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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逼克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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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科普】从我国刑法角度分析寸心扔小玉的行为 一楼喝口水压压惊 我不知道以前有没有类似的帖子,我就说说我的看法。 前传里寸心把小玉丢到荒郊野外,作为法律狗的我敏锐地意识到不对劲。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点: 1.小玉是个婴儿,完全没有自理能力 2.寸心扔小玉,主观方面出于故意 3.婴儿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弃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按照我国刑法来判定,寸心扔小玉是成立遗弃罪还是故意杀人罪呢? 这就要说到刑法对于遗弃罪和故意杀人罪的认定了。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幼小、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的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而如果主观上对自己的遗弃行为可能会造成被遗弃人死亡的结果有明确认知,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则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说人话,就是我把没有自理能力的小孩扔到公路边,扔到公园里,扔到火车站或者其他有人的地方,这叫遗弃罪,因为孩子随时有被其他人救助的可能。而我把小孩扔到没有人烟的荒郊野外,或者锁在家里,这就完全排除了他被救助的可能,死亡结果是必然发生的。 那么寸心对小玉有没有抚养义务?我们认为是有的,因为杨戬抱回孩子后,寸心接受了小玉,此时二人对小玉成立收养关系,养父母抛弃养子女同样构成犯罪。 寸心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到遗弃小玉会造成死亡的后果,小玉是一个婴儿,不是被冻死,就是被饿死,还可能被狼叼走。 综上所述,寸心遗弃小玉这个行为,放在现代司法中成立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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