北京  哼,我是领导,领导应该在什么地方。对了,就是首都,北京那个地方虽然气候不好。但是凭首都的名气,我也就马马虎虎住在那里好了。 处女座:青岛  唉,那里都是污染,脏东西,就没有一个净土给我生存么?哦,你说青岛?不错啊。很干净的城市,还有蓝天碧海。的确是我们的首选城市呢。天秤座:西安  嗯,秤秤应该不偏不倚,中间的位置最好。那么地处中原的西安到是可以看看。原来它还是古时候的政治文化中心那,就是那里了!天蝎座:拉萨  青藏高原的中心——拉萨,给人的感觉就像琢磨不透的蝎子,世界海拔最高的地方,神秘的宗教气息,那里的一切,都给了蝎子适合生长的养分。 射手座:桂林  当然了,没有比一个旅游胜地更好的住处了,全国著名的风景城市——桂林无疑是最佳选择。只是,看得惯了,射手们静极思动,又想到其他的地方旅游去了。。摩羯座:广州  工作,工作,还是工作。脑子里只有工作的摩羯最满意工作多的地方。广州——这个全国经济开放城市,被摩羯们投以最高的分数。水瓶座:上海  要是问哪一个星座最喜欢城市,当然是瓶子无疑,喧闹的城市生活,给瓶子一种十分熟悉的感觉。那么,最大的城市——上海,当然最受瓶子的青睐了。双鱼座:海口  对于一个依赖海洋的星座,当然也会选择与海有关的星座。海南省海口市,多好的地方啊,在海边,还有好几个海字,太适合鱼鱼们的心意了~ 天秤座:西安  嗯,秤秤应该不偏不倚,中间的位置最好。那么地处中原的西安到是可以看看。原来它还是古时候的政治文化中心那,就是那里了! 射手座:桂林  当然了,没有比一个旅游胜地更好的住处了,全国著名的风景城市——桂林无疑是最佳选择。只是,看得惯了,射手们静极思动,又想到其他的地方旅游去了。。
说一个谎言圆一个谎言(文/美狄亚) 说一个谎言,圆一个谎言 文/美狄亚 我把睫毛烫卷,再把眉毛修得高挑,莫言说,你这样子像极了一只饥饿的猫。我笑笑,手指划过面颊,如果我真的是一只饥饿的猫,那么,我在寻觅着什么? 岩石,这个名字又一次席卷我的记忆。来势汹汹,收起化妆镜的时候,看到自己上斜的眼角。是等着他来驱散这一丝惆怅,还是想用我激烈的热情,最终把他窒息? 莫言听着我即兴的抒情诗,竭力把要打的呵欠忍住,怪声怪气地说,我只知道冬天有狼,却不知道春天也有狼。 我卷起一本杂志就丢他的头,他边抵挡边说,打死了我,连最后一个听你叨叨的人也没了,我第二本杂志又丢了过去,谁和你叨叨了,我是和你谈正经事,据可靠消息,他和那个女孩已经在上个月散伙了。 你想和他旧梦重温啊? 我想要再得到他。我宣称。莫言一边往后退一边飞快地说,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的疯女孩! 手边没有杂志的时候,笔记本也可代替,啪地一声,落在地上,白白的封皮染了一大块泥水。我要求你,莫言,做我的见证人,我--必须--要--得--到--他。然后我进了房间,换一袭白色长裙,素面朝天,是岩石喜欢的样子。 约他半小时后在餐厅见面。请撤,我对莫言下逐客令。 莫言看着在镜前顾盼的我,咳嗽一声说,亲爱的,待会你一抽烟就没有淑女风范了,不如把你刚买的烟让我代为保管。 保管的结果是全进了你的肺,我不上你的当,我自有分寸,不劳你费心。 餐厅,优雅地低头看着杯子里的红酒,心里暗涌的波澜却使我强烈地有要抽根烟的冲动,胡思乱想的时候,一个人影遮住了我。