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刘备而来 有刘备而来
关注数: 71 粉丝数: 64 发帖数: 8,757 关注贴吧数: 31
人要做自己的主宰 听,灵魂在歌唱:人啊,若是作了贪婪的奴隶,与禽兽何异! ——题记 总是想得到更多,在有限的时间里;总是想走得更远,在有限的体力下。这似乎没什么不对,人生若是没有这点追求,还能企图什么呢?所以伸出了黑手,所以累坏了身躯,离最初的憧憬越来越远了呢。 那么,怎样才能保持正确的航向前行呢?我也不知道,我正为此而前进着。我想,生活就是死路一条,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走向死亡。史铁生说过“死是我(们)唯一不用考虑的事情,因为它总会到来,接下来就是考虑怎样活的问题了”。史铁生是残疾人,也因为残疾而明白了生活是残酷的,它不会给自己太多的可能性。虽然这样的现实曾让一个对生活抱有无限梦想的年轻人一度陷入绝望,但他从此也便明白了自己的使命,用他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照亮了我们日益幽暗的内心。他那六十年还不到的生命因他思想的光辉而得到永生。 六十年,不过是一个人生活的长度。能听从自己内心的召唤、背负起生活使命的人,生命的长度可以延伸至无限。 相比之下,大多数四肢健全的人却为生活的假象所迷惑。正如本文开头所说的,他们总以为生活有着无限的可能,脑子里想的只是更多、更远,却忘记了“有限”的存在。那些在名利场上折腾的人,他们真的需要这么多?费死费活挣来了名和利,却给自己的身体留下了无法治愈的暗伤,等到该享受劳动果实的时候却比别人先一步爬进了坟墓,这就是他们最初想得到的?他们难道真的不明白这个道理吗?不,他们只是没有听见自己的声音而已。就像你原本只是想去网上搜索一个资料,却被网页旁的各种新闻娱乐所吸引,等到回过神来时间已过去了许久。因为网上有太多的信息,读取又方便,仿佛人生的无数种可能性一般。只是要都读取一遍的话,短暂的人生也就这样结束了,只留下一个疲惫的身躯跌倒在生活的终点线上,终于听不到了任何声音。这种人直到到死也不会明白,他是被生活牵着鼻子走的。 生活是充满挑战的,因为有太多的诱惑,会诱惑别人也会诱惑你。你如果不加选择而服从于贪婪的欲望,那么便与一条为了钓饵上钩的鱼、一只为了谷粒落网的麻雀无异。人的尊严在于听见自己灵魂的声音,做自己的主宰。
【求助】给四岁的弟弟买什么样的雨伞和铅笔盒好呢? 叔叔家的小孩今年四岁,九月份就要上幼儿园了。根据我们这的习俗,外婆应该给孩子买齐学习用具和雨具。因为叔叔是倒插门的女婿,所以我奶奶就成了我堂弟的外婆,我奶奶怕不会挑,就把这事托付给了我妈,我妈看我在家里闲着就把这事托付给了我。原本我以为这些东西到对面超市挑一下也就OK了,可是···可是我到底该怎么挑好呢? 铅笔和橡皮倒还好,超市只有一两种款式的还好挑(也没得挑)。书包么,那里也没一个我能看得上眼的,我自己都不喜欢的,又怎么能希望我弟弟喜欢呢,于是网购。网购也是针对其大小和样式挑了好一会才挑中一个还凑活的付款了。可是···可是雨伞和铅笔盒怎么挑好呢? 雨伞是买折叠伞好呢,还是直杆伞?感觉小孩子还是直杆伞好一点,可我又喜欢折叠的。是买半自动的还是能自开自收的?也不知道他到底会用哪种。买多少价钱的合适呢?网上有十几到七十几的不等。 铅笔盒也是啊,是买双层的好还是单层的好?单层感觉好容易用坏的样子,双层又太大,毕竟刚上幼儿园。是买铁质的好,还是塑料的好?感觉铁质的比较结实吧(我弟弟爱摔东西),可又容易锈,塑料倒是看着干净,但我从没用过也不知道好不好用。是买简单一点的呢,还是复杂一点的?简单的看起来太单薄了,复杂又怕他不会用。 其实还想过给他买笔袋,可是万一他同学都是用铅笔盒不久糗大了?我也是小学高年级后才开始用笔袋的,让我挑铅笔盒反倒不会了。在网上我还看到有纸质的铅笔盒,可是应该也不会很耐用吧,总感觉多开合几次纸板就会断掉的样子。总之就是很头疼啦,希望有好心的吧友能帮我出出主意,在此先谢过大家了。
