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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是一种态度,我想我可以更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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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市长信箱】关于“反映义务教育学校提前开学问题”的回复 信件来源:书记市长信箱 信件类型:投诉 发布时间:2018-08-03 信件标题:反映义务教育学校提前开学问题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 我的孩子该上九年级了,前几天收到学校老师的信息,说是8月6号开学,并说是接上级通知!我想问下市领导和教体局的领导们,你们抓教育成绩的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但也不能这么不尊重教育规律和实际天气情况了吧!8月初正是大暑天气,酷暑难耐,学校教室又没有空调去降温,一个班几十人上课会是什么状况?学生和老师能安心上课吗?会有效果吗?作为政策的制定者,你们坐在有空调降温的办公室里,轻松度夏,你们考虑过孩子们的感受吗?如果因为高温中暑生病你们负责吗?你们为孩子的健康买单吗?作为家长我们比谁都想让孩子成才,但成绩的进步不是靠简单的上课时间的增加!这样的政策就是一种形式主义,功利主义!拿学生的身心健康于不顾!国家教育部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暑假8周,你们难道要把国家制定的政策打对折执行吗? 回复时间: 2018-08-14 回复标题:关于“反映义务教育学校提前开学问题”的回复 回复内容: 您好,信件收悉后,市教体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由于城区的大部分学生家长为均需上班,根本无时间照管学生的学习,强烈要求学校利用假期为学生补习功课,为切实杜绝教师利用假期违规举办补习班,应家长的强烈要求,学校在征求家长的同意后免费安排九年级的学生自愿到校学习。学校亦做好了相关的防暑准备和预案。 来源:中国禹州网
包容天下、舍己救人、一诺千金...第三届禹州市道德模范事迹视频 包容天下、舍己救人、一诺千金...第三届禹州市道德模范事迹视频展播! 禹你同行今天   近日“第三届禹州市道德模范”颁奖典礼在我市广电文化中心演播厅举行26名道德模范走上舞台在掌声和鲜花中接受表彰禹州市道德模范共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类 他们有的以包容天下的同情心用爱和付出给予了他人温暖有的舍己救人 用血肉之躯牢牢支起生命的保障有的一诺千金、坚守誓言用坚实的脊梁扛起诚信的大旗有的立足本职、爱岗敬业 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有的以对亲人的爱、对老人的孝 诠释着家庭美德的真谛......下面就让我们通过视频一起认识一下这26名道德模范▼ 助人为乐、见义勇为▼ 助人为乐类 刘光辉 禹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律检查员 马天明禹州市个体工商户 陈艳丽 禹州市审计局行政股副股长 陈明杰禹州市财政局范坡财税所副所长 杜晓峰禹州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办公室主任 朱丽莉 禹州市韩城办光明社区支部委员 见义勇为类 马晓兰 禹州市人民医院护士 王胜伟 禹州市褚河镇巴庄村村医 群体: 李晓辉禹州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 曹振兴禹州市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副主任 群体: 蒋朝记禹州市韩城办焦寨社区居民 王志远禹州市花石乡王庄村村民 王朝晖禹州市韩城办焦寨村村民 牛水岭禹州市鸿畅镇刘家沟村民 群体: 梁轩昂禹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职工 王耀辉禹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职工 诚实守信、敬业奉献 ▼ 诚实守信类 康传珍 禹州市顺店镇顺南村村民 刘永国 禹州市磨街乡中心小学退休教师 敬业奉献类 王秀兰 禹州市韩城办光明社区党支部书记 吕新凯 禹州市司法局花石司法所所长 王俊岭 禹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职工 彭飞虎 禹州市污水净化公司维修班班长 孝老爱亲 ▼ 孝老爱亲类 孙军娜 禹州市粱北镇董村村民 何雪琴 禹州市顺店镇高门楼村村民 张红霞 禹州市颍川办十里社区居民 张建申 禹州市火龙镇关帝庙村民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s%3A%2F%2Fmp.weixin.qq.com%2Fs%2FAhhM1ueiBy-D12kQht6mYQ&urlrefer=305c0c73fb38f892e04237272ebbaf44
