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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OKI-Raws] 银河英雄传说 全系列,共296.14GB 下载 银河英雄传说本传+外传+剧场版+特典等,共296.14GB。移动网络下载,亲测有效(联通不行,电信没试过)。 两个链接均有效,随意选一个即可: magnet:?xt=urn:btih:MT6A35NM57POIYU2HYAT73H6RFLAGQEP magnet:?xt=urn:btih:64fc0df5acefdee4629a3e013fecfe895603408f
帅哥你谁啊
尸鬼能杀死异鬼吗? 夜王是丛林之子改造的异鬼之一,但丛林之子当时只转换了一个人类成为异鬼?之后夜王自立,转化了一部分人类成为异鬼手下。而在早期人类也曾击败过夜王,是否可以设想现在的夜王或许并不一定是第一个夜王? 班扬史塔克也是丛林之子改造的异鬼之一,班扬虽然成了异鬼,但是立场没变,依然站在人类一边。但是时间久了以后会不会像之前被丛林之子改造的异鬼那样逐渐转换立场与人类为敌? 如果尸鬼是杀不死异鬼(甚至是夜王级别的异鬼),那么尸鬼怎么能杀死班扬? 班扬并不是这一代夜王转化的异鬼,夜王死了不影响他的存在。 那么班扬会否成为下一个夜王?
开元弓稍设计有问题。
【11-17】王彦章糊涂蛋 王彦章糊涂蛋,连杀得是哪方势力的人都搞不清楚。
【吧友话题】谁用过这款?大神给点意见?
银河系中或存88亿个“地球兄弟” 新华网华盛顿11月4日电(记者林小春)仰望夜空,你看到的除了恒星,还有大量行星,它们中有多少类似地球?天文学家现在给出了一个答案:银河系中的“地球兄弟”可能达到88亿个。 迄今发现的许多遥远行星都是近距离绕母星运转的气体巨行星,类似于地球的岩石行星很难发现,尤其是那种处在既不太冷、也不太热的宜居带上的类地球行星。许多人心中都存有疑问:地球到底是不是独一无二?新研究表明,至少在大小与温度上,地球在宇宙中并不孤独。 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机构的研究人员利用来自开普勒太空望远镜的数据,寻找半径是地球半径的1到2倍、获得的星际辐射是地球1到4倍的行星。星际辐射可以确定水是否可以在这些行星的表面上以液态存在。 研究人员4日在美国《国家科学院学报》上报告说,开普勒太空望远镜此前研究了4.2万颗类似太阳的恒星,这一过程中,发现了603颗可能宜居的行星,包括10颗半径和星际辐射类似于地球的行星。在对可能尚未发现的行星进行校正之后,他们计算认为,总体上,22%的类太阳恒星可能拥有大小或获得星际能量都类似于地球的行星,这些行星都处于所谓的宜居带中。 研究人员说,银河系中类太阳恒星至少400亿颗,因此“地球兄弟”可能超过88亿个。按照地球70亿人口算,每个人可以分配一个以上的“地球兄弟”,其中最近的“地球兄弟”可能离我们只有12光年。 当然,研究人员也同时指出,虽然有这么多与地球差不多大小、温度适宜生命存在的行星存在,但这不意味着这些行星就支持或有生命的存在。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news.xinhuanet.com%2Ftech%2F2013-11%2F05%2Fc_118009559.htm&urlrefer=7d9069caed36921a65067462a80f8d80
3000元级别花纹钢烧刃的龙泉刀剑靠谱吗? 如题
为什么土星是死神的角色,而不是冥王星 很奇怪,为什么土星是死神的角色,而不是冥王星?希腊罗马神话中冥王掌管冥界,也就是掌管死亡的神。按说由冥王星充当死神的角色贴切,而土星掌控时间也说得过去——所谓尘归尘、土归土。
于谦真的没收过钱? 代宗朱祁钰废朱见深时曾拿100两银子贿赂内阁首辅和次辅,得到内阁支持(其实是沉默)后,又拿出相同的价格(重臣如尚书、侍郎等100两,其他50两)贿赂朝臣。其中只有吏部尚书王直说了些不满的话,如无脸见人之类,估计也是反对无效,硬给塞了钱。其他满朝文武都是没有反对,集体保持了沉默,貌似当时于谦也没有什么明显的表态。那么其中身为朱祁钰的亲信大臣、从一品太子少保、兵部尚书的于谦收没收过钱呢?
