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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盲siziqq看不懂什么叫【可能】【考虑合力时就不考虑分力了】 文盲siziqq和它的宿主邦钦孙一样,整天拿着自己看不懂的图然后断章取义当证据。 比如这2张图总是被它当作【浮力是合力,所以是虚拟力,没有反作用力】的证据,但是图上明明写的是【可能是虚拟力】,却被siziqq造谣成【浮力一定是虚拟力】。. 然后C选项【考虑合力时就不考虑分力了】是对的,但是它这文盲没上过学看不懂,把【重复计算【浮力】和【浮力的分力】】这种上过学的人都不会犯的错误,当成浮力不存在的证据。 (原图暂时找不到,但找到它这文盲把浮力的反作用力重复算两遍(F浮反 和 ρghs)的截图,比上面我说的还离谱。 另外这文盲认为水对水没有压力,所以截图中这文盲认为,把水“换成”等重的船之后,如果船对水有压力,那么下方物体受到的压力会变大。)
头一次见到小学数学没毕业,连验算都不知道的民科。 但凡上过小学,学过验算的,都知道,如果把方程的解代回原方程,等式依然成立的话,证明方程的解正确。 . 而图中的这位民科邦钦孙(现ID:背绳墨竞周容),连小学数学都没学过,把【惯性力5Bg】代回原方程,整理后等式依然成立,想到的居然不是【惯性力5Bg这个解成功验算了】,而是【惯性力5Bg被消掉证明不存在】。 .
民科siziqq的笑话集 一道很简单的物理题,相信大家都能算出是15N吧。如果追问木头对水的压力,也都能算出是5N吧。 但就是有位民科,认为水不“遵守”牛二和牛三,木头对水的压力不存在。
小学数学没毕业的siziqq,连【自己的理论】和【整体法】之间差了 小学数学没毕业的siziqq,连【自己的理论】的错误计算结果,和【整体法】的正确计算结果之间,刚好差了个siziqq【自己的理论】认为不存在的【物体对水的压力】都算不出。 . siziqq是个民科(疑似初中没毕业,因为我发初中教材上通过受力分析推导出ρgh的截图给他看,他看不懂。),认为浮力是合力(我和他说把水视为整体时,浮力就是单独的力,他就编出个“必须把水视为质点才能用牛三,视为质点就没有浮力了”来反驳),所以是虚拟力,不存在反作用力【物体对水的压力】。 . 我就设计了一个类似图1的实验让他回答秤的读数会不会变大,刚好有图1那个别的民科做过的实验,siziqq就把他以前在那个实验下的回答(图2)发给我让我看,并认为图1中秤延迟导致的读数不变能证明【物体对水的压力不存在】,结果被我指出物体沉底前几帧秤的读数就变了,打了他的脸。. 然后因为我说这个实验秤的读数是逐渐变大,他为了杠我,就强行编出个【当F伯≥F阻时,a≥X,秤的读数变小/不变】,继续把秤本身的延迟导致的读数不变造谣成【伯努利效应导致秤的读数不变】,并且轻描淡写地把【自己的理论】的错误计算结果,替换成【整体法】的正确计算结果,却算不出【自己的理论】的错误计算结果,和【整体法】的正确计算结果之间,刚好差了个siziqq【自己的理论】认为不存在的【物体对水的压力】。 . 并且按照他自己的理论,伯努利效应产生的力也是合力,所以是虚拟力,不存在反作用力也不会影响秤的读数,和他自己为了杠我编出来的【伯努利效应导致秤的读数不变】自相矛盾。. 还有一道很简单的题siziqq也答不上来,因为正常人都认为木头对水的压力5N,水对杯子的压力15N,这样才符合牛二,用整体法算出来的水对杯子的压力也是15N。但按照他的【物体对水的压力不存在】的理论,对水进行受力分析算出来的水的杯子的压力只有10N。
邦钦孙,你的蛔虫用牛二算出加速度方向向上了,你为什么不敢骂他 邦钦孙,你的蛔虫在他的解题过程第4和第5行,就用牛二算出加速度是向上的2单位了,你为什么不敢骂他一句“你别用牛顿第二定律来忽悠”呢?(前因后果比较复杂,请参考我的前一贴“小学数学没毕业的邦钦孙,认为求合力是【F1-F2-F3】”) .