网传禹州一女子因感情纠纷跳河,被附近垂钓者救起 原创:守护夏都守护夏都今天  《禹州吧》网民 “活宝滴滴滴111”于2018年8月12日8时12分发布题为:“我发表了一篇视频贴,大伙来看看吧~的贴文,(附一段长达9秒的视频,视频显示在北关桥有群众称:有人跳河,一对情侣因感情纠纷女方跳河,男的开车跑了。)” 小编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此事发生于8月11日晚,跳河者被附近几个钓鱼的群众救起并立马送往医院就医,现已无大碍。 针对此事,小编想说三句话: 一、我大禹州见义勇为的精神蔚然成风。我要为当时奋不顾身跳入河中救出跳水者的几位钓鱼大哥点赞。你们是好样的!是我们大家学习和景仰的好榜样! 二、我要对跳水者说:不管遇到了什么事情,都要冷静对待,切不可做出过激行为。你的这种行为对得起生你养你的父母吗?对得起平日里关心支持你的亲朋好友吗?生命只有一次,请珍惜。 三、我要对那些恋爱中小伙子们说:爱就好好爱,在此过程中要拿出一个男人应有的责任和担当,逃避不是办法。 四、颍河作为我们禹州人的母亲河,是用来观赏和呵护的,不是用来做感情的“试金石”的,更不是用来做生命的终结地的。 珍爱生命,幸福生活!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s%3A%2F%2Fmp.weixin.qq.com%2Fs%2FjT-08KMIPR-u5Qaxn6H9NQ&urlrefer=4c2108214e70ed7ceb528aecff4f7ec2
直击禹州市区东环路(中医院)私自占用公用停车位专项治理 原创: 守护夏都 守护夏都 今天 8月10日上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区东环路(中医院)附近私人占用公共停车位乱收费问题。禹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市城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东环路、中医院附近部分群众私自占用公用停车位,乱收费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围观群众纷纷对执法人员的这一举措拍手叫好。 下一步,交警大队将继续联合城管部门加强巡查监管,不定期进行联合整治,发现问题,及时制止,规范停车秩序,优化有限的停车位资源,营造文明城市良好形象。 禹州交警提醒: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商家或个人都不能将门前的公共停车位私自长期占用或禁止其他车主停车。另外,各位车主停车时也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停车。 针对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长效治理问题,市公安局表示: 1、交警大队安排专项治理小组,保持一天一清查,对于用反光锥、板凳等物品占用公共停车位现象,执勤民警一经发现,一律清理,并对当事人进行约谈,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保证不再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现已整治完毕,整治效果良好。 2、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统一行动中,坚持劝导为主,处罚为辅的治理方式,对于在执法过程中拒不配合的商户,我局民警将从重从严处罚。 3、在开展整治的基础上,交警大队调整勤务部署,在日常治理乱停乱放中,凡发现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现象,立即进行清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交警大队在治理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双微平台,今日头条曝光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并在执法过程中邀请媒体记者进行宣传报道,提高群众意识,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5、为最大限度保障城区交通秩序畅通,若群众在日常中发现有私占停车位现象,请及时与交警大队联系或拨打110报警。 来源: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s%3A%2F%2Fmp.weixin.qq.com%2Fs%2FrK-CmuRyHTxgL8u_rf82HA&urlrefer=3aad3291329b92dceabf037118b0769e
继菜园街之后,禹州市南城门东段护城河北沿又有一段视频传出 禹州市南城门东段护城河北沿又有一段视频传出 原创:守护夏都守护夏都今天  这两天总会有网民给我提供一些视频片段,昨天(8月9日)晚上又有网友给我发来一段拍摄于禹州市南城门东侧护城河北沿的视频,视频中两名女子和一名男子被几名民警控制着向警车走去。具体什么原因,该网友也不太清楚,因为他觉得民警执法是件很严肃的事,他不太敢靠近打听和干扰民警执法。(在这里,小编要为这名明事晰理的网友点赞!) 为了了解事实真相,8月10日上,小编联系到该属地辖区管理的禹州市公安局颍川中心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看过小编手里的视频后告诉小编说:这是8月8日该所民警的一次正常执法行为。视频中的两女一男涉嫌违法被民警依法处理。 听该所负责人这么一说,小编心里就彻底明白了。 