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天成实业发展公司 v_8688
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
关注数: 895 粉丝数: 132 发帖数: 839 关注贴吧数: 7
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 注意:这5种情况子女将失去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 | 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 |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 注意:这5种情况子女将失去宅基地 2017-11-05 11:48  据了解,现如今大部分的农村地区实行的是“地随房走”的政策,即子女在继承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之后,其宅基地的使用权一同随房屋转受给继承人。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是可以依照“地随房走”的原则进行处理,子女也并不是想当然的就可以继承父母遗留的房屋。因为,一旦出现下列这些情况之一者,将不可再继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  第一,子女户口迁出,已经不属于村集体成员   这种情况是指父母是农村村集体成员,可是子女的户口已经迁出,不属于村集体,那么确权完成后,子女不在享有继承父母宅基地的权益!  第二,宅基地长期闲置或房屋长久失修,其子女不可继承   依照2017年最新的宅基地政策,闲置两年及以上的宅基地将会被集体收回,所以,将要被集体收回的宅基地,其子女是没有办法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的。  第三,违规使用的宅基地,将会被强制收回,不可继承   目前,很多宅基地也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而在土地确权之后,违规使用的宅基地将会被集体强制收回,所以,宅基地继承便无从谈起。  第四,子女已经独立有自己的居住场所,长期内和父母分开居住的   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并且长期和父母分开居住,自己也有了自己的居住场所。那么为了村集体其他成员的利益,将不在支持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第五,超出宅基地标准使用面积的部分不可继承   依据《土地管理办法》,我国农村的宅基地遵循的是一户一宅的原则,且对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是有严格要求的。由于历史原因,很多农村家庭的宅基地都是超标使用的,而在此次开展的土地确权工作中,超标的部分将不予确权,所以,超标部分也将不可继承。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提示:原网页已由360进行了转码,欢迎反馈) 展开全文剩余58% 分享到 查看原网页 这个网页体验好吗?欢迎给我们反馈哦 ! 好极了 体验不好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