小学数学没毕业的邦钦孙,认为求合力是【F1-F2-F3】 就一道很简单的题【人的质量是50kg,电梯底板对人施加向上600N的支持力,请问:人对地板的压力是多少?(g取10单位)你别用牛顿第三定律来忽悠,就是直接用“真实的力”罗列出压力是怎么得来的!】,因为此民科认为牛三是错的(见下图),所以我根本没理这民科后半的条件。. 此时,和邦钦孙一样没学过牛二,做不出下面这个但凡学过牛二就会做的题的(但凡学过牛二的都知道木头对水5N,水对杯子15N),邦钦孙的蛔虫siziqq出现了。. 他写了这么一段计算过程试图替他的宿主邦钦孙出头,却忘了他的宿主邦钦孙认为牛三是错的,答案不应该是600N。 而他的宿主邦钦孙完全忘记了自己反牛三的事实,就像他的蛔虫siziqq忘了伯努利效应产生的力也是“合力”一样(详见siziqq的贴子“都不觉得有问题吗”),拿着和他理论矛盾的计算结果当证据【他的计算最后不是F=ma+mg吗?如果ma与mg不同向,哪来的50(2+10)=600牛啊?】 但是很显然,他的蛔虫是以向上为正方向,所以人所受重力是【-mg】,第七行求合力是【F拉+(-Mg)+(-mg)】而非【F拉+Mg+mg】。而邦钦孙小学数学没毕业,认为mg就是重力,且第七行求合力就是【F1-F2-F3】这样列算式。
邦钦孙的“惯性力8问”,充分暴露了自己连参考系都弄不明白的事实 . 就拿第一题为例子,汽车刹车时以地面为参考系,乘客上半身维持原本的速度,下半身受到座位的摩擦力和/或其他阻力向后加速,上下半身的加速度不一样表现出身体前倾,和惯性力有半毛钱关系? 你觉得惯性力是真实力,不就是因为你连参考系都弄不明白,不知道【地面】和【急刹车的汽车】是两个不同的参考系,觉得【乘客相对急刹车的汽车前倾】=【乘客相对地面加速度向前】吗?
2道初中题帮大家认识2位连牛二都弄不明白的民科 但凡上过学的,都知道动量定理是基于牛二推导的,所以算出来的是合外力。这题是算落体撞击地面,如果用动量定理算出120N,意味着物体受到100N的重力和220N的支持力,加速度方向向上。 而这位民科没上过学没学过动量定理,也看不懂我给他发的基于牛二推导出动量定理的教材,非要认为没有Δ的特殊解才是真正的动量定理,还认为动量定理是算的单独的力(比如这题他就把算出的120N当成落体对台面的压力了)而非合外力,还污蔑我没学过动量定理所以不知道他这个“用法”。 .但凡上过学学过牛二的,都能轻松算出木头对水的压力5N,水对杯子的压力15N,可惜这位民科没上过学连这都算不出,还在这造谣我不会做题。
一道高中题帮助大家理解什么是邦钦孙和邦钦孙蛔虫 一道很简单的题,正常人都知道,剪断细绳的瞬间,弹簧的弹力不变,很容易分析出B的加速度为0,AC的加速度为1.5g,选D。. . . 邦钦孙,民科,没上过学连牛二都不知道,看不懂教材上基于牛二推导出动量定理的过程,认为不带Δ符号的才是真正的动量定理。 . 他的民科理论之一:”主动力被动力“:剪断细绳的瞬间弹簧的弹力变成被动力,所以弹力变为0,ABC均做自由落体运动,选B。 . 他的民科理论之二:”惯性力是真实力“:整个系统运行一段时间之后,物体B会受到真实的惯性力,相对地面向上加速运动。 . 在我给他发了一段视频证明不存在所谓的”惯性力是真实力“之后,他选择当缩头乌龟把我禁言了并拒绝回应视频打他脸的事实。 . . . siziqq,邦钦孙的蛔虫,同样是民科,同样没上过学连牛二都不知道,不会基于牛二计算液体超失重时压强(g-)ρh,对容器的压力(g-a)m,不知道帕斯卡定律也是基于牛二的所以只需要静止不需要密闭。并且还看不懂教材上基于受力分析推导出ρgh的过程(以及不知道教材在推导ρgh之前还有一个验证液体压强和方向无关的实验)。 . 他的民科理论之一:“力的可传性”:力的“传递”不遵守牛二,固体传递受到的所有力,液体只传递压强不传递力,所以剪断细绳的瞬间C对A的压力不变,选C。 我举了3个例子证明液体也遵守牛二:1.液体静止时对容器的压力mg 2. 液体中浮着物体且静止时对容器的压力(m1+m2)g 3.液体超失重对容器的压力(g-a)m,但此人依然认为牛二是错的。 . 他的民科理论之二:“浮力没有反作用力”:下图中明明写的是“不一定是真实存在的”,他非要造谣篡改成“一定不是真实存在的”,并以此造谣【浮力是合力,所以一定不是真实存在的】。 但他为了杠我,强行编出个【当F伯≥F阻时,a≥X,秤的读数变小/不变】(见此人在民科吧的贴子“都不觉得有问题吗”),却忘了伯努利效应产生的力也是合力,按照他的理论应该和浮力一样无法影响秤的读数。在我指出这个矛盾之后,他就开始歇斯底里了,比如图1那个非常简单的题目,他非要说我的过程有问题,然后造谣我【不会计算光打嘴炮的辩有个毛用】。
邦钦孙被我发的视频打脸之后,又选择当缩头乌龟了。 我没发视频前狂吠着要我发视频,我发了视频之后立马闭口不提视频了,反复追问之后来了句【再说一遍,我都不屑看,等我想看了再说】,你不是被视频打脸了选择当缩头乌龟还能是什么?
