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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世界一个真正的口号,让他知道为何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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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决定论的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 海森堡的发现被称为“海森堡测不准原理”,由于每作一次观察都需要同时测定客体的动量喝位置,所以精确的物质测量--经典物理学的基础,实不可能得到的。他的发现公布之日,是经典物理学历史最黑暗之时。近300年来,物理学定理被套上了决定论的钢盔铁甲,而海森堡却有意无意地彻底推翻了决定论。在科学上,只要有一个不妥协的例外,就足以使一条定律无效。海森堡击中了牛顿科学和建立其上的机械决定论世界观的要害。然而,海森堡的测不准原理还不过是个开了个头炮而已,此后的一场持久的科学论战使经典物理学惨遭痛击。牛顿曾声称他已找到揭开宇宙秘密的科学钥匙;现在,人们发现,他不过是为一种很肤浅的科学自吹自擂,建立其上的决定论世界观无疑也是人类幼稚无比的想当然,这种科学尚未受到知识增长而产生的矛盾和复杂性的羁绊。早在100年前,物理学界自信地认为任何一类初始条件将导致一个,也仅有一个最后状态。今天,由于经典物理的因果关系规律受到了冲击,它根本不能作为一条定律而成立,而必须回归到人类的某种信念。但这种信念依然毫无根据,科学家们现在承认,某类特定的初始条件可能导致几种不同的状态。根据这一定律,每类初始条件的每个可能结果都被定以概率,称为最佳测量。这就是非决定论的第一阶段。但是,科学家们逐渐发现,即使要给每个结果一个概率,也是不可能的,著名物理学家马科斯波恩概括了这点“我们寻求坚实的基础,但一无所获。我们研究越深,宇宙就越活跃,一切都在四处奔散,剧烈振动。”这就是非决定论的第二阶段。机械决定论的世界观建立在近代主客体相分立的认识论基础之上,笛卡尔的近代理性本体论为这种世界观奠定了基础,牛顿则为其提供了认识工具,即描述机械运动数学方法,“机械论世界观只以运动中的物体为研究对象,因为运动中的物体是唯一可以用数学来衡量的东西。这是一个机器的,而不是人的世界观。”这种世界观不会明白,它所认为的这种可以作为客体可以被预测的某种决定论的过程毫无疑问的与人的主观发生不可分割,我们对这种过程的认识乃是历史性的,是与人的感性活动相统一的,根本毫无决定可言,科学的真正对象,其实是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中的历史的自然界。科学家们得知,每个事件都有其单一性,它本身的发生不同于其他事件。由于这个原因,每个事件不仅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而且,人们不能认为该世界和其他现象一起共有客观现实。它的主观发生也不是某类初始条件的结果。它的发生有赖于过去所有的错综复杂的主观发生。这些主观发生引起了独特的发展。正如科学家尼尔森波尔所言,在自我秩序的展开过程中,我们不仅是观众,也是演员。我们的表演决定了剧目的前进方向。由于我们正在经历一个不断变化的,不稳定的宇宙,那种晶石物理学决定论的“不变真理”观念已不能成立。人们不可能以科学观察为依据,对未来作出准确的预测。科学至多能预测可能发生的情景。普力高金说“和那种把世界当作一部自动机的传统观点相反,我们又重新拾起了把世界当作一件艺术品的希腊模式。”他抓住了科学改造的实质。