等了很久吗? 时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来了。我没有抬头。 你还是那么善解人意。岩石不无感慨地说。 是吗?我冷笑,可惜没有人欣赏。然后看着他震动而内疚的面容在茶的热气里烟云模糊,记忆却是越来越清晰。 同样的餐厅,同样的人,却是如此陌生的话语,费力地解释了他的意思,没有多问,没有纠缠,只是冷静地吐出一句话,你想清楚了?他把香烟往烟灰缸里拧,拧得一点火星都没有了,还在拧。 本来,一个优雅的转身,就代表一切结束,偏偏在拉开椅子时,被他一把抱住,我舍不得你,真的舍不得你。 几滴眼泪落在我发上,我清晰地感知到我的胸口在痛,咬牙问他,究竟怎样,他说,我还是会要你……但愿是这样,我的唇已经被咬出血,没有时间再和他拖延,要面对的,是大四的毕业论文答辩,匆匆赶上最后一班火车,挤在闷热狭小的空间里,舔着唇上一次次裂开的伤口。 毕业答辩前夕,舍友说,刚才你男朋友打过电话,问你准备得怎么样。我按号码回拨,你还是我的男朋友吗?传来他肯定的回答,是。 我以为是真的了,待我匆匆赶回,才发现他身上早就有了新伴侣的气味。我顿时失色,揪住他衣领发疯般重复,你可以不爱我,但你不可以骗我!!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我沉浸在回忆里,不由脱口而出,岩石不解地看着我,什么为什么? 我是说你为什么和她分手了?如果还把我当朋友的话,就直说,也许我可以帮忙。我轻描淡写地掩饰了我的失态。 说不清,他欲言又止,毕业了,也就分开了。 是不是再牢固的感情,也经不起时间和距离的考验?我用手假装揉眼睛,却勾起了一腔新愁旧恨,眼泪真的夺眶而出。 手机偏在此时不合时宜地响了,低头一看不由破涕为笑,莫言这家伙居然郑重发来短信提醒,不要抽烟啊。到底是死党,尽管挨过我几记老拳。 谁?岩石忍不住问,我忽然心念电转,没经过大脑就吐了出来,男朋友。 在他的落寞里,我暗喜,却不动声色地话题一转,谈起以前的种种事端。 一顿饭结束,岩石送我回家,过马路的时候,轻轻拉了一下我的手,马上,就放开了。 我在阳台上看着他踯躅的身影,踢掉高跟鞋子,蹦到沙发上给莫言打电话,出师告捷。 莫言说,恭喜恭喜,我的历史使命快要完成了,我可怜那个一步步落入你的魔掌的男孩。
追求幸福 [作者:小白] 昨天晚上叶子又打电话过来,听她的声音很平静的。她说安,知不知道天使的翅膀是什么样子的?我告诉她我很忙,没有时间回答她无聊的问题。然后她说安,我知道,你每次都这么回答我。我说,如果你还是伤心的话为什么不打电话给他?叶子在笑,然后她说,安你又伤害了我。我说,我只是实话实说罢了。她说,你总是能很明了的置身事外。我说,叶子,他是你的幸福,如果你不想要的话,那么是你自己放弃幸福的。叶子说,安,天使的翅膀是什么样的?我说,叶子,明天他就走了。叶子说,我知道。然后我又听见叶子无休止的哭声,那种声音有一种很隐晦的成分在里面,我不想听。于是我挂了电话。第二天一早,我去了他的送别会。他还是那么开心,肆无忌惮的和每一个人开着玩笑,他的确很灿烂,怪不得叶子会喜欢他。叶子很阴暗,她需要阳光,而他正是叶子的阳光。他问,安你怎么了?是不是减肥没有成功?呵呵……我喜欢他的笑声,像水一样的笑声,很温柔也很清爽。我说,麻烦你给我一杯热咖啡好吗?