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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温暖,戛然而止----推荐(转) 我喜欢男孩,我一直认为男孩比较皮实比较好养。 后来,我终于有了儿子。 我给儿子起了一个名字叫——臭臭。 有孩子的日子是快乐的,每个孩子给父母带来的快乐都是无价的,都是永恒和真实的。现在回想起和臭臭在一起的那段时光,我仍然能感到那一份从心底涌出的温柔。那是一种能让钢铁融化的温柔。 还记得,刚出生时,臭臭是那样的娇小和丑陋。红红的皮肤皱皱的,像个小老头。我甚至不敢碰他也不敢抱他。他不停的哭。饿也哭,渴也哭,拉也哭,尿也哭。很长时间才醒悟,他所有的表达方式也只有这些了。于是开始学习怎样当一个合格的母亲。因为这个小小的生命只有靠我才能存活,他只有在我怀里才会感到安全,才安静的睡,才会停止哭泣。 我快乐的看着我的孩子,并真心感谢上天赐予我这个如此美丽的小精灵。 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我发觉,原来我可以这样的温柔和宁静,可以这样的慈爱和善良,可以这样的勇敢和真诚。是的,我不停地发现着新的自己。 慢慢的,他开始学走路。开始他在学步车里学习,他学的很快。常常看到他的身影在家里冲来撞去。他很好奇,他看见镜子里的自己会微笑,然后亲一下,看见加湿器里冒出的白气也会伸手去抓,在我给他做饭的时候,他会把车停在厨房门口,好奇的张望。他很依赖我,不论我在那里,他都跟着。哪怕是我去洗澡和去卫生间,他都会重重的敲打着门,在确认我在里面的情况下,安静的等我出去。 我现在扔清楚的记得,那是1996年的春天,五月的微风温柔的吹拂着我绿色的短风衣。明媚的阳光温暖的照耀着我,一切都暖洋洋的。我呼吸着芬芳的空气,迈着轻快的步伐去接我的孩子。很突然,如同被雷击中了一般,我心中流出来的幸福压的我快要窒息,那是一种暗暗的暖流,轻轻的流遍我的全身,直达我的指间。那一刻我问自己: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我有一个爱我的丈夫和可爱的儿子。我是多么的幸福。那是一种真真切切、扎扎实实的幸福。那一年我25岁,我儿子刚刚一岁。 快乐的我啊,丝毫没有察觉的灾难就藏在我幸福的背后。它总在你不经意的时候来临。 在他一岁三个月的一天夜里,他突然哭闹起来,我和爱人一直哄他,但他仍不停的哭,直到他哭累了,才睡去。第二天,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左眼红红的。我就抱他去医院检查,医生只是告诉我,点点消炎药水就好了。于是,我给孩子按时点药,但红还是没消。快一个星期了,我又带孩子去查,这次大夫好象很紧张的样子,仔细查了又查,最后告诉我孩子左眼矢明。而且,怕还有别的毛病。我惊呆了!一会儿医生把我的爱人叫了进去,当爱人出来后,脸色苍白的告诉我:“臭臭可能是眼癌!”我一下就呆住了:“眼癌?不可能!一定是错了!”我的孩子健康活泼,就算他的眼睛有问题,也不可能是眼癌!我不相信,我要去北京复查! 第二天,我和爱人带孩子去北京。 结果终于出来了。 臭臭真的是视网膜母细胞瘤。真的是眼癌! 我一下跌坐在地上,很久才发现我已经失声痛哭。我感到血被抽干了,心被揉碎了。医生告诉过:得这个病的孩子在走的时候两只眼睛会瞎的,而且随着肿瘤长大和游走,脸部会变型,会惨不忍睹。