(转帖)综合书评:床前明月光系列(一)——如果重发请版主删除 作者:陈青眉 序 温一壶明月下酒,慢慢融解你的寂寞与我的哀愁。 当世俗的言语都无法再伤害到你,还有我天长地久的留连在这里切切守候。 究竟在等待些什么呢?书中自有英雄血,书中自有侠士魂,书中自有长相思,书中自有爱别离……还需要些什么呢?翠袖拂卷,青梅佐酒,归去也,浪子生涯都成了网事虚话,我又怎能忘却那笔底波澜一笑泯恩仇? 我不想也未曾为你辩解过什么,因为,你生前不会在意,去后也不会挂念这浮名。 借问吴刚何所有,吴刚捧出桂花酒。你在桂子的清香里笑看嫦娥舒广袖,又争知我面对众说纷芸,正恁凝愁。 是呵,我终究是做不到,做不到明月圆时,只为你祭一杯薄酒,然后走我的路;做不到忍把别人的风言风语,都换作了浅斟低唱。我一直介意,介意他们没有细读过你这本书,只凭边边角角的文字,便宣称书的浅薄;介意他们不会珍惜你的尖锐与世情,轻慢地以掌中笔口中舌,抹杀你的率真与本色。 紧紧跟随你快要消逝的足音,用一生慢慢陪着你走。翠巾红袖,掩不尽往日的残酒。弃我去者,昨天的你挥洒着浪子风流;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少人肆虐文字为赋新文强说愁? 小李飞刀绝响矣,故人一曲高歌倚危楼。 你是真的再也不会在意了吗?十九州光寒一剑纵横天下,是仰是抑懒去管它,生也罢死也罢,掷笔再看我为你舞这一场雪月风花。 我为你举杯,举杯邀明月,溶溶月色醉春华;我为你举杯,举杯酹江水,滚滚东流醉残霞。 好酒,喝吧。醉了寂寞,醉了风流,醉了我千年的风华。 萧声起时,流星归处有你的家。 劝君再尽一杯酒,归去休,知他宵何人与你同销万古愁? 归去也,岁月早已洒下天罗地网,逃不脱的,仍然是你的孤独与我的沉默。 再也无人像你,纵使著书只为稻粱谋,也依稀给了我极现实的世态最诚挚的心情。 再也无人如我,用整个生命与全部真纯,去试探着你的世界接近着你的灵魂。 说是寂寞的暮春的轻愁,说是辽远的南海的相思;有人问我的烦忧,我该不该向他们说出你的名字?我怕,有时候,说了,反而是一种误会。正如,他们还是在误读。 在每一个有月亮的夜里,我寄语长天,带去我的问迅:那云外天舟,是否载得动这许多愁? 寂寞吗? 至少,这世间还有我,不为任何原因,只单纯的因为你是你,单纯的喜欢着你的文字。 硝烟渐起,可以缓缓醉矣。网间一入深似海,不如酒中日月长。寄语友朋多自爱,风物总宜放眼量。 陌上花发,尚能浅浅酌乎?且让我满饮,所有的心事,都在文字中消解成虚妄。 酒入愁肠,七分都酿成了深深深深深入骨的孤独。还有三分,化成了森森碧血,辉映着月光。 床前明月光之从古龙武侠小说出版年表略谈古龙创作之所以说略谈,是由于六七十年代台湾的文化环境和社会环境比较复杂,古龙本身的遭遇与经历,也都会影响其创作数量与质量。甚至,一些很细微的小事,都足以影响一本书的内容。对于这些,所牵扯的范围过于庞大,不在我简单的思想可以处理之列,故而只是按照古龙小说出版年表粗略地探讨一下古龙创作的历程。 众所周知,古龙的处女作是《苍穹神剑》。第一出版社于1960年出版的这本小说,本身算不上什么杰作,但是,它标志了一个优秀而独特的武侠宗师的诞生。 1960年是一个值得所有古迷乃至武侠迷铭记的时间。这一年,年方二十三岁的古龙雄心勃勃,出手便是洋洋洒洒的六套书:《苍穹神剑》、《月异星邪》、《剑气书香》、《湘妃剑》、《剑毒梅香》、《孤星传》。《剑气书香》后半部由墨余生代笔,《剑毒梅香》大部分由上官鼎代笔:代笔,当时是一种风气。初初动笔的古龙小说,走的还是极传统的路子。为别人代笔的阴影并没有从他身上抹去,他也仍然活在别人的阴影之下。以如此轻的年纪,一动笔就架构起六部长篇小说,实在是一件极不容易的事。