他说,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客气了?我说,那么冰咖啡吧。他笑,你还是那么善变,什么才有个确定?我接过咖啡,问他,你呢?他不笑了,我看见他清澈的瞳孔,这双瞳孔和叶子的一样。第一次见到他们的时候,我还以为他们是双胞胎。他说,安,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没有说话,我发现他现在很虚伪,我不想揭穿。于是我不看他了,我喝咖啡。他走了,我打电话给叶子,是录音电话。“您好,我是叶子,我现在有事情,请您在嘟声后留言。”声音很灿烂,大概是很久以前录的音吧。“叶子,我是安,他要走了。幸福是你的,我觉得你们都很虚伪。”我认为最后一句话说重了,不过我是不会在乎的。叶子也不会,她需要一些打击才会知道自己到底应该干什么。我想是的。他在和朋友们合影,我已经喝了第三杯咖啡了。叶子还没有来,我想她大概不会来了。他走过来要和我合影,他在笑,我还是觉得那种笑声很虚伪。“安,我们合个影吧。”“可以。”他坐在我的身边,我很想笑。他说,快乐一点,我可不想回忆起你是这个样子。我说,幸福你真的很虚伪。他楞了一下,然后他说,小A呀,看你的样子,安都不会笑了,我们自己去外面照。我看着幸福清澈的瞳孔,幸福很严肃。我从没有看过他这么严肃,他问,是不是叶子又……我说,叶子她很喜欢你的,我想你应该给她一次机会,毕竟你们有过过去。这几句话我说得很僵硬,仿佛我在很努力的遣词造句。我突然觉得自己很虚伪。我告诉他,叶子很痛苦,她昨天问我天使的翅膀……“安!”他一下子握住我的肩膀,我低下头不想看他的眼睛。我知道他的眼神,他现在很希望我能抬头看他一眼。我感觉他的眼神很灼热的刺痛着我,我很痛。我捂住心口,感觉不到任何活力,我告诉自己不能相信眼前的一切,我觉得自己有点勉强。我转身,说,幸福你这样傻不傻?叶子这么爱你居然你不要人家把人家伤害的这么严重你良心何在叶子是我的好朋友我是不会放过你的如果你继续这样犹豫不决的话你迟早会后悔的,你到底明白不明白?我说得很快,我很害怕我会在中间的某个停顿处反悔。我很快很快的走了,我感觉得到身后的清澈瞳孔,它们很失望,很失望,很失望……我在街上闲逛,突然想去KFC买一杯咖啡。在我前面的是一对父女。父亲买了两个香辣鸡腿汉堡,女儿很生气,她说:“不要以为你喜欢的东西别人就一定会喜欢,我喜欢吃……”突然明白,也许最虚伪的是我,不是叶子和幸福。我总是这个样子,把自己的感觉强加在别人身上,然后肆无忌惮的去嘲笑别人。我觉得自己很傻很笨很蠢很白痴,放弃幸福的人不是叶子。我希望幸福的欢送会还没有结束,因为我要大声的告诉幸福:“我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以前对你的冷淡都是装出来的,因为叶子喜欢你我才不敢说出来,其实我一直在欺骗自己,幸福,对不起。”
