凸の沁 凸の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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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百花翎 清风抚过微红的脸颊,轻轻地晃动着血红的衣衫,嘴边的低吟随风荡漾,充斥着诸多难以成真的幻想。 万山之巅上,深谷峭壁,白雾封谷,山谷之深,掷下碎石却不听回声。这里人烟罕见,百年来也只有法力高强的贤者才敢来此修炼,但来者诸多无归。 据说山中封着一个嗜血如命的魔王,在他血红红的双目之下,一切的生命都难逃死亡的命运。可今日,山上却来了几个不速之客。五个人影在雾中忽隐忽现。左首的那人,一头金发,面貌清秀,双目投光,但腰间的佩剑却更引人注目。那把剑虽无剑柄,却白光萦绕,散发出一股窒息的气息。 但是一道冷冷的目光却总是盯着他的佩剑,而那人便是离他不远处的一个男子。那男子身上裹着黑袍,除了一双黑不见底的双眸之外,身上还透出一股与生俱来的杀气,不像一个凡人。 他身旁则站着一个笑容天真,玉洁无暇的年轻少女。那少女身材矮小,但力大如牛,天生蛮力。而她腰间的圣龙玉佩则说明此人的身份之高,并非刚才那二人可比。 这行人可真是千奇百怪,各种奇人异士都有。就在那少女的身后,竟然站着一个面貌丑陋的石人。那石人虽说样貌不雅,但身子却十分高挑。那少女站在他身旁竟有些小鸟依人的感觉。 除此之外,还有一人。那人留着一头金灿灿的秀发,清澈的眸子在微弱的光线下流露出一种楚楚可人的感觉,让人不由地心生怜悯。但她腹部以上,脖颈以下却平坦出奇。若不是她美貌如花,又有一头秀发,恐怕没有会把她当女孩子。 便在这一刻,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山谷间传来了失声裂肺的嘶吼声。这声音震耳欲聋,遥震九霄,让人不寒而栗。金发女子在风中微微晃动,可她的目光却从来都没有离开过脚底下的深渊。石人轻轻抓着她的身子,道:“明日便是决战的日子了,莉娜还是休息一下吧。”从指尖上石人清楚的感受到了她内心中的那份恐惧。 那个叫作莉娜的女子摇摇头,轻声道:“这几日来你们不也没有好好休息过。既然大家是同伴,我又怎么能安心的闭上眼睛。” 然而莉娜心中却知道,一旦她闭上双眼,隐藏在心里深处的阴影便会将她的良知逐步吞噬。她并不像高里那般,憨厚老实,更不像阿梅利亚那般天真可爱。在她的心中一直有只病魔在试图摧残她的良知。但伙伴们之间的牵挂却让她多次化险为夷,从崩溃的边缘走了出来。 这刻那个叫作高里的金发男子跨步走至莉娜的身旁,轻轻在她的肩头上,笑道:“这次任务完成之后,我们一定要大吃特吃一笔。”莉娜瞪了高里一样,问道:“那这次该花谁的钱啦?”高里挠挠头,向四周望了一遍,道:“我是个穷小子当然要靠莉娜你包养了。”话罢,山谷中传来的阴冷湿气,却早已神不知鬼不觉的将他们包围起来。这湿气,寒冷刺骨,难受至极。 莉娜咳了几声,喝道:“大家小心,这是沙布拉尼古散发的湿气,剧毒无比。” 高里见莉娜薄弱的身躯恐怕受不了这种阴气,便上前将她抱在怀中。莉娜双颊一红,使力挣脱,可阴气侵入体内,四肢麻痹无力,又怎么能挣脱。当下莉娜碎骂道:“你个小兔崽子竟然占我的便宜看我不收拾你等下。虽说她四肢麻痹,不过嘴上的力气却一点都没少。 可在高里的温柔乡中,莉娜渐渐地放弃了抵抗的念头,而是紧紧搂着眼前这个男子。高里轻声道:“莉娜你可真漂亮。”莉娜一听,心中便如波涛汹涌的大海般,奔腾不息。但是她还是假装镇定的问道:“你说什么。” 可是天不作美,这一刻谷中突然发出一声长啸,掩盖了高里的声音。 莉娜脸上流露出几分失望,可斜眼间,她却发现杰洛士正冷冷的看着自己。 莉娜心中清楚,杰罗士乃魔族中人,而此地又是魔王所在,自然魔气大盛。如此下来,还不等他们被湿气所杀,杰洛士便会被魔气控制,从而失去理智,出手伤人。 莉娜轻轻从高里的怀中挣脱开来,走至阿美莉娜的身旁,在她耳边轻声说道:“杰洛士脸色不对,恐怕会有变数。你现在赶紧过去在他耳边唱几句正义之歌,不然等他兽性大发,我们恐怕都活不成。”
