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底线的极限 无底线的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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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禁止烟花爆竹,他们这样做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今年11月,我市正式出台《漯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决定从2016年12月1日起在西至京广高铁,东至庐山路及其延伸线为界,北至龙江路,南以漯舞路-107国道-南环路-金山路向南-东方红路为界设置禁燃禁放区域。12月27日,记者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我市各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多措并举,全力抓好禁燃禁放工作。 按照“政府牵头,公安为主,部门配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管委会)分别召开会议,对本区的禁燃禁放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同时,各区成立了由区长(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统筹协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项工作落实。在具体工作推进中,源汇区政府与禁放区域各乡镇办、禁燃区域各乡镇办与辖区各村(居委会)及辖区单位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和任务;郾城区成立了专项督察组,制定了督办清单,明确了督办标准,全面跟进,跟踪督导,定期通报,定期排序;召陵区组织公安、环保、安监、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整治城区违法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清理违规经营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了各个单位的管理区域和职责分工,实现禁燃禁放工作的全覆盖。 在各区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同时,市直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加大了宣传引导力度。其中,市教育局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校信通等形式,引导家长遵守禁放规定。同时教育学生“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寒假和春节期间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局属各单位通过公交车显示屏、出租车滚动屏幕,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并制作横幅标语,营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舆论氛围。市公安局要求每个分局要印制宣传横幅30条,同时要求各分局要加大巡查力度,树立“树立炮声就是警情”的理念,对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并给予曝光,教育群众。市安监局召开市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常年销售点负责人会议,要求各常年销售点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积极配合,在证照到期后全面停止经营。团市委、市环委办分别向全市青少年和广大市民发出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督促各区采取分包片区的形式,把禁燃禁放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持续不断地在大街小巷、居民小区进行巡回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办红白喜事户跟踪监管,采取上门劝导、温馨提示等人性化的措施来制止燃放烟花爆竹,真正做到监管无遗漏、时间不间断、打击不手软,形成严密的防范、报警网络,确保本辖区不出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同时,将探索建立公安、安监、工商、建设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开展禁燃禁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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