众所周知,菜园街、南城门东侧护城河北段曾一度成为禹州市民心中的“隐痛”,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禹州市公安局颍川中心派出所下大力,动真格,出重拳,对此处存在的一些社会丑恶现象进行了秋风扫落叶般的打击整治,有效净化了当地社会治安环境。 该负责人还说,今后他们将继续本着守土有责,保民平安的宗旨,保持对所辖区域内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整治高压态势,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使之社会治安环境得到彻底净化。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s%3A%2F%2Fmp.weixin.qq.com%2Fs%2FQeCDp4J97RHRwFeG-mu0OA&urlrefer=2e91f6bd8eeaf48ce9fc60e5d9d06490
【公示】第三届禹州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公示 精彩禹州今天   第三届禹州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公示 2018年5月10日,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五部门联合开展的第三届禹州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正式启动。各乡镇(办)、市直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候选人,对本辖区、本系统的先进人物严格考察、审核,共向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173名(群体)。市活动组委会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共产生20名(群体)第三届禹州市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现将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18年7月18日—-2018年7月24日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市党政综合大楼744房间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374-8279333 第三届禹州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8年7月18日  第三届禹州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 >>>> 助人为乐道德模范 刘光辉 禹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 陈艳丽 禹州市审计局行政股副股长 马天明 禹州市个体工商户 陈明杰 禹州市财政局科员 杜晓峰 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办公室主任 朱丽莉 禹州市韩城办光明社区支部委员 >>>> 见义勇为道德模范 马晓兰 禹州市人民医院护士 李晓辉、曹振兴(群体) 李晓辉禹州市委政法委职工;曹振兴禹州市教师进修学校职工 蒋朝记、王志远、王朝晖、牛水岭(群体) 蒋朝记禹州市韩城办事处焦寨社区居民;王志远禹州市花石乡王庄村村民;王朝晖禹州市韩城办焦寨村村民;牛水岭禹州市鸿畅镇刘家沟村民 梁轩昂、王耀辉(群体) 梁轩昂、王耀辉禹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职工 >>>> 诚实守信道德模范 康传珍 禹州市顺店镇顺南村村民 刘永国 禹州市磨街乡中心小学退休教师 >>>> 敬业奉献道德模范 王秀兰 禹州市韩城办光明社区党支部书记 吕新凯 禹州市司法局花石司法所所长 王俊岭 禹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职工 彭飞虎禹州市污水净化公司职工 >>>> 孝老爱亲道德模范 孙军娜 禹州市梁北镇董村村民 张建申 禹州市火龙镇关帝庙村民 何雪琴 禹州市顺店镇高门楼村村民 张红霞 禹州市颍川办十里社区居民 编辑:金银龙 崔夏爽 来源:禹州市文明办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s%3A%2F%2Fmp.weixin.qq.com%2Fs%2FhyTEDT1liv0zLCob2pIUWQ&urlrefer=0aff13c47d5b7c183b75ca2b4a55a270
央视报道:禹州这么美,你想家了吗 禹你同行前天   近日 央视财经频道 《厉害了我的国》栏目 让禹州又一次在全国观众面前露了脸 该栏目中的一段视频出自禹州村民之手 反映了农村发生的巨大变化  视频中 禹州市浅井镇陈垌村村民段浩浩作为主播 以口述的形式和“导游”的身份 从该村村委会文化广场到宽敞的水泥路 再到果园、农田 把村民瓦房、平房到楼房的 居住变化全面展示了出来 ▼ 记者联系到视频拍摄者高峰。高峰是一名“90后”,陈垌村人,2012年毕业于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后来自考了河南大学。 前几年,高峰在郑州从事网络推广工作,和洛阳女孩儿段浩浩结婚后回到禹州老家。  “做网络推广时比较关注视频拍摄。接触到西瓜视频后,我开始把拍摄的视频上传到这个平台。视频内容大都是反映‘三农’的,有家长里短、婆媳关系、美丽乡村、新风尚等。 