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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了】看到今日的贴吧感慨万千 也许我在标题上的表述容易产生歧义,天轻的创立在2012年的今天远没有10年之久,而轻吧的诞生就更没有十年的历史积淀了。 但是对于我来说,这是确确实实的十年。不是又过去开始至今日的十年,而是将来回到现在的,十年前的今天。 是的,我从十年后的今天穿越而来,抱着试一试的心情,想不到真的登陆上了这个ID,之前只是存在于记忆中的伙伴们插科打诨的情景现在变成了真实的经历,不,是我再度的经历,温馨之余更多的是无尽的哀伤。 伙伴们,或许我的表达又有误了,所谓的‘伙伴’也只是十年前今天的大家相互的关系罢了。我不知道自己说出这些话是否会对大家产生什么影响,又是否会影响到未来,更有甚者,发出这篇帖子后是否会造成我自身存在的消失,都是未知数。 但是我还是要说出来。 要知道,我回到过去——也就是你们说的现在,并不是为了和昔日的伙伴们叙叙旧情这么简单。 也许是无心插柳,又或者是冥冥中的定数,在我发飙了一篇关于未来世界毁灭的游戏之作后,命运的齿轮——不,应该说是世界运转的齿轮竟开始转动。 或者说,这个齿轮打从一开始就在转动,也许远在我那个心血来潮的幻想之前,不可逆转的因果关系就已经达成,而在这因果之中徘徊无助的我们,什么也做不了。 没错,世界真的毁灭了。 不是20年后,而是10年后。 没有欢笑,没有乐土,没有伙伴,甚至连丝袜都…… 痛彻心扉! 真的是痛彻心扉!世界以不再让中二青年们抱有任何幻想,而我们这些在将来叔字辈的老一代中二斗士也一个个相继倒下。 这一切的起因,就是在十年前的今天。 不,因为时间机器的定位误差,我还是来晚了,没能阻止事态的发生。 事件的起因,皆从糖猫打败了小花姐姐登上轻吧水王的那一刻开始。 自此之后,他开始暴虐的统治。否定信仰,否定希望,否定幻想,否定了丝袜的美好…… 他剥夺了我们对于美好世界的一切幻想,从此人类只能生活与现实中,被现实的棱角磨平,在现实的欲望中迷失自己,空虚,堕落,直至变成一具具没有魂灵的空壳。 令人绝望的世界。 而我正是从那个世界而来。 尽管兽曾组织了联合军讨伐糖猫,但是在他暴虐的实力下,讨伐变成了抵抗,最后变成了逃亡。 西历2015年,糖猫开始自己的清洗行动。 夜蝶在与糖猫直接的哲学辩论中败北,由维心党彻底变为唯物党。 小二珍藏的蓝白条纹内裤被偷走,从此神志不清,失去了战斗的意义和方向,最终形单影只,郁郁寡欢。 小a突然被十几个抠脚大汉包围,在无尽的‘欧尼酱’声中吐血倒地,瘫痪在床。 熊叔的蜻蜓姬被拔了翅膀,钉在了十字架上。熊叔不顾我等劝阻,只身闯入糖猫总部,不幸遇难。 本兽在这次清洗行动中,借用瞳瞳的‘无存在感之力’幸运逃过一劫,但‘反糖猫联盟’骨干尽失,土崩瓦解,名存实亡。 西历2016年,糖猫为巩固政权,实施内部肃清。 一直衷心跟随糖猫的奈奈,一废等人相继神秘失踪。 糖猫帝国开始走向了统治世界的最高峰。 西历2022年,兽在仅存的几个有反抗意识的同伴帮助下,寻得了回到过去的方法,义无反顾穿越回来。 伙伴们!请允许我再叫你们一声伙伴,也许你们觉得我是在开玩笑,说的都是戏言,但是没有经历过悲伤与痛苦的你们——现在的你们,是无法理解兽心情之悲痛的! 请接受兽的请求,真心联合起来,抵抗糖猫,为了我们的幻想,为了我们的憧憬,为了我们的女神@追太阳的小花 ,她现在还被糖猫幽禁在天牢,我等有心相救却无力为之! 我心不甘啊! 兽深知,将拯救世界的重担强行压在你们肩上是强人所难,但是,兽已别无他法,兽能仰仗的,只有层一起战斗过,幻想过,中二过的你们了! 兽拜托你们了! 兽能说的只有这么多了,兽这次穿越的时间所剩无几,我妈快喊我回家吃饭了 那么,各位,干巴爹
【自勉】写给自己和其他作者的话 就从我说起吧。 我是一个无名小卒,纵使是有心成为作家那也得先看清现实,我没有连载过作品,没有刊登过短篇,只是偶然写了一篇闪作幸运地中了。是的,我和大多数写文的朋友们一样,还什么都没有,不能和刊登过作品的作者们比,更不用说那些正在连载的当红作家,至于出版成书各地签售那更是遥不可及的梦了,但虽然离自己很遥远,终究还是抱有这样的梦想的。 借着闪作的契机,有了机会和编辑说上话了,他问我要不要尝试一下短篇,这个当然可以有!老实说我当时乐翻了,虽然之前没有写过,但果然还是要尝试一下,冥思了几天开始把故事写出来,把初稿拿给一个朋友看,他对我说‘放弃吧,你不适合写这个’。当时受的打击很大,虽然试着写了新风格还不纯熟,但是得到这样的评语还是很失落,我确实想放弃,想自己还是走自己擅长的路线好了,但是根本没有心情,那篇短篇里的人物和故事一直在我脑海里浮现,挥之不去,是的,我不甘心。 不管怎样都要把故事写出来,不能让笔下的人物们不明不白的死去。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又开始动笔了。没有都得到过肯定会刊登的承诺,也没有得到别人的认可,但我还是想把故事写出来,与其他任何事情无关,只是想让自己的文章有趣起来,让笔下的人物活起来,让他们有自己该有的样子。只是这样一个纯粹的想法而已。 在身为一个作者之前,首先我是一名读者,我要写出的作品肯定是自己认为有趣的作品,如果别人觉得没趣的话,我就让作品更有趣好了。 不知道废了几包烟,终于把这个短篇写好交上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完成的稿子在别人看来是否会有趣,是否会得到认可,但是就我个人而言,我是认可它的,觉得它有趣。那就足够了。至于会不会刊载,会不会被别人认可这样的事情,虽然很在乎,但似乎也无所谓了。 正像是陈奕迅歌里唱的:他能够让我感动,谁管他红不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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