17°C和4CM的爱情禁猎区 文/白衣如是 1、我趁着月光看清那张纸上写的是首歌谱,墨迹犹新,名字叫《爱情禁猎区》。 大三那年暑假我没回家,一个人留在在学校附近的快餐店做收银员。彼时,我21岁,喜欢套着宽大的黑T恤,光脚穿球鞋,听朴树的歌看张爱玲的小说。我没男朋友,因为内心深处存在一个影象,可是这许多年的光阴里那个影象都不曾在我的生活中出现,所以我一直在等待。我每天将顾客手中的钞票换成汉堡、可乐... 动作干净利落,加上一脸的春光明媚,到晚上结帐我的营业额总比别人多。一个月后,老板将我的照片挂在店的一隅,旁边用红色写着“明星营业员”。我看着好笑,感觉就像上了小学时代的光荣榜。后来,我开始注意一个男孩,他像极了我心中的那个影象。每天晚上打烊前他都会来店里吃一份套餐,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喜欢他。只是每次听到他的声音,我都会把发烫的脸颊低下,一张又一张的把找回的钱叠好,放到他手心。我站在银台后面,低头用笔在帐目上乱画。一只修长的手夹着钱伸到我面前,是他,我认识这只手,因为直视它的时间远长于与他对视的距离。他太奇怪了,每次都这样晚才吃晚饭,那双眸子闪闪亮着,带着不羁与野性,像潭水一样,我一下子就掉下去了,再也没有上来。2001年7月26日晚上9点35分,我站在银台后发呆,他推门进来,径直坐到靠窗户的位置。一根柱子遮住他的身体。我从玻璃窗上看牢他的倒影,低头俯在桌子上不知道写什么。我开始幻想与他开始的场景,比如他正给我写情书,然后在买套餐时偷偷塞到我的手里… 打烊后我鼓足勇气跑过去,对他说要关门了,他头也不抬,仿佛没听到。我轻轻拍他的肩膀,又指了指墙上的钟。他恍然大悟,支吾着说马上就走。我换好衣服走出店门,看到他靠在门边抽烟。他对我说,想不想听我唱歌?我楞住了,心里却涌起莫名其妙的兴奋。他拉住我的手,开始唱歌。那首歌我从未听过的,却是我听过的歌中最好听的。唱完后,他从口袋中掏出张皱巴巴的纸塞给我,什么也没说就转身离开。我趁着月光看清那张纸上写的是首歌谱,墨迹犹新,名字叫《爱情禁猎区》。2、我顿时笑了起来,他不敢吻我,可他一直是在我爱情禁猎区之外的人啊。我们开始像其他年轻人一样交往,他叫鲁浩,比我大两岁,高中毕业后开始给一些乐队写歌,每天都要工作到很晚。周末,我画上新买的淡蓝眼影,和他一起去听地下摇滚音乐会。我们肩并肩随着人群一起跳着,直到台上响起他写的那首新歌《爱情禁猎区》。我想听得仔细些,他却拉起我的手跑到门口,变魔术般的拿出一个口袋,没等我看清里面是什么,他就一把一把的掏出,扬手洒向天空。眨眼间,漫天的红玫瑰花瓣飞舞,空气里浸满赤裸裸的香味。他突然抱起我,在我幸福的尖叫声中不停旋转。我找鲁浩要来他创作的音乐CD在快餐店里放。好多人问我这些歌曲的名字,在哪里可以买到,我笑着回答,不久应该会发行了。鲁浩依旧每晚来吃套餐,吃完就埋头写歌。打烊后他在店里给我一个人唱歌,唱得我又高兴又忧伤,这就是初恋的情怀吧。我们彼此对视,他开始犹犹豫豫,眼睛里不怀好意。想到他写的《爱情禁猎区》中的歌词,“躲在你的爱情禁猎区,我看到天空中绽放的花。”我顿时笑了起来,他不敢吻我,可他一直是在我爱情禁猎区之外的人啊。我靠在保温柜上,双手按在他结实的胸口上。我的呼吸变得急促,小声细气地问他,鲁浩,你爱我吗?他的目光停留在保温柜的恒温计上,漫不经心的说了句,为什么要一直保持17°C呢?我委屈得一下把他推开,觉得他傻里傻气,除了音乐和偶尔制造点浪漫外什么也不懂。后来,我消了气,告诉他汉堡在17°C时候最松软可口,他眨眨眼睛,一副似懂非懂的摸样,依旧没有回答我想知道的问题,爱不爱我? 3、我不知道这段感情能不能像保温柜里的汉堡一样,永远保持最好吃的17°C。新学期开始后,我只在周末才来上班。整整一个月我都没见到鲁浩,我不知道这段感情能不能像保温柜里的汉堡一样,永远保持最好吃的17°C;我只记得他从没说过爱我,也从未给我过任何承诺。
