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_殁 负_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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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风霜以流风家的利益为最高利益,当流风森的行为损害了流风家的利益的时候,流风霜必然采取措施。而他的老师的行为阻挡了她重掌兵权,违背了流风霜所认为的流风家的利益所以在老师和流风家之间,她选择了牺牲老师关于流风霜的东征这个目的要从龙骑兵计划说起。龙骑兵计划有上百万的军队参与,后勤物资运输更是一个天文数字,所以要瞒过流风霜几乎不可能后来龙骑兵计划暂时的停止,但是紫川家的战争准备却没有停止,最好的例子就是瓦伦的驻军并没有回防。紫川家当时并没有把防止魔族入侵当作主要任务,毕竟帝林和斯特林都知道比特行省事件是怎么回事。重新启动龙骑兵计划是很大的可能的。流风霜不敢冒着被紫川家趁虚而入的危险去打内战,她必须先消除紫川家趁火打劫的可能,才能去消灭流风三蠢。而流风三蠢一是忙于内战,二是三蠢之间的战略均势,三是鉴于流风霜的威名,所以流风霜东征期间可以保证后方的安全,东征有隐患一说无法成立。 而要消除这么大的一个战争计划,光是边境的侵扰战术无法奏效。唯有大纵深的进攻消灭其后勤物资,方能奏效,达到长时间推迟这个计划的目的,从而为平定流风家的内乱赢得足够间。选择以帝都为目的,完全可以看作是一个为了提高军心士气同时迷惑敌人的宣传口号。流风霜以轻骑兵为主要兵力,完全可以在紫川三杰合围以前从容遁走。斯特林的重骑兵不可能赶得上她。而紫川秀的黑旗军也绝对不敢和十字军在平原上野战,也不可能拦住她。 所以流风霜的东征完全是一场为其带来巨大政治军事利益的看似无比凶险实则有惊无险的战争。经过东征,消除了紫川家近期发动入侵战争的可能,为平定国内动荡赢得时间,将流风家从彻底衰落的边缘拖了回来,集中解决了种种矛盾,一箭数雕。霜这么会不知道,龙骑兵计划有上百万的军队参与,后勤物资运输更是一个天文数字,这些后勤物资要在短期内运送到西北西南的各个前进基地,动作该有多大92万军队的物资,需要300以上的民夫来运输霜MM的情报人员再无能也该发现了这是我自己分析多大为什么我是自己分析的那就是我的对在军队中一个民夫负五斗米,一个军士带五天的干粮,每天一人吃两升,二人能吃十八天,但若算上回师,一来一去,就只能吃九天。若是两个民夫和一个军士,背粮的人多了,吃饭的嘴也多了,来回就只能吃十三天;若是三个民夫一个军士,便只能吃十六天了。若以牲畜运输自然方便,骆驼能背三石,马一石五,驴一石,但牲畜也要草料喂养,牲畜多了,还会生病死去,粮食搁在哪里,就烂在哪里!况且使用牛马,还须得道路畅 通,是以遇上险阻,还得开路搭桥。 即便是以车马运输,92万大军少说也要300万民夫,赶牛牵马、昼夜搬运才能供养。 就是这个吧我发的要有论据 那篇兵法书你先反驳我哪里出错了可以不