普利希拉为什么那么憎恨妖魔? 普利希拉看到妖魔把全家人都吃了后,眼都不眨一下地就拿起了剑,然而在斩杀妖魔的一瞬间才发现:她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 然后,她加入了组织。在成为战士的那一瞬间,她失去了与斩杀父亲相关的一切记忆,只留下了她自己也不能理解的对妖魔的无比憎恨。 妖魔毁灭了普利希拉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她当然要憎恨它,所以斩杀那只吃了全家的妖魔时是那样义无反顾。然而在斩落妖魔的那一刻,她怎么也不相信自己斩落的是伪装成爸爸模样的另一种生物,头颅滚落的那一刻是最亲爱的爸爸才会有的表情! 自古以来,妖魔就是捕食人类的上位捕食者。要打败妖魔就必须借助妖魔的力量与其抗衡,组织便是这样与妖魔抗衡的正义存在。妖魔是必须斩杀的,那不是爸爸,那是妖魔,我没有杀死过爸爸,我杀死的只是妖魔,都是妖魔的错,妖魔杀死了姐姐,杀死了妈妈…妖魔还杀死了我最亲爱的爸爸,不可原谅,不可原谅,不可原谅…少女被塞入了妖魔的血肉,背负起了斩杀妖魔的正义。 迪妮莎是杀人犯,是组织的叛徒,讨伐她是身为战士的责任。然而身为正义的一方,我不屑于用偷袭这样无耻的手段,就像我不屑于使用身体里那部分妖魔的力量一样。我要从正面堂堂正正的打败她,我怎么可能打不过她,她可是杀人犯,是等同于妖魔一样的组织的敌人。妖魔是必须斩杀的,也是一定会被斩杀的,哪有正义战胜不了邪恶的道理? “世界不是你想像的那么简单的,大小姐。”没有一处可以伤可以阻止我的行动能力,但四肢却无法动弹了,不行的,不可能的,她那种无法直视的强大我赢不了的。好可怕,好可怕,好可怕…好可怕!迪妮莎高高扬起的剑又放下了。 明明就是个杀人犯,为什么要放过我?明明就违反了组织的戒律,我不该因为她饶过我一命而原谅她,明明就是妖魔一样的邪恶,明明就杀死了姐姐、杀死了妈妈…杀死了我最亲爱的爸爸…不可原谅,不可原谅,不可原谅…杀了你,杀了你,杀了你! 啊,什么嘛,原来根本不用忍耐啊。哈哈,觉醒的感觉竟是如此的爽快啊…咦,大家为什么都想杀了我呢…自己的东西要保管好啊,伊妮莉前辈…肚子好饿啊,好想吃新鲜的内脏啊…无视克蕾雅一样的走过她身边,丢下地上讨伐队和叛徒的一众尸体就这样飞走了。 少女杀死了妖魔,却不相信自己杀死的是妖魔,然而最亲爱的爸爸又不会吃了姐姐、妈妈…所以,她在成为斩杀妖魔的战士那一瞬间忘记了是自己杀死了最亲爱的爸爸。 成为被人们称之为“大剑”的战士后,体内拥有妖魔血肉的她即使不用解放妖力也可以仅凭憎恨就将妖魔杀死。尽管她自己也无法理解这种憎恨,但既然自己那么憎恨妖魔,自己最亲爱的爸爸就一定是妖魔杀的。然而杀人犯就在自己身体里,这也让她十分的矛盾:憎恨有着这种身体的自己,但杀了自己的话就没办法去杀死别的妖魔了,所以只能继续憎恨而无法释怀。将这种憎恨倾泻于所遇到的每一只妖魔身上,这就是她能一直不解放妖力的战斗的秘密,不得不说她这种不含一丝畏惧的、纯粹的憎恨的确是出类拔萃的。 其实,普利希拉也是在盲目的活着。仅仅是为了给家人复仇而活着,这样的人生似乎没有多大意义,然而组织给她斩杀妖魔的行为安上了“正义”之名,让她对组织感恩戴德尽效忠心(将组织的敌人都视作妖魔一样的邪恶)。然而,没有意义毕竟是没有意义的,不然也不会在听闻克蕾雅死了的那一刻扪心自问“那我一直以来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源自于内心的那一份对自我的不认同在那一刻显露无遗,但她很快又找到了其他的倾泻情绪的对象,又将自己武装成了无坚不摧的生命强者,并且这种武装被具现化了…
普利希拉为什么那么憎恨妖魔? 普利希拉看到妖魔把全家人都吃了后,眼都不眨一下地就拿起了剑,然而在斩杀妖魔的一瞬间才发现:她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 然后,她加入了组织。在成为战士的那一瞬间,她失去了与斩杀父亲相关的一切记忆,只留下了她自己也不能理解的对妖魔的无比憎恨。 妖魔毁灭了普利希拉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她当然要憎恨它,所以斩杀那只吃了全家的妖魔时是那样义无反顾。然而在斩落妖魔的那一刻,她怎么也不相信自己斩落的是伪装成爸爸模样的另一种生物,头颅滚落的那一刻是最亲爱的爸爸才会有的表情! 自古以来,妖魔就是捕食人类的上位捕食者。要打败妖魔就必须借助妖魔的力量与其抗衡,组织便是这样与妖魔抗衡的正义存在。