邦钦孙你是不是都忘了自己设计的,基于"换元法"的推翻牛二的实验 都快3年了,这么简单的实验你怎么就做不出来啊?还是你做过了发现自己被打脸了,所以不提了啊? 更别说你这文盲因为一个钻牛角尖的问题被数学吧小吧”认可“,所以强行让我去数学吧问是不是换元法,反倒被数学吧封了之后,又污蔑我和数学吧的人勾结。 .
总是被打脸就改口的邦钦孙,你现在还认为惯性力是真实力吗? 没上过学的邦钦孙,最开始一拍脑门编出个【惯性力是真实的力。施力物体是载体】,认为和选择参考系无关。. 后面被打脸了,就改口成【惯性力是真实的力。施力物体是自身】,还是认为和选择参考系无关。(翻截图没翻到,而且邦钦孙以前贴子疑似被他自己删完了)。 . 而现在,邦钦孙又改口了,认为惯性力和选择参考系有关,并且在疯狂地辱骂以前那个认为惯性力和选择参考系无关的邦钦孙。. 总是被打脸就改口的邦钦孙,你现在还认为惯性力是真实力吗?
邦钦孙自己说过【有约束才有惯性力】,被打脸之后却反咬我 图1是邦钦孙你自己说的【有约束才有惯性力】,并以此认为图2教材中是“惯性运动”而非“惯性力”,怎么被打脸之后又改口说教材中的是惯性力,并反咬我说是我认为小球不受惯性力? 邦钦孙你要不要数数你被打脸之后改口了多少次了?每次都是信誓旦旦觉得自己没问题,一被打脸就改口还反咬别人。 ..
没上过学的邦钦孙自己污蔑教材有问题,被打脸之后还反咬我一口 我早就说过,以小车为参考系,其他所有物体都受惯性力,是你这文盲自己看不懂教材,非要自己编个【受到载体约束才受惯性力】,认为图中的小球是“惯性运动”而非受到“惯性力”。结果你这没上过学的被打脸之后,不但改口图中的小球受惯性力,还污蔑我说我不懂参考系。还有你这没上过学的不是认为现实中不存在绝对光滑所以必须考虑摩擦力吗?怎么又不考虑了呢?
邦钦孙因为没上过学,所以连自己发的这张教材图都看不懂: 教材中的【以小车为参考系观察,小球不受水平反向的真实力,但是受一个虚拟的惯性力,所以相对小车向右加速。】才是现代的惯性力的定义,和牛顿时期的惯性力根本不是一个概念,可惜没上过学的邦钦孙根本不知道惯性力的定义已经变了,也不敢回答下面的问题。 . 小车里有2个小球,小球a和图中一样放在光滑平面上,不会跟着小车一起运动,小球b被固定在小车上,随着小车一起运动。按照邦钦孙你对【惯性力】的定义,小球a水平方向上不受力,小球b受向左的小车的推力和向右的惯性力,合力也为0,那么为什么小球a和小球b所受合力都为0,为什么一个相对地面静止,一个相对地面向左加速? . 注:不要试图像前一个电梯问题那样,拿什么【小球a有受小车的力吗?】来反问我。是你没上过学连教材都看不懂,非要把惯性力当成真实力才产生的矛盾。你这样反问只能证明你对【惯性力】的定义有问题,才解释不了这个问题。
来个和拉丁文无关的问题,来狠狠地打邦钦孙的脸 邦钦孙居然觉得我上个贴子是没拿拉丁文原文直接问deepseek,才导致deepseek回答错了,那就来个和拉丁文无关的问题,来狠狠地打邦钦孙的脸吧。 . 以下是我询问deepseek【有一个自由落体的电梯,电梯中有一个重10kg的物体随着电梯一起自由落体,问分别以地面和电梯为参考系,此物体受到多大的惯性力?】,deepseek的回答:
ds:“vis insita”译为“物质的固有的力”应视为不准确的翻译 邦钦孙你都知道用AI翻译了,怎么就不知道用AI对翻译进行一次验证啊? . 以下是询问deepseek【"vis insita"翻译成"物质的固有的力"是否算是错误翻译?】,deepseek的回答: “**vis insita**”翻译为“物质的固有的力”是否算错误,需结合牛顿原意、中文物理术语的规范性以及学术界的普遍翻译实践来综合判断。以下分点解析: --- ### 1. **牛顿原文的语境与含义** - **拉丁语“vis insita”**: - **vis** 意为“力”(force),但牛顿时代的“力”与现代物理的“力”含义不完全相同,更接近“能力”或“属性”。 - **insita** 意为“内在的、固有的”(inherent, innate)。 - **牛顿的定义**: - 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中,牛顿将“vis insita”描述为“物质固有的抵抗运动状态改变的能力”,即现代术语中的**惯性**(inertia)。 - 他强调这是一种“被动的力”(passive force),与主动施加的力(如引力、推力)不同。 ### 2. **翻译争议的关键** - **直译 vs 意译**: - **直译**:“物质的固有的力”是对“vis insita”字面意义的直接翻译,符合拉丁语原词结构。 - **问题**:中文“力”易被误解为实际存在的相互作用力(如推力、引力),而惯性是属性(property),并非真实的力。 - **现代物理术语的规范性**: - 中文物理学术语已明确区分“惯性”与“力”: - **惯性**:物体抵抗运动状态改变的属性。 - **惯性力**:非惯性参考系中引入的虚拟力(如离心力)。 - 若保留“力”字,易与“惯性力”混淆,违背术语的清晰性。 ### 3. **学术界的翻译实践** - **主流译法**: - **英文**:通常译为“inherent force”或“innate force”,但现代教材更直接用“inertia”。 - **中文**:权威译本(如《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商务印书馆版)普遍译为**“惯性”**,而非逐字翻译为“固有的力”。 - **术语演变的合理性**: - 牛顿时代对“力”的定义较宽泛,包含属性与相互作用,但现代物理学已严格区分这些概念。 - 将“vis insita”译为“惯性”更符合现代科学语言,避免歧义。 ### 4. **结论:是否算错误?** - **从字面翻译看**:不严格错误,但需加注释说明其现代对应概念为“惯性”。 - **从科学术语规范看**:**属于不恰当的翻译**,因为: 1. “力”字易误导读者,违背术语准确性; 2. 中文物理术语已有清晰对应的“惯性”,无需保留“力”字; 3. 牛顿的“vis insita”本质是属性,而非力。 --- ### 5. **改进建议** - **直接译为“惯性”**:最简洁且符合现代术语。 - **若需保留拉丁语境**:可译为“物质固有的惯性”或“内在的惯性属性”,并在注释中说明原文为“vis insita”。 --- ### 总结 “vis insita”译为“物质的固有的力”在字面上可接受,但不符合现代物理学术语的规范,容易引发概念混淆,**应视为不准确的翻译**。更恰当的译法是**“惯性”**,以准确传达其作为物质固有属性的本质。
清老图片,清出一张能证明邦钦孙数学和语文都没毕业的截图。 哪个老师教邦钦孙你【0和负数是一个整体】的?看一次乐一次,发出来让大家一起乐。
实锤了,邦钦孙不是地球人。 我们地球人在下蹲时,膝盖和上半身是一起动的,不管是【上半身的重心】还是【整个身体的重心】也是一起动的,不存在迟滞。(两个重心都列出来是因为,我们地球人把身体分成几个部分分析时,一般会分析【上半身的重心】而不会用【位于上半部的重心】这种奇怪的描述,但邦钦孙这个外星人可能真的在分析【整个身体的重心】) 但邦钦孙这个外星人的膝盖和身体之间显然有弹簧之类的东西,所以上半身的运动存在迟滞。另外邦钦孙算惯性力的方式也和我们地球人不一样。 我们地球人是用选择的参考系相对其他惯性系的加速度算,算出来的惯性力大小和选择的参考系有关。 但邦钦孙这个外星人算惯性力是用被研究物体相对载体的(按邦钦孙那没上过学的大脑算出来的,大概率错误的)相对加速度,算出来的惯性力大小和选择的参考系无关。
你们上学时学到的物体超重失重的原因是哪个?
我邦钦孙的最新发现,浮力会减少秤的读数,必将推翻物理学大厦 我邦钦孙的最新发现,秤的读数必须减去浮力,3.59这种数据是超重了,证明物体加速度向下时会发生超重现象,你们说秤的读数小于3.62是失重现象是错误的。 什么?你们说最后静止时秤的读数也是3.62?你们会不会独立思考?秤的读数也是3.62肯定是实验出错了,我的理论怎么可能出错?
