躬耕垅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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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资打官司 第一次打官司<?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我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办过多少案子连自己都记不清了,但我第一次打官司却记忆深刻宛如就发生在昨天。 1986年冬,当时我在企业担任保卫科长,半天去学校读书半天上班,学的是法律专业。这年因我旧房拆迁,我暂时住到舅佬单位市电力局刚分给他的一间小屋里。小屋没厨房,也没卫生间,平时我一家三口只好到岳父家吃饭。岳父家住在下城区窑瓶巷一个庵内,住宅面积也不大,四合院,院子里住了五六户人家。院子小,住房困难,邻居之间免不了为搭个灶披,石板搭个洗衣台之类的琐事发生纠纷。 有一天傍晚,我到岳父家去吃晚饭,一进门只觉得气氛不对。我的老丈人晚餐时好喝两口,这天饭桌上菜已摆好,小玻璃杯里也已斟满白酒,但我看他皱着眉叹着气,酒一口也没喝下去。看看舅佬沉着个脸,一言不发站在里屋窗前。 经询问得知,一个星期前,这天白天天气晴朗,是腊月里难得的好天气。我丈母娘想乘天气好,把棉被捧出来晒晒。但住在隔壁的一位大伯因平时与舅佬家有一点小磨擦,这天装着在看自己家种的盆花,撅着屁股占着只有一米宽的过道就是不让路。这时舅佬看见了就指责这位大伯为啥故意挡道,因此发生争执。当时双方互相抓住对方衣襟并指责对方,大伯的妻子看到了怕事态扩大,就上来拉拽大伯,拉扯中一脚没站稳就与大伯一起倒地了,倒地过程中大伯的妻子后脑被打碎的花盆磕伤了一个口子,其他邻居看到后就上来劝架,双方也就平息各自回家。 本来也就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大伯的女婿是在市里某机关工作的,当时就扬言要给舅佬吃点苦头。果不其然,事发后的第二天,社区管区民警就来传唤舅佬去作了讯问笔录,管区民警还对其他邻居与这位大伯及其妻作了笔录。今天下午,管区民警将一份治安拘留柒天的通知书交给了舅佬,如无异议,明天就进拘留所去。老丈人对法律不懂,治安拘留就认为是坐牢,眼看几天后就是春节了,这大过年的摊上了这么大个事,还有啥心情喝酒。 我听了这件事情经过后,凭我学到的法律知识,从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来讲,我认为公安机关对舅佬治安拘留柒天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事不宜迟,当时我虽还没有考取律师资格,但我懂得,一进拘留所,我舅佬的档案上就有了不良记录,这对他今后的加工资与升迁都是不利的。我根据当时的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被治安处罚人对处罚有异议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申请复议。 我在第二天就写好了复议申请书,岳父虽知道我已在为此事奔波,但他对打赢官司并不抱太大希望。我们一个小老百姓怎么吃得落与政府拗手腕。我记得当时这份复议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1、现没有一份有效证据能证明受害人后脑所伤是申请人致伤的。受害人夫妻是利害关糸人,他们的证言证明效力是极差的。除了其夫妻二人互相证明外,没有第二份证据能证明申请人打人的事实。2、从受害人的伤势来看,也不可能是申请人造成的。受害人现在伤的是后脑,并且是一个7字型的口子,拳击是不可能形成7字型口子的。这7字形的口子能证明申请人所述受害人是在劝架时倒地被花盆磕伤的事实。 申请复议书交到市公安后,我就惴惴不安的等待着结果。等到第三天,市公安局派出两名公安到居民区来调查,经邻居反映,当时我舅佬只是有与这位大伯有拉扯行为,并没有打人,受害人怎么受伤的都没有看见。 市公安局来调查之后,过了五天市公安局来通知叫舅佬去一趟,舅佬一到市公安局,经办民警将一份撤销治安拘留柒天的决定书交给我舅佬,我舅佬当时就激动得不得了,立即就赶到单位里,把这份决定书交给领导。那年,我舅佬单位正在评定加工资,按公司规定,受治安处罚的人与行政记过处分的人是不加工资的。治安拘留被撤销后,我舅佬加上了工资,还恢复了被罢免的班组长职务。 拿到撤销治安决定书的当晚,我看到老丈人喝一口酒啧一下嘴的满意神情,我猜想此刻他一定觉得,我这个女婿别看平时像个书呆子似的,关键时刻还真管点用。 自第一次打官司之后,我对学习法律更加感兴趣,我立志一定要成为一名真正的律师。
