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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一场单程的旅行,即使有些遗憾,我们也没有从头再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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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500元,找人】 近日,河南洛阳市副市长郭宜品因涉 嫌受贿500万元,于8月5日“失联”, 对此警方悬赏500元进行追逃。此消 息一经众多媒体“爆料”立马成为了广 大网友们的激烈吐槽,有的网友调侃 道:现在“寻狗启事”赏金都到了一万 多,堂堂一个副市长的赏金竟然“连 狗都不如”。 罪嫌疑人有积极的作用,然而,将悬 赏额度定位仅仅只有500元,警方的 诚意是否有点不足? 首先,这位副市长郭宜品的贪污数额 和犯罪的程度不相符合。郭宜品贪污 500万元,按照目前《刑法》对于受 贿犯罪程度的认定,也属于“金额特 别巨大”。 大”的在逃犯,难道只值500元?何况 过低的奖励金额不仅不利于调动起民 众的举报积极性,相反还可能招致不 必要的猜疑。就像有网友调侃的那 样,现如今举报个闯红灯、 都有几百元的赏钱,500元抓贪官, 这究竟是想表明警方看不起郭宜品 呢,还是在暗示压根不想抓他呢? 虽然说,协助警方缉拿在逃人员,无 论奖励与否或多少,都是每一个公民 应尽的义务,但是仅用500元奖赏追 逃,实在是令人怀疑警方的诚意,是 否真把追逃当一回事。难怪有人觉得 这是在“开玩笑”,逗你玩呢! 不可否认,警察用于打赏的钱来自纳 税人,的确需要精打细算才对,但这 并不意味着应该抠门。 得孩子套不到狼”,悬赏的最终目的 是为了抓住逃犯,如果无法做到这一 点,那么悬赏行为本身就失去了意 义。这一次洛阳警方的悬赏通缉之所 以遭人嘲笑、恶搞,问题恐怕就出在 这里。
【政策早知道】 职业资格无依据明年全取消 本 月,国务院取消了房地产经纪人、注 册税务师等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 定事项。到明年将基本完成取消职业 资格许可事项的工作,职业资格考试 太多、证书太乱的现象有望改变。 昨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 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国务院 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 职能转变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 问。在回答委员的提问时,人社部负 责人透露上述信息。 各类职业证书催生考证热 1994年,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作为科 学评价人才的一项制度,被写入劳动 法。此后,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应运而 生,并催生了各种培训热、考证热。 昨日下午,国务院14个部门的负责 人坐成一排,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 员询问。 有委员提出,目前的职业资格许可领 域,一个行业有十几种甚至几十种职 业资格。职业资格过多的同时,有关 方面也借机敛财,通过办班、教材、 考试来收取高额的培训费、教材费、 考试费。现在,在青年中有一股“考 证热”,青年人不仅要取得高学历, 还要去考各种各样的资格证,手上拿 着一大把证,可就是找不到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向现场的国务院 工作人员提问:现在我国职业资格的 种类究竟有多少?哪些需要保留?哪 些需要取消? 11月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 人社部负责人回答说,针对减少职业 资格的许可和认定,国务院要求 2013年、2014年分批取消职业许可 事项,到2015年基本完成取消资格 许可事项的工作。 今年的6月和8月,国务院分两批取 消了58项中央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 许可和认定事项,包括房地产经纪人 职业资格许可等。 上述负责人说,今年11月份再取消 一批职业资格许可。目前,准入类的 职业资格现在还有84项,对于其中 不符合要求的要继续取消。 人社部负责人介绍,对于没有法律法 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 消;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资格, 如果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 命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者自身 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 将建议按程序提请修改法律法规后, 予以取消。根据下一步的清理计划, 国务院行业部门、全国性的行业协 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 资格,原则上予以取消,确实需要保 留的,经过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的 职业资格制度管理。水平评价类职业 资格由政府部门制定职业标准和评价 规范,具体认定工作逐步移交给行业 协会、学会承担。