【orz...】这棵树上只有一个果子,叫做信任 这棵树上只有一个果子,叫做信任现代人的友谊,很坚固又很脆弱。它是人间的宝藏,需我们珍爱。友谊的不可传递性,决定了它是一部孤本的书。我们可以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友谊,但我们不会和同一个人有不同的友谊。友谊是一条越掘越深的巷道,没有回头路可以走的,刻骨铭心的友谊也如仇恨一样,没齿难忘。 友情这棵树上只结一个果子,叫做信任。红苹果只留给灌溉果树的人品尝。别的人摘下来尝一口,很可能酸倒了牙。 友谊之链不可继承,不可转让,不可贴上封条保存起来而不腐烂,不可冷冻在冰箱里永远新鲜。 友谊需要滋养。有的人用钱,有的人用汗,还有的人用血。友谊是很贪婪的,绝不会满足于餐风饮露。友谊是最简朴同时也是最奢侈的营养,需要用时间去灌溉。友谊必须述说,友谊必须倾听,友谊必须交谈的时刻双目凝视,友谊必须倾听的时分全神贯注。友谊有的时候是那样脆弱,一句不经意的言辞,就会使大厦顷刻倒塌。友谊有的时候是那样容易变质,一个未经证实的传言,就会让整盆牛奶变酸。这个世界日新月异。在什么都是越现代越好的年代里,唯有友谊,人们保持着古老的准则。朋友就像文物,越老越珍贵。 礼物分两种,一种是实用的,一种是象征性的。我喜欢送实用的礼物。不单是因为它可为朋友提供立等可取的服务功能,更因为我的利己考虑。此刻我们是朋友,十年以后不一定是朋友。 就算你耿耿忠心,对方也许早已淡忘。速朽的礼物,既表达了我此时此刻的善意,又给予朋友可果腹可悦目可哈哈一笑或是凝神端详的价值,虽是一次性的,也留下美好的瞬间,我心足矣。象征久远意义的礼物,若是人家不珍惜这份友谊了,留着就是尴尬。或丢或毁,都是物件的悲哀,我的心在远处也会颤抖。 若是给自己的礼物,还是具有象征意义的好。比如一块石子一片树叶,在别人眼里那样普通,其中的美妙含义只有自己知晓。 电话簿是一个储存朋友的魔盒,假如我遇到困难,就要向他们发出求救信号。一种畏惧孤独的潜意识,像冬眠的虫子蛰伏在心灵的旮旯。人生一世,消失的是岁月,收获的是朋友。虽然我有时会几天不同任何朋友联络,但我知道自己牢牢地粘附于友谊网络之中。 利害关系这件事,实在是交友的大敌。我不相信有永久的利益,我更珍视患难与共的友谊。长留史册的,不是锱铢必较的利益,而是肝胆相照的情分,和朋友坦诚的交往,会使我们留存着对真情的敏感,会使我们的眼睛抹去云翳,心境重新开朗。
【orz...】爱在左岸,心往右转 想和她在一起,看一样的书,听一样的音乐。老的时候,养两只猫,用清晨她喝剩的豆浆喂它们。   初初爱一个人的时候,是这样的直接而坦荡。   只是,生活,现实,理智,时间,纷纷剥落爱的可能。从斑斓到斑驳,心回回老去,接受现实,面对人生,我们笑着放手。   这个转身的距离,过程只需一秒,却要耗尽一辈子的时间去忘记。   原来,这世间,有一种爱,叫爱不得。  隐忍着,紧咬着牙关,哪怕心已成齑,哪怕目光破碎,也要坚持着不对她说出一个爱字。   无法想象,是否有天重逢,太多的可能性早就在无数辗转的夜里被心磨尽了。也无法揣测,她是否一样铭记不忘,因为无法取证,只好退一步,安于自己的不能忘却。   满街的人,每个人的表情平和安然,谁知内里多少波澜。无法诉说的人世里,索性就不再诉说,无法改变的际遇里,索性就不去奢求。  故事已经在转身的一刻偃旗息鼓,即使多少年后重逢,也只得微笑着,无奈着,对她说:我们,都回不去了。   终于明白,相逢有相逢的际遇,萍水有萍水的礼数。你我缘止于此,厮守比爱难多了,不如放生彼此。道一声别离,从此风霜被收藏,澎湃被平复。   谁说,朝朝暮暮才是终点?告别的年代,分开的理由,终不需,诉说出口。 不要问,为什么放手,为什么妥协。宿命像张网,到处是挣不开的丝蔓,即使挣开有什么意义,如果真的要颠覆整个世界去成全一场爱恋,得到与得不到的结局,哪一种是更容易承受一些呢?到底是俗人,担不起太多的眼光,背叛逃离,也许到了最后,依然就走回宿命的平淡如水。  什么是遗憾?恐怕只有到了最后一刻,我们才能得出结论。   那些曾经被放开,可能一直被藏在心里,紧握在手心里的,反而细细碎碎地从指间滑落了。   天涯咫尺,岸上水中。你在彼岸,我在此岸。爱在左岸,心往右转.
