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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汽车与摩托车的安全性(转帖) 都说摩托车很危险,说摩托车是肉包铁,对驾驶员和后座乘客可以说没什么保护措施。可我觉得汽车更危险,大多数大型或较严重的交通事故都是汽车事故或有汽车参与的事故。在摩托车与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交通事故中,对对方的损伤是比较小的。为什么呢?因为汽车的体积大、质量大、速度快,它在事故中造成的破坏力度自然是很严重的,在行驶中,它对其他交通参与者潜在威胁也更大。而相较于汽车而言,摩托车体积小、质量小、速度低,在事故中的破坏力度就小,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潜在威胁就小。从这方面来说,摩托车无疑是较安全的。我们常说“要远离大车”,不也是这个道理吗?试想一辆快速驶来或突然转向的摩托车和汽车,哪个更让你感到害怕和警惕?交通强势体对弱势体天生就是一种的威胁。 说到这里可能会被人反问:上面说的这些都是车辆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危险性,而我们讲的车辆安全性,是指车辆对其内部驾乘人员的安全保护。实事的确是这样,可是车辆内外的交通参与者都是同样的生命,我们讲车辆安全性的时候为什么只局限于车辆对内部驾乘人员的安全性呢?我们所研发的各种车辆安全系统、安全设备,也几乎全部都是针对内部驾乘人员的。唯有可怜的转向灯、尾灯、刹车灯、喇叭是给其他交通参与者看和听的。那就好像一只螃蟹走在路上,随时提醒其他人:“我要先走!”、“前面的让开,我要过去!”、“哎,我要转弯了!”、“嘿,我要靠边停车,电动车靠后!”、“看着,我要变道了,给我插一下!“、“后边儿的注意,我要停车!”……当然这样形容显然有些夸张,也并非是针对汽车驾驶员,而是针对汽车的客观特性。我常觉得,开着汽车走在路上,他就是一辆车;骑着摩托车走在路上,他是一个人!我也一直觉得交通参与者之间的交流是很重要且必要的,既使极少通过语言交流。我们骑电动车或其它非机动车的时候,几乎很少通过转向灯来表达行驶意图,驾驶人都是裸露在外的,彼此之间都看得清楚,我们往往仅通过一个眼神、一个动作这种默默的方式即可表达自己的行驶意图和判断对方的行驶意图,且也很少出错。而在路上遇到一辆汽车的时候,只能通过对方的灯光和喇叭来判断其行驶意图。可是并非所有的交通参与者都参加过机动车驾驶培训,对机动车的驾驶常规现象和灯光的各种常亮和闪烁情况并不十分了解,甚至还会有些潜规则。这还次之,汽车驾驶员意识水平高低有别,不打转向灯就转向的,或者打着转向灯却一直不转向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想观察一下车内驾驶员,判断一下他的行驶意图,可是根本看不清!如果机动车能做到驾驶意图表达明了,驾驶室能完全透明,我相信这会减少大半的路怒情况。 曾有一个摩友聊天时表达过几句关于摩托车和汽车安全性的观点,说他平时出行绝大部分时间都是骑摩托或电动车,偶尔也会开开汽车,骑摩托车也摔过两次,但总是戴着头盔,不闯灯不超速的,未觉得骑车会很危险,反而骑车的时候注意力更集中,视野也更开阔,很容易看清周围情况,因此更有信心驾驶,而唯一能让他感到危险的也就是汽车了。而开汽车时,人在车里面,时间一长,容易产生惰性,也时常担心有注意不到的地方而发生事故。汽车把驾驶员保护的很好,但视野较差,摩托车对驾驶员没有保护但视野很好,有利就有弊,就如福祸相依,不能一言断下谁更安全,谁更危险。但我们都知道,主动安全比被动安全更重要。 车辆上针对其外部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主被动安全系统实在少之又少,无数惨死在汽车车轮下的生命告诫我们,在研发汽车的安全系统过程中,我们长久地忽视了汽车对其外部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性。长期以来,汽车对其内外二者的安全性上处于严重的不平等状态。说的严重些,这是对生命处以不平等的态度,是把安全留给自己,把危险留给别人的极自私行为!可能有人会说:“汽车是驾乘人员消费的,是驾乘人员使用的,安全性当然要针对驾乘人员”。如果道路上只有你一辆车,这样说还可以,只要有其他交通参与者,它就不是你一个人的事了,既使是一个步行的行人。可能还有人会说:“管好自己就好,管别人那么多!大家都是这样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说句题外话,这里的“为”不读四声,而读二声,是修为的意思。 汽车的体积大,质量大,驾驶舱封闭,驾驶员隐蔽,行驶意图表达和交流不畅,对其驾乘人员的安全保护和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保护严重失衡等特点,直接造成以下几种结果: 一,事故中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破坏力很大,造成非常多的他人死亡案例。二,给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的潜在危险太多。如乱停车,遮挡他人视线,乱占道变道,突然开车门等等。三,占用了人们大量的生活空间,占用了绝大部分道路资源。四,助长了人们的阶级思想(高低之分,贵贱之分,强弱之分)。这里我举两个就在这两天看到的小例子。第一个,一个驾驶员开着一辆小汽车走在十字路口中间(正南北向过十字路口),当时路口就他一辆车,可他却开的非常慢,也就是比步行快一点,一手握方向盘,然后低着头看着另一只手里的手机,这时东西向的路灯已经亮了两秒,可他仍然旁若无人,不紧不慢的龟速。我就想这是怎样的心里让他完全不在乎是在路口中间,不在乎是否对别人有影响?首先他一定觉得他是在红灯前进入路口的,可以继续行驶,快慢尤他定,合理合法。其次,他的潜意识里会觉得他是在车里面,铁包肉,即使在路口中间也很安全,别人能奈我何!第二个例子,一辆汽车借非机动车道行驶,被前面的一辆自行车影响了行驶速度,就一直滴滴滴……骑自行车的不耐烦的骂了一句,随后汽车司机下车就要打他,不过被其他人拉开了。许多人会说这两个例子包括上面说的很多内容都包含人为成分。是这样的,因为汽车就是人来驾驶的,有人为成分,那些才成为客观的现实,没有人为成分反而不是客观的。也有许多人会说,这就是对汽车的批判,是这样的,的确有这样的成分,因为上面说的现实人们都有目共睹且有很多亲身经历。 不过这样说并非主张摒弃汽车,也不是不重视车辆针对驾乘人员的安全性,对驾乘人员的安全保护自然是十分重要且必要的。摩托车小巧便捷,视野广,主动性安全优,事故中破坏力小,在这些方面无疑是较安全的。但毕竟它的稳定性和对驾乘人员的被动安全保护较汽车而言差的太多了。汽车和摩托车在安全性上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可以取长补短,完善自己,例如摩托车可以多发展三轮摩托车或者有棚摩托车,可以把一些可行的汽车安全技术运用到摩托车上。但是我们要均衡的多方面的看待车辆安全性问题,要同等的重视车辆对内部驾乘人员的安全性和对外部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性。最后希望我们所有车辆的安全性都越来越完善,交通事故中的伤亡越来越小! 图片是原作位置,未经作者同意就转了,望勿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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