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了◆ zz19791221
洞心了性
关注数: 640 粉丝数: 175 发帖数: 3,225 关注贴吧数: 51
威士忌小知识4:最早进入中国的威士忌卖多少钱? 以四玫瑰波本威士忌为例,早在 19 世纪 80 年代 就随欧美贸易商进入了中国,但当年进来的并不是后来我们熟悉的 Yellow Label(黄牌),而是最早以 “Four Roses Kentucky Straight Bourbon Whisky” 为名的 原始裸瓶版本。 • 时间节点 – 1888 年:品牌正式成立并装瓶出售 – 1890s:通过香港、广州、上海等通商口岸,由英美洋行(如 Jardine Matheson)分销到沿海城市,主要供租界酒吧、外国船员及达官显贵饮用 • 产品形态 – 当时没有中文背标,瓶身贴一张白色主标,四朵红玫瑰图案为中心,酒精度 43–45 %vol,属于 高酒精度 Straight Bourbon。 – 由于中国当时对洋酒征收高额关税,售价昂贵,属于“奢侈品”,流通量并不大,更多是“有记录而无存量”的状态。 • 与90年代黄牌的区别 – 19 世纪版本:高酒精、无年龄标识、裸瓶出口,面向高端洋人圈层。 – 1990 年代黄牌:40 %vol、口味更轻柔、带中文背标,面向大众市场,是四玫瑰真正意义上的“规模化”登陆中国。 一句话总结: 最早踏进中国的四玫瑰是 19 世纪末的高酒精度原版裸瓶,并非后来的黄牌;黄牌只是 20 世纪 90 年代把品牌重新带回中国市场的“再首发”。 19 世纪 80–90 年代,四玫瑰波本威士忌在中国属于“奢侈品洋酒”,价格极为昂贵,但当时的计量与币制与今天不同,只能根据史料折算出一个“体感”区间: • 计价单位:上海、广州等通商口岸都用 墨西哥银圆(鹰洋) 交易;1 银圆≈0.72 两白银≈1.2 美元。 • 史料参照:1892 年《申报》广告栏中,“Kentucky Bourbon Whisky, Four Roses brand, per bottle”标价 2.5 银圆;同期一瓶法国干邑白兰地约 3–4 银圆,一瓶本地黄酒仅 0.1 银圆。 • 购买力换算:当时一名上海熟练工匠月入 6–8 银圆,2.5 银圆≈ 半个月工资。按今天上海技工月薪 8,000 元粗算,相当于 3,500–4,000 元人民币/瓶。 因此,19 世纪末四玫瑰在中国的售价大约 2.5 银圆/瓶,折合今天的购买力约 3,000–4,000 元/瓶,属于少数洋人和买办阶层才能消费的奢侈品。 19 世纪末,清政府对进口洋酒(包括四玫瑰波本)实际征收的关税只有 值百抽五,即 5 % 的从价税,且还常被免税放行——这就是当时中国关税主权的真实处境。 具体情形 1. 法定税率 1842 年《南京条约》及其后续条约确立了“协定关税”: “凡进口货物,按价值每百两抽税五两”。 洋酒被归入“未列名货物”,一律适用 5 % 的从价税,远低于同期欧美对烈酒动辄 20 %–50 % 乃至更高的奢侈品税率。 2. 免税与漏征 1858 年《天津条约》附带的税则把“酒、家用及船用杂物”等几十类商品列入免税清单;实际执行中,洋酒常以“自用”或“样品”名义免缴关税。 海关外籍税务司制度下,走私、低报价值也屡见不鲜,实际税负往往低于 5 %。 3. 1902 年短暂上调 光绪二十八年《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马凯商约》)曾议定把进口税率提高到 12.5 %,但因列强坚持“一体均沾”的最惠国条款,最终并未全面实施,清朝覆亡前仍基本维持 5 % 的旧税率。 一句话总结 19 世纪末,一瓶四玫瑰波本在中国市场的关税名义上是 5 %,实际常常更低甚至为零——这正是晚清关税主权丧失、洋酒得以“奢侈品低价”涌入中国的直接原因。 