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岁月 山河·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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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薛姨妈不给黛玉说亲,而是老太太改主意了 湘莲道:“既是这样,他那少了人物?如何只想到我?况且我又素日不甚和他相厚,也关切不至于此。路上忙忙的就那样再三要求定下,【难道女家反赶着男家不成】?我自己疑惑起来,后悔不该留下这剑作定。所以后来想起你来,可以细细问了底里才好。”——第六十六回 柳湘莲疑心与三姐婚事有问题。 可见女方上赶着男方求亲十分不体面。 黛玉认薛姨妈为干妈,这种暗示已经很明显了,自然是等着男方上门提亲就是了。这是黛玉在力所能及范围内能做到的最大的努力了。只要老太太提,薛姨妈还能说“不”吗? 可是过了许久,为什么老太太就是不提呢?距离说年纪小不说亲事也过去好久了。 因为老太太根本改主意了。之前林如海在,又前途大好,还能再仕途上提携女婿,怎么看都是一桩好婚事。 但是宝玉太拉垮,林如海未必看得上,别说林如海,当初宝玉的亲姑母贾敏对他评价也不好,为了促成婚事,老太太就把宝玉黛玉养在一起,林如海就这一个独女,只要闺女乐意,虽然看不上宝玉,也得认了,还要全心全意为女婿打算。 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林如海死了,贾家江河日下,宝玉无心科举,要再没有个好岳父,只怕最好也就是个富贵闲人。但老太太不放心。 宝玉,黛玉和其他家联姻,才能为贾府谋取最大利益,自家嫁娶就是浪费,老太太也要为贾家的未来考量。 当然,老太太也看不上宝钗,宝钗是贾家不行了,没有其他选择之后才抱团取暖的。 老太太还在拖的原因,是早先做的太过了,全府的人都知道她想撮合宝黛,林如海一死就改口,显得太势力了。这事要是王夫人来做,她就能摆脱责任了。 同理,王夫人也并不想让宝钗嫁过来,她就指望这个儿子了,当然要一个能提携儿子的请假,她妹妹家自然不行。可是面对自己的亲妹妹,人家又没明说,不大好开口。这事要是老太太来做,那就再好不过了。 老太太指望王夫人先做恶人,王夫人又指望老太太当恶人,事情就拖了下来,薛姨妈最后看明白了,之前金玉之说在府里流传,不想被人当笑话,顺势收黛玉做干女儿,就算她有个女儿嫁给了贾家,也算是有个台阶下。谁知道老太太早就另有打算了。
【不学无术】没来朝见=没参加葬礼?郭粉大约分不清宾礼和凶礼 看这个气乐了,郭粉还是一如既往秀无知, 因为刘苍刘京恰好在阴丽华去世之前来朝见,所以其他诸侯王都不参加太后葬礼? 《后汉书·光武帝纪》 中元元年春正月,东海王彊、沛王辅、楚王英、济南王康、淮阳王延、赵王盱皆来朝。丁卯,东巡狩。二月己卯,幸鲁,进幸太山。北海王兴、齐王石朝于东岳。辛卯,柴望岱宗,登封太山;甲午,禅于梁父。 ……………… 记载的刘秀朝最后一次诸侯王朝见是在中元元年,然后他们都去泰山了。 再记载诸侯王行动的就是 《后汉书·明帝纪》 (永平元年) 秋九月,沛王辅、楚王英、济南王康、淮阳王延、东海王政来朝。 ……………… 只有在《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上记载:中元元年入朝,从封岱山,因留京师。 ……………… 而其他已经就国的诸王都没有这样的记载,也就是说他们该回哪,就回哪去了。 刘秀驾崩,在皇帝本纪上根本体现不出来诸王在不在京师。 难道回封地的诸王都没来参加刘秀的葬礼不成? 同理, 《后汉书·明帝纪》里面 十二月,还,幸阳城,遣使者祠中岳。壬午,车驾还宫。东平王苍、琅邪王京从驾来朝皇太后。 ………… 按照郭粉的理解,只有朝见皇太后才参加葬礼,那么只有在长安的诸王参加了刘秀的葬礼,刘秀其他儿子都没来亲爹葬礼不成? 中国的礼仪有五礼,分为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 葬礼为凶礼,朝见为宾礼,怎么可能混在一起写, 诸王要不要参加皇太后葬礼不靠郭粉半吊子YY,看礼仪志 太皇太后、皇太后崩,司空以特牲告谥于祖庙如仪。长乐太仆、少府、大长秋典丧事,三公奉制度,【他皆如礼仪】。 如什么礼仪,看前面皇帝丧仪: ……皇后、皇太子、皇子哭踊如礼。沐浴如礼。……是日夜,下竹使符告郡国二千石、诸侯王。竹使符到,皆伏哭尽哀。小敛如礼。……遏者引【诸侯王】立殿下,西面北上;宗室诸侯、四姓小侯在后,西面北上。……策,掌故在后,已哀哭。太常跪曰“哭”,大鸿胪传哭如仪。 …………………… 阴丽华驾崩,郭圣通的儿子们都要站在殿下哭呢。 郭粉成天YY刘庄不爱亲妈爱郭圣通,是不是脑子有病?