【洛宁5名男子伐树取种被拘留】干点正事不行么? 8月底,正是流苏树、栾 五角枫、望春花等树木种子相 继进入成熟期的时节。24日,这些 够在市场上出售的种子被5名男 子盯上。“他们为采摘树种就直接砍 伐树木,这无异于杀鸡取卵。 宁县森林公安局的办案民警程旭波 介绍,目前5名男子已经 树木被拘留。 程旭波讲述说,这5名男子均为 栾川县农民,在24日一大早就相约 带上手锯,赶到洛宁县西山底乡虎 沟村的天然林 区。进入林区后,他 们用手锯砍倒栾树,采摘栾树种 “因为栾树种子是一串一串地挂 在树上,他们为避免麻烦就直接伐 倒树木继而采摘树种。”据称,这5 人砍了2棵树,总共砍伐10棵 “一般一棵栾树能产10到15公斤 的种子,这些人非法采摘的种子共 ”程旭波 称,24日 装满4个编织袋。 抓获5名人员后,当场查获43公斤 栾树种子。“一公斤栾树种子在市面 上的价格为16元到20元不等,这些 种子被买走后将作为树种繁育苗 ”洛 宁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贠邦 柱告诉记者,这是近期该局开展 的“打击抢采掠青损坏母树专项整治 行动”的案件之一。他解释说,母树 是指按照树木的雌雄之分,能结 树 种的树木被称母树,而《中华人民 共和国种子法》中明确指出,禁止 抢采掠青、损坏母树。 “法律意识淡薄和利益驱使让这 些人非法破坏母树。”贠邦柱说,虽 然采摘种子不违法,但为采摘种子 而砍伐树木已经触犯了法律。据了 解,这5人将被依法拘留7日,另外 非法采集的种子已被收缴。 另据了解,“打击抢采掠青损坏 母树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时间为8月 22日到10月20日,目前已经查获5 起案件,共收缴非法采集的种子 364公斤,治安拘留10人。
【南水北调中线充水实验 河南两次发函放水抗旱被拒】 连续4年大旱,连续4年丹江水“爽约”,连续4年绝收。河南农民苦不堪言。 IC 图 8月14日上午,河南省邓州市陶营马庄和张寨村,连片的玉米干枯萎黄,当地村民铲倒并粉碎旱死的玉米,村民马秀春站在农田边说,玉米算是提前“收”了! 马秀春告诉澎湃新闻,附近2000多亩地要“绝收”。马秀春说,虽然村子守着引丹灌区的刁南干渠,只要上游放水,丹江水就会一直流到家门口,但今年水一直没来。 除了没水浇地,村子里吃水也困难。不是因为井里没水,而是因为停电。村子里变压器只有50千伏,夏天电压偏低,村民一开水泵,再加上空调,就跳闸。而7月份,干脆就是停电,从早上9点多到晚上10点都停电。 连续4年大旱,连续4年丹江水“爽约”,连续4年绝收。马秀春表示,因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正在建设,不能开闸,“毕竟是国家的工程,要送水到北京,国家有考虑。” 守着水库却无水抗旱 地处豫西南的邓州市,有“中原天府”、“丹水明珠”之称,邓州市原为河南省南阳市下辖的县级市,现为河南省直管市。南水北调水源丹江口水库,一直是这个中国商品粮基地的主要灌溉水源。两者最近处,只有数公里。 邓州市约130万亩耕地处于南阳引丹灌区,然而,2014年河南省大旱,这些地却无水抗旱,面临减产甚至绝收。 7月11日,南阳引丹灌区管理局副局长吴成会告诉澎湃新闻,该局刚向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建设方发函,请求打开南水北调中线1号口门,放水抗旱。 情况并不乐观。发现旱情后,该局曾在7月26日、8月5日两次发函,得到的反馈是:南水北调中线充水实验期间沿线闸门不能打开。 吴成会还在等回信。 但进入8月以来,村民们清楚大势已去。即使马上有一场大暴雨,玉米也要绝收,其他的庄稼有点收成,也难保住化肥和种子的成本。 “连续两个月的旱灾,烤干了蚊子可以孳生的水坑和阴凉地”,媒体如此描述距丹江口水库只有20公里、正遭受旱灾凌虐的邓州市河池村。 邓州市水利局提供的材料显示,2014年该市夏播面积242万亩,受旱面积181.05万亩,重旱161.85万亩。截止8月4日,全市仅浇了68.4万亩地。 8月11日,吴成会说,灌区耕地面积150多万亩,其中邓州市130多万亩,南阳市新野县约20万亩。该局提供的材料显示,灌区130余万亩受旱,重旱面积89万亩。 为何灌区守着水库,却无水抗旱? 吴成会告诉澎湃新闻,灌区从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取水,需打开两个闸门:渠首闸和下游4.4公里处的1号口门。 就在1个多月前,7月3日,渠首闸开启放水,丹江口水第一次涌入总干渠,一路向北,南水北调中线全线进入充水实验阶段。 吴成会说,总干渠坡很陡,绕开1号口门架设泵站抽水无法实现。也就是说,渠首闸因充水实验打开,抗旱的关键,是开启1号口门。 8月11日,总干渠中水位超过1号口门30厘米,如果开闸,虽然流量小,但能流出来。当天,该局发往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简称“南水北调中线局”)直属单位河南直管项目建设管理局(简称“河南直管局”)南阳项目部的《关于请求开闸放水的函》说,1号口门已具备开闸条件,请求打开1号口门,使灌区能引水灌溉。吴成会表示。