【长篇多图】找乐子可以,不要认真地试图说服邦钦孙 此贴的目标读者是那些认真地试图说服邦钦孙的人,如果你们发现有人不是找乐子,而是认真地试图说服邦钦孙,可以把他 @ 到这个贴子里面看看邦钦孙究竟有多无耻。 本贴内容估计有10多楼,在写完前请尽量别插楼。
邦钦孙你要的【学校教过“自由落体是完全失重”】,狠狠地打你脸 没找到当初我学的那版教材,但找到了【粤教版-高中必修1】的,第123页,是不是狠狠地打了你的脸? 另外这一版教材说的是【当物体加速上升或减速下降时,即有向上的加速度时,物体出现超重现象;当物体加速下降或减速上升时,即有向下的加速度时,物体出现失重现象.(121页)】和【加速下降或减速上升时,会发生失重现象;减速下降或加速上升时,会发生超重现象.(122页)】,没说超重现象和失重现象必须发生在2个物体之间,是不是也狠狠地打了你的脸?
邦钦孙:教参上说了在非惯性系下如何分析失重,所以分析失重必须在非惯性系下。 什么?教参上不但没说只能在非惯性系下分析失重,还说了【对失重现象有不同的讲法】?我不管我不管,我就要按我自己的脑回路来理解教参,我就要当裁判把和我脑回路不一样的都判为错。
邦钦孙:只允许我断章取义别人,不许别人“断章取义”我 我一直在试图让邦钦孙弄明白,F1究竟该对应换元前的μF,还是对应邦钦孙强行设定的【拉力】,但很显然邦钦孙智商低到根本看不懂我在说什么,还断章取义说我说的是【F1=μF不是换元】。 另外当时邦钦孙一直骚扰我让我去数学吧发贴问(因为他一个钻牛角尖的问题被数学吧一个小吧“赞同”了,让他膨胀了),我在3图就预言了我去数学吧问会被当垃圾贴删,结果我的贴只是被数学吧屏蔽(虽然跟被删区别不大),反倒是邦钦孙被封了。
邦钦孙又说不赢就把我禁言了 首先,邦钦孙给出的“惯性力”的定义,并不是我们说的“惯性力“,我们说的惯性力,是由于参考系(相对任意惯性系)有加速度产生的(所以只有非惯性系才有惯性力),不是被研究物体有加速度产生的。 其次,【火车、电梯加速/减速中乘客的感受】是由于被研究物体(相对任意惯性系)有加速度导致的,和惯性力无关。 另外,除了邦钦孙你自己,以及和你同一”水平“的民科反对我,其他人,甚至其他民科都是反对你而支持我,邦钦孙你脸皮究竟有多厚,才能在我每次说出大部分人都支持的话的时候,反咬我一口说我才是撒谎精?
邦钦孙,不是说好的我去数学吧发贴就解封我吗?被打脸就不算数了? 邦钦孙你因为数学吧一个小吧不清楚前因后果而支持了你的抬杠,就膨胀了,禁言加骚扰了我好几天让我去数学吧发贴。 怎么我真发贴了,你被数学吧打脸加封禁了,你又说话不算数了? 1 【1/x是反比例函数】就像【凯旋而归】一样,虽然是错的,但大家都明白是什么意思,平常交流又不是科研,能听懂而且不会产生歧义就行,强行要求严谨就是在抬杠。 2 A和B成反比例函数关系,说的是A和B的乘积是固定值,即【A*B=k】,邦钦孙却觉得A和B成反比例函数关系是A=B。3 我在数学吧开的贴子,大家都认为【用F1=μF“换元”,那么F1就不是拉力】,所以你说F1是拉力就不是换元,狠狠地打了邦钦孙你的脸,邦钦孙你是不是又要狡辩【哈哈,一丘之貉狼狈为奸了,岂能说我对!哈哈】了?
