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研究😜 完jj
签名是一种态度,我想我可以更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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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舆论影响判决吗。 沸沸扬扬了这么多天,“昆山反杀案”总算尘埃落定。 具体案情与判决情况就不多说了,网上一搜一大把。 说实话,长这么大,除了小学五年级社会课本里的一则小故事之外,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活得正当防卫。 当然,法律的公正也是需要人民群众的推动。感谢龙哥,生是祸害,死的窝囊,身后事却伟大的很呐。 在此奉劝那些还在Diss龙哥的网友们,龙哥如今人也死了,命也没了,几十万的车贷还没还,尸骨未寒,从此与“好兄弟”们阴阳两隔。你们还编段子嘲笑人间,简直 太特么大快人心了! 回头再看这场反杀,之所以能获得这么大的关注,除了社会道义本身对于海明的同情之外,最重要的还是关于正当防卫的判定,毕竟这事关我们每一个人。 谁也保不准,下一刻,会不会有“龙的传人”跳出来,挥着砍刀冲向我。万一同样学艺不精,这刀我砍还是不砍呢?还好,结局没让人失望。 然而,对于此次判决,有一种声音也引起了我的注意: 本案受到民意舆论的影响较大,是典型的“舆论干预司法”。 具体来说,就是法官审判的尺度被舆论和民意所挟持和左右,尽管这种审判在民意看来大快人心,但却失去了法治的原则,看似公正,却违背了法律意志。 舆论干预司法,笔者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是好几年前药家鑫案件当中。即便是现在,提到药家鑫案件,这个说法也是经常出现。 后来的于欢案改判,同样也被质疑过“舆论干预司法”。基本上,只要引起大众讨论的案件,热度越高,此类的质疑便也会越高。 对于这种担心,笔者是认可的,法不容情,包青天铡包勉就这么教过我们。 但是,在这些案件中,舆论真的干预司法了嘛?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舆论干预司法的前提,是舆论有干预司法的能力! 在我们国家,我不认为舆论真的有能力干预司法(你懂的),相反,司法部门作为维护法律、确保法律被正确的执行机构,只需要对法律负责,起码在台面上,只要判决遵循法律,那几乎无懈可击。 逻辑很简单:法律与舆论呼声相同,那皆大欢喜;法律与舆论呼声相反,遵循法律可以保证不犯错,而遵循舆论,谁知道明天的风往哪边吹? 说白了,那些觉得法官审判的尺度被舆论和民意所挟持和左右的人,你也太高看自己的嘴皮子了… 说回昆山这件事,对于舆论是否影响了本案的判决,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今日说法》,里面一个专家的话很耐人寻味: 主持人:舆论是否影响了司法? 专家(大意):舆论让司法部门“敢于”做出正确的判断…… 这个“敢于”,很是耐人寻味呀! 显然,对于于海明的防卫行为,基于现有的法律,其实是处在一个非常苛刻又模糊的界定范围。 判正当防卫的话,司法部门会承担着很大的风险。不光龙哥相关方可能会闹,万一舆论走向“昆山XX当街杀人却无罪释放”这个方向,那问题就大了,这口锅谁敢背? 不要觉得我危言耸听,这个案件之所以这么明朗,主要功劳在流出的监控视频,如果视频没流出,仅靠文字描述的话,那舆论很可能这么走。 对司法部门来说,最没风险,也“相对”恰当的判决,显然是之前猜测可能性最大的“防卫过当”。 虽然会被批评“和稀泥”,但起码这样更保险,不是嘛? 这时候,视频流出,舆论一边倒地同情于海明,并由此引发了一场关于“正当防卫”的大讨论。并且民众对堪比SSR的“正当防卫“评判标准的不满也瞬间引爆。 在这过程中,舆论真的干预司法了嘛?并没有,但借由舆论,却让此案件成为一个司法判决“案例“的存在。毕竟,尽管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判例的用处还是很大。 也是因此,所有人都在关注案件的最终判决——它已经不单纯是一个案件,而是影响未来衡量正当防卫尺度的一个“案例”。 在这个过程中,舆论对司法与其说是“干预“,倒不如说是“监督”!整个判决过程,司法部门都是处于公众监督之下,对于法律的执行,必然慎之又慎。 所以说,于海明无罪,合法合情合理,既不是“舆论”的胜利,更不是“法盲”的狂欢,而是法律彻底的胜利。 毕竟,法律不能和稀泥,该杀的不能手软,该放的也不能有所顾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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