注: 2.5 银元这个价格是在 “低关税时期” 形成的——也就是 19 世纪 80–90 年代清政府被迫执行“值百抽五”协定关税的阶段。 具体解释 1. 1842 年《南京条约》体系后,洋酒进口税固定为 5 %(“值百抽五”),且直到清朝覆亡都未再上调。 2. 1892 年《申报》广告记载的 每瓶 2.5 墨西哥银圆 正是在这一 5 % 的低关税背景下出现的。 3. 晚清曾多次尝试把进口税率提高到 12.5 %(1902 年《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但因列强阻挠,最终 从未真正实施。 因此,2.5 银元/瓶就是“低关税时期”的零售价;如果当时中国拥有自主关税并按奢侈品课以 20–50 % 的重税,这瓶酒的市场价至少要再上浮 30–60 %。
威士忌小知识3-我们的口粮为啥多为40度? 在维多利亚时代(19 世纪中后期)的英国,普通消费者日常买到的威士忌大多是 “70° Proof”,换算成今日通用的 ABV(Alcohol by Volume) 就是 40% vol。 - 这一度数源于 1917 年《未成熟烈酒法》最终敲定的法定下限,酒厂为兼顾税收与利润,普遍把装瓶酒液稀释到 40% 左右。 - 当时也有少量 43%(75° Proof)或更高“桶强”版本,但都属于高端或出口市场;酒吧、杂货铺里卖给大众的瓶装或散装威士忌,几乎清一色 40%。 因此,19 世纪末到 20 世纪初,英国大众日常喝到的威士忌就是 40 度。 在 19 世纪末—20 世纪初,各国大众能买到的威士忌,几乎都把酒液稀释到 40 % ABV 左右才上市,原因各不相同,但结果出奇地一致。 因此,19 世纪末到一战前后,大众日常喝到的威士忌,无论出自哪一国,基本都在 40 % ABV 上下。更高的“桶强”或 43-46 % 版本只是少数出口或高端款,并非普通消费者日常能买到的度数。 拓展: 《未成熟烈酒法》(Immature Spirits (Restriction) Act 1915)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国会通过、1916 年正式生效的一部烈酒监管法。它同时改变了苏格兰威士忌的“年龄”和“度数”两大关键指标,因此被业内视为现代苏格兰威士忌的“出生证”。 一、立法背景 1. 战争禁酒压力:1914 年开战后,英国国内出现“酒精影响军需生产”的舆论,首相劳合·乔治甚至称“喝酒对国家的损害比德国潜艇还大”。 2. 行业自保:在政府酝酿全面禁酒前,苏格兰蒸馏业者(包括尊尼获加、芝华士等大公司)主动提出用“提高质量”代替“禁止销售”,将舆论焦点从禁酒转向“劣质酒”。 二、核心内容 1. 最低熟成期 • 1915 年:所有烈酒(包括威士忌、白兰地、金酒等)必须在保税仓库存放至少 2 年才能上市。 • 1916 年:修订为 3 年——这就是今天苏格兰威士忌“必须桶陈 ≥3 年”的由来。 2. 最低酒精度 • 1916 年:瓶装烈酒不得低于 75° Proof(≈43 % ABV)。 • 1917 年:再次下调至 70° Proof(≈40 % ABV),以降低战时税负并平息小酒商倒闭潮,这一 40 % 标准沿用至今。 三、对产业的影响 1. 技术层面:强制使用橡木桶陈酿,推动苏格兰威士忌从“粗蒸馏烈酒”转变为“木桶熟成风味烈酒”,奠定了今天花果、香草、太妃糖等经典风味。 2. 经济层面: • 小资本酒厂因资金被库存锁定 3 年以上而大批倒闭; • 大酒商借机整合市场,奠定今日几大集团(帝亚吉欧、保乐力加等)的格局。 3. 法律层面:1915 年法案成为后续 1933 年《苏格兰威士忌定义》、1988 年《苏格兰威士忌法案》和 2009 年《苏格兰威士忌规范》的立法源头。 一句话总结: 《未成熟烈酒法》用“3 年桶陈 + 40 % 酒精度”的硬性门槛,把当时混乱的烈酒市场一步拉到现代标准,也让苏格兰威士忌真正成为全球品质标杆。