【orz...】离暧昧很近,离爱情很远 有一种爱情,与责任无关。披一件荒唐的外衣,它就成了暧昧。      王菲唱出了最暧昧的一种关系:我把情节给了你,结局给了他;我把心给了你,身体给了他。单一的爱情已被时代摒弃,一对一相持到老,到底太寂寞了,只需一个眼神的投递,心就荡漾起来。暧昧,是明亮的聚会里桌底下十指紧扣的暗地缠绵,是抽屉里深藏着的那一枚永远说不出由来的戒指。有哲人说:爱是无聊沙漠中的危险绿洲。而事实上,这一片绿洲往往是虚幻的。太多的眼神闪烁,明明有喜欢的成分,却永远离爱情有一步之遥。或者是它真的太危险了,太使害怕受伤的人们,怯于靠近。      有这样一个女子,正值青春,优雅知礼,身边不乏追求者,却始终寂寞一人。问她是否过于挑剔,她苦笑着摇头,说出那样一种关系:离暧昧很近,离爱情很远。谁都持股观望,不愿先抛出手,谁都在找一个最安全的模式,含混的、拖泥带水的、欲拒还迎的、醉生梦死的。这些,通通是暧昧的外衣。什么是安全的?那就是不需责任的,靠近、离开、爱恋、分离,都不用交待,这不是爱吗?可是明明有慌张的心跳。是爱吗?那些暗示,频频投递。那些问候,心怀鬼胎。如同隔了雾的花,云端美丽,只是容不得天明散去那一刻,谁能知道长着怎样的一颗心呢?它们离爱情、真正的爱情,实在很远。      当然,灵魂是寂寞的,不可否认它有挣扎的时刻。所以第四类感情在这个时代里,日愈增多。它的存在,让感情的面目突然的含糊起来了,说不清、道不明。倘若仅止于灵魂上的牵扯,这份暧昧就干净多了。林徽音一生有三个男子爱过她,徐志摩、梁思成、金岳霖。梁思成说,最爱她的人,其实是金岳霖。金岳霖为她,一生不娶,却保持距离。在林徽音死后很多年的某一天,金岳霖请客吃饭,待众人坐定了,金岳霖突然幽幽地说:今天是徽音的生日。失焦的镜头被缓缓拉进,也许有一滴泪落下来,却没有人看见,它长在心里,随年华老去。这样的暧昧,才真正离爱情很近,可惜爱恨都是徒劳的,始终是一桌的残羹冷炙,日后便成了别人的话资。      而现实里,暧昧的欲望正在强烈的道德谴责下快乐地苟活着。当谁也不愿先把心交托出来时,暧昧永远是暧昧,成就不了一场美好的厮守。每一个人都把心紧紧地攥在自己的手里,这样,便谁也腾不出手来接住别人的心。      也许换个心态来面对现状,生活会更容易一些,反正不管你如何挣扎与不甘,在这个所谓的年代里,我们始终是离爱情很远,离暧昧很近。
人生若只如初见 何事西风悲画扇(祭奠我逝去的泥水) 离奇出现陡然发觉我的开始真的莫名其妙就那么很莫名其妙地出现在哀召唤我家师兄的帖子里,就那么鬼使神差地进了泥水,然后就那么莫名其妙地认识……神龙使_绿儿殿哀说,这名字当时迷倒了佣吧众多女子。是啊,这个名词注定是犯桃花的吧。我汗颜。当初我唯一的想法,即,哪天我去把这马甲要来耍耍,默。然其之才思,杰力人上。别人笑我忒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有时候,他随手捏造,却亦是花落水流般地自然。疯颠也好,痴狂也罢,却自有一翻傲骨,一翻风流……才气,他确实是有才。一直单纯地崇拜和鄙视着诸葛,因为他的逆天而行,因为他的忠于刘备。郭奉孝却是莫名其妙崇拜的一只人,毫无缘由。天妒英才,却依然无法磨灭他的智慧。曾经,偶然看到我家师兄的名字改为奉孝,他与他,一样的才情,孰是孰,竟已惘然。神龙使_绿儿殿。只可远观,不可戏弄。就像蛇姐姐的才情,也是只能仰视的,那次,看到她送我的诗,竟是欢心了许久。要了号码,却不敢联系,怕是亵渎;就如加了师兄,不敢说话,亦怕亵渎。傻傻地,当初想把他们扯一起。无语。同样的才气,同样的心气,同样的神龙见首不见尾。默。(PS:一直记得他骗我一次,怀疑我2次,怎么就不能像蛇姐姐般的兰心蕙质呢。)去蛇姐姐的空间,陡然想起师兄,看着那琵琶女子,想起了司马青衫。然后突然间明白,师兄于我,亦是蛇姐姐般的存在。单纯的崇拜。orz。。。祈祷他的幸福以我家xelloss大人兽神官的名义起誓。
