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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菲 · 相 思 红 豆 有时候 有时候 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
虚无主义 nihilism n. [哲]虚无主义, 极端怀疑论 这一概念来自拉西语“nihil”一无所是也是指一种用无(不再有)才能形容的世界观;虚无主义者是长期疲惫的因为他看透一切理解一切并从一切中首先得出这样一个结果:生活没有价值因为在他的视阈内较大的期待、希望、梦想都被扭曲了人们只看到之前已经可以看到的,即无虚无主义概念由德国哲学家雅可比(1743-1819)引入哲学虚无主义思想的一个主题是由尼采命名的-----人类感到自己的重要性:“自哥白尼以来人类似乎被困在一个斜面上-----他越滚越快,现在已经过了中点了-----滚向何处?滚向虚无?进入到他那种空透式的虚无的感觉中?”
理念论 第十五章 理念论 《国家篇》的中间一部分,即自第五卷的后半部至第七卷的末尾,主要地是论述与政治学相对的纯粹哲学问题。这些问题以一种相当突然的论述被提了出来: 除非哲学家就是王,或者这个世界上的王和君主都具有哲学的精神和力量,使政治的伟大和智慧合而为一,并把那些只追求两者之一而不顾另一的平庸的人们驱逐到一旁去;否则城邦就绝不会免于灾难而得到安宁——而且,我相信就连全人类也不会得到安宁,——唯有到了那时候,我们的这个国家才有获得生命并见到天日的可能。 如果真是这样,那末我们就必须决定,构成一个哲学家的是什么以及什么是我们所谓的“哲学”。继之而来的讨论便是《国家篇》中最有名的那部分,并且也许是最有影响的那部分。其中有些部分有着非凡的词章之美;读者们可以象我这样不同意他所说的话,但却不能不被它感动。 柏拉图的哲学奠基于实在与现象的区别之上,这最初是由巴门尼德提出来的;在我们现在所要谈到的通篇讨论里,也不断地出现着巴门尼德式的辞句和论证。然而,他谈到的实在却带有一种宗教的情调,那与其说是巴门尼德式的,倒不如说是毕达哥拉斯式的:并且其中有很多的数学和音乐,还可以直接追溯到毕达哥拉斯的弟子。巴门尼德的逻辑与毕达哥拉斯和奥尔弗斯教派的出世思想相结合,就产生了一种被认为既可以满足理智又可以满足宗教情操的学说;结果便是一种非常有力的综合,它以各种不同的形态影响了直迄黑格尔为止的大多数的大哲学家,包括黑格尔本人也在内。但是受柏拉图影响的不仅仅是哲学家。清教徒为什么要反对音乐、绘画和天主教会的繁文缛礼呢?你可以在《国家篇》第十卷中找到答案。为什么学校要强迫儿童学习算术呢?理由就写在《国家篇》的第七卷里面。 下面的几段就概括了柏拉图的理念论。 我们的问题是:什么是哲学家?第一个答案是与字源学相符合的:即,哲学家是个爱智慧的人。但这与一个好奇的人也可以说是个爱知识的人的那种意义上的爱知识的人,并不是同一回事;庸俗的好奇心并不能使人成为哲学家。因此,这个定义就应该改正为:哲学家是一个爱“洞见真理”的人,但是这种洞见又是什么呢? 假设有一个人爱好美的事物,他决心去看一切的新悲剧,去看一切的新图画,去听一切的新音乐。这样的一个人并不就是一个哲学家,因为他只不过爱好美的事物,而哲学家则是爱着美的自身。仅仅爱美的事物的那个人是在做梦,而认识绝对的美的那个人则是清醒的;前者只不过有意见,而后者则有知识。 “知识”和“意见”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一个人有知识,就是他有着关于某种事物的知识,也就是说,关于某种存在着的事物的知识;因为不存在的事物并不是某种事物(这使我们回想到巴门尼德)。因此知识是不会错误的,因为知识之犯错误,这在逻辑上乃是不可能的。但是意见则可能错误。而这又是怎么可能的呢?意见不可能是关于不存在的东西的意见,因为那是不可能的;意见也不可能是关于存在的东西的意见,因为若是那样,它就是知识了。所以意见就必须是关于既存在而又不存在的东西的意见。 但这是怎么可能的呢?答案就是:特殊的事物永远具有着相反的特性:美的事物在某些方面也是丑的;正义的事物在某些方面也是不正义的,等等。一切个别的可感觉的对象,柏拉图这样说,都具有这种矛盾的性质;所以它们都介乎存在与不存在之间,所以就适于作为意见的对象,而非知识的对象。“但是那些看到了绝对永恒与不变的人们则可以说是有知识的,而不仅仅是有意见的。” 这样,我们就达到了一个结论,即意见是属于感官所接触的世界的,而知识则是属于超感觉的永恒的世界的;例如,意见是涉及各别的美的事物的,但知识则是涉及美的自身的。这里所提出的唯一论据就是:设想有一种事物可以是既美而又不美、或者既正义而又不正义,这种设想乃是自相矛盾的;然而个体的事物又似乎是结合了这些矛盾的特性。所以个体的事物是不真实的。赫拉克利特曾说过:“我们既踏进又不踏进同一的河流;我们既存在又不存在”;把这和巴门尼德结合起来,我们就达到了柏拉图的结果。
中国10大伪摇滚排名 10零点乐队 典型反面教材 摇滚叛徒9五月天打着摇滚的旗号招摇撞骗8达达乐队没有立场风格不坚定流行曲风7许魏出道和中期没的说现在越发望流行发展6黑豹走零点的老路越来越讨厌他们 窦唯的时代无法超越了5青蛙乐队 绝对的商业伪摇滚4新裤子乐队 短暂的建立快速的解散商业的产物3汪风最早在鲍家街真是没的说现在 的他变了2刀螂 实在不知道他跟摇滚有什么关系1史上最大的摇滚 骗子 花儿乐队 真不知道他门怎么红的
各类摇滚的流派介绍 ●迷幻摇滚 Psychedelic Rock ●硬式摇滚 Hard Rock ●前卫摇滚 Progressive Rock ●艺术摇滚 Art Rock ●古典摇滚 Classical Rock ●民谣摇滚 Folk Rock ●华丽摇滚 Glam Rock ●拉丁摇滚 Latin Rock ●油渍摇滚 Grunge ●流行摇滚 Pop Rock ●休克摇滚 Shock Rock ●重金属 Heavy Metal ●鞭打金属 Trash Metal ●速度金属 Speed Metal ●庞客摇滚 Punk Rock ●乡村摇滚 Country Rock ●南方摇滚 Southern Rock ●蓝领(工人)摇滚 ●爵士摇滚 Jazz Rock ●蓝调摇滚 Blues Rock ●英伦摇滚 Brit(ish) 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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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封王座之阿尔塞斯的资料. -- 当悲情的阿尔塞斯挥舞着霜之哀伤时(转载)无庸置疑,阿尔塞斯是一个比尤利安更加悲情的角色。