【尘埃落定】 法院判决,孩子父母挖沙方各担一半 法院判决,孩子父母未尽监护 责任需担责,河道管理所、挖沙施 工方共担一半 本报讯近日,洛宁县人民法院 公开宣判了一起案件,13岁男孩李 强(化名)去年在河滩游泳洗澡时不 慎溺亡。法院认为,在此次事故 中,河道内挖沙的施工方以及河道 管理所因施工不当造成安全隐患、 未竖警示标志,没有尽到监管职 责,对此次事故分别承担20%和 30%的责任。 2013年8月22日,放暑假的李 强,因为天热,和几个伙伴来到洛 宁县郭村河滩游泳、洗澡。嬉戏 间,李强误入一因淘沙所挖的沙坑 内,虽然同伴相救,但李强还是最 终溺亡。 面对13岁独子的离世,李强父 母悲痛不已,他们同时认为,河道 的管理方以及在河道内采沙的吴某 应该承担责任。随后,经村委员会 调解,李强父母和吴某签了一份字 据:李强的溺亡事故,经协商,由 吴某负责拿一万元作为李强埋葬费 和其家人的精神补偿费,此事与吴 某无关永不追究。 事后,李强的父母认为,一万 元只是丧葬费和精神抚慰赔偿,吴 某和洛宁县河道管理所还应赔偿儿 子李强的死亡赔偿金和其他费用。 但对方都称没有责任,李强的父母 将他们告到了法院,请求法院判决 两个被告赔偿儿子李强死亡赔偿 金、交通费等共计165698.80元, 扣除已付10000元,二被告应当再 赔偿155698.80元。 此案主审法官认为,原告之子 李强年满13周岁,系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李强父母作为监护人,未 尽到应尽的监护责任,因此原告应 对本事故的后果自行承担一定的责 任。 被告吴某在挖沙后未按照有关 规定及时回填,使下雨后沙坑内形 成积水,客观上造成了李强溺水死 亡的结果发生,因而对其事故应负 相应的赔偿责任。沙坑现场并没有 明显的警示标志,法院认为洛宁县 河道管理所也应承担责任。 近日,洛宁县法院对此案进行 宣判,李强的死亡赔偿金共计 150498.80元,吴某对此次事故承 担20%责任即赔偿原告30099.76 元,洛宁县河道管理所承担30%责 任,即赔偿45149.64元。随后,被 告上诉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洛 阳中院对此事进行了调解,经调解 原被告双方基本同意一审判决! 洛阳男孩溺亡 河道管理所及挖 沙方被判担责50%
洛阳网络版主被控涉嫌有偿删帖 收数万元赞助费 7月29日下午3时30分 许,洛阳知名网友“奇石顽童”案在 嵩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现 场,公诉方与辩护方就“奇石顽 童”案展开了激烈辩论。据悉,这是 该案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次庭审是 对嵩县检察机关在其补充调查阶段 新取得的证据进行质证,当天审理 持续1个多小时,并未当庭宣判。 “奇石顽童”系洛阳知名网友, 曾任某论坛版主。因其所发网帖言 辞犀利辛辣,一度被网友称为“网络 英雄”。2013年下半年,“奇石顽 童”涉嫌违法被警方刑事拘留。2014 年4月17日,嵩县人民法院对 该案进行了第一次审理;6月10 日,受嵩县人民检察院建议,嵩县 人民法院中止审理该案。7月10 日,嵩县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 建议嵩县法院恢复审理。 当日15时,嵩县法院一楼大厅 数十位旁听者在等待开庭。15时30 分,头发斑白的“奇石顽童”被带进3 楼二号审判庭,见到前来旁听的人 群中有亲朋好友,“奇石顽童”露出 了笑容,并宽慰家人“不要哭”。 庭审辩论 公诉人 公诉人先后出示了5份(证人)证 言和6份书面材料。公诉人称:在 2011年4月至2013年秋,“奇石顽 童”利用其某论坛版主的身份及网络 影响力,曾先后多次为有关部门和 公司进行有偿删帖、压帖等;曾在 网络上发表某单位的负面新闻,事 后其先后两次分别收受该单位赞助 费用数万元。 曾被洛阳某旅游集团聘为网络 宣传员,负责该旅游集团网络负面 新闻的消除等行为。 因此,公诉机关认为,“奇石顽 童”涉嫌有偿删帖、敲诈勒索等。 “奇石顽童” 对于公诉人的指控,“奇石顽 童”认为,证人证言应该先后保持一 致,而公诉人所提供的这些新证据 与此前有所变化,甚至部分内容前 后矛盾,而且多是一家之言,因此 不足以采纳。 “奇石顽童”称,他没有做过这 些。对于公诉方指控他在收了某单 位赞助费数万元后,将该单位负面 报道的帖子进行处理一事,他表 示,当时他担任论坛版主,有一些 赞助也很正常,而且这些赞助都用 到了当年的联欢会上,没有进入他 个人腰包。另外,一个帖子置顶都 是有一定期限的,当时恰好这个帖 子的置顶期限到了,他就取消了置 顶,不属于有偿压帖。 “奇石顽童”的辩护人也当庭反 驳称,检察机关没有直接证据可以 证明当事人(指“奇石顽童”)有违法犯 罪行为。 对于公诉人所指控的敲诈勒 索,“奇石顽童”说,敲诈勒索需要 由暴力、威胁两个条件构成,而他 既无暴力行为,又无威胁言辞,构 不成敲诈勒索。 对此,“奇石顽童”称,他的确 被该公司聘为网络宣传员,对方也 给他发工资,但都是他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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