威士忌小知识2-最早进入香港的威士忌 有兄弟想了解下香港那边的情况,查了下资料但回复不许贴那么多字,于是另起一贴,没想到香港竟然有格兰威特喝~: 根据现有史料,19 世纪中叶随英军与英资洋行一起“登陆”香港、且至今可查证的最早威士忌品牌/酒商主要有下列几家——它们既是当时英国殖民体系里的“标配”,也是香港海关档案与洋行广告里出现频率最高的名字。 1. John Walker(后来的 Johnnie Walker) • 1840 年代由怡和洋行(Jardine Matheson)作为杂货食品之一进口,最早在英军小卖部及香港会所的价目表中出现“Walker's Kilmarnock Whisky”条目。 2. Haig(Haig & Haig) • 1851 年《德臣西报》刊登的“保税仓烈酒清单”里已列出“Haig's Gold Label”,由仁记洋行(Gibb Livingston)代理。 3. Buchanan's Black & White • 1860 年代随渣甸洋行的“苏格兰货柜”一起运港,专供驻港皇家海军军官餐厅,广告首次见于 1868 年《香港孖剌西报》。 4. Dewar's White Label • 1873 年香港开埠 30 周年展览会上,John Dewar & Sons 设摊展示“自苏格兰装桶而来的高地威士忌”,被《德臣西报》称为“最新到港之佳酿”。 5. The Glenlivet(散装桶) • 1880 年代由渣甸仓库存放、保税转口的散装“Glenlivet Malt Whisky”桶,主要供香港大酒店及维多利亚会所调配“Highball”。 这些品牌/酒商共同构成了“最早进入香港”的威士忌谱系——它们既是当时苏格兰最早期的商业装瓶厂,也是香港开埠后最早有文字可考的进口记录。
威士忌小知识-最早进入中国的威士忌 最早成规模、有文献或实物广告可考的进口威士忌,主要集中在 19 世纪末-20 世纪 30 年代到达中国,且几乎全部通过上海、天津、广州等通商口岸输入。下面把“有据可查”的品牌按出现先后给你捋一遍: 1. Johnnie Walker(尊尼获加) • 中文旧译“常纳华克”,1930 年前后就由英商正广和汽水公司在沪总代理,并配上中文广告海报,是现存最早的威士忌平面广告实物。 • 当时主销黑牌 12 年(Black Label),海报直接教人“兑正广和汽水”喝——这可算中国最早的 Highball 喝法。 2. White Horse(白马) • 同属苏格兰调和威士忌,清末民初已进入上海礼查饭店(今浦江饭店)的酒单,1920 年代的广告单页仍可在旧报馆胶片里查到。 3. Four Roses(四玫瑰) • 美国肯塔基波本威士忌,19 世纪末由美商旗昌洋行带入,最初在上海外轮船员俱乐部出现,后来逐渐出现在天津、青岛的外国人俱乐部酒单。 4. Dewar’s(帝王)、Buchanan’s(布坎南) • 同属苏格兰调和系,1900 年前后的海关统计里就有这两家的大桶(bulk)进口记录,主要供给租界俱乐部和高档西餐厅。 5. Ballantine’s(百龄坛) • 1920 年代在沪已有瓶装零售,1930 年代的广告称其“英皇御用”,定位比 JW 黑牌更高端。 ——以上 5 家均有当时的中文旧报、海关档案或酒标实物可证,是“最早一批”有迹可循的进口威士忌。 至于 Jack Daniel’s、Chivas Regal 等,则是 1990 年代之后才大规模进入中国市场,民国时期尚未出现可靠记载。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