尤利安是在追逐力量和权势的极度 自私主义情结中堕落的,玛维那小条子说得没错,他压根就是个恶魔。吞噬古尔丹的头骨 ,盗窃萨格拉斯之眼,用法术撕裂大地,召唤娜迦族,投靠基尔加丹……他所做的一切都 只是为了自身的强大与权力,而从未考虑过别人的生存.他不惜向邪恶力量出卖灵魂和牺牲 世间的一切来达到这种目的,这种气质本来就是恶魔所独有的。如果不是对小白虎还残存 一点肉欲,这个家伙的人格已经可以与他所击败的那个鬼王不相伯仲了。 而阿尔塞斯就不同了,他曾是一个爱民如子,满腔热血的高贵王子。他爱他的朋友, 爱他的国家,他的内心曾经如乌瑟尔所说的那样,只有光明和爱。我无法忘记,在混乱之 治第一章“小城护卫战“结束时,小孩子TIMMY问他:HOW ABOUT THE PEOPLE WHO WERE TA KEN AWAY?(那些被兽族捉走的人怎么办?)这时,高大的阿尔塞斯低下头对孩子用那种又 温柔又坚定的语气说“don’t WORRY SON,I WILL BRING THEM HOM”(别担心,我的孩子 ,我会把他们带回家的。)在他的声音中听不到一点贵族的骄傲和战士的狂妄,有的只是对 人民的一片无私的热爱。但命运却一次又一次地捉弄了他,起先是不通孔孟之道的兽族背 离两国交兵不斩来使的战争准则,杀了UTHER的信使,令他悲愤不已,接下来,他并没能救 回那些村民,因剑圣在最后一刻杀光了所有的人质,使他无法完成对小TMMY诺言。也许在 三维动画里无法表现出他的内心苦闷,但我认为,他对这两件事没有办好(尤其是人质被杀 害一事)都有相当挫折感和负疚感,尽管这并不是他的错。接下来的第三章中,他看到了不 死族的怪物.你们可以细细品味一下他第一次看到SKELETON战士时的那句话:“WHAT THE HELL IS THAT?“(那些究竟是什么?!)的语气,他的声音中与其说是愤怒,还不如说是惊恐 .毕竟,他无论如何勇猛,但终究也只是个初经沙场,且自小在皇宫 里享受慈爱和幸福的年轻人。人类对恐惧的反应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逃避,一种是拚死一 战。BIZZARD对这点拿捏得极准,而阿尔塞斯这种不自由勿宁死的猛士明显属于后者,他后 来之所以发疯似追杀麦尔干尼斯,一半是愤怒,一半也是为了结束自己的恐惧根源,也许 他天真的以为恶魔麦尔干尼斯一死,那些可怕的不死怪物也会从他的恶梦和生活中消失。 但命运又一次地捉弄了他,不知你们注意到了没有,第四章杀KEL SUAN那一节中,有 一只装在笼子里的食尸鬼,它不会攻击人,只会胆怯地四处躲避,当鼠标放在它身上时, 会变成黄色的非主动攻击模式。这是WAR3中唯一一只不会主动攻击人的GHOUL宝宝,你们可 曾注意到它的名字? 它叫TIMMY,就是第一章里那个被阿尔塞斯拚死从狼人手中救出的天真的孩子.显然他 又走丢了,而他的母亲正在家门口等他回来,却不知他已经变成了GHOUL。(那个母亲站在 房子边上,如果你接近她,便会从房中跳出几只GHOUL将她杀害,然后扑向你。) 也许BIZZARD实在没有多余的资金,以一部专门的动画来描述阿尔塞斯与食尸鬼TIMMY 的重逢,但那一幕悲剧是很容易想像的,阿尔塞斯曾经答应过TIMMY要将人质带回家的。圣 骑士的诺言是神圣的,但他却失败了,可正当他觉得失信于孩子,无颜面对小TIMMY时,小 TIMMY竟然已变成了……原本自信满满,朝气蓬勃的他居然发现自己非但无法完成自己的诺 言,甚至于都没有办法保护这个天真可爱的孩子…… 第五章里,命运(或者说是BIZZARD)继续捉弄阿尔塞斯,他的亲密战友,无辜村民相继 变身成了恐怖的丧尸,而我们这位曾经渴望以生命来保护国家人民的年轻王子,此刻却不 得不惊恐万状地亲手杀死这些昔日的骨肉兄弟,子民……对此我已无法评论,我只能说,