你的倾城,我的绝恋(文/冰珀翠颜) 你的倾城,我的绝恋 文/冰珀翠颜 一、我叫萧寒 2001年,北京。以为翻过2月该是柳絮纷扰暖春的样子,可是阳光明明已张扬地撒在校园的上方,却感不到一丝热度,生生的仍有寒气袭骨。雪会在傍晚的某个时候落下,冬季似乎一下就被积雪上碾过的或白或黑的脚印无端拉长了。 尽管我相当不耐寒可却喜欢漫长的冬季。 沫沫说,那是因为你是个忧郁而冷漠的孩子,像冰一样需要寒冷的外界维持晶莹和纯洁。我想:即便是要好的朋友,你们在一起许多年,仍然无法真正了解彼此。其实我仅是用冷漠装点门面的活火山。在听到莫北的声音时,我灵魂深处的悸动便如火山般暗涌。 从宿舍到声乐室只要五分钟,我喜欢在冬季的黄昏里,任凭长靴嘎吱嘎吱踩在校园残余的积雪上,耳冻得冰凉通红,慢慢地从宿舍绕到北门,再绕回声乐室,走上二十分钟,听到那熟悉的朝气、磁性而又略带冷漠声音时,心就冉冉地暖起来。 "大家好,现在是校园广播时间,由新闻系莫北为您主持……"。 我想他并不知道我,他应该只知道这一天又读到了笔名萧寒的散文、诗歌。 选修声乐课第一天,我认识了斐君,他急急地撞上我,课本和手稿狂乱地随风起舞。 捡东西还我时,他举着手稿问:"你叫萧寒"?我点头。他笑:"哦,你就是萧寒!"。 还有一张手稿《五月樱花》没有找回,斐君请我吃麦当劳作补偿,席间他不乏翻斗星幽默,沫沫也在。 "亲爱的,你交桃花了,那小子喜欢你"。沫沫勾着我的脖子说。 "那是他的事情,与我无关,我不喜欢他就是了,你喜欢你上"。 沫沫啧啧的怪叫这世界变化真叫快,帅哥不再被人爱。 斐君常与我一前一后地进入声乐室,他的开场白通常是又听到你的新作了,我朝他笑笑,不在乎谁听到,只关心今天读文的是不是莫北,一个能渲染我文字情绪的导播,惟有他能领会文中的内韵。沫沫说这个男人不简单,能让你如此醉心于为听他朗读而创作。是夜,我再次枕着手稿酣然入睡,梦里有莫北的声音。
我是ECHO,我在这里(文/谭格格) 1冬天来的时候,我喜欢上了那条裙子。我常常在放学的路上绕道百货公司,痴痴地站在橱窗前看着那条我喜欢的,火红色的连衣裙。于是开始悄悄攒钱,想象着我就是一只火红的狐狸,《小王子》里那只单纯的等爱的狐狸。圣诞的脚步一天天临近,夹在日记本里的纸币永远走着蜗牛的步伐,标签上的价格高傲得让我默默忧伤。多少次我都想跟妈妈讲,妈妈买下那条裙子给我吧。我想妈妈会微笑,会拍拍我的脑袋说,哦,我的小女儿终于知道要漂亮了。然后她会很开心地买给我。可是我都没有说。我从小都是一个沉默隐忍的女孩,我只想拥有自己的秘密。我想在一个小姑娘苍白单调的青春里悄悄拥有一件火红的裙子该是多么华丽灿烂的事情呀。叶子说对了,我表面上的平和安静根本就是个假象,其实骨子深处是激烈和倔强的。两个人坐在废弃的铁道边,她抓了一把狗尾巴草,说,嗯,我要是你,我会直接让我妈妈帮我买的。可是我觉得那样就不好玩了。我只是想要用我自己的方式拥有。我看着慢慢远去的铁轨,看不到尽头。嗯,这样吧。叶子坐直了身子,过来刮我的鼻子,如果,如果明天晚上的化装舞会你穿这件裙子去的话,我就把我的钱全部拿来帮你。我流着泪跳了起来。