<征文》第一次打官司 第一次打官司<?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我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办过多少案子连自己都记不清了,但我第一次打官司却记忆深刻宛如就发生在昨天。 1986年冬,当时我在企业担任保卫科长,半天去学校读书半天上班,学的是法律专业。这年因我旧房拆迁,我暂时住到舅佬单位市电力局刚分给他的一间小屋里。小屋没厨房,也没卫生间,平时我一家三口只好到岳父家吃饭。岳父家住在下城区窑瓶巷一个庵内,住宅面积也不大,四合院,院子里住了五六户人家。院子小,住房困难,邻居之间免不了为搭个灶披,石板搭个洗衣台之类的琐事发生纠纷。 有一天傍晚,我到岳父家去吃晚饭,一进门只觉得氛不对。我的老丈人晚餐时好喝两口,这天饭桌上菜已摆好,小玻璃杯里也已斟满白酒,但我看他皱着眉叹着气,酒一口也没喝下去。看看舅佬沉着个脸,一言不发站在里屋窗前。 经询问得知,一个星期前,这天白天天气晴朗,是腊月里难得的好天气。我丈母娘想乘天气好,把棉被捧出来晒晒。但住在隔壁的一位大伯因平时与舅佬家有一点小磨擦,这天装着在看自己家种的盆花,撅着屁股占着只有一米宽的过道就是不让路。这时舅佬看见了就指责这位大伯为啥故意挡道,因此发生争执。当时双方互相抓住对方衣襟并指责对方,大伯的妻子看到了怕事态扩大,就上来拉拽大伯,拉扯中一脚没站稳就与大伯一起倒地了,倒地过程中大伯的妻子后脑被打碎的花盆磕伤了一个口子,其他邻居看到后就上来劝架,双方也就平息各自回家。 本来也就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大伯的女婿是在市里某机关工作的,当时就扬言要给舅佬吃点苦头。果不其然,事发后的第二天,社区管区民警就来传唤舅佬去作了讯问笔录,管区民警还对其他邻居与这位大伯及其妻作了笔录。今天下午,管区民警将一份治安拘留柒天的通知书交给了舅佬,如无异议,明天就进拘留所去。老丈人对法律不懂,治安拘留就认为是坐牢,眼看几天后就是春节了,这大过年的摊上了这么大个事,还有啥心情喝酒。 我听了这件事情经过后,凭我学到的法律知识,从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来讲,我认为公安机关对舅佬治安拘留柒天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事不宜迟,当时我虽还没有考取律师资格,但我懂得,一进拘留所,我舅佬的档案上就有了不良记录,这对他今后的加工资与升迁都是不利的。我根据当时的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被治安处罚人对处罚有异议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我在第二天就写好了复议申请书,岳父虽知道我已在为此事奔波,但他对打赢官司并不抱太大希望。我们一个小老百姓怎么吃得落与政府拗手腕。我记得当时这份复议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1、现没有一份有效证据能证明受害人后脑所伤是申请人致伤的。受害人夫妻是利害关糸人,他们的证言证明效力是极差的。除了其夫妻二人互相证明外,没有第二份证据能证明申请人打人的事实。2、从受害人的伤势来看,也不可能是申请人造成的。受害人现在伤的是后脑,并且是一个7字型的口子,拳击是不可能形成7字型口子的。这7字形的口子能证明申请人所述受害人是在劝架时倒地被花盆磕伤的事实。申请复议书交到市公安后,我就惴惴不安的等待着结果。等到第三天,市公安局派出两名公安到居民区来调查,经邻居反映,当时我舅佬只是有与这位大伯有拉扯行为,并没有打人,受害人怎么受伤的都没有看见。 市公安局来调查之后,过了五天市公安局来通知叫舅佬去一趟,舅佬一到市公安局,经办民警将一份撤销治安拘留柒天的决定书交给我舅佬,我舅佬当时就激动得不得了,立即就赶到单位里,把这份决定书交给领导。那年,我舅佬单位正在评定加工资,按电力局的规定,受治安处罚的人与行政记过处分的人是不加工资的。治安拘留被撤销后,我舅佬加上了工资,还恢复了被罢免的班组长职务。 拿到撤销治安决定书的当晚,我看到老丈人喝一口酒啧一下嘴的满意神情,我猜想此刻他一定觉得,我这个女婿别看平时像个书呆子似的,关键时刻还真管点用。 自第一次打官司之后,我对学习法律更加感兴趣,我立志一定要成为一名真正的律师。