不要轻易放开牵了的手...... 你发现了吗? 爱一个人的感觉,每每都一开始的时候好甜蜜, 发现有一个人陪着你、爱护你好甜好甜, 你的身旁会有一个人陪,心中一直有个人在想着你, 恋著你,不管在什么时候, 哪怕只有一点点时间,都是那么的甜, 不过日子久了,双方了解的多了, 两人的缺点也慢慢的暴露了出来, 开始问题出现了, 开始郁闷、愁、烦, 有人说, 爱情就像鞋子,总是想找到一双适合自己的, 但是鞋子很多,适合自己的却少之又少! 你适合他,他适合你吗? 其实,爱情像白开水, 或许喝起来没味道,没有饮料那么好喝, 但是爱情这东西越喝味道就出现了, 事在人为, 只要你想做的好,就没有做不到的, 与其到处去寻找各种饮料, 还不如好好的品味一下你眼前的这杯白开水,你开始品味了吗 ? 常常感觉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倦了累了,想放手了!错! 其实不是, 那并不是感情变淡了。 而是形成了默契吧谁不希望一辈子只谈一场恋爱,一辈子只要一个爱自己的人陪?一辈子在一起?两个人在一起久了, 懒得和对方讲话谈心了, 其实不是懒,而是已经不用谈了,不用讲了,都已经理解对方了 掌握了对方的心理其实爱、恨往往只是在我们的一念之间! 爱需要宽容~爱需要包容~ 知道吗?我呢,常常讲,我只会和我的百分百爱我的老公谈恋爱其实我也知道,百分百好难找,不过一定要试一下找到了就嫁给他好了。是否每个人都这么想的,我还真没有调查过! 其实那,是难了点哈。 也许这样的人,就在你我的身边也说不定,只是你没有发现他或许已经等你很久了 ! 爱一个人不要百分百的爱上,不然双方都会因为压力而喘不过起来,窒息而亡所以要记得, 爱一个人不要百分 你对爱迷茫吗?我来讲讲吧 爱上了一个人要体贴,但不要溺爱; 要爱,但不要纵容; 要知错,但不要总错; 要呵护,但不要太依赖; 是接受,但不要忍受太多; 是包容,但不要过分; 是支持,但不可以支配; 是彼此心与心的交流,但不是什么都要讲出来; 是双方都在祝福, 但不要想要回什么回报; 记得要随时牵手, 但一定要记得不要轻易就放开了牵过了的手
爱上你,不是为了上床. 爱上你不是为了上床............. 你以为爱上你是因为你的美丽,你错了 你以为爱上你是为了满足我的性欲,你又错了 你没有玛莉莲.梦露的容颜 更没有麦当娜的性感 但她们只是美丽和性感, 永远不会让我的心有想飞的冲动 让我的夜有失眠的理由 也不会让我有挡不住的盼望和幻想 不信,我可以为你忍住体内的欲望,拆掉用来做爱的床 不信,在你发生意外只剩残缺时,我会替代你失去的器官,抚平你心灵的创伤 不信,100年后,等你老成别人无法容忍的样子,我仍会手拿玫瑰花,站在你的身旁 不信,你可以挖出我的心,看看我有没有说谎 爱上你我因为找到了一个相拥一生的伴侣 流泪时,有你的手放在我的肩上 快乐时,能一起在爱的海洋里游荡 跌倒时,有你把我扶起 无奈时,能找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 欢乐痛苦共同分享,紧握双手永远不放, 孤独寂寞不再去想,不怕人生有多漫长, 真的,爱上你,不是吹吹风而已, 爱上你,不是为了上床......