驳机械唯物主义和唯物质论 机械唯物主义的论证全部建立在关于世界万物因果联系的普遍性的信念之上的,是一个假设.这个假设,18世纪的法国学者拉普拉斯把这一形而上学原理表达在其动力学的决定论中.他指出,只要我们能够用一组方程式描述这世界的力学关系,那么,如果给我们一个初始条件,我们就能用方程式准确地推算出这个世界的一切未来状态. 但是他忽略了根本问题,即这个理论本身是有前提条件的,就是对因果关系的信念,甚至物理学本身就是有诸多"前提假设"的,这些假设均为形而上的信念,因而是无法证明的.物理学的对象必然是经验的,也就是能够直观的,也就是有条件的存在者.对于现实中无法直观的东西,它不能得出一个确切的结论.比如对于道德,伦理,正义,甚至商品,资本等的绝对的无条件事物的存在者,它是无能为力的. 且不说休谟提出的对这类因果联系之必然性的质疑,就是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这一简单事实便证明了其错误,如果一个的行为是被环境决定的,他是不自由的,但是对于一个罪犯,法官不可能由于听取他陈述了促使他不得不犯罪的充分的自然原因而宣布他无罪;而对于一条狗,我们不能说它叼走邻人的肉是盗窃.因此人绝对不是仅仅受到自然规律的支配,关于这一点,康德早就证明了社会世界也有其先验基础,这先验基础就是人的理性之超离现象界的自由.理性所构造的理念(思维范畴),虽然就认识论观点看,是空的观念(因无任何直观作根据),但本体论地看来,却构成人地社会实践地先验根据.所以从实践上看,它们并不空.所以,物理学不能关照到的对象,并不代表它们就不存在.比如一块手表,我对它的占有,可以有两种意义.一种是经验的占有,即它是戴在我的手腕上供我计时用的.另一种是法权的占有,即它是可由我买卖的商品.法权的占有,是对智思体(思维范畴)的占有.此时,我不是在科学上占有手表的金属的化学概念,也不是占有其机械构造的力学概念,我占有的是一种非经验的对象,它完全超感觉,却是作为社会存在的人都会承认的一种绝对的无条件的存在.能占有智思体的存在者,即能意会到绝对的无条件事物的存在者,亦即,是有理性能力,能够思维的存在者.此时,他把这类东西不是当成认识对象来研究(比如一个物理学概念,"反射"等等),以形成科学知识,即不是起理论的功用,它的功用是实践的,即建立社会关系. 当然,我并不否认人也受到环境的影响,这点康德的解释也很清楚:正像在物的世界里同一个对象既是感性经验上的物,又是理性上的智思体一样,人也是双重的存在者,他所为感性的生物体,是现象界的成员,受自然法则的支配;作为理性的社会主体,是智思界的成员,受出自他自身理性自由的道德律令的规约.人若光受自然法则支配,那么他就是自然冲动的奴隶,与动物无异.社会世界不说由动物组成的.好在人固有其出自理性(区别于知性的理性)的先验自由,故能建立社会关系.比如有一位手无缚鸡之力的老人在街上摆摊出售食品,他之所以看到一些身强力壮且又饥肠辘辘的小伙子走近他的食品而毫不担忧,是因为他知道他看到的不光是生物的人(他当然也相信他们是生物的人,因为他们会饿,会需要食品),而且是有实践理性的人,是能思维的人.这些小伙子有知道智思体的心:摆在食品摊上的食品是商品,他们必须用自己口袋力揣着的另一些智思体----货币----去把商品换来,而不是只听从胃的要求,拿起食品便吃.这是一个简单的,人人习以为常的商品交换.但其中有耐人寻味的哲学道理.商品交换不是一个自然界事实,不是一项物理事件,而是一个社会事实.当然,社会事实需以可感知的物理事件作为载体,比如,小伙子在向老人购买食品时,确实可以看见某些物理的东西在空间种发生位移;但社会事实却不能被还原为物理事实.因此,物理学等自然科学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它不能僭越其自己领地而去规范人的社会世界的价值尺度和标准. 决定论作为一个信念已经是很早就提出的了,但这种假设是一种很没出息的假设,它把当下的世界解释成是由其上一刻的状态决定的,不能提供任何有意义的东西,如果这样,人的存在还有何意义,一切真善美的东西都不存在,一切正义,自由,道德也不会存在.去研究物理学也当然不会有任何意义,甚至机械唯物主义和唯物质论者本身的坚持也毫无意义!