证明村上是毁灭者的两张图 对比这两张图,更觉得村上就是毁灭者。以前村上是山寨品时,正版的JO几乎可以控制他的身体,让他无法兽神变;现在村上是正版了,就换成JO被控制了,这就是正版和山寨的联系。相反毁灭者和其他神将对打时,其他神将虽然干不过他,但好歹反抗了下,不至于如同玩偶,就算JO因为没有兽晶体战力下降(当然这时村上的能力肯定比JO完整版还要强,所以控制力更强),但是同样没有兽晶体时的村上在兽神变后还是能更正版神将打上几回合的——记得村上等5个JO山寨品暴动时,其他正版神将(当时运气差,神将几乎刚好都在)可是花了很大力气才搞定的。
关于毁灭者个人反而倾向是阿卡指使下的村上 如果毁灭者只有2个可能:1村上;2村上控制的阿卡,这两种可能的话。个人倾向是1。村上是AK亲自调制的,不排除阿卡是按自己为模板调制村上,而使获得了和阿卡相似甚至接近的实力和技能。第2项中,有一说不通:如果把阿卡比作是一部战斗系统,阿卡沉睡的时候正是这部战斗系统处于维修时期,没有战斗力,村上即使能控制也未必能使用或发挥出战斗力,所以个人排除第二种可能。 漫画中有一点要注意:阿卡创建克诺斯和十二神将并不是为了统治地球,而是和降临者有关。极有可能是降临者会二次造访毁灭地球,阿卡要集齐12神将与之对抗。但是通过神将与卡巴的战斗表明,神将能对抗强殖装甲的基本型,但对抗不了升级型。更重要的是最强的神将阿卡自身正逐渐失去战斗力,所以当务之急是收回神将的水晶维持AK的战力——这或许是村上的想法,因为村上是最了解阿卡意图的人,与其把能力分散不如集中在一起奋力一搏,漫画中有交代说村上要按自己的意志行动,这或许就是他的意志和行动。 漫画中巴卡斯有提到阿卡和村上的思想在某种程度上是共通的,或许村上的行动阿卡是了解并默许的。巴卡斯去看望阿卡其实是在怀疑村上,所以阿卡不得已为打破休眠期(能克服休眠期可能就是和已经收回了部分神水晶有关)为村上当了回证人。 晶和卷岛的和解:应该是和解了,在双方分享降临者金属控制球的信息后。出于面对共同的敌人这个目标,会不会以后三方(阿卡和晶、卷岛)合作呢?很期待的说。
飞刀非刀——以剑遥击尔 刀剑 刀和剑作为格斗兵器,虽有区别,但广义上又有相似性,且技术有时也可通用。如英文“SWORD”就是指刀剑,日本剑道实为剑刀法;明代有双手剑法《朝鲜势法》,但也可以用刀来练——朝鲜人就曾在此又发扬了“你的就是我的的精神”,把《朝鲜势法》改成了《锐刀法》,改剑为刀,不承认《朝鲜势法》,极力把此套剑刀法占为己有。但是在狭义上刀和剑又是有区别的,毕竟外形不同,有些独特的功能还是不能完全通用的。剑善击刺,刀山劈砍,这也是刀和剑的主要区别。 因此细分刀剑的话,在下诚认为小李飞刀非刀也,剑也,小李飞刀的技法也不是刀法实乃是剑法。鉴于此,在下认为古龙最后用的题目《多情剑客无情剑》也实在是符合全书的意境,为古龙小说四个最有意境的标题之一。 外形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一把飞刀,三寸七分长的飞刀——这是古龙对小李飞刀的描述,仅此而已。由于古龙没有对小李飞刀的外形有具体详实的描写因此我们不知道一刀夺命的小李飞刀具体是什么形状,我们也很容易被“飞刀”二子迷惑,可能以为小李飞刀可能同街头卖把式耍杂技的飞刀别无二致。诚然二者确实有些历史渊源但有有着本质不同。小李飞刀之所以为小李飞刀实在是因为这把“刀”实在是太小的缘故。一般我们把一把三寸七分长的利刃拿在手上时一般都是称为“刀”而不是叫“剑”的。我们都知道的是李寻欢每每都是以飞“刀”,刺穿对手咽喉。更符合击刺的外形无疑是笔直双刃的“剑”形,因此推之,在下认为若真有小李飞刀的话,此“刀”应可视为阿飞铁片剑的“N”倍缩小开刃版,外形极其简洁,但应为双刃“小剑”,而非我们一般理解的单刃小刀。 技法 纵览古龙所有和小李飞刀有关的著作里对于小李飞刀的功用都是出手一招、一招锁喉、一招致命(故意放水时除外)。虽然没有描写小李飞刀的招式,但是我们不难想象一刀射出后用到必然是类似于击刺的动作而不是如东海白衣人的一刀中眉心的劈砍动作。