妖魔是必须斩杀的,那不是爸爸,那是妖魔,我没有杀死过爸爸,我杀死的只是妖魔,都是妖魔的错,妖魔杀死了姐姐,杀死了妈妈…妖魔还杀死了我最亲爱的爸爸,不可原谅,不可原谅,不可原谅…少女被塞入了妖魔的血肉,背负起了斩杀妖魔的正义。 迪妮莎是杀人犯,是组织的叛徒,讨伐她是身为战士的责任。然而身为正义的一方,我不屑于用偷袭这样无耻的手段,就像我不屑于使用身体里那部分妖魔的力量一样。我要从正面堂堂正正的打败她,我怎么可能打不过她,她可是杀人犯,是等同于妖魔一样的组织的敌人。妖魔是必须斩杀的,也是一定会被斩杀的,哪有正义战胜不了邪恶的道理? “世界不是你想像的那么简单的,大小姐。”没有一处可以伤可以阻止我的行动能力,但四肢却无法动弹了,不行的,不可能的,她那种无法直视的强大我赢不了的。好可怕,好可怕,好可怕…好可怕!迪妮莎高高扬起的剑又放下了。 明明就是个杀人犯,为什么要放过我?明明就违反了组织的戒律,我不该因为她饶过我一命而原谅她,明明就是妖魔一样的邪恶,明明就杀死了姐姐、杀死了妈妈…杀死了我最亲爱的爸爸…不可原谅,不可原谅,不可原谅…杀了你,杀了你,杀了你! 啊,什么嘛,原来根本不用忍耐啊。哈哈,觉醒的感觉竟是如此的爽快啊…咦,大家为什么都想杀了我呢…自己的东西要保管好啊,伊妮莉前辈…肚子好饿啊,好想吃新鲜的内脏啊…无视克蕾雅一样的走过她身边,丢下地上讨伐队和叛徒的一众尸体就这样飞走了。 少女杀死了妖魔,却不相信自己杀死的是妖魔,然而最亲爱的爸爸又不会吃了姐姐、妈妈…所以,她在成为斩杀妖魔的战士那一瞬间忘记了是自己杀死了最亲爱的爸爸。 成为被人们称之为“大剑”的战士后,体内拥有妖魔血肉的她即使不用解放妖力也可以仅凭憎恨就将妖魔杀死。尽管她自己也无法理解这种憎恨,但既然自己那么憎恨妖魔,自己最亲爱的爸爸就一定是妖魔杀的。然而杀人犯就在自己身体里,这也让她十分的矛盾:憎恨有着这种身体的自己,但杀了自己的话就没办法去杀死别的妖魔了,所以只能继续憎恨而无法释怀。将这种憎恨倾泻于所遇到的每一只妖魔身上,这就是她能一直不解放妖力的战斗的秘密,不得不说她这种不含一丝畏惧的、纯粹的憎恨的确是出类拔萃的。 其实,普利希拉也是在盲目的活着。仅仅是为了给家人复仇而活着,这样的人生似乎没有多大意义,然而组织给她斩杀妖魔的行为安上了“正义”之名,让她对组织感恩戴德尽效忠心(将组织的敌人都视作妖魔一样的邪恶)。然而,没有意义毕竟是没有意义的,不然也不会在听闻克蕾雅死了的那一刻扪心自问“那我一直以来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源自于内心的那一份对自我的不认同在那一刻显露无遗,但她很快又找到了其他的倾泻情绪的对象,又将自己武装成了无坚不摧的生命强者,并且这种武装被具现化了…
【科普】刘备之名由何而来 关于刘“备” “备”是一种五彩的绸缎。《周礼·考工记》 :“画绘之事,五采备谓之绣。”备就是绣 ,就是在丝织品上绘画和刺绣设色而五彩 俱备。 上古本无棉花,衣服除皮毛外只有丝、麻 ,富贵者穿丝织品。许多达官贵人的衣服 不但质料精美,而且还要加上文采。 在复杂的织造技巧与刺绣工艺还没有出现 以前,制衣的丝帛要染,或在上面绘上图 案(参见许嘉璐《中国古代衣食住行》) 。 《周礼·考工记》:“画绘之事,杂五色。” 五色,就是青黄赤白黑,五色至黑乃备。 关于刘“玄德” “黑”和“玄”又是同义词,所以刘备字玄德 。 关于刘“豫州‘ 刘备投靠曹操共同讨伐吕布,曹操上奏献 帝封刘备做豫州牧。豫州是地名,刘备是 豫州牧。 再加上古代人的称呼有称官阶名的习惯, 因此刘备就被称为刘豫州了。 而“刘州牧”这个称呼也是可以叫的,符合 习惯的。但是不够具体不太能够反映关于 刘备的更多信息,而人们也觉得刘豫州似 乎叫起来更舒服一些。 还有一点就是,那时刘备还是刚刚立足, 势力小,官职也低。被人瞧不起,乍一听 ,刘豫州,这一称呼似乎有些轻蔑嘲笑的 意蕴在里面。而刘州牧就是完全的尊敬的 称呼了。当然不会被那些瞧不起他的人采 用,也就不会流行起来了。瞧不起他的人 必定是一些大人物,有权之人 ,有势力 之人。既然他们都这样称呼刘备,老百姓 们和这类大人物的手下也就会跟着叫“刘 豫州”了.——来自百度知道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