精神与意识形态 渗透在人的一切文明创造活动(包括物质生产活动)中的"精神",与作为对社会物质生产的反映和表达的"精神",不是同一层次上的概念.后一种"精神",是在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发生分工的前提下才形成的,在这种分工发生之后,精神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等,这就是对"意识形态"的构造,其真正的基础确实是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所指出的"社会物质生产的关系和发展水平".但是,社会物质生产本身绝非是一个无精神的过程,相反这个过程只有通过不断的把精神作为自己的本质要素建构起来,它才能保持自己为"人的社会活动".更具体的说,在这一过程中被建构的精神,把人对于自在自然的主体性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断的再生产出来.如果没有这种再生产,社会物质生产就不能继续.这种再生产就是作为文明的本质要素的"精神"之活动. 由此可见,制造"意识形态"的精神,出生于社会物质生产活动中的被建构的精神,前者与后者不在同一个层面上,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前者之所以会从后者那里分离出来,是由于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的分工.这一点,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得很清楚,在马克思的学说中,本来与区分了两种"精神":一为"意识形态",一为"实践的意识".而我们在此讨论的作为文明基础的"精神",是指马克思说的"实践的意识".
澄清:作为文明基础的"精神"和"精神文明"里的"精神"不是一回事儿 见大家在"文明的标准"的一帖里的讨论,觉得大家争论于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谁决定谁的问题而没有结果,是因为大家混淆了两个概念:大家不要误解我们所说的"精神文明"里的"精神",它与我们所说的文明创造活动中所包含的,即作为文明的本质要素的精神不是一回事.渗透在人的一切文明创造活动(包括物质生产活动)中的"精神",与作为对社会物质生产的反映和表达的"精神",不是同一层次上的概念.后一种"精神",是在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发生分工的前提下才形成的,在这种分工发生之后,精神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等,这就是对"意识形态"的构造,其真正的基础确实是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所指出的"社会物质生产的关系和发展水平".但是,社会物质生产本身绝非是一个无精神的过程,相反这个过程只有通过不断的把精神作为自己的本质要素建构起来,它才能保持自己为"人的社会活动".更具体的说,在这一过程中被建构的精神,把人对于自在自然的主体性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断的再生产出来.如果没有这种再生产,社会物质生产就不能继续.这种再生产就是作为文明的本质要素的"精神"之活动. 由此可见,制造"意识形态"的精神,出生于社会物质生产活动中的被建构的精神,前者与后者不在同一个层面上,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前者之所以会从后者那里分离出来,是由于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的分工.这一点,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得很清楚,在马克思的学说中,本来与区分了两种"精神":一为"意识形态",一为"实践的意识".而我们在此讨论的作为文明基础的"精神",是指马克思说的"实践的意识".
敬告这个吧里的宣教者们 经过与"耶稣代罪人受死"吧友的讨论后,我有几句话要说,希望能改善这个吧里的气氛,不至于"乌烟瘴气",让这里真正成为爱智者讨论切磋的平台. 以下这段是我在"创造论与进化论"一帖回复后的总结贴(因为讨论了一半宣教者不见了踪影).希望同意的和反对的都进来顶一下.这是我对他"金蝉脱壳"所作的解释: 一切宗教都是反逻辑的,它不需要你将宗教教义解释的天衣无缝,(这一点楼主犯了个错误,竟然想用理性来说服我们),宗教需要的正是愚昧(无贬义),这样才能导致畏惧,导致信仰,使一切尚不能通过人的理性解决的问题归于超理性的存在,人在某种程度上得以安生立命. 哲学是不可言说的,宗教更是如此,一旦进入论辩,在理性面前宗教教义将变的千疮百孔,这一点楼主不理解,说明楼主不是一个好的基督徒. 楼主应该像贴大字报似的宣扬你的教义,我们承认你的劳动成果.但你来错了地方,这里不是宗教教场,这里是"哲学吧",("吧"懂伐就像酒吧什么的),我们来这是讨论消遣的,不是听你宣教的,即使你真的对宗教很有研究,我们要向你学习,那还不是有"教学相长"一说,至于以如此"高高在上"的来对待你的吧友吗? 还有,请传教士们自己把一些常识问题搞清楚后再来宣教,否则再说出什么"基督宣扬众生不平等"的话,那他估计连血都吐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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