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留梦 红尘留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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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戴耳机,非得“英年早聋” 每天通勤一两个小时, 不少朋友喜欢一上车就戴上耳机, 听歌、刷短视频, 给自己营造一段“精神独处”时间。 然而, 这个习惯对听力的伤害可能是不可逆的。 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 全球大约有11亿青少年因使用智能手机, 以及配套耳机等设备, 面临听力损伤的风险, 我国突发性耳聋的发病年龄 也有年轻化的趋势, 且发病率有增高的态势。 耳朵里毛细胞损伤后不可逆 都知道戴耳机伤听力, 但到底是怎么个伤害法? 人体的内耳约有15500个听觉毛细胞, 这是一种感受听觉的纤毛细胞, 容易受噪声影响, 受损后不能再生, 损失一个就少一个。 用硬物掏耳朵、用力擤鼻涕, 这种不起眼的小事 都可能是导致听力受损的“元凶”。 别以为听力损失后自己“缓缓”就行 听力损失不像其他疾病一样来势汹汹、 容易被察觉和重视。 有网友说, 有一段时间发现自己接电话时听不清, 还以为是手机坏了, 结果 不知不觉中, 你的听力可能就越来越差, 最终导致“噪音性聋”。 在听力学有一个铁的定律: 无论是儿童还是成人, 听力损失以后的干预应该越早越好。 两周以内是最佳治愈时期, 一个月后, 治愈难度将会明显加大, 三个月后, 治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所以从临床上讲听力损失三个月后, 听力恢复的可能性非常小。 出现突发性耳聋要尽早就医, 否则可能永久性耳聋! 真有不伤听力的耳机吗? 不戴耳机不习惯, 戴了又怕伤听力, 戴降噪耳机是不是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耳机商家宣传的所谓“主动降噪”功能, 是指降噪耳机发出与噪声相位相反的声音, 在耳内与噪声形成干涉而抵消噪声。 它能消除日常生活中的常见噪声, 但又不会影响紧急情况下 尖鸣的喇叭等警示音。 南京市第二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医师王玉红 强调, 即使是降噪耳机, 耳机里声音输出过高也有可能损伤听力。 因而无论“降噪耳机”如何, 降低耳道中的噪音才是保护听力的王道。 那“黑科技”骨传导耳机管用吗? 骨传导是一种声音传导方式, 即通过人的颅骨、听神经等来传递声波。 它不用像传统耳机一样, 捂住耳朵或堵住耳道来达到听声的目的, 所以有保护耳朵的效果。 但专家指出, 不论是利用骨传导还是空气传导, 两种耳机在最后都是 使内耳的毛细胞振动才能引起听觉。 如果音量过大, 仍然会对毛细胞产生损伤, 进而伤害听力。 最后, 提醒大家: 常戴耳机听音乐的人,应遵循60-60原则,即听音乐时音量不要超过最大音量的60%,连续使用耳机的时间不要超过60分钟。出现短暂性或长期耳鸣后应及时停止佩戴耳机,并及时至正规医院就医,测试听力以便发现隐性听力损失, 做到早重视、早发现、 早干预、早治疗。
腾讯被责令解除网络音乐独家版权 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 2021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2016年7月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查清本交易违法实施集中的事实,充分评估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份额、控制力、集中度以及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消费者影响等因素。同时,广泛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同业竞争者意见,并多次听取腾讯陈述意见。 调查表明,本案相关市场为中国境内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正版音乐版权是网络音乐播放平台运营的核心资产和关键性资源。2016年腾讯和中国音乐集团在相关市场份额分别为30%和40%左右,腾讯通过与市场主要竞争对手合并,获得较高的市场份额,集中后实体占有的独家曲库资源超过80%,可能有能力促使上游版权方与其达成更多独家版权协议,或要求给予其优于竞争对手的交易条件,也可能有能力通过支付高额预付金等版权付费模式提高市场进入壁垒,对相关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按照发展和规范并重的原则,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腾讯及关联公司采取三十日内解除独家音乐版权、停止高额预付金等版权费用支付方式、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权方给予其优于竞争对手的条件等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措施。腾讯三年内每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履行义务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法严格监督其执行情况。 本案为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第一起案件。责令腾讯解除独家版权等措施将重塑相关市场竞争秩序,降低市场进入壁垒,使竞争者均有公平触达上游版权资源的机会,有利于将竞争的焦点从利用资本优势抢夺版权资源回归到创新服务水平、提高用户体验的理性轨道上来;有利于推动与国际接轨的合理方式计算版权费用,减轻下游运营成本;有利于培育新的市场进入者,并为现存企业创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保障消费者选择权,最终惠及广大消费者,促进网络音乐产业规范创新健康发展。