只要那件火红的连衣裙是我的,还有什么不能做的呢。 2我站在舞池的中央,带着狐狸的面具,青春开始点燃。我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我只是狐狸,一只火红的狐狸。人群很快潮水般把我包围,炽热的聚光灯打在我火红的裙裾上,我被音乐融化了,躺在音乐的河流里时而激越时而平缓。我听到有人在叫,“嘿,看那只狐狸,真漂亮。”“嘿,好样的,今晚的皇后我一定选她。”然后我看到了那只“梅花鹿”。我看着他迈着优美潇洒的步伐朝着我的方向走来,我看着他的眼睛,我能感受到他眼神里的激动。除了他,没有人的头发会那般柔和亮泽,除了他,没有人的眼神会那般让我心慌,除了他,没有人的步履会那般坚定。我知道,是他来了。仿佛等了千年的那个时刻终于还是来了。烟花满天飞舞,他游走到我的面前,牵着我的手,嘿,漂亮的小狐狸。我已经看不清这个世界的样子,跟着他的脚步转呀转呀,整个舞池就是我俩的天下。一曲终了,掌声四起。我惊慌站定脚步,低低说谢谢,然后匆匆离开。我做的已经太多了。灰姑娘是过不了午夜的,水晶鞋,南瓜车所有的一切都会烟消云散。不过是一个梦境。我不过是一个沉默安静的小女生,在这个夜色里,能与他共舞,我还奢望什么呢。他追到走廊上,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ECHO。我头也不回。“ECHO”,我听到了重重的清脆的快乐的回音。 3小薇,小薇。叶子总这么叫我。我是女生小薇。宽大的棉布长裙,沉重的黑边眼镜还有沉默着微微倾斜的青春。她说,你知道吗?昨天晚上你太迷人了。我爱死你了。你就像一只火红的狐狸,点燃了……我跳过去捂住她的嘴巴,一个骑单车的男生远远地走了过去,留下一串叮叮当当的铃声。叶子使劲挣脱我,老天,你看苏德,他多帅呀。我一个人低着头往前走,内心充满着快乐还有悲伤。叶子被我的神情吓坏了,小薇,小薇,你怎么了,你不要哭呀。我真的没有哭,只是泪水在不停地流淌。我说,叶子,答应我 ,让“火红的狐狸”成为我们两个人的秘密,好不好?叶子慌慌地点头,好的。小薇你不要哭了,我什么都答应你。 4我把连衣裙细心地收好,放在柜子的最深处,连同青春的印记。我告诉自己已经够了,已经够了,我不能再奢望。可是,在我的内心里,我是那么清醒地痛苦地明了,我喜欢苏德,我想要跟他在一起。那个春天的午后,我一个人站在走廊的阴影里等着广播社的面试,然后看到了他,他站在阳光里,孩子般微笑着。我低着头不敢看他的方向,他有着饱满的青春,我只是一粒卑微的尘埃。那一刻,我真的很想走掉,想要逃了。
只做你开花的咒语(文/王宁) 只做你开花的咒语 文/王宁 季维宝来到这座城市时,还有一些积蓄。她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走遍了城市的街心巷陌,她认为,这比那些一辈子碌碌生活,却压根儿不了解自己城市是方是圆的小市民要有意义的多。 一个月,维宝甚至学会了这里的方言。她操着一口熟稔的青普在中山路次第出入如蚁的专卖店,讨价还价的乐趣里,她尽领方言在属于它的地域上散发的无穷魅力。每天,她拎一大袋物美价廉的衣饰回租住的小屋。一件件在镜子前细细试穿,穿到乱花迷人眼,她就配相宜的妆,去最近的一家叫"八十年代"的酒吧小憩。 