一年多来,我发布了400余段视频,其中一段点击量超过700万人次。”高峰告诉记者,“以后,我们会坚持最初的想法,拍摄农村生活,传递正能量,有能力的话帮助村里销售农产品。 在视频的结尾段浩浩说出了 自己的心声: “看看这么美的风景 这么美的农村 在外面打工的你们想家了吗?”  禹州美 将来会更美 马上 禹州将全面开挂 你会庆幸自己没离开这座城市 未来的禹州会是什么样子? 在禹州的人,最关心的不过以下问题: 房价会降吗?交通拥堵吗? 空气新鲜吗?留在禹州的人有多少? 那时的你会比现在更幸福吗?  让我们一起看看马上的禹州是什么样!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s%3A%2F%2Fmp.weixin.qq.com%2Fs%2FMpZfRvJGwr3iYP4lx5qlXA&urlrefer=7190f70e05505d0c1862c99978cfeae3
【书记市长信箱】关于“禹州市人民医院违规收费”的回复 信件来源:书记市长信箱 信件类型:投诉 发布时间:2018-06-22 信件标题:禹州市人民医院违规收费 信件内容: 位于商博城南侧的禹州市人民医院,存在以下问题:第一:门卫声称院长下通知不让电动车.自行车等非四轮车辆进入医院,致使医院门口和门前道路人行道成为停车场,只要不开车,全部要徒步前往住院部。造成患者及家属们的极度不满?第二:门卫全部是张庄人,声称医院占他们的地,只要是进入医院的人让你咋样你就得咋样,态度极其恶劣!必须严肃整治?第三:医院停车棚在医院东部分南北两个停车棚,北停车棚是医院职工停车棚不允许其他车辆停放,有专人把守。南停车棚是外来车辆停放,白天每辆收费两元,早上8点到下午6点。晚上每辆收费5元,下午6点到第二天8点。这是明显的违规收费行为?医院为何听之任之? 回复时间: 2018-07-04 回复标题:关于“禹州市人民医院违规收费”的回复 回复内容: 您好,信件收悉后,市卫计委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为保证医院内部秩序的规范,保持急救、消防通道畅通,医院设置隔离带,实行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分流,避免非机动车辆进入工作区乱停乱放,确保人车安全。 2、为方便来院群众,医院已购置爱心服务电瓶车在院内循环行驶,无偿运送患者和探视者到各诊疗服务区。为方便住院患者家属送饭,在存车处设置有送餐临时停车区,一个小时内免费停车。 3、原南侧非机动车辆存放处面积不够用,又在北侧建了一个车子棚,实行医院员工与患者车辆分区管理。 4、医院门卫是河南正大安保公司保安人员。非机动车存放处由医院驻地的郭连镇党楼村张庄村民小组管理,收费按照市场行情收取看管服务费用(参考禹州市各医院的非机动车辆收费标准)。 5、据调查,对于信中提到的收取费用5元的情况是:该电动车停放时间为下午6点,此时车辆管理人员收取费用2元。晚上管理人员交接班时,此电动车未取走,直至次日8点取车时,管理人员收取过夜费用3元,共收取费用为5元。此事件的发生,暴露出管理人员交接班不清楚,工作流程不合理,素质急待提升等问题,市卫计委已要求市人民医院加强对车辆看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通过此事,再次提醒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营造一个优美、良好、文明的就医环境。同时,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监督。 来源:中国禹州网
【领导信箱】关于“禹州至郑州客运汽车的一些违法行为”的回复 标题 禹州至郑州客运汽车的一些违法行为 内容 禹州市政府领导: 1.我之前一共三次在本平台留言咨询,从未得到回复,最近看到政府回复留言及时,抱着试试的态度来反映一些禹州至郑州客运汽车的问题,事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望重视。 2.我于2018年6月30日乘坐禹州(二站)至郑州客车,在禹州市区随意上下人可以理解,但在高速上人实在安全隐患太大,具体情况:我乘坐的车在郑尧高速郑州方向,距离禹州服务区倒数第二个紧急停车带内上客一名,根据司机与乘客交流,这种现象普遍存在,而且司机与乘客私下有约定上车地点等,这种行为置全车乘客生命安全于不顾,望加大查处力度,更重要的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3.车辆行驶期间(含高速段)司机收发微信玩手机现象存在,这种行为在禹州前往新郑机场巴士上也存在,具有极大安全隐患。 4.在禹州北高速入口,有专门所谓“安全员”负责登记本站发出车辆人员等情况,此种方法不可取,望可以改善。我要反映的问题是司机却为了一己之利,告知乘客下次在走过了高速收费站后拦截车辆,此种行为实在拿乘客生命当儿戏! 近来全国各地大巴事故频发,望有关部门加以重视,出了事情就晚了 处理日期 2018-07-06 回复内容 【禹州市政府】:您好!来信收悉,经调查,禹州二站至郑州客车现有19台,其中属许昌万里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禹州分公司车辆11台,属郑州中州客运集团车辆8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客运车辆不得在核定的站点以外停靠,上下乘客。网民反映的部分车辆在高速路段上下乘客的现象,我市交通部门将通知相关执法机构加大查处力度。您反映的车辆行驶期间存在司机收发微信玩手机的现象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我市交通客运管理机构多次要求客运企业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对这种违反安全行车相关规定的驾驶员在检查中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感谢您的来信! 来源:禹州人民政府网
