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染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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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问“文心一言”:共祖溯源,男性y染色体与女性线粒体哪个靠谱? 先说文心一言给出的结论: “女性的染色体mtDNA确实不能通过代际溯源直接追溯到特定的先祖个体。” ——起因—— 上午逛知乎的时候, 看到一些人在男性y染色体追溯先祖的相关话题下,言辞凿凿地说女性的线粒体还是啥玩意儿比男性y染色体好使且更稳定。 作为文科生,虽然也没怎么学过生物,但这显然是违背常识的,于是我就上文心一言看看她们说的女性线粒体遗传信息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 接下来以图片形式展现拷问过程。不是专业的,所以在拷问过程中措辞可能不太准确。 #共祖溯源##男性y染色体##女性mtdna#
关于写文过程中“跪拜礼”问题 一般情况下,大家写书所构建的古典社会的世界观,多少是受自身对中国古代社会的认识所影响。 ———— 刚刚看到一个帖子,似乎跪拜礼就是古典社会的标配,有点先入为主了。 我倒也不是说批评还是怎样,只是颇为感慨,看来辫子戏还是流毒颇深。 故而发这样一个帖子,供各位参考。 ———— 简单来说,其实吧,动不动就下跪,汉家王朝是不兴这一套的。(不单单是历朝典制可以看出这一点,历朝留下来的画卷也有提现。) 下面图片的内容是我搬运的,我看着有理有据,最后面还附有链接…… #汉家文化#
乱 世 莎圣母,是典型的西方匪 《帮】思维下的口号 假设乱【世来临了,推崇这句话的人,试问是以什么身份说出来? 是普通人?还是一个小“同岭”? ———— 假设是普通人,乱【世,意味着秩序的崩塌。 你以为嚷嚷着“莎圣母”,推动着这一口号成为扭曲状态下的“社徽”共识,你就能安然无恙地生存下去?圣母全消失了,你就能活的更好? 你们推动这个口号,本质上就是把自己的“生存裁量权”交出去了——你怎么就不可能是别人口中的圣母?谁给你一个普通人证明? ———— 假设是“小同岭”,你还嚷嚷着这个口号,你还不如找块结实点的墙重新开始。 乱【】世需要的是什么你都不清楚,当个皮的“同岭”。 你以为真像西方电影一样,就是靠着劫掠不可再生的超市物质过活吗? 保证安全是第一步,作为同岭,更需要的是队伍,是人手,特别是需要的是保证恢复再生产人手,而这一切都是需要重建“秩序”。 莎圣母……看你们那点出息。
明代各省的进士人数,看看你们那儿有多少? ———南北榜延续——— 洪熙元年(1425 年),开始分南北卷取士,南士六分,北士四分。 《明仁宗实录》卷九下记载仁宗语曰: “科举之士,须南北兼取。南人虽善文词,而北人厚重,比累科所选,北人仅得什一,非公天下之道。自今科场取士,以十分论,南士取六分,北士四分。尔等其定议各布政司名数以闻。” ———南北中三榜确立——— 因仁宗在洪熙元年五月即驾崩,宣宗于该年六月即位,定下会试分南、北、中三地定额取士。 ———三榜属地划分——— 三榜属地划分: 查继佐《罪惟录》志卷十八《科举志》曰: “洪熙元年,宣宗即位。七月,定会试南、北、中三卷。 先是,仁庙拟,一科每百人,以六四,判南北。 是时,三分之,姑以百名为率,南北各退五名,为中卷。 北卷则北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 中卷则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及庐、凤二府,徐、滁、和三州; 余皆属南卷。” 后三卷定额微有调整,大致如是。 —————— 图文皆搬运~
