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in✨ justinfu520
关注数: 38 粉丝数: 35 发帖数: 236 关注贴吧数: 31
北京为中介制定新规,征求意见。受过伤害的大家,抓紧啦。。。 同志们,抓紧时间,在本月24日前,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住建委。目前,只有中介在讲述他们的诉求,根本就没有租房受害者,希望大家都能利用好这次机会。先把规矩定下,我们也少了今后很多麻烦。参考网址:北京拟禁止中介代收房租续租不得再收佣金--财经--人民网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t.cn%2FzTrFM45&urlrefer=5a8643e38b414fddf213728b16d69de1 附:本市就《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了《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研究制定。  《办法》从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管理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提出了以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为核心的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房地产经纪行业的政策体系,为今后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办法》调整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条件,明确了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负责人和经纪人员的职业技术要求,并要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在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时,实地核查机构基本信息和公示情况。规定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发布房地产经纪行业有关信息中应当载明机构、分支机构全称和备案号,在合同中注明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名称,房源信息中标注成交日期。  《办法》严格落实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细化了房地产经纪人员注册管理、继续教育工作,将房地产经纪其他从业人员纳入监管与服务范围,要求全员持证上岗。《办法》明确规定禁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混合标价、捆绑收费、捂盘惜售、赚取差价、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拖延支付房地产交易资金、泄露委托人信息、未经委托骚扰他人等20种房地产经纪行业违规行为。  此外,《办法》还从保障当事人权益方面,明确规定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在提供经纪服务时应落实合同、佣金、资金管理等方面规定。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2013年5月13日至5月24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方式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传真:59958635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