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人沙洲 伊人沙洲
关注数: 53 粉丝数: 103 发帖数: 1,562 关注贴吧数: 7
陕西省2016年高考报名政策的几点疑问 陕西省2016年高考报名政策的几点疑问 1、陕招委[2015]1号《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于2015年11月27日发布,既然是补充通知,那它是对哪一份或者哪几份文件的补充通知?因为查阅2013年11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2015年陕西省高考报名政策等文件,均未显示对“双三年”考生父母户籍不做要求的条款,同时《补充通知》也不符合11月25日媒体通气会的精神。 2、《补充通知》11月27日发布,对“双三年”考生政策要求与之前的所有文件有非常大的冲突,28、29号是周末,12月1日开始报名,《补充通知》在出现非常大的变化的情况下未做任何公示,可以认为发布程序不合法,《补充通知》的发布没有依据。 3、2015年11月30日晚“陕西招生考试”发布了“2016年陕西高考报名相关问题解答”,认为《补充通知》对“双三年”考生不存在放宽条件,“这部分考生在陕接受高中阶段教育3年,与原籍陕西的考生完全在同一基础上竞争,因此,这一部分考生应按陕西籍考生对待,而不属于随迁子女”,那么请问:中东部省份考生有计划的提前三年在陕办理户籍、学籍,而其父母并不在陕,这不是高考移民是什么?这里存在特殊问题特殊对待吗?以前他们偷偷摸摸,现在一纸补充通知让高考移民合法化,这无形中扩大了陕西籍考生基数,损害了陕西考生的利益。近几日关于陕西放开高考报名户籍条件的消息在凤凰网等各大媒体引发强烈关注,如此以来,将对陕西考生带来多大影响? 4、有家长向陕西省招办咨询‘双三年’考生对父母一方户籍不做要求的依据,招办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公示期间你们怎么不反映意见?可是我们想说不合理的法规也需及时地修订,况且那时候没有《补充通知》,《补充通知》是2015.11.27才发布的。 5、我们国家实施的是分省单独计划单独招生的政策,除极个别省份(外来务工人员比例非常大)外,绝大多数省份并未放宽户籍限制,请问陕西外来务工人员占比有多大?有北京、上海、长三角、珠三角其他省市所占比例大吗?那么我省为何在损害广大陕西籍考生利益的情况下,强推放开户籍限制而忽视民声呢? 6、陕西省教育厅11月30日22时在新浪微博发文,发表了@陕西考试招生新闻发言人就高招政策的解答,截止12月1日晚21时,跟帖数百条,要求省教育厅给予解释澄清,而我们的政府机构官方微博没有对任何一条进行解释澄清。转变工作作风搞了这么久,我们的政府机关依然对广大群众的呼声置若罔闻,这样的机构配不配代表政府为人民服务? 7、随迁子女报考问题,北京、青海等地明确随迁子女只能报考高职以下院校,你认可,在我这考,不认可,就回原籍考。在全国各省区都严格限制随迁子女的报考的情况下,陕西省却全面放开。请问我们是经济方面比其他省市发达?还是教育水平比别的省市领先?抑或是我省外来务工人员占比比东部沿海省市大? 陕西放宽高招户籍限制,带来的考生滚动必然是单向的,只进不出,因为别的省份管得严,相对容易的省份我们根本去不了,高考移民的口子一旦打开,将影响陕西N代人。 8、强烈要求考生在学籍所在的学校高考,省内考生回流到户籍地,给挂靠学籍而不在本校就读的考生钻了空子。按目前的回流到户籍地指派学校报名高考的政策,这里面存在一部分真正的省内回流考生,同时也存在挂靠学籍而不在本省就读的情况(不要告诉我们学籍管理非常严格不存在这种情况),而报名学校的考生家长也没法去甄别,没法起到有效的监督。同时建议对考生及父母或者监护人的户口、工作单位进行公示,便于大家监督,营造出陕西阳光、透明的招考氛围,维护好广大考生的权益。 陕西是一个经济教育相对落后的省份,而广大的陕西人民为陕西经济文化建设兢兢业业地奉献着,我们以生于斯长于斯为荣,陕西深厚的文化底蕴是我们的骄傲。对于那些背井离乡为陕西建设做贡献的人们,我们欢迎他们的孩子在陕高考,可是那些父母户籍不在陕西的孩子,为了一己私利,有计划的把孩子户口迁入陕西,他们仅仅是为了在陕参加高考,他们对陕西建设没有一毛钱的贡献。 我们再次要求: 1、撤销陕招委[2015]1号补充通知。 2、修订不合理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明确随迁子女在陕高考只能报考高职以下院校。 3、取消省内学生高考回流生制度,学生在学籍学校报名高考。各校中招完成后和高考报名时严格对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正常父母工作调动导致的转学随时公示,彻底堵住挂靠学籍和学籍造假的情况。 不要让默默为我省建设奋斗几十年的陕籍考生家长们寒心!不要让陕西学子辛苦求学十二年的成果被别有用心钻政策空子的外省学生侵占!不要让高考政策影响到陕西政府的公信力!!!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