不愿入赘,还能被道德绑架? 人家不愿意入赘就不愿意,又不是非她不娶。 她如果非得要人入赘,另外找一个愿意的不就得了。 还发帖委屈上了? 她们这是想要冲击“人类朴素的价值观念”,让“拒绝入赘”和“想要软饭硬吃”挂钩? 然后让这种错误的、道德绑架的口号,潜移默化地内化成为人类的共识? ——题外话—— 她的家产都是她爹妈的,还真以为是自个儿的本事呢? ……………… 我以前发的帖子就提到过,“入赘”是两个家庭之间的关于“传承权”的博弈。 女方家庭想要通过几句动动嘴皮子的口号,裹挟人类认知,即通过道德绑架,来简化削弱男方家庭传承的筹码,这是不是太龌龊了? ……………… 入赘当然可以, 首先,最起码是要“你情我愿”。这一点没有达成共识,就别夏币币,更别想通过道德绑架,强行逼迫。 其次,在你情我愿的前提下,入赘的程序不能少,该给什么给什么。 ——说在最后—— 人类朴素的价值观念,以及正常的人类共识,需要每个人的守护💪
“冠姓权”实质是争夺“传承权”的博弈 几个事实: 1、近十多年来,“姓+姓+名”模式的新生儿命名方式很多。 2、近几年来,生两胎,一胎随夫一胎随母姓的现象很多。 3、以上现象,集中于90后的家庭中,而90后,多为独生子女。 …… 是谁,在急于对“孩子姓什么”进行争夺,一目了然;是谁,在宣扬“孩子跟随姓都无所谓”,一目了然。 这是组合拳,剑指“传承权”。 ———前言——— 1、【形势】事到如今,“冠姓权”的争夺,已经摆到明面上来了。 2、【误区】现有的讨论,几乎都将所谓的“冠姓权”,视为男女之间的争夺,其实就是一叶障目了。 3、【弊端】将其视为男女之间的争夺,很容易将所谓的“冠姓权”纳入到“婚姻”问题——进而将其视为可以用于“降低彩礼额度”而讨价还价的筹码,这就落入下乘了,彩礼问题本身都是一笔糊涂账。 4、【补充说明】倘若有人愿意因为零彩礼,而将所谓“冠姓权”让渡出去,个人对此并无异议——毕竟每个家庭情况不同,“愿打愿挨”,无可厚非,无可指摘。如果能零彩礼结婚,也算是功德无量了~ 5、【初衷】但是我个人,还是一厢情愿地希望各位能做一个明白人,哪怕所谓“冠姓权”让了出去,也要明白自己让出去的到底是什么。 ———要点,及悲观的前景——— 1、前面我使用的是“所谓的冠姓权”, …… …… ……(太长发不出来,后面补充省略部分)…… …… …… ———免责声明——— 我的出发点是把所谓“冠姓权”之争,以我个人的角度进行解读。 如果合适,希望能对各位有所启发,如果不对,可以当我在发癫。
高额彩礼原因的个人看法 两个事实: 1、旧婚典中的两倍及以上的嫁妆,被移风易俗了。(不一定是两倍嫁妆,而是想说明,“重男轻女”的古时候是盛行“厚嫁之风”) 2、婚姻中的定亲流程,沦为是事实上的、没有售后的买卖关系。 ———分割线——— 基于以上事实,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一是,彩礼的“制衡”对象——嫁妆,在现阶段,没有随着彩礼,恢复到其原有的“仪制”。 不求倒贴嫁女儿,至少让漫天要价收敛一点也好。 遗憾的是,嫁妆与彩礼之间的关系,类似于小车拉不住大马,只能任由彩礼数额飙升。 二是,我们不能对婚仪中“纳币”这一流程的看法,停在旧婚典时代,即将其看为单纯的“礼节”。现如今,彩礼带有非常浓厚的市场经济因素。 ————分割线———— 基于第二个结论,我们可以从市场角度进一步分析,彩礼高昂原因。 在此,我个人倾向于将这个原因,归为“信息时代,全果性卖方信息共享之婚姻大市场的形成”。 【注:以上为本人不成熟看法,不认可就当我是胡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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