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镁氙♋ 硫镁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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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近发生的恶性事件,请大家不要随意在网络上发布受害人隐私 根据法律规定,蓝田县公安机关未予立案,是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的规定。但这件事折射出来的却远远不止法律问题。 个人认为,不追究刑事责任,也应当追究其他责任。《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可以责令未成年人家长或者监护人对其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政府也可以介入进行收容教养。 本案这种弥天大错,已经证明了孩子家长可能真的没有能力管教好孩子,如果收容教育,能够更有效的管制与矫正,让他们彻底明白错误,带着敬畏和忏悔之心走出收容教育机构,不再危害社会。法律、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合作,尽最大可能减少孩子走向歧路 。 另一方面,国家层面也一直在积极收集未成年犯罪的各项数据,并组织专家学者论证刑事责任年龄降低是否可行的问题。 就像有些网友说的,如果这个女孩也未满14岁,如果也对4名学生做出过激事情,造成重大问题,是否也免除刑事处罚?现在的孩子认知成熟度已经远远超前于相关法律设置的年代,尤其对性方面的认知,以当时的设置来评价当今社会的某些问题就会出现罪行不相适应。 最后,关于赔偿问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孩子固然心智不成熟,但一个健康的家庭环境完全能避免此类事件,家长完全能够给予正确的价值观影响。家长应当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并且为了自己对孩子的监管不力,更应该主动增加赔偿数额,积极承担责任。即使这些赔偿可能是杯水车薪,但至少也是一个态度问题。 我们的国家是法治国家,法律没有完美的,只希望国家健全各项法律制度,比如适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建立健全收容教养制度、强化网络监管责任等,也可以探索性地提出追究父母监护失职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制度。 也希望大家不要到处扒出受害人信息发布在网络上,受害人就事本就收到严重的精神伤害,请不要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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