疯狂倒影 梁朝伟 春光乍泻 他说,从电影里出来,常常倒不回感情的时差如庄生梦蝶,分不清真假虚实他还说,这种时候, 我需要一点酒,酒醒之后刘嘉玲是情人,张曼玉是知己, 一切干净清晰来的时候他已没有名字,只剩下对桃花的记忆和一双即将失明的眼睛,他唯一的目的是再看一次桃花,那个爱上他好友的女子,他为之染尽鲜血,命归黄沙的女子。黄沙漫天中他是如此孤寂最终以最决绝的方式告别他的存在。永别的疯狂倒影 ,属于他的盲剑客。狭窄昏暗的楼梯口的第一次邂逅,就注定了他们的爱情故事。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或许,这样的故事根本不能称做是爱情。因为它来的太突然,结束得也太仓促。如果有多一张船票,你会不会跟我走? 周慕云。无法割舍的男子。记得曾经看到过,有人在网上发了一篇贴子,说到自己看到梁朝伟的情形。她说张国荣死后,有一次梁朝伟到内地来演出,她看到他就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等演出完毕后她守在他出门的必经之路,等到他和一群人走来,她便大声地哭喊道:“黎耀辉,你还记不记得何宝荣?”梁朝伟听到她的喊叫,停下来,朝她这个方向看来,然后点了点头,急匆匆地走了。她说:因为伟仔的这个动作,我会感激他一辈子。我却会为了这个动作喜欢他一辈子。看着何宝荣欺负黎耀辉了,看木头一脸的委屈样,有种很温心的感觉。这个男子,主,也保佑他吧,带上哥哥那一份。
醉生梦死 哥哥 东邪西毒 东邪西毒。古老的传说。“很多年之后,我有个绰号叫做西毒,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你尝试过甚么叫嫉妒,我不会介意他人怎样看我,我只不过不想别人比我更开心。”浸淫在俗世许久,几乎以为已经完全被同化了。我一直以为过去的一切都会过去的,遗忘的一切都会遗忘的。可是,狠狠的,他终究还是扯回了一切的感伤。喜欢欧阳锋,喜欢哥哥。他自妖梦中,完全醒过来,是一回戏弄。“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陈蝶衣,小石头,一个温婉如水的男子。很多人想起哥哥,都会不由自主地象棋那个满目落寂的身影。他,成全了霸王别姬。我却一心一意思念着我的欧阳锋。哥哥和王家卫才是真正的王道,他成全了他,他亦成就了他。“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什么都可以忘掉,以后的每一天将会是一个新的开始,那你说这有多开心。”张曼玉的哭泣。一种莫名的感觉。是一种一下子要崩溃的心情。一直尝试着遗忘,直到看到她绝望哭泣的时候,我知道,所有的事情都不可能遗忘,欧阳锋亦知道:没有事的时候,我会望向白驼山,我清楚记得曾经有一个女人在那边等着我。其实"醉生梦死"只不过是她跟我开的一个玩笑,你越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忘记的时候,你反而记得清楚。我曾经听人说过,当你不能够再拥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也许醉生梦死真的只有东邪才能理解,我与欧阳锋却是同类人,想忘记的拼命记着,想铭记的,一片空白。喜欢看人喝酒,那些或颓废,或绝望,或不羁的人,一杯一杯地灌着他们的慰藉。“你喝不?”我看着手中的冰水,不语。就越喝越暖,水越喝越凉。只是,我喜欢清醒。如果有一天,我也想要一杯醉生梦死。是不是可以回到我的桃花岛。