腾讯被责令解除网络音乐独家版权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s%3A%2F%2Fbaijiahao.baidu.com%2Fs%3Fid%3D1706129746308348727%26wfr%3Dspider%26for%3Dpc&urlrefer=b6f75b403f74d6aa6fe53beeb2abd4e6 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 2021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2016年7月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查清本交易违法实施集中的事实,充分评估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份额、控制力、集中度以及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消费者影响等因素。同时,广泛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同业竞争者意见,并多次听取腾讯陈述意见。 调查表明,本案相关市场为中国境内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正版音乐版权是网络音乐播放平台运营的核心资产和关键性资源。2016年腾讯和中国音乐集团在相关市场份额分别为30%和40%左右,腾讯通过与市场主要竞争对手合并,获得较高的市场份额,集中后实体占有的独家曲库资源超过80%,可能有能力促使上游版权方与其达成更多独家版权协议,或要求给予其优于竞争对手的交易条件,也可能有能力通过支付高额预付金等版权付费模式提高市场进入壁垒,对相关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按照发展和规范并重的原则,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腾讯及关联公司采取三十日内解除独家音乐版权、停止高额预付金等版权费用支付方式、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权方给予其优于竞争对手的条件等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措施。腾讯三年内每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履行义务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法严格监督其执行情况。 本案为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第一起案件。责令腾讯解除独家版权等措施将重塑相关市场竞争秩序,降低市场进入壁垒,使竞争者均有公平触达上游版权资源的机会,有利于将竞争的焦点从利用资本优势抢夺版权资源回归到创新服务水平、提高用户体验的理性轨道上来;有利于推动与国际接轨的合理方式计算版权费用,减轻下游运营成本;有利于培育新的市场进入者,并为现存企业创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保障消费者选择权,最终惠及广大消费者,促进网络音乐产业规范创新健康发展。
95后“炒鞋大佬”诈骗百万余元获刑10年半 真是什么玩意都能炒,你说几百块钱近千一双我能理解,这几千上万买鞋子都不知图什么。说真的,每次看到各种我理解不了的玩意给炒出各种天价我都觉得自个太年轻了 “期鞋”交易 让炒鞋党钻了空子 “男孩一面鞋墙,堪比一套房。”近年来,鞋圈文化盛行,“炒鞋”甚至被戏称为新的“投资风口”,投机行为的背后,不仅隐藏了市场泡沫风险,更有不法分子借“炒鞋”为由进行诈骗。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对一95后炒鞋被告人小严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小严不服提起上诉,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手网站相识 虚构“鞋圈大佬”形象 被害人黄某称:“我与小严是2019年4月通过某二手网站相识,相熟后互相添加了微信。闲聊中,他透露自己在鞋圈资源很多,美国、韩国等地都有他的专业买手,在成都有一家实体店,还有一辆兰博基尼的豪车。我就觉得这个人在鞋圈很有能量,也向他咨询了很多投资球鞋的方向。” 在小严给了被害人黄某投资建议后,当时还是在校大学生的黄某对于小严“球圈大佬”的形象更是深信不疑。于是,2019年5月,黄某主动向小严询问部分限量球鞋的价格,发现小严处货单球鞋单价比市场便宜了上千元。觉得当“中间商”有差价可图,黄某立马网上发布了售卖限量球鞋的广告。 很快,黄某便接到了很多“散户”的球鞋订单。