想着孩子欢笑的脸,我不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他才一岁三个月啊!他的生命才刚刚开始,难道就要结束了吗?这一切是真的吗?医生告诉我,臭臭现在可以化疗,也许还有50%的希望,但是他必须进行眼球摘除手术,包括眼眶,化疗的结果是他这半边脸永远是他一岁时的脸,而那半边脸却正常生长。而起,即使手术化疗成功也只能活七八岁左右。我真的很想给他化疗,当时我疯狂的抓住医生的手一个劲的喊:“给他做手术,做手术!”但我也清楚的知道,这对一个才一岁多的孩子来讲太痛苦了,更残忍的是如果他活到七岁,如果他懂事以后,他的痛苦也是不可想象的,因为他难逃一死啊! 那天晚上我和爱人做出我们一生中最难做的决定。我清楚的记得在做这个决定时我那坚强的爱人那张没有血色的脸和悲伤的眼睛。我对我爱人狂喊:“不可以,医生说若不做手术,孩子会双目失明的,最后眼睛会长出像菜花一样的东西,头也要变形的,我该怎么办,当臭臭伸着双手喊‘妈妈,妈妈,,你在那里’时,我该怎么办?我会疯的!做手术吧!不管怎么样,我们都不会后悔的,就算倾家荡产,剜骨剔肉也要给他治啊!毕竟还有一丝希望啊!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我的孩子死去!”,面对着我的歇斯底里,我爱人,我心爱的人只是使劲的抱着疯狂的我,向我吼到:“唇儿,你清醒一点难道你要让臭臭长到可以质问你‘妈妈,我为什么不能活下来’的时候吗?你难道就让他用一只眼睛来面对这个冷酷的事实吗?你难道让他保受身体的摧残还要面对那些好奇的目光吗?”然后她是使劲的擦了一把眼泪。
【经典の作】转载-----{小雏菊} 第1节:圣洁的代表 流不尽,散不开,菊花的泪, 在春去冬来,徘徊,留连…… 小雏菊,一直是圣洁的代表。 我从小就在所谓的资优班长大,不但资优,还是舞蹈班,班上三十位女同学全是经过智力、舞蹈能力检测,从三百多位征选人中挑选而出。 国小六年,就那样和其它二十九位女同学一起长大,在我的生活圈,除了爸爸和老师,我没有其它机会去接触到男性,在我的国小生涯,男生是外来者。 国中,我放弃了舞蹈班,上了普通的男女混合班。那种情形,很像乡下女孩第一次到了城市,那么地新奇,那么地好奇。 第一次听到脏话,是在电视上。 第一次亲眼目睹有人说脏话,是在国中的班上。 我只是睁大眼睛,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后来班上的同学爱叫我「小雏菊」,因为我什么都不懂,不懂帮派、不懂规矩、不懂男女……我像一朵刚开的花儿,还不懂黑白,只觉得世界很新奇。 小雏菊,代表着无邪、天真。 小雏菊一直跟着我,直到国二下学期那天…… 下过雨的街,昏暗潮湿。 冬天的傍晚,七点多,天已经暗了下来,特别是下过雨,一切是那么黑暗、邪恶。在街灯照不到的小巷里,五六个人围成一个圈,圈住了一个人。像匹困兽,他没有挣扎,只是淡淡不语。每个人的手上都握着球棒,为首的带头人吐了一口槟榔汁,「干!你他妈的再J啊,活得不耐烦,跑到我大仁的地头来抢地盘?」槟榔汁红红腻腻地滴到困兽的鞋子上,他眉头一皱。 「你他妈的耍酷?别以为妞多就J,怎么?槟榔汁嫌脏?」话一说完,又是一口,这一次不偏不倚地吐上了他的脸。 他用一种极慢的速度抹掉红色的液体,双眼爆出杀机,猛然一拳挥向吐槟榔的人,只听见骨头断掉的声音夹杂惨叫声,一抹红色由他的嘴里流出,只是这次吐出的不是槟榔汁,是血。 「老大!」