【原创】醉生梦死 黑色的笔墨,渲染在一片苍白中。似乎已经很久很久没有闻过油墨的味道,那已经是尘封千年的...... 想起那个老态龙钟的不知名教师就心有余悸。因为看杂书过多,写出来的不伦不类,却依然迷惑了学校的老师,博得了头彩,那个可爱可敬的老教师却以一个小孩子怎么会写出如此深奥的东东(有关高考拉),使此文差点蒙上抄袭之烙(这个世界还真的非常奇妙,楞是有无事生非的事情冒出来。只是可怜的老教师怎么也无法找到莫须有的罪名。最后只好一句:反正这种文字不适合这个时候的学生,不宜推崇,就不了了之了)。后来,那文章也消逝在某个西伯利亚了。后来的后来,那个头彩给了老教师的一个学生,从此以后我遇到那个可爱可敬的老教师,总是恭恭敬敬,我怕他一时心血来潮又放我冷枪了。 后来的后来的后来,我只是静静地看那些扑朔悬疑或者单纯明媚抑或是阴晦暧昧的文字,冷冷地看着,烙在心里,却已然没有了提笔的冲动。 如果没有落云山,我怕我还会长久的对文字进行隔离。偶然看到别人blog中的落云山,没由来地想到了王菲,同样远离尘世,清高脱俗,喜欢林夕的词,一如喜欢王菲的声音,天籁之音,空灵,迷幻,决绝,沉默,哀伤,飘逸。似乎又回到了那个拥着萌芽的岁月。韩寒,刘莉娜,那多,小饭,负二,菖蒲,那个我最爱的惊奇组,然后想到眼睛生疼。 “落云山”,“桃花岛”,当我无意识地记下两个词的时候,我终于明了,为什么我对落云山这个词是如此的迷恋:我只是迷恋我的桃花岛,我的东邪西毒,我的欧阳锋。 “很多年之后,我有个绰号叫做西毒,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你尝试过甚么叫忌炉,我不会介意他人怎样看我,我只不过不想别人比我更开心。” “没事的时候,我会望向白驼山,我清楚记得曾经有一个女人在那边等着我。其实"醉生梦死"只不过是她跟我开的一个玩笑,你越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忘记的时候,你反而记得清楚。我曾经听人说过,当你不能够再拥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醉生梦死,我也想开自己一个玩笑。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一直会对纸上的文字过敏,我也不知道心血来潮的码字会不会长久,但是至少现在又有了再次码字的冲动,哪怕是醉生梦死一场。 醉生梦死。
【推荐】归航 当梦想跨越彩虹,且让我的心灵随清风自由的飞翔,一如那大漠白鹰骄傲的翅膀. 当桥下夏日的溪水欢快的流淌,且让我静静聆听大自然的吟唱,这天地间最华美的乐章. 长裙在雨后湿润的青石小路声吹扬,笛声中的江南在我的耳边悠扬,水色的西湖是我最轻柔的云裳.微风中轻轻俯首,捻取那画中的莲香. 没有丁香的哀愁,没有丁香的幽怨,我是那含着微笑的画中姑娘.飞扬的舞蹈如梦昙初放,琵琶声中绽开那飞天的敦煌,足音叩响强汉摇落盛唐.含情的歌声穿越时空,在两宋的渡桥上倾诉红药的芬芳.吹着清风的柔吟,明月下写出无声的篇章.这支旧笔,就是我人生旅途上跋涉的行囊. 和风拂尘,飞絮轻扬,我是那无边白苇中飘枫的秋江.是感动流星许愿的辉煌,还是夜风吹散雾的迷茫,你是我心中永远的月光.这样的我是这样的爱你呵,如同那暖色的苏杭.白羽的鹰在天空划过思念的忧伤.鹤城啊,我的心始终和你一起飞翔.你母亲般的怀抱是我牵挂的故乡。你的丽影深深铭刻在我的心房,你的模样,我从来不曾刻意去想,你是我回忆中永不褪色的骄阳. 繁杂的百花竞吐芬芳,无数的树木绿伞成行,脚下,常青的碧草在和风中飘摇着绿浪。世纪之塔俯视广场,坚定的身影让我仰望。鹤飞翔云梦,鹤栖淇水旁。浩浩鹤城风起,汤汤淇河水清,白云悠悠若梦,梦中几许情深。地灵人杰,佳山秀水。引诗人抱膝行吟,千载《诗经》流不尽这淇水情;思军圣授徒,百世 《春秋》说不完那孙庞争。淇水掬水月在手,云梦弄花香满衣 ,如此美丽的故乡,就是我心中魂牵梦萦的天堂。 给五月的心情扎上喜悦的翅膀,彼岸花开,弥漫着晨雾一样的花香,召唤我穿越重洋,引我来访.在这佳节前夕,告别游子离家的忧伤,接受心灵深处的指引,驶向你温柔的港湾.从此归航. 蛇妖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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