收到“散户”的货款后,他便向小严购买相应的款式球鞋,不到三个月已向小严转账“购鞋款”137万余元。但是到了约定的发货时间,小严却以各种理由拒不按时发货,黄某的心里慌了。 2019年6月底,黄某至小严的山东老家想要找到小严本人问清楚,但是小严却避而不及。10天后,黄某终于在其老家的火车站找到小严本人,两人在火车站补充签订了书面购鞋合同,黄某再次支付了部分尾款,小严方向黄某在武汉的客户小陈发了包裹。可是让小黄没想到的是,客户小陈在收货后却告诉小黄,所谓的限量版球鞋竟是假货。此时,黄某才意识到自己遇到了骗子,向苏州警方报警。 什么时候察觉到对方是骗子?黄某坦诚称:“我一共向小严买了450双左右的期货球鞋,只有6双武汉的球鞋发货了,而且还说假货。他不发货的理由也是千奇百怪,还躲着见我。我也问了圈子里的人,根本没这号人,不像他自己吹嘘的那样。” “三个月中,小严几乎没有任何发货,那你为何还要继续向小严订货?”警方这样问黄某。 黄某则说:“这是因为鞋圈有自己的规矩和潜规则的,我买卖的鞋子都叫做期货,也就是对于还没有官方发售的鞋子,鞋子发售之后还需要经过物流、海关等,所以我们约定了在官方发售后28天内发货。小严就是打了这个期货的时间差,让我一直对他保持信任,在7月初才反应出自己被骗了100多万。” 购鞋款挥霍一空 用于“报复性消费” 在讯问中,小严称,自己并未诈骗黄某,他已经将购鞋款都转账给了其上游的渠道商,甚至向警方说出了数个“鞋圈”知名炒鞋商及具体转账金额,同时向警方表示,自己有在北京与成都均有实体店股份,可以退还被害人黄某一半的“购鞋款”,还虚构其受唐某指使“拖货”欺骗黄某,并约定与黄某四六开分账。 公安机关至北京调查后,发现小严自称有股份的店铺员工根本不认识小严,在进一步核实后,才发现小严根本不具有任何实体店股份,也没有向所谓的上游炒鞋商支付“炒鞋款”。 此时的小严方向警方道出了实情,其称:“我编造实体店的股份是想营造出我能够还上黄某钱的假象,这些鞋子的钱我也没有转给上家,只是向他们询问了一下。至于唐某也是我编出来的,我转给他1.3万元,是因为他自称能够清除微信、支付宝记录,不被警方调查。” 问及百万余元的钱款去向时,小严称骗了黄某后,只能通过“报复性消费”填补内心的恐慌。花10万元买了辆二手宝马车,花了1万元网购了宠物狗,花了七八万元购买鞋子、衣服,花了六七万招待朋友……“2019年6月的消费堪称灾难式,花钱特别厉害,就像中了一百万奖券一样。”小严回忆说。 调查背景 “鞋圈大佬”竟是在校大学生 在调查中,小严的真实身份渐渐浮出水面。1999年出生的小严是某高等专科学校的大四学生,案发时其正在某医院实习,实习工资仅有1400元每月,根本无力承担起其高额消费。据小严自述,其13岁开始接触“鞋圈”,16岁时成为了某知名贴吧的吧主,认识了很多和他一样喜欢玩鞋的人,渐渐进入了“鞋圈”。 谈到这里,小严的父亲眼眶湿润地说:“我是个普通的工人,月薪也就两千六七,他妈妈身体一直不好,偶尔出去做个零工。我们住的房子都是政府的公租房,家里是没什么收入的。说实话,我对孩子关心不够,只是听说他之前有过自杀的倾向,是他妈妈带去医院看病的,具体情况我也没多问。” 法院:从无交付能力及意愿,应认定为诈骗罪 庭审中,小严自愿认罪认罚,小严的辩护人提出应当定性为合同诈骗罪,被告人不是在交往之初就产生了非法占有的故意,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被告人与被害人有明确的合同约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首先,合同诈骗犯罪中的合同,应当体现市场经济活动,具有市场交易的特点,而本案中,在案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小严从事球鞋买卖的相关市场经济活动。其次,在案证据可以证实,被告人小严并无向被害人交付球鞋的能力,其也并未为履行合同做任何的准备,并且,其先后诈骗被害人数十笔,无一笔真实交易。最后,根据被告人小严的供述,其诈骗被害人的部分钱款被其“报复性消费”所挥霍,故其并无交付球鞋的意愿。 被告人小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私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综上判决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 法官说法 近年来,炒鞋“一夜暴富”的神话在年轻群体中不停传播,炒鞋乱象屡禁不止,甚至引得央行发布金融简报提示相关风险。事实上,不论是鞋圈“大佬”还是新手,炒鞋“翻车”的现象并不鲜见,甚至走向违法犯罪。在涉“炒鞋”类的刑事案件中,加害人与受害人都呈现低龄化倾向,且存在“击鼓传花”式的交易链条。正如本案中,被告人小严与被害人黄某均为在校大学生,被害人黄某因“期鞋”交易等原因轻信于小严,并将其下游客户的货款转交给小严,以期获得差价。 随着投机鞋市场的泡沫越来越大,“炒鞋”市场绝非遍地黄金,炒鞋中的饥饿营销、虚假交易、制假售假、诈骗等套路层出不清。相对而言,年轻人的经济实力与风险承受能力都较弱,对于此类“炒物”类的资本游戏更应当敬而远之,不能抱着短期致富的心态盲目跟风进入市场。对此,基层法官建议:第一,价格管理、金融等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于此类投机市场的监管;第二,销售平台、品牌商应当避免饥饿营销,合理限定销售价格,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第三,在中学、大学教育中增加基础财富管理教育,引导形成健康、积极的财富观。 (来源:人民法院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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