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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一报纸,有一言情小说写的不错,分享下 小山村,男孩,女孩。      一条小路通向村外,是他们上学必经的路。      女孩长得好看,衣服穿得特别清爽,经常有高年级的男孩要招惹她,躲在灌木丛后面,忽地扔出一把狗尾巴花,或者一个毛刺球,甚至一只癞蛤蟆。      她只愿意跟他一起走。他个子高,力气大,憨憨的。有他走在一边,她就安全了,他会跟欺负她的人拼命。      他也有细腻的一面,会玩树叶玩青草,用树叶做成哨子吹出音调,夏天为她编一顶柳叶帽子,秋天为她做一个宝石戒指——用草叶和野草莓。      就像所有青梅竹马的初恋,当初,是很美的。      后来……      后来他们分别走出小山村,消失在人群中。她嫁人了,他却一直没有娶妻。      人到中年,他们竟在遥远的沿海城市相遇。她的丈夫生意做得刚刚有起色,忽然得了无法逆转的病,多年积蓄旋即化为乌有;他正好在那家医院做护工,身强力壮,乐观开朗。给了绝望中的她很大的帮助和安慰。      其实他是医院的明星护工,对所有病人都一样热情周到,何况是她和她的家人。      她的丈夫去世,他们的恋情复苏了。      女人经历了生离死别,需要一双可靠的肩膀;男人则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幸福。他们一度如胶似漆,20多年分离的时间,仿佛从不存在。      就像所有穿越时空的重逢,这一段迟来的爱情,依然是很美的。      后来……怎么还会有后来呢?      人们先是发现了她在水中的尸体,然后**不费吹灰之力地逮着了他。      起因是,女人的孩子结婚要买房子,他把自己半辈子积蓄给了她。后来男人自己遇车祸需要钱治疗时,被女人的儿子媳妇赶了出来。      刘若英那首歌的歌词多好啊: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然而,再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一旦错过就不再”,也算是个不错的结局。
做自己的事,活自己的命。因为,神马都是浮云 ,有一种美女叫“凤姐”,有一种帅哥叫“犀利哥”,有一种女朋友叫“小月月”,有一种爸爸叫“李刚”......      ,有一个新词叫“给力”,有一个群族叫“爱疯”,有一名中医喜欢绿豆和茄子,有一位道长会水下闭气......    ,有一种节能减排叫“拉闸限电”,有一种足球协会叫“足囚协会”,有一种慈善叫“裸捐”,有一种房地产调控叫“空调”......    ,有一种住宅叫“蛋屋”,有一种理财叫“群租”,有一种集装箱叫“蜗居”,有一种别墅叫“经适房”......     ,吃小龙虾可能肌溶解,送孩子上学时可能被拆房,盖被子可能会被闷死,赶不上火车可能白买票......      ,很多“大牌”都不淡定,郭德纲称徒弟“民族英雄”被反三俗,周立波嘲弄网络舆情获封“周自宫”,连腾讯都被360“逼”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      ,爱写日记的不光有雷锋,还有韩峰,大美女不光天上有,天上人间也有......      他们的发现---    ,想买房的人发现,“国十条”猛烈的来了,却没有带走一片云彩。房产调控年年高高举起,年年轻轻放下,年年政策给力,年年执行不力。哎。不是狼来了,而是狼都来腻了。     ,剩男剩女们发现,其实找对象不用去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更不用去山东卫视的《爱情来敲门》,只要去上海世博会排几小时队就行,患难之中见真情。 创业者们发现,原来蒙牛董事长牛根生的“小胜靠智,大胜靠德”不靠谱,小胜是要靠智,但大胜得缺德。 唐骏发现,英雄也要问出处,一个人,不论多么辉煌过,一个不小心,就有被集体的口水迅速淹没的那天。 一些精英们发现,他们迷信的李一,其实不是神仙,只是很清楚他们的病根--他们已经成为权力、资本、**的奴隶,无法在欣赏到自然的美。 媒体发现,电影《山楂树》玩了把纯情,于是揶揄道:世道这么乱,装纯给谁看?其实在乱世,人们更需要纯情的东西。不管环境多么残酷,留给自己一个纯情的时间,一个纯情的对象,日子就过来了。
我想要做条狗。 你懂的 最好是条哈巴狗。我可以无拘无束地跟在高贵的主人的身边,和主人一起招摇过市。      我本出身狗世家族,门第不可谓不低我能跻身人的世界,运气不可谓不好我的身上本是虱子和跳蚤的天堂,但由于主人对我的恩典,把我洗得一尘不染,你说我这是哪辈子修来的福啊。      我深知主人对我好,或是因为要用我来解除寂寞,或是为了表现自己的高贵(哈哈,我做梦都没想过自己会跟“高贵”一词联系在一起),或是追求一种时尚,所以我一定会表现得非常的乖巧,非常的懂事。我会竖起耳朵倾听主人的心情,我会和主人一起嬉戏,适当的时候,我会用我有几根胡须的嘴吻吻主人光洁如玉的脸。对那些主人不欢迎的不速之客,我就汪汪地向他们狂吠如果主人允许,我可以咬他们。      我是狗,却能跟主人一起进入一般老百姓进不了的豪华地点和秘密场所,认识一些一般老百姓结识不了的重要人物。如果哪一天主人不要我了,我想我依然能找到自己想要的生活。      我卧在主人的怀里,主人因我而显得雍容华贵,我因主人而感到沾沾自喜。      主人是女的最好,这样,她的温柔和我的温驯才能搭配得天衣无缝。      如果做不成哈巴狗,就做那种纯种的外国的猎狗、狼狗、牧羊犬也行。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外国的和尚比中国的圆,外国的狗比中国的会叫,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所以在我生活的地方,我想做一只与众不同的狗,跟别的狗区别开来。能养得起我这种狗的人显然也非等闲之辈,他会给我吃香的喝辣的,而我要的也就是这点。看见主人,我会拼命摇尾巴,即使把屁股都晃悠起来了我也不在乎,因为这样主人才会开心。我深知摇尾巴是我的工作,尾巴是摇不断的,相反还有助于消化。      没事的时候我就坐在主人家的门前,把舌头伸得长长的,不时汪汪叫他几声。过路的人望而生畏,却不敢打我。哼!想打我?看看我的主人是谁。      如果这种狗我也做不成,那么我只能遗憾地宣布,我只好做一只平常百姓家的看家狗了。狗改不了吃屎的脾气,我终于想通了,那些装模做样的高贵的狗,他们的祖先或者就是他们自己,还不都是吃过屎的吗?只不过现在是小狗得志罢了如果哪一天成了丧家之犬,情形也许还不如我呢。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但他不是骆驼,我也不是马,我们都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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