戒爱如烟 戒掉一份爱情,有时候会显得很容易,但伤害最大的往往是要做出决定的人。有人说,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有情难诉,有爱难成。归根结底,一句话,做出不得不违背自己意愿的选择时,你是最痛苦的。 也许是因为爱情伤我伤得太深,一端时间以来总想找个新的恋情那不成功不完美的爱情。 戒掉一件事,一个习惯,有时候会显得很痛苦。譬如戒烟,当你面对这种情况不得不作出选择时,可能就是你最痛苦的时候,明知道这样的选择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可是形势逼到这份上了,没办法,不得不这么做。 许多人都说爱情像毒药,明明知道它有毒,为了新鲜和品尝刺激,心中总是渴望以身犯险。 就像创作的时候我永远都需要烟的陪伴,人的一生如果没有爱情的洗礼,也许就真的算不上是个人生,烟是有损于健康。我明明知道它能给我的肺带来多大的伤害。可是没办法,谁让我挡不住尼古丁的诱惑呢! 戒爱如烟,我想了很久,也想了很多。确实如此。岁月可以扶平不安的灵魂,磨难能够慰平受伤害的心,的确改变了很多。但骨子里深埋的那份恋情,心中永留着的一点浪漫,依然不会改变。 也许在爱情这场战争中我是个彻底的失败者,败的很惨,没有一丝颜面。但却依然不依不饶的追求着那情感里的坚贞,是否真的经历了那么多。才能写出感人的语言,我不知道。就把我算了特例吧。 套用一句很出名的话。没有婚姻的爱情,永远不算是真正的爱情。或许婚姻真的是爱情的坟墓在爱情中可以毫无顾忌的追求的轰烈而在婚姻这堵大墙里显得太过平淡。 我真的很想戒掉爱情,以为就像当初戒烟那样来的容易。可想而知,不但我赔掉了我的信心,还捡起了忘了很久的烟,算了。如果真的必须得面对,那逃避就显得那么苍白无力,那就让它来的猛烈些吧。 那么我就退而求其次吧,选择戒掉你好了,但是我又不愿去想象没有你的日子我是如何落魄,没有我的岁月你是多么寂寞。失落的泪水和伤心的面孔让我不敢痛下杀手。 那么我就做个温柔的杀手吧,让你在我温柔的陷阱里慢慢沦陷。 也许人生来的真的没有任何意义,可是忘了你的我真的能够轻松如意?也许没有了我的你还是一个完整的你,但我有怎么敢说,我也是完整的呢?何必非要自己骗自己呢! 没有了你的日子,一切都只剩下黑和白两种颜色。 我真的很想戒烟,可是我管不住我的手。 我真的很想戒你,可是我管不住我的嘴。 我真的很想戒爱,可是我管不住我的心。 既然是这样,那就继续沉迷吧!点上一颗烟,拿起手中笔,写上心头话,用不道分离。 思来想去,就是一句话:我爱着你,不想伤害你,更怕失去你,所以试着忘记你,但是很难,真的很难。在离开你之前,我得把嘴上的烟熄了,手中的笔扔了,心中的爱忘了。既然那么麻烦。 我想我还是选择继续爱你好了!
天使学·附录·天使的介绍 天使学·上位天使介绍炽天使(Seraphim) 【历史背景】 炽天使;圣经作撒拉弗Seraphim,是神的使者中最高位者,不过极少从事任何劳动,唯一的使命就是歌颂神。Seraphim,神最亲近的御使,在希伯来语中代表着”燃烧”和”蛇”的意思,在古代是被形容成在天界中飞翔,似神的有机体,犹太教和基督教中,他是直接和神沟通的角色,是个纯粹只有光及思考的灵体。在天使群中甚持威严和名誉,被称为是”爱和想象力的精灵”。炽天使的指挥官说法众多,大多脱离不了乌列,梅丹佐,卡麦尔,拿但业及加百列等等。 在『以诺书』中,记述着炽天使乃是四名君主级天使的综合体,分别对应东西南北或四方之风。这四名大君主天使分别是梅丹佐(在魔王撒但被放逐前,这个位子是撒但的)、卡麦尔、拿但业和加百列;其中梅丹佐和加百列却亦是下级的大天使;另有一说,谓炽天使仅是这二名大天使的共同体,高阶天使和下级的大天使相互混淆、隶属的情形所在多有,尤以炽天使和智天使此二阶级为然。不过可以推论出来三种单纯的解释:一、这四大君主(或二位大天使)朝见神的御座前时便脱去下级天使的躯体成为无形体的炽天使;二、炽天使是四大君主/二位大天使的另一面像;三、炽天使本体无形无质,但可有多种具象化身。或者,与其说炽天使是诸天使之一,不如说是某些天使所特具的”位格”,或是某些特别光辉耀眼的天使,其荣耀的代名词。 【形象特征】 炽天使无形无体,以其振动创造生命。若是必须现身于人前时,是以六翼四首(亦有二首之说)之姿出现。犹太教和基督教都是形容其有六翼,手持刻有Sanctus(希伯来语曰Trisagion;圣哉,圣哉,圣哉,万众之王)赞美词的圣扇(Flabellum,或曰火炎短剑)作指挥的旗帜。