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琥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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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的一个人 我只能说这种感觉真的是痛并快乐着 一个人自由自在 一个人自怨自艾 一个人去面对这个陌生的城市 一个人独自在夜晚躲在这个城市的角落 诚然 一个人可以去干好多以前不敢做的事情 无论做的多好却没有一丝的存在感
蹲坑诺夫卡 打贴墙的 让骂了 ~!!!!!!!!!!!!!!!! 地图是那个什么什么卡的那个 能贴墙的那个图 我是火炮 开局 倒数的时候 我看列表对面有快车 然后开始 我就在河对面预备了 让贴过墙的都知道 瞬间能死好多人 想打 风险还大 指不定就留在外边了 所以 我才在这边布防的 然后我们这边的另一个火炮 就开喷了 ******************** 他这个时候正在往我们老家的旗子下边跑 我就是来请教 我这样预防贴墙 还有错了吗?
为了一个人头 把本队给搞输了 上午打的一局 我方还有2个人 一个中坦 一个重坦 对方还有3个人 2个残废 一炮的命那种的 在我们家占旗 中场有个半血的M7 我们这边两个往回跑 时间是足够他们回去的 这俩货 看见中场有个人 就不走了 2个人都不走了 抢M7的人头 打完 才回家 结果自然是输了 我就不明白了 人怎么能傻到这种份上
不是打不穿队友 就能随便打 RT 碰见过开局 我KV3 刚加上速 后边菊花 就一紧 然后回头一下 是个T 28 然后没搭理他 接着又是一炮 我把车往边上靠了下 让他走 直接一炮撂倒 然后T28激动了 内容我就不一一叙述了 当然了人家还是有理由的 打不穿 打不动 我艹
到此为止吧 旷日持久的药家鑫案可算是到头了 虽然是一审 我希望就这么着吧 因为从我看到的情节中 我没有看到任何可以对判决产生疑虑的地方 我们可以把案件简单为 交通肇事 而后八刀捅死了受害人 进而后边 两起肇事 当然了 后边的 我们就可以暂时不计了 这是另一个案子 而网络上 媒体上却有铺天盖地的为药家鑫求情的声音 这些声音中 无外乎 药家鑫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 好学生 乃至于药家鑫家里不是很有钱 不是富二代 都拿出了作为 为他求情的理由 最为可笑的是有媒体调查称药家鑫不是富二代 手机至今仍然按揭 这就有点搞笑了 甚至于侮辱的意思了 药家鑫早年学习钢琴 这在十几年前的中国不是一般家庭能负担的起的 而出事那天 他开的雪佛兰 应该比一个手机值钱吧 再者说 就算是按揭的又如何 就算老百姓都天真的相信了媒体的话 又能如何了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天公地道 五千多年都是如此 你药氏何许人也 在这里也批驳下所谓的激情杀人说 激情杀人 属于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 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 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 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 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 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我相信有脑子的人都能看明白 以上的解释 参照案情 药家鑫好像那条都够不上啊 其他的较轻情节 他都构成不上 所以没有较轻情节下 故意杀人 处以死刑 我觉得没有任何的疑虑可言 刑法中可没有规定 你是好孩子 好学生 是穷人 是富人 来定性的 不过 如今看来 有钱就是好啊 媒体可以搞定 专家可以搞定 舆论声势可以搞定 弄不好就是个无期 然后接着花钱 然后没两年就出来了 但求不要上诉了 药先生 你可以去死了 这不过是个很简单的案子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这样两种境界 我们该怎么去取舍呢? 我想很多人会去选择相濡以沫 相忘于江湖 就是真的忘了吗? 明知最喜欢的人 就在眼前 却要像两条平行线一样 永不相交 多年以后 换来一句 好久不见 真的能忘吗?
求助~!
最近我们的称谓变化怎么这么快啊 Price 蟑螂小强 召唤受 炮灰...... 明天的明天又是什么昵
求个电影看看 巨无聊 要场面火爆的 小队行动 有超级英雄 打不死那号的 当然了 要是有MM陪我聊天我就不看了...................
天山飞机场那关 肥皂哥 是怎么抓着小强的 ??压根没看明白 那个不是垂直这的嘛 肥皂哥就直接滑啦下来了???
弱弱的问下...麦迪文 有谁知道麦迪文 这个老妖怪 在哪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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