间谍总管犹如一把双刃剑。 想不到我的间谍总管竟然在背后阴了我一下,亏我那么器重他。还帮他宣称了整个塞尔维亚,还帮他打下来。他的手下要杀他的时候,我每次都出手救他。我还怕他断后,就连他的女儿我也救。想不到他如此对待我。。。(其实我也只是出于自己的利益,怕这些塞尔维亚的贵族做大)我打了这么久的游戏,如此恶劣的局势倒是第一次看见。他纠集了一批老贵族,也是拜占庭帝国中最有权势的家伙。我老看他们不顺眼了,所以有意栽培了一些新贵族。可惜他们还没有机会成长,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内战便爆发了。 说来也巧,那个时候正逢我败给两大汗国。一次宣战二大汗国,是我疏忽了。虽说我有兵力的优势,不过东方的地形不适合行军。我军总是耽误军机,最后虽然大败金帐汗国,却惨败于伊尔汗国。主要是金帐汗国离我本土较近,又可乘船,所以兵力补充较快。不像伊尔汗国,光是派遣部队,就要花了半年。。。最后,我招募兵卒都被磨光了,就连两支雇佣军也都被消灭了。全国的兵力,恐怕损失了六七成。 本来对金帐汗国,还有可能赢的。可我却一根筋的跟他议和,集中兵力攻打伊尔汗国。(其实我一开始攻打伊尔汗国的原因便是因为他入侵了我丰臣的领地,为了拜占庭帝国的完整性,我悍然发兵!却不小心点了金帐汗国,最后不得已和两个汗国一起打)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么迅速,不愧是迅雷不及掩耳啊。 突然想来发泄一下,趁着现在精神抖擞。 那是一段连我自己都不确定的时间。 不知什么时候我喜欢上了她,原来在我心中,她毫无分量。 太巧了,我原来的日志在四月十二停下,然后在四月十八号我开始写关于我对她的感觉,按理说要提前两天我才对她有感觉。 说明在这六天之中,我竟浑然不知的喜欢上一个女孩。 真纳闷,原来那几个月对她都没什么感觉,为何会突然喜欢上她。说句实话其实对她蛮有好感的,有一次她在我教室门外站着,我还老往后面转,真想上去和她说说话。 之后便是无休止的心灵挣扎,但是经过多年磨练的我,已经淡定多了。我也不会因为她有多难过,不过看到她的时候,我心中的那只小鹿会蹦来蹦去。 当我朋友跟我说她有男友的时候,我心中的确蛮震荡的,不过很快便平定了。那时我面无表情,装作什么都没发生。回家之后我也只是安静一会儿,一切都如往常一般。 那个朋友也真是的,昨天才和他说我喜欢谁,隔天就跟我说她有男友,连梦都做不得了。 虽然如此,但我也不停偷看她,只不过每次都是扫过去,没人注意。她的二个字‘谢谢’让我心花怒放。在照片里的她永远都是笑着的,可是现实中她对我笑过几次。不过我也很羞涩,不敢对她笑,看见她便绕远路跑掉。
樱花飘落,美丽的背后。悲伤的过去。 想不到时间是如此之快,转眼间便一年了。 一年前,我还是那个为自己的喜欢,勇往直前,不顾一切,有时却畏首畏尾,十分纠结的人。 如今,我慢慢的,接受了现实。 当初的我,一直都不相信,时间是一切的疗伤药,我以为我能喜欢她一辈子,或者我会在那悲伤下一直活着。 现今,我慢慢的被时间所催醒。过往辉煌的回忆,如今看来,是那么的陌生。模模糊糊,不知当初为何如此幸福?      那一原本让我纠结半日的巧克力,想起来,是多么的遥远。那是我平时第一次,送人礼物。羞涩,稚嫩。之后我生日之时,我一直盼着,她能关心一下。最终失望而归,扫兴好几日。之后我更鼓起勇气,在2010年4月29号,那难忘的日子。      那是我第一次,品尝到,为幸福傻傻笑的感觉,那也是我最接近她的一次,我在幸福之时,捏了她的脸蛋。在回家之后,我为之,幸福得在床上抓狂。(不知不觉,便笑了起来,慢慢的发呆。)之后,我恨我自己的懦弱无能,以及畏首畏尾的态度。明明知道,事出何因,却只会傻呆呆的,什么都不做。      从那个熟悉的地方离开之后,我就真的与当初自己想的一样。思念她的一切。我想见到她,却害怕那一幕,会与陌生人有差距吗?     那半年,我坐在电脑前发呆,无事可干,心里隐隐发痛。可我却渐渐迷恋上那痛的感觉。让人伤心,却舍不得放开。后来,一切就如同,众人所言,时间是一切的疗伤膏药。隐隐的痛,只剩下电脑桌前,那有时的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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