【书记市长信箱】蜜蜂出行共享电车电池频繁丢失报警后无一破案 信件来源:书记市长信箱 信件类型:咨询 发布时间:2018-05-20 信件标题:蜜蜂出行共享电车电池频繁丢失报警后无一破案 信件内容: 您好,近期我们共享电车电池屡屡丢失,不到几月时间里共丢失15组,每组物价局鉴定为2500元,损失37500余元,我们公司第一时间报案,但所报案件派出仅录完笔录后就全部石沉大海,问其原因竟是监控拍不到,就近期,公司共享的电动车连续在同一位置附近(祥云大道商博城至锦绣路东段)丢失四五组电池,其作案手法一样,预计为同一人所为,报案后,派出所再次录个笔录就没下文了,至今所有案件无任何突破,如果再抓不到人,犯罪嫌疑人将越加猖狂,我们公司电池会越丢越多,可我们公司现在向派出所说话不管用,我在这里真心请求您给予落地禹州的招商引资公司一些帮助,早日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止住偷盗共享电动车电瓶的猖獗势头。谢谢您了。蜜蜂出行 回复时间: 2018-05-28 回复标题:关于“蜜蜂出行共享电车电池频繁丢失报警后无一破案”的回复 回复内容: 您好,信件收悉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5月24日,崔国辉副局长组织城区派出所、刑侦大队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通报网民反映情况,并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责任单位采取得力措施进行整改、查证落实。 二、由城区各派出所即日起发动辖区各村(社区)居委治保力量加强辖区周边、重点区域及街道的巡逻,通过24小时不间断的巡逻力度打压辖区内各类案件特别是此类案件的发生。 三、由城区派出所充分发挥一线作用,通过在各社区内外布建耳目、信息员,强化阵地控制,努力获取案件线索并进行有效打击处理工作。 四、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不定期组织开展清理清查行动,并进一步加强日常巡逻防控工作,提高街面见警率,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五、由刑侦大队、网警、情报中心等警种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对已发案件线索进行有效整合、梳理,对此类盗窃电动车电瓶案件加大侦办力度,努力通过破案有效震慑、打击和遏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目前,该项工作我局正在有序推进之中,工作情况我局将随时上报。 来源:中国禹州网
【书记市长信箱】关于“第二实验学校乱涨价”的调查回复 信件来源:书记市长信箱 信件类型:咨询 发布时间:2018-05-15 信件标题:第二实验学校乱涨价 信件内容: 我是禹州市第二实验学校的一名普通学生的家长,前几天学校发通知预交下一学期的学费,住校生5100元,走读生5030元,6月20日前全额交费的送品牌校服一套。上学期住校生的学费还是4400元,怎么到这学期学费一下子就涨了700元,我想问一下市长,学校收费没有相关的部门管理呢,想这样乱涨价的行为有没有人管呢,作为一个普通的农民,除了工资,收入不涨。上个学还如此乱涨价,农民们还如何活下去 回复时间: 2018-05-28 回复标题:关于“第二实验学校乱涨价”的回复 回复内容: 您好,市教体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到禹州市第二实验学校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关于学校来信反映收费,小学上学期4400元,秋季收费5100元。经查实际情况是:上学期学校规定小学收费每生每学期4600元,提前交费每生优惠200元,实际交费4400元;下学期收费标准为5100元,规定标准比上学期每生提高500元。因为下学期为每一个学生统一发放价格为300元的校服一套,学校按标准收费不再实行200元优惠。所以有家长认为提高了700元。 经调查,该校收费标准提高其主要原因有: 1、下学期基础设施费用增加,学校资产属于国有。2011年学校与原许昌陶瓷职业学院签订协议,租赁场地、设施办学,年租金80万元。2016年市政府与许昌陶瓷学院签订终止合作协议,许昌陶瓷学院与第二实验签订协议自行废除。2018年市政府有关部门将许昌陶瓷学院与第二实验学校重新签订协议,租金每年200万元。该校每年增加120万元支出。 2、教职工工资较低。今年以来,社会工资收入水平普遍上涨,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办教师工资增幅较大,民办学校教师收入相对较低,目前学校教职工150人,工资也需要适当增加。 根据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许发改收费[2016]24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意见,结合许昌市民办教育实际,放开民办学历教育收费。 满意度评价:非常满意 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按这个说法 明年或者以后是不是还要继续提高收费, (点评时间:2018-05-28 15:09:54) 来源:中国禹州网