古以色列战乱时代的大先知以赛亚曾描述在神的御座前目击炽天使的经过,”我见主坐在高高的宝座上。他的衣裳垂下,遮满圣殿。其上有撒拉弗待立。各有六个翅膀。用两个翅膀遮脸,两个翅膀遮脚,两个翅膀飞翔。彼此呼喊说:”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他的荣光充满全地”。因呼喊者的声音,门槛的根基震动,殿充满了烟云。”(『以赛亚书』六章五节)因而留下了六翼之姿态的传说。炽天使一睁眼,就会发出如狮吼声,并发出红色电光划过长空,形如长蛇(龙)。固其形象成为时常在主的御座旁飞翔并一直唱着赞美诗的天使。 古代人在创作中将其表现成如被有孔雀般羽毛于身的灵体。炽天使的希伯来语,是”治愈者”和”至高者”(或守护天使)二字的合成字,因此蛇或龙自古即是医学的代表(一些医院或军医使用绘以两条交缠在杖上的蛇为象征)。 路西弗(Lucifer) 【历史背景】 列称”撒但级”的大魔王中最被看好的一位。但丁的『神曲』、米尔顿的『失乐园』,都是说路西弗因为拒绝向圣子基督臣服,率天众三分之一的天使于天界北境举起反旗。经过三天的天界剧战,路西弗的叛军终于被基督击溃,在浑沌中坠落了九个晨昏才落到地狱。此后神创造了新天地和人类,路西弗为了复仇兼夺取新天地,乃化为蛇潜入伊甸园,引诱夏娃食用了禁断的知识之树的果实,再利用她引诱亚当也犯下了这违抗神令的罪。于是路西弗如愿使神的新受造物一同堕落,而且为诸魔神们开启了通往这新世界的大门,自此罪、病、死终于遍布地面。圣经上对于路西弗最著名的描述,其实也都有些隐晦不明,『以赛亚书』第14章第12~14节,叙述路西弗的荣光,没有提名道姓,而且这一段可能是抄自迦南(以色列建国之地的一部份)古神话。新约『路加福音』记载耶稣讲论自己曾见撒但自天庭急速落入地狱的深坑。 其实路西弗会被当作恶魔的一体应该是误会,Lucifer一词不见于圣经,他原是非基督教系中的黎明(即光明)之神,中世纪有一首诗中题到:....Lucifer, how fallest thee from the heaven....(路西弗,你如此由苍穹而降)。这里提到的fall是”下凡”不是”堕落”,heaven指的是天空。可把这段想做是黎明署光的拟人格。但在中世纪基督教的世俗化风气下,信徒多以偏陋的智识来曲解圣经。再加上路西弗原本便是异教神祇,人们竟以讹传讹地将路西弗与Fallen Angel划上了等号。以赛亚书14章12节——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从天上坠落?14章13节——....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这一段原不是指撒但, 而是神命雅各作诗讽刺巴比伦王为何作孽。可能由于叙述实在太像讲撒但,一般都认为可引伸为撒但身上。明亮之星,英文是”morning star”,路西弗 (light-bearing, light-born)也是晨星,以至混淆。换言之,路西弗不幸和圣经比喻撒但的事物一样,才有这般下场。
我来了~~~~~ 前来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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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马甲啊~~~~`我的偶像哦~~~~~~ 支持你好好干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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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在忘记你,我的诺言不会只是过往,我的记忆只为你开启。即使
我爱你!!!!!!!!!!!!!!!!
请让我再次喊一声
我永远会记得你
我曾深深爱的人
爱情是什么颜色的~~~
敢删我的贴~~~~~~~
哦也~~~注册成功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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