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163163 红叶163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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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期间房产归属和分割的十大问题-你会关心的--咪呐 一段美好的婚姻且一直持续下去,是绝大多数人的向往。但事情的发展总有各种可能性,事与愿违的事情可能发生,劳燕也有分飞时,婚姻也有破裂时,闪婚闪离也已变成了周边事。婚姻关系的破裂,将衍生一系列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纠纷。近期,很多朋友咨询婚姻房产归属和分割问题,在此,我给大家梳理了以下十大普遍存在的问题情况和解析,供大家学习参考。 1、夫妻一方婚前全资购买,并登记在个人名下:房产属于购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有朋友问,一方婚前全资购买,但如果房产证登记时间在婚后,那如何认定?鉴于购买房产的资金全额属于婚前财产,直接使用该资金购买的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房产登记时间不影响认定。 2、夫妻一方婚前贷款购买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已购买且已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在离婚时,共同还款额及相应的增值部分仍须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即,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共同还款额及相应的增值部分房款。 3、婚前,父母为子女一方全资购买的:参照第1种情况处理。即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4、婚前,父母为子女一方首付买的,登记一方名下,婚后由双方共同还贷:按照第2种情况处理。即,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共同还款额及相应的增值部分房款。 5、婚后,以家庭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是否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6、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全资购买房产,并登记其子个人名下:视为只对子女的赠与,属于其子女个人财产。 7、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付首期购买房产,并登记在子女名下,夫妻共同还贷的:鉴于房屋为双方还贷,一方父母并不能取得房产的所有权,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可以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则首付部分可以认定为对个人的赠与,可适当多分。 8、婚后,一方父母为其夫妻购买房产,并登记在夫妻双方或其女婿、媳妇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9、婚前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而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一般认定为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按份额比例分割。 10、婚姻期间,婚前个人房产的租金: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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