【书记市长信箱】关于对“碰瓷讹诈反被当事故处理”结果 信件来源:书记市长信箱 信件类型:投诉 发布时间:2018-05-07 信件标题:碰瓷讹诈反被当事故处理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委书记: 您好!本人王梦非,禹州无梁镇乡下人,今要向您诉说一庄冤案,请求领导为百姓做主。 我与2018年5月3号,上午11点零几驾驶一辆长城皮卡工具车,有西向东路径本市药行中街药王像转盘跟前时,被一辆骑自行车的男士陈超,有南向北行驶,挡住前进道路,我当即鸣笛示意让行,他还执意骑车绕我车前停下,随后我下车,说了一句“我都打喇叭了,你还一直前进”当时语气有点重。对方听后,翘腿下了自行车,把自行车停好,侧身坐在我的车头轮子旁边地上,然后又说了一句“你不走吧”。我看到要被讹诈,随后想想就下车给他道歉,她执意不肯让我走,并且谎报110中心,说是我撞到他了,当时街两边的门店都有好多目击证人,看到他在讹我,随后我打110中心求助派出所过来,交警大队和派出所民警和赶到。明明就是讹诈现象,最后派出所说,让交警队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后,再确认是否是惯犯碰瓷讹诈,当时立刻就引起了围观者的民愤,因为有一围观者都认出来了,去年他在禹州东区碰瓷一辆押款车,随后他进了派出所不知道怎么处理就出来了,围观者听后都起哄,都觉得这种碰瓷党不可纵容,看出来他已经是惯犯了,还有人说她好像那个偷电车的。最后交警大队依然依照,交通事故,将我的车扣押禹州市事故科,让我等候处理。到5月4号上午,此事件交警大队依照交通事故案件转交事故科,此“案件”直接有事故科副科长关燕磊接管处理,我到事故科后跟进,副科长关燕磊,调出事发时监控,但是当事时间点的治安、交通监控,所拍摄的并非是路面交通和治安状况,而是照在了一家卫浴店的招牌上一直不动的。此事件就此没在继续进展。 只到又过了5月5号5月6号周六日之后,今天事故科副科长关燕磊通知我到事故科说事。就凭对方拿到几张医院报告单,要求我赔偿对方检查身体费用,我拒接赔偿。明明是碰瓷讹诈犯罪现象。 按说监控既然没有拍到,可以去调查当场的目击证人的。有那么多目击证人,怎么就不去调查了?再者说当时的交警队执法录像仪,以及派出所的执法录像仪都应该拍摄到有好多目击证人当场指正没有碰到他,他故意自己坐地上的,明显就是碰瓷现象,以及围观者有人认出来,他有碰瓷案底的嫌疑。最终事故科没有任何凭证,结果要求我赔偿对方检查身体费用,并且对方人没有检查出任何受伤现象,今天还正常行走出入事故科与其碰过面。 对此事的处理结果我实在觉得窝囊 憋屈 冤枉。所以无奈才求助市领导安排警务人员明察秋豪。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但愿早日清除此类社会渣子,也为我市公务人员,减少谎报假警的繁忙工作,日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 此致 敬礼! 王梦非 电话15837412509 2018年5月7号 回复时间: 2018-05-28 回复标题:关于“碰瓷讹诈反被当事故处理”的回复 回复内容: 您好,信件收悉后,市公安局立即安排专人对网民反映的“碰瓷讹诈反被当事故处理”的问题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报说明如下: 一、反映人基本情况 王梦非,男,现年28岁,身份证号:4110811990******13, 户籍所在地为:河南省禹州市无梁镇合庄村6组。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王梦非反映其于2018年5月3日驾驶车辆遭遇碰瓷讹诈,反被当成事故处理。 三、查证落实情况 (一)简要案情 2018年5月3日11时许,王梦非驾驶豫K7J856号轻型普通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画圣路与药行中街交叉口西约100米药王像路段,与由南向北行驶陈超(男,42岁,河南省禹州市南大街93号)驾驶的自行车相撞,造成陈超受伤的交通事故。 (二)案件前期处警及移交情况 2018年5月3日11时6分,我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称:禹州市药行街一辆轻型普通货车与自行车发生事故,一人受伤。接报后,我局交警大队城市巡警一中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警。2018年5月4日,该案件被移送至交警大队事故科进行调查处理。 (三)案件办理及事故认定情况 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案件后,立即对货车司机王梦非及自行车驾驶人赵超进行了询问。经查,此事故造成的双方损失非常小,后因王梦非说话方式及家人到现场后还有骂人等原因导致自行车驾驶人陈超不满,双方未在事故现场达成一致,后处警民警按照交通事故进行勘察,扣留车辆,依法处理,扣车期间遭到王梦非及家属阻拦,后在辖区派出所的协助下,交警大队将双方车辆扣留并于第二天移交事故科处理。处警民警现场调取了事发路段的监控录像,因监控所照的方位偏高不能看到事故的现场情况。由于王梦非及家人坚称对方系碰瓷,处警民警又辖区的派出所调查,未查到陈超有违法犯罪的行为。 