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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两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为500月/月 本网讯  (记者  郭友洪  实习记者  汤漫漫)  从10月1日起,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按新标准执行,红花岗区、汇川区、赤水市、仁怀市的调整幅度最大,上涨150元,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550元。  据了解,调整后,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区。其中,一类区为红花岗区、汇川区、赤水市、仁怀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此前的每月400元调整为每月550元;二类区为桐梓县、湄潭县、遵义县、余庆县、绥阳县、习水县,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360元调整为每月500元;三类区为道真县、凤冈县、正安县、务川县,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320元调整为每月450元。  此外,我市还对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一类区由4.6元调整为6.3元,二类区由4.1元调整为5.7元,三类区由3.6元调整为5.1元。  据遵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负责人介绍,月最低工资标准含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据悉,为让我市各用人单位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执行到位,让劳动者获得应得的工资,市劳动部门要求,我市各用人单位应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并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这一调整后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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