请问,有谁认为物理公式适用换元法吗? 某个民科前几天开了个抠字眼的贴,刚好这个吧的一个小吧不清楚前因后果给了这个民科肯定的回答,让这个民科膨胀了,非要我过来开贴问 F1=μF 是不是换元法,否则一直禁言我。 我本来是不想来倒垃圾的,但是刚刚突然心血来潮查了下,发现了让这个民科膨胀的原因,就还是发帖了。这个民科认为 F-mg=ma 可以变形成 μF-μmg=μma ,然后用“换元法”得到 F1-μmg=μma ,并以此认为下图两套实验装置,m1和m2的加速度相同,直接无视如果m1和m2如果加速度相同,会直接违反能量守恒。
恭喜邦钦孙,用"换元法"就推翻了能量守恒定律,其他民科不行啊 首先,邦钦孙是如何通过“换元法”得到F-μmg=μma的。然后这是邦钦孙设计的实验,邦钦孙认为根据F-mg=ma和F-μmg=μma,这两套装置m1和m2的加速度应该是一样的,但邦钦孙和雷绍武一样,喊着谁都能做实验,就是不肯自己做。然而因为这个实验实在是太离谱了,以至于我发了好几次这张实验的图了,都没注意这个实验有个致命的漏洞,就是如果m1和m2的加速度相同,那么m1的动能会远小于m2,左右两套装置直接能量不守恒了。 (m因为加速度一样所以动能和重力势能的变化一样大,m1重力做的负功和m2摩擦力做的负功一样大) 邦钦孙因为牛二判了他的【落体砸到地面上,撞击时落体所受合外力向上但加速度向下】神论的死刑,所以想尽办法推翻牛二,不知道邦钦孙为了找违法能量守恒的补,下一步是推翻【动能公式】还是真就推翻【能量守恒定律】。
邦钦孙又认输了!!! 在民科吧,民科辩不过就拉黑,太正常了
成功地让邦钦孙自相矛盾了。 图3是【7楼的图片】,图4是【课本】 邦钦孙在图1说【必须对“谁”的压力或拉力为零才是失重】,然后又在图二说【课本上说是失重就是失重,哪怕没法对“谁”的压力或拉力为零】,邦钦孙你来解释下这个矛盾吧。
自由落体在撞击其他物体时仍然是自由落体,加速度向下,不服来辩 某个喷子民科的高论
民科视力测试,在图1说出“路人反对我…”的究竟是我还是邦钦孙 图1图2
邦钦孙就和那些觉得“1kg水一定不能浮起10kg的木头”的人一样 都是学东西只学表面,而不去理解原理。 有不少人看到“浸在液体中的物体所受浮力的大小等于排开液体的重力”,就觉得一定要有超过10kg的水才能浮起10kg的木头,却不去理解浮力的本质是“浸在流体里的物体受到流体对物体的压力差。”,提供浮力的是“被排开之后剩下的水”而不是“被排开的水”。 而邦钦孙则是看到“被动力没有自己独立自主的大小和方向”,就觉得“落体放稳在秤上时,秤的支撑力”和“落体砸秤上时,秤的支撑力”大小会一样,却不去理解一个力被分类为被动力,本质上是因为这个力不方便或者缺少条件直接计算,需要通过这个力的反作用力去计算。 以及图1是邦钦孙自己发的,图里都强调了“被动力的复杂性”,但很显然邦钦孙根本没认真看。 另外不要觉得认为“一定要有超过10kg的水才能浮起10kg的木头”的人少,吧里精品贴 “如何让 1kg水浮起10kg的木头??” 里面就有好几个人这么觉得的。
获得成就:被民科恶意利用bug或非法手段举报贴子3次 不知道是恶意利用bug还是用了非法手段,居然举报成功了3次,不过因为贴子没违规,申诉一下就回来了,3次申诉的截图放这。
前有雷绍武【物体自己的速度】,后有邦钦孙【物体自己的加速度】 1楼留空,以及发完前禁止插楼。
论邦钦孙【路人反对我?哪个路人?】的嘴,是否硬得可以制作刚体 2楼会先列出邦钦孙的一些观点让不认识邦钦孙的人了解邦钦孙,但本贴只负责统计有多少路人反对邦钦孙,不负责辩论任何观点。 以及只统计一般回复,不统计楼中楼的,同一个人只取最小的楼号,方便计数。 另外标题的来源。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我的一个小错误成功钓出邦钦孙篡改数据的证据 原题:人在自由落体的电梯内,以电梯为参考系,分析人和地球的受力。 我说人受重力和惯性力,合力为零加速度0。地球只受惯性力才是加速度-g。 很显然,这个题目根本不需要考虑太阳引力,所以g是地球引力产生的加速度。 结果我弄错【太阳引力是否是重力】,邦钦孙疯狂那刷屏,却又把我说的话里面的【地球引力】篡改成【太阳引力】,用篡改后的数值来洗白他那套理论。