【允冠百王】梁松“妻子徙九真”的“妻”或为小妻 《后汉书.天文志中》 其十二月,陵乡侯梁松坐怨望悬飞书诽谤朝廷下狱死,【妻子】家属徙九真。 ……………… 这里的妻子是否指的是舞阴长公主呢? 实际上,汉代秉承原始遗风,妻妾界限模糊 《汉书·武五子传》 臣敞与坐语中庭,阅【妻子】奴婢。臣敞欲动观其意,即以恶鸟感之,曰:‘昌邑多枭。’故王应曰:‘然。前贺西至长安,殊无枭。复来,东至济阳,乃复闻枭声。’臣敞阅至子女持辔,故王跪曰:‘持辔母,严长孙女也。’臣敞故知执金吾严延年字长孙,女罗紨,前为故王妻。察故王衣服言语跪起,清狂不惠。【妻十六人】,子二十二人,其十一人男,十一人女。 ……………… 妻十六人,按照礼法,嫡妻只有一位,其他十五位当为小妻。 《汉书·霍光传》 为书曰:“皇帝问侍中君卿:使中御府令高昌奉黄金千斤,赐君卿【取十妻】。” ……………… 十妻应当也不是嫡妻,而为小妻 《汉书·孔光传》 光久典尚书,练法令,号称详平。时定陵侯淳于长坐大逆诛,【长小妻】虒始等六人皆以长事未发觉时弃去,或更嫁。用长事发,丞相方进,大司空武议,以为:“令,犯法者各以法时律令论之,明有所讫也,长犯大逆时,虒始等见为长妻,已有当坐之罪,与身犯法无异。后乃弃去,于法无以解。请论。”光议以为:“大逆无道,【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欲惩后犯法者也。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离。长未自知当坐大逆之法,而弃去虒始等,【或更嫁,义已绝】,而欲以为长妻论杀之,名不正,不当坐。”有诏“光议是”。 ……………… 小妻与正妻在这里通用,都是妻,都要被连坐,休了之后因为义绝,才不连坐。 《汉书·元后传》 又凤知其【小妇弟张美人】已尝适人,于礼不宜配御至尊,托以为宜子,内之后宫,苟以【私其妻弟】。 ……………… 小妇弟=妻弟 嫡庶子之间待遇差别不大: 王政君的五个庶弟后来也都封候。 明年,河平二年,上悉封舅谭为平阿侯,商成都侯,立红阳侯,根曲阳侯,逢时高平侯。五人同日封,故世谓之“五侯”。 …………………………………………………… 可见,汉代“妻子”泛指正妻、小妻、子女 《汉书·衡山王赐传》 元朔四年中,人有贼伤后假母者,师古曰:「继母也。一曰父之旁妻。」 ………… 可见继母在当时与旁妻可相通 《仪礼·丧服》:“继母如母。” 因此,两汉时旁妻当可类比继室。 《吕思勉读史札记》认为:汉人称妻以外共居处之女子,名目颇多,无曰妾者。” 瞿宣颖的《中国社会史料从钞》:魏晋“渐有妾之称” ……………………………………………… 《后汉书·皇后纪》 汉制,皇女皆封县公主,仪服同列侯。其尊崇者,加号长公主,仪服同蕃王。 《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 诏楚王英、赵王栩、北海王兴、馆陶公主、比阳公主及京师亲戚四姓夫人、小侯皆会葬。 《后汉书·桓帝纪》 二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庚午,大赦天下。赐河闲、勃海二王黄金各百斤, 彭城诸国王各五十斤;【公主】、大将军、三公、特进、侯、中二千石、二千石、将、大夫、郎吏、从官、四姓及梁邓小侯、【诸夫人】以下帛,各有差。年八十以上赐米、酒、肉,九十以上加帛二匹,绵三斤。 ………… 长公主、公主地位高于大将军、三公、特进、侯,不在亲戚、夫人之列。 因此梁松的“妻子徙九真“应当为梁松小妻及子女,不包括舞阴长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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