跟随的小喽看见大哥倒下,纷纷举起球棒大吼:「干!打死他!」 球棒纷纷落下,落在他的身上。他的拳头很硬,却硬不过木制球棒,他一拳又解决了一个人,还来不及闪躲,其它四支球棒纷纷从他的头、手、腰、背重重地落下。 这一仗,他是输了。 补习是我很讨厌做的事,只是补习,却是每个国中生都要做的事。 今天,还是一样得去补习,从补习班回来,我看到了不是每天都会发生的事情——围殴! 天!这种只听同学说过的事情,我还没有亲眼目睹过。我蹑手蹑脚地往巷子里头看,除了乒乒乓乓的殴打声,我还可以听见粗俗的叫骂声。 很快地,我分辨出被打的其实只有一个,其它根本就是打人。 不满的情绪很快在我心里涌现,我拿出童军课的哨子,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居然大声地叫了出来:「警察来了!」然后,我使出全力,用力地吹着哨子。 也许是我的策略奏效,打斗声变小了,我听见有人不满的咒骂声,和踏着水的跑步声,过了一会儿,暗巷里不再传出声音,我再一次探头窥看。 没人了。 一步一步走进暗巷,除了斑斑点点的血迹,我看不到任何东西。也许人都跑了吧,就当我想离开时,一声呻吟引起我的注意,顺着声音走过去,我倒抽一口气,我看到了人……面目几乎全非的人。 这辈子,我不会忘记那呻吟声。 如果,我没有走过去,或许如果他不出声……如果,那么多的如果,却还是改变不了事实。 我走向那个人,可以说,我救了他。 而他呢? 他亲手摘掉了我身上的小雏菊…… 教室外面挤了很多人,阿川、小温和班上一些所谓混混,都一脸哈巴狗像地站在门外。 「他们在干嘛?」我边发作业,边问小宣。 「高年级的成哥出院了,说要来我们班谢人。」小宣也很好奇地往窗口挤。 「谁是成哥?」 「高中部的带头啊!大哥耶!」 我没有什么兴趣,下一节国文考试,我得温习。看着班上一半同学都挤到走廊去,我翻了翻白眼,低头看我的参考书。 教室外面的吵杂声突然静了下来,我不禁奇怪地抬头。 只见门口站了一个穿高年级制服的人。我不知道他是谁,只看得出来他的脸还有点瘀青,手上也还吊着石膏。 这么别脚的角色也能当大哥?我有点不屑。 直到他笔直地朝我走过来,我才惊叫出声:「是你!」 他是我三个月前救的人!被打得鼻子眼睛皱在一起的丑八怪! 怎么……怎么今天看起来有点帅?! 「小雏菊!我欠一条命。」说完,他取下脖子上的项链,用残废的手,将它霸道地挂上了我的脖子。 我还来不及反应,什么都还没能说出口,高年级的教官就火冒三丈地冲进了教室。 「李华成!我警告你,再到国中部,我就再把你的高二当掉。」 「教官,我是在报恩,您不是教我知恩图报?」他轻蔑地一笑,看了我一眼,就像皇帝一样,被一群人围着走出了教室。 等他消失在走廊,班上的人才全部像发了疯一样地围着我。 「小雏菊!救了老大!」 「小雏菊!和大哥是怎么认识的?」 「小雏菊!看不出来喔,惦惦吃三碗公喔!」 左一句小雏菊,右一句小雏菊,我被叫得头都昏了,除了挂在脖子上的银炼,我的视线里,再也容不下任何东西。 我并没有忘记李华成,但他也没有再找过我。 班上,依然用一种尊敬的眼光看我,甚至有人开始叫我「雏菊姊」。 又过了三个月,国中二年级似乎就要结束了。 暑假来临那天,就在我走出校门那一x那,一群人围住我,我不禁一愣,什么时候我也变成被围殴的对象? 只见带头的人说:「小雏菊,老大要见。」 制服上明明绣着我的名字,奈何这批瞎子只会雏菊雏菊地叫。 「你老大是谁?」 「成哥!学校的带头!」他很骄傲地说着。 「没兴趣。」我一时忘了成哥是谁。或许,我早应该把他忘记。 「小雏菊。」淡淡的声音传来,围住我的人很意外地让开一条路。 看到来者是何人时,我不禁睁大眼,「是你!」 「是我!」他脸上有嘲谑的笑容,「我载回去。」 我应该说不的,真的,我应该的。 可是我并没有,我上了他的后座,让他载着我回家。 人是回到家了,心呢? 心,被他载往和家相反的另一个方向去……