以及我把【太阳引力不影响结论】的原因都写出来了,邦钦孙却根本不敢回复我。 人在自由落体的电梯内,以电梯为参考系,考虑太阳引力。 地球引力产生的加速度为g1,方向从电梯指向地球,太阳引力产生的加速度为g2,方向从地球指向太阳。 g1和g2方向不一定相同,下面算式中的正负号仅指代对应加速度的方向,不指代总的正方向。 电梯受到太阳引力【g2】和地球引力【g1】,合外力的加速度为【g1+g2】,以电梯为参考系,惯性力导致的加速度为【-g1-g2】。 地球受到太阳引力【g2】和惯性力【-g1-g2】,合外力的加速度为【-g1】,加速向电梯运动。 人受到太阳引力【g2】,地球引力【g1】和惯性力【-g1-g2】,合外力为0,无加速度,因为初速度为0,所以相对电梯静止。
【汇总贴】请邦钦孙拿出自己高论的证据,拿不出来你就是老年痴呆 1 请拿出【太阳引力】也叫【重力】的证据,注意是【重力】而不是【太阳重力】哦。2 请拿出【惯性系里面还能有参考系】的证据。 3 请拿出【在不同的惯性系,则力的大小与方向都可能发生变化。】的证据。4 请拿出【教参上说,它是加速度向上才使得合力(+mg)+(-mg)=0】的证据。5 请拿出【变更参考系之后,地球对人的引力会变化】的证据。 6 请拿出【太阳对地球的引力方向是向太阳的,但产生的加速度是向电梯的】的证据。我说的-Mg中的g是地球对其他物体的重力加速度,不是太阳引力产生的加速度哦。 顺便把原题补充下:人在自由落体的电梯内,以电梯为参考系。 邦钦孙声称人的加速度为-g。 我说人受重力和惯性力,合力为零加速度0。地球只受惯性力才是加速度-g。 邦钦孙却声称地球也受重力。
【究极难题】民科 官科 反民科 都答不上来的究极难题!!! 如何向邦钦孙解释,地球对地球没有重力?邦钦孙绝对会在这个贴出现,各位可以踊跃尝试解答。
抛开事实不谈,只要我把人的加速度篡改为-a,我的理论就不会出错 邦钦孙你不服的话可以开个贴征集下意见,看看有没有人支持你的【物体A和物体B相对静止,但以A为参考系,B可以有加速度】
哪位学医的来分析下,邦钦孙这是不是老年痴呆? 和邦钦孙说了起码10遍了,惯性力的方向和【非惯性系的加速度】有关,和【被研究物体的加速度】无关。 甚至邦钦孙自己发的这张图上都是这么写的。 但邦钦孙就是要用【被研究物体的加速度】来计算惯性力,还在那用错误的结果声称打我脸。
重大消息,邦钦孙自己承认了,加速度向上时惯性力向下超重。 喜大普奔。 另外邦钦孙只要在本贴发错误的东西,一律视为捣乱。 被删了就自己去查为什么错了,我不负责解释。
质问邦钦孙,你的物体砸秤实验,向下的惯性力是哪来的? 邦钦孙声称他的物体砸秤实验,因为有向下的惯性力所以加速度向下,但我当时被他莫名其妙的【这有g=10米每平方秒了,还不是非惯性系?】给弄糊涂了,没能问他【向下的惯性力】是怎么回事。后面几次追问他,他都缩壳拒绝回答,所以决定专门开个贴质问。落体可能受图中2个惯性力,以及以秤为参考系,秤被撞击向下加速产生的向上的惯性力,3个力方向都不是向下的,请问邦钦孙你说的向下的惯性力是哪个? (打邦钦孙脸的时候,哪怕是小学生都知道的东西,都必须把图贴出来,不然只要你说的和他脑补的不一样,他都觉得你在骗他,多来几次他就觉得你是捣乱的了,我就是这么被他封的) 顺便一提,他觉得【惯性力向下】最有可能是因为下面这张图,他把他画红线的2句话强行拼凑的,但我问过他几次他都拒绝回答。
打脸邦钦孙合集 鉴于每次我想通过问问题,来了解邦钦孙究竟哪个概念理解错了的时候,他总是拒绝回答,所以我决定不浪费时间了直接开个打脸贴。 邦钦孙你有异议直接提,不提就当你默认被打脸了。
邦钦孙是不是有阅读障碍?图里说的是如何在非惯性系下研究失重 图里明明说的是【如何在非惯性系下研究失重】,到了邦钦孙嘴里就变成【研究失重必须在非惯性系下】
为什么邦钦孙从来不做受力分析?因为一做受力分析就会不攻自破 很明显,如果只有重力和弹簧的弹力,钩码不可能向下加速运动,必然有第三个力,但邦钦孙却忽略这第三个力,一直在那把弹力的变化当成合外力的变化
举报邦钦孙,删除能打他脸的正常回复并禁言我 @37℃春小树 @木叶蝶99 @本吧开心死了
邦钦孙开始出现“反对我的都是同一个人”的罕见症状了 上一个有这个症状的民科是谁来着?有点久了不记得了