<征文》第一次打官司 第一次打官司<?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我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办过多少案子连自己都记不清了,但我第一次打官司却记忆深刻宛如就发生在昨天。 1986年冬,当时我在企业担任保卫科长,半天去学校读书半天上班,学的是法律专业。这年因我旧房拆迁,我暂时住到舅佬单位市电力局刚分给他的一间小屋里。小屋没厨房,也没卫生间,平时我一家三口只好到岳父家吃饭。岳父家住在下城区窑瓶巷一个庵内,住宅面积也不大,四合院,院子里住了五六户人家。院子小,住房困难,邻居之间免不了为搭个灶披,石板搭个洗衣台之类的琐事发生纠纷。 有一天傍晚,我到岳父家去吃晚饭,一进门只觉得氛不对。我的老丈人晚餐时好喝两口,这天饭桌上菜已摆好,小玻璃杯里也已斟满白酒,但我看他皱着眉叹着气,酒一口也没喝下去。看看舅佬沉着个脸,一言不发站在里屋窗前。经询问得知,一个星期前,这天白天天气晴朗,是腊月里难得的好天气。我丈母娘想乘天气好,把棉被捧出来晒晒。但住在隔壁的一位大伯因平时与舅佬家有一点小磨擦,这天装着在看自己家种的盆花,撅着屁股占着只有一米宽的过道就是不让路。这时舅佬看见了就指责这位大伯为啥故意挡道,因此发生争执。当时双方互相抓住对方衣襟并指责对方,大伯的妻子看到了怕事态扩大,就上来拉拽大伯,拉扯中一脚没站稳就与大伯一起倒地了,倒地过程中大伯的妻子后脑被打碎的花盆磕伤了一个口子,其他邻居看到后就上来劝架,双方也就平息各自回家。 本来也就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大伯的女婿是在市里某机关工作的,当时就扬言要给舅佬吃点苦头。果不其然,事发后的第二天,社区管区民警就来传唤舅佬去作了讯问笔录,管区民警还对其他邻居与这位大伯及其妻作了笔录。今天下午,管区民警将一份治安拘留柒天的通知书交给了舅佬,如无异议,明天就进拘留所去。老丈人对法律不懂,治安拘留就认为是坐牢,眼看几天后就是春节了,这大过年的摊上了这么大个事,还有啥心情喝酒。 我听了这件事情经过后,凭我学到的法律知识,从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来讲,我认为公安机关对舅佬治安拘留柒天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事不宜迟,当时我虽还没有考取律师资格,但我懂得,一进拘留所,我舅佬的档案上就有了不良记录,这对他今后的加工资与升迁都是不利的。 我根据当时的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被治安处罚人对处罚有异议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我在第二天就写好了复议申请书,岳父虽知道我已在为此事奔波,但他对打赢官司并不抱太大希望。我们一个小老百姓怎么吃得落与政府拗手腕。 我记得当时这份复议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1、现没有一份有效证据能证明受害人后脑所伤是申请人致伤的。受害人夫妻是利害关糸人,他们的证言证明效力是极差的。除了其夫妻二人互相证明外,没有第二份证据能证明申请人打人的事实。2、从受害人的伤势来看,也不可能是申请人造成的。受害人现在伤的是后脑,并且是一个7字型的口子,拳击是不可能形成7字型口子的。这7字形的口子能证明申请人所述受害人是在劝架时倒地被花盆磕伤的事实。 申请复议书交到市公安后,我就惴惴不安的等待着结果。等到第三天,市公安局派出两名公安到居民区来调查,经邻居反映,当时我舅佬只是有与这位大伯有拉扯行为,并没有打人,受害人怎么受伤的都没有看见。市公安局来调查之后,过了五天市公安局来通知叫舅佬去一趟,舅佬一到市公安局,经办民警将一份撤销治安拘留柒天的决定书交给我舅佬,我舅佬当时就激动得不得了,立即就赶到单位里,把这份决定书交给领导。那年,我舅佬单位正在评定加工资,按公司规定,受治安处罚的人与行政记过处分的人是不加工资的。治安拘留被撤销后,我舅佬加上了工资,还恢复了被罢免的班组长职务。 拿到撤销治安决定书的当晚,我看到老丈人喝一口酒啧一下嘴的满意神情,我猜想此刻他一定觉得,我这个女婿别看平时像个书呆子似的,关键时刻还真管点用。 自第一次打官司之后,我对学习法律更加感兴趣,我立志一定要成为一名真正的律师。
【躬耕陇亩】旧帖分索引 便于查找
钟福宝(黑炭)的通知 已经预订乌骨土鸡的知青朋友,乌骨鸡于2013年2月7日在下城区刀茅巷190号,刀茅巷小区(工人新村)门口现场提取。提取时间:上午8点至下午6点。提货网袋自备。 提示: 1、刀茅巷小区(工人新村)在刀茅巷190号,与杭州市红会医院(浙江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东园幼儿园相邻。 2、鸡在市内很难圈养,请大家及时提取,超过下午6点,余货现场售卖给邻居。 3、确有原因无法在上述时间提货的,请与我电话联系,另约提货时间。联系电话13858094571 4、此前没有预订货的朋友,如想购买,请来电询问,如有余货可前来购买。
钟福宝(黑炭)的通知 已经预订乌骨土鸡的知青朋友,乌骨鸡于2013年2月7日在下城区刀茅巷190号,刀茅巷小区(工人新村)门口现场提取。提取时间:上午8点至下午6点。提货网袋自备。 提示: 1、刀茅巷小区(工人新村)在刀茅巷190号,与杭州市红会医院(浙江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东园幼儿园相邻。 2、鸡在市内很难圈养,请大家及时提取,超过下午6点,余货现场售卖给邻居。 3、确有原因无法在上述时间提货的,请与我电话联系,另约提货时间。联系电话13858094571 4、此前没有预订货的朋友,如想购买,请来电询问,如有余货可前来购买。