比较李寻欢和阿飞的出手及致命一击有着很大的相似性,都是快准稳,都是一招刺穿喉咙。兵器用法在有一 寸短一寸险,南北朝时就有用剑越用越短的高手,李寻欢只用一把仅三寸七分长的飞“刀”,能无此等短兵器的自是高手无疑,但是李寻欢并不是用此“刀”格挡、劈砍,而是击刺,准确的说是以剑遥击。以剑遥击却又把“刀”短过险的缺点给克服了,反而将攻击范围扩大了数倍,变相获得了一寸长一分强的优势。由此两点可知李寻欢自是高手中的高手(兵器谱第三)。按古龙在书中提及的武道境界之说,虽然李寻欢还未到“手中无刀或手中无剑”的境界,但好歹论修为也算入门进入第一集团了,虽略不及上官金虹,但胜第二集团的郭嵩阳辈实乃情理之中。 遥击 不知古龙是否对中国古代的剑术有所研究还是自己的想像,在小说中曾提到李寻欢小时候受异人传其失传已久的飞刀绝技。要说以剑遥击之术古时确实存在,并也流行了很长一段时间。其中最出名的反而是学的不咋的的一个刺客——荆轲刺秦,被秦王长剑击伤左腿,乃引匕首以掷秦王,不中,被杀。荆轲虽“好读书击剑”,但可见其剑术并不怎样不然也不会在与盖聂论剑时被“怒目而视之”所吓跑了。《韩非子》中也有记载当时掷剑有相当于弋射的“水击鹄雁”之功能,在武侠小说《秦时明月》所写的盖聂的“百步飞剑”(实为链剑)虽有夸大,但却也是有其事的。以剑遥击如小李飞刀般百发百中者在历史上也真有其人,如晋人王嘉《拾遗志》记载曹操的儿子曹彰“善左右射,学击剑,百步中髭发”,可能“百步”有些夸张,但也见其技艺高超,也可剑其所学击剑是以剑遥击之术。对于李白《侠客行》诗中所以的“十步杀一人”的绝艺,也可能是以剑遥击术,不然凭三尺长剑,攻击半径不过区区几步,实难做到“十步一杀”。 因此,在下认为李寻欢的武功——“小李飞刀”实在不应归为“刀法”,而是应该归为以剑遥击的“剑法”。李寻欢当然和阿飞一样是剑客,只是他的剑现对于太另类、太有特色而已。或许古龙取《多情剑客无情剑》为题目就是一种暗示也未可知。
坐具 老李和小李的那个坐具不错,哪里有卖?
我一直免费用金山 我有段时间为图方便装了360,结果正常使用电脑也中招,后改装回金山金套装外加金山ARP防火墙后天天看苍井空和武藤兰姐姐表演也没再中过招了,所以我用金山。而且一直是免费用金山,从没付过钱。
从历史看高雪的悲惨结局 从历史看高雪的悲惨结局。《史记.刺客列传》记载“秦并天下,立号为皇帝。于是逐太子丹,荆轲之客,皆亡。高渐离变名姓为人庸保,匿作于宋子。久之,作苦,闻其家堂上客击筑旁徨不能去,每出言,曰彼有善有不善。从者以告其主,曰:“彼庸乃知音,窃言是非。”家丈人召使前击筑,一座称善,赐酒。而高渐离念隐畏约无穷时,乃退,出其装匣中筑与其善衣,更容貌而前。举座客皆惊,下与抗礼,以为上客,使击筑而歌,客无不流涕而去者。宋子传客之,闻于秦始皇。秦始皇召见,人有识者,乃曰:“高渐离也。”秦始皇惜其善击筑,重赦之,乃矅其目,使击筑,未尝不称善。稍益近之,高渐离乃以铅置筑中,复进得近,举筑扑秦皇帝,不中。于是,遂诛高渐离。而秦时明月恰是以史为骨进行创作的。由此可知,高渐离八成是难逃一死的宿命,就像项羽无论多牛也得在乌江乖乖抹脖子。只是高雪这对情侣之死可能会被描述得悲壮、凄美些而已。
从历史看高雪注定是悲剧结局 司马迁的《史记》记载:秦灭六国后,高渐离被秦通缉,逮到秦宫后,被刺瞎双目为始皇击筑。高渐离偷偷在乐器中加了铅块,扑击嬴政,不中,被杀。那么秦时明月中高渐离的下场估计也难逃一死,就像项羽无论多么生猛都会在乌江抹脖子的宿命一样。当然,漫画不是历史,但秦时明月毕竟是以历史为骨进行创作的,最多在描写高雪挂掉的场景上凄美些,多赚些眼泪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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