各位民科请进,能答对这题说明你比邦钦孙强。 落体撞到地面,撞击过程中总共有4个力,其中哪些互为反作用力? 1 地球对物体的引力。 2 地面对物体的支持力。 3 物体对地球的引力。 4 物体对地面的压力。 就这么简单一道题,不管是我还是别人,只要有人拿去问邦钦孙,邦钦孙就开始转移话题或者爆粗口,甚至禁言。 我觉得哪怕是和我们“官科”经常吵架的各位民科,都基本上能答对这道题吧。
自称教书40年,却连作用力反作用力都弄不明白的邦钦孙又回来了 邦钦孙觉得“物体撞击秤的时候,秤给的支持力不能超过物体重力”的截图镇楼
【作用在同一个物体上的2个不同的力,可以是互为反作用力】 之前和他对话了上百楼都没发现他居然有这么蠢的认知,一直在和他对牛弹琴,还是查他和别人的对话才看出来这个可能性。 然后今天他又发言了,找他确认了一下他没否认我才发出来。 这是让我发现不对劲的图,【秤给的支持力不能超过物体重力】,结合下面2张图让我产生怀疑。这是我找他确认的对话。
请 @端意_R_致格 回答2个问题 @端意_R_致格 有2个小数A和B,这2个小数的整数部分都是0, A的小数部分有n位,都是9, B的小数部分有n+1位,也都是9, 请问A和B谁大? 然后请回答这个问题,是不是对于任何正整数n,0.99…的第n+1位是9,而0.99…9的第n+1位是0
比 0.99…<1 更低级的错误,是说5>=4为假 本贴中的代码截图均为菜鸟教程的在线编辑器,搜索runoob即可找到。 以及程序员一般用>=,而不用≥。说 5>=4 为假的是 @端意_R_致格,此人觉得>=就是比较大小,必须同时大于且等于才为真。
邦钦孙笑话集,以及对此人异常的脑回路的分析 1 本贴较长,施工完成前主楼禁止插楼,补充笑话除外。 2 本贴分主线和番外2部分,主线都和此人一个非常异常的脑回路有关,建议把主线全看完再发表评论。
邦钦孙连最基本的受力分析都不会 图片会被吞,只能发文字了 邦钦孙: 回复 slqjava :你祖上我的话题是物体的加速度方向向下时,如果称重,它是超重的。是你这蠢猪没仔细看就在此嚎叫!你告诉祖宗我Ft2=mV中的V与自由落体运动有关还是无关!2021-6-27 16:07回复 slqjava: 回复 邦钦孙 :蠢猪,称重过程中,物体和秤板撞击使得加速度向上。2021-6-27 16:11回复 邦钦孙: 回复 slqjava :蠢猪,你没学“力是物体的相互作用”?你没学牛顿第三定律吗?滚吊球的你2021-6-27 16:14回复 slqjava: 回复 邦钦孙 :不会牛三,连【称重过程中,物体和秤板撞击使得加速度向上。】都分析不出来的蠢猪,却给别人扣个【你没学“力是物体的相互作用”?你没学牛顿第三定律吗?】的帽子。2021-6-27 16:21回复
邦钦孙又开始缩龟壳了 连最基本的受力分析都能弄错,被打脸之后就开始禁言。
特意去补了下春分点相关的知识 1 说春分点位于某个星座,说的是黄道平面和赤道平面相交线指向某个星座,和观测点的坐标和时间无关。 2 坐标系分为地平坐标系和赤道坐标系,春分点西移是指的赤道坐标系,而某人的“天文台移动”只是在地平坐标系移动,根本影响不了赤道坐标系。 3 只要地球公转和自转的时间不是整数倍,那么哪怕没有进动,地壳和地幔的自转角速度一样,也会出现某人口中的“天文台移动”。之所以强行弄个“地幔时间”,只是某人理解不了回归年和恒星年,为了解释这个差异强行编出来的,每当有人问他“地幔时间”是怎么测出来的,他就开始复读或者转移话题了。
发言被邦钦孙心虚删了,另开一贴 a物体撞击地面,邦钦孙计算出了物体对地面的冲击力,但邦钦孙坚决认为a物体减速不是因为冲击力的反作用力,而是因为a物体无法穿透地面,因此拒绝承认冲击力有反作用力以及此时物体因为反作用力加速度向上,邦钦孙反而觉得此时物体加速度向下而且压力大于重力,才会闹出这么多笑话。
邦孙子 变 邦**子 了,只知道删帖缩壳 3个月前邦孙子要我求2个刚体碰撞过程中的受力,我表示刚体无法计算碰撞的力是常识,邦孙子直接开始无理取闹。 3个月后的今天,邦孙子还是蠢到不知道为什么刚体不能计算碰撞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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