这份代书遗嘱为什么无效? 最近我代理的一件继承纠纷案件,颇有代表性,写出来或许对知青朋友有益。 陆某在杭州某区有一52平方米的私房。陆某生育三个子女,一个儿子,二个女儿。2011年初,陆某因病去世。病重期间,陆某叫来儿子张力与二个邻居,由儿子张力执笔代书遗嘱一份,写明去世后位于某小区2幢1单元502室房屋由儿子儿媳夫妇继承。遗嘱写成后,陆某在遗嘱上签了名并捺印。张力与二位邻居分别作为代书人与见证人在这份遗嘱上签名捺印。 2012年10月,张力作为原告,以二个姐姐为被告,向杭州市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按遗嘱内容由其夫妻二人继承母亲所遗房产。二个姐姐收到法院的民事诉状与法院传票后前来我律师事务所咨询,我仔细阅读了这份代书遗嘱内容后,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这份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应当是无效的。 第二天上午,二女士便来所里办理了委托代理合同,由我作为她们二人的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开庭时,我方答辩,我国继承法每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而本案中的遗嘱系原告张力所写,由两个邻居作为见证人。张力作为被继承人陆某的儿子,是继承人之一,为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人,根据我国法律其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及见证人。” 经过法庭调查、证据质证、法庭辩论与合议庭评议,某区法院在2013年1月作出判决:“代书遗嘱的代书人张力为陆某的继承人,不符合代书遗嘱的法定要件,该遗嘱应认定为无效遗嘱,两被告提出的抗辩意见本院予以采纳,被继承人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分。”陆某的两个女儿依法分到了属于自己的房产份额。
这份代书遗嘱为什么无效? 最近我代理的一件继承纠纷案件,颇有代表性,写出来或许对知青朋友有益。 陆某在杭州某区有一52平方米的私房。陆某生育三个子女,一个儿子,二个女儿。2011年初,陆某因病去世。病重期间,陆某叫来儿子张力与二个邻居,由儿子张力执笔代书遗嘱一份,写明去世后位于某小区2幢1单元502室房屋由儿子儿媳夫妇继承。遗嘱写成后,陆某在遗嘱上签了名并捺印。张力与二位邻居分别作为代书人与见证人在这份遗嘱上签名捺印。 2012年10月,张力作为原告,以二个姐姐为被告,向杭州市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按遗嘱内容由其夫妻二人继承母亲所遗房产。二个姐姐收到法院的民事诉状与法院传票后前来我律师事务所咨询,我仔细阅读了这份代书遗嘱内容后,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这份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应当是无效的。 第二天上午,二女士便来所里办理了委托代理合同,由我作为她们二人的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开庭时,我方答辩,我国继承法每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而本案中的遗嘱系原告张力所写,由两个邻居作为见证人。张力作为被继承人陆某的儿子,是继承人之一,为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人,根据我国法律其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及见证人。” 经过法庭调查、证据质证、法庭辩论与合议庭评议,某区法院在2013年1月作出判决:“代书遗嘱的代书人张力为陆某的继承人,不符合代书遗嘱的法定要件,该遗嘱应认定为无效遗嘱,两被告提出的抗辩意见本院予以采纳,被继承人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分。”陆某的两个女儿依法分到了属于自己的房产份额。
我写的《哈蟆通的故事》的帖了,才一个小时,就被删了。
我发的《蛤蟆通的故事》的帖,为什么才一个小时就被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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