后事故科依据现场勘察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双方当事人询问笔录等现有证据,按照2018年5月1日公安部新颁发的事故处理规定,经禹州市交警大队事故科集体研究认定:驾驶人王梦非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应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陈超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环形交叉路口,后进入路口的未让已在环形上优先通行之规定,应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此认定书已送达给事故双方当事人。 四、案件处理情况 由于事故造成损失小,办案民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事故伤者陈超称自己和妻子均是单位职工,每月有固定收入,并且从未向对方要钱,只是对方的态度导致自己不满,对方到处造谣自己以前还碰过押钞车等,造成社会影响恶劣,一是要求对方必须给自己公开道歉;二是自己在这次事故中造成的检查费用按照票据(394元)由对方承担,不需要让对方赔偿其他费用;三是自行车停车费用由对方承担。后因王梦非不愿意给对方公开道歉,停车费也不愿意出,调解未果。 建议双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来源:中国禹州网
河南禹州:十三帮会馆——耿亚伟摄影作品,忆十三帮会馆那段历史 原创禹州风2018-05-29 十三帮会馆建于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经嘉庆、道光、咸丰、同治至光绪二年(1876年)年落成,十三帮会馆为当时经营药材的商人在禹州集资营建的一座雄伟富丽,具有鲜明地方风格的古建筑群,为商人集结,议事的重要场所。 禹州是中国古代四大中药材集散地之一,因交通便利,清乾隆以前,历代都曾设清颍驿站,禹州的药材交易从唐代就已开始,规模日益扩大,影响日益深远,继而形成各种药商帮会,各式会馆建筑也建造起来,形成独特的药文化。仅各省商人建的同乡会馆就有:怀帮会馆、十三帮会馆、江西会馆、山西会馆等。 十三帮会馆原占地20000平方米,座北朝南,以山门、九龙壁、戏楼、关帝庙为中轴,由东西廊房、西配药王殿、东配火神殿、钟鼓楼、东跨院与议事厅几部分古建筑群组成。  关帝殿,始建于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位于中轴线北端,西为药王殿,东面为火神殿(现已恢复)。关帝殿是十三帮会馆建造最早的殿堂。面阔3间,进深3间,悬山殿顶。覆绿色琉璃瓦件。明间额枋镂雕“福禄同寿”,长4米,宽近50厘米。高浮雕、圆雕、镂雕三层相互衬托,下部圆雕两条飞舞金龙,中间为猛虎,两边分别雕鹿、马、凤等珍禽瑞兽,形态各异,栩栩如生。关帝殿最具特色的是彩绘画,大殿的梁架之上表面全部彩绘。彩绘内容十分丰富,有人物画、故事画、戏曲画、西洋画、儿童戏耍画、有花瓶、熏炉、书函、画卷、乐器、花卉、人物等,或征战、或传说、或典故、或吉祥、或神话,更富有情趣的还有同仁堂银票和算盘。俗话说得好:“算盘一响,黄金万两”,看来算盘不仅是计算工具还是日进斗金的宝器。殿内彩绘富丽,雕刻精美。旧时为谒拜关羽的主殿。 卷棚东西山上墀头砌砖雕构件,正面为刘海戏金蟾,外侧为太公垂钓,内侧为牧童放牛。  药王殿为单檐硬山抬梁式建筑,面阔三间,进深二间,旧时供奉药王的殿堂 东西廊房位于关帝殿的前边两侧,东西各面阔七间,进深一间带前廊,为青砖小青瓦硬山式建筑,两山墀头砖雕麒麟、狮子构件。再南部为面阔三间耳房并山连建。  戏楼面阔三间,进深一间,系单檐悬山式建筑。戏楼又名歌楼,为旧时节日、祭祀、还愿、祝寿所用。戏楼分前后两部分。前台为"乐床"用作正式演出,后台为"戏房",专供演员化妆。  十三帮会馆是保存至今为数不多的药商会馆,是一个时代的历史见证,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据有关文献记载:药市兴于明初,因明末农民起义,发动战争而衰落。清康熙、雍正时期开始恢复。又因日益兴盛,乾隆十七年(1752年)由州府统一规划再扩展至禹州城内西北隅、西关和跑马岗地域,定议每年夏、孟秋、仲冬三个会期,各地富商大贾会集禹州,会馆建筑得以兴盛,十三帮会馆于清康熙年间建造,向以经济繁荣建筑豪华著称于世。它是清代禹州社会经济和中草药文化繁荣发达的缩影,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s%3A%2F%2Fkuaibao.qq.com%2Fs%2F20180529A0JMKO00%3Frefer%3Dkb_sec_share%26from%3Dgroupmessage&urlrefer=475cdf66f46df46407f73423f22f8bd4
关于大鸿寨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范围的公示【信息时间:2018-05-25 】河南大鸿寨国家森林公园位于位于河南省禹州市西北部鸠山镇境内,公园经营面积 3300 公顷。公园内山水险峻奇秀、精致秀丽,生态文化蕴涵深厚,保存着完整的森林自然景观,蕴藏着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是天然的自然物种基因库,具有很高的科学研究和旅游观光价值。是禹州市绿色明珠、生态屏障,是理想的保健游憩和自然生态休闲度假胜地。为更好的对大鸿寨国家森林公园进行开发建设,现对其总体规划情况公示如下: 一、规划原则 河南大鸿寨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按照《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的标准要求编制。