宋家禾,就是在"八十年代"遇到八十年代生人的维宝。她爱挑靠墙的角落,印在浮光里的掠影,绵长而奇异。衣袂飘飘,约略猜得出内里的瘦削骨骼。一双手,毕现青蓝的脉动。宋家禾不曾见过维宝的正影,深夜的酒红冰蓝里,那个前排落坐的女子只被音乐召唤,她身边的各式男生,来了又去,显然与她不相干。 第五夜,宋家禾为她的吸引而着迷。他一直等她,等到月沉星落,人迹寥寥,乐队的主唱音哑疲惫,维宝站起身,才有要走的意思。宋家禾一瞬清醒。这个女子,如清凉的夏荷,生动,且灿烂。 我叫宋家禾。送你回去,好吗?他走过去替她开车门。她还站在原地未动,长夜渐深,有种森林里草木凝结的暗香。维宝深深呼吸,吐故纳新。宋家禾站在车门口,耐心等她。她知道,她不是金枝玉叶,但在喜欢她的宋家禾面前,她就是金枝玉叶。 她上车。澳门路5号。一路无话。维宝听得见宋家禾心落回去的叹息,其实,她未尝就不注意他。只是形单影只,没有家世与财力垫底,太过从容的女子,易被人看贱。 宋家禾稳稳地驾车,香港路右转他回头,维宝的一双眸子幽深而安静,迎向他。命中注定似的。维宝,维他命的维,宝贝的宝。声声入耳。一种原始的粗砺。他笑,他心里,已经将她视作路遇的宝,捡到了,就不想放回原地。 车泊到目的地。宋家禾送她上去,老式的楼,窄窄的梯,他碰到她的衣袖,顺势握住她的手,湿湿地,像海绵汲出的水,滴滴不断。他以为她紧张。那不过是她天生的道具,身旁的男生如何理解,她不想知。 701。门牌在感应灯的光照下,斑驳陆离。维宝止在门前,不染红尘的样子。谢谢你送我回来。晗首。宋家禾喜欢她的乖巧。她进去,他下楼。靠在车旁,吸一支烟,遥望七楼,维宝像束光,点燃了宋家禾的心。 维宝在宋家禾面前并不多话。宋家禾笑她,是爱泡吧的旧式女生。维宝笑。她知道她不是,她不会举案齐眉,不信三纲五常,尊宋家禾为神。她只是需要他。宋家禾是她在这座城市的惟一庇护,她可以为所欲为,她当他为底线。 我在麒麟小区租下一套公寓。你过去住,可以看得见海。轻描淡写,宋家禾将钥匙放置她掌心。她心一动,握紧。初来乍到,她沿着蔚蓝海岸线走过那片红瓦绿树的公寓,美得似童话里的城堡。独立装饰的小高层,推窗望海,当然有昂贵的价位匹配。 好。一个字。维宝只带走喜欢的衣饰。坐在宋家禾的车里,他看维宝,已当自己的女生对待。迟早的事。维宝并不心憾。生命本来就是场交易,她劣势,再挣扎辛苦,找一份好的工作坚持,也不过做到一个位置,退而结网。 宋家禾仍回家住,上班,来看维宝。维宝仍沿着大街小巷走,购物,等宋家禾来。很深的夜里,两个人挽了手去泡吧。相熟的老板在吧台后笑,了如指掌的表情让维宝生厌。谁要他认得出,做生意即做人,不谙世相,精明也有暗亏吃。维宝拉了宋家禾往外走,果盘还未上,酒正在调,老板不明就里。 宋家禾知道维宝是倔强的。有情人成眷属,天下皆知,是他宋家禾的幸福。维宝不愿,自有她不愿的理由。他不勉强她,反而加倍对她好。 维宝,你寂寞,可以找喜欢的事来做。家禾,我只喜欢一间酒吧。按我设想的样子装饰。宋家禾迟疑,她要月亮,他做得到,也会摘。可酒吧深处,终不是藏娇的金屋。何况他时常出差,维宝难免不会遇到第二个宋家禾,他没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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