【原创】×××((契约男女))××× HO~虫子开坑咯~≡作者废话:呃~从新改变我以往的风格.虽然还是一样写的糟糕,更新速度又很慢,我会努力的!(嘿,不知道会不会完结哟.)来的同志觉得难看可以说,要是想喊呢,我也没意见拉觉得还过的去的同志可以常来≡≤内容介绍≥一份契约,绑定了俩人终生你,永远是我的第一章 你!是我的仆人了(1)“林小森!”在!没错,林小森就是本人啦!咳咳,应该先来个自我介绍吧?林小森: 性别,废话…当然是女啦 年龄:嘿嘿.马上要过18岁生日啦星座:嘿!顾家的巨蟹座。唉,不是我自恋。我以后一定会是好太太,谁娶到我谁有福!血型:AB型 最喜欢吃的是自己煮的菜 最讨厌的东西:在地上爬行的动物最最最伟大的人生目标:赚白花花的银子,跟家人过幸福又无忧的日子虾米?说我最最最伟大的人生目标太过低俗?去死吧!本女子又不是君子。再说了,凭我一个未满18岁的丫头片子的理想能有多伟大啊?“唉~”问我为什么叹气,那是因为貌似所有人都忘了我今天的生日了。郁闷,生日都过的窝囊!马上就要期末考了,啊~只顾着帮同学赶笔记,一份50块。都忘了这马子事了。看来晚上又要熬夜K书了真是可怜的18岁!回家路上……“哐铛”诶?奇怪,什么声音?小森低下头看看“呀~~破脚踏车!又给我半路抛锚。”今天生日怎么运气还那么背?“臭脚踏车,我揣死你”刚想伸脚揣这只“无奈”的脚踏车时,又把脚给伸回来了哼!就那么让你死就太便宜你了!(嘴上那么说,心里还不是舍不得)“算了算了。”终于自认倒霉,扶起脚踏车往回家路上走去…慢慢的扶着脚踏车走在路上,在一家“Oh Ye Yes”传统拉面店前停了下来。没错了,就是她家了,一家看起来传统,但店名又取的那么“独特”。店面即不算大,却也不算小。
‖转‖为你补上第一百个娃娃//☆// 年轻人喜欢上了在便利商店打工的女孩, 他每天都会到女孩工作的店里面买一包香菸, 渐渐的两人开始互相熟悉, 当女孩工作感到无聊乏味的时候,或者是心情不好的时候, 年轻人就会出现,他会陪女孩说说话,或是逗女孩开心。 女孩也知道年轻人似乎喜欢上自己了,可是自己已经有很要好的男友,面对年轻人如此的关怀,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婉拒他。 有一天商店外头运来一台娃娃机,女孩很喜欢里面的娃娃, 年轻人知道以後,就去夹了一只娃娃送给女孩, 当天他终於对她表白,希望女孩能接受他, 不知如何是好的女孩,只能残忍的告诉年轻人,她和他是不可能的,因为她已经有深爱的男友了, 年轻人听了之後默然的点点头, 只是自己对女孩的喜欢已经超出自己所预期的, 他不死心的问女孩,自己真的没有机会了吗? 善良的女孩不忍心看到原本开朗风趣的年轻人变得如此消沉寡欢, 於是她手指著娃娃机里面的绒毛娃娃说, 除非你夹满100个娃娃,而且一天只能夹一个。 原来女孩希望用时间来冲淡年轻人对自己的感情, 她心想,一天夹 1 个娃娃,最快也要三个多月之後才有100个, 而且年轻人应该不会真的有耐心夹满100个娃娃吧! 这三个月的时间,她会尽量与男孩保持距离, 她决心让两人恢复到店员和顾客的关系。 年轻人还是每天到商店来,可是女孩开始变得冷淡, 他总是试著聊一些女孩有兴趣的话题,不过女孩依然爱理不理。 