总体规划充分体现“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的森林公园发展方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森林资源多功能综合利用要求和森林保健游憩需求。以生态旅游、文化体验、休闲度假、森林养生为主题,重点突出保护森林风景,突了森林公园的自然特色,最大限度地尊重和保护原有自然景观,科学布局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公园的资源优势进行合理、适度、有序的建设和开发,使之成为人们享受自然、亲近自然的绿色平台。 二、总体规划用途 大鸿寨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要兼顾园内及周边群众的切身利益,取得群众的配合和支持,整合现有旅游资源,优化发展特色项目,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资源优势。总体规划的最终用途是要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三大效益的协调统一。 三、总体规划的范围 大鸿寨国家森林公园范围涉及禹州鸠山镇崔家庄、焦庄、魏井、老王沟、官寺、上官寺、陈窑、后地等 8 个行政村以及禹州国有林场。 四、规划图(附图) 以上是对禹州大鸿寨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原则、用途和规划范围的公示内容。 2018年5月25日 来源:禹州人民政府网
【禹州故事】——“大禹治水”之“大禹出生” 禹州市旅游局今天   禹州故事—大禹出生来自禹州市旅游局00:0007:32 大禹治水01 大禹出生 在禹州城西25公里处的方山、鸠山镇境内,有一座山,名叫玲珑山,玲珑山纵卧在玲珑湖(也就是纸坊水库)的西岸,玲珑山下有一村子,名叫石纽。据传玲珑山有36洞,洞洞相连,大小不一,形态各异。后因近半数洞穴曾被湖水淹没,部分被毁坏,现在的洞穴早已不负传说中的模样,但岁月的变迁似乎更增添了它的神秘,常常引得游人至此。 其中,最大的一条洞被当地人叫做“禹母洞”,洞深30多米,分前后两洞。前洞洞壁上刻有“钧天”二字,据传说为大禹所刻;后洞地平如镜,靠左侧有一巨石,10米见方,相传是大禹母亲休息的地方。 纸坊水库▼  玲珑山▼  禹,又称大禹、夏禹、帝禹、禹王。姓姒,名文命,字高密。《史记》记载:“黄帝生昌意,昌意生颛顼,颛顼生鲧,鲧生禹。禹者,黄帝之玄孙也。” 大禹的父亲叫鲧,被帝尧封于“崇”,称“崇伯”。崇地位于嵩山之阳,就是今天禹州西部方山附近。禹的母亲是有莘氏的女儿,叫修己,又叫女志。  相传禹母修己,年龄已过三十,还没有生育。一日,修己到玲珑山下汲水,看到水边有一颗红果,随手拾起。此时,忽觉眼前一亮,一颗流星迎面而来,修己慌乱中把那颗红果吞入口中,回家后,没过多久竟然怀孕了。怀胎13个月后,禹仍未出生,鲧就为修己做了剖宫产而生下禹,史曰:修己背坼而生禹。禹生下来胸口上就有状如北斗之形的黑痣,两足心也有个像“己”字的纹路,于是鲧为禹起名文命。 玲珑山▼  关于大禹的出生地,史籍上有多种记载,史学家也颇有争论,依有关史籍和考古发掘,一般倾向于颍河上游,禹州西北部山区。著名古史学家徐旭生教授多次来禹考察,在1959年发表了《豫西调查“夏墟”的初步报告》,证明禹州是“有夏之居”。史学家张鸣歧在《炎黄子孙祖根在中原》一书中说得十分确凿和具体。他说:“帝尧戊戌二十八载六月六日,修己背坼而生禹于石纽乡,即今河南禹县石纽村禹穴是也。”并且进一步说:“禹州城西玲珑山脚下金盆石家峪村一带地方,古涌泉河西来绕山汇成深潭而后东流,地称石纽。” 夏代遗址发掘▼  史籍记载:黄帝是有熊部落的首领。谭其骧先生主编的《中国历史图集》中指出:有熊氏之地,南有颍水,北有大隗。地理学宗郦道元在《水经注》中确切指出:“大隗山,即具茨山也”。《禹州市志》及历代考古也证明,具茨山就在禹州城西北。 又有史籍明确记载,禹的父亲鲧本是夏部落首领,禹,也是夏人首领而被封于“夏地”(今禹州市),称为夏禹国。《汉书·地理志》记载:“阳翟,夏禹国。”郭沫若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也明确指出,“禹是夏族的祖先,而禹州古称夏地、夏邑、夏禹国,是夏部族栖息与繁衍的根据地。“ 瓦店遗址▼  近几年,考古界经过不断地发掘和调查,发现位于禹州颍河两岸的闫寨、下毋、谷水河、瓦店、吴湾遗址,为4000多年前华夏文明的起源--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遗址。这也充分证明了禹州是“有夏之居”。尤其是位于禹州市火龙镇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瓦店遗址的发掘,证明瓦店遗址是夏代早期的都城级遗址。 禹的远祖、禹的父亲及大禹本人与禹州有着密不可分的地缘和空间关系,这于史籍、于考古都有据可查。 瓦店遗址▼  禹州,也因禹生于这里,封于这里,建都于这里,兴盛于这里,而成为中华民族数千年文明史的发端,成为中华文明的发祥地。 禹州白沙水库▼  来源:禹州故事微信公众号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s%3A%2F%2Fmp.weixin.qq.com%2Fs%2FL3p1eoJnQMkTLWCAdgNw9w&urlrefer=3dc5d12bd29c116adac3c494304c50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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