因为她知道唯有这样做,才不会让年轻人越陷越深。 年轻人或许是感觉到女孩的用意, 於是他每天夹娃娃, 有时运气好夹一两次就中了, 有时运气差,零用钱花光了也夹不到,只好跟朋友借钱继续夹,一直到夹中为止。 无论花多少钱花多少时间,他每天一定会夹一个娃娃, 只是他无法与女孩分享夹到娃娃的喜悦, 因为他知道女孩有意要避开他, 为了怕影响到女孩的情绪,他只能在橱窗外头微笑的对女孩点点头。 好几次,看到年轻人因为夹到娃娃兴高采烈的样子, 女孩都想要冲出去对他说, 我是骗你的,你不要再夹了,就算你真的夹到100个娃娃,我跟你也是不可能的! 但是一想到年轻人希望破灭的样子,女孩就於心不忍,她只能不断犹豫。 就这样1天,2天,3天。。,年轻人的娃娃数量不断的累积, 而女孩刻意与年轻人保持距离的结果,则是让自己在工作的时後更显孤单。 不知道是哪一天,女孩子因为在外地工作的男友无法回来陪她过18岁的生日,与男友吵了一架, 而那天年轻人仍一如往常的来到便利商店, 不同的是那天年轻人竟走进了店里, 他对女孩说, 可不可以破例让他在今天夹两个娃娃回去, 可是因为和男友吵架而心情不佳的女孩,很生气的当场拒绝了他。 就这样,年轻人走到娃娃机旁,默默的夹了一个娃娃回去, 在年轻人离开的时後,他对橱窗里的女孩看了一眼。 隔天以後,年轻人再也没来夹娃娃了。 刚开始女孩虽然觉得奇怪,但是仍然庆幸自己终於放下了心中的大石头。 可是渐渐的,她突然觉得不习惯, 因为那个每天都会为了她来夹娃娃的熟悉背影, 好像空气一样就消失不见了, 这时女孩才发现到, 原来她心中的失落感远远超过年轻人所带给她的负担。 只是一切都。。。 女孩开始想念以前年轻人来店里陪她聊天的点点滴滴。 哪怕他只是站在橱窗外头沉默不语的夹娃娃, 似乎都会带给她莫名的安全感。 所以女孩每天上班时,总是不断的抬头张望, 那个熟悉的身影来了吗? 可惜的是,年轻人始终没出现,只剩下那台没人使用的娃娃机。 有一天,女孩下班後,在店门口遇到了以前常和年轻人一起来的朋友,她焦急的问他年轻人的下落,可是年轻人的朋友则是一脸黯然,他带女孩来到年轻人的家,当他开启年轻人的房间的门 时,映入女孩眼帘的是一群娃娃机里面的绒毛娃娃,以及躺在床上动也不动的年轻人。 原来年轻人的脊椎有病,必须要开刀才能保住生命,可是开刀有一半的机率会失败而导致全身瘫痪,年轻人在开刀的前一天晚上,也就是女孩和男友大吵一架的那天,希望女孩给他机会夹2个娃娃,因为他已经累积有98个了,然而却遭到女孩的回绝,隔天之後年轻人手术不幸失败变成植 物人。 年轻人的母亲拿了一封信给女孩,那是年轻人在手术之前写好的: 其实我早就知道,就算夹到了100个娃娃, 你也不可能会喜欢我, 我之所以这麼做并不是故意要造成你的困扰, 而是希望在我有限的时间里, 证明我曾经很用心的去爱一个人, 这样就足够了, 如果你看到了这封信, 那表示我再也无法为你夹娃娃了, 对不起, 或许我的努力还不够吧, 没能夹到100个娃娃亲手送给你。。。 女孩看著床边的99个绒毛娃娃,那是99颗无法承受的真心, 眼眶里的泪水早已决堤而出。。。 隔天女孩来到年轻人的家, 她将第100个绒毛娃娃放到年轻人的手中, 这时已经变成植物人的他, 眼睛流下了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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